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工程项目实施方案模板(优秀范文五篇)

时间:2024-03-25 01:29:50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1026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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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工程实施方案

20xx年是我市实施校安工作关键的一年。依据校舍抗震鉴定结论,已经制定了校安工程加固改造三年规划。全市规划加固重建的学校595所,校舍项目为1831个,面积1708755平方米。按照省校安办分解的目标任务,20xx年加固改造任务总面积54.7527万平方米,其中加固面积为45.8079万平方米,重建面积为8。9448万平方米。任务相当艰巨,时间非常紧迫。为了科学、合理、有序实施好今年校安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特制定20xx年校安工程实施方案:

一、分解任务落实阶段

各县区要按照20xx年加固重建分解任务的总量,并对照a、b、c类等不同类型,细化到每栋单体建筑,分解后的任务总和不得低于省政府下达的任务(见任务分解表)。此项工作于3月5日之前完成。

二、施工图设计阶段

施工图设计计划分两批完成,第一批为20xx年的分解任务量,要求于3月20日之前完成,第二批为剩余任务量,要求于5月20日完成。对缺少疏散楼梯的教学楼、学生宿舍楼,要增设疏散楼梯。

三、工程施工阶段

根据各校现有校舍状况,争取校内调剂、租借民房、校际间调整、利用帐篷、调整教学时间等方法,要做到施工教学两不误。工程施工集中在6、7、8三个月进行,并要求今年的加固重建任务务必于12月20日之前完成。

四、检查、验收、总结阶段

(一)日常检查。在每一批工程施工阶段,都要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常规检查,重点检查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工期进度等。

(二)验收检查。在今年校安工程所有项目基本完成时,将组织市校安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所有项目进行全面验收检查。

(三)总结报告。在全面验收检查基础上,市校安办将校安工程实施情况写出书面总结,报告市委、市政府,同时上报省教育厅。

五、几点要求

(一)校安工程作为今年新增的民生工程,各县区和学校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抓好校安工程的实施,真正把学校建成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

(二)各县区和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好校舍加固改造实施方案。要明确职责、落实措施,工作安排要周详,提出要求要具体。

(三)要妥善处理好施工与教学的关系,做到施工和教学两不误。施工时,单体楼房必须清空,妥善做好学生分流工作。

(四)一定要抓好安全工作。各校要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必要时要搭设防护通道;设置警示标志和绕行标志,提示和引导师生避让危险;要教育学生遵守安全规章,提高安全意识。施工阶段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并做好安全工作记录。

(五)一定要做好工程资料收集和保存工作。工程开工前、施工过程中、竣工验收后三个阶段必须保存好纸质、图片和视频资料。

第二篇:工程施工实施方案

为办好省政府为全省农民新办的5件实事,根据《长治市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实施办法》(长政办发[20xx]48号文件)和《长治市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方案》(长政办发[20xx]80号文件)要求,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全县农村街道亮化任务,结合武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为方向,按照工作领先、质量一流的要求,全面搞好农村街道亮化工程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着力建设宜居宜业美丽幸福新农村。

二、目标任务

20xx年,完成全县15个乡镇(区)未实施亮化工程的270个行政村和42个省级推进村5400盏太阳能路灯安装任务。各乡镇(区)亮化工程任务见附表1。

三、建设原则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按照大、中、小村三个档次确定路灯安装数量,做到环保、美观和高效。

――质量为先、规范建设的原则,按照统一标准、依法规划建设,保证质量一流、安全生产和如期完成任务。

――严格管护、高效运行的原则,建立亮化工程长期管理制度,统筹解决亮化管护费用,确保亮化工程长期运行。

四、建设标准

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光照适宜、经久耐用”的标准,全县270个行政村亮化任务,按大、中、小村三个档次规划安装不同数量的太阳能路灯,其中1000人以上的大村安装40盏,600-1000人的中村安装25盏,600人以下的.小村安装15盏(100人以下的特小行政村10盏) ;42个省级推进村各按15盏安装(不足200口的村10盏)。安装地点为任务村的主要街道和重要公共活动场所。

