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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社区调查报告
一、调查背景与意义
社区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综合基础的群众基础机构。他为我们居住在一个固定区域的居民群体范围内的居民,起着一种媒介桥梁作用。在为我们广大居民群众做着一些日常生活中所需与社会团体旋节沟通连贯的作用。是我们信任的一个基础机构,与居民群众生活有着息息相关的关联基层组织。在这样的环境里人们都在互相影响。最近国家提出的“两型”社区也为了做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对于这个我们早有所闻,作为社区的一员我们应该为此出一份力。然后对于现在的社区环境也要有一定的了解,给政府提供一些资料,让其着手解决社区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虽然2012年上半年长沙在全国文明城市评比中名列前茅,但是长沙社区环境中仍存在着很多不良问题。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更加注意卫生环境问题,但是在无意中却更多地使环境污染、破坏、资源浪费,这样的环境形势是相当严重的。为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节约型社区。社区居民节能节水、树立绿色消费观念、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等。为了更好的做到“两型”社区,为了广大社区居民能自觉参与到环保行列中,暑假期间我特别对长沙市雨花区的社区居民进行问卷调查,探讨不同文化程度居民之间以及同文化程度不同生活环境的居民之间的环保行为,环保意识以及获取环保知识等方面的状况,探讨其影响因素,为建设“两型”社区提供良好依据。
二、调查设计
(一)对象与方法
1、对象:本次调查主要以长沙市雨花区三个社区(德馨园社区、湖橡社区、向阳社区)的居民为主,对象涉及学生、工人、知识分子、企业管理人员、个体户等多个职位,其中各个社区主要是在家度晚年的老人。共发问100卷份,回收97份,有效问卷97份,无效问卷3份。
2、方法:自行设计调查问卷,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节约和低碳、回收利用、对环保的态度,共23题。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三个社区每个社区16份问卷。针对不同文化程度、年龄等群体采取的调查模式也不一样:
(1)不识字的社区居民(主要是老人):调查员直接访谈,由调查员根据被调查者的回答代填问卷。
(2)识字社区居民:采用一对一调查,个人现场填写问卷,现场收回。
(二)调查内容
内容中包括个人基本信息、节约和低碳、回收利用、对环保的态度。个人基本信息中没有提及到姓名,证件号码等敏感性问题,只有简单的性别和学历两点,所以个人信息是不会对个人造成任何影响的。节约低碳以及回收利用主要是问,是否有节能节水、不浪费资源等相关问题。对环保的态度主要是问一些获取环保知识的途径还有一些保护环境的个人看法及一些环保知识等问题。此问卷的内容不会影响个人,进过前期的访谈,社区中出现的不足都整合成简单易懂的问题。而且在社区层面的问题基本上可以从问卷中看出来。在题量上来说也是恰到好处,不会太多,被调查者不会因为题量多少而不予填写。
三、调查结果与分析
(一)在此次调查中我们主要收集了居民的环保态度,以下是社区居民环保态度情况,我们可以看出在环保态度上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集体的环保中有很大一部分人不愿意出力保护环境,比如有人破坏环境时在86人中有31人觉得无所谓,举报的人只有10个,观望的有13个,积极制止的有32个。无所谓的加上观望的有44个,在其中占到52%的比例,这个数据是不可小视的。
分析:从中我们可以得出,人们对环保还不是很在意,有一部分人可能觉得环保跟自己没有关系,同时有一些被调查者觉得环保是非常重要的,也有意向了解更多的关于环保的各种知识。这表明政府或相关部门在环保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上做的还不够,主要是宣传力度不够,缺乏管理。导致社区居民的环保态度还不强或者说还有其他原因影响了环保意识。同时在环保过程中我们不能对任何人任何事都强制他人去完成,然而我们只能是加强个人的环保意识,让其自觉环保,所以对于环保态度是应该加强并告知其环保重要性,那样才有效做到环保。
当然这仅仅是环保态度一块的内容,在这次的调查结果里可以看出还有一些环保过程中的不良环保行为,节约低碳,回收利用等等的内容都有类似情况。
(二)在调查节约低碳、回收利用的过程中我们也了解到,由于现在的生活水平越来越好,有一些人在无意中就对环境产生了不良的影响,在无意中也浪费了资源,以下是节约低碳以及回收利用的分析,可以看出在节约层面人们做的还不够好。如,同家人外出吃饭,剩下的饭菜打包情况中来看,有21人直接丢弃,有40人觉得份量多就打包回家,有25人不管份量就直接打包回家,直接丢弃占24%,看份量多少打包回家的占47%,这个数据还是不错的。同时我们可以从表二中看到回收利用中居民似乎做的很不好,如,处理废物时,是否有分类的习惯时,有的只有25人,没有的有40人,视情况分类的有21人,其中没有分类的占46%。
