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字文读后感作文

时间:2022-09-12 19:23:38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460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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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千字文》读后感

在我生日那天,收到了亲朋好友的很多礼物,其中最让我心动的便是小姑送给我的那本《千字文》。

以前,就听爷爷讲过《千字文》的来历:据史书记载,《千字文》是南朝梁武帝时一位叫周兴嗣的人,一夜间编成的。公元六世纪初,梁武帝萧衍博通众学,擅长文学,雅爱书法。他对王羲之的书法推崇备至,因而命人从王羲之的墨迹中,选出一千个各不相同的字,让员外散骑侍郎周兴嗣用四言韵文的形式将其编撰成文,字句间要求有密切联系,且要富于文采和韵味,以供儿童学习识字,并从中掌握必要的知识。周兴嗣才思敏捷,一夜便将《千字文》编成,不过,第二天,他竟已是两鬓斑白。

我想,如果这是真的,那也太神奇了吧?今天终于有机会亲眼目睹了!于是,我对它爱不释手。但是很难理解,所以我必须认真地看,慢慢地阅读。《千字文》里内容丰富多彩,构思新奇。全文四字一句,共两百五十句,刚好一千个字,怪不得是“千”字文啊!。

我从《千字文》中学到了很多:“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说明古人很早就有了惜时的意识:“守真志满,逐物意移。”说的是每个人都要保持善性,学习要专一,不要转移意志,甚至玩物丧志。“孤陋寡闻,愚蒙等诮。”说明学问浅薄,见识少,就会被别人耻笑。我们不能只读死书,还要多增长见识,多看看外面的世界,否则就会成为“井底之蛙”。

还有一句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具膳餐饮,适口充肠,饱饫烹宰,饥厌糟糠”,是说平日生活要节俭,一日三餐只要口味合适、能吃饱肚子就行了。吃饱了的时候,大鱼大肉也可以吃,没东西吃的时候,酒糟糠皮也可以充饥。这让我想起我们在生活中,总是挑三拣四,真把自己当“小皇帝”、“小公主”,一味地娇惯自己,总觉得自己不如别人,真是生在福中不知福啊!

书中还写了许多历史传说,经典故事,这些都让我大开眼界。我喜欢这样的经典之作!我期待,下次生日,小姑会不会再次给我这样的惊喜呢?

第二篇:文章读后感

我读了《亲亲我的妈妈》后我知道:安迪是一个被老师 称为赵安迪,被爸爸唤做安宝儿,被妈妈叫做弟弟的十岁男孩。弟弟在爸爸的葬礼上,第一次见到了妈妈舒一眉―― 那个漂亮、像是从照片里走下来的人。这个阴郁的瞬间,命运将弟弟推向一道险峻的崖,崖那一边是散发香橙气味的妈妈舒一眉 ・・・・・・

这是一部深切关注单亲家庭孩子的成长故事。作者直面生活,用充满灵性的笔触,述说弟弟和妈妈相识,相处中的陌生,微妙和忐忑。故事起落有致,扣人心弦,文笔潇洒,俊逸,激荡心灵。

我很喜欢小主人公安迪,他很善良很可爱。

大家有时间要看这本书!

第三篇:文章读后感

我细细阅读,觉得《意林》中的每一个深动的故事,都好像天上那每一颗璀璨的星星,引导我们走向正确的方向。

告诉了我什么是亲情,什么是友情,什么是尊严,做人要有坚强,告诉我要诚实,要对自己有信心……其中《追求的目标》一篇,更是发人深省……

18世纪末,澳大利亚这块“新大陆”被发现的消息被探险家们带到了欧洲。英国和法国都下决心抢这块土地。相比之下,法国派出的军是更胜一筹。但是后来,英国军的队长被一只飞来的蝴蝶吸引住了,他对自然生态素有研究,发现这是一只极其稀有的蝴蝶,于是命令军跟他一起追踪蝴蝶去了。后来这块土地被英军轻而易举的抢到手了。

而这个故事不就类似于《小猫钓鱼》吗?小猫正在专心致志的钓鱼,但是突然飞来一只非常漂亮的蝴蝶,小猫就放下了鱼竿,去追蝴蝶去了。这两个故事都是共同一个观念: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当然,生活中也有许多这样的诱惑,如:金钱、房子……但是面临着这些诱惑就要看你自己的责任心了。

一定不要在缤纷的世界的诱惑前忘记了自己的初衷,以致中途停留,或是走上岔路,放弃了自己原先追求的目标。

第四篇:文章读后感

我读了《包容的智慧》这本书,第一时间想起来的就是上面这句话。作为一名中节能基层管理者,我深深地感受到拥有一颗包容的心是多么的重要。俗话说退一步海阔天空,对领导、对同事、对家人,只有学会包容,才能更好地走好人生前面的路,海纳百川有容乃大。

