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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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资金自查报告

根据贵州省扶贫办20xx年4月7日办公会议纪要(办[20xx]2号)、《关于开展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大检查的通知》(黔南扶贫〔20xx〕14号)文件的要求和安排,我市联合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有关部门进行了20xx--20xx年度财政扶贫资金使用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省州批复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一)20xx年度

20xx年度,州扶贫办、州财政局分别以黔南扶贫【20xx】42号、黔南财农【20xx】36号,黔南扶贫【20xx】124号、黔南财农【20xx】193号等文件共批复下达我市财政扶贫资金项目20项,项目总投资511.6万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442.3万元。其中:种植业项目9项、财政扶贫资金237万元(含产业化扶贫项目6项200万元);培训项目3项、财政扶贫资金71.2万元(含雨露计划项目2项66.2万元);贴息类项目3项、财政扶贫资金98万元;项目管理3项、财政扶贫资金14.1万元,道路建设基础设施项目2项、财政扶贫资金22万元。

项目分别为:在2个乡镇7个贫困村实施的“迷迭香种植”2500亩、“脱毒马铃薯种植”100亩、蔬菜种植1400亩等种植类项目,投入财政扶贫资金237万元;在全市各乡镇实施“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初级工150人、产业化培训700人,“雨露计划・圆梦行动”资助农村贫困学生18人、“重点村村支两委干部培训”培训

重点村村支两委干部50人等培训类项目,投入财政扶贫资金71.2万元;实施“迁移并扩大商品蛋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贷款贴息”、“年产10亿粒中药胶囊生产线扩建工程项目贷款贴息”、“扶贫到户贷款贴息”等贴息类项目3项,投入财政扶贫资金98万元;实施“扶贫到户贴息贷款运作经费”及“项目管理费”等管理类项目3项,财政扶贫资金14.1万元;实施沙寨乡新蒙村、河阳乡各里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2项,财政扶贫资金22万元。

上级下达我市项目资金442.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到20xx年4月30日,我市共拨付到项目实施乡镇及单位442.3万元,占计划资金的100% 。

(二)20xx年度

20xx年度,州扶贫局、州财政局分别以黔南扶贫

【20xx】1号、黔南财农【20xx】3号,黔南财农【20xx】11号、黔南财农

【20xx】324号等文件共批复下达我市财政扶贫资金项目29项,项目总投资1427.8万元,财政扶贫资金781.5万元,其中:种植业项目17项、财政扶贫资金630万元;养殖业项目1项、财政扶贫资金10万元;培训项目3项、财政扶贫资金29.4万元;贴息类项目3项、财政扶贫资金91万元;项目管理5项、财政扶贫资金21.1万元。

项目分别为:在我市3个乡镇10个村及都匀开发区2个乡镇4个村实施产业化项目“何首乌种植”3500亩、“桔梗种植”6000亩、猕猴桃种植250亩、高粱种植300亩、鱼腥草种植50亩等17个种植类项目,投入财政扶贫资金630万元;实施林下养鸡8000只养殖类项目1项、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0万元;在全市各乡镇实施“雨露计划”扶贫产业化技能培训500人、“雨露计划・圆梦行动”资

助农村贫困学生36人、“贫困地区干部培训”50人等培训类项目3个,投入财政扶贫资金29.4万元;实施“小额到户贷款贴息补助”、“贷款贴息”贴息类项目3项,投入财政扶贫资金91万元;实施“小额贷款运作经费”、“两项制度”、“基期调查”及“项目管理费”等管理类项目5项,投入财政扶贫资金21.1万元。

黔南州财政局、州扶贫局共下达项目资金781.5万元到我市并拨付到财政扶贫资金专户,资金到位率100%。到20xx年5月30日,我市共拨付到项目实施乡镇及单位资金共计781.5万元,占计划资金的100% 。

(三)20xx年度

20xx年度,州扶贫局、州财政局分别以黔南财农【20xx】21号、黔南财农【20xx】29号、黔南财农【20xx】136、黔南财农【20xx】247号等文件共批复下达我市财政扶贫资金项目25项,项目总投资1641.53万元,财政扶贫资金1025.8万元(不含雨露计划・圆梦行动1项、资金27.6万元),其中:种植业项目10项、财政扶贫资金726万元;养殖业项目1项、财政扶贫资金10万元;培训项目3项、财政扶贫资金34.5万元(其中三位一体培训资金20万元实到19.5万元);贴息类项目4项、财政扶贫资金59万元;交通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项、财政扶贫资金10万元;旅游类项目1项、财政扶贫资金150万元;项目管理5项、财政扶贫资金36.3万元。

