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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俗世奇人读后感
之前我们学了一篇课文《刷子李》,出自冯骥才的俗世奇人,我出于好奇去找钟朗借了本《俗世奇人》。
这本书的封面是淡蓝色的,上面画着老天津的奇人,一打开浓浓的老天津味就出来了,数字的汉字加上《醒俗画报》的插图,其中有好多好多个在老天津的奇人异事:就拿这大裤裆来说吧!他就像现在的魔术师,会变戏法,饿了便出一套煎饼果子,可乐扁壶热茶,下雨还能变出一把油纸伞,撑起来回家,而这些都是从他大裤裆里拿出来,可是大裤裆睡觉的时候把衣服脱了,其实裤子上什么都没有。真的`是非常的奇,不止大裤裆,还有其他好多奇人,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他们做不到。
今天晚上回来,坐在窗边,莫名的有一种低沉的感觉,老妈回来看见我这样子,吃饭时我依旧如此,话也不讲,只顾着吃饭,老爸老妈都发现我不正常之处,老妈率先发问是不是:“谈恋爱了”?老爸紧随其后,是不是“失恋了”?我就笑笑说我“要钱没钱,要颜没颜”,怎么可能可能恋嘛。
老爸换了一种角度追问,“你是不是在学校打架?等会吃早饭把衣服给我脱了,我看看有没有伤口?我再次无语,我的心情就最近的雨一样,四月的雨,忽晴忽落,给人几分清凉的感觉。
第二篇:俗世奇人读后感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这句谚语完全符合《俗世奇人》这本书精彩的内容,在读完后我有许多感悟,快来听我讲一讲吧。
这本书讲的是在天津卫的水路码头,居民五方杂处自然是竞争激烈,自然许多本领大的人脱颖而出,如医术高超的苏金散。干活干脆利落的刷子李,力大无穷的正大力,口齿伶俐的杨巴,很多很多不同行业上的能者,但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刷子李。
刷子李是一名刷墙工,刷枪本是一件普通的工作,而她却能把这份普通变得不凡起来,每次刷子李刷墙他会穿一身黑衣,干完活后身上是没有任何一个白点,而且刷得均匀平整动作也十分轻快,真让人拍手叫好。我心想:如果刷子底部经过刻苦的'练习,坚持不懈地干。活儿就不会有他今天这么好的生活了,跟她每天打交道的只有墙和颜料,多么无趣啊!
想到这里令我陷入了沉思,明天早上我都会起来晨跑,但有一天我感冒了就不想去了,他妈妈还是让我去跑步了,跑完2000米我当然只撩大口喘着气,感冒也好了对呀,如果我没有坚持下去,她感冒就会持续,而现在我替锻炼的身体病要好了,真是一举两得,看来人智要坚持一下。有可能带来好运。
《俗世奇人》是一本好书,值得我们一看。
第三篇:《俗世奇人》读后感
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俗世奇人》。这本书的作者是冯骥才先生。主要讲述了清末天津卫有很多生怀绝技的人,以及他们的故事。人物性格各异:有艺高胆大的泥人张,有医术高明的苏七块,还有神出鬼没、劫富济贫的燕子李三。
但我最喜欢的是勤学苦练的刷子李。刷子李是个粉刷匠,但他可不普通,他的规矩可多着呢!他一天只刷一间屋,刷浆时必穿一身黑,刷完后身上却没有一个白点,如果有白点,白刷不要钱。一天,刷子李收了个徒弟,叫曹小三。他们去给一个姓李的人家刷墙。刷子李穿上黑衣服,就像和地上的白浆较上了劲。他用板刷沾了白浆,开始刷屋顶。屋顶最难刷,刷子向上一举,谁能不掉浆?一掉准掉在身上。可刷子李不掉,不知是调浆有秘方,还是手法很高超。曹小三对师傅的绝活半信半疑,总想弄个明白,于是,他趁着给师傅端茶点烟的时候仔细观察那身黑衣服,却发现师傅身上居然有个小白点!他怀着忐忑的心情,深怕拆穿了师傅的秘密。刷子李发现了曹小三不对劲,明白了是因为裤子上的“白点”,刷子李让曹小三仔细看看,才发现是抽烟时不小心烧了一个洞,里面的白衬裤打洞里透了出来。
看完刷子李的故事,我首先想到的是他技艺高超背后所付出的努力。记得去年暑假的一天,那时我刚学自行车时。我摇摇摆摆地骑上自行车,试图用去蹬脚踏,神奇的是,我竟然骑起来了!自行车摇摆不定的向前行驶着,可很快就到了弯道,没等我琢磨出怎么转弯时,车就要撞进灌木丛了。我来不及刹车,闭上眼睛一头扎进了灌木丛中,来了个“车翻人伤”。我的膝盖被擦破了,我还不知道骑自行车会这么疼,我想放弃了。可妈妈知道了后,跟我说:“做事不能轻易放弃,不能半途而废。有许多人坚持到底,最终获得了成功;又有许多人半途而废,最后却一事无成。我相信你可以的!”听完了这些话,我想到了刷子李,他的本领也是靠勤学苦练得来的。我也要努力练习,一定要学会骑自行车。
看完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一件事绝不能放弃,一定要坚持到底,最后才能有所成就,有所收获。
第四篇:《俗世奇人》读后感
这个暑假在我们班主任的推荐下,我阅读了冯骥才老师的《俗世奇人》这本书,在这里我和大家谈谈我的感受吧!
