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社会实践调查报告(优秀范文五篇)

时间:2022-09-09 01:07:43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1183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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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大学生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的写作方法,一是熟悉调查报告的结构特点;二要把握调查报告的写作程序。

(一)调查报告的结构

一般来说,调查报告的内容大体有:标题、导语、概况介绍、资料统计、理性分析、总结和结论或对策、建议,以及所附的材料等。由此形成的调查报告结构,就包括标题、导语、正文、结尾和落款。

1.标题

调查报告的标题有单标题和双标题两类。所谓单标题,就是一个标题。其中又有公文式标题和文章式标题两种。公文标题为“事由文种”构成,如《浙江省农村中学语文教学情况的调查报告》。文章式标题,如《××市的校办企业》;其二是标明作者通过调查所得到的观点的标题,如《调整教育政策,增加教育投入》。所谓双标题,就是两个标题,即一个正题、一个副题。如《为了造福子孙后代--××县封山育林调查报告》。

2.导语

导语又称引言。它是调查报告的前言,简洁明了地介绍有关调查的情况,或提出全文的引子,为正文写作做好铺垫。常见的导语有: ①简介式导语。对调查的课题、对象、时间、地点、方式、经过等作简明的介绍; ②概括式导语。对调查报告的内容(包括课题、对象、调查内容、调查结果和分析的结论等)作概括的说明; ③交代式导语。即对课题产生的由来作简明的介绍和说明。

3.正文

正文是调查报告的主体。它对调查得来的事实和有关材料进行叙述,对所做出的分析、综合进行议论,对调查研究的结果和结论进行说明。正文的结构有不同的框架。 ①根据逻辑关系安排材料的框架有:纵式结构、横式结构、纵横式结构。这三种结构,以纵横式结构常为人们采用。 ②按照内容表达的层次组成的框架有:“情况--成果--问题--建议”式结构,多用于反映基本情况的调查报告;“成果--具体做法--经验”式结构,多用于介绍经验的调查报告;“问题--原因--意见或建议”式结构,多用于揭露问题的调查报告;“事件过程--事件性质结论--处理意见”式结构,多用于揭示案件是非的调查报告。

4.结尾

结尾的内容大多是调查者对问题的看法和建议,这是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必然结果。调查报告的结尾方式主要有补充式、深化式、建议式、激发式等。5.落款

调查报告的落款要写明调查者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以及完稿时间。如果标题下面已注明调查者,则落款时可省略。

(二)社会实践调查报告的写作程序

一般来说,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写作要经过以下五个程序:

1.确定主题

主题是调查报告的灵魂,对调查报告写作的成败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因此,确定主题要注意:

报告的主题应与调查主题一致;

要根据调查和分析的结果,重新确定主题;

主题宜小,且宜集中;与标题协调一致,避免文题不副。

2.取舍材料

对经过统计分析与理论分析所得到的系统的完整的"调查资料",在组织调查报告时仍需精心选择,不可能也不必都写上报告,要注意取舍。如何选择材料呢? ①选取与主题有关的材料,去掉无关的,关系不大的,次要的,非本质的材料,使主题集中、鲜明、突出; ②注意材料点与面的结合,材料不仅要支持报告中某个观点,而且要相互支持,形成面上的“大气”; 3.在现有有用的材料中,要比较、鉴别、精选材料,选择最好的材料来支持作者的意见,使每一材料以一当十。

3.布局和拟定提纲

这是调查报告构思中的一个关键环节。布局就是指调查报告的表现形式,它反映在提纲上就是文章的"骨架"。拟定提纲的过程实际上就是把调查材料进一步分类,构架的过程。构架的原则是:"围绕主题,层层进逼,环环相扣"。提纲或骨架的特点是它的内在的逻辑性,要求必须纲目分明,层次分明。