项目分别为:在我市4个乡镇10个村实施“桔梗种植”5012亩、“红提子种植”1000亩等产业化项目及“桔梗种植”250亩、“桂花种植”80亩等10个种植类项目,投入财政扶贫资金726万元;实施“大鲵养殖小区建设补助”购大鲵幼苗350尾、每尾补助200元及技术

培训150人等养殖业项目1项,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0万元;实施“蛋鸡养殖扶贫项目”、“茶叶种植”、“六万头优质商品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精乌胶囊产业化开发”等4项贷款贴息项目,投入财政扶贫资金59万元;在全市各乡镇实施“雨露计划”扶贫产业化技能培训1000人、“企业招工+培训+就业”三位一体培训650人、贫困地区基层组织负责人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训20人等培训类项目3个,投入财政扶贫资金34.5万元;实施寨门建设1处、串户路硬化26公里、农家乐接待改造30户、旅游标牌建设1处的“民族风情生态旅游”旅游类项目1项,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50万元;实施沙寨乡新蒙村道路硬化2250平方米等基础设施建设1项,财政扶贫资金10万元;实施“省两项制度”、“扶贫对象监测”、“项目管理费”等管理类项目5项,投入财政扶贫资金36.3万元。

黔南州财政局、州扶贫局共下达项目资金781.5万元到我市并拨付到财政扶贫资金专户,资金到位率100%。到20xx年5月30日,我市共行文拨付到项目实施乡镇及单位资金共计781.5万元,占计划资金的100% 。

二、项目完成情况

(一)20xx年度

共完成:“迷迭香种植”2500亩、“脱毒马铃薯种植”100亩、辣椒种植600亩、黑西红柿种植400亩、西瓜300亩、紫心红薯100亩;完成“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初级工150人、产业化培训700人,“雨露计划・圆梦行动”资助农村贫困学生18人、“重点村村支两委干部培训”培训重点村村支两委干部50人;实施“迁移并扩大商品蛋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贷款贴息”、“年产10亿粒中药胶囊生产线扩建工程项目贷款贴息”、“扶贫到户贷款贴息”等项

目贴息;完成沙寨乡新蒙村尧花-摆客道路建设2公里、河阳乡各里村村寨道路硬化6660平方米及项目管理各项工作。

(二)20xx年度

共完成:“何首乌种植”3500亩、“桔梗种植”6000亩、猕猴桃种植250亩、高粱种植300亩、鱼腥草种植50亩,林下养鸡8000只及核桃种植100亩;实施“雨露计划”扶贫产业化技能培训500人、“雨露计划・圆梦行动”资助农村贫困学生36人、“贫困地区干部培训”50人;完成了“精乌胶囊产业化开发”、“养鸡蛋禽生产”贴息项目的贴息工作,项目管理各项工作。

(三)20xx年度

20xx年度项目正在实施中,其中已完成的项目为:“六万头优质商品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等4个贴息项目、“农业产业化技能培训”等3个培训项目及“道路硬化”等个项目。“桔梗种植”等产业化项目已完成项目公示、招投标、土地整理等工作,正在进行播种,项目进度为50%;“红提子种植”项目进度为70%。

三、项目效益情况

(一)20xx年度

通过脱毒马铃薯种植100亩、迷迭香中药材种植2500亩及辣椒种植600亩、黑西红柿种植400亩、西瓜种植300亩、紫心红薯种植100亩等种植业项目,使项目区贫困群众人均增加收入1900余元;通过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培训800人,转移786人,每人每年平均为家庭增收5000余元;“雨露计划”圆梦行动项目共资助我市18名农村贫困学生继续接受高等教育;通过贷款贴息资金40万元整合社会资金800万元的到户贷款贴息项目,为11个乡镇25个村187户农户开展种养殖业提供了发展资金,使群众人

第二篇:资金自查报告

根据冶财[20xx]34号文件《关于开展全市粮食补贴和家电下乡等惠农资金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的精神要求,我所对此项工作特别重视,召开所务会,及时对20xx年至20xx年惠农补贴资金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

一、基本情况

我乡位于大冶市境内西部、属农业区,全乡总人口40451人,农业户数10499户,下属29个行政村委会,耕地面积34502.45亩。

二、自查情况

自20xx年至20xx年,我所补贴资金严格按照上级分配进行发放,各项补贴资金按程序纳入“一卡通”发放。其中:

1、粮食直补资金:上级拨付138.9万元。实际发放138.9万元。

2、良种补贴资金:上级拨付166.3万元.实际发放166.3万元。

3、粮食综合直补:上级拨付659.9实际发放659.9万元.

