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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商务专项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和资金安全。根据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全省商务专项资金检查和绩效评估的通知》(湘商财【20xx】10号)和《郴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商务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和绩效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并成立了由局长郭远方任组长,副局长郭益林任副组长,以及有关股室负责人参加的商务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和绩效评估领导小组。自3月25日至4月5日对我县商务专项资金进行了自查自纠和绩效评估工作,现将我县20xx年度商务专项资金自查自纠情况和绩效评估工作汇报如下:
一、专项资金到位及拨付情况
1、专项资金到位情况
20xx年度,我县申报专项资金情况:1、20xx年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企业引导资金(标准厂房建设资金)14。45万元;2、20xx年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企业引导资金(技术改造项目资金)6。0万元;3、20xx年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企业引导资金(示范区建设资金)17。5万元;4、20xx年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示范清算资金)30万元;5、20xx年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资金25万元;6、20xx年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资金100万元。以上共到位商务专项资金192。95万元。
2、专项资金拨付情况
20xx年度,我县商务专项资金县财政拨付情况:1、拨xx县东谷硅业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资金)6。0万元;2、拨县商务局(引进制造业大项目资金)10。0万元;3、xx县市场服务中心(湘桂大市场建设资金)30。0万元;4、大塘镇人民政府(大塘农贸市场建设资金)25万元;5、xx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示范区建设资金)100。0万元。以上共拨付商务专项资金171。00万元。
3、专项资金未拨情况
20xx年度省财政厅共计下达我县商务专项资金192。95万元,以拨付相关企业和单位171。00万元,暂未拨付21。95万元。主要是项目是承接产业转移(标准厂房建设资金)21。95万元暂未到项目单位。
二、审核及拨付的.基本程序
专项资金到位后,县商务局、财政局及时通知项目单位携带相关资料到县财政局企业股办理转账手续,及时足额的将扶持资金拨付项目单位,没有发生截留、挪用、侵占、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
三、绩效评估情况
1、对外贸易工作初见成效。我县现有经营外贸出口的企业有12家。其中化工企业2家,冶炼企业6家,纺织厂1家,服装厂2家,外贸公司1家。通过企业的自身努力和商务专项资金的支持,激励了企业勇于开拓国际市场的勇气和信心。曹氏服装厂年出口服装系列产品达到400万件套,销售收入达1。5亿元,实现利润1200万元。节光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高氯酸钾和氯酸钾产品远销美国、加拿大等国。提升了我县中小企业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和国际竞争力,对企业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标准化厂房建设稳步推进。以增口创业园和xx工业园为重点,帮助园区企业解决标准厂房建设中存在的资金、施工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对标准厂房建设实行特事特办,开辟绿色通道,20xx年建设标准厂房8万平方米,为市下达任务的100%。
3、农贸市场标准建设稳步发展。湘桂大市场提质改造项目的实施,形成了规范有序、设施齐全、功能完备的县城区综合市场,为市民创造了一个安全、有序、优美的购物环境。大塘镇农贸市场的整体搬迁项目的实施,市场面积达2700平方米,新增摊位数126个,容纳就业人数380人,年交易额1500万元。同时,彻底改变了该镇以路为市场的现状,是一项为民办实事的民生工程。
四、自查发现的问题
1、应拨未拨20xx年专项资金21。95万元。自查发现县财政应拨未拨xx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标准厂房建设资金)21。95万元。
2、后续管理有待加强。近几年来,我县实施民生工程项目比较多,绝大部分项目效果明显,运转正常,但也发现有个别项目后续管理工作不到位,没有后续资金注入,没有人维护,效益不好的情况。
3、由于xx是“边、老、山”的国家级贫困县,按要求地方财政负担部分的配套资金暂时没有落实到位。
五、自查评价
通过对我县曹氏服装有限责任公司、东谷硅业有限公司、湘桂大市场、大塘农贸市场等重点企业申请项目申报材料、资金用途情况的检查,未发现企业有违规行为。资金到位后,各个项目单位资金做到资金专款专用,无调整和变更国家和省投资计划,无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的问题;无挤占、挪用、套用专项资金行为。财务管理比较规范,基本符合《湖南省承接产业转移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所有专项资金全部用于企业的技术改造、新产品的开发、标准市场建设等方面,调动了企业的积极性,推动企业向国际市场开拓的自觉性;抓好了城乡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为营造安全卫生、便捷放心的消费环境,美化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我局在办理商务专项资金申报过程中,坚持原则,严格审核,讲究方法,管理规范,廉洁自律,积极协调县财政局及时足额将资金拨付相关单位,确保了专项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发挥了资金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六、自纠情况和建议
1、认真落实《湖南省承接产业转移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按程序向财政部门办理应拨未拨专项资金申报手续。
