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社会实践报告提纲(范文5篇)

时间:2022-05-03 16:56:14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1239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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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文章

社会实践是每一位大学生、毕业生必须拥有的一段经历,它使我们在实践中巩固知识,社会实践又是对每一位大学生、毕业生知识的一种检验,它让我们学到了很多在课堂上根本学不到的知识,开阔了视野,又增长了见识,为我们以后进一步走向社会打下坚实基础,也是我们走向工作岗位的第一步。

会计是指对具体经纪业务进行计算、记录、收集他们的有关数据资料,通过加工处理转换为对管理者决策有用的财务信息。会计作为一门应用性的学科,一项重要的经济管理工作,是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经济管理离不开会计,经济越发展会计工作就显得越重要。会计工作在提高经济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起着重要作用。其发展动力来自两个方面:其一,是社会经济环境的变换;其二,是会计信息使用者信息需求的变化。

学习好会计工作不仅要学好书本里的各种会计知识,而且也要认真积极的参与各种会计实习的机会,让理论和实践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只有这样才能成为一名高素质的会计专业人才。

对会计工作还不熟悉的大一的我,通过这一个月的社会实践,我学到了很多专业上的知识,同时也加深了我对社会的认识,渐渐熟悉了会计业务的程序和如何同同事交往,我学到了很多课本上学不到的工作经验。

随着会计制度的日臻完善,社会对会计人员的高度重视和严格要求,我们作为未来社会的会计专业人才,为了顺应社会的要求,加强社会的竞争力,也应该严于自身素质,平、培养较强的会计工作的操作能力。于是,本学期初,我们乐于参加了学校的活动。

在这次实习中,这个一点我感受很深,在学校,理论的学习很多,而且是多方面的,几乎是面面俱到,而在实际工作中,可能会遇到书本上没有的,又可能是书本上的知识一点都用不上的情况。或许工作中运用到的只是很简单的问题,只要套公式似的就能完成一项任务。

作为一名新世纪的大学生,应该懂得与社会上各方面的人交往,处理社会上所发生的各方面的事情,,这就意味着大学生要注意到社会实践,社会实践必不可少。毕竟,两年以后,我已经不再是一位大学生,是社会中的一份子,要与社会交流,为社会做贡献。只懂得纸上谈兵是远远不及的,以后的人生旅途是漫长的,为了锻炼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对社会有用的人才选择了会计为专业的我,在这次实践中,自然比较关注这一环。虽然在实践中只是负责比较简单的部分,但只要想到自己能把在学校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我就会颇感兴奋!在学校上课时都是老师在教授,学生在听讲,理论部分占主体,而我自己对专业也只是能掌握而已,本想工作时间长了就应该能够应付的来,但实际上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

平时在学校,数字错了改一改就可以交上去,但是在单位里,数字绝对不可以出错,因为质量是企业的第一生命,质量不行,企业的生产就会跟不上,而效率也会随之降低,企业就会在竞争的浪潮中失败,所谓 逆水行舟,不进则退 ,企业要时时保持着这种竞争状态,才能在企业中立于介意道题不败之地,就因为这样,企业会对每一个在厂的员工严格要求,每一个环节不能出错,这种要求在学校的课堂上是学不到的,在学校里可能会解一道题,算出一个程式就行了,但这里更需要的是与实际相结合,只有理论没有实际操作,只是在纸上谈兵,是不可能在这个社会上立足的,所以一定要特别小心谨慎,而且一旦出错并不是像在学校里就行了,在企业里出错是要负责任的,这关乎企业的利益损失。

我们上学,学习先进的科学知识,为的都是将来走向社会,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实现自我价值。自从走进了大学,就业问题就似乎总是困扰在我们身边,成了说不完的话题。在现今社会,招聘会上的大字报总写着 有经验者优先 ,可还是在校园里面的我们社会经验又会拥有多少呢?为了拓展自身的知识面,扩大与社会的接触面,增加个人在社会竞争的经验,锻炼和提高自己的能力,以便在毕业以后能真正走入社会,能够适应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变化,并且能在生活、工作中更好的处理各方面的问题,我们应认真的对待社会实践。

