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违控违宣传口号标语合集(大全)

时间:2022-04-24 14:20:16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6554字

无忧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拆违控违宣传口号标语合集(大全)》范文,希望对您的工作学习有帮助,你还可以在无忧范文网网可以找到更多《拆违控违宣传口号标语合集(大全)》。

第一篇:控违拆违宣传手册范文模版

拆违控违宣传问答手册

一、什么是违法违规建筑?

违法违规建筑是指违反土地、规划、建设、房产等法律、法规而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

二、违法违规建筑有哪些危害?

违法违规建筑的危害:

(一)是破坏了城市的整体布局,同时弱化了城市功能,直接影响了城乡规划的顺利实施,使城乡规划的法定性和严肃性受到了侵犯和挑战;

(二)是违法违规建筑的肆意蔓延增加了城乡建设成本,造成了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同时形成了很大的安全隐患;

(三)严重干扰了城乡建设的有序进行,破坏了建筑物的公平竞争,给新区发展带来了严重不良影响;

(四)是降低了城市品味,阻碍了新区综合竞争力的提高,直接影响新区形象和社会经济健康和谐发展;五是严重侵犯了城市公共资源,损害了公众利益。

三、违法违规建筑的种类有哪些?

(一)未取得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

(二)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

(三)非法占用土地建设的;

(四)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未按期拆除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建设的。

四、查处违法违规建筑的主要法律法规依据是什么?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六十四条、六十五条、六十八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七十六条、七十七条;

(三)《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五、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定,非法转让土地或者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擅建的,要负哪些法律责任?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七、对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建造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法律有哪些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八、为了有效地遏制违法违规建筑的建设《城乡规划法》有什么规定?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另外,六十八条又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时,当地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九、《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什么规定是打击违法违规建筑的?

第十九条 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城市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强制清除或者拆除,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因建设等特殊需要,经依法批准,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应当保持周围环境卫生整洁,期满后恢复原貌。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十、什么是非法占用土地?

非法占用土地是指行为人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未经合法有效的批准而占用土地的行为。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主要有(1)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的行为;(2)弄虚作假,骗取批准占用土地的行为;(3)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的行为;(4)经非法批准而占用土地的行为。

十一、非法转让土地的行为如何处理? 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以非法所得50%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如何处理?

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 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罚款的,罚款标准为非法占用基本农田,按20—30元/平方米,其他耕地10—20元/平方米,其他土地10元/平方米以下;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设住宅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15日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三、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行为如何处理? 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非法所得5%一20%的罚款。

十四、什么是农村村民宅基地?

农村村民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所建住房以及与居住生活有关的建筑物和设施用地,即住房用地及其必要的附属设施用地。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个人只拥有使用权。

十五、临时使用的土地能否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使用土地的期限是几年?

(一)临时使用的土地不能修建永久性的建筑物;

(二)临时使用土地的期限为两年。

十六、违法违规建设工程交上罚款后就合法了吗? 不合法。罚款只是行政处罚的一部分,违章违法建设工程的违法性质并没有发生变化,该拆除的还是要依法拆除。

十七、村民建房如何办理建设规划手续?

村民建房规划管理流程如下:当事人送审申请报批材料→(符合条件的)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送审建设工程设计图纸→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测量放线→竣工验收→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

十八、哪些情况是不能够申请办理建设规划手续的?

(一)申请住宅用地不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的;

(二)涉及占用农用地未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的;

(三)原有宅基地面积已达到规定面积标准或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四)一户一 子(女)有一处以上(含一处)宅基地的;

(五)将原住宅出售、出租、赠与他人或擅自改作生产经营用途的;

(六)已列入规划改造范围的;

(七)原有住宅拆迁时已按城市房屋拆迁规定进行补偿安置的;

(八)户口虽已迁入,原籍住房未拆除或依法转让,不履行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等义务空挂户的;

(九)原住房长期空置,无人居住的。

十九、新建住房后,原有住房及宅基地如何处置?

农村村民经批准易地建造住宅的,原宅基地应当在住宅建成后交还村民委员会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注销原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属于建新拆旧的,地上建筑物应当自行拆除,拒不拆除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

十、对并房有何规定?

