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介绍信回执联一定要寄回吗

时间:2022-03-08 20:49:21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458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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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党员介绍信可以涂改吗

关于xxx同志改开(或补开)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报告 党委组织部:

同志系我院届专业(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年月因 ,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往 ,组织关系接收单位为 。因该同志(导致错误或过期或丢失的原因) ,致使 (出现错误的情况,或过期或丢失) ,从而没能落下组织关系。现申请为该同志换开(或补开)组织关系介绍信。

对该同志批评教育情况以及本人的认识态度。(如我们对该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使其更加深刻地认识到组织关系转接的严肃性,该同志认识深刻、改正态度良好。)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信息一览表 xxx学院党总支(盖章)

xxxx年xx月xx日篇二: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接相关要点

一、 党员组织关系的凭证以及开具条件

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规定:党员外出地点、时间相对固定,且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的,一般应开具介绍信;党员外出时间6个月及6个月以内的,一般应开具党员证明信;党员外出地点、时间不确定的,一般应当持有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党员短期外出开会、学习、考察等,时间在3个月以内,无需证明党员身份的,可不开具党员组织关系凭证。

二、 介绍信的填写和使用

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和修订式样的通知》(组通字[2006]45号)规定:

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式三联,每联右上角的序号由转出地党组织填写。

2.党员基本情况及党员联系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由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负责如实填写;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通讯地址等相关信息,由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的上一级党委负责填写或刻制固定条章签印;落款处不填写转出地党组织名称,按照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权限,清晰加盖公章即可。

3.回执联仅在转出党员组织关系和最终接受党员组织

关系所在党支部的上一级基层党委之间使用,不层层回执。转出地党组织在收到接收地党组织的回执联后,将其粘贴在存根联的“贴回执联处”备查。

4.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实行回执制度,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在该党员未到接收地(单位)党组织接转组织关系前,负有管理责任。

三、填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证明信的要求

根据中央组织部1977年下发的《关于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手续的通知》要求,组织部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使用统一式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应在介绍信上注明有效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证明信必须加盖公章,并在介绍信、证明信及存根连接部位加盖骑缝章。

四、 在全国范围内相互直接转移和接收党员正式组织关系的权限的规定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和其他有关文件的规定,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是: 1. 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

2. 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工)委组织部,党委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处)。

3. 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 4.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境内企业党委(直属党委)。 5. 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及各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党委、直属单位党委。

6. 铁道部政治部组织部及铁道部各铁路局党委,部属各公司、各铁路分局及分局级公司党委。

7. 民航总局党委及民航总局直属的各地区管理局、空警总队、企业、事业单位党委。 8.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及兵团各师党委。

9. 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

另外,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手续的有关通知中没有规定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的党委组织部门可以在全国范围内直接转移党员组织关系。高等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的组织关系应该根据其归属关系,通过市委组织部或者省委教育工委进行转接。

五、 在本省范围内相互直接转移和接收党员正式组织关系的权限的规定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简化在本省范围内转接党员组织

关系手续的通知》(闽委组通[2004]31号)规定,在本省范围内,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机关、企业、学校、科研院所等党的基层委员会(不含企业、大专院校的分党委),可直接相互转接党员组织关系。

六、 高校毕业生党员如何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中央组织部组织局2005年编印的《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手册》解答如下:

高校毕业生党员,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的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按国家有关规定选择将户口两年内继续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也可将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党组织,原就读学校党组织要承担对其教育管理的责任,党员本人要主动与原就读学校党组织保持联系,按规定缴纳党费。其他各类学校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可参照此办法管理。

七、 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党员如何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中央组织部、人事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加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

[2004]13号)要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办法是: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党员所在部队师、旅级

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其组织部门,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往安置地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党员本人携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在规定时间内到安置地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安置地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在党员报道时,要根据党员的居住、就业情况,逐一落实党员组织关系。对已就业的党员,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就业单位党组织或居住地街道社区党组织;对未就业的党员,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居住地街道社区党组织管理;对流动性大的党员,可按照流动党员管理办法管理。

八、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可以由人代办吗?

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是个严肃的问题,原则上应该由党员本人亲自办理,这也是一个党员党性的体现。但是如果党员因为身在外地或其他的困难,不能亲自办理转接手续的,在实践中,可以委托亲人朋友携带转组织关系党员的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代办人本人身份证,代为办理组织关系转接。

九、 对无正当理由,长期不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怎么处

理?

