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实施方案通用模板(范文5篇)

时间:2024-03-25 01:34:02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740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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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工程施工实施方案

一、工程概况

LJ7合同段起讫桩号为K24+260~K27+500,全长共3.24Km;合同段金额为1.59亿元;主要工程量有大桥947.3m/2座,涵洞200.18m/5座,隧道1809m/2道,路基挖方657300m3,填方235116.13m3,防护砌石18514.55m3。

合同工期:28个月

建设单位:长平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

监理单位:山东恒建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中交路桥技术有限公司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二、编制依据

(1)关于印发《山西省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平安文明工地”达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晋交安监【2011】170号

(2)《关于对“平安文明工地”达标创优竞赛活动进行检查验收的通知》晋长平高安【2011】33号

(3)《山西省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检查评价办法》

(4)《山西省高速公路文明施工管理意见》

三、编制原则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2)文明施工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

(3)封闭施工,清洁运输,使环境影响最小化;

(4)满足临时交通组织的需要,减少对百姓生活和出行的影响;

(5)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应隔离分开,避免重复搭建。

四、文明施工目标

本工程文明施工的目标为创建“平安文明工地样板标段”。

五、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5.1、施工现场管理

(1)工地上设置文明施工员,做到动态管理,及时收集、记录、整理、管理台帐等资料。

(2)施工现场按卫生标准和环境卫生、通风照明的要求,设置相应的厕所、化粪池、简易浴室、更衣室、生活垃圾容器等职工生活设施,落实专人管理。

(3)工地职工宿舍符合卫生要求和居住条件,地面用混凝土硬化,照明电线敷设符合规范,不得任意拉线接电。宿舍保持整洁有序,不得男女混杂居住及居住与施工无关的人员。

(4)施工现场设有食堂,符合食堂管理规定并配备冷冻、冷藏设备,其位置应远离厕所、垃圾容器等污染源,炊事员持有效健康证明;施工现场设置茶桶,保障茶水供应。

(5)建筑垃圾和其他散体物料装运实行测量密闭式运输,冲洗干净后出场,运输过程中严禁沿途抛、洒、滴、漏。

(6)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工地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重点部位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

(7)制定防汛领导小组,及时做好防汛工作。

(8)建立防火安全组织,明确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及操作岗位的防火安全职责;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有专人管理;落实防火制度和措施。

(9)项目部、施工队设文明施工负责人,每半月召开一次关于文明施工的例会,定期与不定期检查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组织班组开展“创文明班组竞赛”活动,经常征求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对工地文明施工的建议和意见。

(10)确保工地出入口和道路的畅通、安全。施工区域或危险区域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定期组织专人检查。工地主要出入口设置交通指令标志和示警灯,保证车辆和行人的安全。施工中造成沿线单位、居民的出入口障碍和道路交通堵塞,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5.2、施工标牌设置

在主要出入口设置醒目的施工标牌,标明下列内容:

(1)工地平面布置图:标明工地方位及管理、生产、生活、各类材料、机械设备设置的区域;大门进出口、便道及水电的走向;现场安全标志和宣传标语、横幅布置等。

(2)工程概况牌:注明工程项目名称、工程主要结构类型及总面积、总长度;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等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的姓名;开竣工日期和监督电话。

(3)对各项安全危险源设置警示标志。

5.3、临时设施要求

根据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的要求,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并达到以下要求:

(1)工地周边设置彩钢泡沫板围护,围护要牢固、顺直、整洁、美观。

(2)各类材料、机具设备按施工总平面图的布置,固定场地整齐堆放,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施工现场内的各种中、小型机械设备均搭设防雨棚,机械的标识、编号清楚醒目,操作规程和操作责任人标牌制作规范,悬挂位置合理。

(3)施工现场场地硬化平整、无坑塘、无积水。工地出入口应用水泥硬化,硬化宽度不小于出入口宽度,并配备必要的冲洗设施。便道安排洒水车经常洒水,保证道路畅通、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无建筑垃圾。

5.4、施工过程管理

在施工过程中遵照下列规定:

(1)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控制扬尘、噪声。

(2)随时清理建筑垃圾,控制工地污染。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开定点堆放,并设专人负责及时清运出场外。

(3)遵守交通管理规定,不得使用人力车、三轮车向场外运输建筑垃圾、废土、物料。

5.5、施工人员管理

施工人员遵照下列规定:

(1)施工中产生的各类垃圾应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严禁随意倾倒在城市道路、河道、绿化带、空旷地带和居民生活垃圾容器内;

