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外包安全协议书

时间:2022-06-23 00:33:34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1495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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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劳务外包安全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元(人民币)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后生效。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篇:工程分包安全协议书

总包方(甲方):

分包方(乙方):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职工的人身健康安全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程》、《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质量评估标准》和天津市建委关于建筑工程分包的有关规定,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内容(范围):

分包方式:

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三、安全生产:

1、分包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出具其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分包与其资质相符在授权书范围内的工程的经济组织。

2、分包方必须熟悉并能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程》、《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质量评估标准》和天津市建委关于建筑工程分包的有关规定以及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各项管理规定,能够积极参加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3、分包方必须学习、掌握、并执行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

4、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

5、分包方必须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项目经理、分包工程的'负责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6、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检查整改制度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7、分包方必须接受总包方上级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

8、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和检查制度。

9、分包方自带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且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

10、分包方必须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发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能正确佩戴和使用。

11、分包方必须执行“因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如分包方施工现场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向总包方及有关部门报告,不准隐瞒不报,并全力抢救伤员,保护好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要做记录或拍照,不准破坏事故现场。分包方必须积极配合总包方及总包方上级部门、当地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察,不得提供伪证。

12、分包方必须承担因分包方的原因造成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3、分包方有权拒绝总包方的违章指挥。

14、分包方发生人员伤亡时,不管事故的责任在何方,分包方必须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当总包方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定管理责任时,总包方应积极协助分包方作好善后处理工作。

15、总包方对分包方提出的隐患和问题,分包方应在三日内按照“三定”原则进行整改,如不按期整改或拖延不改,甚至在此期间发生了安全事故,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由分包方承担。

16、总包方有权监督、纠正分包方人员的违章、违规、违纪行为,对不服从管理的有权令其停止作业。

17、总包方有权审查分包方的安全资质和进场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情况。

18、分包方所使用的务工人员必须是经当地建委注册、备案、各种证件齐全、审查合格的人员。作业人员作业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的合法务工人员。分包方不准私招乱雇和使用残疾、呆傻、未成年人员进入现场进行作业。如违反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全部承担。

19、分包方进场后要及时的与总包方签定安全生产协议书、消防协议书、临时用电协议书、环保协议书,并出具分包方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职工花名册以及其他有关手续报总包方备案。

20、分包方人员只允许在分包工程施工范围内进行作业,不准超出承包范围,分包方人员在现场、上下结构行走时不走指定安全通道或楼梯,违反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私拆乱改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随意动用触摸各种电器、机械设备,误闯、误入不安全区域和危险部位,造成自己人员或其他人员伤亡的,分包方应承担一切责任,总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1、分包方承担的分项、分部工程范围内的安全防护设施、电器设备、机械设备、用电设备等未达到安全要求或防护不到位、存在缺陷等原因所造成的对自己人员或其他人员伤害的,一切经济损失和造成事故的后果以及全部责任由分包方负责承担。

四、违约:

1、达不到约定条件的,总包方一经发现,可要求分包方立即进行整改和补充完善,分包方应按总包方要求进行整改和补充完善,直到符合约定条件。

2、因分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分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支出。

五、争议:

当总包、分包方发生争议时,可通过总、分包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调解,若达不成一致意见,可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仲裁。

六、本协议书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七、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总包方:(盖章) 分包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年月日 年月 日

第三篇: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一、申安集团(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为首发大厦提供夜景照明维修业务服务,为确保在维修过程中人身、设备、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

二、 本协议有效期:维修全过程的期间 甲乙双方安全职责

1.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条例以及《高空作业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

2.作业期间,乙方指派专人负责高空作业的有关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甲方协助监督检查工作。

3.甲方和乙方在合同期内,都必须切实履行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职责,确保操作安全。

三、 甲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甲方要求乙方对高空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且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2)相关负责人,高空作业人员的配置及持证符合安全操作要求。

(3)配备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满足安全操作需要。

(4)安全管理制度齐全。包括高空作业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等制度(附后)。

2.不定期检查乙方操作现场,对乙方人员在生产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用表;对严重违章的行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

3.甲方负责地面施工,巡视检查。

四、 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 乙方制定的操作流程必须经甲方审核合格后,方能昨开工前的准备。