2、进一步落实“政府引导、上下联动、多方投入”的原则。督促项目建设单位要积极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项目后续管理到位,后续资金到位,发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建议上级部门对国家级贫困县在资金上、政策上予以倾斜,在县级配套资金的比例上予以考虑,加大对贫困县的支持力度。
第二篇:财务资金专项的自查报告
湖南工贸技师学院创办于1958年,位于株洲云龙示范区职教大学城。是一所以培养高技能人才为主要目标的高等职业院校。学院设有现代制造工程系、电气工程系、机械工程系、装饰工程系、经贸物流系等五个教学系,开设22个专业,形成了以数控、模具、机电、焊接等示范专业为主的骨干专业群和以室内装饰设计、电子商务、工业机器人和3D打印为特色的新型专业群。近年来,学院注重将高就业优势发展为优质就业优势,与中国中车、中航工业、中联重科、格力电器、远大集团、北京汽车、广汽菲克等知名大型企业建立了深度合作关系,合格毕业生均能实现高质量就业。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和安全性,确保各项就业补贴政策落实到位,根据市人社局、财政局相关文件要求,现对xx年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认真全面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金收支情况
1、20xx年度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础能力建设资金,省级财政预算安排共计250万元。20xx年度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础能力建设资金支出达到272万元,该项支出主要用于培训设施设备的购置、改造和维护,实训耗材,教师提升培训,课程设置和教材开发等方面。
2、20xx年度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础能力建设,省级财政补助500万元;其中,20xx年度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础能力建设支出389.11万元,该项支出用于20xx年度培训设施设备的购置、改造和维护,实训耗材,教师提升培训,课程设置和教材开发等方面。项目建设尚未到期,截止xx年1-3月开支15.14万元,总开支达到404.25万元,余95.75万元。
3、20xx年度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础能力建设,获市级财政补助100万元。而20xx年度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础能力建设支出128.23万元,该项支出用于20xx年度的培训设施设备的购置、改造和维护,实训耗材,教师提升培训,课程设置和教材开发等方面。
4、20xx年度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础能力建设,获市级财政补助130万元。而20xx年度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础能力建设支出129.05万元,该项支出用于20xx年度的培训设施设备的购置、改造和维护,实训耗材,教师提升培训,课程设置和教材开发等方面,余0.95万元。
5、20xx年度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础能力建设,获市级财政补助100万元。该项支出用于20xx年度的培训设施设备的购置、改造和维护,实训耗材,教师提升培训,课程设置和教材开发等方面。本款为20xx年拨款。建设期在xx年,截止xx年1―3月,已开支33.98万元,余66.02万元。
6、20xx年省精品专业专项资金补贴,省级财政预算安排30万元,支出达43.57万元,该项支出用于20xx年度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构建、教学资源建设和实习实训条件建设等方面。
7、20xx年省精品专业专项资金补贴,省级财政补助60万元,支出达76.83万元,该项支出用于20xx年度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构建、教学资源建设和实习实训条件建设等方面。
8、20xx年省精品专业专项资金补贴,省级财政补助60万元,支出达50.57万元,该项支出用于20xx年度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构建、教学资源建设和实习实训条件建设等方面,余9.43万元,数控铣工专业还在建设期内。
9、20xx―20xx年度就业培训市级财政补助分别为171.74万元、111.40万元和32.03万元。该项支出分别用于20xx―20xx年度培训设施设备的购置、改造和维护,实训耗材,教师提升培训,课程设置和教材开发等方面。
综上所述,20xx―20xx年度就业专项资金省级财政补助共计620.00万元,市级财政补助共计645.17万元,省级财政预算安排共计280.00万元。20xx―20xx年度就业专项资金支出共计1404.53万元。余140.64万元,20xx年还是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精品专业建设期。
从自查的情况来看,学院领导高度负责,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规范。专项资金为我院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提供了支持,为高技能人才培训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存在问题:
1、项目分项预算执行不够规范,部分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够充分。
2、项目资金预算不够完整,部分资金未列入预算。
3、制度仍有待进一步健全,监督力度还可加大。
三、整改措施:
1、完善预算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的考核机制。
2、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管理。
3、科学合理编制项目,不断完善项目论证、评审、报批程序,做好项目前期工作。
4、加强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篇: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第1篇】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xx年度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皖人社秘[20xx]6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和安全性,防范资金运行风险,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各项就业补贴政策落到实处,我局认真组织对20xx年就业再就业工作开展情况及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就业专项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当年就业资金筹集总额:2296.9万元,其中:1、中央和省财政安排:2202.5万元;2、县级财政安排:93.6万元;3、利息收入:0.9万元。