4、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申报补贴9187台、金额292.9万元,实际发放292.9万元.

5、退耕还林资金:上级拨付159.5万元,实际发放159.5万元。

6、油菜补贴资金:上级拨付22万元,实际发放22万元。两年以来上级共拨付1439.5万元,通过“一卡通”发放1439.5万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在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中,各村能够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过自查,各项惠农资金发放及时、准确到户,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现象,实行一卡通发放,全部如实发放到农户手中。对检查中农户基础信息原来上报就有很多误登,如有发现个别户身份证、户主姓名音同字不同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和更改,为了今后惠农政策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确保惠农政策的顺利实施。

家电下乡补贴办理中出现农户借用亲戚或他人户口本办理的现象,以及由于我所工作人员监管不力造成一些失误。对家电下乡补贴户办理家电下乡补贴的身份证、户口本、产品标识卡和发票等原始资料没有逐一与销售网点录入资料核对审查,造成了家电下乡已补贴户号占用了其他农户家电下乡补贴指标,给被占用户汪迪良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对农村社会稳定造成不良影响。

针对我所在家电下乡工作中的失误问题全所认真进行了自查整改,整改措施如下:

通过自查自纠,我所家电下乡工作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不足:

一是补贴农户资料归档不规范没有按顺序编号,不便于查阅核实;

二是在补贴资料录入时没有与标识卡等原始资料反复核对,容易造成个别漏登漏补或多补贴现象:

三是对于补贴手续不全的农户,要求其资料拿回去重新办理的,没有做好登记和签名,造成有些资料丢失责任不明,加大了查阅补办的工作量等等。对这些问题,我所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加以解决。

在今后的家电下乡工作中,我们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加强落实内部基础管理,努力做到以下四点:

一是落实兑付资金审核制度。对于申报的补贴资料结合管理系统及其他农民补贴相关信息进行全面复核,做到100%电话查询,并定期进行抽查、回访,建立复核工作备查登记,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二是落实补贴资金财务管理。建立家电下乡专账专柜,做到账实相符,并每月与局商贸科做好核对。

三是缩短补贴兑付时间。实行专人负责资料录入,对来办理补贴的农户,实施现场办公,在农户的监督下录入资料。每周按时上报,确保补贴及时到账。

四是规范资料档案管理。每次发放前做好标识卡、身份证、户号、发票、“一卡通”账号等原始资料与兑付表的核对。如有农户资料不齐全要做好登记,及时反馈;对农户申报合格的家电下乡补贴资料,实施编号,按月装订成册,归档管理。我所将以此次家电下乡补贴错误问题为前车之鉴,以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和财政人的责任心严格落实各项惠农政策,杜绝家电下乡补贴及各项惠农补贴错误现象再次发生在我所辖区。

四、建议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通过此次检查,我们充分认识到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建议上级的各项补助资金能在月中就下拨并且写明打印出资金来源以及文件及时下发。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所将继续加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狠抓宣传、培训和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健全惠农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机制,真正让农民群众得到实惠,切切实实让党和政府的优惠政策惠及到每一位农民群众。

第三篇:关于扶贫资金自查报告

按照xx办(20xx)xx号《xxx办公室关于对涉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的通知》文件精神,在全x范围内开展涉农资金使用情况自查,以此完善涉农专项资金管理,规范使用和监管机制,促进全区农业经济发展,确保涉农专项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为了做好此项工作,我乡具体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

我乡分管领导x月x日在xx招待所开会后,回来及时向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此次会议精神及其重要性。经研究,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xx乡涉农专项资金清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乡涉农专项资金清理及起草领导小组相关文件、工作总结,协调解决清理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并对清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二、资金使用情况

由于涉农专项资金涉及面广,内容多,此次清理,主要以20xx年为主,以往年度存档备查。

(一)涉农专项资金使用及清理情况

xxxx年度,涉农专项资金上级共拨资金xx万元,支付及借出xx万元,未借出xx万元(其中含xx年度xx年拨危改资金xx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xx万元;

(1)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资金xx万元,其中粮食直补xx万元,综合直补资金xx万元,由省财政厅直接拨付到农户存折;

(2)良种补贴资金xx万元,拨付xx万元,由财政所通过信用社直接转入农户存折;

(3)退耕还林资金xx万元,包括退耕补贴xx万元,粮食折现补助资金xx万元,全部由财政所通过信用社直接付给退耕户存折中或林业站直接付给退耕户;

