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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最新咨询服务协议书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为充分享受合芜蚌自主创新产业政策,针对《科技部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要求,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信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一致同意按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一.合作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为办理“”项目的创新基金申报工作,协助甲方编写所需的申报书等相关材料,帮助企业提供技术文件、报告;并协助企业办理批文。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为使乙方顺利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甲方需履行以下责任与义务:
1、在本合同生效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按乙方要求提供与咨询服务内容相关的资料和数据。
2、甲方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进行沟通与协助。主要工作为协调甲方与乙方的申请材料编制与沟通、送交项目材料、送交甲方申报材料形式审查、送交甲方最终装订申报材料。
3、甲方应提供与咨询服务内容所需的全部附件材料,自行承担产品专利、软件著作权证书、检测报告、审计报告、装订等以及准备附件材料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4、提供给乙方的资料和数据必须完整、准确、合法,否则甲方独立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
5、甲方在收到乙方完成项目申报材料最终确认稿后,应认真审查并确认所有申报材料的可行性与真实性,申报材料一经提交并寄出,即表示甲方认可并接受乙方完成的项目申报材料中的各项指标并独立承担具体项目的履约责任,乙方不再承担甲方独立执行项目中的任何直接或间接责任。
6、甲方必须在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内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咨询服务费。
7、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本协议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本协议签订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项目申报计划,申报流程、时间及跟踪服务。
2、为确保甲方顺利提供所需的资料,乙方必须在单个项目本合同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咨询服务内容相关的资料清单。
3、乙方按甲方的项目申报要求进行网上注册、填报,并编制创新基金的相关资料,所有申报资料均需甲方认可,并符合认定的相关规定。
4、若项目申报未成功,乙方保证后续继续申报,直到申报成功为止,在此期间,甲方有责任配合乙方提供企业相关材料和信息,但不承担任何费用。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并保证自单个项目签订之日起,不得将甲方的文件资料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使用。
四.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
根据《咨询服务协议书》内容要求,甲方应支付乙方本项目咨询服务报酬为:参照企业获得市、省、国家等政府部门或财政资金总额的30%。此咨询服务报酬以甲方所申报项目总投资额中项目前期费用、不可预见费和企业自有资金进行支付,不能违反“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
服务报酬按项目资金分批到账额计算,甲方在收到政府部门的补助资金后,五天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五.违约责任
1、如果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应该予以赔偿。
2、如果违约行为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过错一方应向对方赔偿因合同不能履行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协议期限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待本项目申报成功、服务费结清后自动失效。
七.其他约定
1、本协议若有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违背的条款,则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2、本协议履行若有争议,将呈递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第二篇:咨询服务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
一、合同期限:
从20xx 年1 月1 日起至20xx 年12 月31 日止;
二、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单位(或岗位)担任职务,乙方具体工作内容按照甲方的岗位职责要求执行。
