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安全的黑板报

时间:2022-04-24 14:24:16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1842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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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法制故事读后感

  在我的心目中,法学其实是一门枯燥无味的学科。法律条文规定了我们生活的条条框框,规定了我们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将我们的生活局限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但并不是说这样不好,因为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保护了我们每个人的权益,增加了我们生活的安全感。

  法律贯穿于我们社会生活的始终,从我们一出生起,就和法律结下了不解之缘,甚至这种“缘分”还会伴随我们一生直至死亡。我们常常被告诫遵守法律,喊出诸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口号。可是法律究竟是什么?

  几乎没有人能完整的解释什么是法。有人说“法律是法庭上运用公共力量这种情形下的声明”,有人说“法律是在其所属的社会组织中处理相互关系及行为的正被执行的一整套规则当中的一部分”,有人说??

  约翰.赞恩从另一方面为我们揭示了法律的诞生。他告诉我们,法律是人们历史的微缩,揭示了人们在法律领域里漫长而艰苦的探索――人们用流血的双脚在充满荆棘的道路上一步一步由被奴役走向自由。他以丰富的想象力和山间小溪一样流畅的笔调,将这一题材阐述得扣人心弦,让人爱不释手,用文学的笔调阐述了法学的道理,更是驱除了我对法学枯燥无味的偏见。 怪不得詹姆斯.贝克称赞道:“及执业律师和真正的哲学家于一身的人物,而这样的人物在美国律师界为数不多。本人曾读到一些及博学与阐述清晰于一体的法律文章,一直不能忘怀。这些文章为芝加哥法律界的一位杰出人物所写,在法律刊物上发表,他就是本书的作者。”

  我觉得站在不同的角度上,法律可以有很多种不同的理解。在我看来,法律是一种规则和秩序,这种规则、秩序是在社会和人们的不断发展中被定义的。

  法律的发展伴随着人们的发展。

第二篇:遵守法律的宣传标语精选篇

1. 推进依法治市,努力建设法治城市

2. 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3. 美好人生,法治同行

4. 学习 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

5. 学习宣传宪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

6. 明德崇法,笃行致知!

7. 以法律的智慧,谱写绚丽的人生

8. 增强全民宪法观念和宪法意识,保证宪法的.正确贯彻实施

9. 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

10. 维护宪法权威,增强权利义务观念

11. 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履行法定义务

12.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13.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14. 以法制为基,建和谐大厦

15. 弘扬民主法制精神养成良好的道德风尚

16. 实行依法治国,坚持 执政为民

17.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18. 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19. 学习宪法、掌握宪法、运用宪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0. 高举宪法旗帜努力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

第三篇:便民服务中心宣传标语

篇一:便民服务中心口号

服务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满意没有终点,只有起点 管理以人为本 服务精益求精

提供方便是我们的职责、依规受理是我们的原则、让您满意是我们的追求

始于群众要求,终于群众满意

受理有矩、服务无距,重在为民、贵在便民

以人为本 服务至上 依法行政 公正高效

情为民所系 利为民所谋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服务群众促和谐 积极工作提效率

在工作中见务实 在服务中见品质 在业绩中见成效 篇二:便民服务中心标语精选

便民服务中心标语精选

1、服务只有更好,没有最好 满意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2、做服务群众的带头人 当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3、找得到人、解得了难、办得好事、交得上心

4、微笑是我们的语言 文明是我们的信念

5、便民不是口号,服务才是目标

6、待人热情、办公快捷、服务主动、答复满意

7、群众利益无小事 服务工作无止境

8、把事项交给我 把满意带给您

9、知民意、解民忧、帮民难、促民富、得民心

10、以服务为宗旨 以便民为目的 以满意为标准

11、把群众意愿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富裕作为“第一目标”,把群众难题做为“第一抓手”

12、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工作的最高标准

13、以干部的辛苦指数换取群众的幸福指数

14、重拾传家宝 再现鱼水情

15、与人民群众恳谈对话 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篇三:关于进一步加强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

泸纳府办函?2010?121号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镇 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加速打造服务型、效能型政府,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务服务中心关于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09?270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通知如下。

一、规范机构名称,明确工作职责

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统一名称为“××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标识统一按照白底红字、宋体字制作,在办公地点正面显著位臵横排固定。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主任一名(由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兼任),专职副主任一名,副主任及工作人员均由各镇(街道)在现有工作人员中调剂使用。

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职责:负责协调、监督各进驻部门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负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政策咨询;负责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管理考核;负责处理对窗口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负责对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站的管理指导;负责对需报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审批事项,提供咨询代办服务。

二、规范场所建设,方便群众办事

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要尽可能设立在群众熟悉、办事进出方便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办公大楼一楼或临近街道或靠近镇(街道)机关醒目的地方,设立大厅式服务中心,柜台式办公,以方便办事群众。中心场所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以保证所有进驻中心的单位实行集中办公,并要有适当的供群众歇息的场所。

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要依托电子政务外网,按照“延伸共享、服务实用”的原则,构建上连接省、市、区的城乡一体化信息服务平台,并逐步使用行政审批通用软件系统;要在每个窗口配备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以便办公、文件管理规范化,确保能及时与有关单位进行网络联系和网上业务开展;要开通便民服务中心热线电话,切实为广大办事群众提供咨询和投诉服务。

三、规范项目进驻,整合办事功能

凡是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服务事项,均应进驻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联合办理、统一办理或代理,充分发挥便民服务中心的便民办事、为民理财、帮民致富、促进和谐的功能。在进驻内容上做到:项目应进必进、环节应进必进、收费应进必进。

