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汉市水资源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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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武汉市水环境调查报告

摘要

水资源作为基础性自然资源、战略性经济资源和公共性社会资源,对武汉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支撑和保证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武汉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武汉市未来水资源供需状况和安全如何实现,是武汉市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一方面人口增长、生产发展、居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及维护生态环境健康,不仅影响需水量的变化,还决定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的程度;另一方面,城市发展规模、生产力布局、产业结构调整以及生态环境建设都要充分考虑水资源条件。本文简要介绍了武汉市水资源的基本现状。流域、江河、湖泊、地下水等的开发正面临日益严峻的困难,水资源短缺已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武汉的水资源如何面向持续开发、利用,关系到武汉市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大方针。结合武汉市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对武汉市水资源的持续开发、利用进行了探讨。提出了相应的保障措施。指出了武汉市水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矛盾,提出了合理性建议,便于指导今后工作。

关键字:水环境承载能力;水资源开发;水资源利用;武汉

1、城市概况及其水资源基本状况概况

武汉,简称“汉”,俗称“江城”,位于中国腹地中心、湖北省东部、长江与汉水交汇处,是全国特大城市和交通的重要枢纽,也是湖北省省会、华中地区长江中游的经济、科技、教育和文化中心。地理位置为东经113°41′~

115°05′,北纬29°58′~31°22′。东西最大横距134km,南北最大纵距155km。长江、汉江纵横交汇通过市区,形成了武昌、汉口、汉阳三镇鼎立的格局,通称武汉三镇。现辖13个行政区,总面积8484km2,市区建成区面积216km2。截止2010年11月1日,全市常住人口978万,其中城镇人口578万,主城区人口长期居全国第四,仅次于上海、北京、广州。

武汉市的地质构造以新华夏构造体系为主,地貌单元属鄂东南丘陵经汉江平原东缘向大别山南麓低山丘过渡区,中部低平,南北丘陵、岗垄环抱,北部低山林立。汉口主要由漫滩阶地、冲积平原组成。武昌、汉阳主要由剥蚀低丘和漫滩阶地组成。长江沿岸和湖泊周围的平坦、低洼地区,遍布灰褐色的冲积砂、亚砂土、亚粘土冲积物或淤泥质褐色亚粘土的湖积物。一般地面以下1m内可见地下水,常有流砂出现。

武汉市江河纵横,河港沟渠交织,湖泊库塘星罗棋布,汉江、滠水、俯河、倒水、举水、金水、通顺河、东荆河等从长江南北两岸汇入长江,形成以长江为干流的庞大水网。现有水面总面积2117.6km2 ,占全市幅员面积25.01%,水面率居全国各大城市之首。武汉市5km以上的河流有165条,境内总长2166.4km,水面面积471.31km2 ,河道水面率5.57%。武汉市地处长江中游下段,因特殊的地理位置和环境,使武汉地区易受高空槽、高原槽、中低层切变线、台风等局部天气系统影响,形成多雨天气。

1.1 境内自产水有限,客水极为丰富

全市多年平均降水量105.23亿m3 ,自产水资源总量47.25亿m3 ,若不计客水,人均自产水资源占有量为633m3 ,亩均占有量为1449m3 (以2000年人口、耕地面积计)。武汉市多年平均天然径流量为43.71亿m3 ,换算成径流深为516.2mm。武汉市客水资源丰沛,称得上得水独厚,入境客水多达7000多亿立方米,是境内自产水的148倍。长江、汉江客水资源可利用量达180~200亿m3 ,丰富的客水为本市工、农业生产、城乡居民生活和生态环境用水提供了充足的水源。

1.2 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旱涝灾害频繁

武汉市水资源相对丰富,在总体上满足并适应城市社会经济持续发展要求。但水资源地区分布不均,沿江及平原地带水多,山区和丘陵岗地水少的基本格局显而易见,平原区易涝,山丘区易旱的问题还比较突出。雨热同期是本市乃至长