(4)能繁母猪补贴资金xx万元,拨付xx万元,由财政所通过信用社直接转入农户存折;

(5)能繁母牛补贴资金xx万元,拨付xx万元,由财政所通过信用社直接转入农户存折;

2、民政救灾救济、农村低保、五保供养、临时救助xx万元;

(1)救灾救济xx万元,核销xx万,未借xx万元;

(2)医疗救助xx万元,全部核销。

(3)优抚安置xx万元,核销xx万元,借出x万元未核销;

(4)城低保xx万元,全部核销;

(5)农低保xx万元,全部核销;

(6)临时救助xx万元,借出xx万元未核销,未借xx万元;

(7)残疾事业xx万元,核销xx万元,借出xx万元未核销;

(8)民用煤xx万元,全部核销;

(9)民政代缴合作医疗xx万元,已全部上缴社保局及卫生局;

(10)五保供养xx万元,全部核销。

3、财政扶贫资金x万元;xx人饮工程,总投资x万元,拨入x万元,已借出x万元。

4、危房改造及美好家园xx万元;20xx年危房改造资金xx万元,其中20xx年拨x万元,20xx年拨x万元,已核账x万元,借出x万元未核销,20xx年拨x万元资金未借出,将于近期兑现农户。美好家园建设xx万元,20xx年拨xx万元,已销销xx万元,借出xx万元未核销。

三、主要做法

1、早动员、早部署,自收到xx办(20xx)xx号文,乡立即成立了领导小组,党委班子成员组织相关单位认真学习有关文件、资料、熟悉各项强农惠农政策。

2、认真进行自查自纠。按照检查内容对20xx年度涉农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清理,对涉农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检查,没有发现违规违纪现象。

四、存在问题

1、部分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往来款项挂帐,有些项目直接到村,反馈到财政所冲账有一定时间性,导至未冲帐,我乡已督促相关人员及时整理资料进行核账。

2、通过与信合联社核对,“一折通”存折有些资金未及时打入农户存折,少数农户不能按时领到资金,这是由于农户“一折通”存折丢失、姓名出错等因素造成,已督促财政所派专人赶场天办理。

通过此次清理和清查,我乡涉农专项资金大多数能有效发放到农户手上,项目资金大多数能投入到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能有效的发挥它的作用。未发现资金多头申报、套取及资金截留、挤占、滞留等现象,无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由于涉农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自纠自查出现问题边清边改,边查边纠,及时协调相关单位,使涉农专项资金及时发放,农村基建设施能发挥其作用,使农民深刻感受到党和国家的温暖,也能使此次清查工作圆满成功。

xx乡人民政府

二O一x年x月x日

第四篇:2016年扶贫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自查自纠的通知》(桂扶领发〔2016〕3号)文件精神,我县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力量,召开相关部门工作会议。专门成立了由县长担任组长、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的博白县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组,扶贫办、发改局、民族宗教事务局在审计、财政、监察、纠风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下,对照通知要求的检查内容,本着“清理、整改、完善、提高”的工作目标,逐一查找问题,逐项逐条梳理,对2014-2016年度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开展专项自检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财政扶贫资金下达及项目实施情况

(一)2014-2015年度财政扶贫资金下达及项目实施情况

2014-2015年度县扶贫办共累计获得中央和地方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525.62万元。

(1)按资金来源分: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866.45万元(2014年974.37万元,2011年1269.48万元,2015年2622.6万元);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59.17万元(2014年50万元,2011年30万元,2015年579.17万元)。

(2)按年度分:2014年共计1024.37万元,其中:776万元用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29.25万元用于沼气池建设项目;84万元用于发放猪苗等产业开发;8万元用于农民实用技术培训;100万元用于小额到户贷款贴息;9.2万元用于项目管理费;17.92用于工作经费。2011年共计1299.48万元,其中:977万元用于屯级道路和桥梁建设、人畜饮水项目以及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151万元用于种植麻竹、东魁杨梅,发放猪苗等产业开发;8.55万元用于农民实用技术培训;21万元用于龙头企业贷款贴息;60万元用于小额到户贷款贴息;26.93万元用于项目管理费,55万元用于贫困户识别工作经费。2015年共计3201.77万元,其中:2407万元用于屯级道路和桥梁建设、人畜饮水项目以及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521万元用于种植麻竹、东魁杨梅,发放猪苗等产业开发;49.67万元用于雨露计划农民实用技术培训,17.5万元用于贫困家庭子女高校本科生教育试点补助;42万元用于龙头企业贷款贴息;100万元用于小额到户贷款贴息;64.6万元为扶贫项目管理费。