根据省、市关于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基本服务事项参考目录,结合我区实际,镇便民服务中心至少设立8个服务窗口,至少进驻45个事项;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至少设立4个窗口,至少进驻25个事项(详细情况见附件)。凡涉及到需在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窗口的,上级主管部门必须全力支持,充分授权窗口,使窗口能办事、办成事,为窗口开展工作提供各种便利条件。凡是便民服务中心进驻的审批服务项目,区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要做到与之对接并保持上下衔接通畅。

四、规范运行模式,提高服务质量

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总体要求是:集中办事、责任到人、规范收费、便捷高效。为确保便民服务中心规范运作,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应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应相对集中办公,赶集日工作人员应全部正常上班,非赶集日3—5名窗口工作人员值班。值班窗口工作人员负责办理本窗口事项,有群众到非值班窗口办事时,负责通知非值班窗口工作人员到中心接件、办件。全面实行“六制两服务”的运行模式。

严格实行首问责任制。便民服务中心和部门窗口要挂牌设立首问责任岗,明确首问责任人和岗位职责,对首问事项要如实登记并跟踪办理。首问责任人对前来咨询、办事的人员应主动热情,以礼相待,仔细耐心解答办事人员的询问,不得推诿、扯皮、拒绝、搪塞申请人。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对各部门窗口实施首问责任的情况进行监督,将其纳入对部门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

严格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凡群众询问需办理事项,必须口头或书面一次性告知办理事项所需的条件、资料、时间、费用等情况。对不属于本窗口办理范围的,应告知具体承办窗口和责任人;如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但一般材料欠缺,需要申请人补充材料或作进一步更正、说明的,窗口工作人员应予受理,并出具受理告知单和补报材料通知单,明确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需要更正、说明的问题和时间要求等;明显不符合有关规定或主要申报材料缺少而不能受理的,应向当事人员当面说清不予受理的原因,并出具不予受理情况告知单。

严格实行限时办结制。凡程序简便,可以当场办结的项目,做到即来即办;对不能当场办理,需要审核、论证、公告或现场勘察的申请项目,由窗口工作人员组织勘察审核等,做到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严格实行联合办理制。对需要两个及两个以上部门联合办理的项目,由便民服务中心分管领导牵头协调,相关部门配合办理,做到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

严格实行上报事项负责办理制。对需报上级有关部门办理的事项,由便民服务中心或主办窗口受理并负责上报,在规定时限内积极做好与区政务服务中心的衔接工作,切实做到全程代理服务。

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窗口工作人员在受理或办理审批服务事项工作中,因故意、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规定的职责,损害办事群众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四川省行政机关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推行公开服务。中心窗口要有明显的标识牌,工作人员佩证上岗。对进驻中心办理的审批、服务项目要通过印制连心卡、明白卡、服务指南、办事须知等形式,公开服务事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法定时限、承诺时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联系电话(“八公开”),做到公开、透明,让群众知晓,接受群众监督。凡在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的事项需要收费的,必须明确收费依据并出具相关收费票据,有条件的地方应实行银行代办,实行收支两条线。

推行特色服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对办事群众要热情服务,要根据企业和群众的需要实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无偿代

篇四:高阜镇全面推进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高阜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抚府办字

[2009]18号)、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机关效能-项目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资发[2009]3号)和县政府办《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资府办字[2009]1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镇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升工作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建设法制、服务、责任、高效机关,现结合我镇实际,就全面推进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全面贯彻抚府办字[2009]18号、资发[2009]3号、资府办字

[2009]13号文件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着力点,以“机关效能-项目建设年”为契机,以便民利民、公正公开、务实高效、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和廉洁勤政为基本要求,进一步推进我镇政府和基层站所转变职能,创新便民利民的服务方式,创建优质、高效、便捷、规范的政府服务环境。

二、工作安排

(一)便民服务中心的设立

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立在镇政府,业务受县行政服务中心指导,主任由党政办主任李中文同志兼任,专职副主任由余明同志担任。根据工作需要设置民政农医、水利土管、农业计生、劳保财税等4个窗口,每个窗口设工作人员1名,各窗口工作人员由相关部门现有工作人员中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有相当文化程度的业务骨干组成,实行公开集中办公。

(二)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责 负责受理服务对象的政策咨询;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领各类证照事务、核发各类批准文件;提供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有关公共服务;负责投资项目及其他事项的全程免费代办工作。

(三)各个办事窗口的职能和受理项目

1、民政农医窗口

负责全镇辖区居民民政事务受理申报、事务办理和农村合作医疗相关业务的办理。具体包括以下项目:农村低保申办、最低生活保障金审核、农村“五保户”的办理、大病救助、临时救助;农村合作医疗参合款征收、大病统筹报销、住院医药费报销、慢性病办理。

2、水利土管窗口

负责全镇辖区范围内水土保持项目管理,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相关科技开发与推广,水土保持宣传以及土地及矿产资源的规范使用管理;农民建房审批及收费。

3、农业计生窗口

负责全镇辖区计划生育相关审批事项的申报办理、管理及服务和涉及农业方面审批项目的受理、申报。具体包括以下项目:农业、非农业一孩生育证;农业、非农业二孩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伤残儿鉴定;独生子女光荣证;农业机械的购买和推广,农业技术服务。

4、劳保财税窗口

负责全镇辖区劳动保障、再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审批申报及事务办理和财税任务的征缴及各种财税相关契证的发放。具体包括以下项目:再就业优惠证、为农村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就业信息、新增劳动力就业登记、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协助办理社会保险,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印花税票代售许可、耕地占用税征收。