2. 现场操作中,必须严格执行《高空作业管理制度》,工作前必须征得甲方的许可。

3. 工作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

4. 乙方操作人员应对所在的工作区域、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工作,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准继续工作。

5. 在工作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工用具等均应符合工作要求。对工作现场脚手架每天开工前须派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拦、安全标牌、警告牌和接地线等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

6. 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用工,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

7. 乙方应在施工现场认真落实安全设备、安全用品的安装和使用,保证施工安全。

8. 乙方负责人(安全施工第一责任者)对甲方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必须及时整改。

9. 乙方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不安全情况应及时向甲方通报。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10. 如因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有关安全规程、规定及本协议所列安全事项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共同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北方豪尔赛集团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地址: 办公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编:邮编:

第四篇:工程外包人员管理制度

工程外包人员管理制度

1范围

本标准的目的是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执行,切实加强对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保证在外包工程中的人身、设备安全,以实现公司的安全目标。

本标准规定了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职责、承包方资质审查、外包合同安全附件的签订、入厂安全教育及外包工程工作票的办理等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各类外包工程或项目。

2术语和定义

2.1外包工程:是指经本公司工程管理部发包给外单位施工作业的工程(劳务)项目。

2.2施工管理部门:指负责特定的外包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部门。一般按公司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定具体部门作为某一外包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部门。

2.3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是指与外包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的书面安全协议,是外包工程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包括该工程项目的甲、乙双方提供的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措施或安全技术要求等。

3管理职责

3.1工程管理部

3.1.1负责对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填写《外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表》(其格式见附录A)。

3.1.2负责通知安监部、保卫部、施工管理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入厂安全教育、出入厂手续、签定《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其格式见附录B)等)。

3.1.3负责协调公司内部与外包单位之间的关系。

3.1.4在签定合同时,应预留工程款的5%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

3.1.5按规定组织或参与对外包工程项目验收。

3.1.6负责对安监部或施工管理部门提出的罚款意见在工程结算中执行。

3.2安监部

3.2.1参与对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

3.2.2负责对外包单位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

3.2.3负责审查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件是否有效。

3.2.4负责对《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的最终审定。

3.2.5负责对复杂、危险的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批。

3.2.6负责对施工管理部门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进行监督。

3.2.7负责定期巡查外包工程施工现场。

3.2.8参与对外包工程项目验收,根据工程承包期间外包单位发生的不安全情况及安全职责履行情况,在《工程竣工验收单》上签署处理意见。

3.3施工管理部门

3.3.1负责根据实际的外包工程项目,对承包该项目的工程负责人进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

3.3.2负责制订外包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落实或确认。

2001-03-26批准2001-05-20实施

3.3.3负责对承包方提出的安全技术要求进行审定并落实。

3.3.4指定专人负责外包工程项目管理,对施工现场和施工过程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

3.3.5对需开工作票的外包工程项目,负责按公司的《工作票制度》办理工作票。

3.3.6根据外包工程施工期间外包单位人员发生的违章现象、不安全事件及安全职责履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外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

4.1.1在确定承包单位前,由工程管理部组织安监部和施工管理部门共同参与对工程承包方的安全资质进行严格审查,并填写《外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表》。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禁止签定合同。

4.1.2工程管理部负责审查的内容:

4.1.2.1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

4.1.2.2施工简历和近三年的安全施工记录。

4.1.3安监部负责审查的内容:

4.1.3.1审查外包单位特种工程作业的许可证。

4.1.3.2审查外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4.1.3.3备有安全工器具,包括安全帽、合格的工作服等。

4.1.3.4有健全的施工安全管理网络和安全监督网络。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单位须设有专职安全管理

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须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的须设有兼职安全员。

4.1.4施工管理部门负责审查的内容:

4.1.4.1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是否符合工程要求。

4.1.4.2是否备有满足工程需要、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

4.1.5上述部门审查中发现外包单位的安全资质问题,应及时向工程管理部报告,由工程管理部负责向外包单位提出,并责令其纠正。对拒不纠正的外包单位应依据合同规定进行处理。

4.2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

4.2.1外包工程项目一般应在施工前依法签订外包工程合同和《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在外包合同中须规定发、承包双方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已签订,但合同还未正式签订,如工作紧迫确需立刻施工者,由工程管理部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施工管理部门和安监部。

对于事故抢修等紧急情况,应由公司领导同意,可先施工,后签合同和《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在有关附件、合同签约前施工管理部门负责其安全、技术管理(管理上同借工)。