(3)按投向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160万元;沼气池建设项目29.25万元;重点产业开发项目756万元;农民实用技术培训项目66.22万元;“雨露计划”贫困家庭大学生试点教育资金项目17.5万元;龙头企业贴息贷款63万元;小额到户贴息贷款260万元;项目管理费100.73万元;工作经费72.92万元。

资金使用成效:三年来,共实施743个项目。其中:2014年实施110个项目;2011年实施243个项目;2015年实施390个项目。(1)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共新建和硬化村屯道路557条374.35公里;人饮项目工程182处,独立桥41座558.5延米,小型水利建设32处,建设沼气池150座,累计受益群众521106人次。(2)重点产业开发方面:共发放猪苗6966头;扶持种植杨梅431亩;扶持种植麻竹4100亩;扶持种植糖蔗1180亩。(3)农民实用技术培训方面:接受培训的农民共计12707人次。我县荣获2011-2015年度度自治区扶贫培训先进单位。(4)“雨露计划”贫困家庭大学生试点教育方面:2015年共扶持35名贫困家庭大学生,每位补助5000元。(5)龙头企业贷款贴息方面:2011-2015年扶持广西博白县银龙工艺品有限公司获得贴息贷款2100万元,共获得贴息资金63万元。(6)小额到户贴息贷款方面:2014-2015年共争取扶贫到户贷款资金指标5200万元,财政贴息资金260万元,惠及81个贫困村。在县信用社的支持和配合下,到2015年12月底止,累计为贫困村2052户贫困户发放小额到户贷款5200万元,累计收回到逾期扶贫到户贷款1675户,金额3169.02万元,到期回收率89.82%。

(二)2016年度财政扶贫资金下达及项目实施情况

1.资金下达情况

2016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为2955.6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595万元,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60.6万元),其中:(1)安排基础设施项目2140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890万元,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50万元);(2)安排城乡风貌项目10万元;(3)安排产业开发项目583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23万元,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0万元);(4)安排扶贫培训项目72.6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2万元,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0.6万元);(5)安排扶贫到户贴息项目150万元。

2.项目实施情况

(1)基础设施项目:项目主要安排在全县28个乡镇159个村,总共330个项目。其中:投入资金206.2万元新建砂石路36条19.91公里;投入资金1656.3万元升级硬化路221条55.523公里;投入资金43万元建设桥梁12座100延米;投入资金234.5万元建设人饮工程61处2555立方米。目前,已完成道路建设86条,25.35公里,占计划33.6%,受益人口21102人;已完成桥梁建设4座33延米,占计划33.3%;完成人饮工程20处,占计划33.6%,受益人口16821人。预计2014年6月底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以及报账工作。

(2)城乡风貌建设项目:硬化浪平乡茂龙村和六路口至巴吐0.4公里,项目建成后受益人口983人。项目正在施工过程中。

(3)产业开发项目:扶持贫困村养猪、养鸡和种麻竹、油茶等4个项目。目前,已完成发送猪苗3292头,占任务80.5%;预计12月底全面完成任务。已完成发送鸡苗30200羽,占任务100%。预计2014年春季完成种植麻竹和油茶项目。

(4)扶贫培训项目:2016年自治区下达我县贫困村农民实用技术培训资金56.6万元, 培训贫困农民5780人次。我县计划培训贫困农民11250人次(党员不少于2000人次)。目前,已完成培训109期11282人。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培训任务。

抓好“雨露计划”贫困村贫困家庭子女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扶贫工作。根据自治区扶贫办关于下达贫困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计划的通知,今年下达我县贫困村贫困家庭子女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扶贫人数32人,每人补助5000元,资金总额为16万元。

(5)扶贫到户贴息项目:2016年贷款资金指标为3000万元,贴息资金由财政扶贫到户贷款贴息资金150万元中安排解决。据统计,截止9月底累计发放876户,发放金额为5609万元;本年应收1085户,3492.6万元;实收814户2958.8万元,回收率为84.72%。

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

我县严格按照上级下达我县的年度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计划使用资金,项目投资控制在投资概算内。每个项目的申报和实施,都是按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有序进行,即按专户管理,封闭运行的要求进行管理,扶贫资金严格用于财政扶贫项目,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规范,项目实施按时推进,及时拨付财政扶贫资金和进行项目报账,没有因为滞留资金而导致项目实施进度延缓和效益低下的情况发生。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没有发现违反扶贫资金分配、拨付和扶贫项目立项、审批的程序,没有贪污侵占资金的情况,没有、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的情况,没有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情况,没有公款消费的情况,没有项目失败造成资金损失浪费的情况,没有资金滞留闲置的情况,没有擅自改变资金用途,随意调项的情况没有存在违反制度规定的其他问题。