(四)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7月31日-8月15日) 召开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部署成立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召开全体干部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成立便民服务中心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调查摸底阶段(8月15日-8月23日)

镇机关各部门根据上级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将那些与广大企业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认真梳理后,按照便民、利民的原则,能进驻的全部进驻窗口,并从现有工作人员中按照要求认真选配各窗口工作人员,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后组织实施。

(三)筹建机构阶段(8月23日-9月7日)

根据工作需要,配齐便民服务中心电话、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档案柜等必要的办公机具,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装框上墙,满足办事群众的需求和网上办公的需要。

(四)进驻办公阶段(9月7日-9月15日)

严格按照批复的方案,我们将于2009年9月15日前全部进驻实行一站式办公。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我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的领导,镇政府成立高阜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黄志贤 镇 长

副组长: 吴建平 党委委员 副镇长

张志兵 党委委员 纪委书记

成 员: 蔡 超 党委委员 武装部长

曾会秀 副镇长

李中文 正科级干部

邱 平 副科级干部

肖英旗 财税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高阜镇党政办,由李中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的工作。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包括:负责制定便民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对便民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与考核;负责对进驻便民服务审批中心项目的确定、调整,对项目办理情况进行协调、督察;受理对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

四、人员经费安排

1、民政农医窗口进驻人员:刘燕峰 邱 媛

2、水利土管窗口进驻人员:黄伟超 曾小华

3、农业计生窗口进驻人员:蔡惠珍 李龙生

4、劳保财税窗口进驻人员:曾小健 饶 隆

高阜镇便民服务中心正式运转后,每年工作经费预算为2万元,经费由高阜镇人民政府安排下拨。进驻售货员上班时间采取半天轮班制。

五、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建立便民服务中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建立镇便民服务中心是转变政府职能、改革管理体制的有效途径,是优化我镇经济发展环境,服务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需要。镇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列入 篇五: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机制

关于创新农村社会管理工作机制的

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健全服务群众、联系群众制度的要求,现就在我县部分乡镇、村(社区)建立便民利民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站、点)?以下简称“便民利民服务中心(站、点)”?,构建服务基层和群众工作机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试点区域。按照“方便群众、便于服务”的方式。以永靖镇的立碑村、西山乡的小鹿窝片区两个点作为全县加强和创新农村社区建设管理试点区域,启动我县“便民服务站”建设工作,

(二)试点模式。按照“一乡(镇)多站、一站多村”的工作思路,在不增加管理层级、不增设行政事业机构的基础上,在农村设立便民服务站,缩短服务半径、推动资源下沉、提供便民服务。设臵农村“便民服务站”,受乡(镇)党委、政府直接领导。便民服务中心(站)根据工作量,明确3-5名工作人员,采取“全科医生”的方式,为群众提供党务政务办理、政策咨询和矛盾纠纷调解等工作。并结合村民生活习惯,采取错时服务、坐班服务等方式,灵活调整办公服务时间,最大限度便民利民。

二、服务内容

凡是乡镇基层站所直接面向党员、群众的审批和服务事项,都应尽可能纳入便民利民服务中心(站、点)办理或进行代理。

(一)便民利民服务中心的服务事项

1、政务服务事项:主要包括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管理、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城镇管理、交

通运输、水利、林业等基层职能站所提供的政务服务。

2、党务服务事项:主要包括党员关系接转、党费收缴,培训教材、远程教育课件发放,党员承诺指导,流动党员联系服务,对所辖村(社区)党建工作提供指导和服务,受理基层单位和群众需要党组织和党员提供的服务等事项。

3、生产经营服务事项:主要包括农机、农技、畜牧兽医、供销社等基层职能站和单位所提供的生产经营服务。

4、卫生服务事项:主要包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卫生、计生等服务。

5、文化服务事项:主要包括文化服务中心承担的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村电影放映、报刊图书阅览、文化活动、农民体育健身等服务。

6、法律事务服务事项:主要包括来访接待、民事纠纷调解、诉讼引导、接收法律援助申请、法律法规宣传、矛盾纠纷调处、社会治安防控、突出问题治理等事项。

7、咨询服务事项:主要包括惠民政策、科技知识、市场信息、劳动力和人才需求信息咨询等服务。

(二)便民利民服务中心的服务事项

1、证照代办服务事项:主要包括户籍、身份证、独生子女证等有关证照代办,就业、失业登记证代办,土地使用证、土地经营权证申报代办,林木采伐及运输申报,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参保申请,提供有关方面规定的出具证明等事项。

2、公共服务事项:主要包括农户电话、广播电视维修代为联系,计生优生服务,留守儿童服务,养老服务,帮助贫困农户、改制企业下岗困难职工、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解决生活、健康问题及办理社会救助等事项。

3、生产生活服务事项:主要包括农资供应,报刊图书阅览服务,邮政代办,有线电视及水电通讯费用代收代缴,社保、帮扶物品和惠民物资发放等事项。

4、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事项:主要包括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协调处理民事纠纷及群众生产生活中的有关矛盾和问题等事项。

5、咨询宣传服务事项: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惠民政策、科技知识、防灾减灾、市场信息、劳动力和人才需求信息、小额信贷咨询等事项。

三、运行方式 (一)工作职责

便民利民服务中心在乡镇党委、政府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本辖区便民利民服务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同时接受有关业务主管部门业务指导;负责制定便民利民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服务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考核;负责处理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或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审批事项,提供咨询和代办服务。