分析:根据以上说明,出现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居民认为现在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没有必要进行垃圾分类,即使将废弃电池、垃圾分类处理好,也不知道哪里可以回收,觉得这样也是多此一举啊,还不如直接扔到垃圾桶,有些人认为现在科技也越来越发达何必苦了自己呢。
(三)在调查中发现,不同文化程度的居民对环保行为也有很大的区别,主要是一些涉及到比较书面,不是日常的一些环保行为,比如对燃放烟花鞭炮的态度,可以看出,文化程度越高对烟花鞭炮的了解越高,知道烟花鞭炮中含有很多的破坏坏境的有害物质,而文化程度低一些的人就不会想到这些问题,因为不了解烟花鞭炮。从表三中完全可以看出文化程度的高低对环保行为的影响还是很深的。
四、讨论与建议
(一)讨论
本次调查结果显示,长沙市雨花区社区居民的环保行为总体水平还是不高,一方面说明居民关注环保的主动性不够,积极性不高,还有一方面说明在宣传环保知识工作上还不够到位。
首先,了解到社区居民获得环保知识的途径很有限,主要通过电视,报刊,杂志等,说明社区居民之间很少交流关于环保的话题,然而在一个小区内主要是人们互相影响的,这是占主导地位的。尤其是在家的妇女们。
其次,在回收利用中,由于现在生活水平的提高,经济状况也越来越好,有些不用的东西就没有必要留着,这也是很多人的想法,当然在老一辈的人来说,还是会回收,但是没有做到利用,主要是新的东西都有一大推,就没有必要用旧的了。就算;垃圾分类处理好了,之后也不知道放哪里去的问题出现。
最后,我也都知道文化程度对环保的重要性,但是现在我们能做的似乎也只有大力宣传环保,对于文化程度低一些的居民还是有一定帮助的。
(二)对策
针对上述问题,为提高社区居民环保意识,现提出以下对策:
首先在宣传工作上应该加大力度,针对不同的人群,采取不同的宣传教育手段,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居民的教育程度和自身素质。让居民自己意识到环保的重要性,积极投身于环保中。建议相关部门借助各种工具进行宣传,特别是发动大众传媒,人们互相影响。
其次,普及垃圾分类处理,可以回收的就回收,不能的就分类处理好,同时保证分类处理好了有地方回收,垃圾桶也要分好类,设施要跟上。大力宣传“节约是美德”这一作风。
总之宣传工作是一定要做好的,这样才能不断激发居民的环保责任感和参与意识,转变其环保观念,使其环保意识不断提高。建议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制定强有力的环保法规和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约束居民的不良行为。最后达到环保目的。
第二篇:社区调查报告
调查人:
赵鸿雁
调查时间:
20XX年5月13日
调查背景:
由于受到传统文化的影响,中国家庭气氛多以严厉气氛表现出来。然而融洽的亲子关系是家庭和谐关系的前提,如果没有融洽的亲子关系,家庭和谐便无从谈起。当儿童成长到孩子时期很多的家庭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亲子关系问题:孩子不理解父母的苦心,父母觉得孩子不听话,孩子觉得父母过于关注自己的工作,父母的亲情陪伴不够,等许多亲子问题,这种关系如果得不到缓解,进而发展出孩子与父母顶嘴,亲子间的冷战,甚至离家出走。
同辈群体又称同龄群体,是由一些年龄、兴趣、爱好、态度、价值观、社会地位等方面较为接近的人所组成的一种非正式初级群体。现在的孩子,在很小的时候就被送进托儿所、幼儿园,接着又进入学前班、小学,他们与同辈群体之间的接触机会大大增加。这些早期的群体活动,对儿童的发展非常重要,孩子可以学习社会交往技巧与结交新朋友的技巧。同辈群体在儿童中普遍存在,他们交往频繁,时常聚集,彼此间有着很大的影响。同辈群体是一个人成长发展的一个重要的环境因素,尤其是在儿童时期,同辈群体的影响日趋重要,甚至有可能超过父母和教师的影响。儿童从家庭逐步走向社会,首先面对的就是如何进入同辈群体,并在群体生活中实现某种社会需要。
调查目的:
此次社区调查主要目的是了解xx社区一些基本情况,还有开展我们实习活动的可行性调查。只有掌握了基本情况才可能做出切实可行的项目计划。
调查所采用的方法:
实地考察法当中的无结构访谈法。
调查步骤:
小组讨论:20xx年5月10日小组第一次会议讨论,确立了此次调查的主题,分工,进程安排,具体步骤,实地调查和随机访问时涉及的题目。
实地调查
(1) 20xx年5月13日,我们第一次前往xxx那进行第一次实地调查,首先来到了xx居委会,通过和居委会负责人的对话,我们对该社区的基本信息做了大致了解,包括社区的居民的年龄结构,居民社会成份,我们又进一步和居委会负责人沟通说明此次调查的目的,自己接下来的活动构想。接着我们前往社区活动广场对小区的室外环境进行了实地考察,选择适合的活动场地。
(2) 20xx年5月20日我们前往小区做了第二次调查,此次调查目的主要是对活动构想做进一步可行性分析调查,包括对活动对象基本信息,家庭信息状况的访问和调查。对于我们访谈的对象我们也进一步向他们说明了我们进行访问调查的目的以及接下来会策划举办的活动等其他相关问题。
调查内容:
一 、 问题设置:
关于家庭中亲子关系调查我们所设置的问题有:
(1)你觉得你和爸爸妈妈的关系亲近吗?
(2)日常生活中如果你遇到烦心和心情不好的事时,通常你会跟父母交谈吗!如果没有交谈可以说说原因吗?
(3)你觉得父母平常对你管的多吗,他们一般会在那些方面关注较多?
(4)你觉得父母工作是不是很忙,是不是常常会有让父母带出去游玩的愿望?
