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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成都旅游调研报告
成都旅游调研报告
工程八队 张帅
200720840028
序章
“帅哥,你看,成都第一哦!”室友拿着手机对着我,“最期待的旅游城市,全国投票,成都第一,杭州第二。”
我接过手机,成都173886票,杭州169446票„„成都素有“天府之国”的美称,地属盆地,生活节奏相当悠闲。其实全国有很多地方跟成都差不多,不管是环境还是人文,旅游城市的兴起与否主要看政府。当年重庆出去以后,四川不得已将重点转移到旅游上来。经过十几年的打磨,旅游业蒸蒸日上,而且环境也好了。试问环境不好,哪个来旅游呢?这样,一个良性循环就产生了。“最适宜居住的城市”“中国最佳旅游城市”等称号接踵而至。说起休闲、旅游、美食,成都人民真的是发自内心的骄傲。
“喂,在想什么呢,发啥楞啊!”
“呵呵,没什么。”我摇了摇头,把手机递给室友,“要不,你们这个寒假抽空来成都玩。让你们看看,成都拿第一,名副其实。”
“恩,这个主意不错,就这样定了!”
“呵呵,我带你们好生耍。”来吧,让我这个成都人也仔细看看,这二十年来,成都,你的美貌。
一、见证
1月31日,文殊坊。
文殊坊是因为文殊院而命名的。文殊院是一座历史悠久的佛教寺庙,据说文殊菩萨在此传教并渡化好几人,故而的其名——文殊院。当年文殊院周围只是一些农家,低矮平房。政府大力整改,拆迁、休整,以古建筑的风格打造出了一块井字形的文化街道。佛教、国学以此为中心,向全成都推广弘扬。渐渐的,带来了人气,商业也就发展起来。文殊院里的斋菜,天天爆满。凉粉、甜水面,人多得甚至站着吃的都有。
2月1日,春熙路。
这是条老街,来成都,春熙路是必须去的。很久以前,春熙路就是成都最繁华的商业街,而且没有之一。政府肯定不会丢弃这块“玉”,几次翻修,春熙路已经大变样。以前有茶铺,板凳桌子可以摆在路中间,晚上还有夜市,推着小摊摊挂着白炽灯,叫卖好不热闹。现在,融入国际元素,这些已经看不到了。取而代之的是华丽的大楼,漂亮的街道。但地上的一块块铜板浮雕,记录了春熙路的发展与兴旺,不能忘啊。如今,春熙路,也变成了全国排名第二的商业街,仅次于香港。
2月
2、3日,峨眉山。
峨眉山与成都相距大约2个半小时的车程,是著名的佛教名山,也是道教“三十六福地”之一。我们放弃了所有的景点,晚上泡温泉,第二天上金顶滑雪。正是如此,我们才对峨眉山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泡温泉时,遇到一对老夫妇,不经意之间就聊起峨眉山。七几年时,这周围根本没有温泉,全是田坝。上山只有自己爬,哪有什么车哦。一般早上六点从报国寺走,晚上七点可以到雷洞坪!而且你还要下来啊!现在,周围酒店林立,还有美食一条街,更有车通向雷洞坪,只要两个小时。方便了游客,也让旅游的节奏加快,创收啊。2月4日,黄龙溪。
这是一个千年古镇,以“四川第一水镇”的称号,吸引着众多游客。黄龙溪在2000年凭借未污染的环境以及深厚的文化底蕴,让成都人民一波又一波蜂拥而至。摄影爱好者、耍客、肥皂剧、垂钓者„„2008年地震,黄龙溪毁坏不小,政府借此机会重整黄龙溪,也深思了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之间的拿捏。重修的黄龙溪,让人感受到古镇千年积淀的同时,却不会让人觉得此地很破旧。大家逛逛街,坐在水边晒太阳、打麻将,怡然自得。
二、深究
如今,旅游这个曾经的陌生词早已成为市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国内游可谓“日出江花红胜火”,甚至被视为奢侈品的出境游也早已“飞入寻常百姓家”;20年前成都的旅游企业屈指可数,现在,一家家旅游企业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20年前,金发碧眼的外国游客在成都市民的眼中堪比外星人,今天,一个又一个的外国旅游团接踵而至。
1987年以前,旅游就是外事接待。
“‘旅游’这个词别说60年前,就是30年前对很多成都人来说都是个完全的陌生词。”老妈看着电视对我说,旅游的概念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才第一次跟中国大众见面。
