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开题报告范文样本(推荐6篇)》范文,希望对您的工作学习有帮助,你还可以在无忧范文网网可以找到更多《开题报告范文样本(推荐6篇)》。
第一篇:开题报告范文样本
总述
开题报告的总述部分应首先提出选题,并简明扼要地说明该选题的目的、目前相关课题研究情况、理论适用、研究方法、必要的数据等等。
提纲
开题报告包含的论文提纲可以是粗线条的,是一个研究构想的基本框架。可采用整句式或整段式提纲形式。在开题阶段,提纲的目的是让人清楚论文的基本框架,没有必要像论文目录那样详细。
参考文献
开题报告中应包括相关参考文献的目录
要求
开题报告应有封面页,总页数应不少于4页。版面格式应符合以下规定。
开题报告
学生:
一选题意义
理论意义
现实意义
二论文综述
理论的渊源及演进过程
国外有关研究的综述
国内研究的综述
本人对以上综述的评价
三论文提纲
前言、
论文写作进度安排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提纲
开题报告封面:论文题目、系别、专业、年级、姓名、导师
目的意义和国内外研究概况
论文的理论依据、研究方法、研究内容
研究条件和可能存在的问题
预期的结果
进度安排
第二篇:开题报告范文样本
论文(设计)名称:论生存权在中国的意义
一、研究或设计的目的和意义:
目的:引起思想界对生存权问题的关注,作为后人进一步深入研究该问题的重要参考。
意义:将民众最重大的日常问题之一(生存问题)上升到政治法权高度,作为制度改良或其他社会进步运动的思想价值基点和贯穿其始终的精神要领之一。
二、研究或设计的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生存权意义研究的国内外现状:生存权属于宪法所规范的公民权利的一类。自从1991年11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我国第一份人权白皮书《中国的人权状况》并提出“生存权是中国人民长期争取的首要人权”论点以来,生存权在国内的研究已取得了一定的发展,但相比其他公民权利研究和法学学科,生存权的国内研究仍处于新兴发展阶段。处于巨大社会变迁的中国,其生存权研究已赶不上时代需要。关于生存权意义的研究,国内仍为官方学界阐释所主导,围绕生存权本位抑或自由权本位进行探讨争鸣。在国外,生存权研究亦属于一门新兴的宪政学科。在向来以自由权(政治权)和财产权为关注重点的欧美发达国家,生存权研究几乎属于边缘学科。目前国际上生存权研究走得较前的是日本。
生存权意义研究的发展趋势:1991年国务院新闻办提出生存权并将它限定于“人民的温饱问题”至今(参见白皮书所言:“人民的温饱问题基本解决了,人民的生存权问题也就基本解决了”),生存权的定义正在朝更丰富涵义、更结合具体时代特征的方向发展。
三、主要研究或设计内容,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和思路:
主要研究内容为:
一、生存权对社会个体的意义。一般生活的意义和心理学意义。
二、生存权对社会阶层/特定人群的意义。分别探讨生存权对农民、农民工、下岗工人、城乡游民阶层、青年一代、妇女的意义。
三、中国国家的整体生存权意义。
关键问题和思路:
中国首次提出生存权问题是在1991年,距今已有十七年了,时代和社会发生了巨变。而且当时提出生存权问题带有回应西方人权批评的策略性质。本文的思路是力求从目前中国的历史发展阶段和时代社会背景重新地、从战略高度全面地评估生存权的意义。
四、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所必须具备的工作条件及解决的办法:
工作条件:四年法律专业学习和长期以来对我国国情的自觉了解,对国内时政和思想界的关注,曾在网上发表大量评论论辩性质的文章,具备一定的写作功底。学校图书馆和数据库资料丰富,还可凭借贵州省图书馆资源。学校学术研究氛围良好、环境幽雅;时间宽裕充足;老师认真负责,悉心指导。
解决办法:广泛涉猎与论题相关专著及期刊、杂志、报纸资料,充分利用互联网学术资源和思想资源,进入图书馆借阅图书刊物,并登陆维普、万方、超星、读秀网络数据库查阅相关资料,及时向指导老师求教,与同学交流。
五、工作的主要阶段、进度与时间安排:
1.起止时间:20XX年3月8日~5月31日(1~12周)。
2.查阅资料,撰写文献综述:20XX年3月8日~3月20日。
3.提交开题报告、参加开题报告会:20XX年3月 21日~3月31日。
4.撰写初稿:20XX年4月1日~4月20日。
5.完成二稿、中期检查:20XX年4月21日~5月10日。
6.定稿:20XX年5月11日~5月31日。
7.答辩:20XX年6月上、中旬。
六、阅读的主要参考文献及资料名称: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的人权状况.新华网-新华资料.