江中下游地区水资源最突出的优点,汛期降水、径流占年总量的70%以上,且多以暴雨、洪水形式出现,不仅难以开发利用,还会造成洪涝灾害。降水不仅在年内分配不均,年际变化也十分剧烈。建国后,全市范围内大旱年有1959、1961、1965、l966、1972、1978、1984、2000、2001、2007年等;其中1966、1978、2000、2001、2007年为特大旱年,大旱年和特大旱年的周期极短,平均5a左右出现一次。全市范围内也发生重大洪涝灾害年有1949、1954、1964、1969、1980、1983、1991、1995、1988、1998年等,平均5a一次。丰水年降水量是枯水年降水量的2.2倍以上,有的接近3倍。

1.3 年蒸发量小于降水量,本市属湿润地区

本市多年平均水面蒸发量927.1mm,平均陆面蒸发值726.6mm。蒸发时空分布与气温、气压、风力、空气湿度、日照等气象因素有关,受其影响本市蒸发量季节性变化很明显,地区之间相比,南部大于北部。武汉市多年平均干旱指数0.75,表明武汉市属湿润地区。本市各地干旱指数在0.65~0.79之间,差别不大。

2. 水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比较突出的问题

众所周知,武汉市‘得水独厚’,丰富的水资源为武汉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可靠保障。单就城市现状供、需水情况而言,尚不至于存在资源型缺水或是工程型缺水。但也必须看到,在已往的水资源开发利用中,某些方面还存在不科学、违背自然规律的现象。如大规模无节制围湖造田、重资源利用轻资源保护、重开源轻节流、重用水轻退水等等,还有近几十年城市建设的快速扩张,都直接或间接给武汉市水环境及自然生态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目前,水资源开发利用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有:

2.1 严重违背自然规律

曾几何时,围湖造田被看作是人类征服大自然的壮举。大规模的水利建设单纯强调蓄水功能,缺乏生态观念,有些工程违背了生态规律。修大西海子水库,切断塔里木河,使昔日一片绿洲的罗布泊干涸成了“死亡之海”;黑河截流使往日山清水秀的阿拉善地区变成了今天沙尘暴的源头。正如恩格斯所说的: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人与自然的关系决不是谁主宰谁的主仆关系,人类虐待了自然得到的是加倍的惩罚。水土流失、土地沙化,频繁的自然灾害向人类敲响警钟。如过度开垦山林,造成水土流失、江河淤积、生态恶化;对水资源无节制开发利用,导致江河断流;地下水超采,导致地面下沉;过度围湖造田,侵占河道,降低了河湖调蓄能力和行洪能力。

城市建设的强大张力,对湖泊仍存在较大威胁,由于历史原因和权属问题,

在实施湖泊管理过程中面临不少困难,少数单位和个人违法填湖的事件时有发生。湖泊萎缩,中心城区湖泊水质恶化、呈富营养化。废、污水处理能力偏低对城市生态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削弱本地水资源优势,是水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比较突出的问题。

2.2 法制不健全、管理不完善

自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的《水法》颁布以来,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保护水资源的法规和政策。目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滥用职权、人治大于法制的现象仍严重存在。没有充分考虑对水体可能造成伤害就匆匆进行资源开发,结果是越开发对水资源的破坏越严重。历史形成的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不适应环保跨部门、跨行业管理的需要。责、权、利不明确造成资源大家争、问题互相推诿,对保护水资源工作的展开十分不利。

2.3 资源有限,浪费严重

全市工业用水量19.249亿m3,占总用水量的45.4%;农业用水量16.355亿m3,占总用水量的38.6%;生活用水量6.793亿m3,占总用水量的16.0%。

