民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范文6篇)

时间:2022-10-14 01:36:30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1106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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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民政资金自查报告

根据上级要求,xx县民政局精心组织,认真对照考核表开展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领导责任,全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为切实抓好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巩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的成果,局党总支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共同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上下联动配合抓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二是县党风廉政建设会议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县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认真分析和研究,制订下发了《富源县民政局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确定了2012年的工作重点,明确了领导班子岗位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局机关各科室和下属各事业单位,列入目标管理,同各科室负责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深化“一把手”负总责,“一岗双责”、“一票否决”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党建工作、民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评比。三是自觉接受监督。积极主动的与社会事业纪工委加强联系,凡重要会议邀请社会事业纪工委参加,重大事项及时报告,每月按时报送相关表格和材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制作设立意见箱,接受办事群众监督。2012年来,民政系统干部没有出现违纪违规现象。四是主要领导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确保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

二、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创优民政部门形象

(一)狠抓机关作风建设。县民政局始终把为民服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效率意识和窗口形象意识,大力提倡人文关怀和人性化服务。扎实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倡导文明新风,提高服务水平,树立民政形象,根据《国家民政部在民政系统窗口单位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总结暨第二批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命名活动的通知》(民函〔2012〕105号)要求,组织推荐上报“群众满意窗口”1个单位、“优质服务品牌”1个、“优秀服务标兵”1人。推进机关工作人员服务用语的规范化,切实改进了服务态度,接待群众来访坚持“五个一”,即“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个请字、一把椅子、一杯热水”的要求,真正体现了“真心为人、真诚待人、真情感人、真切助人”的服务宗旨。坚持从身边小事做起,说好每一句话、办好每一件事、待好每一个人,没有发生因工作人员态度不好和办事推诿拖沓而引起的投诉和反映。同时优化了窗口运行机制,推行了社会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作风评议制等机制,形成了配套联动、整体推进的机关作风建设格局,树立了勤政为民、务实高效、清正廉洁、公正严明的部门形象。

(二)扎实开展民情大恳谈活动。以此为契机,切实加强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自2011年3月开展民情恳谈工作以来,局班子成员分别带队深入中安镇、大河镇、富村镇、老厂镇、十八连山镇共5个镇22个村寨开展民情恳谈,参与恳谈的群众480多人次,听取各类意见、建议50多条,解决各种实际问题80件,化解矛盾纠纷23起,从临时困难救助中安排资金21万元、救灾大米10000公斤,解决了因灾因病导致生产生活困难群众70户320人。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共收回整理建议意见23条,从征求意见的情况来看,社会各界对民政工作的满意率达98%以上,同时,对征求到的意见一一进行了整改落实,切实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改善了民生,得到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评价。

三、加强学习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加强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推动廉洁教育固化于人心。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教育活动,让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其中,接受廉洁教育。一是认真开展廉政学习活动。2012年以来,局机关共组织了3次党风廉政集中学习教育活动,采取自学、座谈会、看专题片和开展讨论的方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党章》、《公务员处分条例》、《财务管理制度》、《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公车私驾的有关规定》以及各级纪检工作会议精神;二是全面落实《廉政准则》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各项规定,每位党员干部对照《廉政准测》,逐条分析查找自已存在的突出问题,写出分析材料,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了整改措施。通过学习和活动,增强了广大民政干部的廉政意识,促进了廉洁从政、依法行政。三是结合民政干部职工的工作特点,特别是直接面对群众服务的窗口岗位,着力抓好服务岗位监督,强化反腐倡廉的个性化教育,努力提高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为民办事的意识。四是结合政风行风评议、创先争优等活动,强化社会公德、从政道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教育,促使机关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忠于职守、艰苦奋斗,廉政从政、勤政为民的思想,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廉洁意识。四是以结对帮扶活动为载体,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民生理念教育,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改善了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维护社会发展稳定大局。

四、抓好廉洁自律,确保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一是严格执行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认真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突出问题。继续加强党的政治纪律,深入治理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公款出国(境)旅游以及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等方面的问题。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和舆论监督渠道,组织明查暗访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行为。