(二)就业资金使用情况。
当年就业资金支出总额:1812.9万元,较上年2029.5万元减少216.6万元,减幅为10.6%。当年享受就业补贴人数xx3xx人。
1、职业介绍补贴支出:21万元,较上年62万元减少41万元,享受职业介绍补贴人数:1241人;就业人数:1192人。
2、职业培训补贴支出:597.65万元,较上年721.3万元,减少123.6万元。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人数:6461人(含中级工以上高技能人才培养支出24.6万元,培养高技能人才312人),技能培训后就业人数6039人,就业率达95%。
3、技能鉴定补贴支出:55.5万元,较上年81.3万元减少25.8万元,享受技能鉴定补贴人数:3701人,较上年5417人,减少1716人。
4、社会保险补贴支出:219.7万元,较上年372.7万元减少xx3万元,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数:903人,较上年1734人减少821人。其中: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支出193.1万元,较上年332.6万元,减少xx9.5万元。
5、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73.28万元,较上年523.6万元,减少450.3万元。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人数:179人。
7、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支出200万元,享受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人数445人;补充小额贷款担保金支出300万元,享受小额担保贷款人数257人。
8、公共就业服务支出:276.3万元,(含基层特定岗位人员20xx年上半年预拨工资待遇129万元、劳动力资源调查支出xx0万元、其它支出7.3万元。)
9、就业见习补贴支出:68.58万元,享受就业见习补贴人数127人。
(三)年末就业资金累计结余:499.8万元。
二、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的社会效益明显
贯彻十八大提出的“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为目标,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努力改善就业环境,支持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鼓励企业更多吸纳就业,帮助困难群体就业,努力完善城乡就业服务体系,为促进我县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条件。
(一)城镇新增就业稳中有升,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坚持“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广辟就业门路,拓展就业空间。通过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企业招聘会”、“民营企业服务月”等活动,城镇新增就业岗位xx652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28336人。
(二)下岗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得到有效保障。实现失业人员再就业2612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932人。全年开发公益性岗位600个,安排就业困难人员186人,实现了就业工作和社会事业共同发展的双赢局面。积极鼓励和支持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打零工、夜市摆摊等自主就业方式,实现灵活就业,以促进更多的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对对以个人名义缴纳社会保险的就业人员给予社保补贴,507人次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补贴资金103.8万元。
(三)就业技能培训在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和就业竞争力上成效明显。共投入就业技能培训资金597.7万元,培训人数4866人。通过培训,提高了城乡劳动力的就业技能和就业的稳定性。就业技能和竞争能力得到提高,就业更加稳定。
(四)基层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日趋完善。一是基层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的基础平台全面建成。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就业服务信息化网络体系。建立和完善了县、乡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基本实现了就业申报审核管理信息和就业服务资源共享,使就业服务功能向基层延伸,提高了就业服务效率。依托省就业用工备案信息系统,开展劳动力资源调查,共录入71万余条城乡劳动力资源数据。
(五)形成了创业带动就业的可喜局面。在扶持创业方面,结合我县大力推进全民创业活动,积极扶持各类创业群体自主创业,促进就业。一是通过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扶持创业。鼓励和扶持创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合伙经营和共同就业,通过资金扶持,促进了个体民营经济发展,繁荣了城乡市场,催生的各类经济实体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如园区民营企业英杰精工、春秋塑编等企业通过贷款贴息扶持,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安置就业能力进一步增强。20xx年共审批贷款申请6630万元,银行已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074万元,其中企业贷款750万元。二是通过开展创业培训引导创业。帮助创业者系统学习知识与技能,不仅使学员的就业观念发生转变,更激发了他们的创业意识,掌握创业技能,增强创业能力,提高创业成功率。共举办2期创业培训,落实240人参加。
三、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监督情况
我们在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支出,没有擅自扩大就业专项资金支出范围,虚列、转移、挤占挪用、滞留就业专项资金等违规情况,确保了就业资金专款专用安全运行。
