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字作文高中生读后感(范文六篇)

时间:2022-04-23 15:12:10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418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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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0字作文高中生读后感

读了《落花生》这篇课文,我有许多的感想。

课文中有这样一句话,给我印象特别深刻:“人要做有用的人,而不要做只讲体面,而对别人没有好处的人。”这句话是作者感悟.体会到父亲对谈的要求。

一个人光是外表的美丽是没有任何作用的,只是暂时的;而一个人的内涵是更重要的。这个人的谈吐举止.文化素养才是被人们认可的关键。

这句话也让我想起了一件事情。

那天,风和日丽,我与爸爸在家里看电视。不知什么时候一只苍蝇飞了进来,它“嗡嗡嗡”的吵个不停,扰的我和爸爸都没法心平气和的看电视。我定睛一看,它原来是只“绿豆苍蝇”。大体上看,它与其他的苍蝇没什么区别,只不过它的背上是花花绿绿的,看起来格外显眼。爸爸眼疾手快把它打死了。爸爸洗完手后,语重心长的对我说:“看见了吧,那只苍蝇虽然外表漂亮,可是,它始终是传播病菌的害虫!你以后一定不能像它一样,你要做一个有真才实学的人。”

课文中的那句话,和爸爸对我哦说的那些话,我一直铭记在心。她们告诉了我:与其用华丽的外表装饰自己不如用知识武装自己。只有你拥有了丰富的知识,才能被人们认可。

在平时的生活中,我也时时刻刻在心里告诉自己:我学到了知识,有了高尚的品德,多帮助人,这才是最美的!

第二篇:高中读后感400字

  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正如她自己所说,是在两寸象牙上细细的雕刻,它是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反映婚姻问题的小说是作者作品中欢迎的一部,也是她本人最喜欢的作品。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画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实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中平凡恩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

整部作品没有滂沱的气势,没有曲折跌宕的情节,但就是这种简单,精致深深地吸引着我们。奥斯汀短暂的一生几乎都是在英国的乡间度过的,也许就是周围朴素,宁静的氛围孕育了她淡然的气质。并不能因为没有丰富的经历,就对她的对于事物的分析能力有所怀疑,读过《傲慢与偏见》的人一定会为她细腻,敏锐的情感所折服。在写《傲慢与偏见》时,她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女孩,难道这不是一种天赋么?她的确很少接触"外界",但思想存在,想象存在,这一切的存在就足够。

第三篇:高中《红楼梦》读后感400字

想必大家都知道《红楼梦》这本书吧!《红楼梦》是古代四大名著之一。今天,我就来给大家讲一讲《红楼梦》吧!

读完《红楼梦》这本书,我最喜欢的一篇是:猜灯谜。里面讲了:元春写了一个灯谜,让弟弟妹妹们来猜。随后,宝玉他们也都纷纷自己写了一个灯谜让其他人来猜,宝玉他们除了贾环写的诗不好,其他人写的都很好。我喜欢这一篇的理由是:读了这篇,会看到那些诗,因为那些诗写的不错,所以百看不厌,其中要数探春做的是最妙。

《红楼梦》中的任务有许多,下面我就来评一评这些人物,宝玉心地善良,黛玉爱发一些小脾气,宝杈八面玲珑探春正直,以上就是这些人物的性格。我最喜欢的就是探春了,因为她的性格正直。

《红楼梦》这本书中的贾家太封建了,就是因为贾家封建导致宝玉,黛玉和宝杈三个人到最后谁都没有落到好的下场,黛玉死了,宝玉出家,宝杈一个人。如果当时让黛玉嫁给宝玉,让宝杈与其他人结婚,就不会让他们三个人谁也没有过上好日子,真是有情人终未成眷属。

第四篇:我与地坛读后感400字高中

《我与地坛》饱含了作者对人生的感悟,对亲情的讴歌,这地坛只是一个载体,而文章的本质却是一个绝望的人寻求希望的过程,以及对母亲的思念。

史铁生在二十一岁时双腿瘫痪,就在这年少轻狂之时丢失了自己的双腿,对一个年轻的生命来说如雷轰顶。在这本书中他说过"曾一连几个小时专心致志地想关于死的事情"还有他自己也说了"职业是生病,业余在写作"可他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拒绝了死亡选择了生活。是他的母亲的爱给了他力量,点燃了他生的渴望,还有书中写到的中年夫妇,热爱唱歌的小伙子,中年女工程师,长跑运动员,漂亮却智障的小姑娘……他们都给了作者无数的感动。