[2] 生存权和发展权是首要的基本人权.见:人民日报,2005.6.27.第九版.
[3] 上官丕亮.究竟什么是生存权.中国民商法律网-理论法学-宪政与行政法学专栏.
[4] 北大法学院人权研究中心.国际人权文件选编.北京:北大出版社,2002.5.
[5] 杨海坤,上官丕亮,陆永胜.宪法基本理论.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8.9—196.
[6] 范电勤.宪法人简论.武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主办:中国公法评论网-宪法研究-宪法文稿专栏.2006.11.13.
[7] 张广兴.社会发展中的人身权利.见:夏勇主编.走向权利的时代.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1—353.
[8] 刘茂林.宪法.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6.260—265.
[9] 胡锦光,任端平.宪法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10.137—143.
[10] [日]阿部照哉,池田政章,初宿正典,户松秀典;周宗宪 译.宪法(下)——基本人权篇.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4.234—235.
[11] 邹东涛.法治蓝皮书•中国法治发展报告No.5(2008).北京: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8.208—209.
[12] 喻权域.生存权是首要的人权.原载人民日报,1991.11.26.见:喻权域文集.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5,5.—476.
[13] 喻权域.中美两国人权状况之对比——在中美关系讨论会上的发言.原载光明日报,1994.9.11.见:喻权域文集.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5,5.—485.
[14] 徐显明.人权的体系与分类.见:张志铭,梅小敖,王好立.中国社会科学文丛•法学卷•上册.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9.1148—1149.
[15] 徐显明.生存权论. 见:张志铭,梅小敖,王好立.中国社会科学文丛•法学卷•上册.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9.1195—1197.
[16] [英]伯特兰•罗素(Bertrand Russell).社会改造原理(PrinciplesofSocial Reconstruction).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59.12.—69.
[17] [法]让•雅克•卢梭(Jean Jacques Rousseau).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北京:商务印书馆,1962.12.120—121.
[18] [俄]彼得•阿列克谢也夫•克鲁泡特金(Kropotkin,Piotr Alekseevich).面包与自由.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12.——83.
[19] [美]赫伯特•马尔库塞(Herbert Marcuse).单向度的人——发达工业社会意识形态研究.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4.——3,4,7.
[20] [英]约翰•洛克(John Locke).政府论.北京:北京出版社2008,10.—70.
[21] 隋晓明.中国民工调查.群言出版社,2005,1.107.
[22] 孙立平.断裂——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中国社会.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10.—3.
[23] 郑功成.劳资关系恶化是最大的潜在威胁.见:中国青年报,2004.7.12.
[24] [美]罗伯特•诺齐克著,何怀宏等译.无政府、国家与乌托邦.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代译序.
[25] [德]弗里德里希•恩格斯.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1883).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574.
[26] [德] 弗里德里希•恩格斯.反杜林论(1878).(单行本)见: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298—299.
[27] [德]卡尔•马克思.工资、价格和利润(1865.6.).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选(两卷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421—422.
指导老师意见和建议:
论生存权在中国的意义的特点,对法学界来说是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就如何解决不同对象的生存权的问题来说,它又是有很强的现实意义。该生已掌握了翔实的资料,就如何写论文有一合理结构安排,符合开题要求,同意开题。
指导教师(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
1、论文(设计)类型:A—理论研究;B—应用研究;C—设计等;
2、论文(设计)来源:指来源于科研项目、生产/社会实际、教师选题或其他(学生自拟)等;
3、各项栏目空格不够,可自行扩大。