由于武汉市各区(片)人口数量和产业结构的差异,用水量及组成有明显不同。城区武昌片、汉口片和汉阳片,人口多、工业和第三产业规模大,生活用水和工业用水占主要地位,农业用水所占比重很小。江夏区、黄陂区、东西湖区、汉南区农业用水比重最大。新洲区情况特殊,不仅农业用水多,工业中的火电用水更多。

(1)综合用水指标

人均用水量:1980年武汉市人均用水量468m3,2000年武汉市人均用水量566m3,这一指标近20年来呈上升趋势,见下图3。由于火电用水占有很大比重,如剔除火电用水量,现状人均用水量为458 m3,且近10年一直比较稳定。由此可见,火电用水的大幅增加是造成本市人均用水量增长的主要原因。

万元GDP用水量:2000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当年价为1206.8亿元,可比价为694.72亿元(1990年不变价),以GDP可比价计算,每万元GDP用水量为610m3。

(2)城镇生活用水指标

城镇居民住宅用水:全市城镇居民家庭生活用水量(包括输水管网损失在内)平均为193升/人·天。1980年以来,这一指标变化不大,在比较小的范围内波动,。

公共用水指标:公共毛用水量平均分摊到人,全市城镇居民平均用水量为127升/人·天。随着城市发展和繁荣,公共服务设施不断完善,人们外出活动增多,人均公共用水量呈上升趋势,每年大约有1.5%的增幅。

生活用水综合指标:综合用水指标为以上两单项指标之和。2000年全市城镇居民平均综合用水量为320升/人·天。

(3)一般工业用水指标

一般工业指除火电以外的工业行业。用水指标分别用万元产值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表示。2000年这两个指标分别为:每万元工业产值用水量102m3,每万元工业增加值434m3。计算价格采用1990年不变价。

具体来说,农业仍然是水资源的浪费大户。在农村“土渠输水、大水漫灌”的农业灌溉方式目前仍在普遍沿用,从调查得出的结论看,灌溉用水一半在输水过程中就渗漏损失了,耕地自然降水利用率只有45%左右。因为现有用水设施技术落后,目前我国工业万元产值用水量平均要用70~100t,一些耗水企业高达四五百吨,甚至600余吨,而发达国家只需4~8t,日本只有6t;全国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仅为55%左右,武汉市2006年的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77%,而发达国家平均为75%~85%。同时,农业灌溉用水和农村生活用水仍存在供需矛盾,遇干旱年份,还有部份地方农村人口饮用水得不到保证,农业供水工程的保证标准只可抗御4~5a一遇的旱灾,出现10~20a一遇的特别干旱年,因超过农业抗旱保证标准,供水难以满足需水要求,全市大部分地区缺水,平均缺水率为20%。自产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平均低于30%。远城区农业用水多的地区当地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相对要高,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接近30%,中心城区以客水利用为主,自产水的开发利用程度很低。另外,武汉市自来水跑、冒、滴、漏总量较大,武汉市自来水地下管线长近4200km,自来水漏损率达19.6%,全市每年白白流走的自来水有1~2亿m3,数量十分惊人。

2.4 湖泊富营养化

湖泊水体流动性差,水循环周期长,湖泊水质的恶化状况比较突出。近几年的监测表明,武汉市主城区大多数湖泊水质类别为Ⅳ类或Ⅴ类。水体中的主要污染物有总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等。根据2003年中心城区27个湖泊水质抽样监测结果统计,总氮超标率为45.1%,总磷超标率为39.2%,五日生化需氧量超标率为23.5%,高锰酸盐指数超标率为21.6%。这些物质在水体中的含量偏高导致了湖泊呈营养化。

湖泊营养化使水体混浊、透明度降低、氧含量不足,影响水生动、植物正常生长。

属重营养化的湖泊有:东湖、北湖、严西湖、南湖、野芷湖、沙湖、龙阳湖、墨水湖、南太子湖、西北湖等。因东湖水质恶化,东湖水厂于2001年关闭,预计团山水厂也面临关闭。