任何情况下,必须对外包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后,才能允许外包单位进行施工。

4.2.2《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是外包工程合同的一部分。工程管理部在确定承包单位后,必须将填写了相关内容的《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和《外包工程施工(工作)人员情况表》(其格式见附录C)交外包单位填写其相关内容。

4.2.3发、承包双方均应熟知《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中各自的基本安全职责。对需承包方制订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部门应在“□是”栏内的“□”上打“√”。否则打“×”。

4.2.4承包方提出对工程施工的具体安全要求并填写在相应的栏内。

4.2.5施工管理部门应对承包方在《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中提出的具体安全要求进行审查,同时对承包方现场负责人进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为:

①承包方的工作范围和工作范围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

②承包方工作范围相关的系统和相邻空间中存在的危险因素,以及委托方已采取的措施。如水、电、汽源的断绝、标志和隔离措施,介质的泄排措施等。

③在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容易引起人员伤害或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要求承包方制订专门的安全措施。

如工作项目有增加,应相应进行补充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为以上三方面由于工作变动后需补充的部分。

4.2.6施工管理部门将甲方的安全技术措施填写在相应的栏内。对于复杂的和较危险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部门应要求承包方制订相应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4.2.7双方经确认同意《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中前五项所填内容后,由承包方现场负责人和施工管理部门项目负责人签名,送交安监部。

4.2.8安监部对《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中双方填写的安全要求和安全措施等内容进行最终审定,签名后送交施工管理部门执行。

4.2.9外包人员进厂后,安监部对《外包工程施工(工作)人员情况表》上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核(包括特种作业人员的登记情况),并进行入厂安全教育。

4.2.10施工管理部门接到经过入厂安全教育的《外包工程施工(工作)人员情况表》后,应在开工前组织外包人员对《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的内容进行学习,并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对安全措施、工作范围、注意事项等进行重点交待。参加学习的人员须在《外包工程施工(工作)人员情况表》上签名,该表由施工管理部门保存。

4.2.11施工管理部门在接到安监部审定的《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后,由施工管理部门现场负责人与承包方现场负责人共同在工作现场对《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的内容进行检查,确认已具备施工条件时,双方在《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最下栏上签名,其外包工程才可以进行施工。

4.3入厂安全教育

4.3.1安监部接到工程管理部的通知后应对外包单位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

4.3.2入厂安全教育内容以《外来承包工程工作人员遵守厂规厂纪承诺书》(其格式见附录D)为依据,并结合具体项目特点进行重点教育。

4.3.3接受入厂安全教育的人在《外来承包工程工作人员遵守厂规厂纪承诺书》上签名后,将第一页交安监人员,《外来承包工程工作人员遵守厂规厂纪承诺书》的内容自己留存,以便在工作中对照学习。

4.3.4安监人员在《外包工程施工(工作)人员情况表》上填写入厂安全教育的时间并签名。

4.3.5安监人员在进行入厂安全教育时,还应对特种作业人员证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

4.4外包工程工作票的办理

4.4.1由施工管理部门根据实际的工程项目,确定是否需要办理工作票。对于需办理工作票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部门必须按照公司的《工作票制度》执行。

4.4.2对于长期外包设备(系统)的检修、维护,由施工管理部门负责按“外包工作票管理规定”执行。

4.4.3进行土建项目的外包工程时,如对正常的生产产生影响(使人身、设备安全受到威胁,需停止某些设备运行作为必须的安全措施等),则必须办理工作票,工作票由与该土建项目相关的设备或设施的检修部门负责办理。

4.4.4一般土建外包工程不需办理工作票,但施工管理部门应将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措施作好书面记录,必要时复印发至相关的设备管理和运行部门。

4.4.5外包工程动火工作票必须由负责设备或设施检修的部门办理。

4.5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

4.5.1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一般实行二级管理,公司(安监部)为一级管理,施工管理部门为二级管理。

4.5.2安监部应设专人定期对外包施工现场进行巡查,以查各种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现象为主,对查出的违章现象及时纠正并处理。

4.5.3施工管理部门第一安全责任人必须亲自检查本部门所有外包工程的安全附件的签定情况,并

指定外包项目现场负责人。对重大外包工程项目的安全措施,负责进行审批,并检查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监督和考核现场施工中的不安全情况。