二是认真落实廉政提示制度,局党总支将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专项资金使用等事项纳入报告范围,及时有关部门报告。结合重大节假日,加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正反典型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领导干部的廉政意识和法纪观念,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严格压缩公款出省参会支出、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公务接待费用等。进一步完善了办公用品采购、发放、管理和财务报销、车辆管理、公务接待等有关制度。大宗用品实行政府采购,正常办公用品统一采购,领取登记。财务报销严格实行审核签批手续,公务接待一律按有关规定执行,杜绝了漏洞,缩减了费用支出,促进了廉政建设。

五、规范管理制度,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基础

(一)领导班子带头廉洁自律,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规定,将党风廉政建设内容纳入中心组学习范围,及时传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宣传反腐败工作的政策和形势。带头落实党规党纪,较好地执行了一是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提高民主意识,培养民主作风。工作中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认真执行局长办公会和每月工作例会制度,凡涉及重大问题,特别是干部任免、建设项目安排、重大事项及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均实行民主决策,做到了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会议决定,增强了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二是坚持交心谈心,坦诚相待。正确处理上级与下级、个人与组织之间的关系,坚持领导班子党政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廉政谈话制度,不断强化团结意识,在工作中相互支持,协调配合,遇事多交流、多沟通,大事开会碰头,小事相互通报,做到了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发扬共性,克服个性,不搞内耗,不搞小团体。同时以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为平台,加强交流沟通,增进了同志间的团结信任,增强了单位凝聚力和向心力。

(二)完善机关规章制度。经班子集体讨论,修订完善了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行为规范、机关管理制度、理论学习制度、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决策制度5项制度;进一步健全了县民政局公务接待制度、会议制度、公务车辆管理制度、考勤制度、安全保卫制度,对局机关各科室每个岗位都建立了目标责任制,将目标任务分解到人、工作责任明确到人,真正形成了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用制度管人管事的有效机制。

六、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反腐倡廉

(一)广泛查找腐败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以“自己找、大家提、领导点、逐级把关”等形式,以城乡低保、社会救助、优抚安置、社团登记、救灾救济物资采购、救助对象认定为重点,认真开展了查找岗位职责风险点,对岗位职责风险点划分为A、B、C三个风险类别,经认真查找共有共有20风险环节、风险点24个,制订风险防控措施17项。逐一明确了权利行使的依据、运行程序、承办岗位及责任人、办理时限、相对人权利、投诉人举报等,从机制和制度上进一步规范了权利运行和行政行为,细化了各个岗位的工作职责,从而形成了科学、严谨、实用的制度管理体系。

(二)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民政部门是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主要担负民生工作,工作重点在基层,工作的中心在基层,工作对象是弱势群体,如何为各级党和政府分忧,为百姓解愁是民政部门的职责所在。而且国家每年给弱势群体拨付了大量的社会救助资金,这些都是弱势群体的养命钱、救命钱,如何管好用好这些资金,在弱势群体身上发挥更大的效益,民政部门责无旁贷。为此,凡来民政部门信访、人访,都认真接待,做好解释答复工作。2012年上半年共受理城乡低保案件5起,都认真查处落实到位,办结案率达100%。实行信访工作首问负责制和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认真办理群众信访,办结率达100%。

(三)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切实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当好办事群众的“向导”。局机关把局领导、科室负责人姓名、办公电话、工作职责以及科室工作服务细则、岗位职责、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程序、服务要求一一公布上墙,向社会公开,向群众公开,并设立监督电话,接受各界监督。逐渐形成自警自励,严于律己的作风,逐步形成一套民政工作科学的运行管理机制。在局机关大门两侧,制作安装了36平方米不锈钢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办事公开栏,版面设计上力求庄重简洁,文字图片确保清楚美观,极大便利了来访群众的实际需要。党务公开内容包括党组织基本情况、党总支年度工作目标、年度工作目标季度完成情况、创先争优活动情况;政务公开内容包括县民政局基本情况、年度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季度完成情况、行政自由裁量权标准、最新民政惠民政策;办事公开包括班子科室职责、服务指南、民政管理服务公开一览表;对不能直接到民政局咨询,需要电话了解、上网查询的群众,县民政局开通了“96128”政务服务专线和政务信息在线解答系统,尽可能地为需求群众服务。党务政务的公开使农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民政惠民政策得到公开、公平、公正地贯彻执行。