造成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污水处理能力偏低,污水处理能力增长滞后于用水增长。最近几年来,武汉市投巨资对东湖、月湖等湖泊的水环境进行整治,起动了主城区污水处理系统改扩建工程,正在努力改善城市水环境,修复湖泊水生态功能,但这决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

2.5 “水华”现象频繁发生

“水华”也是水体富营养化而引起的一种现象。汉江“水华”系水体中硅藻大量繁殖,使水体呈褐色,有异味,影响到人们对水的正常使用。

1992年2月中旬,汉江潜江至武汉段首次发生“水华”。1998年2月底至3月中旬,汉江第二次发生“水华”,江段向上延伸至沙洋。2000年2月中旬至3月上旬,汉江潜江至武汉段发生第三次“水华”,历时40多天,是汉江历次来势最猛、藻类繁殖量最高的一次。

以上情况表明,汉江“水华”不是偶然现象,它不仅仅影响本市供水,更说明汉江下游江段水环境在逐渐恶化,水体自净能力、稀释功能正在衰减,已经到了十分脆弱的地步。

汉江“水华”直接影响汉江沿岸城市供水系统正常运行,即自来水水质下降、制水困难、制水成本提高。汉江是武汉市主要供水水源地之一,“水华”的出现引起了社会普遍关注。如汉江“水华”的污染源涉及武汉、潜江、沙洋等上下游沿岸地区,如果不综合考虑汉江下游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从上至下控制其开发强度,限制污水排放,改善“水华”产生的外部条件,“水华”现象不会自动消失。

2.6 湖泊湿地萎缩

上世纪50年代初,武汉市中心城区尚有湖泊59个,水面面积273km2,2000年统计湖泊数量为41个,水面面积约122km2,数量减少30%,水面面积减少了55%。

以近郊的汤逊湖为例,上世纪50年代水面面积56.9km2,80年代初减至36.6km2,面积约减少36%。目前的面积约33.4km2,与上世纪80年代比较,减少

8.7%。

一些在上世纪80年代面积为0.1~0.6km2的小湖,如晒湖、内沙湖、西湖、北湖、静湖等,现状面积已减缩至0.05~0.2 km2,一般减少了50%~70%。

上世纪50年代~80年代,武汉市围垦面积(含开辟渔池)在万亩以上的湖泊有汤逊湖、南湖、北太子湖、梁子湖、豹澥湖、斧头湖、鲁湖、东湖(蔡甸)、西湖(蔡甸)、小奓湖、武湖、后湖(黄陂)、涨渡湖、东西湖、银莲湖等15个。其中梁子湖(跨市)、斧头湖(跨市)、武湖、涨渡湖、东西湖围垦面积在10万亩以上。

武汉市湖泊湿地萎缩十分严重,造成生态环境问题比较明显,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是蓄水调节功能减弱,产生滞涝灾害的机会增多,受灾程度增加,加重了防洪排涝压力。二是水体、水面大幅减少后,纳污净化能力衰退甚至丧失,加速了湖泊水质恶化。三是湖泊水面萎缩,改变了城市原有的自然环境特性,特别是水生类动植物、水禽等的生存环境受到破坏,其种类和数量大量减少。

3. 开发利用水资源保障措施

3.1 科学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建议制定《武汉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等法规。在法规中宜明确提出有利于节约用水事业和节约用水产业发展的制度和政策,同时节约用水主管部门也应与有关部门会商,制定有利于促进节约用水发展的优惠政策。要从不重视节水、治污和不注意开发非传统水资源转变为:节流优先、治污为本、多渠道开源的城市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战略。

生产、生活中产生污水,而后对污水进行治理是长期以来城市污水治理的旧模式,导致原有污水收集系统和处理设施难以跟上污水量日益增大、污染物含量不断增多的形势,使水环境不断恶化。而推行清洁生产、合理高效施肥施药、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实施污水收集和中水回用等措施,可以提高水资源利用率,从根本上遏制恶化水环境的污染物产生,还能降低污水处理运行负荷,减少运行费用,提高处理效率。