工程实施须符合《太阳能光伏照明装置总技术规范》(GB24460―20xx)要求,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太阳能电池组件、蓄电池、灯杆、控制器、LED光源等零配件的安装及底座的土建施工;太阳能路灯间距宜设为30米,平面交叉路口、曲线路段应适当减小灯杆的间距;路灯基础施工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太阳能路灯系统主要技术参数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五、资金筹措及管理

我县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资金由省市县统筹解决。全县完成270个行政村和42个省级推进村街道亮化工程,项目预算总投资3066万元,其中省财政资金1534万元,省发改资金766万元,市财政资金540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226万元。实际中标金额为2797.2万元。

亮化工程项目资金,采取资金到市,县配套资金要全额列入县财政预算,上拨到市财政。由市亮化办按照工程合同和进度拨付,实施验收报账制。

县政府聘用的监理公司所产生的亮化监理费用、调整后增加的42个省级推进村路灯运输和装卸费用、县行政村亮化工程推进领导组办公室(简称县亮化办)工作经费,按《长治市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实施办法》(长政办发[20xx]48号文件),由县财政解决。

六、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全面推进我县农村街道亮化工程建设,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工程任务,县政府成立武乡县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工作推进领导组。

(一)领导组组成人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成员单位职责

成员单位要围绕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建设目标,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为圆满完成亮化工程建设任务提供有力保障。

1.县新农办承担行政村亮化推进领导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亮化工程实施方案拟定,亮化工程协调指导,亮化工程进度统计、汇总、上报,监理资金管理和拨付,组织亮化工程验收、档案管理。

2.县财政局负责亮化工程配套资金的上拨、以及亮化监理资金和亮化办工作经费等费用的落实。

3.县质监局参与太阳能路灯及其组件的标准质量监督。

4.县监察局负责亮化工程项目管理部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人员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违法违纪问题,受理和处理亮化工程实施中的信访和投诉等问题。

(三)乡村职责

各乡镇(区)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其职责:一是要积极协调,全力配合中标企业,进行科学规划,做好路灯安装点的确定,做到布局合理;二是要为中标企业和施工人员提供便利条件,确保工程顺利实施;三是要统一组织本乡镇(区)路灯安装、质量监督,竣工验收、汇总上报;四是要建立路灯运行管护长效机制。

七、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一)项目招标制。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所需路灯由省统一集中采购。市根据任务村数和所需太阳能路灯盏数出具政府采购委托书,委托省进行政府采购,确定中标企业。

(二)施工合同制。亮化工程项目省政府采购结束后,市政府与中标企业签订供货及施工总合同,各县市区政府与中标企业签订供货及施工分合同,并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明确路灯技术质量标准、施工进度、双方职责等重要事项。中标企业要制定科学全面的施工方案,严格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安全控制。

(三)质量监督制。县政府已选定有亮化工程监理资质的专家,牵头组成本县亮化工程质量监理队伍,县质监局也要积极参与亮化工程施工质量的全过程监督和监理,搞好施工前路灯部件到货检验、施工中现场材料及部件的质量检验和路灯安装后的全面验收。

每个亮化任务村要确定1名责任心强的村级负责人和2名老党员或老干部共同组成3人亮化监督小组,负责本村施工中的质量监督和施工配合。

(四)统计建档制。新农办要对项目及工程进度进行统计,并及时汇总向上级报告。按照“一村一档”的要求,统一建立项目档案,并妥善保管。

(五)考核检查制。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是省政府考核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县政府要对各乡镇亮化工作的标准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督查、排队,好的通报表扬,差的曝光批评。各乡镇也要把街道亮化工程列入村级年度目标考核,制定具体的考核和奖惩办法,加大工程的督查,对推进工作不力、监管机制不到位、建设程序不规范、工程质量不合格等问题要及时问责处理。