2、若因乙方不胜任该工作,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岗位并按调整后的岗位确定一方的薪资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调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在工作过程中,因乙方存在严重过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标准工时制,甲方保证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乙方应当服从。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四、劳动报酬:
1、乙方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 元,其中试用期内工资为人民币元;
2、因生产经营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发放加班费。
3、甲方保证按月发放工资,具体日期为每月的 日前。
五、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
1、若乙方需解除劳动合同书,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书面通知以送达甲方为准;
2、有关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事项,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3、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当将正在负责的工作事项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财物与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办理交接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六、其他条款
1、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
2、乙方应当保守工作期间知悉甲方的各种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公司机密等任何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协议时,未与其他任何单位保持劳动关系或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否则,给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单独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4、乙方在劳动过程中不按规定操作,由此发生的任何人身伤亡等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其法律后果和经济的赔偿,与甲方无关。
七、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向当地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双方可以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篇:咨询服务协议书
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的条款由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编制。在国际范围内邀请提交对此类服务的建议书时,这些条款被推荐通用于投资前研究、可行性研究、设计与施工管理、项目管理。此文本代替了以前发行的三种文件,即:IGRA1979D&S,IGAR1979PI,IGRA1980PM。这些条款同样适用于国内的协议书。
在编制过程中认识到,虽然有许多条款是普遍适用的,但有些条款则须考虑要履行服务的环境和地区而作必要的变更。它们将一起编入构成协议书的文件中,被称为第一部分--标准条件的通用条款已被编排在本文件中。
由条款的相应顺序编号把标准条件与被称为第二部分的特殊应用条件相联系起来,这样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共同构成确定各方权利和义务的条件。
第二部分的内容必须专门拟定,以适应每一单独的协议书和服务类型。应将必须完成的第二部分的内容刊印在活页纸上,以便在增编附加条款时可将其撤换。
FIDIC预计不久将出版“咨询协议书文件注释”,该书将包括对标准服务协议书条款的解释以及对编制附件A及C(“服务范围”及“报酬和支付”)的注释。
使用者参阅FIDIC的其他出版物也可能是有益的,如:
--为工程服务的独立咨询工程师使用指南
--根据能力进行选择
--咨询工程师在项目中的作用
协议书
本协议书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____________(下简称“业主”)为一方与__________(以下简称“咨询工程师”)为另一方签订。
鉴于业主欲请咨询工程师履行某些服务,即__________并已接受咨询工程师为履行该类服务所提出的建议书。
兹就以下事项达成本协议:
1.本协议书中的措词和用语应与下文提及的“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条件”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含义相同。
2.下列条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协议书的一部分,并应被作为其一部分进行阅读和理解,即:
(1)中标通知书;
(2)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条件(第一部分--标准条件和第二部分--特殊应用条件);
