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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看一本书读后感作文
我觉得《打火匣》这篇文章很好看,特别是士兵最后利用三只狗来帮他解决了绞刑,故事情节很有趣:士兵就是想看看美丽的公主,结果差点被国王绞刑了,国王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我也觉得那只看守铜币的狗很聪明,还会检查“漏洞”,真好玩!
我也想知道,那个士兵为什么要逼巫婆说出为什么她要打火匣?那就应该是士兵特别觉得打火匣很宝贵吧。
当我读到“士兵被关在牢房里,打火匣被忘在酒店里”时,心又紧张又期待。紧张是因为我怕士兵真的会被绞刑;期待是因为我读过很多像这一类的童话,每次都是有良心的人被坏人抓住,最后都是有良心的人获胜。那言归正传,这个故事的结局是不是也是这样呢?
当我读到“士兵利用少年,把打火匣得到了”时,我高兴地快要蹦起来了:我果然猜对了!
我觉得最后士兵正要被绞刑时,他又急中生智,利用“抽一口烟”的借口,拿出了打火匣,吓跑了集体官员,才使他没有被绞刑。
通过这个故事,我懂得了在关键时刻不要绝望,像士兵一样,急中生智,就有逃生的希望!
像《打火匣》这样的故事,是否还有没有呢?敬请期待!
第二篇:看一本书读后感作文
我一直以为,狼是凶残的,狡猾的冷血动物,可是看了“狼王梦”后我对狼有了不同的认知,原来狼也是有爱的。
在浩瀚的尕玛尔草原上一匹名叫紫岗的狼,在一场暴雨中,失去了伴侣的紫岗在与猎狗的厮杀中艰难的产下了四只小狼崽。紫岗这不同寻常的经历只是故事的开端,紫岗希望她的宝宝能够成为名副其实的“狼王”,继承黑桑的遗愿。为了这个愿望,紫岗不惜成为了一只坡脚狼。面对爱子败得一塌糊涂,也不肯去帮忙甚至不去安慰。他想要狼崽用自己的方式得到他们自己想要的一切,实现他们的梦想。
故事的结局是这样的:3只小公狼相继死去,紫岗也已年老,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女儿媚媚的身上,盼望着自己的后代。而杀死黑仔的金雕却在媚媚生育的石洞旁等待时机,打算把即将出生的狼崽叼走。紫岗不想让自己的子孙像自己的孩子一样死在金雕的手里,便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紫岗是一只高傲,美丽的母狼。面对困难从不退缩,从来都是勇敢无谓的前进。我不禁感叹一句:“原来狼不是我们人类想的那么不堪,它们也是有爱的,它们和人类有一样的情感,当自己的孩子有危险的时候,会不顾一切的冲上去。”
读完这本书,让我深深的体会到了母子之间的爱。
第三篇:读后感的作文400字
“读过这本书以后,感觉自己受到了很大的启发。
每个人生来都是独一无二的,没有人可以取代自己,唯有自己。不管是生活还是学习,都会经历各种各样的问题,在面对挫折时有的人选择了逃避,有的人选择了放弃,有的人选择了继续走下去。亦或坚持,亦或退缩,亦或放弃,选择知难而上,还是知难而退,其实说白了,都是自己内心做的决定,很多时候放慢节奏,停下脚步,听一听自己内心的声音,到底该如何选择,其实是很重要的。
有问题了就要解决,一天天往后推,只会日积月累,困惑越来越多。所以不管做啥都该有‘今日事今日毕’的追求。不管怎么说,自己始终是自己最大的敌人,很多时候,很多人都是没有办法战胜自己、超越自己的,只有战胜了自己,那才叫真正的成功。人都是贪婪的,也是虚伪的,有时候很难越过自己心里的那道坎。如果你改变不了别人,那就改变自己吧,超越自己,活出全新的自己,即使做不了最好,也要努力做更好的自己,不管做什么,只要不辜负自己就好!”
“不辜负”是个美好的词,不辜负家人的期盼,不辜负沿途的风景,不辜负自己的初心……愿我们都能把这种美好镌刻在自己的生命里!
