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法人变更申请书范文》范文,希望对您的工作学习有帮助,你还可以在无忧范文网可以找到更多《法人变更申请书范文》。
第一篇:法人变更申请书
____工商局:
______公司因公司发展需要,现需变更企业法人,由___,身份证号_________,变更为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请予以协助办理为盼!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
20__年__月__日
第二篇:变更法人公函范文
我公司北京通州万达百货有限公司自20xx年7月21日起,银行信息变更。变更前信息如下:公司名称:北京通州万达百货有限公司银行账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滨河支行开户行:325961971943 变更后信息如下:公司名称:北京通州万达百货有限公司银行账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支行开户行:11090101040097765 请将相关款项汇入变更后账户,如由此引起的任何纠纷,均由贵公司承担。
特此证明!
北京通州万达百货有限公司
7月14日
第三篇:变更法人申请书
__派出所:
本人现用名__,__,汉族,__年__月__日出生,出生于__,身份证号:__,__是本人原名,自出生时起一直沿用至今,申请人现在所有的身份证明文件、学历证书、银行帐号和社会保险登记等均使用这一名字,申请人在使用现用名期间没有进行过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也没有任何不良的社会记录。只因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经常遇到重名的情况,给正常的生活、工作带来许多不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在认真学习和研究了姓名权的有关法律规定后,所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9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的规定,现特向贵局提请将本人的现用名钱红桃更改为:钱思雅,请予以更改望同意为!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
__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