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租地协议书(合集)》范文,希望对您的工作学习有帮助,你还可以在无忧范文网网可以找到更多《租地协议书(合集)》。
第一篇:租地协议书
甲方:
乙方:陈文科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 概况
1.租赁土地的位置:村组
2.该地标的土地,靠东为:,靠西为:,靠南为:,靠北为:。其中,南北长 米,东西宽 米,土地总面积 平方米,折合约 亩。
3.土地使用功能:主要用于乙方承建种植养殖合作社
4.租赁期限:20年
5.租赁金额: 元/(年・亩)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出租给乙方的土地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权,并在本协议生效后将该地标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的管理权、使用权一并让给乙方,乙方享有对该地标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加以整合、使用和管理等权利,但不得从事与使用功能无关的活动,不得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
2. 在使用期间,甲方及其子女不得干涉乙方一切土地使用权(矿石、建筑材料制造与销售,石材、砖瓦、水泥、混凝土制造等,甲方不得无权终止协议,如有违约行为,乙方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加倍赔偿并追究法律责任)。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期支付租金。
4.租赁期满后,乙方需要延长租赁期限,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乙方,但乙方应按该协议规定的租赁金额支付给甲方。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该土地上从事的活动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得从事非法活动,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2. 协议期间乙方的建房及一切设施权属乙方,乙方租用期限内可以转让承包经营,租期不变,此协议法人的变更不影响协议的实施。
3.乙方不按期交纳租金,按逾期天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如乙方擅自解除协议,所交纳租金不予退回。
4. 如遇国家征收,林山的征收款归各收益户,其余租地内等一切赔偿设施款归乙方所有。
四、本协议租赁金额为:大写:¥:
元。本协议租赁金额已包括该地标土地范围内所缴纳的各种费用,按年支付。
五、 付款方式:协议签订3日内,乙方支付甲方租金元,其余元在前付清。
六、 租赁期限,自 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 月日止。
七、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备案一份,自协议当日正式生效,此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第二篇:租地协议书
甲方:岳池县石垭镇xxx村委会
乙方:岳池县石垭镇xxx村x组sf村民xxx
为了搞好安佛蜜柚的产业发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在乙方集体土地上种植安佛蜜,在石垭镇党委政府、村委会的组织下,甲乙双方协商如下:
一、租地年限:从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止,共30年。
二、租地金额:230元/亩/年,不递增。
三、付款方式:每年12月30日,在村委会领款。
四、租地期限内,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破坏业主的生产、经营管理权。违者交纳违约金二万元至二十万元。
五、亩数。金额元。
六、此协议书伍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村委会1份,石垭镇政府1份,农业局1份,市农业局1份。
甲方:岳池县石垭镇xxx村
乙方:岳池县石垭镇xxx村x组村民xxx
证人:xxx
第三篇:租地协议书
租赁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至甲方 土地投资项目,租赁房屋及场地以事生产的相关事宜签订《租房租地合同》如下:
第一条、租赁范围:甲方将如下厂房、场地及相关设施等租赁给乙方:
1、租赁界限:。
2、房屋间,建筑面积平方米。
3、场地面积亩(其中已建设厂地平方)。 以上租赁物的功能为生产用房。
第二条、租赁期限:
乙方租赁甲方上述房屋、场地使用 年,使用年限至 年 月 除政府统一规划搬迁和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外,甲方无权收回房屋、土地。
第三条、租赁费用:乙方租赁甲方上述房屋、场地,需向甲方支付如下费用:
租金:
1、租金: 。
2、租金先付后租,第一次支付租金日期年月日,支付元,以后租金每年月日支付。
第四条、甲乙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甲方需办理恢复供电手续,将电力恢复供电至租赁场地,办理恢复供电手续中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支付(其中变压器的购置费由乙方支付),等乙方结束厂房内部管、线路安装后,保证乙方今后正常用电。
(2)、甲方保证乙方在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承租条件下,对该房屋、场地有优先续租权。
2、乙方义务:
(1)、乙方按时按额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所述之费用。
(2)、乙方在合同到期后,如未续约,则乙方对房屋内部自行安装的装修材料等,在不破坏房屋结构的前提下,按照能搬则搬的原则自行搬走;不能搬走的,则无偿留归甲方所有。
第五条、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租赁中乙方如遇政策问题,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则甲方在扣除已履行天数的租金后,退还剩余未履行天数的租金给乙方。
2、租赁的前五年中乙方如遇政策和其他相关问题未能继续履行合同,则乙方架设变压器的相关费用在扣除折旧费后,由甲方支付给乙方;若租赁期限满五年后,甲方无需支付给乙方架设变压器的相关费用。(折旧费计算方式:架设变压器的相关费用×10%×使用年数)。注:当年不计入使用年数。
3、合同签订后,甲方需将房屋内的物品、场地上的机器及沙子等相关物品进行清理和搬运,清理和搬运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支付,后期房屋、场地的维修、维护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四篇:农业租地合同协议书
甲方:(租赁)祁东县洪桥镇洪丰村四组村民委员会 乙方:(承租) 洪丰村四组村民 彭永生
为保护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荒地管理和承包地养殖经营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荒地使用管理
为对荒地进行科学、合理、统一、严格管理,甲方对乙方租赁的全部荒地允许自主经营。
第二条 租赁面积、位置
甲方租赁给乙方荒地位于彭永生宅基地东南方,总面积约350平方米(半亩)。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共20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
按照先缴费后使用,租赁费为100元/年、亩。分两次交清,使用前先交清半,第十年交清全部租金。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承包所有荒地、耕地行使租赁权、监督权。。