调查报告的提纲有两种,一种是观点式提纲,即将调查者在调查研究中形成的观点按逻辑关系一一地列写出来。另一种是条目式提纲,即按层次意义表达上的章、节、目,逐一地一条条地写成提纲。也可以将这两种提纲结合起来制作提纲。

4.起草社会实践报告

这是调查报告写作的行文阶段。要根据已经确定的主题、选好的材料和写作提纲,有条不紊地行文。写作过程中,要从实际需要出发选用语言,灵活地划分段落。

在行文时要注意:①结构合理(标题、导语、正文、结尾、落款);②报告文字规范,具有审美性与可读性,如:"制定优惠政策,引进急需人才","运用竞争机制,盘活现有人才",(文章段落的条目观点);③通读易懂。注意对数字、图表、专业名词术语的使用,做到深入浅出,语言具有表现力,准确、鲜明、生动、朴实。

5.修改社会实践报告

社会实践报告起草好以后,要认真修改。主要是对报告的主题、材料、结构、语言文字和标点符号进行检查,加以增、删、改、调。在完成这些工作作之后,才能定稿向上报送或发表。

调查报告的标准格式:

1. 题目

应以简炼,概括,明确的语句反映所要调查的对象,领域,方向等问题.题目应能概括全篇,引人注目.

2. 前言(背景和目的)

主要包括研究背景和目的.

背景介绍应简明,扼要,切题,背景介绍一般包括一部分重要的文献小结.

调查目的:阐述调查的必要性和针对性,使读者了解概况,初步掌握报告主旨,引起关注.

3. 方法

详细描述研究中采用的方法,使读者能评价资料收集方法是否恰当.这部分一般包括以下几方面:

地点

时间

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的选择(抽样方法),样本量的估计

调查方法:定性,定量

质量控制

4. 结果与讨论

结果与讨论可以放在一起写,也可以分开写.

结果和讨论分几节来完成.一般采用描述,分析,讨论来写.

描述:

描述事情的发生发展过程,

描述调查人群的人口社会学特征,

描述调查事物的特征

对比:

历史对比

他人研究对比

本调查中不同特征人群对比

推断:

在对比的基础上进行统计推断

(前提条件:调查样本具有代表性)

讨论:反映作者学术思想的深度和广度.要紧紧围绕结果,以及可能有争议的主要问题进行讨论.

讨论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把调查结果上升到理论,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表及里,揭示内在联系.

与他人结果相矛盾的地方,讨论发生的原因和理论依据.

要有自己的看法和见解,论点明确.

5. 结论与建议

结论

用扼要的文句把论文的主要内容概括起来,切忌重复文章内容.

文字结构应该准确,完整,精练,高度概括文章的主要目的和结果.

建议

为政府决策提出科学建议

进一步深入研究提出建议

6. 参考文献

列出主要理论依据和方法,以及有争议的论据.

具体格式见文献综述中讲述的参考文献的格式.

7. 附录

在论文中只有局部使用或完全没有使用,但又与论文有关的具有科学价值的重要原始资料,数据,如调查问卷,访谈提纲,复杂的公式推导,计算程序,各类统计表,统计图等都可以放在附录中,有利于说明和理解调查报告,又可提供有用的科学信息.

第二篇:大学生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20xx年,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其中规定,逐步使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实现这一具有法律约束力目标的最后一年。这一两年来,随着农村和城市九年义务教育相继免缴学杂费,我国财政性教育投入占GDP的比重已接近4%。

一、调查报告统计

据统计,53.33%的被调查者,也就是超过一半的被调查者对目前的九年义务教育满意程度一般。他们认为目前九年义务教育最大的问题是还有很多偏远地区实施得并不理想,而且教育方式也不够理想。而接近60%的被调查者指出,自己身边的中小学仍旧有小部分收取学杂费。而阻碍九年义务教育在农村施展的主要原因有两个教育经费层层克扣以及农村师资力量薄弱。而解决方法大部分人选择支持解决偏远地区和城市地区的公共资源差距,保障农村地区的义务教育权益。