实践,就是把我们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际中去,使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有用武之地。只学不实践,那么所学的就等于零。理论应该与实践相结合。另一方面,是实践可为以后找工作打基础。通过这段时间的学习,接触的人与事不同,从中所学的东西自然就不一样了。要学会从实践中学习,从学习中实践。而且当今国内外的经济日益变化,就业压力越来越大,当代大学生拥有了越多机会的同时,也有了更多的挑战,所以只有通过实践不断的增强对社会的认识,不断的增加工作经验才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在实践单位,我主要负责帮忙接电话、复印资料、整理文件等,虽然工作很简单,但那种工作的幸福感,是在学校里无法感受到的,而且很多时候,我都必须自觉的做一些我本职工作以外的事情。在学校里也许有老师分配说今天做什么,明天做什么,但在这里,不一定会有人告诉你这些,你必须自觉地去做,而且要尽自己的努力做到最好,一件(2016年社会实践活动报告)工作的效率就会得到别人不同的评价。

在学校,只有学习的氛围,毕竟学校是学习的场所,每一个学生都在为取得更高的成绩而努力。而这里是工作的场所,每个人都会为了活的更多的报酬而努力,无论是学习还是工作,都存在着竞争,在竞争中就要不断的学习别人先进的地方,也要不断学习怎样做人,以提高自己的能力!记得老师曾经说过大学是一个小社会,但我觉得校园总少不了那份纯真,那份真诚,尽管是大学高校,学生还终归保持着学生的身份。而走进企业,接触各种各样的客户、同事、上司等等,关系复杂,但我的去面对我从未面对过的一切。

经历了这次社会实践活动,我欣喜的发现自己得到双重收获,业务技巧上的日趋完善以及心灵的成熟蜕变,这次社会实践使我把学到的书本理论应用到实践中去,可以更加熟悉就业市场,了解社会现实,加强自身竞争意识,同时也发现自己知识结构的缺陷,这知识一次初步的尝试,但对我来说确实是一笔很大的财富,激励和鼓舞我以后应当怎样成熟的面对实际工作。

第二篇:上海开放大学社会实践范例2浦发环境公司

关于上海浦发环境服务有限公司陆家嘴分公司的调查报告

一、调查的目的及意义

(一)调查目的

上海浦发环境服务有限公司陆家嘴分公司是浦发集团下属上海浦发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的一家分公司,它在规模、方向定位、财力物力、业务门类、作业设备、作业技术和政策方面有着极大的优势。

然而,行业的特殊性导致了分公司在自身发展过程中存在着外在的阻碍和内在的瓶颈:前者如“非法私运”野蛮竞争、政府投入相对不足;后者如分公司自身业务流程单一,内部挖潜不到位。这些都制约着分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本文在对分公司概况、现状加以分析的同时,从行业特殊性的具体几个方面出发,阐述了上述问题的对策,并对分公司的前景进行了展望。

(二)上海浦发环境服务有限公司陆家嘴分公司概况

正式成立于2003年6月的上海浦发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最先是由浦东新区城市化地区原有的三家生活垃圾及粪便清运公司经过股权重组而成立的,由于其母公司——上海浦城热电能源有限公司——是浦发集团与意大利英波基洛公司的合资企业,故上海浦发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从性质上说是有外资参与的,公有资产占优势并起主导作用的国有企业。

陆家嘴分公司是浦发环境公司下属一家分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主要从事陆家嘴区域居民、企事业生活垃圾、粪便清运,压缩站管理等环卫业务,有职工154人。

二、调查要素

(一)调查时间

2011年3月20日至4月10日

(二)调查地点

上海浦发环境服务有限公司陆家嘴分公司

(三)调查对象

上海浦发环境服务有限公司陆家嘴分公司业务条线

(四)调查目的

1 在对分公司概况、现状加以分析的同时,从行业特殊性等具体几个方面出发,阐述制约分公司发展相关问题的对策,并对公司的前景进行展望。

三、调查分析

(一) 公司优势

1 、公司规模巨大。浦发环境公司作业区域涵盖了浦东城市化地区11个街道、花木镇、北蔡镇全部地区以及三林镇城市化地区,张江镇部分地区,服务面积约为90万平方公里,服务人口约为150-160万。陆家嘴分公司地处陆家嘴区域,居民区、写字楼都是其潜在的业务来源。