还要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坚持人水相亲、人水两利,科学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特别是要对一些涉及国计民生、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如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下水利用、城市水务运行机制等问题进行超前研究,以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协调发展。

3.2 合理规划,开源节流

首先,要做好全市水资源综合规划工作。综合考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摸清武汉市的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现状,全面制定水资源开发、利用、配置、节约和保护的规划方案。其次,要全面实施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在立项前对其取水水源、用水合理性、退水水质及其对水环境影响等方面进行评价和论证,判断其取水是否超过当地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使重大建设项目符合当地水资源条件,达到相协调的目的。

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关键在节水。武汉市节水要从供水部门自身抓起,加大供水管网改造力度,把过高的管网损失率降下来。为解决工、农业和生活用水缺水问题,要实行节水在先,在节水的前提下,考虑增加供水设施。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水价格体系,通过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和强化全社会的节水意识。

(1)增强全民节约用水意识,鼓励群众参与。充分利用一切宣传形式,大力宣传节约用水的方针、政策法规和科学知识,增强全社会的节约用水意识,建立健全节约用水工作的社会监督体系,多形式、多层次组织社会公众参与节约用水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树立节约用水光荣的社会风尚。

(2)增加投入,逐步建立地方财政、用水户多元化、多渠道投资体系。有关部门应当在基本建设、技术改造资金及水利建设基金、城市建设三项费用中安排节约用水资金。企业特别是高耗水企业要增加节约用水技术改造资金的投入。

根据“取之于水,用之于水”的原则,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建立节约用水基金,实行节约用水补助金制度,用于支持节约用水技术改造,以及补助对节约用水工作作出重大贡献的用水户,并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和改革节约用水投入机制,建立节约用水投入多元化体系。

(3)建立健全节约用水管理制度。加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三同时”、“四到位”管理。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在报送取水许可申请时,必须附具节约用水设施设计任务书和相应的节施,节约用水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在取水许可审批和年检时要求取用水户做到用水计划到位、节约用水目标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制度到位。

全面推行计划用水制度。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供水部门,根据水资源统一规划和水量的供求计划,编制供水计划,报同级计划主管部门批准并下达执行。实行区域和流域总量控制、定额供水。

(4)运用经济手段,促进节约用水。水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充分考虑水资源条件。水资源是有承载能力的,经济社会发展在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以内,就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否则,发展就会失去物质基础,造成生态系统破坏、生存环境恶化。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利用价格杠杆促进节约用水的要求,适时、适地、适度调整水价。规范价格管理,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公平负担的原则,合理制定和调整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合理调整城市供水价格,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要逐步提高到补偿合理成本和微利的水平。

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实行累进加价,对于浪费水资源行为,要按照浪费水资源的数量实行惩罚性水价。建立健全水资源费征收政策和办法。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力度,逐步提高征收标准。

3.3 提高水环境容量和水体自净能力

科学分析武汉市的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认真分析资源承载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从中找出制约区域发展的问题和原因,以利研究对策,确保水资源满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依靠科技进步研制、开发污水处理的新技术、新途径、新产品,大力推广现有污水处理新工艺、新产品(含引进消化国外污水处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积极建设污水处理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和完善污水处理技术推广和服务网络。水资源综合规划要考虑解决污水处理问题,提高污水处理保证标准,改善污水处理能力严重滞后的状况。因此,近期规划的重点要放在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水环境治理方面,对于污水处理再利用与中水回用的具体措施是:

(1)污水处理厂和农村集中排水设施等产生的处理水及工业废水等的回收利用,应适应污水水质变化,组合现代处理工艺提高污水处理效率

长期以来,城市污水采取常规处理模式,以除去悬浮固体、有机物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为主要目标,而对氮、磷等无机营养物质的去除效率极低。随着污水排放总量的不断增加,以及化肥、合成洗涤剂和农药等产品的大量生产和应用,废水中氮磷等无机营养物质对水环境影响越来越大,造成水体、尤其是封闭水体富营养化。因此,采取深度处理,进一步去除废水中氮磷等无机营养物质,成为水环境治理工程的重要措施。同时,常规处理工程投资运行费用巨大,限制和束缚了对水污染的治理进程,特别是经济不发达的国家和城市难以承受高昂的处理费用而延缓了对污染的治理,随着生态技术的发展,由于其建设运行费用优势明

显,促进治理工程从常规处理模式向生态修复发展,人工湿地技术、浮岛技术、模处理技术等得到广泛的运用。

(2)对工业生产过程中废水通过封闭循环方式再利用,有效地提高工业水重复利用率。未来除在同一工厂内进行回收处理外,在工业园区,通过新技术开发将废水集中处理再生,应用于其它行业。

(3)在生活用水集中的学校、医院、宾馆、居民小区等地方,积极发展中水回用设施,利用中水冲洗厕所、浇灌花草树木。中水回用也是一种封闭循环利用方式,其好处是减少新鲜水消耗、减轻污水处理负担,但是,中水回用有时会增加利用成本和能源消耗,需要论证比较确定。

(4) 加强生态系统观念,实现水体生态恢复

水环境污染不仅造成水质下降,还会导致水生生态系统退化甚至毁灭。近几十年以来,恢复和重建受损水域生态系统的重要性已越来越被人们所认识并逐渐形成研究的热点,欧美等发达国家在这一方面已取得了明显的效果,英国的泰晤士河和德国的莱茵河等水体的生态恢复就是典型范例。中国在水体生态恢复方面的研究已经开始并越来越受到重视,水体生态恢复已成为水环境治理的重要目标。

(5) 加强全局观念,从全流域整体性出发治理和保护水环境

水环境问题具有流域特性,上游污染对下游水体的影响具有持续性,因此,跨越一般的行政区划界限,在流域或水系范围制订统一的标准和政策成为协调各区域的必然要求。

(6) 主动建设水环境,合理调整水系网络布局,提高水价值

随着对水环境综合功能认识的提高,水环境治理保护从过去的被动保护向主动建设发展,结合绿化、景观建设对岸线、滨水区进行综合整治,并对水系网络优化调整。通过主动建设,在治理保护水环境的同时形成水文化、提高水价值、发展水经济、发挥水环境景观旅游资源等功能。

4.对武汉市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建议

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经济的发展,满足了人类向海洋要效益的愿望,但在水资源开发迅速升温的同时,水资源也正在承受着前所未有的压力。现实令人担忧也令人思考:水资源开发应该走一条什么样的道路?水资源开发过程中如何避免人类在开发陆地资源时曾经有过的失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提出,为人类合理开发和利用水资源提供了方法论指导,促使人们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和开发水资源。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对水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具有特殊的意义。

首先,水资源所具有的巨大潜力,为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众所周知,自然资源的状况,是一个社会和民族走上可持续发展道路的物质前提和基本条件。从这个意义上讲,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和经济运行,实质上主要是在围绕可持续利用自然资源的基础上进行的。水资源作为自然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与其它资源一起,在整个资源大系统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而且正在显示出越来越重要的经济、社会价值。因随着许多陆地资源的日益减少 ,人