(四)建立群众评议机制、听取群众意见机制、后台办理机制、事项办理反馈评价机制。建立定期评议制度,每年对各科室站所开展一次群众满意度测评,对工作作风,落实政策情况,履行职能职责情况,服务群众好坏等情况开展一次广泛测评打分,对社会评价在倒数前三名的进行通报,并要求提出整改措施,接受社会监督,连续两次被评议为倒数前三名的,实行一票否决,对主任责任人进行调整。建立民情恳谈制度,局分管领导带领分管科室,定期开展民情恳谈活动,深入服务对象家中,了解情况,搜集诉求,对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提交班子研究限时解决,按政策不能解决的,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对办理完毕的合理诉求,定期进行跟踪了解,征求群众意见,及时完善工作程序。

(五)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

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省、市、县《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要求,严格执行责任追究,认真贯彻执行《富源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落买“一案双查”规定,既查清违纪者错误事实,又分清相关领导责任,违纪者受到处理,责任人受到追究。截至目前,县民政局领导干部无违纪违法案件发生,无因决策失误、执行不力、监督不力、违规用权等问题而被问责的情况发生。

20xx年,由于领导重视,强化了制度,落实了责任,民政干部职工都能同心同德搞好工作,未出现违纪违规行为,单位的正气得到弘扬,单位的形象越来越好,在群众中的威信越来越高,民政事业实现了又好又快的发展。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县民政局将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的统一安排部署,一如既往抓好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以作风正、形象好和切实的工作业绩,勤政、廉政的形象取信于民,努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为构建和谐富源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二篇: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县监察局:

根据柞监发(20xx)4号文件精神及要求,我镇认真开展了民生八大工程资

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全面自查。经过各部门6天的自查和检查,镇政府成立了专项资金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张治富担任组长,纪委书记谭道云担任副组长,财政所、经发办、民政办、计生办、计生站、劳保所、文化站、经发办、扶贫社、农技站、教育、卫生院等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机构。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将各类专项资金纳入本级预算,确保资金准确到位。各部门将项目资金足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及时按计划安排新建及续建项目资金。按要求将项目资金足额拨付到位,按标准及时将各项财政补助政策资金补助到受补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补助到人;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扶助、孕产妇住院分娩费用补助以直通车的形式直接发放补助到对象手中。

二、坚持了专款、专用、专户管理,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单独记账、专户管理的项目资金已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封闭运行;财政和项目主管部门按照现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项目资金进行严格的审批、兑付等各项管理制度,无挤占、截留、挪用、骗取、套取、浪费资金的行为。

三、严格执行惠农资金兑付制度,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社会化养老保险等项目资金纳入基金管理。

工程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合规进行;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四制”管理;招投标实行备案。

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开“民生八大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资金使用情况,接受有关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四、已建成项目达到设计要求,正常投入使用,取得良好社会效益。五、08-09年度5月底各部门兑付惠农资金情况:

计生办共兑付49544元。(优惠政策补助)

计生指导站共兑付1160元。(手术费)

农技站共兑付1635元。(地膜玉米补贴)

民政办共兑付135.4606 万元。其中农村低保88.0416万元,(430户,1185人);五保供养金19.4840万元(119人);安居工程13.9万元(22户);救灾款27.9350万元。

中心卫生院兑付共47.9812万元。(合疗补助)

中心小学支付共兑付41723.77元。(两免一补)

根据自查情况,各部门在08-09年度惠农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都能及时、准确兑付到位,无挤占、截留、挪用、浪费资金的不良现象。确保各级政府民生八大工程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特此报告

  二0xx年六月二十二日

第三篇: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根据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检查的通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即安排相关业务工作人员对我局责任范围内20xx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对照检查,形成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局20xx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及使用的总体情况

20xx年度,我区水利方面下达及使用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主要有3项,分别为强台风“尤特”救灾复产省级补助资金20万元、20xx年白蚁防治及灌溉实验省级专项资金7万元、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省级补助资金(第二批)174万元,共计197万元。其中强台风“尤特”救灾复产省级补助资金20万元有6万元用于惠阳区沙田镇鹤山村下楼陂头重建工程、14万元用于平潭镇坑塘口水库溢洪道维修加固工程;20xx年白蚁防治及灌溉实验省级专项资金7万元全部用于惠阳区永良堤围20xx年度省级专项补助白蚁防治工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省级补助资金(第二批)174万元全部用于我区20xx年12月底完成的水利体制改革中社保人员所欠保费的缴纳。