2、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3、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对租赁的荒地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耕地进行改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如森林、房屋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期间遇到国家征收用地所得补偿乙方为受益主体,到期后享有处置权。
2、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耕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3、耕地租赁期间,国家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乙方作为受益主体。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违约不按时缴纳租赁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字盖章):乙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村民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五篇:农村土地租赁合同
甲方(转包方、出租方):
住所:联系电话:
乙方(接包方、承租方):
住所: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租赁)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愿意将其承包的位于乡(镇)村组的亩土地(详见下表)承包经营权转包(租赁)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甲方通过以下方式取得:
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耕地;
2、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其他农村土地,并已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3、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号为。
二、转包(租赁)期限
若在第二轮承包期结束后,因土地政策原因导致甲方不再拥有该地承包经营权,土地转包(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甲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若在第二轮承包期结束后,甲方继续拥有该地的承包经营权,则土地转包(租赁)期限为自年月日至下轮承包期最后一年的xx月xx日。
三、转包(租赁)价格与支付方式
转包(租赁)价款按下列第种方式计算:
1、每亩每年支付(实物名称)公斤,共公斤。
2、每亩每年支付人民币元,共元(大写:)。
3、考虑物价等因素的约定:。
转包(租赁)价款按下列第种方式支付:
1、提前1年支付,即于上年月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递增%(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2、逐年支付,即于每年月日之前支付%,每年月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递增%(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3、一次性支付,即于年月日之前全部支付完毕。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将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或出租后,甲方与发包方的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甲方继续向发包方承担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2、甲方有权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并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从乙方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3、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转包(租赁)土地,制止乙方损坏转包(租赁)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
成的损失。
4、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5、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产品收益权。
2、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3、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流转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乙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5、转包(租赁)到期时,及时向甲方交还转包(租赁)的土地或者协商继续转包(租赁)。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合同的解除或终止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终止:
⑴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⑵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⑶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⑷乙方经营状况显著恶化,有证据表明合同将无法履行的;
⑸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⑹合同期内,如因国家及农业基础设施占用或征用该土地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⑴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
⑵荒芜土地,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
⑶逾期交纳土地流转费,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的。
七、违约责任
1、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乙方逾期支付流转费用,每延迟一天,按应支付费用的%承担违约金。
4、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迟一天,按流转费用的%承担违约金。
5、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八、其他约定
1、本合同订立后,双方应将合同报发包方、乡(镇、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备案;乙方对土地进行再流转,需经得甲方书面同意。
2、合同期满后,若甲方继续流转该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若不继续流转的,乙方对土地进行投入提高地力的,及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能拆除而不影响流转土地生产的,由双方协商采取作价补偿或恢复原状等方法进行处理;如果拆除会降低或破坏流转土地生产的,不得拆除,通过协商折价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3、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选择以下第方式解决纠纷:(1)提交土地所在地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经协商,决定(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 证 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