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资金自查报告(范文六篇)

时间:2022-10-14 01:28:25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1087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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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一、项目目的及意义简述云南具有发展天然橡胶产业的独特优势,橡胶树优良品种的选育和推广是促进天然橡胶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措施。系统地收集、保存、鉴定及利用新种质,是培育橡胶优良品种的基础。收集、保护和鉴定引入品种的主要农艺性状,可以直接筛选出一些适应当地生态条件的橡胶树新品种,对研究橡胶树遗传多样性、性状遗传规律及选育新品种也具有重要意义。

二、项目主要内容1.在云南省热带作物科学研究所指导下进行胶木兼优品种的胶乳生理测定,鉴定12个品种的胶乳代谢类型,制定相应的割胶制度。2.保护位于西双版纳州景洪农场,12个胶木兼优品种的适应性系比区,面积为204亩,4907株。鉴定各品种的产量、生长量和抗逆性。通过对各品种的产量、生长量、抗寒性等主要农艺性状的比较分析,筛选可以大面积推广的橡胶树新品种。

三、资金使用情况“胶木兼优适应性试验试种保护”项目20xx年度资金到位5.0万元,使用项目资金5.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2万元(见明细表)。项目资金严格按预算安排支出,不存在挪用资金行为。

四、项目实施情况1.项目于20xx年1月13日召集所有试验区的相关技术人员,在德宏瑞丽市进行了项目协调,布置了相关工作任务。2.保护了景洪农场12个胶木兼优品种的适应性系比区,对热垦525、热垦523两个生长较快的品种进行了预割。进行了扶弱、内壁挖水肥沟、施肥、除草、砍岜压青、修枝等幼林抚育管理。12月测定了离地150厘米处径围,生长最快的四个品种是热垦525(56.3cm,),云研77-2(54.4cm),热垦523(51.6cm)和gt1(52.0cm)。20xx年热垦525开割253株,开割率为79.8%,亩产18.5kg;热垦523开割196株,开割率为58.2%,亩产15.9kg。

五、存在的问题1.试验地种植的胶木兼优新品种,现已有部分达到开割标准,准备在20xx年开始试割,需要项目组制定一套统一的试割规程,方便本项目组执行,有利于试验内容及数据的统计分析。2.项目的保密工作需要进一步说明。胶木兼优品由于培育单位不愿意提供给我国,是通过爱国华侨引进的,为了避免知识产权纠纷,应作好相应的保密工作。3.品种扩散问题。橡胶树品种的推广需要严格按照相关的规程进行,没有适应性试验正式割胶6年以上的鉴定资料就大面积种植,会给种植者造成损失。

第二篇: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按照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安排,2008年10月10日至20日,常委会组织两个调查组在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刘青宁的领导下,常委会副主任李光银、党组副书记任多聪分别带领调查组的同志,深入到区财政局、水利局、民政局、教育局、巴州镇南垭村、玉山镇集中供水站、回风办事处大佛寺村、化成镇民政办、凌云乡民政办、枣林镇民政办、巴州镇、水宁寺镇、茶坝中学、奇章中学、恩阳一小等地,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核对帐目、现场踏看、走访座谈等方式,对2007年度农村安全饮水、救灾救济、良种补贴和农村中小学校危房改造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农村安全饮水资金使用情况

2007年,上级下达我区农村安全饮水项目资金1344.49万元,其中中央国债项目资金1076.99万元(中央补助718.98万元),省级项目资金267.5万元(省级财政补助160.5万元),计划兴建各类安全饮水工程1846处,解决66个村、18个场镇3.5万人安全饮水问题。目前,已到位资金879.48万元,其中国债资金718.98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60.5万元;已完成17处集中供水工程,验收结算9处,66个村的分散供水工程已验收结算44个村。