上述各专项资金的拨付及管理均采用国库集中支付,且严格执行资金审批拨付制度:施工单位申报→监理单位复核签证→项目法人审核→主管单位审核→区财政局审核后直接拨付合同单位,工程建设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区财政局全程监督资金运作,从而确保了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二、本次自查自纠工作的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对于本次自查自纠工作,我局的主要做法有:一是领导重视,专门成立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纪检组长、工程技术中心主任和计财股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则由工程技术骨干人员和会计、财务人员组成。二是明确工作原则和分工。根据《通知》要求,局领导明确指示自查工作人员要如实、完整上报本单位自查工作情况,做到一查到底,不留死角;同时,为提高自查效率,要求工作人员合理分工,按时上报自查成果。三是落实责任到人。自查工作人员将自查工作的报告、报表完成后,由局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审核并签字,再报组长签字,确实把好自查成果质量关。

通过自查工作的主要做法,我局本次自查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20xx年度我局所涉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较少,自查过程较简单,自查成果达到《通知》要求。

三、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意见和措施

经对我局责任范围内20xx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自查,各项目资金的拨付及管理均采用国库集中支付,且严格执行资金审批拨付制度,自查过程中无发现资金违法违规使用问题。

四、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及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虽然我局在此次自查工作中未发现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存在违法违规问题,但通过开展自查工作,我局深深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针对我区水利工程实际,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及管理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如下:

一是建议上级部门优化建设任务时间比较紧迫的水利项目的资金申请程序;二是建议上级部门考虑我区近年整治淡水河的资金压力,在专项资金安排上适当倾斜,以减轻我区财政压力;三是建议省级专项资金可以延期使用或转移使用,若工程因故变更或无法实施,导致资金有闲置现象,则可以申请转移至其他工程使用。

第四篇: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为了切实加强中省级专项资金的管理,保障各项资金的使用安全,防范资金运行风险,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根据市局通知要求,我局对20xx年以来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以及基础设施建设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各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食品药品监管队伍能力建设经费(元)

1、药品快速检测人员培训经费(元)

为进一步提高我局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更好地发挥基层药品稽查和技术监督效能,20xx年市食药监局给我局拨付了元的药品快速监测人员培训专项经费。我局利用这笔专项资金先后指派了余人/次到省、市进行药品快速检验暨药品稽查培训(仅差旅费支出就已经达到元)。此外我局还利用药品快速监测车到我县进行药品快速检验的时机,请市食药检所的专业技术人员为我局执法人员讲解药品、医疗器械抽验的相关知识。通过派出学习和请专业人员授课的方式,进一步增强了我局执法人员识假辩假的能力,提高了业务素质和快检水平,为执法人员科学、合理、有效使用药品检测设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餐饮服务行业监管人员能力建设经费(元)

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队伍能力建设,推动我县下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有效监管。我局积极配合省、市食药监局对餐饮服务监管人员开展培训工作,20xx年至20xx年间,曾多次安排分管食品安全的领导及执法人员(共计人/次)到、等地进行学习培训。为了确保各种学习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市食药监局拨付给我局元的专项经费。我局全部用于餐饮服务行业监管人员能力学习培训支出,其中交通费元、差旅费元、培训费元。通过对当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形势和任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技术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现场监督实务;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餐饮服务快速检测、监督性检验、评价性检验等技术监督基础知识等的培训。使我局餐饮服务监管人员理解并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较好地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行政监管业务和技术监督基础知识,加快建立起高素质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队伍,杜绝职能移交后餐饮业的监管真空。

3、农村两网人员培训经费(元)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长效机制,促进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认真履行职责,我局每年都组织全县的农村食品药品协管员、信息员进行培训,20xx年培训了期,共计培训人员余人/次,元专项经费全部用于培训支出。