2、 方向定位明确。秉承“为了浦东整洁的每一天”的宗旨,拥有 “扎根浦东,立足浦东,面向浦东,服务浦东”的明确思路和维护浦东形象的高度责任感、使命感。

3、业务门类多样。主要业务是陆家嘴区域居民生活垃圾清运、企事业单位垃圾清运、集贸市场垃圾清运服务,以及粪便清运及压缩站管理。业务体系点多面广,且与居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值得注意的是,运用生活垃圾发电也为分公司提供了更为合理的垃圾处置方式与可观的经济增长点。

4、作业设备先进。分公司以拥有专业性、功能性齐备的环卫养护设备和各类环卫作业车,并根据实际作业需要,淘汰老旧车辆,充实5吨后装式压缩车、拉臂车、粪车等先进车型,并斥巨资引进了奔驰20吨粪车、奔驰大型垃圾清运粉碎车和雷诺大型垃圾清运车。

5、 新区政府扶持。作为事改企的国有企业,在与新区市容环境行业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上具备优势。

(二)对公司经营情况、市场状况及政策扶持状况的调查分析

1、营利模式的特殊性

上世纪90年代,经历“事改企”的浦东新区环卫作业单位从环卫管理部门的编制中剥离,成为了公益性、服务性的国有企业。作为企业,必然以营利为首要目的;而“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使公司在完成政府定额的同时,急需自主拓宽营利渠道。收入与业务量、服务质量挂钩,故竞争性也进一步凸现出来。

随着体制的改变,作业单位与管理部门从“一家人”变成了政府与企业间的契约关系。这一转变使公司必须认清形势,制定可行的经营策略,通过明确的 2 定位,放大自身优势,规避自身弱点,在残酷的市场竞争中求生存、谋发展。

总体来说,这一营利模式下,公司固有业务虽然稳定,但其较为单一的现状,制约着公司的发展和环卫职工收入的提高。

2、市场的特殊性

市场的特殊性,主要体现在市场开发的不健全和市场竞争规则的不完善两方面。

(1)市场开发的不健全,主要体现在市场运作链条的缺失,一些值得重视的经营环节被忽视或低估,限制了利润点的增长。例如,垃圾分类在西方发达国家都已深入人心;在中国则起步较晚,北京在奥运会前才开始推行垃圾分类,而浦东,直到今年初才试点垃圾干湿分类。对垃圾进行分类,一方面便于垃圾减量及妥善处置,减少污染;一方面便于资源回收利用,节能增效。然而,这套机制在中国这个环卫市场中,却迟迟没有起效,反而可能沦为得不偿失的“面子工程”。

(2)市场竞争规则的不完善,主要体现在现阶段存在着一些不具备垃圾清运资质的私运小公司参与竞争的现象。此类竞争,对拥有合法作业资质的国有企业和浦东的生态环境,都形成了恶性的冲击。具有完备垃圾处置能力的国有企业在其工作流程中,垃圾清运的终点是垃圾填埋场、焚烧厂等珍贵处置场所;而私运小公司,在不具备基本处置能力的情况下,为了赢得竞争,不惜采取违法违规手段拉拢业务,如恶意竞价、向服务单位行贿,而为降低成本,又采取使用废旧车辆野蛮作业、偷倒乱倒垃圾的方式。

(3)政策的特殊性

这里所说的政策特殊性,并非指政府管理部门为国有环卫企业提供的政策便利,而是指:在为环卫企业提供便利的大方向下,由于政府相关配套工作的不完善、不到位,甚至脱节,对国有环卫企业的发展产生了消极的影响。

一方面,浦东新区政府有关部门于十多年前制定的对居民垃圾清运给予补贴的标准为:清运1吨居民垃圾补贴81元人民币,该标准执行至今。十多年来,物价水平逐年上升,上海市最低工资水平、社保基数几经上调,企业成本投入有增无减,而这一补贴标准却原封不动,且远低于上海市政府制定的指导价格。据分公司有关人员介绍,若只是以清运居民垃圾来获得政府补贴维持分公司运转,分公司职工月收入仅能维持在1500元左右,这显然与当今行情不符。