类对水资源的依赖将日益增大。海洋中蕴藏着丰富的多种资源,如:生物资源、油气资源、固体矿物资源等,这些资源将为人类解决资源短缺提供巨大的物质支撑力。

各种水资源在开发活动中所形成的不同的海洋产业,已成为沿海经济的重要内容之一,有的甚至作为支柱产业带动了区域经济的发展。然而,应该看到,尽管人们对水资源开发投入极大的热情,并已取得重大成就,但对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程度却不是很高,除了传统的海洋生物资源外,其它资源的开发利用基本上处于初始阶段或低级水平。因此,水资源开发具有极大的发展前景。可以说,水是我们将来的依赖资源。通过有计划、有方向的海洋开发活动,可逐步解决沿海地区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大制约问题,诸如:空间紧张、水资源短缺和食物数量与质量等问题。缓解沿海地区人口、资源、环境的矛盾,促进其社会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其次,水资源的多层次复合性特点,要求其开发过程中必须系统规划、综合利用。水资源具有空间复合程度高的显著特点,许多资源在同一海区共存,既有生物资源,也有非生物资源,有和溶存或生活在海水中,有和储藏在海底或海底之下,也有的是通过水体运动而发生等。不少海域,海底是油气田,水体是渔场,水面是船舶航行的航道。海洋资源的这种多层次复合性、多功能性特点,决定了海洋的每一部分都拥有多种价值、多种功能,由此使水资源开发往往出现多行业的立体化开发,以及对同一水区某种资源的争相开发。这种状况要求任何水区资源的开发利用都必须建立在对区域基础功能和价值的客观了解与分析基础之上,即对该区全部的可利用资源(包括物质的和空间与环境的)进行科学评价。要在最充分地发挥海区自然优势功能的基础上,尽量地考虑到社会需要与可能的各方面因素,树立统筹兼顾、综合平衡的观念,力求使海域的客观价值得到最佳的使用。同时,水资源的这种空间性特点,也使水开发必须系统配套。因水资源开发受海洋自然环境条件的制约,如海底油气资源开发,其原理和方法与陆地石油工作,并不存在根本性的区别。但一层海水使得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比陆地复杂得多:海上风浪、海水运动、中高纬度冬季海冰活动、海底地质地貌动态、以及工作场地等都给勘探与开发带来一系列的困难和问题,因此,在海洋资源开发过程中,只有全面安排各有关方面的工作,才能确保开发的正常进行、功效提高和人命与财产的安全。

第三,水资源的流动性特点,使其在开发过程中更易产生联带影响。水资源的最突出特点在于它具有流动性,即水是流动的,水中的许多资源也是流动的。这一点决定了水资源开发与陆地资源开发的一个明显差别,即某一陆地地域的资源开发一般不会给不相连的陆地资源带来直接的影响。而水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则不然,连续统一的海洋,通过流动的水可把不同区域开发利用活动联系起来,即某一区域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不仅影响本区域内的自然生态环境和经济效益,而且必然影响到邻近水域甚至更大范围内的生态环境和经济效益,当然,这种影响可能是正面的,也可能是负面的。一旦因人类的不合理开发破坏了某种水资源的生存状况,那将对其它水资源的生存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并在可能危及海岸带资源、环境和经济的发展。水资源之间的这种联带作用,使水资源开发暗含着

极大的风险性,稍有不慎,可影响全局和长远,破坏整体生态环境。因此,对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便显得尤为重要。

第四,水资源开发利用中存在的问题,促使人们走向可持续之路。面对水中所蕴涵的丰富资源,在人们认识到水资源对区域经济的巨大拉动和支撑作用后,各沿每国家、地区以及受利益驱动的不同群体纷纷加入水开发的行列。由于海洋综合管理机制尚未建立起来,水资源开发技术落后,加之一些部门的急功近利,导致对水资源的严重破坏。表现在:水资源开发利用不合理,开发利用水平低、不充分,造成资源与环境的破坏和严重浪费;近海渔业资源捕捞过度使海洋生物资源、海洋生态系统遭到不同程度破坏;入海污染物总量逐年增加,致使某些海域环境污染加剧,等等影响可持续开发利用的环境和资源问题越来越突出。因此,水资源开发和利用中必须吸收人类在陆地开发中的经验和教训,尽最大可能防患于未然,不要重蹈覆辙。