4.5.4施工管理部门的安全员或部门负责人指定的专人为外包项目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管辖的外包

工程项目安全的归口管理。负责对外包单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交底,配合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资质审查,对外包单位编写的施工安全措施进行审核,协助部门第一安全责任人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各类性质的习惯性违章,并建立外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台帐、记录等。

4.5.5外包项目现场负责人负责对所管项目全过程的安全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确保“安全附件”

中的各项安全措施全部得到落实,对工程的危险点必须进行严格地控制,对在施工中发现的各种不安全现象应及时向部门第一安全责任人和项目负责人汇报,并做好记录。

4.5.6施工管理部门应根据本标准要求制定有关“外包工程施工管理规定”等制度,以此来规范施

工管理工作。

作业多,现场环境复杂,除做好上述二级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外,安监部应根据工程各个阶段的特殊情况,适时召开由施工管理部门和各外包单位等参加的安全协调会,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汇报各单位前一阶段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和问题;通报在施工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种不安全问题、违章现象和处理意见;协调和解决涉及安全生产的有关问题;提出下一阶段工程中有关的安全要求和任务。

外包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2015-05-16 16:51 | #2楼

1目的

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对外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将外包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公司日常管理中来,切实加强对外包工程的安全监督,确保承包方符合公司的安全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本公司范围内,由外来单位进行的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以及大、中、小检维修项目中一切工程施工和活动。

3定义

3.1外包工程项目:是指经本公司发包给外单位施工作业的工程(劳务)项目;

3.2外包单位(承包方):是指进入我公司生产区域及作业场所,从事施工作业的施工队伍;

3.3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指对特定的外包工程项目负有主要管理职责的部门。一般按公司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定具体部门作为某一外包工程合同项目的管理部门。

3.4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是指与外包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的书面安全协议,是外包工程合同的重要组成部份。其内容包括该工程项目的甲、乙双方提供的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措施或安全技术方案等。

4职责

4.1工程项目主管部门

负责外包工程项目的归口管理。主要负责资质审核和承办工程招标、合同签订、过程质量、进度监督管理、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等。

4.2安全环保部

4.2.1负责审查外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审查,拟定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4.2.2对承包方主要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前的安全教育培训;

4.2.3审查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件是否有效;负责对复杂、危险的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进行审批;

4.2.4对外包施工单位施工过程进行安全监督、检查与考核;

4.2.5参与对外包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4.3工程所在部门

负责外包工程在本部门施工过程的现场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参与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4.4外包单位

4.4.1外包单位负责人为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该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管安全施工作业。

4.4.2开工前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

4.4.3教育和监管所属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场所;

4.4.4教育所属人员严格遵守本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4.4.5落实施工项目的各项安全措施。

4.5财务部负责根据安全环保部提供的安全生产考核结果,同外包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保证金的结算。

4管理程序及要求

4.1外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

4.1.1本公司对所有外包单位实行安全资质评审确认和准入制度。外包单位在进入本公司承揽工程前必须经过安全资质评审。任何单位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严禁录用,更不得私自安排施工作业。

4.1.2外包单位的安全资质条件及需要提供的资料:

a.企业营业执照(审查后保留复印件);

b.法人证明书,或法人委托书或授权书;

b.施工资质证书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后保留复印件)

c.安全管理网络机构、现场施工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安监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证。(审查后保留复印件)

d.施工涉及特种作业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安监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身份证及操作证原件,审查后保留复印件)

e.员工安全教育记录;

f.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

g.过去一年的安全生产业绩记录;

h.具有满足工程需要、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和劳保用品。

i.工程施工计划/方案;

j.外包单位全体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k.外包单位购买工伤保险或意外保险的人员的清单及相应材料。

4.1.3评审程序

a.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和工程所在部门对中标外包单位进行施工资质审查。

b.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外包单位的安全资质进行审查,外包单位必须向安全环保部提供上述资质材料,填写《外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表》,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4.1.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外包单位不能获得安全资质确认,不得进入本公司范围内承揽工程项目和施工作业。

a.不能提供4.1.2条所述安全资质材料或材料不齐全的,或提供虚假资质材料的`;

b.在两年内在本公司施工作业期间有发生过重伤、死亡事故的记录的;

c.新的外包单位在进入本公司之前两年内曾发生过死亡及以上事故的。

d.外包单位存在其它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

4.2工程承包合同签订的要求

4.2.1外包单位通过安全资质审查合格后,才能签定工程施工合同及有关施工协议。

4.2.2在与外包单位签订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单独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由本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领导与外包单位签订。