(一)完善管理制度,做到有规可依。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资金拨付管理,资金使用监督,资金拨付公示,资金支出结果报告,资金监督和跟踪反馈等各项制度。严格按照省人社厅印发的《安徽省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安徽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纪律规定》的要求操作,重点确保就业困难人员等就业群体就业扶持政策的落实,为全年的就业资金管理使用奠定了基础。
(二)规范操作流程,确保资金运行安全。明确资金拨付管理、资金使用监督、资金拨付公示等管理规定。各环节既独立操作又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确保管理严格,运行有序。
(三)加强信息台帐化管理,夯实资金管理基础。对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对象范围、认定程序、可享受的政策待遇(补贴范围、标准、期限等)、监督管理等进行严格的限定和明确,对各类补贴的申报办理实行台帐化管理,对各类资料实行专业归档,分类管理。在规范纸质台帐的同时,全面推行全省就业资金网上审批管理,特别是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直补个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公益性岗位安置、社保补贴的拨付方面,全面实行台帐管理,做到纸质和电子两套台帐同步。建立了完善的资金使用基础台帐,资金财务帐簿、凭证做到了合法、真实,帐表相符、帐证相符。
(四)强化责任,完善监督机制。一是实行项目责任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培训主管部门与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工作协议和廉政承诺书,确保培训质量;二是实行项目资金跟踪监控制度。会同县财政局及时将项目资金信息录入财政再就业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实现动态监控;三是严格实行项目“一表一账一单”制管理。严格将经费补助申请表、培训台账、培训清单作为项目检查考核验收和转移培训机构在财政部门报账的依据;四是进一步完善资金“专人、专账、专户”管理。严格控制资金审批流程,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行,保障就业专项资金的规范、安全、有效运行。五是建立了常规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机制,采取内部检查与外部检查相结合的多种检查方式,确保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公开透明。
四、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就业资金信息系统运行总体较好,但在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资金运行中与系统要求不符。主要原因:一是工作人员新老更替,对办事流程和信息系统操作不熟悉,认定时间较晚;二是基层站所在申请就业援助队形认定时把认定材料和申请社保补贴材料打捆上报,导致认定时间与享受补贴时间有冲突。这种现象已解决,20xx年将不再存在。
【第2篇】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提高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和安全性,确保各项就业补贴政策落实到实处,杜绝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根据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就业专项资金检查的通知》(攀人社发[20xx]292号)文件有关要求,我局对20xx年第一、二季度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及制度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具体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就业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制度 为提高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对就业专项资金申报、拨付、使用和核算各个环节的监管,杜绝就业专项资金使用中的违纪违规现象,我局根据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就业专项资金监督管理相关要求,结合西区实际,制定了《西区就业专项资金五项监督制度》。我局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西区就业专项资金五项监督制度》,从资金拨付管理、使用监督、拨付公示、资金支出结果报告、监督和跟踪反馈等方面对资金进行规范管理,保证就业专项资金的规范使用。同时,我局联合西区财政局每年都定期检查社保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创业培训补贴、职介补贴及岗位补贴的申报审核情况和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区就业局每年会对就业专项资金申报材料及就业专项资金进行自查。市就业局每年也会有专门的工作小组来指导和监督检查我局就业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资金审批工作。
近年来,无论是内部自查、还是外部监督检查,我局就业专项资金均未发现违规操作现象,各项资料按程序申报审批,各项资金也按流程足额拨付,切实做到了专款专用。
二、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一)就业专项资金筹集情况
西区20xx年就业专项资金结转为:3,532.87元,20xx年截至7月筹集就业专项资金7,000,000.00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6,760,000.00元,省级财政配套资金240,000.00元)
(二)就业专项资金支出、结余情况 20xx年第一、二季度我区共拨出就业专项资金5226031元,其中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869人共计5211806元,个人申报职业培训补贴xx人共计xx225元。截至目前,就业专项资金共计结余1777501.87元。