二、教育经费在GDP中的比例

科教兴国20xx年,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其中规定,逐步使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实现这一具有法律约束力目标的最后一年。

那么,教育经费占GDP的比重在其他国家又是如何呢?笔者了解到,教育经费占GDP的比重,世界平均水平为4.9%,发达国家为5.1%,欠发达国家为4.1%。印度、哥伦比亚、巴西等发展中国家都超过4%。因此,根据数据来看,我国教育经费支出相对较少,还有较大提高空间。

三、九年义务教育的普及度

20xx年《人口与劳动绿皮书》指出,中国教育发展的近30年来,我国教育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九年义务教育的普及度为95%以上,而青壮年文盲率下降到5%以下,高等教育入学率达到了21%。

为巩固已取得的成果并在教育方面取得更好的成效,政府应当继续加大国家教育的投入总量,提高教育支出占GDP的比例,争取延长人均受教育年限。

四、国家的财政收入数据与义务教育支出

如果我国教育经费占GDP的比重达到世界平均水平后,是否有能力实行十二年义务教育呢?

根据20xx年教育事业发布统计公报,我国高中阶段学生总数为4341.9万人,其中,普通高中2514.5万人,成人高中17.5万人,中等职业教育1809.9万人,以各地高中阶段公办学校学费标准看,平均在800元左右(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为509元,中等职业教育生均公用经费为718元),以此计算,如果全免高中阶段学生学费,每年需要政府新增投入350亿元。假使每年约1900多万的初中毕业生全部上高中,那么,新增高中生规模每年为500万左右,根据《20xx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普通高中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包括教育事业费、科研经费、基建经费和其他经费)为2648.54元,中等职业学校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为3124.01元,那么,为新增教育规模,预算内教育事业经费每年将增加150亿元。也就是说,在目前基础上实行高中义务教育,每年将新增教育投入500亿元。

而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xx年国国内生产总值(GDP)为300670亿元。而根据教育部、国家统计局和财政部发布的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显示,20xx年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重达到历史最高,但也只占GDP的3.48%,离开4%的计划比例尚有0.52%的差距,以300670亿元计算,就是20xx亿。而据此前有关人士对20xx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达到GDP的5%计算,在GDP数值不变的情况下,1%即为3000亿。因此,国家应当是有能力承当十二年义务教育的。

总之,只要下定决心,在未来的10年中,推行12年义务教育,并非不能,而在于政府为不为。对于有效时间长达10年以上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刚要的制订来说,这一牵涉到教育基本责任、培养怎样的劳动者的问题,有必要深入思考。

第三篇:大学生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一、课题研究的背景

20xx年**月**日,我国开始施行《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法令,简称“限塑令”。自近今日国务院发布“限塑令”已有将近1年的时间了,“限塑令”现在的情况是怎么样的似乎媒体也已经少有报道,而我们周边超薄不可降解塑料袋依旧有在使用,人们对“限塑令”的了解有多少也不为人知。

二、调查研究的意义

1.现实意义:

有助于深入了解“限塑令”以及它的推广现状,找出存在的问题与弊端,从而深化学生对环保事业的认识与关注,促进我们走近社会,认识到我们身上社会责任的重大,成为更具责任心的十中人,为环保事业出一分力。如有可能也希望能引起有关环保部门对“限塑令”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的重视,改善现地域内“限塑令”的推行。

限塑令的出台和执行与广大消费者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关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既要最大限度的实现环保的初衷,也要考虑政策的人性化,执行力和消费者的利益。自但在取得成果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了难以避免的问题,不坐而论道,积极力行的走出去,深刻认识这其中的症结,显得格外重要。