(5)想不想和父母玩游戏?
你在家里会帮爸爸妈妈做家务吗通常会做那些家务活?
针对孩子家长设置的问题有:
(1)平常跟孩子谈论的情况多吗?
(2)生活中你最关注孩子的那方面成长?
(3)你会常常鼓励你的孩子吗?
(4)你觉的你的孩子理解你们吗?
二、针对孩子同辈交往情况我们设计的访谈问题有:
(1)你最好的朋友有几个他们是否跟你居住在同一个小区?
(2)你觉得在小区里是否很容易找到一些玩伴,并且好不拘矜?
(3)如果和你一起的朋友在一起你们最爱讨论什么问题关于学习还是游戏?
(4)如果你遇到不开心或心烦意乱时会找你的朋友诉说吗?
(5)你对朋友或者你身边的同伴是怎么看的会不会觉得他们对你很重要?
三、调查所表现出来的问题有:
家庭中亲子关系所存在的问题:
从亲子沟通的时间上看,我国儿童普遍与父母沟通的时间较少,每周最少的还不足4小时。同时,与母子沟通相比,父子沟通的时间更少。
儿童亲子关系的问题变化主要表现在:
(1)儿童与父母在一起的时间逐渐减少 ,亲子依恋的行为特征发生了变化,对父母的情感表露及对自己私密的袒露减少,但亲子间早年所形成的情感依恋仍会持续到儿童时期 , 并不因儿童追求独立自主而中断。
(2) 在性别差上,女孩子与父母比男孩子与父母更为亲近,也有更多的沟通。
第三篇:优秀法律调查报告范文
(一)调查目的
立足于研究中国基层法律服务(特别是法律援助)的现状与改革在研究整个中国司法问题所具有的特别意义上,基层社会和基层政府是整个中国社会和整个国家的地基,对于基层社会的治理一直是中国政府治理策略(社会综合治理)的重点之一,基层司法构成我国司法制度的基础和主体(法律规定基层司司法局以及作为其组成部分的基层司法所管辖的法律援助案件为主要且经常的法律援助案件)。在司法专业化与司法民众化的冲突/双重困境中以及强大的诉讼积案压力下,寻求建立为当事人提供充分、适当、可供选择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为简单、小额的案件提供低廉、快捷的法律服务,亦即“获得正义”(accesstojustice)是当代世界普遍面临的重大课题。在中国这种城乡差异、地区差异巨大并且不断增大却又实行单一制政府结构形式的大国,如何为占中国人口主要成分的基层老百姓特别是广大农民提供符合其经济、文化层次需求的有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一方面直接关系到基层纠纷的解决和基层社会的稳定,另一方面也将影响到作为“标准模式”的诉讼结构是否能够在我国社会里找到确实适合的土壤、并真正地扎下根来这一重大问题,并最终影响中国在尚未全面实现现代化的阶段面临后现代社会的冲击能否作出适时适当的回应。
本课题所指的“基层”是以中国行政和司法建制为标准,指县级层次上的县(市、区),以及它们的行政下级(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司法派出机构(基层司法所)所辖的区域;本课题所称的“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减免收费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本课题所考察的基层法律服务所,是指设在乡镇(街办)主要为本辖区的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减免收费提供法律服务的的组织。限于本课题的具体目的性和政策指向性,我们选取了在中国基层社会占据重要市场目前正面临着或存或废或发展或衰败命运的基层法律援助中心和基层司法所为窗口,以考察和评价这个特殊群体为基层老百姓所提供的上述法律服务为切入点,观察其在我国整个基层法律服务体系中的角色,同时通过考察在其沿革和演进过程中,与之构成职能交叉、隶属或管理、或竞争关系的国家行政机关(司法局)、国家司法机关(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社会性法律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从而透视我国整个基层法律援助体系的现状和走向。这种定位的现实根据是,官方文字资料分析和实证考察结果都表明,中国基层至今为止并未明确或完全区分“司法”职能(及其主体)与行政职能(及其主体)、政府救济与社会自治性救济,而基层法律服务所与上述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之间更是存在着剪不断理还乱、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纠结关系。
具体的调查目的又可分为以下几个: 农村基层政府:这里的基层政府包括司法与行政两部分,主要是指县一级和乡一级的政府机关和司法派出机构,主要调查它们在一些案件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起到的作用与影响。
乡土道德伦理:这里的乡土伦理不仅仅包括费孝通先生的“无讼”、“差序格局”等,还需要具体的深入到农村进行调查分析,进而来看这些乡土的道德伦理对于农民维护自己权利中所起的作用,以及它与基层政府运作的关系等。 本次调查将围绕着农村的基层法律援助制度以及法律援助与基层政府以及乡土道德伦理的关系而展开,主要调查农村法律援助制度实施的状况,遇到的困难,基层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对于法律援助制度的态度,以及农村传统观念对于法律援助制度实施的影响等。