培训主要以增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为主要内容。重点对假劣药品识别,农村常见药品、保健食品违法典型案例,合理用药等方面的内容作了生动的讲解,并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常见食物中毒、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的监管和备案、农村食品药品两员的工作职责、内容和方式等知识作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该县食品药品两员政策法规和食品药品安全意识,使他们进一步明白自己的工作职责,为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经费(元)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县药品市场秩序,着力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公众用药安全有效,根据省、市食药监局的统一部署,我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次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检查。在检查结束后还召集了全县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进行了检查情况反馈,并进一步强化知法懂法守法的意识,落实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全面提高药品生产经营的管理水平,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共用去元,其中会议开支元,整治检查期间燃油费元,差旅费元。其中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共元全部用于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开支,专项资金使用率为。

(二)基本药物核查经费(元)

此项资金还未使用,计划在近期对辖区内基本药物开展一次

核查专项行动,对全县的基本药物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查,掌握基本药物在辖区内流通使用情况。

资金使用计划:燃油费元,差旅费元。

(四)食品药品监管队伍能力建设经费(元)

此项资金也未使用,但餐饮服务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工作,已纳入职能移交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计划中。为了能顺利地完成此项工作,我局将组织相关干部职工对食品安全领域的相关知识进行进一步的学习培训。

资金使用计划:办公费元,差旅费元,培训费元。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完善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进一步细化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的审核制度、内控制度和资金使用台账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二)防微杜渐,扎实开展警示教育

坚持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注重专项资金管理的严肃性,强化干部职工遵规守纪教育,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高度负责地履行工作职责,构建规范权力运行的

长效机制,牢固树立专项资金是开展专项工作的生命线、高压线的观念,切实增强各专项资金的安全意识,坚决杜绝专项资金的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确保我局各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第五篇:乡镇民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和监督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提高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根据《XX县民政和扶贫移民局关于开展民政专项资金自查整治活动的通知》(X民发〔20XX〕67号)的要求,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安排部署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孤儿、社会定救等人员的城乡医疗救助、优抚医疗救助、救灾、救济资金等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清理,现将20XX年1月至20XX年9月30日民政资金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我乡在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无挤占和挪用情况。认真做到资金足额及时发放,未滞留、延压资金。

(1)救灾救济资金在发放过程中严格按照户报、村评(村张榜公示)、乡镇审核(乡张榜公示)的程序通过银行直发到对象户手中。并做到账目清楚,无截留、挪用、挤占和贪污等问题。

(2)五保、孤儿、社会定救等人员的基本生活费一律按文件上的名单、金额并通过银行直发。对五保、孤儿、社会定救实行动态管理,对有死亡的五保、超龄的孤儿(未上学)及时下乡入户调查核对按时上报县局,无截留、挪用、挤占和贪污等问题。

(3)城乡低保按县局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实施,做到了公平、公开、公正。实施动态管理,通过入户调查核实,取消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对该进而未进的及时纳入。并对已死亡、出嫁、就业、迁移等情况仍然享受低保待遇的,也及时清理上报县局并予以取消。按文件下达的指标和系统花名册、金额足额划拨到个人帐上,无贪污、挪用的现象。

(4)城乡医疗救助按文件严格把关,对有疑问的及时请教县局相关负责人,对不符合的做好解释工作;建立医疗救助台帐,无弄虚作假现象,按文件名单、金额发放,通过银行划账形式。

(5)优抚安置资金方面,义务兵优待金和退役士兵安置金是按文件名单,金额通过银行直发,无截留挪用、贪污问题;优抚建房按文件精神实施,没有擅自调整补助标准,也无挪用、截留现象,更无吃拿卡要的现象发生;按时上报重点优抚对象死亡核销工作。

(6)社会福利彩票资金按文件规定使用。无无截留、挪用、挤占和贪污等问题。

对相关的民政资金实施,坚持严格会计制度,对所发放资金全部登记造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每季度民政办都对民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保证专户金额与账目符合,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认真处理,强化管理,有效杜绝了民政专项资金在分配使用过程中的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了民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划拨实行封闭运行,发放实行社会化发放。只有民政部门提供的花名册的信息与对象在银行登记的所有信息一致,银行才能将资金打入个人账户。极大减小了资金管理风险,有效提高了资金运行效率。

使用情况公开透明,监督管理落到实处。民政专用资金使用过程中,以事实为依据,按照资金分配使用程序划拨资金,公开、公平、公正地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二、自查情况

