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协议书

时间:2022-06-04 00:35:23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995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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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出资协议书范本

XXX镇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甲方)

XXX(投资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广泛吸引外来投资,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实现经济的跨越式发展,按照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向场镇集中、种田向业主集中的要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双流县吸引外来投资的有关政策规定,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共谋发展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真诚欢迎乙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XX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及产业规划、也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XXX项目在XX工业园区内选址,投资兴办工商税务登记在双流县内的独立核算生产性企业。

二、项目内容:

乙方项目投资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万元(含土地、厂房、设备等)。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年产值 万元,年纳税总额 万元。项目建设周期为供地后 天。

三、用地规模:

根据乙方投资和建设规模的要求,甲方同意乙方在符合规划的区域内(位于XX工业园区内X村X社)选址。项目用地 亩,其中代征地 亩,净用地 亩。面积以实际勘界测量为准。

四、土地价格:

乙方建设项目用地土地成本价为 万元/亩。优惠包干价格为:净用地 万元/亩(不含土地出让金),代征地为 万元/亩,土地款总额共计 万元。土地成本价和优惠包干价之差,用项目建成投产后,五年内从项目产生税收地方留成中,依据有关优惠政策进行抵扣,抵扣不足部分,由乙方补交。

五、付款方式:

乙方应在签定投资协议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甲方指定的帐户支付土地款总额的 %,作预付款和协议定金,协议生效。若超过30日未向甲方支付协议定金,此协议自行作废。

甲方付齐农民土地补偿以及征地拆迁等费用共计 元之后,甲方积极做好项目进场的相关工作, 个月内提供乙方能进场施工的土地。

乙方自获得甲方提供的能进场施工的土地后, 月内必须进场动工建设,超过 个月不动工,甲方有权收回土地。

乙方应积极配合国土资源局做好征地报批资料,资料上报时,按规定缴纳补足费用到甲方指定帐户,待省人民政府下达征地批复后办给国有土地使用证,其征地余下费用一次性付清。

六、甲方义务:

1、双方签订《投资协议》后,甲方应将供水、排水、电气、通讯设施、道路、光纤等配套设施至乙方所征土地红线外;

2、乙方基建项目的报建费14元/M2包干、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现行政策85元/M2减半执行,其中市政设施、自来水、天然气分别按17元/M2、12.75元/M2、和12.75元/M2分离征收;

3、甲方指派专人联系乙方,协助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立项、报建、环评等手续,协助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等。

七、乙方义务:

1、乙方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用开发区内或双流县内人员就业;

2、在同等条件下,乙方项目建设应优先选择双流县内建筑施工企业承担工程建设;

3、乙方项目必须符合XX工业园区的环保要求,“三废”必须达标排放。

八、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诉请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决。

九、本协议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乙方支付定金后协议生效。

甲方:

乙方:

第二篇:股东出资合作协议书范本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第一章总则

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股东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名称及性质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公司住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M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

第七条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宗旨:互利共赢,风险共担。

第九条公司经营范围是:软件开发及销售。网站制作。网络设备销售及弱电工程施工。

第六章股东和股东会

第十条各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与公司业务属同一或类似性质的商业行为,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五)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储存。

(八)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七章董事和董事会

第十二条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

第十三条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十四条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十五条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董事会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东会,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在股东会未就董事选举做出决议以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董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十六条董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第十七条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公司不以任何形式为董事纳税。

第十九条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十条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二条董事会应当聘请经验丰富的,在高新技术领域内有造诣的技术专家及其他管理。

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辅助董事会进行对管理层递交投资项目的决策。公司董事会可以自行决定以不超过公司总资产80%的资金进行投资,但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产生或决定罢免。

第二十四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理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五条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董事长应当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二十六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董事长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或监事提议时。

(四)总经理提议时。

第二十八条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三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如有本章第三十条第(二)、(三)、(四)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第二十九条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三十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董事须在赞成、反对或弃权项中选择一项举手投票。董事会做出的决议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意后生效。

第三十一条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书面或传真方式进行并做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第三十二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三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做出说明性记载。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留期限为五十年。

第三十四条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所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三十五条董事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由会议记录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的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八章总经理

第三十六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七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三十八条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可连聘连任。

第三十九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十条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四十一条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对外投资项目,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贷款与担保。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总资产50%(含50%)的单项短期投资,但须按照公司制订的决策程序进行。

第四十二条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四十三条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聘用合同规定。

第九章监事

第四十四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的组成方式及成员的产生由股东会另行通过决议。

第四十五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四十六条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四十七条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应由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四十八条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合同第四章有关董事辞职的规定,适用于监事。

第四十九条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五十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四)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五)列席董事会会议。

(六)公司合同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一条监事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五十二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一章解散和清算

第五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

(一)股东会决议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布破产。

(四)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续经营的原因。

第五十四条公司因前条第(一)项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员由股东会决议确定。

公司因前条第(二)项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当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时签订的合同办理。