2、调研方法

本次调研主要通过实地走访、现场观察、随机采访、网络远地查询的形式获取实地调查资料,同时在思考研究阶段运用了归纳总结、比较法和选取典型说明问题的方法。

(1)实地调查:现状进行实地调查,包括非环保型塑料袋的禁止使用情况和环保型塑料袋的有偿使用情况。

侧重学生和行人对“限塑令”的了解程度和看法的收集。本调查关于限塑令现状的得出和问题的提出与分析是建立在广泛走访校内学生和消费者基础之上的。在调查方法上考虑到教师与社会人群的差别,因而进行了对比调查。

(2)访问:随机采访一种类型。对路上行人和校内学生采用随机采访方式,并录制声音文件。

3推行成效

1.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的使用数量明显减少,大部分接受采访的人表示现在很少看见。问卷调查的校内学生没有人表示不知道“限塑令”的,且64.50%的同学对“限塑令”较了解绝大部分的人的意识较强。 行人也有表示环境有所改善。

2.现在的大型超市都有提供有价可降解塑料袋和其替代品(如棉纺布袋子)。

3.在随机的消费者街头访问中,几乎所有受访者均表示表示“愿为环保事业尽己之责任”,部分受采访者并在现在生活购物中,已经在尽量少的使用塑料袋。

4存在问题:

1、环保型塑料袋使用场合相对较少,非环保型塑料袋在市场上流通依然。

除大型超市和商场专卖更换为环保型塑料袋,并收取费用之外,在我们的走访过程中,数量众多,分布极广,与消费者生活密切相关的中小型零售终端并没能很好的推行环保型塑料袋,非环保型塑料袋依然在此类市场中流通。

2、还是有较多人对“限塑令”的了解不深入,在采访中说词模糊。

3、仍有人使用超薄塑料袋,且较多。

三、限塑令推广问题分析

1、政策整体的细节考量不足,没有进行广泛的意见征求。

2、各职能部门因种种原因导致职能的缺位,从而使限塑令在执行层面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

3、环保型塑料袋目前价格偏高,在同非环保型塑料袋的竞争中,不具备价格优势。

4、物美价廉的替代品难以找寻,在操作层面难以实行。

5、消费者的政策意识、环保意识有待于进一步的提升。

6、政策宣传工作不到位,包括宣传意识、宣传态度以及手段和宣传方法亟待改进提升。

四、可行性建议

一、广泛收集实施意见,在政府引导下发挥民智民力,寻求最佳结合点。

调查中我们发现,不少消费者表示,政策的制定,实施应该引入广泛的民意讨论,使其在民间有发酵,深入的机会,这样既可以增强民众的参与感,重要的是可以减少推行中的因不了解等造成的推行阻力。引入广泛的意见征集也不能仅仅停留在形式的听证或专家征集阶段,而应该考虑政策的各个相关方,使各方的意见、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在开发社会的力量的同时,也开启了沟通的`渠道,从而形成良好的互动,使政策不断向更加完善和更加人性化的角度发展。

二、明确各政府部门在限塑令的执行过程中的职责,增强操作性。

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中明确提出:质检部门对违规生产不合格塑料购物袋的要监管;工商部门对违规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等行为要予以查处。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力的,要依法追究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的责任。同时国家标准局应严格检验标准,使广大消费者分清楚环保型塑料袋和非环保型塑料袋的区别;工商管理部门严格管理工作,加大力度查处市场上的不合格塑料袋;设立专门检查监督机构,监督工商部门的工作等,总之,行之有效的政策需要有明确的制定、执行、监督职能划分。

三、加大科研力度,开发新型环保低价塑料袋等实用低廉的替代品。

只有环保型的塑料袋真正占领市场,非环保型塑料袋才能彻底推出历史舞台,而这一美好愿景的实现需要包括商家、消费者、管理者在内的共同努力。行之有效的方法和途径是降低环保型塑料袋的生产成本和销售价格,从而增强其在经济层面的竞争力,包括替代品的开发也同如此,而这所有的一切,很大程度上依脱于技术的发展,因此,加大科研力度,将更多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当是最有效的途径之一。

