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证明

时间:2022-05-28 00:24:46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212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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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证明房屋租赁

鹿邑县房屋租赁管理中心:

兹有我单位(村委会)

同志,在_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_段路______________建房用地属___________。自建住宅房产一处,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竣工后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该房屋所有权归本人所有,不属于危房及违反建筑。没有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现或租给____________(或自用)_______使用。租赁_____________间面积约________平方米,在房屋租赁期间自觉接受房屋租赁管理。望见信给予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手续。

单位(村委会)意见:该房屋符合租赁条件,情况属实,否则我单位(村委会)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证明

出租人(村委会)签字(盖章)

经办人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出租人(单位)上级部门盖章:

经办人电话: 联系电话:

第二篇:大兴区非京籍租房完税证明要求

在大兴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租住房屋的,应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主《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及购房发票、房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有关证明材料。住所应适宜居住,能够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安全,必要时提供安全责任书。

租住单位公房的,应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及相关材料。租住办公用房、地下室的证明无效。

租住无房产证农民房的,应按照镇(街道)的相关规定提供房屋地契证明、建房屋审批证明、村委会开具的房屋情况证明之一及相关材料。

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的公租房、军产房房产开具的转租租房证明无效。

第三篇:房屋租赁备案证明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房租登(XXXX)第XXX号

房屋所有权证号

出租人与承租人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

房屋坐落:XX区XX大街X号X号楼XXX室

出租面积:XXX平方米房屋用途:XX

租赁期限:XXXX年X月X日至XXXX年X月X日

北京市XX区(县)XXXXXXXXXXX

XXXX年X月X日

第四篇:房屋租赁合同及证明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

承租方:

甲方将位于平方米租给乙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房时间:

房屋租时间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除不可抗因素外,甲方无权收回房屋并不得有其他干涉乙方正常经营之行为。房租到期之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享有优先续约权。

二、租金及支付方式:

房租一次性付清一年,共计:元整。

三、水电费:

水电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其他:

1、甲方负责保证乙方下水管道、水、电等基础设施的畅通运行,乙方如因经营需要对甲方房屋进行装潢、改造时不得改变甲方房屋结

构。

2、合同期限暂定年。

3、甲乙双方必须认真遵守上述协议,如有违反以上协议的一方

须向另一方支付一定的违约金额,以双方商讨为准。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以此为凭。

5、本协议自双方签订日期生效。

甲方签章:

电话:

年月日乙方签章:电话: 年月日

证明

肥东县地税局:

现有古城镇人民政府,有房屋三间,现租给:合肥祥鑫建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做为办公及经营场所。此房屋不属于违章建筑,房产证、土地证等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租房期限2014

年2 月20 日至2015年 2 月 20 日止。租金为每年伍仟元整。

特此证明。

古 城 镇 人 民 政 府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日

房屋租赁备案证明

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证明

房屋出租证明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标准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

第五篇:顺义区非京籍租房完税证明要求

申请人或其配偶在本区租住房屋的,应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房屋发票、房主(租住无房产证农民房的,应提供建房屋审批证明或村委会开具的房屋情况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及购房款发票、房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和租房纳税缴纳日期截至2020年4月30日应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

租住单位公房的,应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及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顺义分局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工作证明,工作时间截至2020年4月30日应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

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的安全,必要时提供安全责任书。租住地下室、办公用房、商业用房、人防空间、储藏室、过道房、车库、非合法建筑等的证明无效;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的公租房、军产房房产开具的转租租房证明无效。

第六篇:朝阳区非京籍租房完税证明要求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租住房屋的审核标准: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房屋发票、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房屋地契证明、建房屋审批证明等)和房主身份证的复印件。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安全,且提供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安全责任书。房屋租赁合同须于11月1日前签订,至5月1日须满6个月,租赁房屋《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的租赁期限至5月1日须满6个月。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租住单位公房的,应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和北京市规划和自然委员会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及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工作证明,在该单位的工作时间须于11月1日前开始,至5月1日须满6个月。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租住办公用房、地下室、商业用房、小产权房、人防空间、非合法建筑等的证明无效;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的公租房、军产房等房产开具的转租租房证明无效。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朝阳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须符合上述标准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朝阳区拥有自有住房。

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朝阳区合法租住房屋。

《房屋租赁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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