这本书让我感受最深的是《狗不理》这个故事:我一看到这三个字,脑子里就不由地浮现出我在北京王府井大街看见的“天津狗不理包”。当时我还不要吃,可现在读完了这个故事。我的馋虫却来到嘴边。听我慢慢道来:狗不理包本来是没有名字的。“狗不理”这三个字本来是个骂名,是别人想把他的包骂“砸”了而取的名字。可是说来也奇怪,这本来不好听的三个字,可是越说越让人听着有故事,也越使这个包闻名天下。这包不但名字有趣,味道更是香飘十里,这“狗不理”包是用肚汤排骨汤拌馅,而且在包时还都会在上面放一块猪油,更滑,更香,更入口更解馋!
除此之外,还刻意在包的模样上来点花活儿,皮捏的紧,褶捏的多,一圈十八个褶,看上去像朵莲花一样美不胜收。想当年这狗不理包也是皇帝们的喜爱。像我们这些大吃货听了我这么一说,是不是很想尝尝呀!我是刚从北京回来,我这肠子都悔青啦,不过再让我遇见,我肯定每个口味吃个遍!
从冯老先生的笔下我仿佛看到了当年的天津,了解了天津人们的平淡生活中的闲闻趣事。这本书里的每个小故事都告诉我一个小道理,不服输的精神让我印象深刻,也让我更加了解了天津的人文文化。
第五篇:俗世奇人之张大力读后感
最近我阅读了《俗世奇人》这本书。这本书讲述的是天津卫的奇人异士。书里的人物性格各异,有的手艺出众,有的医术精湛,有的技艺非凡。他们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每个人都有一段称奇叫绝的故事。且听我细细道来。这本书的作者叫冯骥才,他的写作手法幽默风趣,开门见山。读完整本书都不会觉得无趣,仿佛身临其境,走进了他们的世界。亲眼看到了他们一样,每篇文章的题目跟内容有关。例如:刷子李、泥人张、苏七块,这些都是主角的特点和他的职业有关,而死鸟、酒婆以主角发生的事为题。
给我印象深刻是刷子李的故事,它讲述了刷子李勤学苦练。最后成为技艺高超的手艺人的故事。他干的是粉刷匠一行,工作时总穿一件黑衣,且干完后自己身上一个白点也没有。别不信!他还立下个规矩,只要身上有白点,就不要钱。一天他收了个徒弟名叫曹小三。徒弟听说过他的绝活想看一看。这天刷子李去干活,很快刷完了一面墙,打算休息片刻。徒弟用目光搜索他的全身,心想:居然连一个白点也没有,太厉害了吧。当他刷完最后一面墙时徒弟意外地发了个白点,而且心想:“完了,师博露馅了。”但刷子李看出他已经发现了,便把裤子往上一提。徒弟才知道原来是被烧了个洞呀!
这本书是本好书。其一是因为能读到许多有趣的内容。其二是可以从其中悟出道理。其三是你可以学会许多的写作细节描写的手法。
第六篇:俗世奇人读后感
她在我的心目中,就是一位俗世奇人——题记
姐姐喜欢画画,更喜欢画连载漫画,她画的所有漫画我都看过,最之前,一画本,里面是折成二分之一的白纸,左边一画,右边接着画。后来经改进,一张纸分四份,画四格漫画。如今,画面非常有层次感,令人一目了然。说实话,我的画工多半是姐姐教我的。
小时候,姐姐跟我一起画画,我画小“美”人鱼,但丑的看不出那是鱼尾;姐姐画小姑娘,美得只能意会不能言传呐。可姐姐调皮地在她的画上写上我的名字,在我的画上写下她的名字,还继续调皮的拿给妈妈看,让她猜是谁画的,妈妈用脚趾头也能想出来,在画上写名字,完全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嘛!
之后,我们常常玩这把戏,自己都烦了,于是,我开始跟姐姐学画漫画,希望在将来的某一天里,让妈妈见识见识。姐姐画画虽说是教,其实只是让我看她画而已。不过比起教,我的的确确更加喜欢看。
姐姐上幅漫画早已画完,这幅是新的,接着上幅画。拿出自己削的铅笔和橡皮,姐姐开“攻”啦!略一沉吟,似乎在思考构图,姐姐之前告诉我,她这次的主题是“生活之疯狂校园”。之前我听了,十分讶异,那可是我写的小说啊!不过姐姐想画,我也没法啊,只好献出小说本了。主角隼涟奈铃,在信息技术极为发达的华夏生活,被窗前小动物和植物叫醒,来到艺校上学。
抬起铅笔,先写上说的话,再虚描出一个方框,经小刀磨尖的笔头一划,大概花盆模样画出,一提,笔头在纸上飞舞,复杂花型出现。又是一阵“沙沙”声,再一看,空白的纸上多出一朵茂盛的小豆花,铅蕊、铅瓣、铅叶、铅茎,什么都是铅“做”的!“哧哧哧……”一只小鸟嘴衔饭盒,线做的身体被圆滑的笔头擦过,空洞的眼睛仿佛复生,又发出啼鸣,画得真实,画得亮丽!
在铅笔的“沙沙'声中,姐姐脸上的表情一变再变:主角尴尬,她脸色潮红;主角开心,她绽放笑容;主角伤心,她眼眸黯淡……我这才发现,画不画得好,不是看你画技如何,画得再好,没有共鸣又能如何?画得再差,你用心、用情去画,便可让读者共鸣!
看着那满是前铅笔印的白纸,顿时令我的心满满当当的,这里头也有我的功劳呢!那可是我写的小说啊。看着姐姐眼中的兴奋和开心,我知道,她几百年前便将我对到九霄云外去了,她融入了这幅画里,这才叫效果!
我认为,唯有能让旁观者或读者心中产生钦佩和共鸣感的,那才叫俗世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