(2)施工中不得随意丢弃废土、旧料和其他杂物;

(3)施工中注意清理施工现场,做到随做随清。

5.6、工地现场会议室和办公室设置

(1)工地将设置正规的办公室,办公室内宽敞、整洁、明亮、大方。施工管理人员的工作服、安全帽、工作鞋放置整齐。

(2)会议室布置以下图牌:施工总平面图;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施工形象进度图;质量管理网络图;安全管理网络图。

(3)办公室等临设搭建规范,整齐,室内安装空调,室内通风、采光、照明、卫生都要符合规定。

(4)制定办公室“公约”和管理制度。

(5)施工现场内的公共厕所,由专人负责保持其卫生环境。

(6)大门口内外、安全通道内以及场区内地面的卫生安排2-3人,负责每天上班前,中午和下午下班后打扫干净,并负责保洁。

(7)职工宿舍、食堂前后等空闲地面进行绿化处理,栽种花草,搞好绿化。

5.7、驻地建设

(1)工程施工期间,建立施工与管理所需的办公室、生活住房、医疗卫生设施、各类工程场地、仓库及消防设施。工地内设置的施工临时设施如:现场办公室,职工、民工宿舍等房屋,整齐放置,统一规划,保证明亮整洁。配置与工程管理相适应的电脑、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及测量仪器、试验仪器和交通工具。

(2)施工期间,生活办公区与既有道路相交处的施工范围边线按杭州市相关规定设置围蔽。施工围蔽栏和交通路口,夜间挂红灯,并保证施工沿线在夜间有足够的照明设施;根据监理工程师、业主或当地政府要求,在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提供和维持所有的照明灯光、护板、围墙、栅栏、警示信号标志并安排专门的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对工程保护和为工程提供安全和方便。

(3)根据本合同工程位于杭州市郊区的特点,我们将绿化、美化生产、生活场所,消防、安全设施配备齐全,处理好临时雨、污水排放,防止污染环境,我们还将建立医疗保障系统,配备必要的医疗设施,为工地人员提供必要的医疗急救服务。

(4)工地驻地建设时,其生产、生活设施布置将本着少占临时用地,合理布置、方便生产和生活的原则,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尽量利用当地设施和资源,适应和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符合文明施工和环保要求。

(5)工程竣工后,我们将根据业主要求使驻地恢复原貌,并请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

5.8、现场围护

(1)根据工程施工特点编制现场围护实施方案,并按方案进行搭设,投入使用前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

(2)围护采用高度不低于2.1m彩钢泡沫板(即活动用房板),彩钢泡沫板顶部设置10cm高的压顶条。

(3)围护顶部安装球形警示红灯,间距6m,照明线设塑料套管,确保金属架体不带电。

5.9、 配合、协调,搞好各方面关系

(1)对于群众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只能用说服教育的方法,绝不采取对立态度和过激方法。在内部管理上,思想教育和严格管理双管齐下,堵塞漏洞,防止违反群众纪律的现象发生。一旦发生,从严从快处理,不姑息迁就。

(2)宣传群众、教育群众。配合地方政府,充分利用当地的新闻媒介,大力宣扬人民群众积极支援施工的先进典型,引导群众关心和支持施工建设。

(3)关心当地群众利益,利用施工间隙为群众兴办公益事业,取得群众的信任。

(4)尊重地方政府。尊重各级政府,是处理好与当地政府关系的首要条件。

①进点走访联系。施工准备阶段和进场初期,及时走访各级地方政府,熟悉政府及其部门的职责和业务范围,了解办事程序和习惯做法,掌握当地政府的政策规定,建立联系,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为施工队伍进场顺利开工奠定基础。

②加强请示汇报,谦虚谨慎,主动服从各级地方政府的指导,以取得地方政府的配合和支持。根据需要,邀请当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参加施工例会、施工调度会,加强沟通联系。

(5)依靠地方政府。退场前,及时向地方政府通报退场撤点方案,征求意见,商定退场的原则、方法和具体步骤,协商解决遗留难题,确定移交事项,取得地方政府的理解和支持,帮助顺利撤点退场。