第三篇:最新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最新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在现在社会,报告十分的重要,其在写作上有一定的技巧。你所见过的报告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最新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欢迎大家分享。
一、撰写毕业论文的意义毕业是高校教学的重要实践环节。从一般意义来讲毕业论文是检验的学习成果,培养学生初步的研究能力,促进学生学以致用,提高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从现代远程开放教育来讲,法学本科开放教育试点,其目的是探索多种方式培养法学专门人才的路子。实践环节进行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对试点项目的评价和远程开放教育的未来。
二、毕业的基本要求
1、目的要求毕业论文是带有学术研究性的理论分析文章。撰写毕业论文可以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和技能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并且使学生受到科学研究工作的'初步训练。学生要在实事求是、深入实际的基础上,运用所学知识,在教师指导下,独立写出具有一定质量的论文。文章观点明确,材料详实,结构严谨,层次清楚,语言通顺,格式规范。
2、内容要求毕业论文的体裁应具有学术性。毕业论文包括目录、提纲、论文摘要、正文、引用的参考资料,其中正文是论文的主体,它包括绪论、本论、结论三大部分。毕业论文的内容容量与所给予的时间和学分相适应,字数不得少于6000字,专科毕业生不得少于4000字。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3、选题要求
(1)毕业论文的选题限于法学专业的范围内,一般以本科阶段所学课程内容为主要选题方向。
(2)要紧密结合法学研究动态和我国立法、司法、执法实际。
(3)选题避免过大。
(4)选题避免过度集中,要有新意,要结合专业,学生自选两个题目,交指导教师平衡后,确定其中一个为你的论文题目。选题时要注明以哪门课程(法)为主。
(5)学生在专科阶段所写的毕业论文不可直接或变相作为本科的毕业论文来使用。
第四篇:法学论文开题报告
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题 目 论我国医疗纠纷中的举证责任分配制度
系 部 名 称
专业班级
学生姓名
学 号
指 导 教 师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开题报告作为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对学生答辩资格审查的依据材料之一。 2.此报告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由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前期完成,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相关系主任审查后生效。 3.学生应按照学校统一设计的电子文档标准格式,用a4纸打印。 4.参考文献不少于8篇,其中应有适当的外文资料(一般不少于2篇)。 5.开题报告作为毕业设计(论文)资料,与毕业设计(论文)一同存档。 篇二:法学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人文管理类
题 目: 论担保物权的竞合 学 院: 法学院 专业班级: 法学 法学071 学生姓名: 朱 蕾 学 号:
150711134 指导教师: 李冬梅(副教授) 2010年12月10日
淮海工学院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淮海工学院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淮海工学院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篇三:2015法律专业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例 2015法律专业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例
一、选题意义 (包括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理论意义:土地是人类社会最重要的财产,土地征收权力作为国家或政府为了实现公共利益而被赋予的一种强制性取得土地的行政权力,实践中其侵犯行政征收相对人,即被征地人权利的现象屡屡发生。为了充分保护被征地人的权利,许多国家都对土地征收的条件、补偿、程序进行了严密规定,并建立了充分、高效的争议解决机制。笔者的研究旨在探讨土地征收的理论基础,在分析集体土地征收中存在的问题,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土地征收制度,对集体土地征收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现实意义:随着我国城市化的发展,大量的集体土地被征收。虽然经过多年的发展,征收制度逐渐完善,随着《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和补偿条例》的出台,完善了城镇土地征收,但是在农村地区,集体土地征收依然存在许多问题。今年,总书记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会议上提出: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现阶段,我国现有法律制度与经济社会发展脱节,尤其是今年来公益征收的范围被不加节制的扩大,暴力征收现象层出不穷,导致了农民的合法权益遭到了严重侵害,引发了失地农民的不满。所以笔者认为,修改现有集体土地征收制度迫在眉睫。