(二)人员调配

乡镇在现有编制不变的情况下,选派人员到便民利民服

务中心工作。便民利民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由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兼任,具体负责中心的日常管理、监督考核和统筹协调,并至少明确3--5名具体管理人员。凡有审批和服务事项进入服务中心的职能站所,要选派人员轮流服务,具体办理本站所业务范围内的审批和服务事项,并承担业务相关、服务内容相近站所有关业务的咨询答复等。服务中心要根据各职能站所工作实际,结合各窗口业务量,采取工作人员平

时轮流值班和约时办理、利用群众办事比较集中的时间、赶场天全员到岗等方式开展工作,服务方式既要简便易行,又要切合实际;要采取经常抽查等方式,确保群众进得了门、见得到人、办得了事。

(三)设施配备

1、统筹办公场地。注重整合资源,尽量从现有资源中

调配、推进软硬件设施建设。有条件的乡镇应在交通便利、方便群众办事的地点设立办事大厅;条件有限的,可调剂乡镇办公楼低楼层办公室作为办公场地。

2、实行集中办公。便民利民服务中心(站、点)设立必

要的办公设施、咨询服务电话等,有条件的还可提供服务信息查询及群众办事等待休息等设施,实行集中开放式办公。

(四)办事程序

1、根据服务对象申报的事项,按公开的流程及方式办理。

——直接办理。凡程序简便,可以当场审批的项目,即收即办、现场办理。

——承诺办理。对不能当场办理,需要审核、论证的申请项目,由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联合办理。对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职能站所审批的项目,由主办窗口牵头协调,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上报办理。需报上级审批的申请事项,由工作人员负责材料的审查,明确告知所需的材料、费用及办结时限,在规定时限内由主办窗口负责上报,积极联系办理,全程帮助办结。

——协助办理。群众申办有关事项确有困难的,工作人员应予以指导,或帮助起草、填写有关申报资料。

——代为办理。群众交付的代理、代办事项,由工作人员代收并登记、签字后,到上级有关业务部门集中办理,及时回复办理结果。

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事项,要明确给予答复,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理由,耐心做好解释工作;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事项,应当书面告知,说明理由妥当处理。

2、便民利民服务站(点)要根据群众需要办理的事项,按照政策规定采取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当事人提供相关资料后代为办理等方式及时提供服务,并在工作中及时掌握反映社情民意。对群众交付的代办事项,要作详细登记并妥善保管相关资料,避免出现工作失误。

(五)管理考核

1、加强便民利民服务中心(站、点)人员培训和管理。便民利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接受服务中心和所属站所的双重领导,业务上接受站所的领导,日常工作接受服务中心管理,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学习培训,确保工作人员在熟练掌握本职岗位业务办理事项和规程的同时,了解掌握进入中心其他站所的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和政策依据,能够有效开展有关业务的办理或代理、咨询答复工作,实现一岗多能、一人多用“全科医生”式服务。

2、加强前台服务与后台服务的统筹管理。在将各职能站所审批和服务事项纳入便民利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同时,把一般性、基础性的工作做在前面,及时汇总有关信息,建立健全工作台账,为前台服务提供有效支撑,确保能够及时为群众办理有关事项。

3、建立严格科学的管理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

第四篇:倡导法律援助宣传标语

实施法律援助制度,促进司法公平公正。

法律援助手牵手,和谐社会心连心。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法律援助在你身边。

法律援助人人参与,和谐社会人人受益。

法律援助与社会文明共同成长与民主法制共同进步。

法律援助与社会文明共同成长与民主法制共同进步

法律援助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法律援助让人人都能平等地站在法律面前。

开展法律援助,构建和谐社会。

法律援助是政府责任也是社会责任

法律援助在您身边公平正义与您牵手

保民生、促发展、建和谐、法律援助在行动

建立法律援助制度完善社会保障体制

法律援助维护百姓权益,慈爱之心撑起弱者蓝天。

法律援助手牵手,和谐社会心连心。

爱相随,法相伴,风雨同行。

扬社会正义,助弱者维权。

法律援助为您实现公平和正义

发展法律援助事业树立司法行政机关形象

维护困难群众权益,加快构建和谐社会。

发展法律援助事业推动社会文明进程

开展法律援助关注弱势群体

开展法律援助彰显人间正义

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获得平等保护是公民的权利。

第五篇:政务服务中心资料

关于加强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几点思考

最近,本人带领县纪委、监察局和优化办的同志到政务中心进行了调研。政务中心从组建以来在如何方便群众和投资者办事、如何促进经济环境优化方面做了大量的实际工作和很多的有益探索。特别是在规范政务中心管理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应当给予充分肯定。但是,目前仍然存在制约政务中心建设的瓶颈障碍。突出表现在仍然有相当一部分同志对政务中心的重要性认识不高,有相当一部分单位没有向窗口授权授事,有相当一部分窗口现场办结率低、相当一部分群众办事要在窗口与单位之间两头跑甚至多头跑。政务中心在方便办事、提高效能和环境优化方面的综合作用还没有很好地凸显出来。如何破解这些难题,把政务中心建设好,这是值得同志们思考的问题。政务中心是一个很重要的综合服务平台 ,把政务中心建设好了,可以解决很多的问题。通过调查研究,本人认为,在改革发展的新形势下政务中心建设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要进一步推进政务中心建设,应当从六个方面着力:

1、要着力统一好领导层的思想认识。尤其是要统一好部门领导特别是各分管部门县领导的思想认识。搞好政务中心必须有领导的重视,没有县委县政府领导和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要搞好政务中心是不可想象的。要统一对政务中心的思想认识,关键是要正确处理好几个关系。一是职能部门与政务中心的关系。职能部门只承接一个方面的职能职责,而政务中心不同于一般的部门,它是很多职能部门在一起集中办公服务的综合部门,象一个联合国,它集中展示的不是一个部门的形象,而是县委政府的形象,是隆回的整体形象。全县抓效能提高、作风转变和环境优化,重点应当放在政务中心。在某种程度上,我们对政务中心还应当给予更高的重视和支持。抓住了政务中心,就抓住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牛鼻子。二是职能部门放权与政务中心集权的关系。要提高政务中心窗口的现场办结率,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办事两头跑的问题,职能部门必须向政务中心窗口充分授权授事。这个权不是授予政务中心而是授予部门窗口,行使这个权的不是政务中心而是部门本身,只不过行使权力的方式改变集中到部门在政务中心的窗口。在政务中心,部门的审批权不变和收费权不变。政务中心仅仅只是一个提供部门权力集中运行的公共平台,并做好权力运行的服务工作。如果说政务中心集权的话,也就是县委政府赋予的对部门权力集中监督的权力。我认为权力需要监督,公共权力需要在公共平台阳光运行。除了部门小团体利益和一些见不得人的自身利益外,我们没有任何理由不让权力进驻公共平台接受监督,也没有任何理由不按县委政府的要求到政务中心设置好窗口。三是按程序办事与要简化程序的关系。现在有相当一些部门设计的办事程序比较复杂,不是便民而是烦民,不是让外商高兴而是让他们扫兴。对办事程序除了法定的程序外,其它的程序都要精简。既使是法定的程序,只要是有利于发展也要想办法使其更科学更简化。发展决定政策,发展决定程序,尤其是领导不仅要带头践行,而且还要敢于担当。政务中心对进入窗口的办事程序要进行统筹和审查,要从方便群众和投资者办事的角度,编制好适合政务中心运行特点的便民办事流程。政务中心的工作不是一个部门的工作,而是一项全局性工作,是隆回环境建设、作风建设、效能建设和形象建设的重要平台。重视政务中心工作是重视全局,是我们讲大局的具体体现;是重视民生,是我们讲环境的具体体现。对政务中心,我们应当要高看一眼,厚爱一层。

2、要着力建设好七条审批流水线。按照省市要求,凡是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部门都要在政务中心设立窗口,开展集中服务。县委政府在政务中心设置了“公司注册、立项报批、国土办证、工程报建、房产办证、公路办证和公共服务”七条审批流水线,既符合政府审批运行规则,又方便群众和投资者办事,这种设置非常科学。从政务中心搬迁后的场地容量考虑,进一步建设好七条审批流水线,一要保持审批流水线的完整性。流水线的牵头单位和相关单位,包括与审批办证前置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都要在政务中心设置办事窗口,确保流水线内能够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对流水线窗口,目前还没有设置到位的,县委县政府要限期尽快将窗口设置到位。二要规范好审批流水线的办事流程。政务中心对部门提供的办事流程要进行清理整合,不能人云亦云。编制后的新流程,要突出体现“精简、高效、便民”。新流程编制后,要做到上网上墙上桌,免费发放给办事群众和外来投资者。三要强化审批流水线牵头单位的责任。牵头单位不能把自身等同于一般的办事部门。牵头单位不仅要带头办好属于自身职责范围内的审批办证事项,还要督促和责成相关单位尽快办好流水线内的相关审批办证联动业务。政务中心要组织牵头单位定期召开流水线运行分析会,帮助发现和解决有关问题,推进流水线健康快捷运行。

3、要着力解决好向窗口授事授权不到位的问题。我前段走访了一些企业和群众,有很多反映政务中心的窗口不能办事。经调查,主要原因还是一些部门单位没有向窗口充分授事授权,窗口形同虚设。要把过来在政务中心形同虚设的窗口变成真正的便民窗口,把过去受理制窗口变成真正的审批制窗口,部门单位在向窗口授事授权方面必须动真格的。在这里,我认为应当突出四点:一是要凸显好窗口的龙头位置。要把设在政务中心的办事窗口当做单位十分重要的内设机构看待。以窗口为龙头使审批服务事项“受理在窗口,办理在窗口,勘查由窗口调度组织,审批由窗口完成,出证办证由窗口直接承办”。二是要尽快启动“二集中二到位”改革。做到“部门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内设机构集中、部门行政审批内设机构向政务中心集中;所有行政审批服务项目进驻政务中心到位,部门行政审批职能授权窗口到位”。逐步把政务中心建成集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效能投诉、公共资源交易于一厅,集信息公开、政务服务、效能监督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三要切实搞好窗口审批网络与局长办公网络的对接。通过网络对接,局长在第一时间内了解审批动态,实现审批。四要选优配强窗口人员。决不能把窗口做为单位闲散人员的安置所。要把单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优秀干部优先放到窗口工作。政务中心要加强对窗口人员的监督管理。在窗口与单位之间建立起“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副职直接负责、窗口人员具体承办”的审批服务快车道。

