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调查报告范文(范文2篇)

时间:2022-10-31 15:53:00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627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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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对某公司调查报告范文

(一)调查的内容

我们将企业的财务人员设置、帐册设置、核算状况等作为主要调查内容,具体包括1、财务人员设置情况,包括:

1、岗位设置状况,是否设有总账、出纳、保管.

2、人员素质情况,包括是否有专业证书、是否专职等。

3、账册设置情况,包括设置是否齐全,记载是否及时,账账、账证、账实是否相符。

4、成本核算是否准确、真实。5、抽查主要原材料、产成品、现金是否与账面相一致。

(二)调查的结果

在调查年销售额300万元以下的50户中小企业中,

1、岗位设置不全,或不规范的40户,占调查户数的80%

2、账册设置齐全32户,占调查户数的64%;记载及时,或基本及时的20户,占调查户的40%;帐实相符5户,占调查户数的10%

3、成本核算准确、真实的15户,占调查户数的30%

4、盘存主要原材料、成产品、现金与账面相不一致45户,占调查户数的90%.通过这次调查,发现有90%以上的中小企业纳税人在财务上存在问题。

二、调查结果的分析

调查的结果是令人吃惊的,是什么原因造成这样的结果的?

一是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投资主体呈现多元化态势。部分纳税人产生了重生产经营管理,轻财务核算;重营销队伍建设,轻财务人员培训。少数纳税人文化层次和现代经营管理理念欠佳,不能按照《征管法》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建账,主观随意性太大,收支无发票,收入随意报,记账的业务只是非开票不可的业务,有的记账只是形式主义,为了应付税务机关。

二是财务人员、办税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由于新办企业不断增加财务人员紧缺,老会计有一定水平,但一人代几个单位的帐,时间上不能保证;新会计不是缺理论知识,就是少实践经验;更主要的原因是企业是老板,工资由老板发,不听老板的就被炒鱿鱼,所以会计只能根据老板提供的票据“做账”、“圆账”。

三是税务部门管理不到位。税务部门特别是管理部门由于工作的千头万绪,疏于对纳税人的财务管理,不能按照征管法的要求加强税收征管,部分税务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遇到问题不是很好地对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加以整改,而是回避矛盾,将纳税人存在的问题私自消化。在系统内部,对税务人员的执法责任追究重于书面与形式,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税务人员思想上产生麻痹,得过且过的观点左右了少数人的执法行为。

四是现行法律法规对纳税人未按规定建账的处罚较轻。对纳税人未按规定建账的处罚,征管法第六十条第二项规定,纳税人未按规定设置账簿、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如纳税人偷税数额较大,而故意销毁或隐慝账簿凭证的,税务机关最多也只能给予纳税人罚款一万元。

五是现行财税法规对财务不健全缺少切实的、有效的、统一的界定方法。有的条文只是把“账证不全”、“不能准确的核算销项税金、进项税金、应纳税金”笼统的称作财务不健全,但具体的什么叫做“账证不全”、 什么叫“不能准确的核算销项税金、进项税金、应纳税金”没有完整的、清楚的、统一的,操作性强的量化的标准,计算的规范尺度,“不全”、“不能准确”应达到的程度是什么,让人感到模糊不清,财务状况是否健全难以界定且费时费力,税务管理人员无法把握财务不健全的“度”,客观上造成税务人员疏于对这类问题的管理。

三、加强管理的思考

切实加强中小企业纳税人会计核算与账册管理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已迫在眉睫,经过思考,笔者认为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税法宣传。坚持日常宣传与宣传月宣传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全体公民的税法意识,使广大公民牢固树立依法纳税、诚信纳税和偷税漏税违法的观念,让纳税人心中有“税”,明白“诚信纳税”与“诚信做人”一样重要,明白“诚信纳税”与“商誉”一样的有价值。在日常工作中,有针对性地进行税法宣传,通过会计例会、业余税校等阵地进行经常性税法宣传,通过纳税评估、涉税事项调查等进行专项辅导,促进涉税专业人员专业知识提高。通过税法宣传教育,使中小企业业主明白从“诚信做帐”开始“依法诚信纳税”。

二是强化办税人员的培训管理。办税人员是联系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的桥梁,是税法宣传声音的传播者,是决定征管质量高低的重要因素。因此,应以办税人员管理为突破口,实现诚信做账意识的增强。