我乡在20XX年至20XX年中,相关民政专项资金如下:

1、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20XX年度下拨资金1307940元。20XX年一、二、三季度共下拨1318320元。

2、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20XX年下拨资金426140元。20XX年,现已下拨374300元。

3、五保、孤儿、社会定救人员基本生活费。20XX年孤儿生活费共下拨178992元,五保生活费251500元,孤儿、五保20XX年度、20XX年度门诊费用共计:69600;社会定救人员生活费16200元。20XX年1-10月孤儿生活费128820元,1-10月五保生活费235000元,1-10月社会定救人员生活费13500元。

4、城乡医疗救助资金。20XX年共下拨城乡民政医疗救助资金938406元。20XX年1月至9月共下拨资金568313元。全部已发放。

5、救灾救济资金。20XX年发放冬令资金25万元,发放20XX年春荒款6万元,20XX年临时救助金5500元,20XX年发放贫困户慰问金11600元。20XX年发放福利彩票资金5万元。20XX年发放冬令资金24万元,春荒资金6万元,20XX年县下拨福利彩票资金10万元,已发放89586.77元,余10413.23元,20XX年县下拨临时救助金1万元(未发)。

6、优抚资金。20XX年发放20XX年冬季农村退伍士兵(官)地方经济一次性补助445000元,发放20XX年义务兵优待金185170元,20XX年发放重点优抚建房11万元,20XX年春节发放部分优抚对象、烈属慰问金1800元,20XX年发放一至六级伤残人员门诊、住院费用补助金32201元。20XX年发放20XX年冬季农村退役士兵(官)地方经济补助131000元,发放20XX年义务兵优待金及现役军人立功受奖202397元,20XX年发放一至六级伤残人员和重点优抚对象门诊、住院费用补助金28262。

我乡民政专项资金以银行划帐为主,特殊情况用现金直发。无截留、挪用、擅自扩大或缩小资金使用范围、改变补助标准的行为,各专项资金按规定报帐制,严格管理,会计核算真实规范。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监督、管理好民政专项资金,加大工作检查力度,提高工作效率和科学化管理水平,保障民政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促进民政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六篇: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关于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自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领导组办公室:根据《舒城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们对近三年来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落实

1、自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工作会后,乡立即召开党委扩大会,就县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进行了传达和学习,并就此项工作如何开展进行了安排。

2、召开由各村及政府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业务人员参加的专题会,会上传达和学习了县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对我乡自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以阙政字[2010]74号文件形式下发到各自查单位。同时对自查报表的填报工作进行了业务培训。

3、乡村联动,协调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对近几年强农惠农资金进行全面核现核查,各村在乡政府部门的配合下,对强农惠农资金特别是打卡发放到户资金,对照发放条件进行逐项核查。

二、自查结果

1、打卡发放类:根据自查表,我乡共涉及农作物良种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等9个项目。2007-2008年,以上资金由县财政拔付到乡财政,乡财政足额将资金打卡到户。2009年乡财政根据县核定的数据及时上传相关到户信息资料,由县财政直接打卡到户。存在问题,是在本次自查之前,在库区移民直补到人资金发放中,由于时间跨度长,移民人口情况复杂,加之少数村刚申报时对政策把握不准,出现错登,造成资金错发现象。如:2007年度何店村错登84人,打卡资金额为37800元;2009年阴洼村错登5人,打卡资金额为6750元。2010年阙店村错发资金36800元,横山村错发资金35000元。乡党委政府发现后立即将打卡资金收回乡财政,并给予全乡通报批评。乡纪委及时下发了阙纪[2010]0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严明水库移民工作纪律,认真开展水库移民直补人口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2、工程项目类:我乡主要涉及到财政扶贫资金(含以工代赈资金)。库区扶持项目资金等。在资金管理方面,基本能做到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但在本次自查过程中,发现在财政扶贫项目方面,有资金滞留现象,资金额达2.5万元,波及2个小项目。其原因是以上资金到位后,正处于我乡村级财务全面清理时期,各村资金已冻结,8月1日才开始运行。近期我们已予纠正,将资金拔付到项目单位,并完善了帐务处理。

《民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范文6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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