八、项目实施分阶段任务及要求

(一)准备阶段(20xx年3月―8月8日)。县级工作任务:根据市下达任务村数确定亮化任务村具体名单,制定出台具体实施方案,落实配套资金,确定县级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人员和村级亮化工程管护人员,落实工程施工监理和亮化工程维护管理等费用,与中标施工企业签订施工合同。乡村两级负责落实亮化村工程监督管护人员和施工监督。

(二)施工阶段(20xx年8月8日―11月8日)。中标企业按合同及施工方案要求进行亮化工程施工,县乡村主要负责亮化工程质量监督及施工协助配合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11月中旬―12月中旬)。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实行村级质量验收,县级项目验收,省市联合抽查。

一是村级工程质量验收。亮化工程竣工后,由乡镇(区)政府统一组织,村委会负责,监理单位参加,共同对路灯亮化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填报《工程质量验收单》,各乡镇区汇总,向县亮化办(新农办)报告质量验收情况。未通过质量验收的,限期要求施工企业进行整改,并进行二次复查验收。

二是县级项目验收。新农办要按照项目验收内容收集汇总档案台账及村级质量检查验收报告,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向市新农办报告验收情况。同时向县人民政府及项目实施单位通报项目验收情况及结论。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三是省市联合抽验。在县级验收的基础上,由省统一组织,抽调省、市有关单位人员联合组成检查验收组,采取随机抽取的办法选定一定比例的亮化工程任务村进行检查验收。

(四)总结考核阶段(20xx年12月下旬)。县乡村三级要对照亮化工程目标责任制内容,对亮化工程建设情况进行分别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全年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三篇:路桥项目部复工施工方案精选8

一、有序实施复工复产

根据最新的防范区、管控区、封控区划分,以及工业企业所属区域和规模,按照“先防范区后管控区再封控区”和“先规模以上后规模以下”的原则,在保证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环保等措施到位的前提下,有序复工复产。

结合我市实际,首先组织防范区企业复工和员工返岗,待管控区、封控区解封后,根据市指挥部相关规定,再行组织管控区、封控区企业复工复产。

二、复工复产工作流程

(一)规上工业

1、在防范区的企业向所在镇(街道)、开发区提出复工申请。企业需制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实施方案(模板见附件6),健全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并提报第一批复工人员名单(仅限防范区人员,附件3),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署“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以上资料报所在镇(街道)、开发区备案。

2、镇(街道)、开发区核实汇总情况,提出审核验收意见。接到企业申请后,根据实际核查相关情况,指导企业修改完善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后,于每天中午12:00前,汇总复工复产企业名单,提出审核验收意见,签字盖章后报xx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组。

3、xx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组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认真审核,提出意见建议并备案,第一时间反馈给镇(街道)、开发区。原则上,当天提出申请当天审批。

(二)规下工业

可参照规上工业审批流程,由镇(街道)进行审核备案和复工许可,每日下午18:00前报送当日复工企业名单。

(三)员工通行办法

复工企业居住于防范区的.员工点对点接至厂区后,实行封闭管理,原则上不流动,镇(街)、开发区要严格做好监督,确保管控到位。

三、复工复产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属地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做到定期核酸检测、员工健康管理、防护措施、应急物资、防疫知识培训“五到位”,健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切实保障职工健康安全和经济稳定运行。

2、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和分级分类管控要求,各企业务必严格执行市指挥部各项规定,按照防范区及区外人员分类造册,认真核实复工人员信息,镇(街)、开发区要对照分区,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准确无误。要实行“一企一策”“一厂一案”差异化防控措施。

3、复工复产企业应当对照《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认真做好复工前准备、落实复工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领导到小组(指挥部)的有关规定和安排进行核酸检测,做好登记,并向xx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组报告检测情况。