1、建立办税人员档案,成立办税人员协会,明确分片办税负责人,通过自律组织,交流工作体会,提高业务。

2、加大管理力度,坚持办税人员例会制和考核制,定期进行活动,宣传税收政策法规和税收征管工作要求。建立《办税人员考核登记簿》,重点考核财务核算水平、日常工作能力、工作业绩,通过日常征管、纳税评估、涉税调查来综合评价。

三是严把认定关。税务认定中涉及到对账册、凭证管理的有一般纳税人预认定、正式认定、年检和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等,在各种认定、年检、鉴定中,要严格把关,不能迁就,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不符合规定不能让其过关。

四是减少责任区人员“不务正业”的时间。税务部门的绝大部分工作都会落实到基层管理分局,责任区的管理人员更千头万绪,经常要应付各种学习、考试、检查,不断要写小结、写心得、写信息、报报表,不但要管理、评估更要搞创建,每月到责任区巡查的时间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因此上级部门必须保证基层管理人员到责任区的时间,每月最好不少于12个工作日。

五是加大评税、稽查力度。纳税评估是管理的重要方面,在评估中发现账外经营、做假账一定要移交稽查部门处理;在稽查中发现做假账故意偷税的建议处于二倍以上罚款。

总之,切实加强中小企业纳税人会计核算与账册管理已迫在眉睫,但谁也不能指望一夜之间有个多大的变化,要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要分三步走:

第一步是“全”,就是要求纳税人设置全总账、出纳、保管岗位,设置全相应账册;

第二步是“实”,就是要求纳税人如实、全面记账;

第三是“规范”,就是要求纳税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记账。在做好以上五项工作,经过这三个步骤后,中小企业纳税人财务状况一定会有质的变化。

第二篇:企业调查报告

大企业具有生产经营规模庞大、生产工艺流程先进、通常跨区域或跨国经营、财务核算管理复杂等特点,对涉税事项处理要求更高。税务部门如何在充分把握大企业涉税诉求的基础上,满足大企业不同涉税诉求,是大企业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近期,我们通过采取调查问卷与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对大企业涉税诉求进行了专题调研,并提出了相关对策与建议。

一、调研基本情况

本次调研采取发放调查问卷和召开座谈会的形式,被调研对象包括石油化工、烟草、造纸、电力、邮政、金融保险、证券等行业,年应纳税额均在500万以上,其中有4家企业为湖南省纳税50强企业,16户企业为总局、省局和岳阳市局定点联系企业。此次共发放调查问卷28份,收回有效问卷28份;并邀请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中国移动湖南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中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巴陵石化分公司、岳阳市烟草公司、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华能电厂、中国化学工程有限公司第四建设公司等大企业财务负责人,召开了涉税诉求调研座谈会。我们对收回的调查问卷进行了统计分析,对座谈会记录进行了整理分类,并形成了这份调研报告。

二、大企业涉税诉求分析

从统计分析结果来看,大企业除了希望税务部门提供同其他企业一样的诸如简化办税事项、程序,压减涉税审批备案层级,开通大企业申报窗口,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对第三方服务商(如税控器具服务商、艾博克、航天公司等)服务质量的监管等普遍性诉求外,大企业的涉税诉求呈现如下特点:

(一)大企业涉税诉求向深层次的专业诉求转变。同中小型企业和个体工商相比,大企业内部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一般设置有专门的税务管理部门和税务管理岗位,开展日常税务管理,但他们不仅仅满足于一般浅层次的表象诉求,而是要求税务部门为其提供有深度的专业服务。问卷调查统计结果显示,有98.5%的大企业希望税务部门帮助其完善涉税风险内控制度建设,提高其税收风险防控能力,规避税收风险。在大企业重大战略投资、重大资产处置和资产重组等方面,100%的大企业都希望能得到税务部门的政策辅导,为其提供专业化的纳税服务。这些深层次的专业诉求,无疑给税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带来了挑战。

