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变更申请书(推荐6篇)》范文,希望对您的工作学习有帮助,你还可以在无忧范文网网可以找到更多《变更申请书(推荐6篇)》。
第一篇:公司变更申请书
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填表说明]
1。 本表仅需填写需变更(备案)事项变更(变动)后的情况。
2。 涉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本表首页由原法定代表人或变更后法定代表人签署均可。 3。 住所和经营场所的详细地址请按照规范的行政区划、街道、路名、门牌号、大楼名
称、小区名称、房号等填写,与上述格式不一致的,可在横线上具体填写。请申请人务必真实准确填写详细地址,该地址将作为送达法律文件的法定通讯地址。 4。 实收资本备案栏认缴制企业选填,实缴制企业必填。
5。 申请人可登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szscjg。gov/)查询经
营范围表述用语指引。
6。 本表标明需[签章"处,签署人属于机构的,由机构盖章;属于自然人的,由自然
人本人签署。
7。 本表栏目不够填写的可复印续页,勾选处请在[□"内打[√"。
8。 提交的申请书及相关申请材料一律应使用a4型纸,提交的复印件应清晰、可辨认。 9。 提交的申请书及相关申请材料应当使用黑*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或签署,请勿使
用圆珠笔。
10。 申请表、决议/决定范本、章程/协议范本等格式文件及办理各项登记所需提交的材
料清单可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szscjg。gov/)--网上办事--商事主体临时信用信息平台上进行查询或下载打印,申请表亦可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办事大厅窗口领取。
11。 外文文件、*须附中文翻译件(原件1份)(由公司翻译的,须加盖该公司*;
由翻译公司翻译的,须加盖翻译公司*)。
12。 以上未尽事宜请参考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szscjg。gov/)或
相关法律、法规细则。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依照、、、、、、、、、、等规定申请企业变更(备案)登记,提交材料真实有效,作出本次变更决定的相关法律文件本企业已存档备查,谨此对真实*承担责任。
二、如本企业拟变更的名称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或者名称中的字号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愿无条件变更本名称,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企业郑重承诺已取得所申报地址作为本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的合法使用权,详细地址表述真实无误;如所申报住所(经营场所)法定用途属于住宅的,已知悉七十七条等相关规定,并已征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 □业主委员会 □社区居民委员会 □社区工作站的意见,同意将所申报地址的房屋改变为经营*用房。(请在以上相应□中打[")
四、法定代表人信息真实有效,*件与原件一致,符合关于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谨此对真实*承担责任。
五、兹委托指定代理人 作为经办人申请企业变更(备案)登记事宜。(代理权限:□提交申请材料;□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决定文件;□修改申请材料中文字*错误)
代理期限至 年 月 日。
有权签署人签署:
[注: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农民*合作社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合伙企业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签署;个人独资企业由投资人签署;分支机构由隶属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投资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
[注:分支机构加盖隶属单位公章]
企业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签名: 经办人联系电话:
第二篇:设备变更申请书
篇一:设备更换申请
设备更换申请
尊敬的×××:
××大学南校区第二实验楼自2010年3月投入使用,在学校各级××的关怀支持下,我院实验室搬迁及建设工作圆满完成。但是由于不同实验室设备的不同,所以在某些方面还是遇到了一些问题,特别是并行计算机实验室,为了今后更好的学习和研究,希望得到校××的支持,申请完善实验室低压配电设备的更换。
申请理由如下:
1。 并行计算机实验室机房(c216)有并行计算机机柜4台,每台有20节点服务器,同时还有5台微机及空调2台,稳定工作额定功率可达45000w,额定电流为205a,同时考虑到开机瞬间冲击电流的影响(冲击电流是稳定电流的10~20倍),最大冲击电流可达4000a,在尽量不同时开机的情况下,一台机柜的最大冲击电流也有1000a,而目前实验室低压配电设备的额定电流才100a,远远低于实验室的用电要求,同时并行计算机终端室(c214)和微机构与微力实验室(c210)也存在类似额定电流过小问题。若不及时更换配电设备,轻则并行计算机不能工作,影响学生学习和科研工作的进行,重则导致配电设备因过载烧坏,甚至发生火灾。
2。 c203室除了日光灯照明外没有任何接入电路设备(如低压照明箱),以致该办公室不能使用任何用电设备。
更换建议:
1。 把并行计算机实验室机房(c216)、并行计算机终端室(c214)、微机构与微力实验室(c210)低压照明箱换成最大工作电流为1000~1200a的低压照明箱,其中c214室为1200a,c216室和c210室为1000a。
2。 给c203室安装标准低压照明箱。
再次希望并感谢校××能批准我们的申请,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不断的努力,不断创新,争取把实验室工作做的更好!