四、转变政策宣传态度,采用多种途径和方式,提高政策的宣传质量。

综合运用广播、电视、网络、等现代大众传媒的手段,使限塑令以更加鲜活,感性的面貌深入人心,同时注重政策宣传的持续性,真正提高政策的宣传质量。如:环保主题进校园,推行环保文化,使整个社会形成重视环保事业,积极投身环保事业的氛围。

五、引入非政府组织的参与机制。

在政府的引导与支持下,集民智民力进行此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长效投入。这也有利于改善政府“全职全能”而又不能“面面俱到”的问题。

第四篇:电大法学社会实践报告

在行政服务中心司法局的实践报告

对于法律尺度的把握离不开经验的积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2011年11月20我进入了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的司法局单位,开始了我第一次走上工作岗位的体验。

在实习期间内,由于我的专业知识还很不完善,主要工作是帮忙接待前来咨询和办理案件的群众。这些都是在学校里无法感受到的。在学校,只有学习的氛围,毕竟学校是学习的场所,每一个学生都在为取得更高的成绩而努力。而这里是工作的场所,每个人都会不断努力学习和工作来提高自已的能力,以适应竞争激烈的社会需要!让我学习到也感受到了很多之前所没有想像到的东西,让自己对法律工作的性质和环境,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了解。相信这些见识对于将来无论是否会成为一名法律工作者的我来说,都是受益匪浅的。

一、实习过程中的认识与所得

(一)市民法律意识显著提高

实习的第一天,司法局的当事人来来往往,忙了一整天。每天从早上进司法局到下午下班,一直都不断会有当事人到办公室来,他们咨询自己身边发生的事所涉及到的法律知识,或询问自己案件的办案进程,提供案件线索证据等。在实习期间,有关工伤、意外事故、交通事故的赔偿,因家庭暴力而诉讼离婚等等案件一直有发生。其中,在这些案件的原告当中不乏有年过半百的老年人、在世人眼中法律意识还不够完善的农民。每天接待这些案件的当事人,虽然自己不能给他们提供很多的法律知识的帮助,但是在与他们的交谈中,我能够深切的感受到他们已经能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管是从办理的案件的数量,还是从群众的思想变化来说,我市市民的法律意识都正在不断提高。

当然,在我国社会各方面还不发达的今天,我市乃至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还需进一步的提高。我国在改革开放之后,尤其是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之后,党中央和国务院提出“德治”,号召全国人民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仅仅靠社会舆论的谴责是无法实现这一目标的,而只有通过法律手段,通过比社会舆论手段更为强制的手段,迫使公民遵守规则、履行义务,并能够强化这种履行义务遵守规则的法律意识,方可实现。

我们知道,一个法治的社会,必然需要知法、懂法、维法、护法的现代公民。遵守法律从根本上说,是符合绝大多数公民的愿望和利益的。广大公民是法治建设的主体。即便是以政府为主导的法治发展,政府也是代表公众利益行使职权,建设法治国家依然是广大老百姓的事情,自然要依靠老百姓,有赖于公众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的提高。因此,相信我市市民法律意识的增强,对于我市乃至全国的法制建设都将产生深刻的长远的良好影响。

(二)有关工伤、交通事故索赔的案件多

在实习期间所接触的案件中,类似于工伤索赔,交通事故赔偿的案件占多数。“天有不测风云”,务工者在劳动的过程中,难免有人身伤害事故发生,即所谓的“工伤”。工伤得不到赔偿,与老板发生纠纷等事也时有发生。特别是农民工在私人承接的工地上工作,在无任何保护和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极易发生各种伤害因而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在这期间,我所知