(二)调查方法
在课题给定的三天期限内,我们选择以地方性文献调查为基础,对几个有代表性的考察点进行解剖,以大致掌握法律援助的发展脉络及其在所在地区的整个法律服务体系(包括基层法院、人民调解、仲裁、律师、公证等)中的位置,最后综合运用不同路径获得的信息,使之相互印证而获得完整结论:
1、文献资料的收集、阅读和分析
基层法律援助事业从成立、发展、繁荣,到变革的命运。通过收集、阅读和分析记载这一历史演变过程的现有文献。
2、实证考察与信息的获取和使用
由于现有文献资料所能够提供的信息存在多方面的缺陷,资料的残缺、笼统、抽象、以及资料获得渠道的官方性和主观性,都妨碍了对于目前法律援助站获得全方位的了解。为此,我们在罗田县选择了1个考察点,进行深入、具体、微观的观察和解剖。这个考察点的意义并不在于它们的代表性或典型性(虽然它们也可能在某些方面代表了某些经济、社会、文化背景基本相似的地区的典型特色),而在于它们是整个中国基层法律援助站的缩影。我们希望在通过文献资料了解基层法律援助站的全面的(全国的)、宏观的和基本的(笼统的)状况-特别是了解其发展的历史脉络-的基础上,面对中国如此之大、法律援助站如此之多的背景,利用“解剖麻雀”的方法进行个体分析,也许能够从差异性中找到中国基层法律援助站的某些共性,观察中央政策和改革者的意图在现实中得以执行、抑制或变异的程度和原因,从而为新的决策提供一个自我检讨的视角。
3、考察范围
进行实证考察、获得信息的渠道包括:研究对象,即乡镇司法所,行政主管机关即县(或市)司法局(主要是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提供服务的主要场所(主要是竞争对手和改革者预期的替代者即律师事务所。)和作为法律援助主体的人民群众。
4、考察路径与方法
在中国的基层调查,必须正视被调查对象的文化素质不高和缺乏社会调查常识的现实,这种局限使我们限制了对书面调查方式的使用(比如问卷调查),而更多依赖于面对面的直接交谈(包括座谈会和个别访谈),调查者与被调查者之间能形成互动式的交流从而保证对情况的真实而准确的了解,并使调查者能获取很多宝贵的感性信息和附带信息,但此种方式无法具有书面调查所具有的系统、面大和高效率的优点。为了弥补这一缺憾,我们采用了综合性的考察方法,并使信息之间相互印证,包括:阅读当地文献资料、座谈会、问卷调查、实地/参与观察、个别访谈、考察对象按照课题组的要求直接以书面方式叙事。
文献资料是对历史的现实表达和对现实的历史记载。不过我们在使用文献资料时进行了比较谨慎的分析,理由在于:此次调查的目的是反映一个基层政府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现状,这对于那些长期以来并不为社会、上级和和学术所关注的默默无闻的群体而言,在心理上是不排斥也勿须掩饰的,因而他们在提供书面材料上可谓是“倾囊相助”。然而这些年度总结报告是作为年度向上级反映工作成绩的载体,所引述的大量数字可能存在水份。调查组曾专门就这些数字的统计方法询问过有关职员,我们获得的答复或者模凌两可或有意回避,或者直白地告诉我们:这些数据并不都是真实的。因此,这些数据和根据这类数据获得的官方全国性统计数字都不能成为形成我们结论的依据。然而,这些虽不具有统计学意义的数字却在某些层面上提供了发掘出真实、有用的信息渠道或线索,至少,在中国各界统计数字(包括司法统计)都存在相似问题的状况下,这些数据在评价法律服务所在整个基层法律服务体系中的相对位置和角色时有很高的参考价值。
座谈会是我们调查所采取的最主要方法。由该地区司法局组织的座谈会,也邀请各个律师所的代表、负责法律援助的司法局官员或律师参加,由他们介绍本部门或本单位或本人的基本情况的过程中,调查组不断插话,有针对性地提问,并启发其他与会人员的积极讨论。这种方式能够在较短时间内从整体上把握被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并且由于与会人员一起讨论,相互提醒、启发、补充和纠正,形成对事物的全面而准确的认识。对于调查者的提问,常常在与会者七嘴八舌相互补充或纠正中获得圆满答案的,调查者则往往通过现场对提问的反应程度来判断这一问题的普遍性和严重程度。此外,我们在小范围内的随机性拉家常式的座谈会-甚至在吃饭席间-所获得的信息,往往能够弥补正式座谈会上没有机会表达或不愿当着领导和同事的面公开提供的信息。
5、个别访谈
第四篇:社区调查报告
“社区”无论是作为一个学术概念理解,还是作为一个区划来解释,都有其道理。目前全国上下都在就如何搞好社区建设进行积极的尝试和有益的探索。那么我区的社区建设情况如何呢?带着这样的问题我们桃源政协地区组组织了张建德、张占明、于海涛、杜建4名委员对桃源街道的长源社区、滨河社区进行了调查,并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一、被调查社区的基本情况
1、自然情况:被调查社区共有71栋居民楼,5047户居民17875人,其中有困难户262户,158名在籍党员,两个社区20xx年经济总收入为5万元,20xx年为1.4万元,20xx年为0。呈递减趋势,两社区共发生治安案件20xx年为33起,20xx年28起,呈下降趋势。
2、社区组织建设情况:按照20xx年3月13日中国共产党南关区委、南关区政府关于《南关区社区居委会组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分别在两个社区成立了社区组织,分别设立主任一名,副主任五名。工资统一由街道办事处发放。见附表四。