(3)附件,即:
附件A--服务范围
附件B--业主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
附件C--报酬和支付
3.考虑到下文提及的业主对咨询工程师的支付,咨询工程师应按照本协议书的条款在此答应业主去履行服务。
4.业主在此同意按本协议书注明的期限和方式,向咨询工程师支付根据协议书规定应支付的款项,以此作为履行服务的报酬。
本协议书谨于前文所书明之年月日,由立约双方根据其有关的法律签署并开始执行。特此证明。
由__________在场的情况下 由______________在场的情况下
业主的具有约束力的签名 咨询工程师具有约束力的签名
如需要时 如需要时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
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条件
第一部分 标准条件
定义及解释
1.定义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以下各词和用语,应具有如下的涵义:
(1)“项目”是指第二部分中指定的并为之建造的工程项目。
(2)“服务”是指按照协议书咨询工程师履行的服务,包括正常的服务、附加的服务和额外的服务。
(3)“工程”是指完成项目而实施的永久工程(包括提供给业主的物品和设备)。
(4)“业主”是指本协议书中所指的雇用咨询工程师的一方及业主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代理人。
(5)“咨询工程师”是指本协议书中所指的,由业主雇用的作为一个独立的专业公司去履行服务的一方及咨询工程师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代理人。
(6)“一方”和“各方”是指业务和咨询工程师。“第三方”是指上下文要求的任何其他当事人或实体。
(7)“协议书”是指包括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的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条件以及附件A(服务范围),附件B(业主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附件C(报酬和支付),中标通知书和正式协议书(若已签订),或在第二部分中的其他规定。
(8)“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的时间段。
(9)“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月的时间段。
(10)“当地货币”(LC)是指项目所在国的货币,“外币”(FC)是指任何其他的货币。
(11)“商定的补偿”是指根据协议书支付在第二部分中所规定的款项。
2.解释
(1)本协议书中的标题不应在其解释中使用。
(2)视上下文需要,本文中词的单数包含复数的含义,阳性包含阴性的含义,反之亦然。
(3)如果协议书条款中有相互矛盾之处,则按时间顺序以最后编写的为准。
咨询工程师的义务
3.服务范围
咨询工程师应履行与项目有关的服务。在附件A中已规定了服务的范围。
4.正常的、附加的和额外的服务
(1)在附件A中所述的那类服务称为正常服务。
(2)在附件A中所述的那类服务或通过双方的书面协议另外附加于正常服务的那类服务称为附加服务。
(3)那些既不是正常的也不是附加的,但按照第28条款咨询工程师需履行的服务称之为额外服务。
5.认真地尽职和职权的行使
(1)咨询工程师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认真和勤奋地履行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
(2)当服务包括行使权力或履行授权的或业主和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合同条款要求的职责时,咨询工程师应:
①根据合同进行工作,如果该权力和职责的详细规定未在附件A中加以说明,则这些详细规定应是他可以接受的。
②如果授权的话,应在业主和第三方之间公正地开证明,决定或行使自己的处理权,但不是作为仲裁人而是作为一名独立的专业人员根据自己的职能和判断进行工作。
③如果授权后的话,可变更任何第三方的义务。但对费用或质量或时间可能有重大影响的任何变更,则须事先征得业主的同意(除非发生任何紧急情况,此时咨询工程师应尽快地通知业主)。
6.业主的财产
由业主提供或支付的供咨询工程师使用的任何物品均属于业主的财产,在实际可行时应加以标明。当服务完成或终止时,咨询工程师应将履行服务中未使用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业主的指示移交此类物品。此类移交应视为附加的服务。
业主的义务
7.资料
业主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工程师提供他能够得到的与服务有关的所有资料以不耽误服务。
8.决定
业主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就咨询工程师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他的一切事情作出书面决定便不耽误服务。
9.协助
在项目所在国,对咨询工程师和他的职员及下属,业主应尽一切努力按照具体情况提供以下协助:
(1)入境、居留、工作和出境所需的文件条款;
(2)在服务所需要的任何地方提供畅通无阻的通道;
(3)个人财产和服务所需物品的进口、出口以及海关结关;
(4)发生意外事件时的遣返;
(5)允许咨询工程师因服务目的和他的职员因个人使用将外币带入该国以及允许将履行服务中所赚外币带出该国的权力的条款;
(6)为了方便咨询工程师收集他要获取的信息,应提供与其他组织相联系的渠道。
10.设备和设施
为了服务的目的,业主应免费向咨询工程师提供附件B中所规定的设备和设施。
11.业主的职员
在与咨询工程师协商后,业主应根据附件B的规定,自费从其雇员中为咨询工程师挑选和提供职员。此类职员在涉及到服务时只应从咨询工程师处接受指示。
12.其他人员的服务