经查,我局就业专项资金严格实行“社区(村委会)—各街办、格里坪镇—区就业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逐级上报、层层审批制度。各项就业专项资金申请,均经区就业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区财政局先后审核无误后,才向区政府提出资金拨付申请。申请得到批准后,各项就业专项资金通过“区财政局就业资金专项账户—区就业局专项资金账户—各街办(乡镇)专项资金账户——各申请单位、个人”的方式实行银行专户划拨,确保了每一笔专项资金顺利足额拨付到了各申请单位、个人手中。并在资金拨付前将各项就业扶持政策补贴情况公示于政府门户网站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三)就业补贴对象认定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就业援助对象申请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攀人社发[2011]177号)要求,对我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进行就业困难人员(“4045人员”、残疾人员、低收入家庭人员、按城镇人员安置的被征地农民、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应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其他情况)认定。按照“个人申请→社区初审→公示(5个工作日)→街道复审→县级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复核→发放证件,打印《就业失业登记证》中“就业援助卡”页面”的认定程序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并建立就业援助对象登记台账,全面掌握我区就业援助对象认定情况。我区所有申报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的人员必须是认定了就业困难对象的人员,申报资料中有明确要求,审核过程中也严格进行审核。
经严格自查,我局在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支出,没有擅自扩大就业专项资金支出范围,虚列、转移、挤占挪用、滞留就业专项资金等违规情况,确保了就业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安全运行。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一线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有待继续加强
我区劳动就业保障体系新招用工作人员较多、业务内容较为繁杂且人员更换频繁,如不继续加强培训,难以全面及时掌握相关政策和业务内容。建议市局举行定期的业务培训,让各区县的经办人员交流经验、互相学习,提高经办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职业培训的整体质量和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
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旨在帮助就业困难人员提升职业技能和就业竞争力,尽快实现再就业,因此,培训后的就业率是衡量培训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市场调研,根据市场需求,以就业为导向开设职业技能培训班。
(三)一些系统调整导致的问题
20xx年年初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和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了联动升级。在系统调整后,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已做灵活就业登记,自己缴纳社保的居民,若在后期实现单位就业,则前期由个人缴纳的社保会显示为单位参缴,这会影响其社保补贴资格的认定,另外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和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了联动升级后,会出现部分居民灵活就业登记自动注销的情况。
(四)就业专项资金支出结构需要进一步调整
我区申报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人员数量较多,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在就业专项资金支出中比重过大,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就业专项资金其他支出项目的及时拨付,我区将进一步调整就业专项资金的支出结构,确保就业专项资金的合理分配。
【第3篇】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和安全性,确保各项就业补贴政策落实到实处,根据金昌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及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我局对20xx-20xx年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及制度建设等情况进行了认真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20xx年就业专项资金收支情况
20xx年我县就业专项资金筹集942.22万元,财政安排932万元,利息收入10.22万元。20xx年我县共支出就业专项资金931.65万元,其中:拨付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761.37万元;拨付职业培训补贴资金165.63万元;拨付社保补贴4.6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2.63万元。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年末滚存4365万元。
20xx年我县就业专项资金筹集1041.41万元万元,财政安排1035万元,利息收入6.41万元。20xx我县共支出就业专项资金1022.83万元,其中:拨付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998.83万元;拨付职业培训补贴资金2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1.21万元。小额贷款担保基金收入1100万元,年末滚存5465万元。
二、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监督情况
(一)完善管理制度,促进规范管理。一是建立和完善风险防范制度。立足实际工作,认真梳理岗位职责,查找岗位廉政风险点,将就业专项资金经办、管理、监督等风险等级较高的岗位,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开展廉政教育、警示教育,从思想上筑牢抵御腐蚀的道德防线。二是严格执行各项资金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流程,确保资金运行安全。明确了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申报程序和支付管理。从资金拨付管理、使用监督、拨付公示、资金支出结果报告、监督和跟踪反馈等方面对资金进行管理。