申请部门:机械工程学院
20××年×月××日篇二:生产设备设施变更申请表
生产设备设施变更申请表生产设备变更验收表
篇三:关于更换设备的申请格式
关于申请更换传真机的请示
王彬 总经理:
为顺利开展工作,销售部现申请更换一台能支持传真、复印、打印(支持网络打印)一体机;usb转pci接口一个。 理由:1。 传真机经常卡纸、维修,已严重影响正常工作。
2。 一体机可以接收电子传真,可以避免每天接收的
垃圾传真,节约纸张和墨。
3。 销售部和行政中心分开后,销售部也需要扫描仪、
打印机及复印机,故一体机比较合适。
4。 usb转pci接口用来连接台式机和针式打印机。
妥否,请示。
申请人: 部门负责人:
总经理意见:
第三篇:上海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
(上海)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
一、审批项目
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
二、审批机关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负责登记市商务委审批的及金融类的外商投资的公司,国家工商总局授权的外商投资的公司,以及其他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认为应由其登记的外商投资的公司。
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许可分局主要负责登记浦东新区商务部门审批的外商投资的公司和商务部、市商务委审批的浦东新区行政区域内的鼓励、允许类外商投资的公司。自贸实验区分局主要负责登记自贸实验区管委会审批或备案的除由上海市工商局登记以外的外商投资的公司。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其他区(县)分局受上海市工商局委托,负责登记本区(县)行政区域内除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以外的外商投资的公司。
三、申请条件
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四、提交材料目录
1、公司名称变更
(1)《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
(2)依法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原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决议或决定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
(3)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公司投资者签署的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原件);
(4)《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5)其他有关文件。
2、公司住所变更
(1)《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
(2)依法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原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决议或决定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
(3)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公司投资者签署的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原件);
(4)住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能够证明产权归属的其它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其他有关文件。
跨登记机关迁移: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移手续,跨审批机关管辖的还需向原登记机关提交迁入地审批机关的批复、批准证书复印件;申请迁移的企业凭原登记机关出具的迁移证明(跨审批机关管辖的,还需迁入地审批机关的批复、批准证书副本1)向迁入地的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涉及前置许可的还需提交有关前置许可的批准文件(证明)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3、公司类型变更
(1)《外商投资的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
(3)依法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原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决议或决定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
(4)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公司投资者签署的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原件);
(5)其他有关文件。
4、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
(1)《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
(2)依法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原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决议或决定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章程明确规定法定代表人委派产生的,毋需提交该决议或决定。
(3)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原件); 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应符合章程中有关选举、委派、指定、任命或聘用等产生方式的规定。
(4)新任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原件);
(5)法定代表人审查意见(原件);
(6)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原件);
金融、证券、保险类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需提交批准文件。
(7)其他有关文件。
5、公司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变更
(1)《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
(3)依法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原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决议或决定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
(4)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或公司投资者的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原件);
(5) 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原件);
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验资证明应载明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减资验资报告应说明公司履行《公司法》规定程序情况和公司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
(6)刊登减资公告的报纸报样及债务清偿报告或债务担保证明(原件); 仅适用于减资。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7)其他有关文件。
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开发行新股方式或者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新股方式增加注册资本,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6、公司实收资本变更
(1)《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
(2) 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原件);
(3)其他有关文件;