那个时候由于信息交流渠道有限、交通不便、语言交流很受局限,旅游仅限于入境游。当时所有跟旅游有关的从业人员仅仅只有政府的外事部门,而所谓的入境游也只是外事接待而已。当时也没有现代意义的旅行社,具体接待则由市外办下属的市国际旅游公司和成都市新华旅行社负责。在那段时间里,来访者主要是欧美国家的专业人员,他们都是通过国家间的外事交流而来到成都。尽管四川从1978年下半年就对境外开放了成都市区+峨眉乐山、重庆市区+大足石刻+三峡游两条旅游线路,但到1987年时,成都每年接待的入境游客人数也不足万人,而酒店也仅有锦江宾馆一家。
1988年,成都市旅游局正式成立。
看到了旅游的前景,于是1988年4月李全江被调到市外办旅游处任处长,为成立旅游局打前站。在经过半年的紧张准备之后,成都市旅游局于当年12月在顺城宾馆正式挂牌成立。随后,李全江成为成都市旅游局的第一任副局长,担当起了这座城市对外开放旅游的开路先锋。
1992年,成都仅是国内游中转地。
到了1992年,国内旅游概念才开始出现,有极少部分在上世纪80年代“下海”经商成功掘金的人开始在工作之余,到全国各地进行真正意义上的游览和观光。总的来说,当时成都很大程度是作为国内游客去峨眉乐山、九寨沟等地旅游的一个中转地。1993年开始,成都市政府陆续推出了旅游文化主题年、熊猫节等大型活动,才吸引了一些国内旅游者到成都旅游。
1993年,出境游有钱也去不了。
不久之后,出境游的概念悄然出现。那时候出境游是很难的,一方面是因为航班少,交通很不方便,另一方面是因为护照非常难办,要求递交的资料非常多,而且还必须有大量现金的银行储蓄,对于绝大多数的成都人来说,上个世纪90年代的出境游,绝对是有钱人的专利。1993年开始出境游的时候,每个旅游组织单位每年只有固定人数的出境指标,超过这个计划指标的护照是绝对不可能再办理的,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出境游的人数。此外,更重要的是,只有很少数国家和地区对中国公民开放了自费旅游,因此,许多国家成都市民有钱也去不了。
1995年,成都首次出现出境游包机。
1994年开始,随着旅行社数量的增长,出境旅游市场开始逐渐拓展。当时成都市民出境旅游主要是泰国,而且成都市民去泰国旅游必须通过香港中转,不仅时间长,且价格高昂。
1995年左右,旅行社与当时的西南航空公司合作,以旅游包机的方式,每周一个航班,从成都直飞曼谷,开通长达半年之久。“该包机不仅成为我市首个出境游包机,更重要的是,如此长时间的出境旅游包机,开了全国先河。”——《成都日报》。由于直航不仅缩短了时间,还降低了旅游费用。此次旅游包机为此后成都曼谷两地直航奠定了基础。
2007年,成都成为中国最佳旅游城市。
成都旅游虽然起步较晚,但潜力很大、发展也很快。据了解,1996年以来成都市旅游业得到了快速发展,1998年创建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2006年郫县农科村正式被国家旅游局认可为中国农家乐旅游发源地。目前成都粗具规模和接待服务功能的旅游景区(点)40多个。全市共有旅行社246家,全市三星级以上饭店89家。成都市农家乐经营户达7895家,在全国省会城市和副省级城市中名列第一,乡村旅游成为成都市旅游业一大特色产品。
目前,按照成都市区旅游业“一心两带四组团五板块”的发展格局打造的市区旅游特色步行街,将成都打造为中国步行线路最长的城市。
2010年以后,综合螺旋式提升。
今年寒假回家,很多地方又在修、拆。成都以观光、休闲、度假、商务、会展为一体,独具古蜀文化风格、城景交融的城市旅游地。双流机场也在扩,成都不能局限在国内,现在政府提出打造“世界级田园城市”,建设成为国际知名的旅游城市。
三、展望
作为成都人,我始终以此为骄傲,看着如此翻天覆地的变化,我真的觉得睡着都能笑醒。感谢政府,如果没有当初那么英明的决定,现在的成都也许只是普普通通的盆地城市。环境的保持,也得益于旅游业的发展。今天,我能坐在这打这篇文章,也算是一种成都情结。这二十多年来,第一次如此深入的“看”成都,这块生我养我的土地。以前去外省上学的,介绍自己时,总说:“我是四川成都的。”现在,“成都”二字已经代表了很多很多„„
我,是成都的一份子。
第二篇:电子商务调查报告