中央组织部《关于严格执行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手续的意见》(中组[1980] 54号)规定:对那些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转移组织关系,不按指定单位去报到的党员,应该给予严肃的批评和教育,限期报到。经过教育,如果仍继续把党员篇三:如何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附件2: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有关说明

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分类

我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分为三种:一是加盖河南省高校工委组干处公章的介绍信(以下简称介绍信1);二是加盖郑州大学党委组织部公章的介绍信(以下简称介绍信2);三是加盖基层党委、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公章的介绍信(以下简称介绍信3)。

2、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往省内某单位党组织

各基层党组织首先开具介绍信3,再开具介绍信2,并将介绍信3的第二联和第三联粘贴到介绍信2第一联的下面,最后将介绍信2的第二和第三联交给党员本人。

3、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往省外某单位党组织

各基层党组织首先开具介绍信3,再开具介绍信1,并将介绍信3的第二联和第三联粘贴到介绍信1第一联的下面,最后将介绍信1的第二和第三联交给党员本人。

4、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编号规则

介绍信3的编号由各单位自主编写,注意要包含年份信息。

介绍信2的编号由9位数字组成,前两位为基层党组织的序号(见附件4),第三至六位为介绍信使用的年份,第七至九位由各单位自主编写。例如:商学院党总支2013年组织关系介绍信2的编号为“012013***”,“01”为商学院党总支的序号,“2013”为年份。

介绍信1的编号由13位数字组成,只需要在介绍信2的编号基础上,再前面增加“0801”即可,例如:商学院党总支2013年组织

关系介绍信1的编号为“0801012013***”,“0801”为郑州大学的序号,“01”为商学院党总支的序号,“2013”为年份。

5、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内容填写说明

(1)介绍信3:第一联“去向”处应填写实际所去单位名称,第二联抬头应写“郑州大学党委组织部”。

(2)介绍信2:第一联“去向”处填写所去单位名称,第二联抬头应写所去单位的上级党组织(由毕业生党员本人咨询接收单位)。例如,开到郑州市卫生局,抬头应写“郑州市委组织部”。

(3)介绍信1:第一联“去向”处应填写所去单位名称,第二联抬头应写其上级党组织(由毕业生党员本人咨询接收单位)。例如,开往中国科技大学(安徽省),抬头应写“安徽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下面写由“我省”去“中国科技大学”。

(4)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有效期。组织关系介绍的有效期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在市内转接的,一般填为10天;在省内城市转接的,一般填为30天;转往省外的,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党员必须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注明的有效期限内办理接转手续,并到转入单位党组织报到,因特殊情况超期的,需由所在党支部出具证明,本人提出申请,由党员原所在党组织重新开具。对于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导致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党员证明信过期的,对责任人和当事人应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对于无正当理由,超过有效期最后期限6个月以上不转移组织关系,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交纳党费的党员,应按党章规定作出自行脱党处理。

(5)党员基本情况和原所在基层党委通讯地址的填写。由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负责如实填写;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通讯地址、联

系电话、传真号、邮编号等一系列相关信息,为党员组织关系所在院(系)党委、党总支的联系方式。

(6)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在该党员未到接收地(单位)党组织接转组织关系前,负有管理责任。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毕业生党员本人携带交到所去单位的党组织,将第二联上交,第三联(回执联)由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基层党委在接收党员后, 一个月内邮寄回或传真至党员原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6、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填写应注意的问题

(1)一张介绍信只限填写一名党员,预留空白处必须全部填写,如:某某姓名后的空白,应填写“壹”同志。

(2)填写时注意标记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 (3)去往何处要写具体单位名称。

(4)党费交至月份,数字要大写;

(5)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第二篇:党员关系介绍信回执

党员关系介绍信回执

【篇1: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样式】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样表) (加盖骑缝章)

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填写使用说明

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式三联,每联右上角的序号由转出地党组织填写。

2、选项(男/女、正式/预备)在否定的地方打圈圈掉;党费交至的年、月以及介绍信的有效期均要采用大写的数字表示,以免涂改。 3、党员基本情况及党员联系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由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负责如实填写;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通讯地址等相关信息,由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的上一级党委负责填写或刻制固定条章签印;落款处不填写转出地党组织名称,按照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权限,清晰加盖即可。

4、回执联仅在转出党员组织关系和最终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的上一级基层党委之间使用,不层层回执。实行回执制度后,在全国范围内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权限不变。转出地党组织在收到接收地党组织的回执联后,将其粘贴在存根联的“贴回执联处”备查。 5、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实行回执制度,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在该党员未到接收地(单位)党组织接转组织关系前,负有管理责任。 6、按照中央组织部和省委组织部要求,市(地、州、盟)级党委组织部经上一级党委组织部批权限,也可以印制《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市(地、州、盟)级党委组织部以下级别的党委组织部没有权限印制。

【篇2: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样表)[1]】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注:回执联由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基层党委在接收党员后一个月内邮寄或传真至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

【篇3: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的函】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函

中共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同志的党员组织关系于年处,正常参加组织生活和交纳党费,特此回复。

经办人: (盖章) 年月日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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