严格控制并房,并入户必须是面积不够的少房户或无房户,并出户应先办理被并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方可申请建房。

二十一、农村旧房拆翻建可以不用审批吗? 不可以。任何建房行为都要经过政府有关部门审批,否则都是违法行为,旧房拆翻建也须办理审批手续。

二十二、农村私人建房可以边审批边施工吗? 不可以。房屋施工建设必须等所有审批手续都齐全后才能动工,一边走审批程序,一边在施工建设是违法行为,一律按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查处。

二十三、征收范围确定后拆除违法违规建筑补不补偿? 针对一些地方存在的房屋征收前“突击”改扩建,以期获得更多补偿的现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给出了明确规定,以杜绝此类投机取巧,侵占公共利益的非法行为,新条例明确,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二十四、违法违规建筑能否卖买?

违法违规建筑不能买卖违法违规建筑不受法律保护,也办理不了产权,其质量和安全上均存在隐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予以拆除或没收。

二十五、违法违规建筑的形式有哪些?

未经批准的各种改建、扩建、搭建、加建、新建。 二十

六、未经批准建房将承担什么责任?

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二十

七、城镇居民能在农村购地建房吗?

城镇居民不能在农村购地建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规定,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

二十八、遗产分割时违章建筑如何处理?

违章建筑由于其存在的违法性不得作为遗产进行继承,但是违章建筑物被拆除后所剩余的建筑材料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二十九、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建筑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法查处违法违规建筑有三大意义:

(一)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建建筑,既是加快城市化进程的必然选择,更是推进新区跨越发展的重大举措。

(二)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建筑,既是维护广大群众利益的迫切需要,也是顺应广大群众强烈要求的利民之举。

(三)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建筑,既是提高党和政府威信的迫切需要,也是我们应尽之责。

十、修建违法违规建筑给村民带来了什么损害? 村民将受到大量的损失,房屋不受法律的保护,不能办理产权证,不能进行银行抵押贷款,一律不得享受贵安新区各项惠民政策。

三十

一、违法违规建筑存在什么危险性? 村民在修建违法违规建筑时没有经过专业的工程人员指导,在此房屋里居住和生活会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房屋一旦坍塌就会造成人员伤亡。

三十

二、对建违法违规建筑强制拆除时是否给予补偿? 所有违法违规建筑必须依法依规坚决拆除,不能给予补偿。

三十

三、对阻挠执法的行为怎么处理?

妨碍、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十

四、建筑施工单位和个人承建违法违规建筑应追究什么责任?

建筑施工单位或个人承揽违法违规建筑的,将依法对建筑施工单位负责人、主要责任人和个人予以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十

五、负责拆违控违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后如何处置?

负责整治建违法违规建筑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以权谋私、滥用职权、吃拿卡要、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由其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十

六、“三抢”指的是什么?怎么处理“三抢”行为? “抢栽”:在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抢栽树木、苗木达到骗取国家资金的行为。“抢建”:在城市规划区内、项目红线范围内修建违法违规建筑骗取国家项目资金的行为。“抢装”:在纳入项目拆迁红线范围内,采取突击装修,骗取项目补偿的行为。“三抢”行为在征地补偿中得不到赔偿,在对“三枪”行为进行补偿的人员或单位将追究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十

七、“三禁止”指的是什么?

(一)禁止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本人及配偶、子女参与“三抢”违法活动或以入股等形式参与“三抢”违法活动。

(二)禁止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参与或帮助他人参与“三抢”违法活动。

(三)禁止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购买“三抢”违法建筑物。

三十

八、对违法违规建筑行的“两清”行动,“两清”是什么?

全面清查违法违规建筑总量和清理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建房情况。

三十

九、新区各部门对违法违规建筑联动查处 国土部门将严查土地性质和来源,公安部门将对施工队伍进行盘查,规划建设部门将对房屋合法性进行认定,水电部门要严查私自搭水搭电,同时不得为违法违规建筑搭水搭电。

十、新区对村民建房怎么疏导?