5.下面是武汉市政府为治理水污染,解决用水问题上所出台的一些政策和努力

5.1武汉今(8月1日)起实施《水资源保护条例》 禁止新建水域餐厅

《武汉市水资源保护条例》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禁止在水域范围内新建餐厅,原有对水体有污染的餐厅限期两年整改,逾期不达标者一律关闭或搬离。 号称“百湖之市”和“江城”的武汉市境内江河纵横,湖港交织,长江、汉水交汇于市内,众多大小湖泊镶嵌大江两侧,形成庞大的湖泊水网。但是,在工业化进程中出现的水资源和水环境问题较为突出。一些水库、湖泊等水域边建起的餐厅,污水直排入水,成为武汉水质的一大“杀手”。

条例规定:禁止在江河、湖泊、水库和人工水道水域范围内新建对水体有污染的餐饮等经营场所。现有对水体有污染的餐厅等经营场所,由管辖的区人民政府制定整改方案,责令限期治理,限期治理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年,逾期不达标的,责令关闭或搬离。

武汉市水管局介绍,因为历史原因,武汉现有一些水上、水边餐厅。这些餐厅有些已经完成了整改,污水集中收集,不再直接排入水中,这种对水体无污染的餐厅不在“封杀”范围之内,可以继续经营。至于怎样具体定义条例规定的“水域范围”,武汉将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

5.2服务企业 征求意见

2011-08-19

——记市水政支队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召开征求意见暨水资源管理座谈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水政监察支队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及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的工作要求,并为加强服务企业促进政风行风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市水政监察支队于8月6日在洪湖悦兮半岛酒店召开企业座谈会,征求意见暨水资源管理座谈会,全市大型企业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武汉安居工作有限公司、武汉晨鸣纸业公司、中石化武汉分公司、湖北省少管所、武汉祥龙电业股份公司、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副支队长汪幼林同志主持。首先宣读了武汉市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工作办公室、武汉市行政投诉中心致全市企业的公开信。

各企业代表进行了踊跃的发言,大家对支队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并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支队进行了梳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针对《武汉市水资源保护条例》举办一期学习班。二是在水资源保护方面,提供政策、技术支持。三是进一步打击违法填点湖泊,保护武汉市的水资源,在保护的基础上扩大现有湖泊的面积,美化湖泊周边环境。四是从源头上遏制向江、河、湖泊排污的行为净化水质。五是进一步增加互动与联系。促进支队与企业的关系良性循环。

刘菲同志对《武汉市水资源保护条例》出台的背景及有关法律法条进行了宣讲。 最后,支队长杨卫国进行了总结发言。一是对各位企业的代表莅临会议表示感谢;二是介绍了本次座谈会的目的与意义。在于通过“治庸问责“工作的开展促进,支队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等相关工作的开展。三是介绍了治庸工作开展以来,支队在湖泊保护、河道采砂水资源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四是针对各企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积极作为认真执法。保护武汉市的水资源;五是针对武钢等企业提出他们承担社会排渍任务要求返还部分水资源,我们将积极向上反映,争取政策支队。

6. 结束语 近年来随着工业和城市生活用水量的激增,水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城市发展面临挑战。另外,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城乡生活及工业用水量持续增长,用水结构将进一步调整,对供水水质和保障率的要求更高。因此,武汉市要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把节水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技术、工程等切实可行的综合措施,全面推进节水工作。并努力降低各种资源的消耗,实现清洁生产,实施循环经济,以达到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目的,全面推进武汉市建设节约型社会. 武汉是全国人均水资源丰富的城市之一,也是用水比较多的城市。人们都知道水的重要性,但当重要性已经成为一种习惯时,就容易被人忽视。

武汉市的水资源整体状况并不好。要建设生态文明和生态正义,就必须让公众了解我市目前的真实环境状况和环境问题。让公众意识到保护水资源的责任与使命。我们期待着进一步提高大武汉人民环保意识。 共同建设一个新的武汉市。

《关于武汉市水资源调查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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