3 另一方面,目前,浦东新区政府有关部门在管理上存在不人性化的一面,根据市民投诉的情况,一经核实,便对作业单位的垃圾清运补贴进行扣发,以示惩罚。这样的处理方式,导致公司员工收入的进一步减少。需要注意的是,环卫行业由于各类不确定因素,路况、设备故障等突发状况以及市民的误解,极容易遭受投诉。如果机械地将投诉量与垃圾清运补贴挂钩,针对的是一个整体,而不是具体的责任人,这样未必可以促进作业单位自身服务质量的提高,反倒是会打击公司员工的积极性,造成恶性循环;同时,在补贴不到位的情况下“只罚不奖”,显然是对奋战在艰苦一线的国有环卫企业、环卫职工权益的漠视。

(三)对公司提升经营业绩的意见和建议

1、作为社会公益性企业,始终坚持大局为重,内增素质,外树形象,通过劳动竞赛的形式,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布置的清运任务,向政府和居民展示自身的良好形象,让浦环这面环卫行业的旗帜深入人心。

2、积极巩固、争取和开发企业垃圾处理的市场份额,创造更多利润;以点带面,与同一产业链内的企业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行程互惠互利,共存共赢的长效机制。

3、试行较完善的垃圾分类方案。在以往的垃圾分类方案试行的过程中,之所以产生“成本高”的现象,一方面是因为垃圾分类作为一种新兴事物,还不为广大市民理解、接受;另一方面也与分公司对垃圾分类、清运方式的选择误差有关。在与分公司负责人的交谈中得知:分类垃圾不集中,导致清运车辆无法满负荷运载,以常规方式一次可运完的垃圾,用分类方式后需多次清运,这对分公司的作业时间和车辆油耗都是极大的拖累。对此,可采取如下方案:

(1)对垃圾实行有选择的分类。结合实际情况,选出几类可再利用或者不易腐败的垃圾进行分类,诸如塑料、金属、木材、纸张等。

(2)免费为试点垃圾分类的小区居民提供专用的垃圾分类袋。印制一些带有宣传垃圾分类标语的垃圾分类专用塑料袋,定期免费分发给小区物业,由他们发放给居民,这样一来,既增加了居民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又提高了居民的环保意识,还宣传了公司品牌,一举三得。

(3)构建分类垃圾回收产业链。分类垃圾回收之后,必须对其价值加以挖掘。就当前实际情况而言,燃料型垃圾(热电厂发电)、肥料型垃圾(直接还田 4 或加工成肥料)、塑料垃圾(制作塑料制品的加工原材料)和金属垃圾(制作金属制品的加工原材料)的再利用比较可行。形式上,分公司除燃料型垃圾提供给上级公司浦城热电厂之外,在其他分类垃圾的处理上,可以主动寻求合作,与具备处置资质的企业采取专项合作形式,以求共赢。

4、敢于和非法“私运”竞争,主动出击,通过规模优势、作业能级优势,拉开与“私运”之间的差距,最终把握市场的主导权。

5、国有环卫企业应客观、系统地阐述自身困难,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以求得政策面上的支持。

(1)建议政府管理部门应参照当前物价标准和现行工资标准,对居民垃圾处理标准进行切合实际的评估。

(2)建议政府管理部门应加强监管力度,制定合理的奖罚机制,而不是只罚不奖。

(3)建议政府管理部门严格环卫作业的市场准入机制,加大对“私运”违法违规作业的监管、查处力度。

第三篇:电大社会调查报告

为了完成“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发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教学计划;加强对国情、民情以及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尤其是对我国司法实践的了解;培养和训练认识、观察社会的能力以及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我于20xx年2月10日至3月20日对当涂县整体城管执法状况进行了调查,现就调查情况做如下报告:

一、我县城管执法状况的总体评价

(一)调查问卷中的评价。

外部对本县城管执法的总体评价:满意32.35%,比较满意44.12%,不满意23.53%。其中,对城管执法实施前、后效果比较,认为明显好的20.53%,较好54%,不明显25.45%;对城市管理难点问题处理的满意度,满意32.44%,基本满意41.34%,不满意26.17%。参加调查的人大代表的评价:比较满意。城管大队内部的自我评价:满意56%,比较满意44%,不满意没有。从调研情况看,调查问卷中的评价与座谈和访谈中的评价基本一致,外部与城管内部对综合执法的总体评价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二)城管执法的作用和成效。

县 镇总面积110平方公里,人口15万,辖区内有企业2000余家。当涂县在新旧产业更替中,产生了大量下岗和失业人群,加上地处城乡结合部,各类市场集中,流动人口和外来暂住人口较多,经济落后,造成环境卫生、公共服务,社区治安等发展参差不齐,与其它区相比稍显滞后,因此流动摊贩、乱贴乱画、乱搭乱建等现象严重,治理城市“八乱”的压力较重。

近年来,县政府高度重视城市管理工作,把加强城市管理工作作为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增强城市综合功能、保障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任务来抓,城市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当前城管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我区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管理相对滞后的问题比较突出,已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建设效益的发挥,影响了城市化总体水平。

(一)对城市管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社会支持参与度不高。

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还没有真正在全社会形成共识,特别是在当前城市面貌“一年一变样、三年大变样”的新形势下,城市建设战线长、任务重、压力大,政府及其部门正全力以赴推进、集中力量攻坚,尚没有足够的时间精力去研究和推进城市管理,致使城市管理滞后于城市建设,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同时,由于宣传教育等诸多方面的原因,社会公众对城市管理要求高,但部分市民对城市管理认知度和支持度、参与度不高,以自我为中心、我行我素的现象普遍存在,市民文明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体制不顺,管理职能交叉分散。

虽然我县采用了“7+X”城市管理机制,但“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落实”的城市管理体系未能真正形成,管理体制上存在条块纵横,政出多门,各自为政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部门分散执法力度不到位,形成“都管都又不管”局面。比如现有的城市管理涉及到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市场管理、噪声和环境污染及车辆管理等职能,相应地分散在建设、城管、工商、环保、公安等部门,职能过于分散,又没有综合的职能机构予以牵总协调,工作难以衔接,部门之间相互推诿和扯皮的现象时有发生,削弱了管理权威,使城市管理整体功能难以得到最大发挥。

(三)规划控制及配套设施建设滞后,加大了城市管理难度。

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加快,县城人口逐年剧增,部分老城区的规划由于受诸多因素的限制,详细规划滞后,加之受体制的影响,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乱搭乱建、违规建设、无序开发的问题非常突出,进一步加大了城市拆迁改造成本,增加了城市

管理难度。另外,我县集贸市场、公厕、停车场、垃圾转运站等配套设施建设总量不足且布局不合理,导致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与民生之间的矛盾突出。占道经营、乱行乱走、乱停乱、乱搭乱建、乱排乱放、建筑工地乱象等问题屡禁不止,严重影响和制约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

同时,老城区部分建成区排污管网设计不合理、管网陈旧,下水道经常堵塞,依靠社区治理难,开发的力度在不断加大,但排污管网建设却一直滞后,社会反响强烈。

(四)城市管理投入不足,城管机构职能有待加强,执法难较突出。

由于历史欠帐多,我县的市政基础设施普遍存在简陋老化、数量不足等问题。随着城市的扩容,城区市政设施大幅增加,城市管理运行成本大大提高,但城市维护费没有同步增加,远远不能适应现行城市管理的需要。城管机构的职能有待加强,目前县行政执法局尽管有行政执法人员49人,协助执法人员32人,但我县城市建设起步晚,市民的文明意识不强,增加了管理难度,相应增大了城市管理压力,城管任务艰巨。同时因其执法主体资格不合法,行政处罚权该集中的不能完全集中,执法难问题比较突出。

(五)城市管理的制度体系需进一步完善。

我县城市管理执法目前主要依据的是国家和省的一些法律法规,没有与之相配套的实施细则、制度办法,缺乏针对性和操作性,特别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管理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未能建立起有利于深入推进城市管理的新机制、新办法。