许多人面对着突如其来的打击不知所措,甚至绝望,扼杀了自己的生命,而史铁生他投身于写作用残缺的身体,说出了最为健全而丰满的思想。看到了史铁生,我便想到了许多身残志坚的人。约翰库缇斯,他天生的残疾,但他却热爱生命,用他那清晰的头脑,很好的幽默感告诉了世界生命的坚强,告诉了世界生命的自尊、自信和自立。

让我学会了感恩,学会了坚强,学会了正视。也让我们进行了一次对心灵的搜索和对生命的诘问,对生命的意义又加深了理解。

第五篇:我与地坛读后感400字高中

小时候的语文课本上便读过作者的《我与地坛》节选段落,小时候对小说散文还没有阅读的兴趣,以至于到如今才真正读完了这本巨作。

小说的段落文字较长一些,初读时有些不适应,慢慢的也就习惯了。发现作者非常喜欢研究墙,并对墙做了许多分析。

书中有许多文字比较经典:

有些事只适合收藏,不能说,也不能想,却又不能忘。它们不能变成语言,它们无法变成语言,一旦变成语言就不再是它们了。它们是一片朦胧的温馨与寂寥,是一片成熟的希望与绝望,它们的领地只有两处:心与坟墓。比如说邮票,有些是用于寄信的,有些仅仅是为了收藏。

没这样回忆过的人不会相信,那竟是回忆不出来的!

人有时候只想独自静静地待一会儿,悲伤也成享受。

一些当时看去不太要紧的事却能长久扎根在记忆里。

既有博览群书并入学府深造的机缘,又有浪迹天涯独自在社会上闯荡的经历;既能在关键时刻得良师指点如有神助,又时时事事都要靠自己努力奋斗绝非平步青云;既饱尝过人情友爱的美好,又深知了世态炎凉的正常,故而能如罗曼・罗兰所说:“看清了这世界,而后爱它。”

灵魂一到人间便被囚入有限的躯体,那灵魂原本就是多少梦想的埋藏,那躯体原本就是多少欲望的储备!

作者所经历的时代是一段错综复杂的时代,后来得病不能走路了,换了许多个轮椅,用他的话来说可以形容为“轮椅问路”。总之还算一本不错的小说。

第六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400字高中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400字高中

《追风筝的人》,一本好评如潮的书。短短几年时间,该书已在全球销量超过800万,一本好书不一定畅销,一本畅销的书也不一定是好书,但《追风筝的人》绝对是一本既畅销又极具可读性的书。追风筝的人读后感400字高中是pincai小编为大家精心编辑的,欢迎阅读借鉴。更多内容尽在聘才网。

篇一:

“我追”读完最后两个字,我轻轻将书本合上,读《追风筝的人》有感。眼泪浸润了我的眼眶。这是第一次那么认真的读一本书,不再是戏谑,不再是敷衍了事,而是静静地用心读。

“为你,千千万万遍。”反复咀嚼着这句话,内心仿佛迷失在纵横交叉的十字路口,不安的旋晕占满心扉;像落入蜘蛛网的飞虫,无力的挣扎,像踩在玻璃碎片上,穿越脚心的疼痛,像掉入万丈深渊,不安的情绪像芥末,呛入鼻腔,呛入大脑。这是第一次那么靠近一个陌生人――阿富汗。不再是45°的仰望,而是站到了它的左边,离心最近的地方。除去那些动荡,除去那些战乱,我45°仰望天空,咧开嘴角,看,那些曾经飞扬在阿富汗上空的风筝,那些执着的单纯的追风筝的人。

哈森,阿米尔,两个十二岁的少年。最初的最初,他们是最亲密的朋友,一起嬉戏打闹,一起憧憬未来。那幢房子,那堵“病玉米之墙”,那株石榴树,那个地方的一切一切都是他们友谊的见证。没有任何东西能阻挡他们彼此互相靠近的心。有时候会想:是不是只要长大了,过去那些单纯无比的东西都会变质。时间过去,他们在一点点长大。阿米尔发现爸爸对自己的冷淡,而对哈森却总是给予鼓励和赞赏。他开始慢慢感觉到失落,偶尔也会发发脾气,却总是被哈森的宽容所化解。有时候想:如果这种欢乐时光能一直持续到永远该多好。可是没有如果,这个世界没有如果。灾难早已笼罩在这个城市上方,随时能将他们的友谊无情摧毁。