逐步对现有的农房进行土地房屋确权,并进行登记、颁证;将对村民进行规范建房,简化农房建设的申报程序,解决好刚性需求户住房困难问题;加快直管区12个拆迁安置点的建设,解决好土地房屋被征收户的安置问题。

四十

一、违法违规建筑进行怎样的严厉打击? 由公安部门一是打击以赢利为目的的突击建房、突击装修施工队伍;二是打击强闯治安卡点,为种房运输建材的车辆和人员;三是打击骗取国家重点项目补偿资金的行为;四是打击突击建房造成人身伤亡等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五是打击暴力抗阻国家工作人员执法的行为;六是打击伪造公文、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在打击过程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十

二、哪些违法违规建筑是坚决依法拆除的? 由拆违控违办牵头,各乡镇(社区)配合,在直管区内开展为期半年的拆除违法违规建筑攻坚战。重点打击外来人员买卖土地种房、在国家重点项目红线内种房、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内种房、毁林开荒种房等严重的违法违规建筑,将依法进行强制拆除。

四十

三、对违法违规建筑的存量怎么处理?

拆违控违办将逐步对存量进行拆除,如村民自行拆除的将给予工料补足。

四十

四、对村民自行拆除违法违规建筑的有什么补偿? 自拆工料补助标准,本地村民自拆违法违章建筑的,视房屋结构给予280元—430元/ ㎡工料补助。

四十

五、新区怎样阻止违法违规建筑的修建? 实行网格化管理,乡镇长为该乡镇第一责任人,乡镇干部对村进行包片;村支两委负责人为该村第一责任人,村两委和党员对村民组进行包户。

四十

六、乡、村干部和村民应怎样带头进行拆违控违工作?

应从自己做起,从家属做起,从身边的亲戚朋友做起,坚决杜绝违法违规建筑的蔓延。

四十

七、对拆违控违中工作的乡镇干部、村两委工作人员有怎样的奖惩?

对乡镇干部、村两委工作人员的控违拆违工作,纳入目标绩效考核,严格兑现奖惩。

四十

八、不准修建违法违规建筑,农民投资渠道单一,土地又被征收怎么办?

将由村支两委组织村民把土地征收款集中投资,村支两委牵头成立运输队、保洁队、保安队和建筑队等,来盘活经济,为村民创造工作岗位。

四十

九、对举报控违拆违的有什么保障?

坚决保护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如查举报情况属实将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十、控违拆违举报电话有哪些?

城管局:0851-8903018;公安局:0851-8354917;拆违控违办电话:8900056;大学城社区服务管理中心:4223372;党武镇:0851-3790000;湖潮乡:0851-3320000;马场镇:0853-4297003;高峰镇0853-4668091。

第二篇:法制宣传标语

1、打造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大发展。

2、推动法治建设不断深化,促进三个文明协调发展。

3、全面推进社会建设法治化,保障和改善民生。

4、坚持依法治国方略,建设民主法治国家。

5、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6、加快法治建设步伐,助推社会管理创新。

7、开创农村普法新局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8、和谐溧阳,法治先行,率先发展,法治助推。

9、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10、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

11、法治建设你我参与,和谐日照大家受益。

12、法律援助在您身边,公平正义与您牵手。

13、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扩大社会主义民主。

14、守法律己,依法办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

15、培育法治文化,创建法治城市;树立法律权威,构建和谐水城。

16、深化法治惠民活动,依法改善民生维护民权。

17、大力推进依法治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18、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19、深入开展普法教育,不断提高法律素质。

20、您的权益需要法律保护,法律权威需要您的维护。

21、加强政府法制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

22、坚决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依法维护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23、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共筑伟大中国梦。

24、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25、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26、手牵手,共建法治国家;心连心,同做守法公民。

27、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都应当接受法制宣传教育。

28、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

29、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30、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大力繁荣法治文化。

最新法制宣传标语口号相关文章:

★ 2020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语口号文案100句最新

★ 124法制教育宣传口号大全2020最新

★ 2020最新全国法制宣传日提示标语及口语

★ 2020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标语最新创意90句

★ 2020全国法制宣传日普法教育活动标语口号文案80句

★ 2020全国法制宣传日普法教育宣传标语80句

★ 2020校园法制宣传月标语口号大全90句最新

★ 2020全国法制宣传日公益广告语标语文案100句最新

★ 2020校园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活动宣传语标语口号最新

《拆违控违宣传口号标语合集(大全).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