在项目实施和管理上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严格实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场镇供水工程主要材料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土建工程部分,20万元以上的实行招投标,20万元以下的参照比选办法实行竞标。二是严格工程质量监管。区水利局、项目乡镇人民政府、业主单位签订三方责任书,明确各自职责。区水利局对集中供水工程每处落实技术责任人,对分散供水工程按片确定技术负责人,严把工程质量关。三是严格资金管理。区水利局建立农村安全饮水资金财务专帐,专户储存,独立核算;实行项目单位或施工方、现场实工技术人员、乡镇人民政府、业务主管科室、局分管领导五方汇审,经总会计师复审后由主要领导审签;工程竣工后由审计部门进行审计。

(二)救灾救济资金使用情况

2007年,上级下达我区救灾救济资金12935580元均按规定发放到位。通过调查,我们认为,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救灾救济资金的使用管理相当严格,达到了专款专用、重点突出,公开公示、公平公正,专户专帐、管理规范,及时拨付、保证效果的要求和目的。化成镇、凌云乡、枣林镇等乡镇在救灾救济资金的安排使用上,对集中专项资金按照个人申请、村组评议、村组统一上报、民政办审核、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张榜公示、政府统一发文、个人领取资金的程序发放,对临时救灾救济资金实行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领导、民政办主任四人汇签的办法发放,干部群众满意。

(三)良种补贴资金使用情况

2007年,上级共下达我区小麦、玉米、水稻、油菜四项良种补贴资金1130.9万元,其中小麦良种补贴项目,实施小麦良种推广面积10万亩,每亩补助10元,补贴金额100万元;玉米良种补贴项目,实施玉米良种推广面积10万亩,每亩补助10元,补贴金额100万元;水稻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水稻补贴面积48.02万亩,每亩补助15元,补贴金额720.27万元;油菜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油菜良种推广面积21.07万亩,每亩补助10元,补贴金额210.7万元。

小麦、玉米良种补贴项目,实行实物补贴,由供种企业购买良种,按农业部门提供的供种清册、供种卡数量发放到农户,区财政局直接将补贴资金划拨到供种企业。2007年供种企业共组供优质小麦种253.26吨、优质玉米种150吨,全部发放到农户。水稻、油菜良种补贴项目,依据农户实际种植面积实行现金补贴,通过“一卡-通”渠道直接打卡兑现到农户。从对2镇3村20多户村民走访调查来看,无论是小麦、玉米良种补贴的实物,还是水稻、油菜良种补贴的现金,都发放到了种植农户手中,群众比较满意。

(四)农村中小学校危房改造资金使用情况

2007年,上级下达我区农村中小学校危房改造工程项目27个,规划改造D级危房面积22999平方米。共下达危改专项资金85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30万元、省级资金340万元、市级资金86万元。区本级安排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128万元,安排学校59所。截止今年9月底,区财政局按工程进度共拨付危改专项资金678.4万元,其中,中央316.4万元,盛市234万元,区128万元;已完成危房改造项目23个,正在建设项目2个(奇章中学、石城小学),正在招标项目2个(玉山中学、三江小学);共改造D级危房20000平方米,净增校舍面积5800平方米。

在项目资金的安排上突出了三个重点:一是原片区所在地中心集镇的高完中,计划每年改建2―3所。2007年已启动对茶坝中学和奇章中学的校舍维修改造。茶坝中学1542.69平方米教学楼新建项目已基本竣工;二是城郊结合部的中小学校,计划通过3―5年持续投入,逐年改建,使城区学生入学难有较大改观。目前已对城郊的四中、七小进行了改扩建;三是对确有隐患的农村中小学校按轻重缓急,逐年改造;

二、存在问题;

1、项目安排不尽科学合理,存在一定随意性;

2、项目配套资金不足;

3、项目进展比较缓慢,项目资金滞留;

4、项目工作经费缺乏;

5、项目资金管理尚有差距;