4、要着力开启好重点项目办证绿色通道。随着我县经济软、硬环境的改善,新来我县投资的重点项目将会越来越多。如何让这些项目尽快落地,我们应当考虑在政务中心开辟一条重点项目办证绿色通道,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最好的态度,最优的服务,帮助重点项目办好准入手续。如何建好这个通道,我认为:一要组建专门的办证班子。要设置好重点项目全程代办窗口,要安排专门人员为重点项目代办相关手续。对投资500万以上的重点项目,政务中心主任须全程陪同。二要出台好有关的优惠政策。对以前的优惠政策要进行全面清理。在清理后的基础上,有必要出台比以前更加优惠的政策。只有如此,才能吸引外商来我们这个欠发达的地区投资兴业。对特别重大的项目,要敢于实行特殊政策,实行特事特办。三要构建好绿色通道机制。对重点项目手续的代办,政务中心要发挥好牵头的作用。要建立好“统一受理、统一交办、分流承办,限时办结、延时问责”的代办服务机制。政务中心在重点项目审批表格上,要加盖“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专用章”,各相关部门见到绿色通道专用章,应当在交办时限内办好相关手续。

5、要着力推行好刚性收费、刚性审批和刚性服务。从去年10月份开始,在政务中心这个平台推行刚性收费,收到了很好的效果,起到了良好的反响。不仅仅是杜绝了规费流失、增加了财政收入,更重要的是体现了在政务中心这个平台办事公开公平公正,彰显了公平正义,得到了群众的一致拥护。对刚性收费仍然要坚定不移地抓下去。在抓好刚性收费的同时,应当把刚性机制,引用到窗口的审批和服务上来,尽快启动刚性审批和刚性服务。所谓刚性审批,就是审批流程经过审查后,就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到位,不能执行这个程序不执行那个程序,不能对这个人执行对那个人不执行,要做到一视同仁。不能因为一餐饭、一条烟、一瓶酒而改变审批程序,丧失审批原则。所谓刚性服务,不是板起脸孔服务,对群众不冷不热,而是把对待亲人熟人的那种服务,用到其他服务对象,让其他人也分享到亲人服务的那种情感和愉悦。搞好刚性审批和刚性服务,将更加凸现政务中心的作用,将更加凸显隆回良好的经济环境。

6、要着力加大对政务中心建设的支持力度。办好政务中心,光靠政务中心不行,更要靠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靠各个部门的大力支持。县委政府要建立定期研究政务中心工作的制度,对政务中心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给政务中心也要充分授权,要明显加大政务中心在全县优化环境考评中分值,明显加大政务中心在全县文明目标管理中考核分值。要授予政务中心对窗口单位服务效绩评估权,对窗口人员提拔使用建议权和审批服务集中监督权,窗口单位的评先评优要经政务中心汇签。要加大对政务中心的投入,公用经费要给予足额预算,公务用车要尽快配备。县纪检监察、优化办、督查室等职能部门要把政务中心做为重要的检查和督查对象,加强突击检查和暗访督查,重点督查部门单位是否向窗口充分授事授权、政务中心窗口人员服务是否有违纪违规行为、政务中心的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是否符合要求。政务中心要建立定期联络协调机制,力争每个季度召开一次窗口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联系会议,通报窗口情况,形成双向共建窗口、共管窗口的新格局。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和规范全省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云政发〔2011〕68号),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和规范全州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确保2011年6月30日前建成服务事项齐全、服务设施配套、服务功能完善的县级政务服务中心,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便民、利民、惠民为核心,廉洁勤政、公正透明、服务规范、务实高效为工作原则,按“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并联式审批、阳光下操作、规范化管理”的运行模式,高起点建设、高效率运行、高质量服务、高水平管理县级政务服务中心。

(二)工作目标。2011年6月30日前建成宽敞整洁、环境优美、功能布局合理、服务事项齐全、办事公开透明、服务设施配套的县级政务服务中心;2011年12月30日前建成制度科学完善、服务便民利民、办事高效快捷的政务服务平台以及70个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并投入运行;2012年12月30日前建成县(市)、乡(镇)、村(社区)上下衔接、务实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应进必进原则

凡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单位和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必须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原单位不得再受理、办理和撤回进驻中心的事项。

(二)充分授权原则

1.建立首席代表负责制。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和收费的单位,要确定首席代表,经单位授权,代表本单位行使决定受理、现场审批、审核备案、登记发证等行政审批权,以及组织、协调和督办权。首席代表实行AB角制,A角是常驻窗口工作人员,A角因特殊情况不在岗时由B角顶替,确保窗口工作正常运行。

2.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各窗口单位要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交由首席代表保管使用。行政审批专用章的效力与各单位行政印章在行政审批工作中的效力等同。凡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除法律、法规和规章有特别规定外,原则上使用单位行政审批专用章。行政审批专用章由各单位提供印章内容,由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刊刻,政务服务中心刊刻好各单位行政审批专用章后,由各单位向上级主管单位备案,并告知本系统和有关单位。

(三)公开透明原则

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应公开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办结情况,以及责任单位、具体责任人、申报人权利、监督投诉渠道等,做到公开、透明,让群众知晓,接受群众监督。

三、机构建设

(一)规范名称

县级政府应设置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并统一使用“XX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局”名称。县级政务服务中心统一使用“XX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名称。

(二)机构设置

各县组建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局时可整合政府自身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和其他相关机构的原有人员编制。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局加挂县政府自身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原则上设置为归口县政府办公室管理、行使行政职能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局下设县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设办公室和政府自身建设、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96128专线管理等股室,履行本级政府的政府自身建设、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和96128专线管理等职责,指导和督查乡(镇)、村(社区)为民服务工作。

具体的机构设置按规定程序报批,所需人员编制在本级编制总数内调剂解决。

四、场所建设

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场所,可根据实际情况,新建或升级改造原有服务大厅。对于部分单位已建立设施完备、功能齐全、敞开布局、开放服务且暂时不能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各类办事服务大厅,经州政务服务管理机关批准,按照“统一规范、统一标准、统一监管、统一考核”的要求,作为政务服务中心的分中心,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统一管理。