道的类似案件就有:一中年妇女杨某在其务工的工地上因安全防护措施不当而造成左手四手指被截断,被鉴定为九级伤残,要求工地负责人赔偿医疗费及各种损失费等等。

这类案件发生之多,应引起我们的深思。在这些案件中,原告往往是在社会最底层的劳动者,发生如此之大的人身伤害对于自己的家庭环境而言,显然是不能够承受的。但是,越是如此,在发生伤害事故后,这些工程的负责人很多的却都是一味的推卸责任,使这些受害人不得不进行法律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看到这些受尽岁月洗礼的农民,为自己本应得到的赔偿、保护而奔走的时候,会觉得我们社会对于他们的社会保障还是很不完善的,他们的合法利益应该受到全社会的更大重视。他们是活跃在城镇和乡村中最积极、最能干、最可敬的新生力量,他们在创造社会财富的同时也在塑造自己,已经与城市发展和居民生活、与农村繁荣和文明进步密不可分。真心实意地为他们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在全社会上下创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如何协调好他们与各阶层的关系,进一步保护他们的权益不受侵害是我们亟需解决的问题。结合自己所了解的法律知识,考虑到农民工劳动关系的复杂性和特殊性,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农民工已成为中国社会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立法部门在完善《劳动法》、《工会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等法律法规贯彻的同时,应对农民工适当做出特别规定;还可以制定适用于农民工的单项条例、地方性法规和行业性、区域性劳动标准。由于城乡结构和农民工自身文化、知识、法律素质的局限性,他们在城市生活中处于弱势地位,权益屡屡受到侵害,因此,尽快制定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显得尤为重要。

每当看到类似案件的当事人到来时,心里都会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在我国法制日益完善的今天,对于他们的合法利益的保护显然国家还需做很多的努力。

(三)、遇事要注重问题本身的解决

在实习的过程中,不管对于自己将来的继续学习,还是进入社会,从司法局律师们身上看到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对自己是很受益的。大多数的案件当事人,在前几次进到办公室时都习惯于把自己的案件从头到尾一味的讲述,特别是会反驳对方提出的各种说法。每当这个时候,接待律师都会的耐心告诉他们:现在事情已经出来了,对方肯定会找各种借口来为自己开脱反驳,最重要的不是这些,而是我们怎么来解决这些问题。当时听着他们讲这样的话,确实很实际。我们要的不是事实的再现,而是怎样很好的解决案件,最大限度的寻求自身的利益。

当然,在实习的过程中我不仅仅学到了这些。对于如何与人相处,如何和不同身份的人交流,如何提高自己说话处事的技巧,自己将来的专业学习还需怎样来提高等等方面,都有很大的受益。在这里要感谢司法局律师们对我的帮助,相信通过实习,更加坚定了自己学习法律的信心,增强了对法律的兴趣,对以后的学习中也将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

二、实习过程中的看法与思考

(一)、加快我市律师办公的现代化步伐

短暂的实习期间很快就结束了,在实习期间除了让自己对各种法律常识有了更深的认识外,自己对于我市法律工作者的工作环境也有了一定的了解。虽然我市是一个还需不断发展的中小城市,但是,我觉得就我所实习的律师所而言,他们的办公环境还应进一步改善。现在生活和工作的快节奏,要求我们提高工作效率,以在尽量短的时间内完成更多的工作。对比我实习的律师的工作,我觉得他们应该实现案卷、资料的电子化,以方便以后的查阅。计算机不应流于一种摆设,而应切实服务于自己的工作。在和律师提到这点的时候,他们也谈到自己这方面知识的缺乏,以后要不断学习。相信在不久后的几年里,不仅我市律师业的办公会实现现代化,其他行业的发展也会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

当然,要实现律师办公更加现代化的要求,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这需要上至国家各机关组领导,下至全体律师的共同努力,营造一个以科技提高工作质量、以科技提高审判效率、以科技增强综合实力的环境。因此也真正为办理好自己的案件服务。