近几年来,随着互联网络的广泛普及和信息化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经济”、“指尖经济”、“宅经济”等一批新名词和新方式已逐渐走进大众百姓日常生活并风靡流行。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青睐于网络购物这种快捷、方便、高效、实惠的买卖交易手段,在网络上购买、推销商品并进行货款结算。由于我国现行税制及税法目前还没有针对网络交易税收问题做出明确的立法和规定,同时网络交易也难以简单区分管辖地域和课税对象。因此,如何对网络交易行为进行税收监督和征收管理,加强和完善我国税收制度及法律体系,已经成为各级税务机关和专家学者必须认真思考和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我国网络交易的发展和现状
据国家相关部门数据统计,目前我国网络用户已跃居世界首位。截至20xx年x月底,我国现有人口数量约14亿人,仅互联网络网民就达4.6亿人,其中网络购物用户约1.6亿人。也就是说,我国每3人中就有1位互联网民,每2.8位网民中就有1位在网络上购买过商品。从事网络交易的大小网店近1300万家,国内仅规模大的知名网店就有淘宝、易趣、拍拍、阿里巴巴、卓越、当当、百度有啊等几十家。也就是说,每35位网民中就有1位正在从事网店经营,其中不乏一人开多店者。20xx年我国网络交易额首次突破千亿元大关,达到1200亿元人民币,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1%;20xx年网络交易额达到2500亿元人民币,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20xx年网络交易额达到5000亿元人民币,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3%。有关人员研究得出,今后几年,我国网络年交易额将以每年超过100%的速度递增。到20xx年,网络年交易额预计将突破1万亿元人民币。
网络交易是通过互联网络传输技术手段,以实现和完成销售货物、提供服务并结算钱款的交易行为。就其本质而言,仍然是企业或个人以赚取利润为目的的商业销售行为,只不过是经营销售方式区别于传统的实体店铺经营方式,而是以电子化、网络化、虚拟化和信息化来实现和完成。如果没有相关符合条件的减免税政策和规定,那么对网络交易行为仍然应当依法征收税款。纵观近几年来网络交易额数据变化,网络交易的迅猛发展开拓了广阔的税源空间和增收潜力,无疑可能为国家带来持续可观的巨大税收收入。
然而,由于我国目前现行的各种税收法律法规制订于数十年之前,当时还未出现或兴盛网络交易这一新兴事物,并没有制订针对网络交易行为征税的条例和规定。因此,目前网络交易实际上已经成为我国税收收入的真空空白和巨大漏洞。据保守估计,网络交易每年流失的税收收入至少达到数百亿元人民币,相当于西部地区一个省份的年税收收入。网络交易额每年翻倍增长,而税收漏洞却是逐年扩大,网络交易税收流失的问题已经日益严重、刻不容缓,亟待研究和解决。
二、网络交易的特点
二是支付手段电子化。很显然,由于地域广阔的原因,网络交易并不能像现实交易那样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必须依靠电子货币交易支付方式来完成,即通过网上银行转账支付。目前网络交易通常使用第三方担保支付服务平台,如支付宝、财付通支付系统等。在整个交易过程中,没有一分钱现金往来,钱款结算全部是通过电子化货币转账形式来进行和完成。
三是销售价格实惠化。网络交易和传统交易相比,不需要租赁或购买固定经营场所、不需要雇佣销售人员、无店铺租金水电暖等营业费用,并且网络交易面向的顾客群体更宽更广,消费价格弹性更大,因此网络交易商品的低价格是吸引顾客的重要手段。同一件商品,网购价格远远低于实体店铺销售价格,一般仅为实体店铺销售价格的5-6折左右。这也是吸引大量消费群体和交易额翻倍增长的重要原因。
四是购物方便快捷化。网络交易无时间、地域、天气、交通等因素限制,网店一天24小时开业,店主在家中电脑旁随时恭候顾客光临。顾客想购买的商品,网络上一搜索,成千上万家网店的此类商品信息全部一一列举。顾客可以根据商品价格、质量、卖家地点、卖家信誉度等选择最合适的交易商家,通过QQ交谈或直接留言。卖家如上线,当即回复顾客留言。买家通过网银完成付款后,卖家直接将商品通过邮寄、快递或物流方式送到买家手中。买家和卖家均足不出户即完成整个交易过程,非常适合现代年轻人紧张快节奏的生活方式,这也是网络购物受到大众消费群体尤其是青年消费群体青睐的重要原因。