3、现阶段社区服务网点分布情况。至20xx年共有各类便民服务网点91处,主要类型:食杂店、小吃部、超市、美发店、自行车修理、粮油经营、药店、卫生所、养老院、自行车停车场、农贸市场、网吧等。见附表五
二、调查结果反映的基本问题
以两个社区调查数据看,反映的情况基本上是一致的。
(一)较好的方面
1、经过几年来的工作,全社会上下特别是各级政府部门对搞好社区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上有了进一步提高,可以看出在搞好社区建设上达成了共识,同时,增强了抓好社区建设的紧迫感。
2、自96年提出搞好社区建设以来,特别是市区两级政府出台有关政策(制定工作方案)以来,社区组织载体得到了落实,社区工作者的工资相对稳定,同时稳定了队伍。
3、吸收了一部分新人充实到社区工作者队伍中,社区干部的年龄结构得到了改善,文化程度有了进一步提高。因此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能力得到了提高。
(二)存在的问题
1、社区中各类设施和场所仍处于初级化、简单化阶段,且数量少、种类少,缺项较多,尤其是缺少群众欢迎的文化活动设施和场所。
2、社区主任缺少社区工作实践经验,各类组织载体缺乏,作用发挥较差,就如何开展社区工作缺乏理论上的指导。
3、功能弱化,依附性强:从目前社区居委会工作上看依旧沿袭老的传统,承担着区街各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社区居委会很大程度上成为各级政府部门工作的承受层、落实层,理论上社区自治功能很难体现。
4、目前社区组织载体模式仍旧沿袭自上而下的方式。仿政府机构设置,很难适应社区功能的实际需要。主要表现在一是社区主要工作集中在承担政府指派任务;二是社区自我生存、自我发展能力不足;三是上情下达容易,下情上达意图无法实现;四是目前社区工作者承担的工作任务和所得报酬不成比例,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社区工作者的积极性。
(三)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分析
1、在社区建设的方向问题上仍然存在着认识偏差一些部门同志不能把握社区建设的实际内容,存在社区建设就是加强硬件投入,没有认识到体制创新的问题。
2、责、权、利不统一。目前按照长南办发5号文件规定各社区居民委员会主要职责有九项,包括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发展社区文化、教育、体育事业,搞好社区环境卫生,搞好综合治理,发展社区服务,促进社区经济发展等。可是明确社区的权力范围确没有一个具体的规定,更无从谈起利益问题,这种责、权、利不统一导致社区工作走入误区,成为各级部门工作的落实者。
3、社区资源问题:由于地域不同导致社区在经济、人文、环境等诸多方面的差异,是必导致社区可利用资源的差异,相应增加资源少社区工作的难度工作的难度。
4、发展社区的政策明显滞后,目前如何发展,给社区以什么样的政策,社区发展的方向许多问题只是停留在理论上,在实践上由于各种权力机构的设置及认识不到位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社区的自我壮大。
三、几点建议
建议市区政府尽快了台政策, 主要内容:
1、明确社区建设的方向。
2、明确社区组织在社区建设中的地位,比如杭州等地明确社区服务中心就是一个管理部门,统一管理社区各类服务中介实体。
3、明确社区组织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关系,包括水、电、气、物业等管理部门及驻区单位等,特别是监督及制约机制的建立。
4、加大对社区扶持力度,一是费随事转,增加时社区组织的经济投入;二是权随责走,各级行政部门(工商、税务、城管等)加大对社区的政策扶持力度。
第五篇:优秀法律调查报告范文
家庭是构成社会的基本单位,离婚的增多就意味着家庭的不稳定,家庭的不稳定则会带来社会秩序的混乱。 由此可见,离婚不再是个人的问题,而是一个社会问题。昔日曾共同生活、亲密接触乃至有过甜蜜时光的夫妻,今日何以曲终人散、分道扬镳 。笔者分别从我院近十三年的离婚案件进行了分析比较,并从近三年来审结的离婚案件中随机抽取了100件(判决和调解的案件)进行了分析,得出以下一些微薄的结论,并提出一点拙见,以供大家参考。
一. 从1991年--2003年十三年来离婚案件的数量分析
年份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件数 218 169 193 235 205 224 207 219 187 228 261 227 212
占当年的比例 20% 12% 16% 15% 13% 21% 18% 20% 15% 21% 25% 23% 24%
(说明:因从2002年开始实行大民事统计,为了进行比较,从1991年起统一按大民事统计方法进行统计)
从以上表中可以看出,离婚案件的比例总体上是有所上升,并且占据民商事案件较大的比例。几年来,许多国家的离婚率直线上升。据美国统计,在过去100年间离婚增长率是人口增长率的13倍,有1/3的初婚者以离婚告终。前苏联的离婚率也高达35%左右。我国1980年离婚率为4.75%,而到了1997年离婚率竟增加到13%,有的大城市甚至达到了25%。①
二、通过对近三年判决和调解结案的离婚案件抽样分析,离婚案件在实体上的新特点
(一)结婚时间比较短,离婚率却比较高
结婚不到一年的有5件,占5%;结婚1-3年的15件,占15%;结婚3-5年的16件,占16%;结婚5-10年的30件,占30%;结婚10-20年的25件,占25%;结婚20年以上的9件,占9%。