三、主要措施

(一)严格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的精神,我县结合实际,制定了《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实施办法》(博发〔2016〕2号),县纪委特别对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作出有关规定,提出“五不准”等纪律要求。严禁杜绝在扶贫管理费等经费中列支用于吃喝、送礼、旅游等支出的问题。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纪律约束和监督,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和拒腐防变的自觉性。

(二)严格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我县认真贯彻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财政扶贫资金报帐制实施细则》,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和“县级财政报帐制管理制度”。严格按区、市批复的项目组织实施,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检查到项目,按项目实施进度核拔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工。

(三)认真抓好资金安全教育。有效利用全县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县各类扶贫项目资金检查、项目验收等时机,广泛宣传中央、自治区的扶贫政策,加强扶贫资金安全使用及监管教育,明确扶贫资金用途和使用管理办法,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浪费扶贫资金,牢固树立“扶贫资金高压线”意识,认真管好用好扶贫项目资金。

(四)坚持扶贫项目择优选定。在确定年度扶贫开发项目中,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及要求,坚持瞄准贫困原则,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按照参与式方法,严把项目审定、申报关。在项目村确定上,通过公平、公开竞选,择优选定村级班子战斗力强、群众积极性高、开发条件相对成熟的村,并优先启动建设,坚决杜绝人情关系“定项目”或“优亲厚友”等问题发生,确保扶贫项目符合村情民意,资金投向合理,有效调动了项目村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扶贫开发项目建设的积极性。

(五)落实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要求县及项目镇村在项目实施前后,必须将项目名称、扶持对象、资金来源、补助标准、资金使用等情况,通过县政府信息网站、扶贫信息网站及镇村“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或召开村民大会进行公开、公示。所有扶贫项目的实施及资金使用必须有群众代表参与规划、参与决策、参与管理,确保了农村基层民主管理与决策管理等各项制度的落实。

(六)严格扶贫项目资金检查和审计。认真落实扶贫项目资金“报帐制”、“审计制”和“跟踪检查”等管理制度,要求县、镇、村必须严格项目资金管理,报帐必须持有正规票据,由项目镇严格把关审核,报县扶贫办审定签字后,再报县财政局进行报帐核销。充分发挥我县的民生资金监管平台的监管作用,有效防止了扶贫资金被挤占、挪用等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确保了财政扶贫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

(七)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在扶贫项目及资金的管理上,结合我县廉政教育制度的有关规定,涉及财政扶贫资金部门自觉接受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执行政策的水平,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全,让群众满意,让上级放心。

四、 存在问题

我县认真执行上级安排的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及监管,没有擅自改变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没有违反规定改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和投向;及时拨付扶贫资金或履行项目报账,未造成资金滞留或影响项目实施进度和效益;没有违反扶贫资金分配、拨付和扶贫项目立项、审批的程序;没有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和骗取扶贫资金的现象。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扶贫资金投入相对不足,扶贫攻坚任务艰巨。虽得到中央、区市大力支持,但到位资金量与贫困群众的需求存在很大差距。由于我县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项目村普遍存在集体经济薄弱,积累少,群众收入低,有限的财政投资只能发展规模小的项目,筹措和整合扶贫资金难度大。加之财力有限,并受各相关部门项目资金投向和扶贫项目资金投向矛盾的影响,难以形成多元化扶贫投入格局。

二是项目实施批复时间推后和资金就位晚等因素,有个别项目村在申报项目计划时,对项目可行性调查不够;有个别项目需要投入资金额较大,而扶贫资金投入有限,群众自筹能力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扶贫效果,

三是个别项目村对整村推进等项目建设指导督促力度不够,个别项目进度不一,已建成项目资金未及时结算报帐,项目管理存在重建轻管,措施落实不到位,总结不及时,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不完善等现象。

四是宣传力度不够,对中央、自治区财政扶贫资金投向政策,特别是中央、自治区以及市县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取得的成效还需大力宣传,同时需要有效发挥财政、纪检、监察、审计部门以及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

五、 整改措施

一、加大扶贫力度,积极争取扶贫项目。根据我县“老、山、边、库、穷”的实际情况,紧紧抓住“十二五”期间新一轮扶贫攻坚战的锲机,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主动向上级争取更多的扶贫项目。