对确有隐患的农村中小学校按轻重缓急,逐年改造。去年对86所中小学校进行了校舍维修改造。

三、存在问题

1、项目安排不尽科学合理,存在一定随意性。农村安全饮水项目、小麦、玉米良种补贴项目存在锦上添花多、雪中送炭少的情况,一些地方多年重复享受,而一些边远乡镇、村组长期不能享受。一些项目资金,如救灾救济资金,上级带帽下达和领导表态安排的比例较大,容易造成分配不合理、不公平。我们调查的化成镇、凌云乡、枣林镇带帽下达的救灾救济资金均达到20%以上。

2、项目配套资金不足。上级在对地方项目的支持上大多附带配套资金的要求,而本级财政配套十分困难,2007年,应配套而未配套资金达2169万元,约占应配套资金的90%,导致一些项目实施困难,有的只有缩减工程规模和建设内容,达不到项目编报的要求。

3、项目进展比较缓慢,项目资金滞留。截止目前,2007年实施的27个学校危改项目仅有6个工程全面竣工,玉山中学、三江小学还处于招标阶段,财政专户尚未拨付资金305.6万元,占应拨付资金的35.7%。主要原因是项目前期办理环评、国土、规划等相关手续的环节较多,办理时间长,再加上部分危改项目因地震需变更设计,拉长了建设工期。农村安全饮水资金欠拨的比例也比较大,一些村级项目领取的资金还未达到项目计划的80%。

4、项目工作经费缺乏。由于财政困难,配套资金不到位,财政安排的工作经费极少,主管项目的部门和实施项目的乡镇-压力较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们抓项目工作的积极性。

5、项目资金管理尚有差距。个别部门、乡镇和项目单位不同程度的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现象,个别项目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帐目不清楚,个别建设项目超出预算较大、造成遗留问题难于处理,个别建设项目虚报投资预算,浪费财政资金。

第三篇: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县财监局: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我局对20xx年财政下达的食品及重点商品安全监管、标准化工作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自评,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是主管全县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认证认可等工作并行使行政执法职能的行政机关。全局共有机关行政编制11名,实有在职人员x人;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检验所编制8名,实有在职人员x人;离退休人员x人。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xx年2月份下划至县政府,局内设办公室、业务股、安监股、代码办和稽查队,局下设XX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检验所。

二、专项工作基本情况

20xx年省财政厅通过转移支付下达我局食品及重点商品安全监管、标准化工作专项资金x万元。其中,食品质量安全及重点产品监督抽查经费x万元,标准化工作经费x万元。

(一)工作开展及资金使用情况

20xx年,我县成功申报XX县x庄无公害大棚蔬菜为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我局对标准化示范区的建设提供了x万元资金扶持。其中20xx年示范区建设宣传费等x万元,20xx年12月为示范区购买化肥x万元。

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我局支出食品质量安全及重点产品监督抽查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食品及重点商品安全监管人员差旅费、执法执勤车辆费用、会议费、培训费及其它工作费用。主要开展的工作有:

1、开展多次食品专项检查,查处了3起食品违法案件,罚款x万元。

2、配合县公安局对全县豆芽小作坊进行了摸排检查,取缔了三家豆芽小作坊,销毁了问题豆芽x吨多。

3、对没收回来的不合格产品进行了集中销毁。

(二)财务管理情况

我单位已建立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但未对食品及重点商品安全监管专项资金设置专户和专项核算。

三、专项工作主要成效

一是提高了食品及重点商品安全监管效率。

1、加大不合格食品及重点商品处置力度。

2、有效遏制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发生

3、加强食品安全检测,努力消除食品安全质量隐患。

二是增强了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我局通过各种宣传活动,为消费者增强了食品安全意识,为抵御有毒有害、假冒伪劣的食品和监督举报提供了有力保障,引导食品安全消费。

三是加快本县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工作的步伐,确保了创建标准化示范区工作顺利开展,增强了县域特色产品形象,提高了特色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增加了产品附加值,大大增加了农民的收入。