股东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提交已办理其财产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变更
(1)《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原件);
(3)依法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原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决议或决定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
(4)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公司投资者签署的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原件);
(5)其他有关文件。
8、公司营业期限变更
(1)《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
(3)依法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原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决议或决定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
(4)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公司投资者签署的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原件);
(5)其他有关文件。
9、公司经营范围变更
(1)《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
(3)依法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原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决议或决定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
(4)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公司投资者签署的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原件);
(5)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
指有关前置许可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适用于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被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限届满的,应当自吊销、撤销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之日起30日申请变更登记或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6)其他有关文件。
10、公司股权变更
(1)《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公司投资者签署的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原件);
(4)股权转让协议(原件);
(5)依法经其他投资者同意转让的声明(原件);
(6)股权受让方的主体资格证明;
中方投资者应提交由本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作为主体资格证明;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经其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后送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如其本国与我国没有外交关系,则应当经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再由我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某些国家的海外属地出具的文书,应先在该属地办妥公证,再经该国外交机构认证,最后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香港或澳门企业提交的证明应当由香港或澳门的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或中国法律服务(澳门)有限公司审核签章转递。台湾地区投资者的证明应当按照协议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7)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由外国投资者(授权人)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该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境内被授权人代为接受法律文件送达,并载明被授权人地址、联系方式。被授权人可以是外国投资者设立的境内分支机构、公司或者其他境内有关单位或个人。
(8)其他有关文件。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文书。如投资者因吸收合并等原因变更股权的提交相关有效证明。
11、投资者名称变更
(1)《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
(3)投资者名称变更的证明文件(原件);
外国(地区)法定登记机关出具的准予名称变更的证明文件。外方投资者的名称变更证明文件应经其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如其本国与我国没有外交关系,则应当经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再由我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某些国家的海外属地出具的文书,应先在该属地办妥公证,再经该国外交机构认证,最后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香港或澳门企业提交的证明应当由香港或澳门的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或中国法律服务(澳门)有限公司审核签章转递。台湾地区投资者的名称变更证明应当按照协议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4)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公司投资者签署的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原件);
(5)其他有关文件。
12、营业执照有效期变更 (1)《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
(2)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
指有关前置许可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适用于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的外商投资的公司。
(3)其他有关文件。
13、董事、监事、经理变更备案
(1)《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
(2)原任董事、监事、经理的免职文件和新任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新任董事、监事、经理的产生应符合章程中有关选举、委派、指定、任命等产生方式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董事、监事、经理须经审批的,应当提交审批文件。
(3)《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原件);
(4)其他有关文件。
14、不涉及登记事项的章程修改备案
(1)《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
(2)审批机关批准文件(原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公司投资者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原件)。
15、异地分公司备案
(1)《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
(2)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3)其他材料
撤销分公司的需提交分公司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分公司变更名称的,提交分公司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