4.2.3《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必须明确双方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签订协议后的2天内,外包单位应按工程施工合同总额的1%-10%缴纳安全施工保证金。具体数额由双方按实际情况协商,并在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中予以明确。

4.3安全教育

4.3.1经审查合格并签订安全协议的外包单位,在进入施工现场前,组织施工人员接受本公司安全环保部的安全教育。内容包括本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工程施工相关的安全知识、事故案例教育等,并作好记录,未经教育不得进行工程施工。

4.3.2外包单位应自觉接受本公司的安全教育。

4.4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及要求

4.4.1所有工程项目施工前必须办理开工申请手续,填写《外包工程开工申请审批单》,经相关部门及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开工。

4.4.2外包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与工程所在部门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包括:

a.外包单位的工作范围和工作范围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

b.外包单位工作范围相关的系统和相邻空间中存在的危险因素,以及已采取的措施。如水、电、汽源的断绝、标志和隔离措施,介质的泄排措施等。

c.在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容易引起人员伤害或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要求外包单位制订专门的安全措施。

4.4.3外包工程施工计划/方案的编写

4.4.3.1外包单位在施工作业前必须编写安全施工计划/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经公司工程所在部门、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审查,同时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宣贯。

4.4.3.2安全施工方案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安全目标、组织管理措施、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安全保护措施、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防火安全措施、文明施工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等。

4.4.4外包工程工作票的办理

a.外包工程项目中涉及危险作业时,要按照本公司《高危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办理高危作业安全审批手续。

b.对设备(系统)检维修、维护时,必须办理“停电作业票”。

c.在禁火区内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d.工程施工需要拉接临时电源的必须办理“临时用电审批表”。

e.进行土建项目的外包工程,如对正常的生产产生影响(使人身、设备安全受到威胁,需停止某些设备运行作为必须的安全措施等),则必须办理工作票。

上述工作票由工程所在部门协助外包单位进行办理。

4.4.4作业过程的安全检查和监督

4.4.4.1外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建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网络,明确现场负责人和安全员。现场负责人和安全员对所负责项目全过各的安全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全部得到落实,对工程的危险点必须进行严格控制,对在施工中发现的各种不安全现场应及时向本单位负责人汇报,并做好记录。

4.4.4.2工程所在部门和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外包工程的现场管理,经常到现场进行检查措施的落实情况,

4.4.4.3公司安全环保部应安排专人定期对外包施工现场进行巡查,重点监督和检查现场施工中的不安全情况,及时纠正各类性质的违章违规行为。检查中发现隐患的,填写《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外包单位限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同时做好检查整改记录,作为对外包单位的考核依据。

4.4.4.4对于外包单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和合同的行为或违章作业,公司安全环保部有权根据本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处罚或责令停工。

4.4.5设备启动、调试的安全管理

4.4.5.1施工过程中需要设备试运转时,必须与工程所在部门联系,由中央控制室操作人员或岗位员工负责操作,严禁外包单位私自启动设备。

4.4.5.2主体设备安装、系统调试必须有施工、调试方案,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配备专职的监护人员,落实监管责任。

4.4.5.3施工过程中工作负责人应熟悉管辖范围的设备的制作、安装、调试、工作原理和操作等内容。

4.4.6外包单位现场文明施工要求

4.4.6.1设备设施、材料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堵塞通道和影响生产人员的操作、巡检;

4.4.6.2废旧料要按规定地点分类堆放,严禁乱扔乱堆,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4.4.7竣工安全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必须同时进行安全验收,不符合本质安全要求的不得验收通过。

5惩罚与考核

5.1外包单位违反本制度条文或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违章违规操作的,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的规定进行罚款。

5.2外包单位施工现场违反文明生产规定或未做到工完场清的,视情节收取乙方2000―10000元违约金。

5.3安全环保部根据外包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安全评价,按《外包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考核细则》进行评分,评分为100分制,评定结果: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将继续保留合作,在使用过程将享有承接工程优先政策,总分70---90分之间为较好,将列为观察使用单位,总分70分以下为一般,将列入为临时单位和重点监视对象单位;对评审总分60以下为差,将给予淘汰清退处理;