根据《江西省发改委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项目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委对我县20xx年―20xx年度环资类项目进行了督查,并形成了以下自查报告:

一、江西万泰铝业年产10万吨再生铝制品综合利用项目

该公司年产10万吨再生铝制品综合利用项目于20xx年8月正式启动,该项目不新增用地,主要新建熔化浇注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材料堆棚、铝灰处理车间、机加车间、变配电房、空压机房等19400平方米,购置安装主要生产、检测设备及配套的水电路环保等设备共87台(套),总投资153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2890万元,项目建设期两年。

1、配套资金落实情况

该项目银行贷款和自筹资金已于项目开工建设期间全部到位,20xx年9月底崇仁县财政局将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补助款项950万元拨付到该公司专用账户,本项目目前已完成15000万元的工作量。

2、开工进度情况

本项目20xx年8月份正式开工建设,现已完成熔化精炼车间、铝灰处理车间、成品仓库、原料仓库、材料堆棚及变配电房等所有土建工程,购置了四套圆形熔解炉、侧井式熔解炉等及其他熔炼设备,进口直读光谱仪、金相检测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仪等检测设备也已全部安装到位,新增整条ADC12Z浇包预热装置生产线及其它附属设施,完成部分公用工程改造、变电房、循环冷却水池、机修房,理化室建设面积达1050m2。项目现已进入设备安装调试阶段,预计20xx年3月份该项目将试生产运行。

3、批复组织实施情况

该项目专门成立了由总经理任总指挥的项目指挥小组,经协调指挥、促进工程的进度。本着“抓质量、促进度、保安全、控价格”的原则,严格按照备案批复所批准的建设规模和标准进行建设。

4、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由于该企业是民营企业,在土建工程、设备采购过程中严格按照“货比三家,择质优价廉”原则操作,未进行公开招投标,崇仁县纪检就该公司在该项目中未进行公开招投标事项进行了通报批评。

5、国债资金使用情况

该公司在中国银行开设了专用账户,单独建账,该项目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补助款项均由该专户进出,严格按协议及审计决算支付。

二、崇仁县垃圾填埋场二期项目

我县垃圾填埋场二期项目总投资为327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拨款8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2474万元,目前已完成招投标工作,于20xx年12月23日签订施工合同。时下正在进行工业场地平整工作。

第四篇: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关于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自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领导组办公室:根据《舒城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们对近三年来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落实

1、自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工作会后,乡立即召开党委扩大会,就县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进行了传达和学习,并就此项工作如何开展进行了安排。

2、召开由各村及政府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业务人员参加的专题会,会上传达和学习了县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对我乡自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以阙政字[xx年强农惠农资金进行全面核现核查,各村在乡政府部门的配合下,对强农惠农资金特别是打卡发放到户资金,对照发放条件进行逐项核查。

二、自查结果

1、打卡发放类:根据自查表,我乡共涉及农作物良种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等9个项目。xx年,以上资金由县财政拔付到乡财政,乡财政足额将资金打卡到户。xx年乡财政根据县核定的数据及时上传相关到户信息资料,由县财政直接打卡到户。存在问题,是在本次自查之前,在库区移民直补到人资金发放中,由于时间跨度长,移民人口情况复杂,加之少数村刚申报时对政策把握不准,出现错登,造成资金错发现象。如:xx年度何店村错登84人,打卡资金额为37800元;xx年阴洼村错登5人,打卡资金额为6750元。xx年阙店村错发资金36800元,横山村错发资金35000元。乡党委政府发现后立即将打卡资金收回乡财政,并给予全乡通报批评。乡纪委及时下发了阙纪[xx年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并由镇财政所组织业务人员对xx至xx年的专项资金的来源、性质、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自查,现将我镇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我镇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区民政局、财政局专项资金使用规定,切实做到专户储存、专人负责、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确保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和安全,做到“俩个坚持”:

(一)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

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和任何手法挤占和挪用。一是救灾救济资金分配。以保障灾民基本生活为依据,根据灾害大小、损失程度、自救能力,突出重点,不搞特殊化,不搞平均主义,无挪用、坐支、截留等违纪行为。在发放过程中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公开发放的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中的有关规定,坚持专帐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审核,手续完备,程序合规,无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挤占、挪用、虚报等情况,坚持客观、公平、合理,实行动态管理。坚持按季度发放制度,实行银行打卡发放,无擅自扣留低保金现象,确保贫困家庭保障金的足额发放,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农村医疗救助金按照农村医疗救助政策严格审批程序,做到对象明确、资料齐全、手续完备、救助科学,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情况反馈、加强监督检查

加强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监督和经常性的检查,确保专项资金真正落实到人民群众身上。一是坚持层层公开制度。结合村务公开工作,将各项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纳入公开内容,从村、小组层层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二是坚持逐级反馈制度。资金的分配情况,逐级反馈上报,切实加强监督。三是定期进行检查。每年镇财政所都要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深入到各村入户核对检查看是否落实到户到人,是否使用得当,是否存在优亲厚友等现象和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认真处理,强化管理,有效杜绝了专项资金在分配使用过程中的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了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二、专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一)家电下乡补。xx年6月至xx年12月,区财政下拨家电下乡津贴58900元,实付65900.90元。xx年区财政下拨14597.75元,实付6596.85元。xx年至xx年区财政共计下拨72497.75元,我镇实付72497.75元。我镇家电下乡资金全数实时地按要求经由“一卡通”形式,对全镇村民进行了补贴。

(二)粮食补。xx年共下拨粮食补638494.80元。

(三)退耕还林补。xx年共下拨343760元、xx年共下拨343760元、xx年共下拨343760元。3年共计1331280元。

(四)汽车下乡补。xx年6月至xx年5月区财政下拨汽车下乡补助426402.25元,我镇共下发418440.40元,余额7961.85元。

(五)水库移民补。xx年至xx年3月,我镇共计对水库移民补助5130元。

(六)教育补贴助学资金。xx年区财政拨款727xx年区财政拨款666350元,实际发放666350元。两年共计发放1493550元。

(七)新农合医疗资金。xx年门诊补偿涉及2371人,上级拨款70147.45元,我镇实际发放70147.45元;住院补偿涉及526人,上级拨款719884.72元,我镇实际发放719884.72元;二次补偿涉及400人,上级拨款xx年门诊补偿涉及8853人,上级拨款141847.55元,我镇实际发放141847.55元;住院补偿涉及617人,上级拨款1442591.12元,我镇实际发放1442591.12元;二次补偿涉及581人,上级拨款212641.14元,我镇实际发放212641.14元。两年来上级共计拨款2477614.84元,我镇共计发放2477614.84元。

(八)农村最低生活保证金。xx年上级拨款1554000元,我镇按照规定以70元/月/人发放,共计补助1850人次,实际发放金额1554000元。xx年上级拨款1464160元,我镇按照规定以70元/月/人发放,共计补助162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1464160元。

(九)五保供养资金。xx年上级拨款213900元,我镇按规定以1850元/年/人的形式进行发放,共计补助14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213900元。xx年上级拨款213900元,我镇按规定以1850元/年/人的形式进行发放,共计补助14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213900元。

三、自查情况

三年来,我镇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的发放,无截留、挪用、擅自扩大或缩小资金使用范围、改变补助标准的行为,各专项资金按规定报帐制,严格管理,会计核算真实规范。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法制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监督、管理好专项资金。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提高工作效率和科学化管理水平,保证专项资金安全有效的使用,促进我镇事业全面发展。