16、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备案
(1)《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
(2)《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原件);
由外国投资者(授权人)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该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境内被授权人代为接受法律文件送达,并载明被授权人地址、联系方式。被授权人可以是外国投资者设立的境内分支机构、公司或者其他境内有关单位或个人。变更被授权人的,应当签署新的《法律文件送达协议》并及时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被委托人地址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及时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3)被授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17、工商登记联络员备案
(1)《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
(2)。工商登记联络员身份证件复印件。
18、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备案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清算组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营业期限已满、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定解散、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设立许可或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无需提交。
(3)依法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原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决议或决定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4)其他有关文件。
19、变更清算组备案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清算组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
(2)依法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原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决议或决定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
(3)原清算组备案通知书(原件);
(4)其他有关文件。 20、撤销清算组备案
(1)《外商投资的公司清算组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
(2)依法作出的决定或决议(原件);
(3)原清算组备案通知书(原件)。
(4)其他有关文件。
注:外商投资的公司申请以上第1-12项登记事项变更,涉及营业执照载明事项的,一并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申请以上第13-20项备案事项变更的,一并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以上文件未注明提交原件的,可以提交复印件,但需申请人签字或盖章。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登记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五、办理流程
1、如需先经审批机关批准的,申请人应当先到审批机关办理审批手续;
2、申请人到工商机关注册大厅申请变更(备案)登记,提交申请材料;
3、工商机关在收件后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需要对申请文件、材料核实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4、工商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需要换发营业执照的,申请人在10日内到工商局注册大厅领取营业执照或其它登记文书。
六、审批时限
1、工商机关收件后5日内决定是否准予登记;需要对申请文件、材料核实的,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决定是否准予登记;
2、工商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于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营业执照或其它登记文书。
七、收费标准
变更登记事项的,变更登记费为100元。增加注册资本的,按增加部分的万分之八缴纳;注册资本超过一千万元的,超过部分按万分之四缴纳;注册资本超过一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缴纳。(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免征登记费) 备案登记不收取登记费。
八、咨询电话:详见《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
http://www.xiexiebang.com/shaic/html/govpub/2012-12-20-0000009a201212130004.html
第四篇:减免税备案申请书
营业税免税备案申请书
**地方税务局:
**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年 月 日,经核准办理营业执照,注册号: , 年 月 日经核准办理税务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号: , 年 月 日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经信非公**号文件批准取得了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注册资金 **万元,实收资本**万元,经营地址位于**号 ,法定代表人**,电话 **,联系人常务副总经理**,电话**,财务负责人**,电话**,经营性质**,经营范围**范围内经营,主营:融资性担保业务;兼营:诉讼保全担保,招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与担保业务有关的咨询、财务顾问服务;以及不高于20%的自有资金进行符合规定的投资。现有职工**人()。在**银行开立基本存款帐户,帐号为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9号《 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以及工信部联企业[2015]286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进行对照:我公司从成立至今,一直按照有关部门对信用担保机构的规定,规范运作,内部制度健全,并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报表和有关信息。公司担保业绩得到国家工信部、**省工信委、**省财政厅的肯定,各级领导广泛关注和普遍认可,累计获得项目资金补助四次合计**万元。2013年11月3日CCTV1在新闻联播的“ 发挥扶贫资金效益最大化”为题,是以我公司开发性金融扶贫为背景进行采访报道。经过全体员工的奋力拼搏,信用担保额从成立之初每年担保额**万元发展到现有担保责任余额**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净资产**万元。按照文件所称“符合条件”具体对比如下:
1、我公司已取得监管部门颁发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依法登记注册为企(事)业法人,实收资本超过2000万元,达到**万元;
2、截止2015年9月30日,企业担保业务总收入 ** 万元(其中担保费收入**万元,担保费率**%)平均年担保费率永远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
3、已经连续合规经营*年,资金主要用于担保业务,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的能力,经营业绩突出,对受保项目具有完善的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追偿与处置机制;
4、截止2015年9月30止,担保责任余额**(户、笔) 金额**万元。为中小企业提供的累计担保贷款额占其两年累计担保业务总额的**%,单笔500万元以下的累计担保贷款额占其累计担保业务总额的100%。