公司因前条第(三)项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因前条第(四)项情形而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五十五条清算组成立后,董事会、总经理的职权立即停止。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五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二)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五十七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至少一种报刊上公告三次。

第五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五十九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六十条公司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公司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三)交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五)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公司财产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股东。

第六十一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认为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六十二条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财务账册,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六十三条清算组应当自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六十四条清算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合同修改

第六十五条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由各方以书面形式做出并签署。

第十三章附则

第六十六条本合同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不含本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签约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第三篇:股东出资合作协议书范本

甲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设立________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信守。

一、设立饭店名称:

经营范围: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经股东各方推举同意):

二、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股东1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__万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占此项目(股份)的%

股东2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__万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占此项目(股份)的%

股东3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__万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占此项目(股份)的%

三、其它约定

1、成立公司股东小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本人或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管理小组组长,组织计划投资新设备,扩大办公场所,装修及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

2、股东在出资后6个月后可撤资退股;或由其他股东收购股份。

3、公司设立董事局,由占股份10%以上的股东组成董事,董事长由最大股东担任;

4、公司重大投资由董事局民主决议,赞同率高于50%的可以通过并执行;

5、分红方式:营业收入减去所有与经营有关开支后剩余的纯利润按照股权比例3月一结;如亏损共同分担投资的亏损。如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导致投资项目无法继续经营,项目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股份比例取得财产。

6、共同投资人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合伙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合伙人按其股份比例共有。

7、上述各股东方委托赵新建负责饭店的日常经营管理;其他股东不得参与经营管理,有分歧可以在股东会协商解决。

8、本协议自各股东方签字盖章(画押)之日起生效。一式4份,各方股东各执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9、备注内容:

甲方签字: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丙方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四篇:出资协议书范本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深圳市设立,由甲方个人投资并经营,“企业”全部财产属甲方个人所有,并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企业”出资额为 币______万元。甲方愿意将其在“企业”的全部出资及与此相关的合法权益(以下称出资)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出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以 币________万元的价格将其在“企业”的全部出资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内以银行转帐 (或现金支付)的方式分_______次(或一次)将上述款项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上述出资拥有所有权及完全处分权,保证在出资上未设定抵押、质押,保证出资未被查封,保证出资不受第三人之追索,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转让的效力:

自本协议书项下的转让完成之日起,乙方对“企业”全部财产享有所有权及相关的权益,并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 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五、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经深圳公证处公证。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出资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__________承担。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协议书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决(任选一项,且只能选择一项,在选定的一项前的方框内打“√”):□ 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又称“深圳国际仲裁院”)在深圳进行仲裁;□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双方签署并经深圳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双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协议书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深圳公证处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年 月 日于深圳市

第五篇:出资协议书范本

第一条甲、乙第一条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决定共同出资建立公司,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出资方为:

甲:,负责钢材进货渠道;

乙:,负责销售、拓展市场;

丙:,负责销售、拓展市场。

第三条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在南宁市设立公司。

地址:×省×市×区×路×号

第四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三方按各自的出资额在投资总额中所占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损失。

第五条公司的宗旨: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第六条公司的经营项目为:主营钢材,兼营。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七条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元,其中注册资金元。

甲方投资万元,占投资总额__%。

乙方投资万元,占投资总额__%。

丙方投资万元,占投资总额__%。

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甲乙丙三方将现金投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帐户;设备投资提供评估证明文件,并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八条权利

1、依照其所出资比例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2、参加出资人大会,依照其持有的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3、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4、依照规定转让、赠与其持有的股权。

5、终止或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出资比例参加剩余财产的分配。

6、法律、行政法规及章程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依其所认购的出资比例和入股方式缴纳出资;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资。

3、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义务。

第十一条出资人退股,应提前六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全体出资人大会代表3/4出资额的出资人书面同意。但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出资人资格自动丧失:

1、出资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2、出资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3、出资人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东权益的全部份额;

4、丧失出资人资格的其他情行。

第十二条出资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资人大会代表3/4出资额的出资人书面同意,可以决定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的;

2、所持公司股东权益份额的一部分被人民法院判决没收的;

3、有意违背章程的规定或者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给公司带来严重后果的;

4、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5、其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第十三条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应成立董事会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由甲方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担任。董事会成员任期四年,可以连任。

第十四条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重大问题应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其它事宜,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即可作出决定。

第十五条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六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十七条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由董事会决定。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九条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应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第二十条公司在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一条公司经营期限为八年。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

第二十二条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同,甲乙丙三方应依法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按三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二十三条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第七条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出资额的10__%作为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的,另两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二十四条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的变更需经三方协商同意。

第二十六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另一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第二十七条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影响本合同履行时,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的,提交南宁市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在甲乙丙三方签字后生效。合同期满后,经三方同意,可以续签。

第三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三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一式六份,合同各方各执两份。

甲方:乙方: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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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协议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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