二、加强项目管理,强化项目资金监管。我县积极强化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有效。探索建立财政扶贫资金直接支付方式,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完善项目招投标制,重大项目严格实施招投标制度,小项目尽量交由村级组织,由群众自主决策实施。完善扶贫资金报账制。健全多元化的监督检查体系和公告公示制度,完善“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以优化财政扶贫资金效益为着力点,严格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1〕412号)文件有关规定,制定了博白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等,切实加强、规范扶贫项目资金管理。

三、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工作,充分调动各部门的参与扶贫开发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强协作,并建立情况通报、信息共享、资源整合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扶贫开发事业。继续探索建立扶贫开发与其他支农政策的协调配合机制。树立“大扶贫”的观念,主动搞好扶贫办与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在项目选择、资金安排和监督治理上,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和优势,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提高扶贫工作的整体水平和效益。以新农村建设为平台,以扶贫资金为“黏合剂”,在“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下,将各种资源有效地引导到扶贫开发上来。

四、加大扶贫开发方针政策、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宣传力度。强化干部思想教育,抓好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切实加强和改进扶贫系统内部管理,进一步转变作风,端正行风,努力提高项目资金管理水平,为提升扶贫开发效益,加快脱贫步伐做出贡献。

第五篇:资金自查报告

关于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自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领导组办公室:根据《舒城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们对近三年来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落实

1、自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工作会后,乡立即召开党委扩大会,就县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进行了传达和学习,并就此项工作如何开展进行了安排。

2、召开由各村及政府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业务人员参加的专题会,会上传达和学习了县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对我乡自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以阙政字[xx年强农惠农资金进行全面核现核查,各村在乡政府部门的配合下,对强农惠农资金特别是打卡发放到户资金,对照发放条件进行逐项核查。

二、自查结果

打卡发放类:根据自查表,我乡共涉及农作物良种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等9个项目。xx年,以上资金由县财政拔付到乡财政,乡财政足额将资金打卡到户。xx年乡财政根据县核定的数据及时上传相关到户信息资料,由县财政直接打卡到户。存在问题,是在本次自查之前,在库区移民直补到人资金发放中,由于时间跨度长,移民人口情况复杂,加之少数村刚申报时对政策把握不准,出现错登,造成资金错发现象。如:xx年度何店村错登84人,打卡资金额为37800元;xx年阴洼村错登5人,打卡资金额为6750元。xx年阙店村错发资金36800元,横山村错发资金35000元。乡党委政府发现后立即将打卡资金收回乡财政,并给予全乡通报批评。乡纪委及时下发了阙纪[xx年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并由镇财政所组织业务人员对xx至xx年的专项资金的来源、性质、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自查,现将我镇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我镇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区民政局、财政局专项资金使用规定,切实做到专户储存、专人负责、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确保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和安全,做到“俩个坚持”:

(一)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

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和任何手法挤占和挪用。

一是救灾救济资金分配。以保障灾民基本生活为依据,根据灾害大小、损失程度、自救能力,突出重点,不搞特殊化,不搞平均主义,无挪用、坐支、截留等违纪行为。在发放过程中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公开发放的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中的有关规定,坚持专帐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审核,手续完备,程序合规,无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挤占、挪用、虚报等情况,坚持客观、公平、合理,实行动态管理。坚持按季度发放制度,实行银行打卡发放,无擅自扣留低保金现象,确保贫困家庭保障金的足额发放,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农村医疗救助金按照农村医疗救助政策严格审批程序,做到对象明确、资料齐全、手续完备、救助科学,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情况反馈、加强监督检查

加强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监督和经常性的检查,确保专项资金真正落实到人民群众身上。

一是坚持层层公开制度。结合村务公开工作,将各项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纳入公开内容,从村、小组层层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是坚持逐级反馈制度。资金的分配情况,逐级反馈上报,切实加强监督。

三是定期进行检查。每年镇财政所都要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深入到各村入户核对检查看是否落实到户到人,是否使用得当,是否存在优亲厚友等现象和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认真处理,强化管理,有效杜绝了专项资金在分配使用过程中的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了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二、专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一)家电下乡补。xx年6月至xx年12月,区财政下拨家电下乡津贴58900元,实付65900.90元。xx年区财政下拨14597.75元,实付6596.85元。xx年至xx年区财政共计下拨72497.75元,我镇实付72497.75元。我镇家电下乡资金全数实时地按要求经由“一卡通”形式,对全镇村民进行了补贴。