人在生活中是群体动物,学会了包容,大家才能和谐相处,社会才能稳步发展。中国语言博大精深,包容不仅意味着宽容,也有另外一层含义:吃亏是福,学会糊涂。讲究关怀、忍让,即所谓的“妥协”。有时妥协是成功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妥协是一种路径,变通是一种境界。

真正的制胜之道,不在于屈人之兵,而在于化敌为友。

历史上曾经就有这种案例。韩信为平民时,曾经受过一位屠夫之子的胯下之辱。后来他统兵百万,“战必胜,攻必克”,被刘邦封为楚王,衣襟还乡,并未忘记那个逼自己从他裤裆下钻过去的人。但韩信没有要他的脑袋,而是任命他为中尉,并且对手下诸位将领说“此人是个壮士。当年他辱我时,我当然可以与他以死相拼,但是死的无名,所以忍耐至此。”

通过这个小的典故,道出了韩信当时受辱时对利害的权衡利弊,而不杀屠夫之子,却是一种智慧的选择。这时的韩信已经封王,而那曾经侮辱过他的人还是个平民。此时韩信若为报复而杀他,当然如同杀鸡般容易,但是这一刀下去,一个心胸狭隘、瑕疵必报的形象也就活生生的显现出来。而他以德报怨,对此人授以官爵,则可以显示他的大丈夫胸怀,赢得大众的赞扬,赢得人心。韩信智商之高,肯定想到了这点,所以才有了这段千古美谈。

“包容必均”很难,社会中的矛盾是难免的。在我们的家庭中,亲如父子也会有矛盾;夫妻之间那么相爱,彼此也会有摩擦。尤其是中国的婆媳关系,几乎一半以上都是有矛盾的。这个很可惜,本来是因为亲情、爱情而走一起变成一家人,为什么彼此之间制造矛盾添加仇恨呢?就是没有沟通,彼此用城见来看待对方的一切。

第五篇:文章读后感

对于现代主义文学,我最敬重的欣赏的作家之一是周树人,或许对于他,接触的都只是局限于一文文的纸上篇章,但仅从一纸字迹便可闻名于世,其文采以及才能的高低便不言而喻了。

而我们了解其人也尽是从《鲁迅全集》开始并作为依据的。记得第一次读鲁迅的作品是在小学时代,翻看家中前辈的藏书时发现的一本泛黄的《阿Q正传》,字体还是六七十年代开始被渐渐习惯的白话文,当时,只要是认识些许字的人大都能看懂。而小学时代的我是一个很安静的孩子,无聊时我能够拿起一本喜爱的书在温和阳光下享受整个下午,那时候看书完全是正因好奇,至今依旧记得初初看啊Q时只是一昧的想了解一个陌生人的非同寻常的故事,而完全不懂其中的任何寓意。

我喜爱啊Q。这是最初的感觉。我不觉得阿Q有任何问题,反而更欣赏他的那份在我当时看来伟大的豁达以及天真的乐观。对于孩子来说,或者好奇是最大的动力,不管做什么。我以为啊Q最终终会有属于他的一份与众不一样的人生,我也好奇当时的结局,即使当时幼稚的头脑在文字中间早已嗅到不安的成分,但依旧憧憬和幻想有另一种落幕。

其实说真的,从当初的真实情景来说,在最后为阿Q拉上幕帘时我真的流泪了。好像只是一份同情和悲悯就能把我堕入苦海,那时的我无比脆弱。但是,当一个纯真的孩子的梦想在无比憧憬中破灭时,谁也不会怪孩子。因此我开始写作,我最初的意图也许真的是有这么一份弱小的执着在里面,我要用手中笔把啊Q救活,他那么可怜了为什么还要有如此的结果,我厌恶鲁迅,他太狠心。

而,就像我们的道路早已被设下了前进的轨道一般,即使厌恶鲁迅,在后几年也总是不断邂逅鲁迅的作品,在我们的不期而遇之间,我也开始从象牙塔走出,准备步入另一个未知的世界,思维在不断的变幻中似乎总是会在某刻发生不可思议的事,在教科书有意无意的安排下,在啊Q过去多年后,我又一次迷上鲁迅的作品――《孔乙己》。当然,在此时说完全失去了啊Q的影响那是不可能的,相反在过去几年,虽然一向抵触鲁迅,但在教科书的必修课文上自己被迫理解了更多的鲁迅思想和文学的同时啊Q亦渗入心里,而自己看来,啊Q或许走了,但似乎他的那种自我暗示和转移的方法与执着和傻傻的话语给了我一种另类的勇气,也许每个人都是如此吧,只是更多的人没有发现,更多的人却是在逃避,在自我欺骗。于是,在多年后,我在想,到底谁更可怜。

当然,不管如何我也可怜不了那么多人。正因在啊Q后我又看到了孔乙己,我不敢想象后面了,正因只是啊Q就让我留下如此多记忆,虽然鲁迅先生已逝去,但我知道后世总会有诸如鲁迅先生的能人才子存在,倘若他日某人直接从新闻报道,而非小说作品时我们又该如何,我们能如何。于是,生活在继续的同时,我也期望能够在不断前进的空暇能够看到更多的人在真正品读啊Q和孔乙己之后展现一丝释怀的笑靥和真挚的沉思,而不是一声声刺耳的嘲笑,或者一次次饭后闲谈的无聊话题。