三、网络交易对现行税收制度带来的冲击和挑战
(一)现行税务登记与之不相适应。现行税制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需要有固定经营地址和法人代表,并且要办理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然而在网络交易中,服务器域名和网店网址以数字化、抽象化和虚拟化形式存在,经营地址看不见、摸不着。任何人只要注册一个网址,就可以开店经营,甚至一人可以注册多个网址、开多家网店。这些都不需要有任何完整的登记信息资料,而且注册信息可以随意被经营者修改、变更或删除,税收征收对象难以固定化和常态化。使用传统征管手段并不能对网络交易信息实施有效监控和跟踪。因此,网络交易按照传统方式进行登记管理和照章征税是不现实也是不可能的。
(二)现行课税凭证消失。传统的税收征管是建立在各种规范的凭证、账簿及报表基础上的。纳税人依据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建立健全会计账簿,依法使用各种报表凭证。做到“证、账、表、票”齐全,以便税务机关审核检查,并据此依法征收税款。而网络交易全过程都是电子化无纸化操作,没有任何纸质票据和报表,所有单据和凭证都是以电子化数字化形式存在并进行传递,使得传统税收征管所依赖的最直接课税实物凭证在网购环境中消失。而且电子凭证可以轻易修改、删除且不留痕迹,加之经营者可自设多重密码保护,税务部门很难收集和掌握经营者的真实交易情况,使经营者有了更为便利的偷漏逃税客观条件。
(三)常设机构概念问题。常设机构是指一个企业在某一国家境内进行全部或部分经营活动的固定经营场所,包括管理场所、分支机构、办事处、工厂、作业场所等。按国际规范,企业只有在某一国家设有常设机构,并取得归属于该常设机构的所得,才可以认定为从该国取得所得,从而由该国政府行使地域税收管辖权进行征税。而网络交易超地域跨国界的特性,使传统常设机构概念运用性受到严重限制。国内消费者或厂商可以直接通过网络交易购买外国商品或提供劳务,而外国销售商却并没有在中国境内出现,我国并不能对外国销售商进行征税。反过来,中国销售商向外国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按规定应当要对其销售行为征税。但是,由于涉及到出口商品和劳务的税收优惠政策、出口退税等一系列问题,同样也难以解决。
(四)课税对象模糊不清、难以确定。网络交易改变了商品的固有实体存在形式,使许多销售对象被转化为数字化、抽象化讯号在国内或国际间互相传递,从而使原有课税对象的性质和身份变得模糊不清,难以确定。税务部门在对某一课税对象征税时,有形产品与信息服务难以区分,无法准确判定其适用税种和税率,导致税务征收的混乱。
(五)客户身份难以确定。按照现行税制,判断一种商业行为是否应课税,与客户身份密切相关。比如,我国目前实行的出口退税和对进口商品征收关税的政策,这些活动都必须查验客户身份。如果将传统的税收原则应用于网络交易税收管理,则本来有纳税义务的企业很可能冒充自己出口,并据此骗取出口退税,或是通过隐瞒商品的真实消费目的而逃避进口关税。对目前网络交易来讲,无论是追踪收付款过程还是收发货过程,都难以查清供货目的地国家或购买方的身份,从而无法确认应征税的贸易究竟是国内贸易还是国际贸易,税收行为是本国税收还是国际税收,是依照我国税收法律还是国际税收协定来执行,网络交易行为使传统的税收制度运用遇到了极大的困难。
(六)现行税务稽查失去基础。现行税务稽查工作离不开对发票、账簿、凭证、报表的稽核检查。而网络交易具有无形性、隐匿性、虚拟性、全球性、快捷性等特点,整个交易过程都通过网络直接进行,税务机关很难确定其交易数量和收付金额。无纸化操作和匿名处理交易,使税务稽查失去最直接的纸质凭证基础而无法追踪。而电子交易记录又可以随意修改删除且不留任何痕迹或线索,收集网络交易相关信息变得困难重重。这样,就使税务稽查部门陷入无账可查、无处入手的尴尬窘境,使传统税务稽查工作失去基础。加之随着计算机加密技术的发展应用,网络交易者可以轻松使用加密技术隐匿有关交易记录和金额信息,使税务稽查工作更是难上加难。