4、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安全顺利推进。

第四篇:路桥项目部复工施工方案精选8

一、明确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及人员职责,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一)建设单位职责。建设单位负责项目疫情防控工作,落实项目专(兼)职防控人员,负责日常疫情防控工作。负责检查督促施工企业、监理单位、专业承包、设备租赁、检测监测等单位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二)施工企业职责。施工企业具体负责项目疫情防控工作,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设置疫情防控管理专岗。负责项目开复工前的全面排查、开复工准备和开复工后疫情日常防控工作。

(三)监理单位职责。协助建设单位督促施工企业落实项目疫情防控措施,并负责项目监理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

(四)参建单位人员职责。

一是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负责每天检查项目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采取停工措施。

二是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负责每天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和检查,督促项目管理人员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督促劳务分包、机械设备租赁、检测等单位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三是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协助建设单位开展日常检查督促工作。

四是施工企业疫情防控专员负责组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进出工地人员的体温检测和登记工作;负责督促现场人员按要求佩戴口罩、勤洗手;负责督促做好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负责督促工地做好环境卫生工作;负责向属地行业主管部门报告疫情防控情况。班组长负责本班组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二、严格工程项目开复工条件,确保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复工前工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项目达到如下条件后,可向属地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开复工。

(一)成立项目经理负责的疫情防控机构,设立专人专岗,对接属地行业主管部门、疾病控制部门,全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二)设置单独的隔离观察宿舍,用于需临时隔离观察的人员单独生活居住。隔离观察措施应符合属地疾病控制部门要求。

(三)保障防疫物资充足到位,项目应准备足够的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疾病控制用品。

(四)排查开复工人员两周内往来史、接触史,杜绝疫情的输入性、扩散性蔓延。

(五)实行实名制管理,严格进、出场实名制考勤,真实采集和录入全部进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工种、班组、籍贯、联系方式等实名信息。

(六)工地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机械设备已经消毒杀菌处理。

(七)安全生产条件和保障措施达到开复工要求。

三、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培训,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的防控意识和防控能力

建筑工地应通过采取宣传展板、宣传手册、电子屏幕、微信群、现场讲解等多种方式,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和冬春季传染病防控知识、法规政策的宣传培训,让工地每一名从业人员熟练掌握防控常识和政策要求,增强防控意识,提高防控能力,主动告知与湖北返乡人员的接触情况及自己身体状况,自觉做到:减少外出,避免到人群密集的场所;注意个人卫生,戴口罩、勤洗手,保持室内清洁和空气流通;分散用餐,不聚餐;发热感冒,及时到卫生健康部门指定医院的发热门诊就诊。

四、加强建筑工地人员管理,强化疫情监测监控

施工企业应对进入工地的人员和车辆一律进行排查登记,对来自湖北武汉等疫情高发地区人员及与确诊、疑似病例有过接触的人员做到精准排查。

(一)严格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实施工地封闭管理,严格管控人员出入工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工地。施工现场大门口应设置体温检测点,对外来人员进入工地应进行登记和体温检测,发现体温异常人员应及时采取措施。

(二)建设单位应组织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做好节后复工人员排查,严防疫情输入性传播和扩散性传播。一是参建单位应准确掌握并登记每名员工健康状态,节假日期间出行和参加集会、聚会情况,对疫情未解除前返回湖北或途经湖北尚未返回的员工,要动员其留在当地,暂时不返回。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接触的已返回员工,应主动向疫情防控专员报告,由疫情防控专员向辖区疫情防控部门报告,按规定进行隔离。二是对去过湖北(武汉)等疫情较重地区或与湖北(武汉)人员有接触史的员工,要求其暂不返回岗位,并督促其按要求自最后一次接触相关人员之日或抵达项目所在地起,居家隔离或项目设置的专门宿舍观察隔离14天,身体未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后,方可返岗。

(三)施工单位应统筹组织好节后复工人员,对劳务人员集中的'地方(非疫情高发地区),建议安排车辆接回,并对返回人员进行严格排查和体温检测。

(四)实行健康监测。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应对现场员工每日进行不少于两次的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一旦发现发热(体温≥37.3℃)、咳嗽、气促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要及时向属地政府、疫情防控部门和住建主管部门报告,并积极采取防护措施,送至卫生健康部门指定的医院接受诊治。