(一)窗口设置

政务服务中心按照工作运行设立独立窗口、综合窗口、临时性独立窗口。窗口的数量和设置,要能满足本地区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办事的基本需要,并在大厅醒目位置设置咨询引导台、服务指南、咨询服务和投诉窗口、行政事业性收费窗口等。

(二)大厅布局

根据政务服务中心的业务需要,政务服务中心需建立办公区、群众休息区、会议室、监控室、电子网络平台区等功能区,配备必要的电脑、打印机、传真机、评价器、触摸屏、电子显示屏等办公设备。

五、进驻内容及方式

(一)进驻内容

1.进驻事项。部分垂直管理单位,本级政府各有关单位所有的行政审批事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证照办理、资格审核和备案、信息咨询等服务事项。进驻中心事项,必须由政府法制部门审核,县人民政府批准,并向州政务服务局备案。

2.进驻单位。涉及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县级行政单位进中心;在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过程中与县有关的部分垂直管理行政单位进中心;金融、中介等具有服务职能的单位根据需要进中心。

(三)进驻方式

根据各单位的工作性质、人员编制情况、事项办理数量等实际情况,政务服务可按常驻制、联办制、综合代办制、临时进驻制四种方式进驻。

1.常驻制。有经常性业务且办件频率高的单位采用常驻制。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独立的办事窗口,由单位直接选派工作人员常驻窗口,负责受理承办本单位所涉及的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

2.联办制。针对涉及两个以上单位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实行由牵头单位窗口人员统一受理,承担转告、催办、协调、汇总、报告义务,提供服务和指导,各涉及单位窗口人员在接到牵头单位的通知后,主动联系申请人,指导填报表格,在承诺时限内提出审批意见,即“一窗受理——内部运转——并联审批——限时办结”。

3.综合代办制。针对审批事项较少、办理频率低的部分单位采用综合代办制。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综合窗口,由进驻单位选派窗口工作人员轮流值守,涉及综合窗口其他进驻单位审批服务事项的,由值守人员按照规定受理后及时通知该单位窗口工作人员到中心办理。综合窗口常驻工作人员1名,下一个单位的窗口人员为本班次的后备人员。

4.临时进驻制。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办理相对集中在某一特定时段,且其他时间业务量较少的单位采用临时进驻制。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1—2个临时性独立窗口,临时进驻制单位在业务量办理较集中的时段,派出人员在大厅设置的临时性独立窗口办理业务,在业务量小的其他时段,列入综合窗口代办其业务。

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进驻单位、进驻方式可参考附件。

六、集中收费管理

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其所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随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按照公布的法定项目和标准使用财政票据,由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金融机构设立收费窗口统一代收,各窗口不得直接收取费用。

七、中心人员管理

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行政审批工作量选派政治过硬、业务熟悉、责任心强、服务水平好、身体健康、综合素质较好,且在本单位工作满2年以上的正式在编人员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工作人员实行双重管理。

(一)窗口工作人员的编制、人事、工资、福利不变。在窗口工作期间,窗口工作人员以政务服务中心管理为主,服从政务服务中心统一管理,遵守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纪律,在业务上接受原单位的指导。窗口工作人员为中共党员的,其组织关系要正式转到政务服务中心,在政务服务中心过组织生活,参加党组织活动。

(二)严禁窗口单位随意更换工作人员。窗口工作人员在窗口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1年,窗口工作人员不能适应窗口工作或者工作表现差、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政务服务中心提出退换要求,窗口单位应及时更换并根据政务服务中心意见予以处理。

(三)窗口工作人员年终考评由政务服务中心统一组织,按公务员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窗口工作人员实有人数实行优秀工作人员指标单列,考核结果作为原单位对其考核的最终结果,并存入档案。

八、建立协调机制

建立政务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作为召集人,相关单位明确一位领导为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政务服务局,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政务服务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政务服务工作中存的问题,深入推进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提升行政审批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提高机关行政效能。

九、严格监督检查

监察机关和督查、政府法制、政务服务等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对部门进驻不到位,授权不到位,不按照规定在政务服务中心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实行“两头受理”、“体外循环”等问题进行严肃查处,按规定进行问责。

建设县级政务服务中心的对策思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便民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这可以看作是建设政务服务中心的法律依据。《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决定》(川委发【2008】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川府发【2008】38号)明确了建设政务服务中心的意义、办法和措施。建设政务服务中心真正是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很有必要。由因于此,短短几年,全省各县(市、区)相继建成了政务服务中心或行政服务中心。在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过程中,各地充分结合实际,尽显聪明才智,加快推进了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受到社会较高的评价,为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但是,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是新鲜事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涉及到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行政利益调整、行政观念更新、行政方式转变和工作机制的创新,是政府一场自我革命。由于部分地方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对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认识不到位,理解不全面,准备不充分,思想上有抵触,舍不得投入等原因,导致政务服务中心“似是而非”,被“边缘化”。具体从事行政审批的窗口工作人员也由于责任心不强,业务不精,窗口形象受损等原因,导致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只是“接件中心”、“挂号中心”。由于种种原因合力,致使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完全流于形式,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更造成资源浪费,干部群众对此颇有微词。