第五篇: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根据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水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xx〕xx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市、区、县水务局相关业务部门会同财务人员,对全市20xx年中央财政水利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的清理,从资金申报、项目批复实施、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等关键程序入手,逐一进行了认真检查核对,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xx年中央财政共安排我市水利专项资金4508.39万元,目前资金已经全部下达。一是中央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2230万元,重点用于我市小型农田水利维修养护;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798.39万元,重点用于国有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三是中央财政安排的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共计xx万元,重点用于农业生产及农村居民生活抗旱。省级特大防汛经费550万元重点用于我市20xx年“6.30”洪灾水库抢险救灾、乡镇防汛、水文测报、河道工程修复及防汛应急抢险物质购置等。四是中央财政安排的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经费80万元, 重点用于市本级城区堤防水毁工程修复。

我市项目专项资金使用严格执行了相关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实施主体主要是各乡镇人民政府、水库管理单位及相关供水单位,区水务、财政部门进行严格监管,并由市、区、县水务部门逐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财政部门拨付资金。

二、项目建设与管理

(一)项目申报和审批。

20xx年我市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审批严格按照相关资金建设指南进行报批。一是中央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按照水利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建设指南〉的通知》(办财务〔20xx〕2xx号)、省财政厅《四川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川财综〔20xx〕56号)和《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xx〕338号)等文件精神,水务局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编写了《20xx年中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并上报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审查,通过审查后由区、县水务局和财政局联合进行了批复。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根据四川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度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川水函[20xx]42号) 文件精神,由区、县水务局编制实施方案,会同财政局联合进行上报,市水务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审查,并对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三是中央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项目,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及省级特大抗旱补助费的通知》(川财农〔20xx〕31号)及《遂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特大抗旱补助费的通知》(遂财农〔20xx〕32号)文件精神,对区水务局和财政局联合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省级特大防汛经费项目,按财政部、水利部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管理办法,对水务和财政联合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

(二)项目资金使用管理。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执行,由水务、财政共同监管,无超范围、超标准使用,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滞留沉淀、侵占浪费等行为。涉及到的防汛物资采购严格执行了政府采购等相关规定。蓬溪县主要做法为: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及县财务局、水务局出台的《蓬溪县20xx年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蓬财农〔20xx〕19号)加强资金管理。成立由财会人员、村组干部、项目质量监督人员、村级水务管理员、社员代表共同组成的村民理财监督小组,实行集体审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建立健全工程建设、运行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县财政、审计部门和项目主管单位,对资金的使用随时进行检查、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计划任务的完成。同时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主动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监督,确保工程建设无违规、违纪、违法事件发生。农户自筹资金由项目乡镇和村社按照“一事一议”有关政策组织筹集,对资金收取数量、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严格按照计划投入建设。

通过实行县级部门报账、公示公告等有效监管办法,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特别是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以资金投入控制项目规模,按项目管理资金,推行各村委会统一核算、统一报帐、统一支付的管理模式,强化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同时,积极配合审计等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对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中出现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依法依纪追查。

(三)项目实施。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在项目实施上严格按照经合规性审查并批复的实施方案执行,项目实施严格执行了国家及水利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实施中没有随意变更建设地点、内容、规模等,除中央财政安排的市本级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经费80万元完成28.31%,其他项目实施全部完成。

(四)项目验收。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项目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完成了全部建设内容,并与财政部门及时组织验收。除射洪县的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正进行市级验收中,全市其他项目验收全部完成。

(五)项目主要成效。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项目实施后,一是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使我市273处水源工程、渠系工程的38处渠系建筑物、农村塘坝池窖98处得到了有效整治,配套改造长度54.12km;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使我市36座水库、6处堤防、2座水闸、2座泵站得到了及时维护,确保了国有水利工程的运行安全;三是中央特大抗旱及防汛资金补充购买了防汛物质,水文测报设施设备修复4处、完成水毁工程修复xx处、防汛通信设施修复90处、抗旱设备购置3(台/套)。通过项目实施一是对旱区的水源工程进行了及时修缮,增加了工程蓄水,增强了抗旱能力;二是对我市“6.30”洪灾水毁工程及时修复,确保了工程安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相关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个别工程项目在实施中进度较缓,主要是管理体制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项目建成后管理还需加强,落实专人定期清理渠道淤塞,保证工程良性运行。部分工程无标识、标牌和编码,需进一步完善。尽快完成工程扫尾工作。