(二)大企业涉税诉求向差异化的个性诉求转变。大企业内设架构复杂,分支机构较多,生产经营规模大,业务复杂多样,所涉及的税种、所适用的税收政策和所享受的税收优惠变化较多,销售规模大,在被调查的大企业中,销售规模从年销售收入1亿多元到200多亿元的大企业达到12户,因而大企业的开票业务量、进项抵扣业务量、涉税审批事项都非常多,涉税事项处理极为复杂。这种涉税事项所具有的多量性、复杂性和独特性,决定了税务机关不能将大企业等同于一般纳税人,而要相对集中优质服务资源,采取差异化、个性化服务策略,通过运用不同的服务方式,赋予大企业纳税服务不同的内涵,满足大企业的差异化诉求。调查结果显示,100%的大企业都希望税务部门为其提供“一对一、点对点”的纳税辅导,98.7%的大企业希望税务部门为其量身定制涉税风险预警预告和涉税风险项目管理建议书,建立大企业涉税事项税务协调员制度。

(三)大企业涉税诉求向信息化的高效诉求转变。目前大企业的信息化程度都比较高,普遍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处理日常业务。在调查问卷中,99.3%的大企业都建立了内部办公网络,82.3%的大企业甚至有广域网络与总部(总公司)相联接,51.7%的大企业在使用目前先进的erp(企业资源管理系统)。据调查问卷统计分析,有99.8%的大企业希望税务部门完善拓展网上办税厅的功能,96.9%的大企业希望税务部门优化电子办税业务流程,在政策信息的交互上,近100%的大企业迫切希望税务部门能及时快捷的送达最新的税收政策。上述数据充分表明,大企业与税务系统的信息交换具有较高的信息化技术含量,税务部门必须顺应大企业这种高效诉求,不断提高网络技术应用水平,突破时空的限制,为其提供远程特色服务。

(四)大企业涉税诉求向集约化的特殊诉求转变。一般情况下,大企业的总分支机构一般分布在不同的地区,对于税收政策的执行,如果由于总机构管理层从企业自身的角度出发,对税法的理解带有一定的主观性和片面性,或者由于企业内控机制不健全,涉税业务处理出现疏漏,或者由于各分支机构执行政策的标准不统一等诸多因素,势必会带来税收不遵从的风险。对以上情况,96.9%的大企业希望税务部门建立健全税企高层互动对话机制,直接与较高层面的管理进行沟通、协调,由其提供扁平化、集约化的特殊纳税服务。同时,超过95%的大企业希望税务部门建立大企业涉税事项协调员制度,并成立由税收政策业务专家、纳税评估专家、税收风险分析专家等组成的税务专家团队,对大企业的特定事项,进行集约化的管理和服务。

三、对策与建议

进一步完善相关机制建设,加快信息技术与业务的融合,打造一支税务专家团队,满足大企业的涉税诉求,为大企业提供个性化、深层次、集约化的纳税服务,是提高大企业税收遵从度的一个重要途径。

(一)完善诉求响应处置机制

1.建立多渠道的税企沟通机制。税务部门加强与大企业的沟通,是掌握了解大企业涉税诉求,做好大企业纳税服务工作的前提。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税企座谈会,在开展税企面对面互动交流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搭建由办税公开网、税企qq群、税企电子邮箱等组成的电子交流平台,突破面对面互动交流受到时空条件的限制,不断拓展交流沟通的空间。

2.建立大企业涉税诉求处理机制。成立大企业纳税服务需求沟通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大企业涉税事项协调会议,由大企业客户协调员通报大企业涉税诉求情况,并对大企业的涉税诉求进行整理归类,深化定性定量分析评估。对于合理的诉求,要集中优势资源,尽快处理;对于不合理或者税务机关因为某种原因暂时无法满足的诉求,要进行细致耐心的解释说明工作。

3.加强对涉税诉求处理的考核评价。建议在现有的“税收综合管理系统”中,增加“大企业涉税诉求处理”模块功能,健全从处理、评价、反馈、监督到责任追究的督查考核管理体制,明确企业诉求收集、整理、转办及回复等各环节的工作职责,对大企业涉税诉求实行“挂销号”管理,大企业每一项涉税诉求都及时登记,跟踪办理,并限期回复企业方能销号,确保大企业涉税诉求及时受理、快速响应。

(二)加强信息技术应用

1.加快大企业信息管理平台的建设和应用。完善充实大企业的总分机构信息、财务管理、工艺流程、生产经营、关联业务、行业动态等数据,并定期从第三方采集大企业的外部涉税信息资料,形成一个完整、准确的大企业涉税信息资料数据库,从而可以实现各级税务部门对大企业信息的统一管理、互通共享和分析应用。