二、文献综述(目前同类课题在国内外的研究状况、发展趋势以及对本人研究课题的启发等方面) 集体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根据法律所规定的程序和审批权限,把农民集体所享有的土地收为国有,并对其作出一定的补偿行为。现阶段我国关于集体土地征收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宪法》、《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中,以上法律虽然相对具体,但是与时代发展需要相脱节。众所周知,西方国家虽然没有如我国一样的“集体土地”说,但土地征收制度理论却由来已久发展至今,其中英国、德国和美国的征地制度是当今世界比较完善和先进的制度体系。英国的土地征用的目的也强调是为了公共利益,但它并没有公共利益用地的目录,而且没有通过强制购买征地必须是为了狭义的公共利益即直接的公共使用的限制。在xx年颁布的《规划和强制购买法》中,对于地方当局通过强制购买实施城市开发的目的的规定更加具有弹性,只要符合下列要求,地方当局就可实施强制购买:促进或者改善该地区的经济福利,促进或者改善该地区的社会福利,促进或者改善该地区的环境福利。美国自建国初就在联邦宪法中规定:只有为了公共目的,而且必须要给予土地所有者合理的补偿,政府及有关机构才能行使征地权。
德国关于土地征收的规定也相当完善,主要体现在《德国基本法》中包含了严格的限定,对征收的条件、程序、补偿及其他各方面均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我国土地征收制度是与每一时期我国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和发展水平、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变革情况相适应的。在计划经济时期,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百废待兴,农村土地实行农民集体所有制,土地征收权力运用较为频繁,当时的国家建设大多是国家投资的军事国防、基础设施等,与公共利益是相一致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投资体制、用工制度、供地制度等发生重大变化,用地主体不再局限于国家投资主体,供地制度也逐步实现市场化,但是农村土地坚持集体所有,土地征收制度依然是农村土地转为国家建设用地的唯一合法渠道,具有高度垄断性。长期以来被征地农民的土地权利弱化、残缺,农村土地和城市土地在权利、使用和管理上一直存在着严重的分立和割据。农民土地权利的这些特性造成我国当前土地征收制度存在不少问题。如土地征收条件概念不清,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不科学、过低,土地征收程序不完善,争议解决机制不足等,导致政府滥用土地征收权力,被征地农民权利被严重损害。 通过对国内外理论和现存制度的研究笔者得到了很大的启发,笔者认为我国集体土地征收中存在问题的解决从根本上来讲还是应该从立法角度完善土地征收的制度,当前土地征收过程中所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与我国土地征收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和政府对土地管理的缺位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0条第3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 2 条第4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实际上公共利益的概念已被扩大到经济建设,可以说许多企业都打着“公共利益”的名义来申请用地,那么这就存在一个“公共利益”如何界定的问题。另一方面按照法律规定集体土地征收是单方强制性的,被征收单位不得拒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25条第3款的规定,被征收土地的农村组织和农民只有对土地补偿标准有异议的,才有权要求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最后我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虽然对建设用地的规划、批准及其实施方案作出了具体规定,但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严重侵犯了被征地农民的利益。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第3款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而事实上在征收土地的过程中不但不听取意见,甚至在补偿方案未出台的情况下用地单位就将推土机开到地里。在生活中这样的事早已不是新闻。另外在签订土地补偿合同时应该由征地单位和土地所有权人或土地承包人依法签订土地征收补偿合同,而在操作过程中显得很混乱,如新乡市东开发区在征收延津县农用地时先是延津县国土局和土地被征收的
村民委员会所在的乡政府签订一份合同,然后再由乡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签订一份合同,至于承包土地的农民任何合同都没有。
笔者认为:首先应先界定公共利益的范围(必须具备公共性、合理性、正当性、补偿性);其次加强农民对征地的参与;最后健全集体土地征收争议裁决制,将征收主体和裁决机构分开,完善集体土地征收行政与司法救济。
三、研究的理论依据、研究方法及主要内容
研究方法主要以行政法学理论和正在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实施条例》,通过与老师指导和探讨,以文献研究为主,大量搜集、阅读报刊文献资料,同时借助媒体网络,广泛收集与集体土地征收的有关的资料。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思辨和实证相互运用,重在实证研究,在文章中提出自己的见解。研究的主要内容是有关集体土地征收制度的进一步完善的问题。