业主应按附件B的说明,自费安排其他人员的服务供给。咨询工程师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或他们的行为负责。
13.职员的提供
由咨询工程师派往项目所在国工作的职员应接受体格检查并应能适应他们的工作,同时他们的资格应得到业主的认可。
根据第11条款,由业主提供的职员应得咨询工程师的认可。
如果业主未能提供他应负责提供的业主的职员或其他人员的服务,而双方都认为有必要提供此类服务以便于满意地履行服务时,则咨询工程师可安排此类服务的提供,并作为附加的服务。
14.代表
每一方应指定一位职员或个人作为其代表以便于本协议书的管理。
如果业主要求的话,咨询工程师应指定一人与项目所在国的业主代表建立联络关系。
15.职员的更换
如果有必要更换任何人员,则负责任命的一方应立即安排一位具有同等能力的人员来替换。
除非此类更换由另一方提出的,否则,这类更换的费用应由负责任命的一方承担。
(1)这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申述更换理由,并且
(2)如果不能把渎职或不能圆满地执行任务作为理由成立的话,则提出要求的一方应承担更换费用。
责任和保险
16.双方之间的责任
(1)咨询工程师的责任
如果确认咨询工程师违背了第5条款第(i)子款,则他应仅对由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此有关的事情负责向业主赔偿。
(2)业主的责任
如果确认业主违反了他对咨询工程师的责任,则业主应负责向咨询工程师赔偿。
(3)赔偿
如果认为任何一方对另一方负有责任时,则仅对下列条件进行支付赔偿:
①这类赔偿应限于由此违约造成的可合理预见到的损失或遭受的损害的数额,而对其他则不予赔偿;
②在任何情况下,这些赔偿数额应限于第18.1款规定的数额;
③如果认为任一方与第三方共同对另一方负有责任时,负有责任的任一方所支付的赔偿比例应限于由其违约所应负责的那部分比例。
17.责任的期限
无论是业主还是咨询工程师都不应对由任何事件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负责,除非第二部分规定的相应时段终止之前或法律可能规定的更早日期之前,正式向业主或咨询工程师提出索赔。
18.赔偿的限额和保障
(1)赔偿的限额
根据第16条款有关责任方面的款项,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赔偿的最大数额应限于第二部分中规定的数额。此限额不影响按第31条款第(ii)子款规定的或本协议书另外规定的任何商定的补偿。
在可能另外支付的赔偿总计超过应支付的最大数额的情况下,则每一方均应同意放弃对另一方的所有索赔要求。
如果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要求而该要求不能确立的话,则提出索赔者应对由于该索赔所引起对方的各种费用完全补偿。
(2)保障
如果适用的法律允许,则业主应保障咨询工程师免受由索赔造成的不利影响,包括由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第三方提出的这类索赔:
①除非这类索赔已包括在按第19条款规定办理的保险范围内:
②在第17条款提及的责任期终止后提出的这类索赔。
(3)例外
第(1)和(2)款不适用于由下列情况引起的索赔:
(1)故意违约或粗心引起的渎职;
(2)与本协议书规定义务的履行无关的情况。
19.责任的保险与保障
业主可以书面的形式要求咨询工程师:
(1)对第16.1条款规定的咨询工程师的责任进行保险;
(2)在业主首次邀请咨询工程师为服务提交建议书之日,对按16.1条款规定的咨询工程师的责任进行保险的基础上,对其追加保险额;
(3)对公共的或第三方进行责任保险;
(4)在业主首次邀请咨询工程师为服务提交建议书之日,对公共的或第三方责任进行保险的基础上,对其追加保险额;
(5)对其他各项进行保险。
如果这样要求的话,在业主可接受的条件下,咨询工程师应做出一切合理努力,让此类保险或追加保险额由承保人来办理。
业主应负担此类保险的费用或追加保险额的费用。
20.业主财产的保险
除非业主有另外的书面要求,咨询工程师应按业主可接受的条件尽一切合理的努力,进行下列各项保险:
(1)按第6条款提供或支付的业主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2)因使用该财产而产生的责任。
业主应负担此类保险的费用。
协议书的开始、完成、变更与终止
21.协议书生效
协议书从咨询工程师收到业主对其建议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或完成正式协议书所需的最后签字之日(如有时)的较晚的那个日期起生效。
22.开始和完成
除根据协议书可延期外,服务必须在第二部分所规定的时间或期限内开始和完成。
23.更改
当任何一方提出申请并经双方书面同意后,可对本协议书进行更改。
24.进一步的建议
如果业主以书面的形式提出要求的话,则咨询工程师应提交变更服务的建议。这类建议的准备和提交应视为附加的服务。
25.延误
如果业主或其承包商使服务受到阻碍或延误,导致增加服务工作量或服务时间,则:
(1)咨询工程师应将此情况及此可能产生的影响通知业主;
(2)此增加部分应作为附加的服务;
(3)服务的完成时间应相应在予以延长。
26.情况的改变
如果出现根据本协议书咨询工程师不应负责的情况,以及该情况使咨询工程师不负责或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务时,他应立即通知业主。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某些服务不得不暂停时,则此类服务的完成期限应予以延长,直到这种情况不再持续。为了恢复服务还应加上一个不超过42天的合理期限。
如果某些服务履行的速度不得不减慢,则完成该类服务的期限因此情况而须给予延长。
27.撤销、暂停或终止
(1)业主的通知
①至少在56天前业主可通知咨询工程师暂停全部或部分服务或终止本协议书,咨询工程师应立即对停止服务且将支出减到最小的事宜作出安排。
②如果业主认为咨询工程师没有正当理由而未履行其义务时,他可通知咨询工程师并说明发出该通知的原因。如果有21天内业主未收到满意的答复,则他可发出进一步的通知终止本协议书,但该进一步的通知应在业主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天内发出。