(二)、律师应真正做到以维护法律的尊严为己任

另一方面,让自己引起思考的是:在我国建设法制社会的今天,法律工作者要成为为民伸张正义,弘扬法治精神的使者,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由于国家关于律师对犯罪嫌疑人提取审问的制度还不完善,律师在办案的过程中还依赖于公安机关及检查机关的协助,因而当案件涉及到他们的利益的时候,极少数律师就感到很为难了。在这期间,我也悉心观察了我实习司法局律师的工作,总的来说觉得他们在原则立场上对事的看法观点还是很值得学习的。但是,记得在关于一个何姓青年起诉自己曾工作的市检查院的案件中,在何某咨询律师时,律师说他不想因为这个案子而和检查院的人特别是领导有过多的接触,他还想继续从事他的律师工作。当时听到律师对当事人讲这些话的时候,让自己产生了很大的震撼。难道就连律师这个为民伸张正义的职业,也不能有最后一点的坚守吗?律师不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就算完事的,他们看似在来往于天堂和地狱之间,但最重要的是维护法律的尊严。我个人认为在这点上,广大律师从业者更应该严格要求自己,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切实维护好法律的尊严,而不是象某些拜金主义者一样,处处朝钱看齐。我相信大多数律师在思想上都还是保持着绝对的先进性的,我也希望广大的律师都能真正做到维护法律的尊严,保证法律的公正有效实行。相信在这样的一个环境下,我国才能更快实现国家治理的民主化,法制化。

三、实习对自身的影响

俗话说得好:经一事长一智。通过这短短的实习,耳濡目染律师办案的环境,让自己懂得和学到了更多的东西。首先,我从之前的一名在校学生转变成为一名实习的工作人员,这是在角色上发生了转变。在现在这样一个多元化的社会中,我们所扮演的角色不是一层不变的,而是在不断变化中。我们需要在这种不断转换自己角色的过程中,努力适应这种环境的改变,并扮演好不同的角色,从而学到更多的不同的东西。其次,深感国家实现我国法制化社会目标的艰难。虽然最近几年,国家不断加大普法宣传的力度,人民的法律意识也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作为国家一些最根本的制度还不是很完善,各单位由于相互的制约和利益的牵扯,致使一些法律法规不能落到实处,

第五篇:电大法学社会实践报告

社会实践报告

记得罗马法学家塞尔苏斯曾说过:“法乃善与正义之科学。”然而对于善与正义的把握却离不开经验的积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为了拓展自身的知识面,扩大与社会的接触面,增加个人在社会竞争中的经验,锻炼和提高自己的能力,今年下半年,我有幸到***律师所实习,开始了我的社会实践。

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让我学习也感受到了很多之前所没有想像到的东西,让自己对法律工作的性质和环境,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相信这些见识对于将来无论是否会成为一名法律工作者的我来说,都是受益匪浅的。

实习期间,律师所安排了某律师为我的指导律师,我的主要工作是协助律师解答法律咨询,我还跟着律师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门调查取证,去看守所会见被告人。期间还跟随律师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从中了解到庭审的各环节,还能观摩律师举证、质证、认证、辩论等全过程,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将理论用于实践,这样能很好地为我以后的学习和工作打下较好的基础。

每天上门法律咨询的客户很多,民事方面的法律咨询相对较多,不外乎是离婚财产纠纷、人身损害赔偿、借款纠纷、房地产买卖纠纷、合同纠纷等等。社会上的弱者总是老弱病残、老人、妇孺,当中就有一位老人家来寻求法律帮助,据说这位老人家被儿子媳妇赶出家门,无奈之下来到事务所咨询解决办法,最后律师建议老人家先去当地居委会、民政局反映问题,寻求帮助,还是不行的再走法律途径。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是有法可依的,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还有较多的是妇女上门来咨询离婚方面的问题,因婚外情、婚外性行为、家庭暴力、重婚等原因导致的离婚,居多的是单纯的夫妻感情破裂,离婚缘由系“第三者”插足所致的个案也越来越多,由此可以看出当今社会妇女在家庭中经济地位提高了,不再忍气吞声,一旦对婚姻不满,就可依自己的意愿提出离婚。涉及财产、子女的离婚案件较为复杂,如果处理不好或不妥,极易引发新的矛盾和纠纷,各类报纸也经常登有这类报道。