四、研究条件和可能存在的问题
主要是通过阅读有关集体土地征收方面的论文、书籍,并结合具体的实例进行研究;同时本论题所依据的材料和获取的信息主要来自期刊、相关报道,因此免不了会在信息方面有一定的瑕疵,自己的知识储备的相对贫乏和研究能力低下也会造成这次研究的瑕疵。
五、预期的结果
通过自己的研究,给《土地管理法》提供一个视角,完善相关的立法,更好的保护农民的权益,为不断涌现的土地征收方面的群体性事件提供一个解决问题的途径。
六、论文提纲
浅议集体土地征收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案 (一)引言 (二)提纲
一、 集体土地征收的相关理论问题 (一)集体土地征收的概述 (二)集体土地征收法律制度的历史沿革 (三)集体土地征收的理论基础
二、外国土地征收法律制度的借鉴 (一)外国土地征收的法律简介 (二)英国、台湾土地征收制度的可借鉴之处
三、我国集体土地征收法律制度现状 (一)我国集体土地征收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
1、《宪法》
2、《物权法》
3、《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城乡规划法》 (二)我国集体土地征收法律制度的缺陷
1、公共利益认定的模糊性
2、征地利益分配不平等、不合理
3、农民缺乏对征地活动的知情权、监督权
4、争议裁决及救济机制不完善 (三)我国集体土地征收法律制度缺陷的成因
1、城乡二元土地所有权划分与城市化发展的矛盾
2、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完整
3、征地中农民的土地所有权主体地位被虚化
4、重人治、轻法治的传统思想
四、完善我国集体土地征收法律制度的几点建议 (一)健全公共利益征收模式
1、合理界定公共利益
2、明确区分公益征收和其他征收 (二)完善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措施
1、补偿标准市场化、方式多样化
2、对失地农民提供完善的社会保障 (三)健全集体土地征收法律程序
1、确立征收的正当程序原则
2、加强农民的参与权
(四)完善土地征收中的争议解决及权利救济
1、健全集体土地争议裁决机制,将征收主体和裁决部门分离
2、完善救济制度
(1)加强行政救济,将该争议纳入行政复议受案范围 (2)加强司法救济,保证司法对土地征收权的有效监督
五、结语篇四:法学开题报告范文
中 北 大 学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学 生 姓 名: 学 院、系:
专 业:
论文题目:
指导教师: 2012 年 3月xx 学 号: xx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法学系 法学 空间地上权若干法律问题探究 xxx 毕 业 论 文 开 题 报 告 篇五:法学开题报告范文法学论文开题报告
法学论文开题报告范例
关键词:选题意义 国内外研究情况 内容 文献 中国论文 职称论文
选题意义: 国内外研究情况: 自2002—2003年的sars事件以来,公共责任(类似的表述有行政责任、官员问责、领导责任、政治责任、法律责任)等概念进入了人们的眼界,社会进入了一个承诺“责任”的时代,行政领导责任也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那么追究行政领导责任的理论依据是什么?对于这一问题可以从不同学者对行政领导责任的分类探知。其中典型的有以下几种:据张成福的理解,可以把行政领导责任分为道德责任、政治责任、行政责任、政府诉讼责任、政府侵权赔偿责任。根据对行政领导责任的分类,相应地,张成福认为对行政领导的非难性源于行政领导不遵守道德规范,决策失误或行为有损国家和人民利益,不遵守法定的权限、越权行事,政府和平民的契约性平等关系,政府仅是为公众提供服务的法人因为须承担赔偿责任。胡建淼、郑春燕认为,行政领导的责任来源于行政领导的职责,若行政领导未履行或未妥善履行行政领导职责,且这种未履行或未妥善履行的行为属于其主观意志能力范围内,就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美国学者特里·l.库珀(terry l. cooper)对行政责任做了深入的研究,从行政伦理学的视角出发,认为行政领导责任包括客观责任和主观责任,客观责任源于法律、组织机构、社会对行政人员的角色期待,与外部强加的可能事物相关;主观责任则根植于自己对忠诚、良知、认同的信仰。即库珀认为对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主观上是他们的内心对于忠诚、责任感的价值判断,源于个人内在的道德操守和对真善美的行政行为的追求;客观上是他们作为行政领导这个角色所被寄于应有的职责以及其他外部的可能相关事物。 反思目前关于行政领导责任的研究文献,主要是从政府的角度来进行的,缺乏从个体的角度来研究行政领导责任;多是从正面论述领导责任的重要性,缺乏从否定性惩罚的角度来谈;主要从行政学的角度来研究具体责任追究,缺乏从法学的角度来研究行政领导责任。本文正是针对这一问题,试图从分析行政领导责任的内涵、本质和分类开始,再针对现实中对行政
领导的法律责任追究体系不完善再从法学角度结合我国现行刑法的定罪标准——犯罪构成来分析监督过失理论,以期使“行政领导法律责任的理论依据为什么是监督过失”这一问题更明朗化。因为在分析过程中结合了现行刑法的定罪标准,因此本文的研究也对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
法学论文研究内容:
一、引言:由案例(“躲猫猫”事件)--引出问题:现实中对行政领导的监督过失刑事责任追究为什么不力?行政领导责任包括哪些?追究行政领导责任的依据是什么?适用范围如何?
二、行政领导责任概述.
1、行政领导责任概念
2、行政领导责任的分类: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分析追究行政领导刑事责任的理论依据--监督过失理论(从监督过失的构成分析) /falvlunwen/
1、监督过失的实践和理论来源
2、行政领导监督过失的构成要件