你要知道,我们内心都有一个啊Q和孔乙己。

第六篇:文章读后感

毕淑敏女士真是好文笔好胸怀,字字精辟,说到了我的心坎儿里。她经历坎坷,豆蔻年华时无可选择地被命运抛到海拔几千米的世界屋脊上。她曾经在死亡边缘挣扎过,在昆仑山恶劣的环境中死亡就像“一把把利刃悬挂在半空,时不时地抚摸一下我们年轻的头颅,于是就常有生命骤然折断,滚烫的血沁入冰雪”。我最喜欢的毕淑敏名句之一:“爱一桩事业,就奋不顾身地投入;爱一个人,就斩钉截铁地追求;爱一个民族,就挫骨扬灰地献身。”

毕淑敏给优秀女人下了这样的定义:优秀的女人“首要该是善良,其次是智慧,还有勇气和美丽。”

记得在国内读书时,曾经有女生对我说她只打算活到六十岁。我问为什么?她说六十岁以后的自己一定是满脸皱纹,丑陋不堪;她将再也没有勇气面对镜子中的自己,也没有勇气面对未来的老公。

不是每个女人都可以有好运气从父母处得来一副好皮囊,闭月羞花倾国倾城之貌毕竟只是少数。她的如花娇颜就那么十几年时间,岁月的痕迹早晚会无情地爬上她的脸,她早晚会不得不借助化妆品来遮盖眼角的细纹。然而如果幸运的话,她将会和心爱的他一起度过激情燃烧以后的三十年五十年甚至更长。永恒的是她日积月累的,由内而外散发出的优雅自信的独特气质。她可以像张曼玉一般性感动人优雅妩媚,像赵雅芝一样荣辱不惊从容淡定,也可以像许晴那样浑身散发着典雅品位知性魅力,还可以像蒋雯丽以一种亲切质朴邻家大姐的方式绽放美丽。她的独特气质是“善良、智慧、勇气和美丽”的综合体现;不能装,更不能靠冰冷的手术刀来改变。她不浮躁也不华丽,有的只是如梅的清香,如水的淡然;不管年龄如何,不管经历过多少风风雨雨人生起伏,她都将一如既往的心地善良,宽容善待周围的一切;她一直有清澈的眼瞳,干净而无邪。她的心干净,所以她会一直美丽下去,因为岁月会漂洗一切杂质,会让纸变成灰,该成金子的变成金子。当她不再以天使面孔魔鬼身材来诠释美丽的时候,她在他眼里将依然是最动人最灿烂最不可阻挡的。这样的她一定能够优雅地活着并优雅地老去,值得他动情并珍爱一生。

“我喜欢爱花的女性。花是我们日常能随手得到的最美好的景色。从昂贵的玫瑰到卑微的野菊。花不论出处,朵不分大小,只要生机勃勃地开放着,就是令人心怡的美丽。不喜欢花的女性,她的心多半已化为寸草不生的黑戈壁。

我喜欢眼神乐于直视他人的女性。她会眼帘低垂余光袅袅,也会怒目相向入木三分。更多的时间,她是平和安静甚至是悠然地注视着面前的一切,犹如笼罩风云的星空。看人躲躲闪闪目光如蚂蚱般跳动的女性,我总怀疑她受过太多的侵害。这或许不是她的错,但她已丢了安然向人的能力。

我喜欢到了时候就恋爱到了时候就生子的女人,恰似一株按照节气拔苗分蘖结粒的麦子。我能理解一切的晚恋晚育和独身,可我总顽固认为逆时辰而动,需储存偌大的勇气,才能上路。如果是平凡的女子,还是珍爱上苍赋予的天然节律,徐步向前。

我喜欢会做饭的女人,这是从远古传下来的手艺。博物馆描述猿人生活的图画,都绘着腰间绑着兽皮的女人,低垂着乳―房,拨弄篝火,准备食物。可见烹饪对于女子,先于时装和一切其他行业。汤不一定鲜美,却要热。饼不一定酥软,却要圆。无论从爱自己还是爱他人的角度想,“食”都是一件大事。一个不爱做饭的女人,像风干的葡萄干,可能更甜,却失了珠圆玉润的本相。

我喜欢爱读书的女人。书不是胭脂,却会使女人心颜常驻。书不是棍棒,却会使女人铿锵有力。书不是羽毛,却会使女人飞翔,书不是万能的,却会使女人千变万化。不读书的女人,无论她怎样冰雪聪明,只有一世才情,可书中收藏着百代精华。

我喜欢深存感恩之心又独自远行的女人。知道谢父母,却不盲从。知道谢天地,却不畏惧。知道谢自己,却不自恋。知道谢朋友,却不依赖。知道谢每一粒种子每一缕清风,也知道要早起播种和御风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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