(七)税收管辖权范围模糊不清。税收管辖权范围指一个主权国家政治权力所能达到的范围。目前世界各国实行的税收管辖权并不统一,有实行地域税收管辖权的,有实行居民税收管辖权的,也有地域税收管辖权和居民税收管辖权相结合实行的。但不论实行哪种税收管辖权,都坚持地域税收管辖权优先的原则。网络交易的超地域跨国界特性,对准确判定收入来源地提出了巨大挑战,给行使地域税收管辖权带来了相当大的困难,容易使各个国家在税收管辖权问题上发生争议,造成国际税收纠纷。
四、制订网络交易税收制度的原则
我国电子商务网络交易发展起步较晚,因此,对于网络交易引起的税收问题,应当持谨慎保守态度。一方面,要切实维护我国的财政利益,结合国情进行调研,形成适合自身的方针政策;另一方面,又要密切关注电子商务网络交易发展的趋势和动向,在制定网络交易税收制度时,既要确保国家税收收入不受损失,又要保护电子商务的健康有序发展。我国应当在鼓励、引导和扶持的基础上,采取以下税收原则:
一是以现行税制为基础原则。我国的网络经济发展起步较晚,目前网络交易额占全国贸易零售总额的绝对比重还相对较小。因此,应当以现行税收制度为基础,针对网络交易的特点,对现行税制做一些必要的修改、补充和完善。这样做既不会对现行税制造成太大冲击影响,也不会产生太大财政风险。
二是税负公平原则。从本质来说,网络交易与传统贸易都是商业销售行为,只是交易形式和载体不同。因此,在税收法律和政策规定上必须一视同仁,公平对待,并且尽量避免国际间的双重征税
三是简便高效原则。在网络交易中,税收征收成本应当尽可能缩小和节约,避免额外税收负担,促使市场经济有效运转。既要充分考虑利用互联网络的技术优势,采用高科技现代化手段征收管理,提高征管效率,降低税务机关的征收成本,又要充分考虑到纳税人缴税的低成本。
四是适用性原则。在制订网络交易税收制度时,应当根据我国的实际国情,一方面,要以我国现有的网络技术条件和税收征管水平为前提,确保税收政策能够被准确有效的贯彻执行;另一方面,又要力求将纳税人利用网络特点和漏洞进行偷、逃、避、骗税的可能性和风险性降低到最小。
五是前瞻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原则。电子商务发展和网络技术进步每时每刻都在改变着网络交易的流程和面貌,因此网络交易税收管理必须具有超前性,结合电子商务和网络技术水平的发展前景来制定税收制度,以保证税收政策具有一定的稳定性、连续性、操作性和权威性。同时,还应与国际有关法律法规接轨,谋求全球税收战略的一致性。在维护我国税收权益及互惠互利的基础上,消除国际间不正当的税收竞争行为,避免操作上的不可行性和国际间的重复征税、合理避税现象的发生。
五、建立和完(砥砺奋进的五年 大型成就展观后感:砥砺奋进走向辉煌)善网络交易税收管理的几点探索
一是探索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网络交易税收制度。我国目前对网络交易税收问题的研究正处于起步阶段,因此,探索建立网络交易税制,与现行已有的税制形成一整套完整税制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首要问题。新的网络交易税制应当涉及到电子商务的交易范围、支付方式、电子签名、电子合同、纳税主体、纳税期限、课税对象等方面,以便建立具有法律效力、留有痕迹、全球统一的网络交易电子轨迹。
二是加强与相关管理部门的数据联网和信息共享。网络交易全过程的完成涉及到银行、网络运营商、物流运输等各个部门,税务机关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数据联网和信息共享,并实现基础数据的实时更新和及时反馈,随时掌握经营者注册网店信息变化、资金动向、商品流向等详细信息,为网络税收管理提供全面、准确和详细的第一手基础数据信息。
三是研发网络交易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网络交易的出现与发展,使原有税收管理信息手段远不能与之相适应。因此,应当从人力、物力和财力上加大对税收征管科研的投入力度,充分利用网络的先进技术,加快税务机关的信息化建设。针对网络交易的步骤、流程、关口和特点,研发一套类似于金税工程或ctAIs征管系统的网络交易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内置链接于税务机关的部门网站之中,以方便经营者随时登录办理涉税事项。该系统应实现财政、税务、银行、国库、海关、网络运营商等多部门集成联网,信息共享。具备税务登记、网店注册、户籍管理、交易监控、计征税款、扣缴入库、票据打印、统计查询于一体的综合管理功能,使税务机关对网络交易活动的税收征收管理全面实现科技化、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自动化和无纸化。