期间我有幸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虽然只是负责庭审记录,可真切地让我见识了庭审标准的司法程序,认真观摩律师们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相关法律的适

用范围,这是最直接、非常好的学习方法。庄严的国徽下,原来现实中并非我们想象的那样严肃,因为民一庭处理的很多案件是婚姻家庭案,而当事人也基本上是第一次参与庭审,有时双方会激烈的争吵,这时总要法官一遍遍讲诉法庭纪律。而律师的答辩均是按法庭纪律有序地发言,庭上律师精湛的答辩技巧让我受益匪浅。

我还跟着律师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门查询拜访取证,去看守所会见被告人。青少年犯罪是我此次实习中感触比较深的一个话题。在与律师去看守所会见被告人时,了解到有很大一部分被告人是九十年代以后出生的。我们律师会见的被告人是涉及到抢劫的案件,这个案子的两个被告人均是九七年出生的。在九十年代以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当今我国的青少年犯罪已呈现出:低龄化,团伙化,恶性化等新特点。据统计:90年代,青少年犯罪的初始年龄比70年代提前了2-3岁,14岁以下的犯罪案例明显增多,年龄最小的还不满10岁!自我分析了一下,我认为导致青少年犯罪的根本原因是:

1、受家庭不良教育的影响;

2、青少年自身的心理、生理因素;

3、外在社会环境因素对青少年的影响;

4、法制道德教育滞后。家庭环境和教育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很大,家庭的教育培养,深刻影响着子女人生观、道德观的形成,家庭教育的缺陷是子女形成不良个性的基础,潜伏着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危机。在我国的普法教育、法制宣传不够深入化,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淡薄,青少年自身更是不重视此方面的学习,只重视学习成绩,关心是否能考上大学,对于学校设立了法律知识和品德教育课也是表面应付,被动接受。因而,这部分青少年缺乏是非、荣辱、善恶观念,分不清罪与非罪的界限,此罪与彼罪的区别。另外一主要原因是受社会不良文化影响。目前在文化市场上,图书报刊、音像制品、文化娱乐等中充斥着大量的封建迷信、凶杀暴力、淫秽色情以及其它有损人民群众健康的内容;学校及社区周围的非法网吧、游戏厅、录像厅等场所,这种受污染的社会文化生活环境对涉世不深的青少年产生极大的消极影响,都是诱发青少年犯罪上升的重要社会因素。所以说,“教育从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个口号,要真正落到实处。有些时候,人们对有些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不知道如何适用它,以至于触犯法律;有时候人们对两个以上不同法律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明白,不知道该适用哪一部法律。我认为国家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千里之行,始于足下”。通过近两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过渡的作用,对将来走上

工作岗位有很大帮助。每一件看似平凡琐碎的小事都蕴藏着丰富而深刻的学问,特别对于法律这门彰显公平与正义的学科,每一个细微的环节都事关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它仅有基本的专业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它更需要的是实务操作、办案经验和社会阅历。社会才是学习和受教育的大课堂,在那片广阔的天地里,我们的人生价值得到了体现,为将来更加激烈的竞争打下了更为坚实的基础。

法律最终是面向群众,服务大众,健全社会法治,为我国的“依法治国”政策服务的。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普法宣传的力度,人民的法律意识也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作为国家一些最根本的制度还不是很完善,各单位由于相互的制约和利益的牵扯,致使一些法律法规不能落到实处,严重阻碍了我国的法制化进程。我认为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社会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实践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法律社会实践调查报告(优秀范文五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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