(2)咨询工程师的通知
在下列①、②情况下,当咨询工程师向业主发出通知至少14天后,咨询工程师可发出进一步的通知,在进一步通知发出至少42天后,他才能终止本协议书,或在不损害其终止权利的情况下,可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履行全部或部分的服务。
①当支付单据应予支付的日期后30天,他仍未收到届时未提出书面异议的那一部分款项时,或
②按第26条或第27.1款当服务已暂停且暂停期限已超过182天时。
28.额外的服务
当发生第26条款所述情况时,或撤销或暂停或恢复服务时,或并不按第27.1第(ii)子款终止本协议书时,咨询工程师需做的任何工作或支出的费用除正常的或附加的服务之外应视为额外的服务。
咨询工程师有权获得履行额外的服务所需的额外的时间和费用。
29.各方的权利和责任
本协议书的终止不应损害或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或索赔及责任。
支付
30.对咨询工程师的支付
(1)根据合同条件和附件C中规定的细则业主应向咨询工程师支付正常的服务报酬,并按附件C的规定费率和价格或基于此费率和价格支付附加的服务报酬,只要此费率和价格适用,否则根据第23条款商定的费率和价格支付。
(2)业主应就有关额外的服务向咨询工程师支付下列款项,除非另有书面协定。
①在履行服务当中,咨询工程师的职员所花费额外的时间用于附加服务的报酬;
②由咨询工程师花费的所有其他额外开支的净成本。
31.支付的时间
(1)应迅速支付给咨询工程师的到期款项。
(2)咨询工程师在第二部分规定的时间内未收到付款时,则应根据第二部分规定的利率向其支付商定的补偿,每月将该补偿加到过期未支付的金额中,此补偿以过期未付金额的货币从发票注明的应支付之日起计算。
该商定的补偿不应对第27款第(2)点所规定的咨询工程师的权利产生影响。
32.支付的货币
(1)适用于本协议书的货币是第二部分中所规定的货币。
如果使用其他货币支付,则应按第二部分规定的汇率计算并支付未加扣除的净额。业主应保证咨询工程师能将其在业主所在国内收到的与履行服务有关的那部分当地货币或外币迅速汇往国外,除非在附件C中另有规定。
(2)如果在签订本协议书之日或服务履行期间,业主所在国内的情况与协议书中规定的情况可能相反时,如:
①阻止或延误咨询工程师将业主国内收到的当地货币或外币汇往国外,或
②在业主所在国内限制外币的有效或使用,或
③当咨询工程师因用当地货币开支而从国外向业主所在国汇入外币,以及随后将总额相等的当地货币再汇往国外时,对其征税或规定不同汇率,从而阻止咨询工程师的服务的履行或导致他财务上的损失。
这时,若在财务上未作出其他令咨询工程师满意的安排,业主应保证此情况是适用于按第26款所规定的情况。
33.有关第三方对咨询工程师的收费
除在第二部分或附件C中规定以外
(1)对咨询工程师及其通常不居住在项目所在国内的职员因本协议书引起的,为该国政府或授权的第三方所要求的支付款,业主在任何可能时都应为他们办理豁免,包括:
①他们的报酬;
②他们进口的物品,除食品和饮料以外;
③用于服务的进口物品;
④文件。
(2)如果业主未能成功地办理上述豁免,则他应偿付合理支付的此类款项给咨询工程师。
(3)当不再需要上述物品用于服务且上述物品不是业主的财产时,规定:
①未经业主批准,不得在项目所在国内将上述物品处理掉;
②未向业主支付从政府或授权的第三方处加收并收到的退款或退税时,不得将上述物品出口。
34.有争议的发票
如果业主对咨询工程师提交的发票中的任何项目或某项目的一部分提出异议,则业主应立即发出通知说明理由,但他不得延误支付发票中的其他项目。第31条款第(2)子款应适用于最终支付给咨询工程师的一切有关争议的金额。
35.独立的审计
咨询工程师应保存能清楚证明有关时间和费用的最新的记录。
除协议书规定固定总价支付外,在完成或终止服务后12个月内,业主可在发出通知不少于7天要求由他指定一家有声誉的会计事务所对咨询工程师申报的任何金额进行审计,并应在正常工作时间保存记录的办公室内进行该审计工作。
一般规定
36.语言和法律
协议书的一种或几种语言、主导语言及协议书所遵循的法律在第二部分中作了规定。
37.立法的变动
除第二部分指明的咨询工程师的业务总部所在地外,若在订立本协议书以后,因履行服务所在的任何国家的法规发生变动或增加从而引起服务费用或服务期的改变,则商定的报酬和完成时间应作相应的调整。
38.转让和分包合同
(1)未经业主书面同意,除支付款的转让外,咨询工程师不得将本协议书涉及到的利益转让出去。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无论业主或咨询工程师均不得将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转让出去。
(3)未经业主书面同意,咨询工程师不得开始实施、更改或终止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务的任何分包合同。
39.版权
咨询工程师拥有由他编制的所有文件的版权。业主仅有权为工程和预定的目的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为此目的使用而复制这类文件时不需经咨询工程师的许可。
40.利益的冲突
咨询工程师及其职员不应有也不应接受协议书规定以外的与项目有关的利益和报酬,除非业主另外书面同意。
咨询工程师不得参与可能与协议书中规定的业主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41.通知
本协议书的有关通知应用书面的形式,并从在第二部分写明的地点收到时生效。通知可由人员递送,或传真通讯,但要有书面回执确认;或通过挂号信,或电传,但随后要用信函确认。
42.出版
咨询工程师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与工程和服务有关的材料,除非在第二部分中另有规定。但若在服务完成或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有关材料时,则须经业主批准。
争端的解决
43.对损失或损害的索赔
因违反或终止协议书而引起的对损失或损害的任何赔偿,按第17条款的规定,应在业主与咨询工程师之间达成一致意见。如未达成一致,则应按第44条的规定,提交仲裁。
44.仲裁