(二)粮食补。xx年共下拨粮食补638494.80元。

(三)退耕还林补。xx年共下拨343760元、xx年共下拨343760元、xx年共下拨343760元。3年共计1331280元。

(四)汽车下乡补。xx年6月至xx年5月区财政下拨汽车下乡补助426402.25元,我镇共下发418440.40元,余额7961.85元。

(五)水库移民补。xx年至xx年3月,我镇共计对水库移民补助5130元。

(六)教育补贴助学资金。xx年区财政拨款727xx年区财政拨款666350元,实际发放666350元。两年共计发放1493550元。

(七)新农合医疗资金。

xx年门诊补偿涉及2371人,上级拨款70147.45元,我镇实际发放70147.45元;住院补偿涉及526人,上级拨款719884.72元,我镇实际发放719884.72元;二次补偿涉及400人,上级拨款xx年门诊补偿涉及8853人,上级拨款141847.55元,我镇实际发放141847.55元;住院补偿涉及617人,上级拨款1442591.12元,我镇实际发放1442591.12元;二次补偿涉及581人,上级拨款212641.14元,我镇实际发放212641.14元。两年来上级共计拨款2477614.84元,我镇共计发放2477614.84元。

(八)农村最低生活保证金。xx年上级拨款1554000元,我镇按照规定以70元/月/人发放,共计补助1850人次,实际发放金额1554000元。xx年上级拨款1464160元,我镇按照规定以70元/月/人发放,共计补助162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1464160元。

(九)五保供养资金。xx年上级拨款213900元,我镇按规定以1850元/年/人的形式进行发放,共计补助14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213900元。xx年上级拨款213900元,我镇按规定以1850元/年/人的形式进行发放,共计补助14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213900元。

三、自查情况

三年来,我镇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的发放,无截留、挪用、擅自扩大或缩小资金使用范围、改变补助标准的行为,各专项资金按规定报帐制,严格管理,会计核算真实规范。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法制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监督、管理好专项资金。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提高工作效率和科学化管理水平,保证专项资金安全有效的使用,促进我镇事业全面发展。

第六篇:资金自查报告

我县拥有1个公共图书馆,1个公共文化馆,14个乡镇综合文化站。xxxx年,图书馆免费开放经费20万、文化馆免费开放经费20万、14个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经费各5万均足额落实到位,专款专用,无被截留、挤占等现象。

一、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我局按照《省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1527号要求,结合我地实际制定了《图书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细则》,并按照细则要求严格执行,做到科学化管理。

二、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按照财教【xxxx】1527号文件精神,配套资金足额落实到位。我县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资金各20万,14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资金各5万,其中中央财政补助50%,其余部分省级财政和县级财政各承担50%,足额及时拨付了资金。资金到位后,全部用于免费开放项目支出,专款专用,无被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

三、免费开放情况

我局按照《关于做好全省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免费开放的意见》要求,建立了免费开放工作领导机制,结合本地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和服务的实际情况,认真制订免费开放工作实施方案。把免费开放举措落到实处,达到免费开放工作要求。

(1)公共图书馆、文化馆

图书馆、文化馆紧紧围绕着基本文化服务功能,精心设置服务项目,提高公共文化设施利用率。依托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国家数字图书馆工程、公共电子阅览室等,强化远程服务能力,拓展数字文化服务空间,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的精神文化需求。创新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形式、手段,开展流动服务、联网服务,向城乡基层延伸公共文化服务,拓展服务领域。在实现均等普惠的基础上,逐步增设个性化服务,重点增加对未成年人、老年人、农民工等特殊人群的对象化服务。

图书馆所有设施如借书室、阅览室、多媒体阅览室(电子阅览室)、报告厅(培训室、综合活动室)免费开放,文献资源借阅、检索与咨询、公益性讲座与展览、基层辅导、流动服务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如办证、验证及存包等全部免费。文化馆所有设施和资源全部免费如多功能厅、辅导培训教室、舞蹈(综合)排练室、娱乐活动室,普及性的文化艺术辅导培训、时政法制科普教育、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公益性展览展示、培训基层队伍和业余文化骨干、指导群众文艺作品创作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

(2)乡镇综合文化站

我县14个乡镇综合文化站所有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如:多功能厅、展览厅(陈列厅)、辅导培训教室、计算机及网络教室等,书报刊借阅、时政法制科普教育、群众文艺演出活动、数字文化信息服务、公共文化资源配送和流动服务、体育健身、青少年校外活动等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如办证、存包等全部免费。

xxxx年已过去,我们将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创新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形式、手段,用好免费开放资金,向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精神大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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