(二)、年龄比较小,离婚率较高
30岁以下离婚的占46.5%,30-40岁的离婚的占34.5%,40-50岁离婚的占13.5%,50岁以上离婚的占5%。
(三)、女性提起诉讼的比例高于男性
女方起诉为58件,占58%;男方起诉为42件,占42%。男方提出离婚的主要原因有:性格不和及无感情基础、女方有婚外情、经济纠纷及对性生活不满;而女性提出的离婚理由主要是:丈夫虐待妻子、性格不合、丈夫有外遇、经济纠纷及男方有罪。
(四)、离婚的原因比较集中
从分析表明,离婚的原因主要有:(1).因一方存在婚外情而导致离婚的25件,占25%;(2). 因不能正确对待家庭生活矛盾而导致离婚的23件,占23% ;(3).因一方在外打工,夫妻长期分居而导致离婚的17件,占17%;(4)因双方感情不合分居而离婚的11件,占11% ;(5)因一方患有严重的疾病的8件,占8%;(6). 因家庭暴力而离婚的4件,占4%(7) .因一方被判处刑法而离婚的3件,占3%;(8).因家庭经济困难而离婚的2件. 占2%;(9)因婆媳关系不和导致离婚的2件,占2%; (10).一方因网恋而导致离婚的1件,占1%。(11).其他案件4件,占4%。
(五)、通过判决或调解,离婚的比例高,有88件,占88%。(不包括撤诉案件在内)
三、在程序上的新特点〖第一┆范文网www.diyiFANWEN.com整理该文章,版权归原作者、原出处所有。〗
(一)、举证困难。在证实夫妻感情破裂方面的证据主要是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其他相关的书证和证人证言比较少。书面证据主要就是结婚证,常住人口登记卡。大部分判决或调解离婚的,证据也不是很充分,从统计的判决准予离婚的57件案件中,只有结婚常住人口登记卡,当事人的陈述的有42件,占70%。大部分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是因为证据不足,从统计的12件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中,因证据不足的为8件,占67%。
(二)、公告送达的案件为11件,直接送达的为89件。
(三)、缺席的比例高,缺席审理的为24件, 占24%。
(四)、调解的比例比较低,调解结案的为31件,占31%。判决结案的为69件,占69%。(2003年我院一般民商案件的调解率为46%)。
(五)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短期内(在6个月到一年内)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比例高,有19件,占19%;第二次提出离婚诉讼判决准予离婚的比例高,19件中被判准予离婚的为18件,占95%。
三、上述现象存在原因的分析
(一)、为何离婚案件长期以来一直居高不下?
笔者以为:
从婚前感情基础来分析。现在在外打工的绝大部分都是年轻人,特别是农村的年轻人,打工与异性接触的机会大,又没有父母的监督和帮助,恋爱比较自由。但也产生一个负面作用,双方了解不是很深时
,就已经进行同居生活。从分析表明,婚前恋爱时间不到一年占18%,特别是早婚的现象也越来越严重,结婚时一方未到婚龄的占15%。
从婚后的感情建立来分析:结婚的时间长短中分析,就会发现,结婚的时间的长短与年龄成正比例,30岁以下,一般结婚在10年以内,从时间上结婚10年以内的比例为36%;从年龄分析上30岁以下离婚的占46.5%。即年龄越小,其结婚的时间越短,夫妻之间的感情还不很牢固,加上年轻气盛,说离就离。但大部分都已生育了子女,孩子也比较小,认为孩子小越好办,对孩子的感情上不会有较大的影响。随着年龄的增大,结婚的时间越长,一方面夫妻的感情比较深厚,不易破裂;另一方面,随着孩子长大,双更多的要考虑孩子的感情及其影响,也就会比较理智。
从离婚的原因来分析:年轻的夫妻离婚,大部分是因为因一方在外打工,夫妻长期分居而导致离婚。本来婚前基础不牢,结婚的时间不长,夫妻如果一方外出打工或双方不在同一个地方打工,夫妻长期分居生活,感情就会慢慢变淡,很难经得起冲击。另外,外出人员一般年收入在1.5万-2万元,和在家乡的收入反差强烈,从而导致人生观、价值观发生变化。一旦有什么波折,及易导致离婚。
(二)、为何30岁以内的离婚率较高(达46.5%)
以前在农村,一谈到离婚,就觉得十分丢人。现在农村的青年在外打工的比较多, 他们与外界接触的机会多,见得世面比原来的要宽阔的多。人们的生活观和价值观正在发生变化。加上现在的电子信息高速发展,人们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对离婚的案件及离婚程序了解的比较 清楚。夫妻之间实在和不来,能够比较理智的通过诉讼程序来解决。另一个方面,由于受到外面的精彩世界的诱惑,一些人开始对自己在家务农的结发之妻感到不满,想方设法通过婚外情来寻找满足,有的想干脆加以抛弃。
(三)、女性提起诉讼的比例高于男性
之所以出现这种状况,主要是因为妇女在家庭中经济地位提高,不再忍气吞声,一旦对婚姻不满,就可依自己的意愿提出离婚。离婚后,妇女有能力自己独立生活。另一个主要原因是男人对外交往比较多,接触危及婚姻关系的不良因素的几率比较大,相对女方更容易受外界影响,比如有的丈夫养成了赌博、酗酒等不良嗜好,有的丈夫不尊重妻子,对妻子任意打骂,还有的与他人同居,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夫妻之间的感情。欧美男性提出离婚的主要原因有:太太有外遇、要求太多、无法与亲戚很好相处及婚姻对自由限制过多。而妻子提出的离婚理由更多,主要有:丈夫大男子主义、不关心体贴妻子、婚外性关系、嗜酒及赌博、婚姻暴力(对妻子进行身体和心理虐待)、个性不合、性生活问题及财务困难等。