(二)加强信息化管理,夯实资金管理基础。对各类补贴的申报办理实行台帐化管理,要求申报单位对各类资料实行专业归档,分类管理。特别是公益性岗位安置全面实行台帐管理,做到纸质和电子两套台帐同步。建立了完善的资金使用基础台帐,资金财务帐簿、凭证做到了合法、真实,帐表相符、帐证相符、帐实相符。
(三)强化责任,完善监督机制。强化对资金使用全过程的严格监管,确保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一是建立了常规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机制,采取内部与外部检查相结合的多种检查方式,确保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公开透明。二是实行“一表一帐一单”管理,严格将就业专项资金各类补贴申请表、申请台帐、清单作为该项目检查考核验收和向财政部门申请资金的依据,落实审核签字制度,“谁审批,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
三、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的社会效益明显
近年来,我县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努力改善就业环境,支持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鼓励企业更多吸纳就业,帮助困难群体就业,努力完善城乡就业服务体系,为促进我县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条件。
(一)就业困难对象的就业得到了有效保障。一是针对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难的问题,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促进困难人员就业,以4050人员、残疾人和低保家庭人员为安置重点,主要安置在城市治安及交通管理、绿化环卫、社区协理和工勤等岗位,实现了就业工作和社会事业共同发展的双赢局面。二是积极鼓励和支持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各种方式灵活就业和自谋职业。三是多渠道收集就业岗位并及时发布招聘信息,全力为企业和劳动者搭建用工和就业平台。通过“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送岗位下乡”“返乡务工人员专场招聘会”等多种形式,鼓励企业吸纳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努力促进就业。
(二)职业技能培训在提升劳动者就业竞争力上成效明显。对失业人员进行了免费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技能培训包括办公自动化、电工焊工、挖掘机装载机、服务类等专业,极大提升了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的就业及自主创业能力。
(三)基层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日趋完善。建立和完善了县、乡镇、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信息网络,基本实现了就业申报审核管理信息和就业服务资源共享,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功能向基层延伸,提高了服务效率。
(四)形成了创业带动就业的可喜局面。一是通过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创业。为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二是通过开展创业培训引导创业。帮助创业者系统学习知识和技能,不仅使学员的就业观念发生转变,更激发了他们的创业意识,掌握创业技能,提高创业成功率。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就业专项资金短缺矛盾日益突出。由于我县破产、改制企业或停产企业多,下岗失业职工多,特别是失地农民逐年增多,就业再就业矛盾十分突出,就业资金支出压力大。
二是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和效果有待进步。一方面受师资、设备、条件、场地等的限制,培训机构的授教能力和水平难以让参训者技能得到明显提升,加上举行的多是一些短、简、快项目和专业,要真正把握和学精一门技能存在难度。另外一方面,参训学员积极性不高,特别农村劳动力普遍抱有“早就业、快就业”心理,导致培训质量、效果难达预期。
三是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的信息化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五、下一步打算及建议
(一)进一步调整就业专项资金支出结构。一是加大培训投入,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二是加大宣传,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和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三是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的管理,严格控制公益性岗位人数的增长幅度。
(二)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积极争取上级的资金支持和本级财政投入,加强基层公共服务就业平台建设。
(三)恳请上级继续加大对我县就业专项资金的补助力度。我县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各类就业困难人员较多,并随着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逐年增加,为了不影响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开展,恳请上级继续加大对我县就业专项资金的补助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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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资金管理情况自查报告
为认真落实省财政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清理检查,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涉农资金检查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管好用好财政惠农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发挥财政涉农、惠农资金对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的积极作用,防止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市、县统一部署,我们集中力量对20xx年的财政涉农资金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立机构,落实责任