四是将电子税务登记密码作为注册网店的必备条件和前置关口。由于网络交易的虚拟性和隐蔽性,税务机关无从对其真实地域和业主信息进行有效查找或跟踪,依靠经营者自觉办理税务登记并申报纳税更是不切实际。因此,应当将电子税务登记密码作为注册网店的必备条件和前置关口,即类似于网站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的IcP备案或通信管理局的增值电信业务电子经营许可证。经营业主必须事先登录税务机关网站内置链接的网络交易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填写详细的电子经营登记信息(包括网银账号),完成电子税务登记。网络交易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利用内嵌入加密技术,自动生成一个包含以上登记信息内容的唯一电子税务登记密码(或注册文件)。经营者在注册网店时该税务电子登记密码作为必录项目,必须录(读)入后才能注册成功。一旦该网店注册成功,与注册使用该电子登记密码相对应的服务器域名、网店网址、IP地址、网银账号等相关信息即刻与税务机关网络交易税收管理信息系统自动相关联。
五是网络交易行为纳税期限按次计征、即时扣缴。由于网络交易的灵活性和实时性,传统意义上的按月或按季纳税期限显然已不符合实情。经营者在注册网店时其网银账号信息已经与税务机关网络交易税收管理信息系统自动相关联,一旦该系统监控到店主网银账号中有资金流入(即收到买家付款),网络交易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即刻自动计算扣缴税款并上解入库,同时将扣缴税款信息和动态密码发送至店主手机或e─mail中,店主可随时登录网络交易税收管理信息系统,输入收到的动态密码,通过网络实现商品销售电子发票或缴纳税款电子完税凭证的网络远程打印。
六是提高税务人员网络应用水平和业务素质技能。电子商务交易的飞速发展使税收征管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巨大挑战,偷逃与围堵,避税与反避税,时刻进行着技术与人才的较量比拼。税务机关应将信息化建设作为重中之重,不断加大现代科技投入力量,提高硬件先进程度和软件智能程度。同时,加强对税务人员网络知识和计算机应用水平的培训力度,培养出一批税收业务精、网络操作强的高水平复合型知识型人才,全面提高税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网络技能,以适应日新月异不断发展的现代电子商务交易税收管理工作的需要。
七是加强国际间税收合作交流,完善国际税收协定由于网络交易涉及到全球性贸易活动,表现出超地域跨国界性特征,因此也引发了诸多国际性税收问题,必须通过加强国际间税收合作与协商来处理解决。为防止网络跨国界跨地域交易所造成的税收流失,一方面要关注世界各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和税收对策,另一方面要加强与世界各国税务机关的密切协作,共享国际间的信息交流和数据共享,深入全面掌握纳税人通过网络的跨国界经营活动,以便防范偷、逃、骗、避税行为,维护国家的正当税收权益。
总而言之,网络交易这一新兴事物的发展和风靡,给税务机关如何征收管理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巨大挑战,也促使税务机关必须与时俱进、科学发展,尽快建立一套科学、完善、公平、合理、操作性强的网络经济税收体制。通过国家和政府的大力支持,完善网络交易制度,扩大网络交易规模,提高网络交易金额,加快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健康、有序向前发展。展望未来,信息化和网络化的电子商务税收必将成为我国税收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篇:商业市场调查报告