第四篇:读后感的作文400字
在假期的时候妈妈在哥哥那借了一本九册语文书让我看,那是我们新学期要学的课本,打开书第一课就让我受益匪浅。这篇叫《窃读记》的课文我看了爱不释手,读了一遍又一遍,回味无穷。读书怎么用“窃”字呢?难道读书也要偷吗?我就问妈妈,妈妈说:“自己想办法”。为了弄清楚,我特意查字典了解了,字典上解释“窃”为“窃取”趁人不知道拿别人的东西占为己有。难道读书也要偷吗?带着疑问我贪婪允吸着这篇课文。原来在文章中少年时的林海英一放学就读书,为了不被书店的老板发现和怀疑,林海英一会儿贴在大人的身边装着是他的小妹妹或小女儿,一会儿又去另一家书店继续看,尽管又饿又累,他却天天去读书。哦,原来他是去书店悄悄的看书,这个“窃”应该是偷偷学知识吧。
《窃读记》这篇课文,我带来心灵上的震撼,我不禁想到想到自己生活条件这么优越,父母把我送到最好的学校读书还为我买了好多名著,我却很少花心思去阅读,好多书想看草书一样,所以没有从书本上学到知识,自然写起文章困难重重。《窃读记》一文教会我做好每一件是要有恒心和毅力,还教会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
第五篇:读后感的作文400字
这个暑假我还读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淘气包马小跳之名叫牛皮的插班生》。
牛皮的名字就叫本?沃克,他是一个美国儿童,随在中国工作的爸爸来到中国,因为喜欢马小跳,他就转到马小跳就读的学校,成了马小跳班上的插班生,还给自己取了一个很“牛”的中国名字――“牛皮”。牛皮在许多方面的喜欢都能跟马小跳一样,包括吃麻辣火锅。
马小跳是一个四年级的小男生,一个完好地保持了孩子天性的孩子,一个理直气壮地做着孩子的孩子。他有情有义、敢作敢为,对朋友赤胆忠心,却经常遭到朋友的背叛;他大错不犯、小错不断,是老师办公室的常客。在办公室里垂头丧气,一走出来便欢天喜地。
他们来到四姑娘山还遭遇雪崩,在遭遇雪崩中,牛皮和马小跳他们的友情,经历了生死考验,成为了超级好朋友。读了这本书,我被马小跳他们和几个团结友好的精神打动了。他们在一起的时间虽然不长,但却利用这一点时间,经历了生死考验。
在我们身边,团结的人很多。记得有一次,我做了一个实验,做了4次也没做成,真生气,后来哥哥来帮忙,经过了第5次终于把实验做完了,当时大家都高兴得跳了起来。
这本书告诉我们:书中必有黄金屋,阅读是一件很快乐的事,阅读任何一本有用的书,你都会有很大的收获。我们上学,就要养成“爱读书,读好书”的好习惯。阅读会给人带来快乐。同学们:爱上读书吧!它会带着你走向知识的海洋,成为一名有学问的人!
第六篇:读后感400字
在暑假里,我读了曹文轩老师的《丁丁当当》系列这套书。读完这七本书后,我印象最深的是《黑水手》这一本。这本书讲了一个善良的渔夫老爷爷、鱼鹰和懂事的丁丁之间的故事。
这个故事是讲丁丁逃离\矿后,继续寻找弟弟当当,在路上,丁丁因为非常饥饿,晕倒在一条小河边,被一个放鱼鹰的老爷爷救起。爷爷收留了丁丁后,他一边捕鱼,一边帮助丁丁寻找当当。在寻找当当的途中他们遇到了很多的困难。在一次暴风雨中小船翻了,丁丁、老爷爷和鱼鹰都落水了,小船也不见了,他们相依为命还克服了所有的困难,一路上虽然困难很多,但是他们也得到了很多好心人的帮助。
书中最感人的是老爷爷落水了,就在慢慢往下沉的时候,丁丁和鱼鹰们不顾一切,拼尽全力的将爷爷救了起来。爷爷生病了,丁丁虽然很舍不得心爱的小鱼鹰,但他还是将这只小鱼鹰卖掉了给爷爷治病。丁丁的善良和纯真,爷爷的善良和无私深深地感动了我。
看完这本书,我希望丁丁和当当能早日团聚,我还要学习丁丁和当当善良懂事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