按照市、县要求,我乡庚即成立了乡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等相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乡财政涉农资金清理工作的领导和指导,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矛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财政所,由负责具体办公,其余同志各司其职,搞好各自分工的清理工作,乡政府办公室负责通知相关人员,其余乡干部协助配合清理工作。
二、突出重点,认真自查
我们通过指标核对、查看账务、翻阅发票等认真细致的工作,主要对涉农补助、救灾救济、项目建设等进行自查,共清理涉农、惠农资金到位922.58万元,支出694.3万元,在县财政未报账228.28万元。
20xx年退耕还林补助38.34万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66.03万元,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户,20xx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13.28万元大平台还没有审批支付;救灾救济补助资金19万元,一卡通到户11.4万元、银行转账7.6万元;危房改造补助到户170万元,其中第一批100万元,按要求分别划拨10万元、10万元、15万元到青龙、五福、凤凰三个贫困村,余额65万元用于战役遗址保护修缮的房屋拆迁和土地征用,转到专项资金帐户,按要求用于项目开支的拆迁及赔偿;第二批70万元,工程还没有结束,未报账划款;财政扶贫资金60万元,分别划拨到园山10万元、后坝30万元、凤凰20万元,并按要求完成了项目实施和资金支付;移民资金45万元工程已经完工,还未验收报账;一事一议资金10.93万元,已到各村帐户并按要求支付划款;美丽乡村建设资金110万元,按要求和实施方案用于龙池的新村建设;新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20万元,按文件要求和批准的实施方案用于中坝新村建设。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自查自纠、账务清理,我乡涉农惠农资金账务清晰,涉农、惠农资金管理基本合理规范,资金严格按要求到项目,效果明显。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项目资金报账缓慢不及时,现在还没有报账支付的资金228.28万元,部分项目资金一年甚至几年才报账领款,造成拖欠工程款的现象;二是部分项目建设缓慢;三是惠农支出时间未达到上级财政的要求;四是由于的特殊地理环境,突发事情时有发生,加之贫困户较多,在救济支出上是根据实际情况研究支付,造成资金补助到位后不是一次支付,有开“流水席”的现象。
四、整改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加以改进,建立健全支惠资金管理、审批、支出制度,规范财务审核支出操作流程,达到财政惠农资金管理、使用合理化,规范化。
第五篇:事业单位自查报告
根据县纪委、人社、财政等要求自查年底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问题的通知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自查工作,局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督办,安排专人开展自查清理,现将本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务员津贴补贴及绩效工资执行情况
我局按照全县统一部署,分步骤逐步规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津补贴,依据每位职工的职级,其中,正科级2人(其中正科级实职1人,正科级非领导1人)、副科级1人、科员1人,严格按照分步出台的执行标准,经县人社部门审批后统一发放公务员津贴补贴。并且以银行代发的形式发放津贴补贴,不发放现金,依法代扣代缴职工应缴的个人所得税、医疗保险费等费用。我局所属事业单位16人严格按照县人社局审批的标准执行专技人员工资标准,基础性绩效工资每月随工资按时发放,奖励性绩效年底经县人社局审批后集中发放。因此,不存在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公务员津贴补贴的问题。
二、档案达标单位奖兑现情况
我局自XX年获得省一级档案管理单位称号,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可以计发一个月工资标准的档案达标单位奖。巴纪发17号文件规定档案达标单位奖属于暂时保留的奖励性补贴。因此,我局本年12月份一次性兑现了全局在职职工一个月工资标准的档案达标单位奖。
三、文明单位创建奖兑现情况
我局自XX年起获得州级最佳文明单位称号,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可以计发一个月工资标准的文明单位创建奖。巴纪发17号文件规定文明单位创建奖属于暂时保留的奖励性补贴。因此,我局本年12月份一次性兑现了全体职工(含退休职工)一个月工资标准的文明单位创建奖。
四、考核合格工资兑现情况
按照全县统一规定,干部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可以计发一个月基本工资的考核合格工资,我局在本年12月份严格按照职工的基本工资标准兑现了一个月的考核合格工资。
五、住房公积金执行情况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有关文件(恩施州公积金管委会4号)精神,我局按照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12%的标准缴纳住房公积金。
六、其他改革性补贴兑现情况
按照全县统一规定,干部职工可兑现XX年物业补贴人平200元,住房补贴150元,通讯补贴100元(科级干部200元),交通补贴220元。我局在本年度内按月随工资直达兑现了住房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XX年物业补贴在在本年12月份一次性给予补发。
总之,我局在本年度内除兑现上述津贴补贴以外,没有发放任何形式的补贴、奖金、实物,正确把握省、州、县有关精神和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严格执行方案和实施办法,严肃财经纪律,巩固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县委“四不准”的规定,健全完善单位内控制度和审批制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水平,加强预算支出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保证资金安全和干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