2.建立与大企业信息系统数据接口。大企业的信息技术应用比较先进、成熟,财务核算、生产经营、内控管理等计算机集成水平较高,大部分大企业都采用erp等标准化的信息管理系统,税务部门可以根据管理的实际需要,建立与大企业erp等系统的数据接口,获取大企业相关涉税数据,一方面可以丰富涉税数据信息,另一方面对获取的涉税数据信息可以进行增值利用,既为强化对大企业的税源监控、税收风险分析和大企业内控机制的评价提供全面、客观的依据,也为大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个性化、专业化的纳税服务奠定基础。

(三)提供深层次纳税服务

1.构建立体化的办税服务机制。依托信息技术,以网上办税服务厅建设为突破口,加速推进电子申报系统和电子划缴系统的应用工作,整合优质服务资源,建立健全系统内部密切配合、快速响应、高效处置的办税服务机制,积极开展各种方便快捷的集约化服务,最大限度地降低大企业的办税成本,体现人性化服务要求。如开通大企业纳税服务直通车,建立日常业务办理“绿色通道”,建立特殊业务办理“预约通道”;切实抓好限时服务、延时服务和提醒服务工作。

2.建立个性化的风险防控机制。组织税管员深入大企业,一方面对其组织架构、涉税人员配备、生产工艺流程、产品结构、财务核算体系等进行详细调查,帮助企业梳理采购、生产、流通、核算等各环节涉税业务流程,并结合生产经营特点进行剖析,查找容易产生风险的环节,引导并帮助企业在重点流程和重点环节建立风险内部控制制度。另一方面结合企业运转及制度运行情况,每月定时采集企业主要原材料、主要产品购销及水、电、煤能耗等基本信息,对企业生产经营、投入产出和税款缴纳情况进行监控分析,持续查找分析企业生产经营各环节存在的涉税风险,并据此制作个性化的涉税风险防控指南,帮助大企业不断提高涉税风险防控能力。

(四)强化税收政策服务

1.提高税收政策制定的透明度。大企业对税收政策具有较强的敏感性,因此在制定税收政策和征管措施特别是行业税收政策和征管措施时,应该充分听取大企业的意见,征集大企业的建议,在税收政策执行过程中,要畅通反馈渠道,使大企业能够及时、快捷地反馈税收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政策和措施严谨、明确和易于操作。

2.加强税收政策解读辅导。一是提供集约化的政策解读。大企业通常以集团或总分架构运行,企业成员间存在相同的税法适用问题,如果把各类涉税诉求集中在较高层级(如税务总局)来进行处理,这样在及时解决税法透明度问题的同时,进而保证各区域、各层级在税收政策执行上统一标准,为企业的经营和行政管理提供便利,减少不同层级的不遵从风险。二是开展经常性的宣传辅导。进一步完善大企业税收服务管理办法,及时更新包括税收政策、管理措施、税收争议的解决与应对措施在内的有关内容,通过网站、办税服务厅、12366税收服务热线提供经常性的政策宣传辅导服务。三是提供及时性的政策送达。在新的税收政策、征管措施出台后,通过“税收短信平台”、“税企qq群”、网上办税服务厅等载体,及时进行政策宣传、辅导和解读,特别是通过企业普遍欢迎的载体,如“税收短信平台”、“税企qq群”,为企业提供直接有效的税收政策指引。四是提供订单式的宣传辅导。根据纳税人的需求,对大企业存有疑问或争议的税收政策、征管措施、是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等情况,通过纳税人学校集中宣传辅导、入户单独宣讲等措施,给予详细辅导、个性化解读,提高税收政策宣传辅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打造专家型团队

大企业涉税业务复杂,信息化程度和人员综合素质都较高,甚至有部分大企业对部分涉税业务还采取了外包的形式,这些无疑给税务干部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税务部门一方面要切合大企业特点和实际诉求,科学合理配置人员,选配综合素质高、专业技能强的人才充实大企业税收管理队伍,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另一方面要按照“盘活存量”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加强业务培训,深入企业开展“一对一”的现场互动,邀请大企业向税务干部讲解生产工艺流程、主要产品、产量、性能,生产要素构成、erp系统相关模块功能及其主要涉税数据流、信息流,把握大企业的个性化涉税诉求,使大企业管理人员成为不仅精通税收政策法律,而且了解大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核算情况的专家型复合型人才,打造一支更有前瞻性、更具针对性、更富专业性的“专家型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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