目前,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存在的主要问题,也是制约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发展的关键因素。这些问题的具体表现:一是“两集中,两到位”没能完全实现。大部分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审批职能仍然分散,派驻人员“滥竽充数”,审批项目没有实质性进驻,授权和现场办结不到位;二是职能拓展严重受制,功能不全。目前的县级政务服务中心,仅仅是将行政审批项目纳入了窗口受理,而大量的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服务项目仍游离在外,群众办事还得多处跑;三是窗口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亟待提高。少数部门在选派窗口工作人员上不遵从要求和规定,随意派驻、更换、抽调窗口工作人员。更有甚者,将单位难于管理的人员派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滥竽充数。窗口工作人员由于岗位职责限制,外出学习、培训和自学均严重不足,致综合素质参差不齐,整体偏低。四是政务服务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县级政务服务中心算是建成了,但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居)便民服务代办点建设还处于初始阶段,服务功能和服务能力还受到严重制约。只有建成县、乡(镇)、村(居)一体化,上下贯通的完善的便民服务体系才能最大限度的发挥政务服务为民、便民、利民功能,更好的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好务。

建设和完善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刻不容缓,只有认真解决好上述问题,县级政务服务中心才有出路。为此,笔者进行了认真的思考,开展了可行性论证,查阅了参考文献,提出建设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大中心”设想。“大中心”建设以确保“两集中,两到位”为基础,以拓展功能、完善体系为前提,以推进标准化为工作着力点,最终以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评判标准。

确保“两集中、两到位”

“两集中,两到位”,是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基础工作,是“生命线”。不能完全实现“两集中,两到位”就解决不了“只挂号、不看病”的问题,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也就是一句空话。要彻底解决“两集中、两到位”的问题,关键在地方党委政府。地方党委政府必须要有鲜明的态度和有效的工作措施,必须从机构编制、办公场地、人员配备、运行经费等方面保障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办理、现场办理。必须加大考核督查力度,下决心解决部门不愿意“放权”的问题。县级各部门必须把本部门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直接从事行政审批工作的人员充实到政务服务股室并整体向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集中,要对窗口首席代表或窗口负责人下达统一的授权书,授予具有实质意义的审批决定权或审批上报权。必须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明确职责权限,提高综合素质,提高行政审批事项现场办结率。

拓展服务功能

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要真正成为为企业、社会和基层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政务服务综合平台,必须拓展功能,完善“大中心”体制。要将涉及行政审批前置条件的中介机构及其配套服务的各类评估、验资、代书申请、公证、法律援助、传真、文印、晒图、资料装订等纳入政务服务大厅设置服务窗口;要在服务场地、设施满足需要的基础上,尽量将公共服务、招投标服务、政府采购、婚姻登记、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国有资产交易、税收征管及水电气费、收视费、通讯费缴纳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项目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受理,解决群众办事还得多处跑的问题。

完善服务体系

县级政务服务体系是指以县政务服务中心为“龙头”,以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为支撑,以村(居)便民服务代办点为基础的相互联系,互为补充的便民服务网络。只有建成完善的政务服务体系,并最大限度的发挥作用,才能满足基层群众的服务要求。建设和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关键是要层层落实责任,加强检查督促,逗硬考核奖惩。要始终抓住“龙头”不放松,按照设施一流、高效便捷、标准服务、群众满意的要求建好县便民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则要注重解决完善设施、规范运行、联网审批、方便群众的问题;村(居)代办点必须注重解决好责任落实、经费保障、免费代办、真心为民的问题。

推进标准化建设

省市政府历来高重视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出台了《四川省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近期,四川省还率先颁布了全国第一个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地方标准,为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县级政务服务中心推进标准化建设,关键还是在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理解,部门分工协作,着力倾斜资源,努力增加投入,加快速度推进。要按照《服务质量规范》、《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和《管理规范》的要求,逐项逐项抓好落实。在推进标准化建设进程中,各地要充分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突出特色,抓住要害,确保成效。

强化人员管理

县级政务服务中心是行政效能建设的前沿阵地,是展示政府形象的窗口,是千万百姓关心关注的地方。县级政务服务中心由于工作的特殊性和进驻人员的差异性,很容易导致工作人员违规违纪,必须强化监督管理。要探讨窗口工作人员管理的体制和机制,实现管理效益最大化。日常管理重点是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要形成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常态化、规范化管理工作格局。推行人性化管理,坚持以活动教育人,以感情凝聚人,以舆论引导人;坚决查处工作不在状态,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在严格管理的同时,要从政治上、生活上、工作上给予窗口工作人员更多关心,更多的支持,认真解决好窗口职工关心的生活福利、政治待遇问题,充分调动窗口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建设“大中心”体制的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很有必要,势在必行。我们充分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会有更多的标准化的体系完善的功能齐全的群众满意的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在经济和社会事业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六篇:关于消防标语

1、练兵习武显身手,降服火魔建奇功。

2、消防事关你我他,安全系着千万家。

3、防火安全无小事,时时处处需留心。

4、火灾远离家庭,幸福平安一生。

5、 安全是家庭幸福的保证,事故是人生悲剧的祸根!

6 、严是爱,松是害,发生事伤三代!

7 、珍岗位,从我做起!

8 、安全防火,幸福你我!

9、 消防常识永不忘,遇到火情不惊慌!

10 、小烟头,莫小看,随便乱丢留火患!

11 、远离火患,幸福平安!

12 、消除火灾隐患,永保我厂消防安全!

13 、防火人人抓,幸福你我他!

14 、消防连万家,安全你我他!

15 、保障工厂消防安全,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16 、消防工作,人人有责,个个防火,人人平安!

17 、爱护消防器材,掌握使用方法,熟悉消防常识,遵守消防法规!!

18 、贯彻消防法规,落实消防责任!

19 、加强消防监督,消除火灾隐患!

20 、消防设施别乱动,扑救火灾别乱动!

《法律安全的黑板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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