(五)、离婚原因比较集中的体现在婚外情方面
从上面的分析表明,因婚外情而导致离婚的比例位居第一。成年人的婚外情,尤其是男性所占的比例要高于女性。从分析的数据反映,男性为15件,女性为10件,比例为1.5:1。据北京某区调查,由“第三者”插足而引起的离婚在1982年占总数的14%,1983年占30%,1988年达到了40%左右。在上海徐汇区的调查,随机抽出的633件离婚案件中,夫妻一方或双方有婚外情的占了35%。武汉某区1995年1-7月受理离婚案件480件,其中因“第三者”插足的占了60%以上。而婚外情中,真正纯感情交往的比例比较小。大部分都与性有关。巴尔的摩的心理学家葛莱丝针对发生外遇的男女所做的研究发现,75%的男性表示性欢愉是让他们“偷腥”的主要原因,但只有35%的女性如此表示。77%的女性认为发生婚外情的理由常常是“陷入恋爱之中”,而这个比例在男性中只有43%。②婚外性关系的背后也隐藏着种.种动机:对幻想的爱与性的追求,或对浪漫的寻求;好奇心(尤其是那些没有什么婚前性检验的人);妇女想证实自己的吸引力,男子想证实自己的男性气质;各种原因引起的性自卑;性厌烦;性试验;对自己伴侣的报复(即使是不让对方知道);偶然遇到实现妄想的机会,以及想验证一下自己的能力。对于有些人来说,婚外性关系的吸引力,在于其秘密性,他们说“猥亵”的性比“合法”的性更令人满足等等。当然也有出于性需要未能满足的情况。旅游、节假日、离家在外和晚会等,都会是引起婚外性关系的潜在因素,但通常只是短暂的。由于现在男女在外打工,机会都很多,这就增加了亲热的机会,使得婚外性关系更有可能。除此之外,大部分以夫妻感情不合、不能正确对待家庭生活矛盾为由的案件中,其实际上就隐含了夫妻性生活不协调的原因在内。新近上海的一份调查报告则明确表明,自1984年以后明确提出因性生活问题而离婚的人数明显增加,目前在离婚夫妇中有23%以上认为性生活不和谐而不愿意将家庭维持下去,还有36%的离婚缘由系“第三者”插足所致。这样,直接由性因
素造成的再加上“第三者”插足所致,在离婚案例中竟有半数以上与性有关。③
(五)、现在
离婚案件在程序上出现一些新的特点,主要是离婚案件有其独特的特点
1. 突出表现离婚案件的证据缺乏与离婚率高的矛盾。离婚案件涉及的主要是人身关系,尤其是感情方面的事,是人的内心的思想活动,只有当事人本人最清楚,别人只能从一些表面现象去摧测,加上现在人们的思想观念的变化,大家奉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和“宁愿建一座庙,不愿拆一桩婚姻”的思想,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证人是比较困难,但有些案件事实是众所周知的,又没有人肯出来作证,另一方当事人又不答辩和参加开庭,通常如果是第一起诉的,以证据不足判决不准离婚。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的,一般仅以原告的陈述就判决离婚。
2.公告送达的案件增多,案件事实无法查清,处理上随意性较大。在实践中,一方因下落不明,其原因主要有在外打工,从未与家人联系,一般与家人联系,只要其家人不说,仍无法查找其下落;还有就是一方本来是外省人(多数是女方),如果夫妻关系发生矛盾,大多数是一走了之;另外就是一方(也多为女性)存在婚外情,干脆家庭与情人远走高飞。而另一方又常因计划生育被罚款,这时起诉到法院,只有通过公告送达。这类案件在证据方面也是不很充分,但通常多会被判决离婚。
3.对待离婚案件的观点正在发生变化。大部分办理离婚案件的法官认为,离婚案件是涉及个人的隐私问题,因充分体现个人意思自治。只要当事人提出离婚诉讼,对方同意离婚,不管是否符合判决离婚的条件(夫妻感情完全破裂,调解离婚的除外),一律判决离婚。不再重视调解的方式结案。
4.同样是审理一件民事案件,对于离婚案件所花费的时间和成本要高于其他案件,而且从效益的角度来讲,又是比较低,因而大部分法官对于离婚案件并不是十分的重视。往往抱有一种吃力不讨好的感觉,所以在处理上,主观随意性比较大,很少去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
5.第二次起诉在一定的意义上变成了判断是否准予离婚的又一新的标准。笔者在上述的分析中也提到,第一次起诉如果证据不足,被判决不准离婚后。通常法官会对当事人解释只有等下次起诉,当事人也会认为第二次起诉,法院一定会判决准予离婚。而实践中,在当事人第二次起诉后,即使证据不是很充分,一般也会判决准予离婚。这里的理由一般有两种,一是依照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在被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一年以上,视为夫妻感情确以破裂;二是以被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的夫妻关系没有能够改善,因而认定其夫妻感情确以破裂。
四、思考与建议
民事案件无小事。单个看起来离婚案件只是一个家庭的问题,也有人认为离婚案件比较简单,其实不然。在民事案件中,离婚案件不仅在数量上占据较大的比例,而且离婚案件也是最为复杂,且最为容易引起社会不稳定因素的一类案件。如果处理不好或不妥,极易引发新的矛盾和纠纷,各类报纸也经常登有这类报道。