三、城管和谐执法的建议及相应解决对策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营造全民参与氛围。要切实加大对城市管理的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广大市民的道德意识和综合素质。要充分发挥市民自治作用,积极引导市民加强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并利用新闻媒体等多种平台加强对市民的城管相关法律法规教育,不断增强市民的城市意识、环境意识、社会公德意识,提高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使广大市民和企、事业单位积极支持理解并自觉参与到城市管理中去,强力推进“除陋习、树新风”活动,努力增强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责任感,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整合力量,形成城市管理合力。

县政府要进一步完善提升现行“7+X”城管工作模式,积极探索职能部门之间双边或多边联合执法和委托执法,探索职能部门适当地有针对性地将相关管理职能委托与街道办事处,切实增强条块管理的互补性。按照“管理、服务、执法”三位一体的“大城管”格局,进一步加强城管机构职能和社区在管理城市中的职能,全面整合现有城管资源,着力完善城市管理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协调,在条块之间、部门之间建立有效的联系沟通、事前告知和定期通报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制度体系,建立有利于深入推进城市管理的新机制、新办法。

(三)进一步加大城市建设管理投入力度,确保基础设施配套。

县政府要继续加大对城市建设管理的投入力度。要着力完善城市管理配套公共设施,不断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努力解决好各种基础设施不配套、不完善的问题 。

(四)进一步加强职能部门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综合行政执法水平。

要加强对职能部门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树立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大力推行阳光执法、文明执法,努力建设一支素质高、纪律严、作风硬、善于打硬仗、群众满意的行政执法队伍,以此适应城市管理不断发展的需要。

第四篇:电大社会调查报告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关于郭继魁与XX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XX市中兴建筑公司、XX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并被特许参加合议庭评议。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

郭继魁与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中兴建筑公司、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XX市XX区人民法院xx年4月29日作出(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号民事判决。宣判后,郭继魁不服,提出上诉,XX市中院于xx年7月4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郭继魁、委托代理人盖如涛,被上诉人XX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委托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诉人XX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委托代理人苏军,被上诉人XX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委托代理人付佳宾,被上诉人尹杰、委托代理人窦树法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二、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情况

上诉人(原审原告):郭继魁

委托代理人:盖如涛。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经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连贵

委托代理人:胡振儒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建筑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连贵

委托代理人:苏军,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孝贵

委托代理人:付佳宾,

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尹杰,

委托代理人:窦树法

三、原判要点和上诉的主要内容

原告郭继魁诉称:1999年6月7日原告与被告XX市中兴建筑公司签订商品房出售协议书,将中兴二期工程⑥-⑦,2/0a-b轴约86平方米商网出售给原告,原告按合同约定交房款30万元,后又于1999年9月26日、9月30日分两笔交增面积款13万元。但被告XX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合同,交付房屋。此房于xx年5月被被告XX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卖给第三人尹杰,是重复买卖,这种行为是无效的。现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XX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承担诉讼费。

被告XX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辩称:原告所述无异议。被告XX市中兴建筑公司与原告所签的合同是受经贸公司的委托,是合法有效的,原告是初始买受人,交付了全部房款,应予以保护。第三人与XX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重复买卖行为,开发公司发现重复出售后,已通知第三人解除合同,且第三人的房款未全部支付现金,是用一辆车折抵了20万元房款,是无效合同,经贸公司可以按照规定赔偿第三人损失。

被告XX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辩称:被告建筑公司与原告签订的购房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按合同约定交纳了全部房款,第三人与XX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属于重复买卖,是无效合同,不应支持。

被告XX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做答辩。

第三人尹杰诉称:第三人于xx年4月6日与被告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且被告经贸公司已确认了第三人的买卖关系;他们之间是恶意串通,损害了第三人的利益。