(二)整改情况及相关措施。

根据省、市检查、验收时提出的相关意见,已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三)相关建议。

由于我市水利工程数量众多,所需的维修养护投入较大,地方财力有限,为了更好地发挥工程效益,恳请上级加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投入。

第六篇: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一、 基本情况

就业专项资金筹集及使用情况

20xx年筹集就业专项资金1716万,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1152万,地方财政配套资金386万,上年结转178万元。今年已支出资金1676.16万,其中职业介绍补贴4.14万元,职业培训补贴14.2万元,创业培训补贴68.12万元,社保补贴496.06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基金及担保费225万元,岗位补贴446.67万元,职业技能鉴定补贴23.59万元,扶持公共就业服务368.83万元,就业困难人员培训期间生活费2.17万元,充分就业社区奖励0.8万元,其他支出25.19万元。截止到目前滚存结余39.84万元。

二、 主要工作特点及效果

1、加强领导,强化就业专项资金管理

XX县领导高度重视就业工作,政府换届的同时,及时调整了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政府领导多次调研就业创业工作,每年召开一次就业创业工作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制定当年的就业创业工作,促进就业和全民创业。自20xx年以来,为了强化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更好地做好就业服务工作,将县就业办的日常管理工作归属到人社局机关直接管理,与县就业局的职能分立,主要履行综合、协调、监督、管理职能,县就业局具体经办就业服务相关业务。县就业办从资金计划、管理、流程等方面实行监督,县财政局从资金的流向及使用实行监管,从而实现了就业局申报、就业办审批、财政局复审的监管机制,强化了就业专项资金的管理。

2、完善制度,规范就业专项资金程序

近几年来,XX县在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关于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的政策规定基础上,相继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办法,规范了就业专项资金的程序。一是每年初制定了就业专项资金收支计划,规定了补贴范围,确定了补贴规模,由人社局和财政局共同向县政府请示,经批准后执行,没有超越权限、违反规定、违反程序决定、干预或插手就业专项资金分配的现象。二是强化项目管理,制定了相关办法,xx年出台《XX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帮扶暂行办法》(秭人社[xx]1号),对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和帮扶政策作了相应规定;出台《XX县开发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秭政办发[xx]110号)和《XX县公益性岗位及补贴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秭人社发[xx]19 号),规范了公益性岗位开发和补贴的申报程序:出台了《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秭政办发[20xx]80号),强化了小额担保贷款的管理工作。三是建立了就业专项资金审批公示制度。几年来,XX县坚持就业专项资金按程序申报审批,在政府门户网和财政与编制网上进行两次公示,保证了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的公开性。

3、检查督办,保障就业专项资金安全

保障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是人社部门的职责,XX县认真履行职责,强化资金管理,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督办,起到较好的效果。一是认真开展了公益性岗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的清理清查工作,对 20xx年以来的32个单位开发的820个岗位进行了全面清理,对个别单位申报公益性岗位补贴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整改。二是开展了扶持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专项检查。严格按照《湖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规[xx]19号)第十八条的规定对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资金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没有用于基本建设、租赁、交通工具购置和部门或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三是把检查督办贯穿于各个项目申报审批之中。在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等活动中,严格按照《湖北省就业培训管理暂行办法》(鄂人社发〔xx〕69号)的规定认真履行检查职能,杜绝了弄虚作假、欺诈、骗取、套取或协助他人骗取、套取就业补贴资金的行为。在扶持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中,严格按照县政府招标投标的要求,实行政府采购。在确定就业培训定点机构时,按照省人社厅、财政厅的统一规定严格条件,XX县只确定了县就业培训中心XX县职教中心两家公办职业培训机构,保障了定点培训机构的质量标准。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范文六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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