(一)、端正认识,抓好离婚案件当事人的思想工作。
但是在我国,犯罪学家、临床心理学家分别证实了青少年犯罪和青少年及儿童罹患心理、精神疾病与家庭环境的关系。临床心理学的大量统计数据说明,亲生父母离异的过程和结果,都对孩子尤其是幼龄孩子造成不可避免的心理伤害,他们的孤独、自卑、怨恨等不让良情绪可能导致难以矫治的人格障碍。因此,应重视对离婚案件当事人的调解工作。这需要法官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做工作。这又与司法效率相冲突。通常,我们对待事关重大社会生活特殊类型的案件,成立专门的法庭进行审理,如少年法庭,军人维权法庭等。在这里笔者有一个建议,即各基层法院成立一个专门的婚姻家庭法庭。配备一些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和适当的女法官,注重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解开当事人的思想疙瘩,尽量挽回一个家庭。对这样的专门的法庭,不宜定经济指标,对它以一高一低两个比率来进行考量,即以调解结案率(高)和当事人重复起诉率(低)。
第六篇:社区调查报告
近几年来环境问题越来越得到人们的重视,保护环境人人有责这个观念也被大众所接受,许多地方推出了许多保护环境的措施,所以我国的环境也在慢慢变好。小编这几天在一本杂志上阅读过一篇社区小区环境保护调查报告,今天小编把它编辑出来和大家共勉。
1、调查目的
通过小区环境的调查,了解造成环境污染的原因,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措施,从自身做起,为了保护环境建设美好家园贡献一份力量。
2、调查范围
城市各街道小区,垃圾处理点,人群聚集点。
3、调查方法
实地调查、问卷调查
4、调查情况
通过对各街道小区的调查,我发现以前的随处所见的垃圾现象明显减少,但不完全排除,在绿化带边角上依稀可见有少量包装袋舒坦地晒着太阳,很多是由居民行走时乱丢弃的,更有甚者的是从商处房内扔出来的。道路两旁的垃圾箱由于清洁工没有及时清理,而导致垃圾溢出垃圾箱,还有很多人把垃圾扔在垃圾箱附近,散落的垃圾是固体废气物污染的主要来源,在炎热夏天会发出一阵阵的恶臭味严重影响社区的环境空气质量,也能招来许多苍蝇、蚊子,从而有可能引起某些昆虫媒介传染病的散发和流行。
影响整个社区的形象。如果有些老年人经过而没有注意散落的垃圾,有可能使老年人滑到从而会造成伤害。通过调查还发现有些建筑垃圾散落无人及时清理,以及某些建筑单位引起的粉尘污染严重,造成社区空气中粉尘浓度增高,从而造成人们某些呼吸系统的疾病,影响人体健康。除此之外,在当今社会人们的生活节奏不但提高,汽车以是人们出行的主要工具,但是其尾气对空气的污染不容忽视,还有汽车的喇叭声在社区对还在休息的人们所产生的噪音污染。特别是在中午休息期间会使一些人烦躁不安,从而影响睡眠质量。
5、结果分析
造成环境污染的原因是人们的环境意识淡薄是主要原因,多数人对环境问题并不关注,认为与己无关,不自觉的乱扔垃圾、吐痰,对于别人破坏环境的行为更是熟视无睹,对于保护环境的活动也未能身体力行地参加,认为保护环境是政府的事与老百姓无关。
小区规划不力,管理不严格不科学,任意倒垃圾造成严重污染,处理不及时致使臭气熏天,有些部门对房地产建设用地管理不到位,致使粉尘污染严重,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措施未能达到各阶层,环境保护部门整体能力欠缺,不能进行有力及具体的规范,出现政策方面的漏洞是环境保护工作陷入瘫痪,阻碍工作的整体进度。人们思想道德水平不一,素质有差距,对环境保护的看法不一,所采取措施不同对孩子的环保教育也不同,增加了环境工作的难度。
6、解决措施及建议
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对于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建设和谐家园具有重要意义。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居民素质及环境保护意识,使居民自觉保护环境,积极参加环境保护的多种活动,减少破坏环境的行为。实行垃圾分类,加强对废弃物的再回收,再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加强废弃物的处理,避免垃圾焚烧。
环境部门应建立各种保护机制及体系,加强对环境监督力度,各阶层要深入贯彻环境保护政策及措施。加强对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鼓励人们参与环境保护活动,加强对学生教育,在学校开展环保知识讲座,提高学生环保意识。
7、结论
通过调查活动,我了解到工农业生产的巨大发展为人们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巨大财富,但是也带来了严重的环境问题,生态破坏,环境污染对人类的生存发展造成严重的威胁,保护环境刻不容缓。环境的破坏不是一个人造成的,所以保护环境是全社会的行为,是我们每个人应尽的重任,我们应该提高环保意识,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改善环境,倡导低碳生活,坚持可持续发展,共同为建设美好家园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