一: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很多消费者都有这样的体验:去超市或商场购物亦或是去服装商城买衣物,在去目的地之前,已经想好了这次该买什么,买哪个品牌,买多少,但是最终的购买决策在进入目的地后发生的一些变化,起初想购买的东西有一部分并没有购买,所买商品的数量也有所变化,或多或少,有些并没有想买的也买了不少。为什么消费者在进入商场后购买决策会发生变化呢?店内又有哪些因素影响了消费者的购买决策呢?最近我分别走访了武汉市的几家大型超级市场和几家服装店,了解了一些影响消费者品牌选择和产品购买数量的店内因素,主要是购物点陈列、削价与促销、店堂布置与气氛、商品脱销与销售人员这5个因素,之后我对相关要素做了一个问卷调查,了解其中不同因素对不同消费者群体购买决策影响。
二:研究设计
在这次调查访问中,我主要采取观察、访问、咨询加问卷的形式获得我所需要的相关资料的。相关步骤如下:
1:观察咨询。在周末我和两个同学商量好分别去了武汉市的一家超级市场、一家服装店、一家百货商场,结合五大因素和店铺实际观察记录了相关资料,并拍摄了店铺内的装修样式、商品置放以及人员配置状况等,并咨询了值班经理关于他们在吸引消费者购买方面所做的相关布置,同时做好录音记录;
2:初步总结。回来后我们相互交换所得资料,认真分析,并查阅了一些资料,得出初步结论;
3:问卷调研。根据初步结论我们制定出一个针对消费者的问卷调查(具体问卷表格见附件),看看在不同消费者眼中,哪些要素对他们的购买行为影响较大,问卷调查对象主要是两个方面,一个是通过直接在武汉商业繁华地段对路人随机问卷回收方式,另一个就是动用网络发送电子问卷并回收,从而获得相关资料;
4:比较分析。问卷回收后,经过复核、编码工作,将数据录入计算机,经过逻辑查错形成最终数据库,而后对其进行多种分析并总结,看看调研结论是否与咨询调查结论相符;
5:最终结论。经过一系列的讨论分析后得出最终结论。
三:研究结果
1:观察结果。在我们去的三家店铺中,商品的摆设以及商店本身的空间布置以及店内促销活动明显对消费者的购买决策影响较大。比如,他们在购物点循环播放展示商品的影视片,增强其吸引效果,某些处于消费者易于看到的位置的商品销量更好,商店安排促销员对一些新上市的商品进行促销等;
2:咨询结果:在对大堂经理的咨询中我们得知商店有时候为了推销某样商品,会将商品置于商店的橱窗或入口处并辅以特别推荐这些商品的促销材料,并会安排专门的促销人员;
3:问卷结果。总计发放问卷调查60份,收回有效样本50份,调查对象涉及不同性别、不同年龄段、不同消费水平。经过比较发现了如下特征:
(1)女性明显比男性的购买变动性大;
(2)消费水平高的变动性相对较大;
(3)商店的商品陈列对消费者的购买影响较大;
(4)大宗购买中,如汽车、保险等消费者介入程度较高的商品购买中,销售人员对消费者的购买决策影响较大,而那些日常消费则相对较小;
四:研究体会
通过这次调查,我了解到在相关店内因素中,购物点陈列、削价与促销、店堂布置与气氛、商品脱销和销售人员是影响消费者最终购买行为的最主要的五大因素。采用不同于平时的陈列方式陈列商品对消费者的品牌选择会产生重大影响,从而提高某些商品的销量;削价与其他促销手段如优惠券、赠品、综合折扣等通常也能提高产品关注度和销售量;同样的,商店内商品如何摆放对产品和品牌的选择也具有重要影响,研究表明,最好的货架位置是与视线平行的位置,接下来依次是与腰部平行和膝盖平行的位置,后两个位置的销售量只有前者的74%和57%,店堂布置与店内环境和气氛是紧密相连的,宽敞的过道、错落有致的商品陈列总会让消费者更满意;商品的脱销会对某些消费者想购买的品牌不利,因而对于零售商和制造商都应该格外重视这一点;销售人员其实在一些消费者介入程度较低的购买中作用并不是很明显,然而在消费者介入程度较高的购买过程中,销售人员对消费者的选择影响还是蛮大的。商家应该综合各种因素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好相关策略实现利润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