(1)监督过失的客体
(2)监督过失的客观方面
(3)监督过失的主体
(4)监督过失的主观方面
四、行政领导监督过失刑事责任追究的限度
(1)有限适用信赖原则
(2)考虑不可抗拒因素
(3)分清责任主体(编辑:)
法学论文研究方法、手段及步骤:
在研究过程中采用了实例分析法、学科交叉法和文献研究法。
1、文中先运用实例分析法引出案例进行分析继而引发对论题的思考;
2、结合行政学和法学分析行政领导责任的内涵及其分类;
3、最后运用文献研究法分析监督过失的犯罪构成;
4、提出在追究行政领导的监督过失刑事责任时的限度问题。
参考文献: 1.新浪网页. 2.[美]珍妮特·v.登哈特 罗伯特·b.登哈特 《新公共服务——服务,而不是掌舵》[m]. 丁煌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3.《汉语大词典》,第91页,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2年版. 4.张文显 《法学基本范畴研究》[m]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法学论文研究方法、手段及步骤:
1、文中先运用实例分析法引出案例进行分析继而引发对论题的思考;
2、结合行政学和法学分析行政领导责任的内涵及其分类;
3、最后运用文献研究法分析监督过失的犯罪构成;
4、提出在追究行政领导的监督过失刑事责任时的限度问题。
第五篇:开题报告范文样本
一、选题依据
1、研究的目的意义
目的:现代排球正朝着速度快、技术娴熟、战术多变、对抗激烈的方向发展。一个排球队要想达到或赶超世界先进水平的话,必须拥有优秀的二传队员。由此可见,二传队员的作用在整个排球队伍中的地位是多么的重要。
意义:对后备二传队员的选材以及培养又是一个艰难而漫长的任务。一个成熟的排球二传队员,必须经过数年的磨练,在技术上、生理上、心理上都要得到质的提升,才能带领全队取得更好的成绩。
2、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从中国排球的发展历程来看,二传手的重要性也是有目共睹的。中国女排先后6次出战世界杯赛,孙晋芳、杨锡兰和马芳先后3次获得了二传奖。中国男排的每一次大的胜利也都与二传手的超常发挥分不开。同样近年来中国男女排球队在各种大赛中取得的良好成绩,都与二传手的良好发挥是分不开的。这一方面是因为二传手的个人技术要求非常全面,除了娴熟的掌握并能灵活运用各种基本技术之外,还应掌握相当多的特殊技术和技巧,因为对二传手的技术训练,是一个科学性很强的特殊工作。另一方面是要求二传手在场上“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沉着果断,心道手到,每个球都要形成攻击力。这需要二传手在身高、速度等方面具有良好的自然条件,更需要具有良好的心理、生理素质。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二传手的先天因素,也是后天训练能够取得较大成效的重要基础。毋庸置疑,“选材是成功的一半”。
在现代经济和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世界各体育发达国家在训练手段、训练条件方面的差别日益缩小。只有把先天条件优越、适合从事某项运动的人才选拔出来,进行系统的、有目的的培养,在同等条件下,才能取得优异的运动成绩。只有加紧对排球二传手的选材和培养问题进行科学研究,才能使我国排球运动真正改变面貌。
二、研究方案
1、研究目标
明确排球二传队员的选材原则、选材标准,以及对选材后如何对这些后备二传队员进行科学的训练与培养进行深入研究。
2、研究内容
2.1.排球二传队员的选材定义
2.2.排球二传队员的选材原则
2.3.排球二传队员的选材标准
2.4.二传队员基本技术的训练
2.5.二传队员基本技术的训练
2.6.观察能力的培养
2.7.二传队员战术意识培养
3、研究方法
3.1文献资料法:通过查阅文献资料了解排球的相关信息,证明所要研究的内容。
3.2专家访谈法:通过与北华大学体育学院齐国杰、张勋、侯成俊等专家就排球二传队员选材的方法以及培养的手段进行了访谈,得出了一些对二传队员的选材及其培养的相关结论。
4、可行性分析
通过在图书馆查询大量的相关资料外,本人还是北华大学体育学院08级排球专选班队员,有了这样的关系基础,在论文研究方法的途径上比较方便。
5、论文研究计划
2011.12-2012.1查阅资料,选题,开题阶段
2012.1-2012.3数据统计
2012.3-2012.4完成论文初稿
2012.4-2012.5修改论文并定稿
2012.5-2012.6论文答辩
三、研究基础
1、已具备的研究条件
本人在体育学院体育教育专业四年的学习与排球训练中,充分了解排球运动员取得优异成绩的一些必要条件,在指导教师的帮助下,我对排球二传队员的选材及其培养有了更深一层的认识并有了一些自己独到的见解在图书管的大量文献资料充实了我的大脑,是我研究的更加方便。
2、尚缺少的研究条件和拟解决的途径
本人由于能力有限,对大众排球现状还有待更深一步的探索和研究学习,更多的排球活动和竞赛还待有我去亲身经历。
四、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References)
[1]唐奎,排球竞赛裁判手册[M].人民体育出版社,2001-01.
[2]中国排球协会,排球竞赛规则[M].人们体育出版社,2006-04.
[3]虞重干,排球运动[M].人们体育出版社,1999-06.
[4]李宗浩,中国体育教练员岗位培训教材[M].人民体育出版社,2003-08.
[5]葛春林,最新排球训练理论与实践[M].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04-01.
[6]陈正宇高扬,体育锻炼与欣赏—排球[M].郑州大学出版社,2006-03.
[7]排球教学训练指导〔M〕.人民体育出版社,1995.
[8]黄汉开.球类运动—排球〔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
[9]刘纯献.体教结合论[J].体育文化导刊,2010,(03):74-77.
[10]钟秉枢.排球(跟专家练)〔M〕.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1998.
