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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考试诚信承诺书
期末考试来临,为了圆满完成此次考试,考出真实水平,本人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一、本人已认真阅读《河南城建考学院学生手册》、《河南城建学院学生考试违纪处分规定》,《河南城建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在考试中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违纪不作弊;
二、我将牢记“考试失败还有机会,考试作弊失去诚信”的训诫,考前认真复习好每一门功课,以诚信的态度对待每一场考试,考出真实水平,考出诚信学风,共同营造“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考试氛围;
三、本人坚决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考试诚实守信,不违规,不作弊。
四、本人承诺如有违纪行为,依照《河南城建学院学生手册》20xx版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二十一条:
(一)在考试、考查中违规违纪、作弊(含协同作弊)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二)对于不遵守考察纪律不服从监考人员安排或要求,视为考试违纪。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三)考生违背公开、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企图得到试题答案,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四)省级以上统考中作弊和协同作弊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依照河南城建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细则第三章第十条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授予学士学位:
(五)在校学期期间,经确认在考试(考查)中有作弊行为(含协同作弊)者。
承诺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第二篇:诚信考试承诺书
全体同学们:
2018年10月自学考试马上要开始了,为严肃考场纪律,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以下五点对考试违规处罚的规定每个考生务必知晓:
1.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进入考场的,取消当次所有科目的考试成绩;
2.组织团伙作弊的,停考三年;交由司法机关按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进行处理。(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考生向考场外发送、传送试题信息的,停考三年;
4.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停考三年;
5.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停考三年,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作为考生应做到以下几点:遵守考场纪律,不旷考,不带手机进考场,考试中不和监考老师发生冲突,不买卖答案。
认真复习备考,诚信考试,珍惜荣誉,杜绝作弊!
继续教育学院东区学工办
2018年10月11日
第三篇:考试诚信承诺书
为了保障报名及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网站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现郑重承诺:
一、本人已阅读并理解本次考试的《公告》、《简章》、《报名须知》及相关政策内容,完全了解并符合所报考职位的条件要求。
二、自觉遵守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及各项考试政策。
三、报名提交的所有信息及考试期间提供的证件资料准确、真实、有效,不弄虚作假。
四、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交费和打印准考证事宜,并按时参加考试,逾期本人将自动放弃考试。
五、认真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维护网站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做扰乱报名和考试秩序的行为。
六、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遵从考试组织部门的安排,服从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考试舞弊。
七、如有违纪违规及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自愿服从《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处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承诺人:xx
20xx年xx月xx日
第四篇:考试诚信承诺书
为了在小学生中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充分发挥学校进行诚信教育的主导作用,提高小学生诚信意识和诚信素质,浓厚校园诚信氛围,努力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诚信人才。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我们庄严地做出如下承诺:
一、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做好教室卫生工作;不使用违禁电器和危险品,注意个人和集体的安全。
二、不浏览、观看、传播反动、淫秽网站、书刊和声像制品;不与社会人员拉帮结伙,影响学校的正常秩序。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和社会公德。
四、努力学习,刻苦钻研;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考试不违纪、不作弊;按时独立完成作业,不抄袭他人作业、文章。
五、按时交纳作业费归还所借物品;不铺张浪费,不进行与自己经济情况不符的消费活动。
六、热心公益事业,爱护公共财物;讲究社会公德,拾金不昧;不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起哄。
七、在考试中,讲究诚信,不抄袭他人试卷。
承诺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第五篇:考试诚信承诺书
我报名参加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xxxx专业术科考试,在此郑重承诺:
一、我已认真阅读并了解了招生院校专业考试《考生守则及注意事项》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本次考试的规定和守则,如有违反,自愿接受有关部门根据教育《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作出的处理决定。
二、我坚决遵守专业考试有关规定,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使用假证明、假学籍材料。如有违反,自愿接受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决定。
三、我保证在专业考试中诚实守信,坚决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的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不违规,不作弊。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接受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决定。
四、我保证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的,如因个人信息错误、失真造成不良后果,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