5、对单个受保企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不超过担保机构实收资本总额的10%,且平均单户(笔)最高担保责任金额为500万元人民币。
6、业务放大倍数为净资产**万元的**倍,大于担保责任余额为净资产的3倍的规定,且代偿率为**%。低于规定界线2%
为此,本公司符合上述文件的规定,现申请2015年**月**日起至2018年**月**日止营业税进行减免征收。
请贵局核查审批备案
***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0月
第五篇:幼儿园备案申请书
幼儿园备案申请书
很多人可能机还不知道幼儿园备案申请书怎么写,一直在苦恼。别担心,以下是XX整理的幼儿园备案申请书,欢迎阅读。
幼儿园备案申请书1
敬爱的上级组织:
我园自1998年创办以来,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以及《幼儿园工作规程》为指针,以“一切为了孩子”的宗旨,积极开展教科研活动,深化教学改革,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原有的收费标准已难以维持幼儿园的正常运转,特申请备案幼儿园收费标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名称:xx县百花幼儿园
地址:xx省xx县xx镇xxx号楼
法人代表:王芳兰联系电话:18*********588
一、基本情况
我园位于会宁县新时代家苑,占地面积1500多平方米,建筑面积900多平方米,户外活动面积600平方米,布局较为合理,现有教学班10个,406名幼儿,23名教职工。
二、收费依据理由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关于《民办幼儿园收费备案的实施细则》精神,并参照我园近三年来收入及支出测算生均教育成本情况,为提高办园质量。更好的培养幼儿,维持幼儿园正常运转,适当提高教职员工待遇,出尽教研教学活动深入开展,服务当地社会发展。特向县价格主管部门申请核定收费标准。
三、现行收费标准及拟调整收费标准幅度。
现行收费标准:保教费450元/生学期,学杂费70元/生学期,拟调整收费标准幅度:保教费提高100%,学杂费提高20%。
四、年度收费额和调整后的收费增减额,对幼儿家长负担及幼儿园收支影响的预期评价。
若按现行标准收费900元/生、年,则我园年总收入365400元,而年总支出为466900元。可以预见,难以支撑幼儿园发展,若调整标准为1800元/生、年,则有盈余可支持幼儿园长远发展。
通过申请备案收费标准,我园的发展将登上一个新的台阶,师资队伍将得到更好的完善,教具玩具的更新换代也将顺利进行,教学教研活动也将更好的开展。理顺收费关系后,我园可以得到更好的发展,为我县的幼教事业贡献更多的力量。
幼儿园备案申请书2
一、幼儿园基本情况:
幼儿园是经XXX县教体局批准成立的的一所民办幼儿园,幼儿园位于XXXXXXX,法定代表人:XXX.幼儿园年建成并招生,幼儿园占地面:XXX㎡,目前投资XX万元,房屋建筑物使用情况,幼儿园教职工人数。
二、正常办园支出情况
1、土地使用情况:租赁费XX元/年;
2、教学设施:X万元,包括办公桌、办公椅、学生凳子、学生课桌、书等。
3、设施设备:X万元,包括空调、电扇、锅炉等。
4、工资费用:XX万元,包括行政管理、教师、后勤工作人员基本工资、补贴、福利等。
5、公务费和业务费:XX万元,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资料费等。
6、水费:X元 电费:X万元
7、修缮费:X元
三、其他有关办园费用支出情况
申请办园费用标准:
保育教育费:X元/生/月 伙食费:X元/生/月
取暖/降温费:XX 元/生/季
第六篇: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_范文
1、名称变更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
(3)营业执照正、副本;
(4)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5)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2、住所变更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
(3)住所使用证明;
(4)营业执照正、副本;
(5)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3、经营范围变更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副本1);
(3)董事会决议;
(4)合同、章程的修改协议;
(5)营业执照正、副本;
(6)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
(7)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4、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变更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副本1);
(3)董事会决议;
(4)合同、章程的修改协议;
(5)验资报告;
(6)三次减资公告及债务清偿报告或债务担保证明;
(7)营业执照正、副本;
(8)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5、经营期限变更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副本1);
(3)董事会决议;
(4)合同、章程的修改协议;
(5)营业执照正、副本;
(6)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6、投资者名称变更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投资者名称变更的证明文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本企业公章);
(4)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7、法定代表人变更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
(3)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
(4)新任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5)营业执照正、副本;
(6)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8、股权变更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副本1);
(3)董事会决议;
(4)合同、章程的修改协议(加盖股东公章);
(5)股权转让协议;
(6)合营他方放弃优先受让权的声明;
(7)股权受让方的合法开业证明和资信证明;
(8)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本企业公章);
(9)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9、董事(监事)备案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
(3)新董事(监事)的任职文件和原董事(监事)的免职文件;
(4)董事(监事)会成员名单;
(5)营业执照复印件;
(6)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10、增设分支(办事)机构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
(3)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本企业公章);
(5)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11、撤销分支(办事)机构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
(3)分支(办事)机构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证明;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12、其他事项备案
(1)实缴注册资本:
a.《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b.资金到位的验资报告;
c.营业执照正、副本。
(2)股权质押:
a.《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b.审批机关批准文件;
c.董事会决议;
d.投资各方同意的质押合同;
e.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本企业公章)。
(3)不涉及登记事项的合同、章程修改:
a.《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b.董事会决议;
c.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d.新合同、章程;
e.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本企业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