五、强化施工现场管理,全力做好日常防护。

(一)加强工地环境卫生管理。一是施工单位应严格落实防疫消毒措施,对工地的办公场所和职工宿舍、食堂、厕所等重点部位加大清扫保洁力度,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每天消毒。二是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应设置废弃口罩收集容器。做好垃圾储运、污水处理等工作。三是工地卫生间应配备洗手液、擦手纸等卫生用品。四是消毒应使用有效含氯不低于500mg/L消毒液,消毒30分钟后,清水擦净。

(二)加强工地食堂安全管理。食品采购、加工制作、供餐等食堂从业人员均应佩戴一次性帽子、口罩、手套。使用后的餐具等应高温消毒。餐后操作间要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食堂采购人员和供货人员要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除手套后要及时洗手。餐厅每日消毒,就餐结束后要对餐桌、坐椅等进行消毒。

(三)尽量避免人员集聚。

一是员工上下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上下班。如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务必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用品。

二是工地员工用餐应采用分餐进食,坐下吃饭的最后一刻才脱口罩,避免面对面就餐,避免就餐说话,避免扎堆就餐。就餐前、后应洗手。

三是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应分散开展。

四是疫情防范和安全教育宜采用微信、广播等方式进行。

五是减少集中召开的会议。确需集中召开的,宜优先选择开敞、通风地方,参会人员应佩戴口罩,进入会场前后应洗手消毒。

六、建立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一)工地开复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工程项目参建单位编制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并组织填写《周口市建筑工地人员(包括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人员)信息登记表》,报属地住建主管部门备案。工地开复工后,人员如有变动,应及时补报。

(二)施工企业应建立疫情防控日报告制度,项目自开复工之日起,实行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零报送”机制,每天下午17:00时前应向属地住建主管部门报告当天疫情防控情况。信息报送应使用信息化手段上报。一旦发现疑似疫情症状人员,施工企业应立即报告。

七、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各级住建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节后开复工项目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建筑工地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工程项目达不到开复工条件擅自开复工的,或参建单位不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的,依法依规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对参建单位因疫情防控工作不力,导致疫情在工地传播的,移交有关部门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五篇:工程施工实施方案

一、编制依据

1、盛世长安住宅小区二期、三期施工图纸;

2、施工手册第四版;

3、施工现场条件;

4、公司类似工程的经验。

二、工程概况

盛世长安住宅小区二期工程位于河北省肥乡县长安路与井堂街交叉口西南角,工程采暖系统采用地板低温辐射采暖,地暖的施工范围为厨房、卫生间、卧室、客厅等。

三、工程准备

1、技术准备:设计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文件齐全,并已经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2、材料准备:所有材料进场前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1、加热管采用PE―RT地暖管,管材规格为De20×2.3(S5)。

2.2、连接管:连接分水器与表箱之间的连接部分,采用PE―xx管材。

2.3、保温层:30厚复合铝箔挤塑聚苯乙烯保温板。

2.4、填充层:采用C15豆石混凝土,厚度为60mm。

2.5、其他辅助材料。

3、机具准备:

3.1、机具:细石混凝土搅拌机、泵送设备、专用扳手、电动试压泵等。

3.2、工具:锯条、手锤、活扳手、手动试压泵、刮刀等。

3.3、量具:水平尺、钢卷尺、压力表、弯尺、线坠等。

四、施工方法及措施

1、作业条件

1.1、施工现场具有供水或供电条件,有储放材料的临时设施。

1.2、土建专业已完成墙面抹灰,地面清理干净;厨房、卫生间防水施工完毕并且做完闭水试验并经过验收。

1.3、相关电气预埋等工程已完成。

1.4、施工人员应经过培训,特别是机械接口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操作培训,持合格证上岗。