原审法院认为:与原告签合同的被告建筑公司不具有销售房屋主体资格,与第三人签合同的被告开发公司具有销售房屋的主体资格,虽然原告购房时间早于第三人买房时间,但原告与第三人的各自买受行为不是建立在同等条件之上,故不存在初始买受权问题,原告与被告建筑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书》无效。但被告建筑公司明知不具有预售商品房条件就与原告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受益人被告经贸公司在同意此房卖给原告之前,就已给第三人换了房款收据,因此二被告的行为对原告是一种欺诈行为。被告经贸公司以持有《商品房出售许可证》为由,愿将争议房屋卖给原告,但《许可证》是在xx年7月取得的,不能对抗以前的买卖行为。被告开发公司发现该商网重复出售后,于xx年9月6日向第三人发出通知,因无权出售此房,要求解除合同。但被告经贸公司于xx年5月17日给第三人更换了交付房款的收据,换收据的行为就是被告中兴经贸公司同意将此房出售给第三人的意思表示,解除合同是单方行为,是无效的。因此,第三人

与被告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判决:被告XX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与第三人尹杰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其买卖关系成立;被告XX市中兴建筑公司与原告郭继魁签订的合同无效,被告XX市中兴建筑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立即返还原告郭继魁购房款43万元,并给予房款43万元一倍的赔偿损失,两项合计86万元。被告XX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上诉人郭继魁请求撤销原审法院判决,依法重新判决郭继魁与建筑公司买卖商品房合同合法有效,保护上诉人的初始买受权。其理由概括为:建筑公司是该房屋的施工单位,出卖此房是该楼房投资人经贸公司委托同意的,卖房款由经贸公司用于支付工程款。此后经贸公司于xx年7月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又对建筑公司买房行为再次予以确认。郭继魁买房是1999年6月7日,尹杰重复买该房合同是二年后的xx年5月,同尹杰算帐“换据”是xx年6月,均在经贸公司xx年7月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之前。但尹杰的购房合同,此前卖房人已声明废止,而对上诉人购房协议,卖房人在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又予确认。据此应认定初始购房合同有效,此后重复购房合同无效。

被上诉人经贸公司、建筑公司、开发公司对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及理由无异议,经贸公司同意按照规定赔偿第三人的损失。

被上诉人尹杰辩称:原审判决正确,应予维持。上诉人郭继魁与经贸公司、建筑公司、开发公司之间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的利益。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购房款已按合同约定全部交齐。且被经贸公司以开具购房款收据的形式予以确认,因而尹杰的合法权益应受到保护。

四、对事实和证据的分析及认定

1996年9月XX市计划委员会批准开发建设座落于XX市XX区英雄大街20号:0204-39的站前批发市场项目。项目开发人是开发公司,投资并组织建筑施工管理人是经贸公司,建筑施工是建筑公司。工程于1998年6月开工。

1999年6月7日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了《购房协议书》(建筑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房是由经贸公司委托),郭继魁购买中兴在建二期工程一层商网⑥-⑦,2/0a-b轴,建筑面积约86平方米,交付房款30万元,同年9月26日、9月30日又交增面积款13万元,因该商网内部装璜工程未完工,未能交付使用。

xx年4月25日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销(预)售合同》,尹杰购买中兴在建二期工程一层商网⑥-⑦,2/0a-b,轴建筑面积89.5平方米,按合同约定交付房款34.5万元,建筑公司开据了收据,经贸公司又自自己名义予以换据。该建筑面积与郭继魁购买的建筑面积均为商网一层同一处房屋。起诉前,尹杰在未取得进户手续,未经卖方同意的情况下,对该房屋自装防盗门上锁,予以占有和控制。

xx年9月25日,在吉林扬信律师事务所律师(经贸公司法律顾问)胡振儒的见证下,由中兴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贸公司、开发公司三家相互关联、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代表,对站前批发市场新建楼房(中兴二期工程建筑楼房)的所有权进行了确认。三方协商一致,确认该新建批发市场楼房为经贸公司所有,该公司对此批发市场楼房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xx年7月29日经贸公司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对过去委托建筑公司出售的商品房,及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购房协议再一次进行确认。xx年9月6日开发公司以无权出售商网房屋为由,向尹杰送达了解除商品房销售合同通知,并要求解决善后事宜。后因尹杰强行占有了合同约定房屋,xx年10月23日郭继魁向XX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取得协议约定商品房。

