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法人变更申请书范文(大全)》范文,希望对您的工作学习有帮助,你还可以在无忧范文网可以找到更多《法人变更申请书范文(大全)》。
第一篇:变更法人申请书
1、法人、私章所属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旧印鉴卡片(如遗失,请开立单位证明,说明丢失原因,并注明:“有因此引发的一切经济纠纷由我单位承担”等字样)。
3、公安局收回旧公章的收条或报案回执或遗失声明作废的报纸原件、复印件。
4、公安局的刻章卡原件、复印件。
5、变更印鉴申请书。
6、企业名称或法人变更:提供工商局变更通知书原件、复印件。
7、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复印件。
8、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原件、复印件。
9、国、地税务登记证正本原件、复印件。
10、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11、法人授权委托书。
1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13、公章、财务专用章、私章。
XX银行:
我单位因(法人,会计...)变更,需要更换银行印鉴,请予办理.
原印鉴为: 变更后的印鉴为:
印鉴章 印鉴章
XX单位
盖上单位公章
年月日
第二篇:施工变更申请书
__市教体局:
尊敬的各位领导,你们好!
我叫___,现担任青屏幼儿园园长及法人。因青屏街办事处梁沟社区于今年3月份开始进行城中村改造,梁沟社区需重新规划再建。根据社区规划新图纸标示,我园处于东西路车站街的位置,因此梁沟社区拆迁办要求我们必需在7月3号前拆迁完毕。为了幼儿园的发展,也为了解决附近幼儿的入托问题,我们不得不就近寻找新园址,后来在南密新路新华苑小区内有一栋新建三层楼房,面积800平米,并且在建之初就计划做幼儿园所用,因此新学期我们将搬迁至南密新路66号院新华苑小区内。因原先幼儿园属于青屏街办事处管辖,现住址属于新华路办事处管辖区域,因此向教体局各位主管领导提出变更地址及园名的申请。请各位领导认真审查,予以批准为盼!现将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老园园名:__市青屏幼儿园,位于梁沟中街,创建于1997年7月,占地面积2052平方米,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9个教学班的标准配置,现有在园幼儿220人。20__年被评为__市示范园,20__年被评为为__市一级幼儿园。新园基本情况如下:
新园园名:__市爱迪幼儿园新园地址:南密新路66号院新华苑小区内
办园宗旨: 让孩子开心 让家长放心 让社会满意
基本情况:,新建教学楼三层,建筑面积800平方米,活动场地面积320平方米,设有门卫室、保健室、办公室、图书档案室、舞蹈室等可开设8个教学班,招收200个孩子入托。幼儿园现有教职工26人。园长杨书平38岁大专学历,从事幼儿教育工作已经有20年,持有园长任职资格证;副园长丁丽娟31岁,从事幼儿教育10年,将在今年暑假进修园长任职资格。专任教师13人,大专学历8人,中专学历13人,取得教师资格证6人;专职保健医1人,门卫1人,专职司机1人,厨师2人,保育员6人,所有教职员工均经过培训,持证上岗。教师队伍稳定,结构合理,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对待工作认真负责。今年暑假教师队伍无一人流动,全部跟随园长至新园。
以上情况属实,请各位教体局领导认真核实,予以批准为盼!
申请人:
__市青屏幼儿园
20__年6月26日
第三篇:施工变更申请书
一、设置依据及适用范围
为保证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的选址和布局符合城市规划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条规定,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办理规划选址、计划立项、土地出让、确定土地规划用途、旧区改造、临时用地及临时建设的项目,应向市规划局申请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申办程序
1、建设单位在每个工作日(周一至周六,以下同)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申报。
2、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如发现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应进行项目建设报件登记并注明收件内容及日期。
4、申报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核收后,将申报材料转项目经办人。
5、项目经办人接到窗口转来的申报材料,经审核认为需补正相关文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转窗口,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后重新申报。
6、经审核申报材料合格后,项目经办人进行现场踏查,符合选址要求的项目,报送市规划局报审办理。不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由经办人填写退件说明转窗口发件。
注:自《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发放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该《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自行失效。申请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有效期限的,应当在《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有效期限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三、申报材料
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人须提交选址申请,并按要求提供所规定的文件、图纸、资料进行申报。
1、长春市建设工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2、申请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3、向长春市规划局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申请;
4、勘测定界图三份(电子光盘一份);
5、土地意见函;
6、净月开发区立项批复;
7、环保主管部门对该建设项目的初审意见;
8、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单;
9、规划设计条件图四份;
10、土地合同复印件;
11、关于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出示原件)。
其他选址材料:
重要建设工程或大、中型项目应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
锅炉房、加气站、加油站项目应提供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批文。
四、建设项目选址申请书内容要求
建设项目选址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主要是建设项目名称、性质,用地与建设规模,供水与能源的需求量,采取的运输方式与运输量,以及废水、废气、废渣的排放方式和排放量。
(二)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的主要依据
1、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
2、建设项目与城市规划布局协调;
3、建设项目与城市交通、通讯、能源、市政、防灾规划的衔接与协调;
4、建设项目配套的生活设施与城市生活居住及公共设施规划的衔接与协调;
5、建设项目对于城市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影响,以及与城市环境保护规划和风景名胜、文物古迹保护规划的协调。
(三)建设项目选址、用地范围和具体规划要求。
注:1、复印件需出示原件。
2、除特殊说明外,报审材料均为一份。
五、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六、办理时限
七个工作日
(项目选址需上报开发区规划例会、市政府审批,需告知利害关系人或者举行听证会的项目,所需时间以及需要报送市规划局审批的时间,不计算在审批时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