1.5、安装时环境温度宜不低于5℃;在低于0℃的环境下施工时,现场应采取升温措施。

1.6、施工时不宜与其他工种交叉作业,所有地面留洞应在填充层施工前完成。

2、施工工艺:安装准备→清理基面→绝热层铺设→加热管安装→分水器、集水器的安装→冲洗、试压→填充层施工→检验、调试

3、施工要点:

3.1、清理基面及找平:在进行保温层施工之前,将地面清扫干净,不得有砂石碎块,钢筋头等,无机铝盐防水砂浆分两次抹面,找平压光,卫生间的防水保护层施工完毕。

3.2、绝热层施工:绝热保温层采用复合铝箔挤塑聚苯乙烯保温板30mm厚。

3.3、加热管安装

3.3.1、每15~25m2的铺设面积为一回路,加热管每回路长度不得大于100m。回路中加热管的长度超过100m的房间增设回路。

3.3.2、加热管的布置间距为300mm。采用旋转形布管方式。

3.3.3、按设计图纸的要求,进行放线并配管。同一通路的加热管应保持水平。

3.3.4、埋设于填充层内的加热管不应有接头。如不可避免,应设置在便于揭盖或补漏操作的地方。

3.3.5、加热管安装时应防止管道扭曲;弯曲管道时,圆弧的顶部应加以限制,并用管卡进行固定,不得出现“死折”;塑料管的弯曲半径不宜小于6倍管外径。

3.3.6、在分水器、集水器附近以及其他局部加热管排列比较密集的'部位,当管间距小于100mm时,加热管外部应采取设置柔性套管等措施。

3.3.7、加热管出地面至分水器、集水器连接处,弯管部分不宜露出地面装饰层。加热管出地面至分水器、集水器下部球阀接口之间的明装管段,外部应加装塑料套管。套管应高出装饰楼面150~200mm。

3.3.8、加热管与分水器、集水器连接,采用U型卡带和U型卡钉将加热管固定在保温隔热层上。

3.3.9、加热管弯头两端宜设固定卡;加热管固定点的间距,直管段固定点间距宜为0.5~0.7m,弯曲管段固定点间距宜为0.2~0.3m。

4、分水器、集水器的安装

4.1、分水器、集水器宜在开始铺设加热管之前进行安装。水平安装时,宜将分水器安装在上,集水器安装在下,中心距宜为200mm,允许偏差为±10mm;集水器中心距地面应大于300mm。

4.2、阀门、分水器、集水器组件安装前,应做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试验应在每批数量中抽查10%,且不得少于一个。对安装在分水器进口、集水器出口及旁通管上的阀门,应逐个做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3、阀门的强度试验压力应为工作压力的1.5倍;严密性试验压力应为工作压力的1.1倍,公称直径不大于50mm的阀门强度和严密性试验持续时间应为15s,其间压力应保持不变,且壳体、填料及密封面应无渗漏。

5、冲洗、试压

5.1、水压试验应在系统冲洗之后进行。冲洗应在分水器、集水器以外主供、回水管道冲洗合格后,再进行室内供暖系统的冲洗。

5.2、水压试验应分别在浇捣混凝土填充层前和填充层养护期满后进行两次;水压试验应以每组分水器、集水器为单位,逐回路进行。

5.3、试验压力应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小于0.6MPa。在试验压力下,稳压1h,其压力降不应大于0.05MPa。

5.4、水压试验宜采用手动泵缓慢升压,升压过程中随时观察与监察,不得有渗漏;不宜以气压试验代替水压试验。

5.5、水压试验之前,应对试压管道和构件采取安全有效的固定和保护措施。

5.6、水压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5.6.1、经分水器缓慢注水,同时将管道内空气排出。

5.6.2、充满水后,进行水密性检查。

5.6.3、采用试压泵缓慢升压,升压时间不得少于15min。增压过程中观察接口,发现渗漏立即停止,将压力降至零,把接口处理后再增压。

5.6.4、升压至规定试验压力后,停止加压,稳压1h,观察有无漏水现象。

6、填充层施工:

6.1、填充层采用C15豆石混凝土,厚度为60mm,并加入适量的放龟裂剂。

6.2、豆石混凝土填充层施工中,加热管内的水压不应低于0.6MPa;填充层养护过程中,系统水压不应低于0.6MPa。

6.3、细石混凝土填充层施工中,严禁使用机械振捣设备;施工人员应穿软底鞋,采用平头铁锹。

6.4、系统初始加热前,细石混凝土填充层的养护期不应少于21d。施工中,应对地面采取保护措施,不得在地面上加以重载、高温烘烤、直接放置高温物体和高温加热设备。

6.5、细石混凝土填充层浇捣和养护过程中试压临时管路暂不拆除,并将系统内压力保持在0.6MPa。

6.6、与墙、柱的交接处及填充层长度大于6m是,应填充厚度≥10mm的软质闭孔泡沫塑料做为细石混凝土填充层的热膨胀补偿构造措施。

7、卫生间厨房地暖施工

7.1、卫生间厨房应做两层隔离层。

7.2、卫生间厨房过门处应设置止水墙,在止水墙内侧应配合土建专业做防水。加热管穿止水墙处应采取防水措施:在加热官穿入卫生间厨房部位套入防水塑料环。

8、检验、调试

8.1、地面辐射供暖系统未经调试,严禁运行使用。地面辐射供暖系统的运行调试,应在具备正常供暖和供电的条件下进行。地面辐射供暖系统的调试工作应由施工单位在建设单位配合下进行。地面辐射供暖系统的调试与试运行,应在施工完毕且混凝土填充层养护期满后,正式采暖运行前进行。

8.2、初次加热时,热水升温应平缓,供水温度应控制在20℃~25℃;并应连续运行48h;以后每隔24h水温升高3℃,直至达到55℃。在此温度下应对每组分水器、集水器连接的加热管逐路进行调节,直至达到设计要求。

8.3、地面辐射供暖系统的供暖效果,应以房间中央离地1.5m处黑球温度计指示的温度,作为评价和检测的依据。

9、成品保护

9.1、施工过程中,应防止油漆、沥青或其它化学溶剂接触污染加热管。

9.2、地面辐射供暖工程施工过程中,严禁人员踩踏加热管。

9.3、管道系统安装间断或完毕的敞口处,应随时封堵。

9.4、填充层施工前应做盘管的外观检查,安装时防止磕碰、撞击或踩踏。

9.5、加热管严禁攀踏、用作支撑或借作他用。

9.6、混凝土填充层的浇捣和养护过程中,严禁进入踩踏。

9.7、在混凝土填充层养护期满后,敷设加热管的地面,应设置明显标志,加以妥善保护,严禁在地面上运行重荷载或放置高温物体。

五、安全环保措施

1、室内用电设备应有专人看管、专人使用,防止触电。

2、搬运打压泵、交联塑料管盘管和钢筋网卷较重的物件时,上下楼梯时要注意脚下不打滑、不踩空,抬运重物时,前后照应。

3、混凝土搅拌和运输中要注意地面整洁、干燥,防止交叉作业时滑倒。

六、质量标准

1、主控项目

1.1、地面下敷设的盘管埋地部分不应有接头。

1.2、盘管隐蔽前必须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小于0.6MPa。

1.3、加热盘管弯曲部分不得出现硬折弯现象,曲率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2、一般项目

2.1、分、集水器型号、规格、公称压力及安装位置、高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2.2、加热盘管管径、间距和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间距偏差不大于±10mm。

2.3、防潮层、防水层、隔热层及伸缩缝应符合设计要求。

2.4、填充层强度标号应符合设计要求。

3、检验批质量验收、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参照《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xxxx执行。

《路桥工程项目实施方案模板(优秀范文五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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