第六篇:法学开题报告样本
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 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学 专 题 姓院 业 目 名指 导 教 师 ( 签名)2009 年 3 月拟选题目关于支付经济补偿的条件和标准问题探讨选题依据及研究意义 经济补偿是国家调节劳动关系的一种经济手段, 对于引导用人单位长期使用 劳动者,谨慎行使解除权利和终止权利具有重要意义。劳动合同解除后,对劳动 者进行经济补偿问题关系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利益的平衡,关系到社会的和谐。 最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支付经济补偿问题的规定与先前的法律规定有 较大差异,因此有很大的探讨空间。 经济补偿是劳动合同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是一种引导用人单位的有效手 段,是一类与劳动者密切相关的重大经济利益。在制定《劳动合同法》过程中, 围绕着经济补偿问题各种观点激烈交锋, 这其中尤以关于支付经济补偿的条件和 标准问题的探讨为甚。 《劳动合同法》出台之前,我国《劳动法》 、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 经济补偿办法》等法规均规定了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按一 定标准支付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金。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尤其是 近些年来,企业改制、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 以及用工制度的重大变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案件急剧增加,劳 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也大大增加。同时,由于我国对此立法的滞后和不完善,涉及 经济补偿金的争议又是主要争议且所占比例畸重,实践中对此处理存在很多问 题。我国 1994 年 7 月颁布的《劳动法》已经明显落后时代步伐。因此《劳动合 同法》起草过程中出现的关于经济补偿金问题的争议,是如何对于补偿金重新进 行相应的制度安排。 新的《劳动合同法》进一步扩大和完善了经济补偿金的适用。根据《劳动合 同法》第 46 条,在劳动合同解除时,除劳动者自愿、主动辞职或者劳动者有严重过 错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外,用人单位都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包括用人单位提出 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非过失性解除、经济性裁员、 “被迫辞职” 、合 同期满、破产解散等造成合同终止六类情况。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问题规定于《劳动合同法》第 47 条,该条规定:“经济 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 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 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 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
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 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 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社会法视野中的经济补偿金是维持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重要制度设计,应当体现 社会法对劳动者“倾斜保护”的原则。从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看出,立法 者在制定《劳动合同法》的过程中也正是将倾斜保护作为出发点的。文献综述(对已有相关代表性研究成果的综合介绍与评价)
一、对于经济补偿金的性质,有三种主要的学说: 劳动贡献补偿说认为经济补偿金是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为用人单位 所作贡献的积累给予的补偿,其数额应当与本单位的工龄挂钩。 法定违约说认为经济补偿金是国家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强行干涉用 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合同的结果,是企业未能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所应承担 的责任。 社会保障说认为是基于《宪法》《劳动法》对公民生存权保护的需要,国家 、 要求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支付给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以帮助劳动 者生活费用和医疗费用无来源的失业阶段,保护劳动者权益。 我认为上述三种学说均有一定的道理,但都有一些不足。 我主张第四种观点, 前三种学说在《劳动法》环境下对经济补偿金性质做出的界说都有其合理性的成 分。但是,我认为,这三种学说均存在一定缺陷,并不能全面和准确地对经济补偿 金制度进行说明。而用人单位帮助义务说与它们相比,能够通过基准法的形式使 “用人单位帮助义务化或法定化”以对被动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供资助。
二、对于经济补偿金的适用条件,主要有以下六种情况: 第
一、用人单位违法、违约,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违法、违约, 劳动者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又称劳动者行使特别解除权。由于劳动者行使特 别解除权往往会给用人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很大的影响,因此,只限于用人 单位有法定过错行为, 劳动者无需向用人单位预告就可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 同。 第
二、用人单位提出动议,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 是指劳动合同订立之后,尚未履行完毕以前,由于劳动合同双方或者单方的法律 行为导致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可分为协 商除劳动者单方解除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三种情况。 第
三、劳动者无过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无过失被用人单位辞 退解除劳动合同的,又称无过失性辞退。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履行中,劳 动者本人客观情况发生了变化, 用
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并履行法定程序与劳动者 解除劳动合同。 第
