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离异办房产证委托书范本(大全)》范文,希望对您的工作学习有帮助,你还可以在无忧范文网可以找到更多《离异办房产证委托书范本(大全)》。
第一篇:办房产证授权委托书
本人工作繁忙,不能亲自办理农村房屋确权登记工作,特委托 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农村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申请书等相关事项,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人:
受托人:
见证人(签章):
__年_月_日
第二篇:办房产证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委托事项:________
今委托为我的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坐落于,房屋登记事项。
受托人权限:办理该处房屋登记手续。
委托期限: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至登记机关核发《房产证证》止。
委托人(盖章、签名):________受托人(签名):________
受托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三篇:房屋办理委托书
今委托 (身份证号: )代理我(单位)办理坐落于 的房屋登记手续。具体为:
□所有权初始登记 □所有权转移登记 □所有权变更登记
□所有权注销登记 □抵押登记 □地役权登记
□预告登记 □更正登记 □异议登记 □补证、换证
代理权限为:提出登记申请、接受询问、撤回登记申请、领取房屋权属证书或其他办理结果以及办理与房屋登记有关的其他事项。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我(单位)对受托人在代理权限内依规定办理的有关登记事宜均承担法律责任。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联系地址、邮编:
联系电话: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联系地址、邮编:
联系电话: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委托人是自然人的'应签字;委托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公章。
第四篇:办理房产证的委托书
转让方(简称甲方):___
受让方(简称乙方):___
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拥有的一套房屋转让给乙方,双方就房屋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转让的基本情况
转让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望城县___xx四楼套间,房屋结构为砖混结构,建筑面积___120平方米(包括卧室、客厅、卫生间、厨房、天窗、楼梯间、及其附属设施和装修设施),并且享有一至四楼的楼梯间的通过使用权利,楼顶的分摊面积。
第二条转让价格
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00整,大写:(人民币)___圆整。
第三条付款方式
双方一致同意房屋转让款由乙方分期支付。乙方即日预付购房___.00元(大写:___圆整);剩余房款___130000.00元(大写:______万整),甲方在收款时应向乙方出具收据。在房屋现有的主户搬出该房屋时,乙方向甲方交付全部房款,但现有住户须在一年内搬出该房屋。乙方在在交付全部主房款之日起,乙方享有该房屋的产权和使用权。
第四条房屋过户
房屋交付乙方后,甲、乙双方应当在___一年时间内办理该房屋的过户手续,将该房屋的产权证办理到乙方名下,办理产权证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
第五条甲方的承诺保证
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转让该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甲方保证该转让房产不涉及第三方的权利。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五篇:房产过户委托书公证
房产过户委托书公证范文
房屋过户有时候需要去委托办理。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房屋过户委托书公证范文,希望能够帮到您!房屋过户委托书公证
委托人: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编号: 暂住证号:
住址:
被委托人: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编号: 暂住证号:
住址:
委托原因及事项: 本
人
_________
准
备
购
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房产证号为:_____________),现因本人工作繁忙,不能亲自办理相关手续,特委托____________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如下事项:
1:代为办理该房产立契过户,税务登记及与之相关的一切手续
2:代为领取房产证
3:代为签署与交易有关的合同文件等
4:代为办理银行放款手续及贷款资金的划转,解冻等与之相关的一切手续
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有转委托权
委托人:
年 月 日
温馨提示:房屋过户委托书,尤其是房屋产权人为自然人的房屋授权委托书,一般都需要经过公证房产管理局才予以承认。因此,在办理房屋过户授权委托书之前最好到当地公证机关领取规范的授权委托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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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委托替代房产过户,有风险
去年11月10日,买家宋某通过某中介公司看中位于越秀区的某物业,由于宋某为非广州市户口,社保缴纳年限还差4个月才满3年,暂无购房资格。于是,宋某与业主汤某协商:汤某在收齐房款120万元后,以办理委托公证的方式,将物业交付宋某使用,待宋某具备购房资格再办理过户。买卖双方对约定内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次日,宋某向汤某支付全额房款,双方依约办理委托公证。
然而,今年初,汤某因投资失败,欠债连连,法院对其财产进行查封,由于上述物业仍登记在汤某名下,于是被一并查封。汤某无法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被宋某诉至法院。
近年来,以全权委托公证替代房产过户引发纠纷的例子很多。但是,还是有很多市民愿意这样做,为什么呢据宏力君了解,其最主要的原因有三,第一是因为买家没有购房资格(最常见),第二就是买家为了降低税费,等待房产证满两年或五年,第三是卖家尚有房贷未还,不能及时办理过户手续。
虽然,根据现有政策,业主将房屋处分的权利全部委托给买家,买家拿着全权委托公证书到房产交易登记中心即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但是,根据《物权法》第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房屋产权的变更及转让,须在房管部门办理产权登记后,方可发生法律效力;未办理登记而仅办理了委托公证手续的,并不发生房屋产权变更及转让的效力。
而且,在产权未完成过户的情况下,产权依然属于业主(卖家),那么业主(卖家)依然可以将房产进行抵押,赠与或者是买卖。而且一旦业主(卖家)拖欠外债,无力偿还时,该套房产作为业主的资产之一,则有可能会被法院查封。
为此,宏力君提醒各位市民,即使在交易过程中办理了产权的委托公证,也应当及时前往房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避免交易风险,减少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