一次追风筝的比赛打破了宁静的一切。阿米尔亲眼目睹了哈森被阿塞夫教训。他本可以挺身而出的,就像哈森每一次为他挺身而出一样。可是他没有,仅仅因为他的懦弱。他就这样把哈森落在了那个小巷子里。从此,哈森成为了他生命里的一个恶魔,他处处躲避哈森,最后还设法赶走了哈森。后来,自己也跟父亲远离阿富汗,去了美国。就这样,带着缠绕了一生的负罪感去了美国。

四分之一的世纪过去,父亲也因疾病死去。他回到了阿富汗,回到了那个曾有自己无比欢乐的童年的地方,那个记录了他与哈森友谊的故土。只因那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他决定勇敢的迈出救赎的第一步。可是,一个惊人秘密被揭开。阿米尔与哈森竟是同父异母的兄弟。那一瞬间,他似乎明白了过去的种种,似乎理解了过去父亲的做法,而他,竟然用最卑劣的手段,伤害了哈森。经过深刻的反省后,他决心找回那个遗失了过去的自我,找回遗失已久的善良。他收留了哈森的儿子,虽然最后自己伤痕累累,但他找回了那些遗失已久的东西。

那片饱经苦难的土地上,风筝再一次高高飞起。

篇二:

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里,只见两个孩子猛追着在晴空中越飞越远的一只断线风筝……“你俩要是带翅膀的小天使就好了!”

“快变成一只能远走高飞的老鹰吧!你们就准能把风筝逮住!”……几个过路人,见到这番情景,竟哈哈大笑地挖苦这两个气喘吁吁的孩子。

“对,人们为什么不能像鸟儿似的长出一双翅膀在空中飞翔?”一个“飞”向天空的幻想在这两个幼小的心灵里萌发了。从此,他们开始留心观察鸟类高飞和滑翔时双翅的变化,并精心制作各种会“飞”的玩具。他俩长大后,仍然继续研究飞翔的原理。

科学的幻想经过人们的勤奋努力,终于变成了现实。1903年,世界上第一架飞机诞生了。这架螺旋桨飞机的发明家,正是二十年前,奋力追捉飘荡在空中断线风筝的两个美国孩子――莱特兄弟。

篇三:

那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DD读胡塞尼的《追风筝的人》和《灿烂千阳》《追风筝的人》重点关注男性的.成长,《灿烂千阳》则着墨于女性的命运。前者,阿米尔公子与仆人哈桑反衬,后者,莱拉和玛丽雅姆相对照。莱拉来自于幸福的家庭,美丽无比,可玛丽雅姆却长相丑陋,并生活在单亲家庭。两本书出自于同一作者,背景都是20、21世纪间三十年的阿富汗。虽然不是在同一年读这个两本书的,可相同的阅读体验是,你必须连夜看完,一口气去读,仿佛慢一点,主人公的苦难就会深重一些,或者说,如果我不加紧看,我就会像个罪人。胡塞尼说,“我向来只为一个读者写作。” 我也只为我自己阅读,那就记录属于我自己的感受吧。那两个出身一样的“哈拉米” “他的嘴唇从中间裂开,这兴许是那个制作中国娃娃的工匠手中的工具不慎滑落,又或者只是由于他的疲倦和心不在焉。”这是《追风筝的人》中对哈桑外貌的描写,一个不爱说话、憨厚老实的如泥巴的少年仆人形象。少年主人哈米尔是一个懦弱的孩子,他的爸爸却极其粗犷、豪放、旷达,极其男人的爸爸对他很不满意,甚至把更多的爱给于了仆人哈桑。

哈米尔一心想改变爸爸对自己的印象。这不仅是为了夺回属于自己的爱,也是作为一个主子对仆人的尊严。喀布尔一年一度的风筝大会再次到来。幸运的阿米尔,在哈桑的帮助下赢得了风筝大赛的殊荣,爸爸也终于破天荒地,在看台上为哈米尔鼓掌。除了战胜所有的风筝选手,割断他们的风筝线,让他们的风筝坠落,赢得风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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