5.4外包单位在工程施工期间因承包方原因导致发生人员轻伤事故的扣除保证金的10%作为乙方的违约金;如发生人员重伤事故的扣除保证金的50%作为乙方的违约金;造成死亡事故的,扣除全部施工保证金作为承包方的违约金,并取消其施工资质,两年内不得进入本公司范围内承揽工程。扣除保证金的行为,并不能免除或减轻承包方对第三方和/或甲方的赔偿责任。

5.5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工程所在部门违反本制度条文的,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

6制度未涉及的事项,按照公司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8本制度自2015年8月30日起执行,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9附件

《外包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外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表》

《外包工程开工申请审批表》

《外包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现场文明考核细则》

外包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现场文明考核细则

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考核评分

1

外包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各类资质,证照齐全有效,并与招投标文件承诺一致,相应资质必须符合工程实际需要。

否决项。若手续不全的,强制性要求停工、退场。若存在弄虚作假、蒙骗行为的立刻取消施工资格。

2

外包施工单位进场前签订施工合同、安全管理协议,提交开工报告和施工组织方案。

手续不全的扣20分,并强制性要求停工整改,完善手续后方可施工。

3

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管理网络和制定本单位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未建立、制定或未及时修订完善安全管理网络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扣5分。

4

施工单位要定期对所属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教育培训要做好记录,并提交给安全环保部检查。

未培训或没记录的,扣5分,记录敷衍了事或记录不全的扣3分。

5

进场施工作业的特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查出无证上岗的,扣5分,并责令无证人员退场。

6

外包单位施工前需提供现场管理人员、安全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开工前未提供的扣5分。

7

外包单位进场施工前需向安全环保部提供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

每超过一天未提供扣5分。

8

施工单位要给所属员工配备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建立台帐,并督促按规定穿戴。

未配备劳保用品的扣10分,未按规定穿戴每人次扣2分。

9

施工单位要学习本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

违反本公司制度的每发现1人扣2分。

10

施工单位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办理作业审批手续,落实安全措施。

未办理作业审批手续的每次扣5分,现场未落实安全措施的扣5分。

11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发现违章扣5分/人次。

12

施工单位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发现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每项扣5分。

13

施工单位对安全环保部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及时落实整改。

未及时整改的每项扣5分。

14

调试前需制定调试方案并做调试记录。

没调试方案或不按规定调试的扣5分。

15

严格按用电安全规程拉接电源,临时用电必须办理审批手续

私自乱拉接电源的,临时用电不办理审批的,扣5分

16

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必须如实及时上报安全环保部

不及时上报或弄虚作假、刻意隐瞒的扣20分

17

施工单位所使用的机具(包括从业主方借用的机具)须按照要求做好防护工作。

使用不合格的机具每次扣5分。

18

施工作业现场必须做到整齐有序,垃圾杂物送到指定位置,不得乱扔。

如有违反扣10分

19

不得随地大小便。

每发现一次扣5分

20

施工场地每天打扫保持卫生干净。

场地脏乱差的扣20分

21

施工完毕按规定做到工完场清,达到5S的标准要求

未进行工完场清的每次扣30分

22

发生一起轻伤事故

扣10分

23

发生一起重伤、死亡事故

扣100分

24

其它。

根据实际情况,参照以上标准进行考核。

合计得分

综合评价及建议

考评人签名:年月日

审核人

意见

审核人签名:年月日

公司领导意见

公司领导签名:年月日

说明:以上评分为100分制,90分以上为优;80―90分为良;70―80分为一般,60分以下为差。评估结果纳入外包施工单位记录档案,作为今后是否继续录用的依据。

外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表

外包单位名称

企业营业执照

□有效 □过期□无 编号:

法人资质

姓名: 联系电话:

上级主管单位

□有 □挂靠□无 单位名称:

施工资质证

□有效 □过期□无 编号:

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 □过期□无 编号:

工程项目简述

施工安全计划或方案编制情况

是否已编制:□是□否

是否已提交审核:□是□否

审核是否通过:□是□否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

电工:人;持证情况:□全部有效□部份有效□无

起重工:人;持证情况:□全部有效□部份有效□无

风、电焊(割):人;持证情况:□全部有效□部份有效□无

架子工:人;持证情况:□全部有效□部份有效□无

其他:;持证情况:□全部有效□部份有效□无

专(兼)职安全员、安全负责人姓名

姓名:是否持证:□是□否;联系电话:

姓名:是否持证:□是□否;联系电话:

外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姓名

姓名:是否持证:□是□否;联系电话:

合同经办人

姓名:合同签订日期:

综合评价

工程所在部门

意见

签名/日期:

工程项目

主管部门意见

签名/日期:

安全环保部意见

签名/日期:

公司领导意见

签名/日期:

备注:外包单位的资质审查内容当年有效,该外包单位在一年内另有其它外包项目(或参与其它外包项目的投标)可不再填写该表

外包工程开工申请审批单

项目名称

外包施工单位名称

开工项目

工程所属部门

工程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完工日期

施工准备情况

材料

检测仪器

机械设备

人员准备

管理人员情况

现场负责人

安全员

技术员

是否已编制施工计划/方案

是否已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

施工单位

负责人(签名盖章):日期:

工程所在部门意 见

负责人(签名):日期:

工程主管部门

意 见

负责人(签名):日期:

安全环保部

意 见

负责人(签名):日期:

公司主管领导

意 见

负责人(签名):日期:

注:1、本表一式四份,施工单位、工程所在部门、生产管理部、安全环保部各一份;

2、每一单位工程项目开工前均要报开工申请审批;

3、本表必须附《外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表》、《工程施工计划/方案》

第五篇:工程施工安全协议书

发包单位(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经甲乙双方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自愿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

一、 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全生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健康安全环境业绩、设备设施安全状况、人员上岗资格等进行审查。

2、甲方应提供本单位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有权对乙方施工作业过程的安全环保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责成乙方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乙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甲方有权责令停工直至终止合同。

3、甲方有义务和责任监督约束本单位职工在进入乙方施工现场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履行各自的安全环保责任。

二、 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及××公司的相关制度、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2、乙方应依据《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并在施工作业过程中贯彻落实。

3、乙方必须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乙方应为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作业配置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的设备设施,保证合格的安全环保生产条件。

5、乙方应配置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组织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环保培训,特殊工种必须确保100%持证上岗。

6、乙方应按国家有关法规为参与项目施工的全体人员、设备办理保险,并为施工人员配发符合国家和行业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7、乙方应当要求甲方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时,严格遵守双方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和相关规程。

8、乙方有义务定期向甲方汇报安全环保情况,接受甲方的安全环保监督检查。

三、生产组织与协调

1、施工作业过程的生产组织由乙方全面负责。乙方在施工作业开始前应成立安全环保领导小组,明确项目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及职责,确保安全环保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发生事故时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2、乙方在项目开工前,组织对项目施工风险进行全面识别和评估,并根据识别评估结果,制定风险削减和控制措施以及有关规程和制度,并在施工作业中落实。

3、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或委托地方政府对参与项目施工的人员进行培训教育,电气焊工、电工、起重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有效合格证件上岗,施工前应组织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参与项目施工人员满足安全环保要求。

4、乙方应定期对施工机械设备、作业工具、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必须经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检验,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5、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的危险作业必须进行严格管理,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动火作业、动土作业、有毒有害作业等必须严格执行作业许可制度,工业动火等作业由乙方负责到地方政府办理审批手续。

7、乙方在施工作业过程中,不得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8、乙方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环保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

9、乙方在购置、使用、运输、贮存与施工作业有关的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等危险物品时,必须按规定到地方政府办理审批手续。

10、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擅自将工程分包给其它施工单位或个人进行施工。

四、其它补充条款(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制定)

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中第8条8.2条款中增加乙方在施工期间还应严格遵守××公司的相关制度、法律法规。

2、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中第8条8.4条款中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安全事故责任。

3、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中第8条8.3条款取消。

五、事故处理

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时,总包方应立即向本单位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本单位主管部门报告。

六、违约责任

1、工程未经过验收交付,甲方提前动用相关设施引发事故时,由甲方承担责任。

2、由于乙方原因引发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害、经济损失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其它

1、本协议争议解决办法与承包合同争议解决办法相同。

2、本协议作为承包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承包合同同时生效或终止。

3、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按有关法规或规定执行。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发包单位(盖章): 承包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劳务外包安全协议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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