四、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所谓经济经济性裁员,就是指 企业由于经营不善、重大技术革新、转产、重整等经济性原因,用人单位单方解 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解雇多个劳动者。经济性裁员是用人单位行使解除劳动合同 权的主要方式之一,是法律赋予了企业经营自主权,是出于经营方面考虑,是为 了更好地适应市场竞争的需求,使企业保持更大发展的用人体制。法律规定经济 性裁员必须满足一定条件, 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解除还未到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
五、因特定原因,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关系由于一 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终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结束,劳动合同的 法律效力消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44 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 告破产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 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这两种情形下导致劳动合同终止,劳 动者无任何过错,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合情合理。 第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这是劳动合同法的一个兜底条款, 避免遗漏了其它法律法规中的有关规定,同时也为今后法律法规制定相应规定预 留接口。 我目前阅读过的相关著作有王兴全的《劳动合同法学》 、石先广的《劳动合 同法深度解析与企业应对》 、姜颖的《劳动合同法新论》《劳动法学》等。关于 、 经济补偿问题以上著作均有所涉及, 《劳动合同法》将其予以总结与系统化。
三、对于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问题, 《劳动和合同法》颁布之前的相关规定比 较复杂,各地执行标准不一致,劳动合同法对于这一问题统一了计算标准。 经济补偿金的核心计算规定涉及工作年限和计发基数两个要素,分解后涉及 工作年限、工资、月平均工资三个子要素。
(一)工作年限(劳动合同关系确定的开始点和消灭点)的确定
1、劳动合同 关系的开始的时间点;
2、劳动关系的消灭的时间点;
(二)工资数据来源的解决和认定。
(三)月工资的计算和认定。 《劳动合同法》对经济补偿金进行重构后,从范围上提高了覆盖面,适度地限 制了支付标准,向“广覆盖”“低标准”进一步靠拢,也使解雇保护的解雇理由、 、 提前通知、经济补偿三大措施更加完善。从本质上来说,这是一个对劳动者定位 的转变过程,也是从“抽象人”视角向“具体人”视角转变的过程。研究内容(包括基本思路、框架、主要研究方式、方法等) 本人力求
从经济补偿金的本源出发,深入探究经济补偿金的性质、特征以及 相关功能,力图证实经济补偿金的特质。同时,从实务角度,剖析经济补偿金的 计算方式、实践中的认定模式等相关困惑,期待我国劳动法中经济补偿金制度的 立法完善。
一、经济补偿金的概念
二、经济补偿金的适用范围
(一)
(二)
(三)
三、经济补偿金的标准的研究
(一)
(二)
(三)
四、经济补偿金适用的新变化及思考研究进程安排 1.2009 年 1 月 9 日之前,完成选题申请表。 2.2009 年 3 月 9 日-----2009 年 3 月 22 日,完成实习报告。 3.2009 年 3 月 22 日之前,完成开题报告,并通过开题报告答辩。 4.2009 年 4 月 15 日之前,完成毕业论文初稿(含外文资料翻译) 。 5.2009 年 4 月 20 日-------2009 年 4 月 26 日,根据学校统一安排,进行毕业 论文中期检查。 6.2009 年 5 月 8 日之前,根据指导教师意见修改论文,完成第二稿。 7.2009 年 5 月 22 日之前,根据指导教师意见修改论文,并完成第三稿。 8.2009 年 6 月 5 日之前,修改论文并定稿。 9.2009 年 6 月 5 日------2009 年 6 月 10 日,学院进行毕业论文答辩资格的审查,符合答辩条件的学生准备毕业论文答辩,不符合条件的学生的延期答辩。 10.2009 年 6 月 21 日之前,按照学校统一要求组织毕业论文答辩。主要参阅文献 [1]冯彦君.我国劳动合同立法应正确处理三大关系[J].当代法 学,2006,(11):25. [2]董保华.锦上添花抑或雪中送炭———论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定位[A].法商研 究[C].2006,(5):47. [3]贾占荣.经济补偿金: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问题[J].广西青年干部学院 学报,2001,(6):61. [4]王全兴.试论劳动者进出劳动关系宽严选择[J].中国劳动,2006,(9):28. [5]董保华.劳动合同研究[M].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6:279. [6]王全兴.劳动合同法学[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161-175. [7]黎建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辅导读本[M].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 240. [8]石先广.劳动合同法深度解析与企业应对[M].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 186-200. [9]郭捷.劳动法与劳动保障法[M].法律出版社,2008:147-149. [10]黄越钦.劳动法新论[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154. [11]王兴全,黄昆.中国劳动法[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90-108. [12]姜颖.劳动法学[M].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7. [13]董保华.劳动合同研究[M].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6. [14]姜颖.劳动合同法论[M].法律出版社,2006. [15]石先广.劳动法律问题与实务操作[M].中国法律出版社,2007:340-355. [16]刘京州.浅议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J].甘肃科技,2004. [17]林嘉,杨飞.劳动合同解除中的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问题的研究[J].劳动法评
论, 2005,(1):17. [18]沈中昊.完善经济补偿金制度的法律思考[D].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19]王全兴.试论劳动者进出劳动关系宽严选择[J].中国劳动,2006,(9):28. [20] Albert A. Blum. International Handbook of Industrial Relations Contemporary Developments and Research, Aldwych Press, London 1981,pp.266-267.其它说明指导教师是否同意开题签名: 年 月 教研室教学负责人签署日签名: 年 月日说明:
1、开题报告工作从第七学期学生确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后开始,在 教师指导下,学生通过调研、收资后,于第八学期第四周前完成。
2、纸张填写不够可另加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