由协议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或索赔,或违约、终止协议书或使之无效,均应按第二部分所订的,在协议书生效日期的规则,通过仲裁解决。
双方同意遵守裁决的结果,并放弃他们的任何形式的上诉权,只要这种弃权实际有效。
第二部分 特殊应用条件
A.参阅第一部分条款
1.定义
(1)项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责任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算起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8.(1)赔偿的限额__________________
22.开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1.(2)支付的时间
当地货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天
外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天
用于过期应付款项
商定的补偿每天________________%
32.协议书规定的货币
支付的货币
协访议书中货币的汇率
36.协议书的语言
主导语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书遵循的法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7.业务总部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1.通知
业主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咨询工程师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4.仲裁地及规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附加条款
第四篇:咨询服务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提供企业阶段性咨询服务,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双方合作内容
由乙方为甲方提供关于对接两家第三方公司合作相关性事务(创高设计/三六八科技)旨在帮助甲方提供专业性建议与审核双方公司产品质量和结果。帮助甲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与双方公司的协议重要内容(品牌设计/商城建设)。在该服务全面展开前,乙方作为甲方顾问,甲方应最大限度配合乙方。以便甲方全面、系统的了解合作的现状,进而确认本次服务项目的范畴和实施计划。
第二条甲方责任
1、根据各项目计划和乙方要求,甲方应协助乙方开展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及时、全面、客观、合法地提供乙方为实施各项目所必需的有关文件、资料、信息;如实陈述全部相关事实;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或其他相关陈述等的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客观。
2、对乙方提供的有关建议和方案,甲方应及时反馈意见或做出决策。甲方须在乙方提出报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逾期不予答复,则视为接受乙方方案。
3、为乙方顺利完成各项咨询工作,甲方应提供相关的后勤支持。
第三条乙方责任
1、在各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应尽足够的勤勉和谨慎,为甲方提供准确、全面、充分的咨询意见和建议。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报告及实施方案具有合法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并保证承诺实施的项目在甲方负责提供的基本文件、资料、信息、陈述或其他相关事实情况并无重大遗漏、违法与失实或不存在不可预见或未明确提前告知乙方可能。
2、乙方通过自身专业经验和应有的职业审慎,主持方案的设计、调研、调整等一系列工作,按照项目约定的时间完成项目。
3、乙方根据甲方业务发展的进度,开展包括但不限于面谈、访谈、培训、研讨等形式的咨询服务,并定期输出项目评估报告。
第四条项目时间
阶段性咨询项目自20xx年07月06日开始,于20xx年10月06日结束,为期三个月。后续合作项目开展时间待阶段性咨询项目结束后由甲乙双方再通过书面形式确定。
第五条项目费用与支付方式
1、阶段性咨询服务项目产生的服务费用按项目咨询内容进行收费。在该项目启动前,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甲方完成以上支付义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正规发票凭证。
2、项目期间乙方项目组顾问人员交通及餐费由乙方统一安排及承担。
3、项目期间不会产生其他任何费用,一次性统一收取。
4、乙方指定收款银行账号如下:
电汇账户户名:重庆德言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xxxx市分行(xx区观音桥)
帐号:3105 xxxxxxxxx
第六条违约责任
乙方应严格按本协议规定履行协议,按约定的时间提交相应书面工作成果并由甲方验收,否则甲方有权推迟甚至拒绝后续合作;因乙方单方面原因未按期履行服务义务,甲方有权提前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无需退还咨询服务费。
第七条保密
乙方对甲方提供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阶段性项目结束时,乙方应返还或销毁或妥善保管甲方为本项目提供的相关资料,对已掌握的上述信息应予保密,如需公开、援引或向其他第三方提供,需经甲方书面同意。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长期有效。