第五篇:电大实习报告

小学期就要结束,金工实习也快完结了。作为一门必修课的工程训练,它的最主要目的是让我们去了解机械生产制造的基本操作技术和过程,从而能从最根本的角度去考虑问题。另外,通过实习培养我们的兴趣,提高了实际操作能力,磨练了心性。在这个学期里,我们接触了车、铣、焊、铸、钳五个工种。虽然每个工种实际操作时间不算多,但在老师们的耐心教育和自身的认真配合下,我们获益良多。作为在高考体制下进入大学的我们,十几年的理论学习中很少有机会去用实践检验知识。虽然也懂得实践的重要性,但由于条件制约不能实现。这次的工程训练给了我们一次实际掌握知识的机会。我们离开了严肃的课堂,来到了不一样的实习基地,感受到车间的气氛。在这短暂的学习中,我们充分享受实际操作的乐趣,感受到只凭理论的学习,在脑子的模拟式不能完成实际工作的。只有理论与知识结合,才能真正掌握知识。通过亲自动手,对知识进行补充完善,也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接下来对各个工种简单总结一下:

一、车工

首先老师给我们讲注意事项,安全第一是每个老师的原则。然后讲以前学生的趣事,给我们严肃但不失轻松的一面。接着讲解车床结构和部件的作用功能和操作方法。然后老师亲自示范如何加工,并指出要着重注意的地方,就让我们去实践了。在实践过程中,发现看着老师操作很容易,其实还是要小心认真做好每一步的,不然就会使工件损坏。进刀退刀的掌握,左右的准确都要小心翼翼,要专心冷静。

二、数控和铣工

数控车床其实就是自动化的车床,通过输入指令的程序自动加工。但这也不是简单容易的操作。像我们新来的实习者往往会由于忘记控制调节进给速率到百分之一而使工件崩断,损坏机器部件。而且要想很好车出工件必须要一丝不苟的要求自己,多加熟练。铣工时老师先简单介绍相关知识以及铣床的种类,原理和使用方法,然后也是让我们多练习为主。和车床的使用一样,这也要求我们很好控制操作步骤。

三、焊工

首先是电弧焊,在老师教导下,我们通过不断实验,明白到焊接的困难。角度,距离,速度都要求很高,我们这么点时间的练习只能说初步了解,不能说真正掌握。还有的就是气焊。在前面的基础上,我们小组焊接了一个作品,虽然技术有待提高,但从中我们学到非常多,享受着快乐。

四、铸造

之前听说这是个不轻松的种类,要筛沙子泥土什么的。看起来简单的造砂型起箱几不完全考验同学们的耐性和细心。过程中的力度要注意,不然起模就很容易失败。

五、钳工

作为这个学期最后的一个实习工种,最体力活的任务,我们要用自己的努力锉一个锤子出来。确实,钳工操作比较复杂,涉及面比较广,又主要是手工操作,因此是可以不较好的磨练人的意志的,在这次的实习中我们也得到了充分的锻炼。首先锯好钢柱,留够加工余量后,开始漫长的锉磨了。真的是最辛苦的一个

实习,但它却是不能丢弃的技术。在动手过程中我们都很努力的去锉好每个面,虽然很累,但我们没有埋怨什么,调整姿势继续埋头苦干。我们会用成果来见证我们曾经流下的汗水的!作为机电学院的自动化专业的学生,除了丰富的理论知识外,我们的动手能力也是至关重要的。现在社会要求的人才,是全方面发展,综合素质强的全面人才。平时我们也要多找机会实习,亲自体验,锻炼自己。

通过实习我学到了很多,感触很深,体验到学工科的不易,获得了课堂里边得不到也想不到的知识,也许将来不会走上这个岗位,但是现在所学的知识和感受却是终生难忘。虽然脏点累点,但我们有了收获、也有了成果。“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理论最终要回到实践中来才体现得到它真正意义。虽说金工实习工作枯燥累人,但在此期间我们收获了细心、谨慎与耐心,是一个美好的回忆,更是一笔宝贵的财富。在竞争如此激烈的今天,对于我们这些在校的大学生们,独立的培养和社会的洗礼是多么的重要。在这个更新速度超快的今天,如何适应社会也是我们即将面临的问题。对于现在的我们,不断提高了我们的动手能力,除了读书更要懂得其他的能力,这才能令我们在竞争中脱颖而出。

《电大社会实践报告提纲(范文5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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