第八条协议的生效及期限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盖章后即日生效(传真件有效),至双方均履行完合同规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为止。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五篇:咨询服务协议书
甲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有甲方委托乙方协助甲方获取位于项目(下称:该项目)建筑工程中的分包工程:防火门及防火卷帘工程(包括防火门与防火卷帘的供应及安装)(下称“目标工程”);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目标项目概况及现状
为该项目的投资方;为该项目工程中防火门及防火卷帘与消防工程的承包商。
第二条乙方服务内容(即甲方委托内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利用乙方在房地产投资与开发方面的专业经验与天津市本地的丰富资源,提供如下咨询服务:
1.乙方协助甲方获取该项目建筑工程中的分包工程:防火门及防火卷帘工程(包括防火门防火卷帘供应及安装),即目标工程;
2.乙方协助甲方获取甲方应得的工程款;
第三条咨询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经乙方的努力,甲方最终获得该目标工程,甲方将按其与________公司签署的《工程协议》上所签署的总工程款(人民币万元)与甲方对乙方确认的该项目工程款(人民币万元)之差(共计人民币万元,大写:万元)作为咨询服务费支付给乙方;甲方承担相应税费。
支付方式如下:
以________公司支付甲方工程款进度为依据;甲方每次从公司收到一笔工程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将该笔工程款的20%支付给乙方作为咨询服务费;公司支付甲方协议总工程款进度超过81.4%(即累计支付超过万)时,甲方将全部咨询服务费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于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共一页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税号: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
20___年_____月_____日20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六篇:咨询服务协议书范本
合同编号:
甲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打印、装订展板制作等图文制作服务。
2、双方认同并愿意开展其他业务合作。
二、合作期限
1、本协议自
月 年 月 日起,至 年 日截止,有效期为 年。
三、甲方责任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完成委托的制作项目,随时查询项目的执行情况。
2、甲方应尽量明确制作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合法性。
3、甲方签收成品时应对成品质量、数量、价格、类别等相关信息进行确认。
4、遇有加急制作要求,甲方应提前告知,以便乙方事先做好合理安排。
四、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和现行业标准、规范,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相关制作工作,并送交甲方签字确认。
2、乙方提供全年24小时服务,免费上门取件送货。
3、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所提供的资料,并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有关信息向第三方披露。
4、乙方必须保证甲方资料保质保量的完成,在打印或复印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不合格、面页有黑斑污染、边页距、字体大小不符合甲方要求所造成的资料返工,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损失。
5、乙方按甲方规定的时间交货,如延迟交货,则相关制作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损失。
五、结算方式
1、协议金额
(1)收费标准:按附件《价格表》执行,《价格表》中未涉及的其他项目由双方协商确定。
(2)记账方式:根据图文制作清单结算计费,乙方开具记账单,甲方在收到成品的同时进行签字确认,最终的结算金额为甲方签字确认记账单的总和。
2、付款方式
图文制作费用以月结算90天进行结算,次月10日前结清付款。甲方凭乙方正规发票结款,可采取支票、银行汇款等方式支付。
六、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与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的制作结算清单、乙方提供的《价格表》为本合同的补充内容、履行附件,不可分割。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解决。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仲裁委员提出申请仲裁。
3、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地址: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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