(6)说话算数,取信于人。凡是地方政府委托办理的事情,都尽力办妥;凡是答应了的事情,都应信守承诺。若确实无力解决的问题,及时说明缘由,解释清楚。

5.10、雨季施工保证措施

施工时,我们将积极与当地气象部门取得联系,随时掌握天气情况,做好雨季施工安排与防护。

(1)场地排水:对施工现场及生产基地,根据地形对场地排水系统进行合理布置,以保证水流畅通,不积水。并防止四周水倒流进入场内。

(2)防汛器材、工程防雨材料、防护用品及抽排水设备准备齐全。

(3)机电设备的电闸箱采取防雨、防潮等措施,并安装好接地保护装置。

(4)对大型机械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使其符合规程要求。

(5)专人负责已施工段及现场设施的防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减少对施工的影响。

六、环境保护措施

在本合同项目建设中我们将严格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当地各级政府有关环境保护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建设单位制定有关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管理实施办法。为确保各项环保措施的严格落实,项目部设立环境保护部,设2名专职人员负责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文物保护等工作。

(1)任务及目标

a、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当地政府的相关条例和有关规定以及建设单位制定的有关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管理实施办法,教育全体参建职工自觉履行有关的法律法规。

b、依据设计为环境保护所采取的.永久性的措施,按正式的工程标准施工,以达到永久环境保护的效果。

c、负责本合同项目施工范围内取土场、弃土场水土流失的治理。

d、按设计完成本合同项目的路基边坡的绿色防护。

e、对施工中出现的污染物进行处理。

(2)具体措施

a、环境保护

①环境保护做到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治理,化害为利。 ②路基弃土按设计弃土场弃置,按设计要求用浆砌片石进行支挡防护。未设计支挡防护的坡面加土壤种植草皮、树木进行绿化。弃碴场进行复耕或绿化。

③水泥采用罐装或袋装运输。

④施工用的废水、生活污水,利用临时排水系统及永久性排水设施排至污水坑内,经处理达到允许排放标准后再进行排放。废弃物采用车辆运输的方法,整齐合理地堆放在图纸或监理工程师指定的地方深埋覆盖。

⑤工程用料根据具体情况,堆放在施工场地和征地线内,不影响农田耕种和污染环境。每道工序施工时做到工完料清,并对场地进行及时清理,保证施工场地整洁。

⑥在筑路材料和弃土弃碴的运输过程中,根据需要定时对施工便道洒水,以消除灰尘。

b、绿化

施工便道的土质边坡和取土场及弃土场除复耕的以外,其余视具体情况分别采取种植草皮、液压喷播植草或植树等形式进行绿化。

施工驻地根据现场实际条件实施植草、种树等绿化。

c、减少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干扰和影响

①尽量减少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影响,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②施工时尽量不占或少占农田和正常的运输通道,非占不可时,要与当地主管部门共同协商,修筑便道,保证道路畅通。

③尽量减少噪音、粉尘、烟雾对居民日常生活的干扰。

④避免对绿地、树木和耕地的破坏,必须占用时,依法办理临时占地手续,保证用完后恢复。

⑤施工过程中会或多或少地干扰、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和生产劳动,在开工前,通过当地政府召开座谈会,利用张贴或制做标牌等宣传方式,向群众释解清楚,以求谅解、协作与支持,严格遵守群众纪律。

d、施工现场的生活和环境卫生管理

①施工现场的办公室、宿舍、食堂、仓库等临时房屋及生活区经常清扫,保持清洁卫生,并在竣工后及时拆除或清理。

②生活区和固定的生产场地(如拌合场、预制场、桥梁工地等)设置临时厕所垃圾箱,经常打扫,保持清洁,并定期消毒。

③按照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的规定,搞好防病治病,避免流行病和传染病。

第二篇:工程实施方案

为办好省政府为全省农民新办的5件实事,根据《长治市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实施办法》(长政办发[20xx]48号文件)和《长治市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方案》(长政办发[20xx]80号文件)要求,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全县农村街道亮化任务,结合武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为方向,按照工作领先、质量一流的要求,全面搞好农村街道亮化工程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着力建设宜居宜业美丽幸福新农村。

二、目标任务

20xx年,完成全县15个乡镇(区)未实施亮化工程的270个行政村和42个省级推进村5400盏太阳能路灯安装任务。各乡镇(区)亮化工程任务见附表1。

三、建设原则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按照大、中、小村三个档次确定路灯安装数量,做到环保、美观和高效。

――质量为先、规范建设的原则,按照统一标准、依法规划建设,保证质量一流、安全生产和如期完成任务。

――严格管护、高效运行的原则,建立亮化工程长期管理制度,统筹解决亮化管护费用,确保亮化工程长期运行。

四、建设标准

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光照适宜、经久耐用”的标准,全县270个行政村亮化任务,按大、中、小村三个档次规划安装不同数量的太阳能路灯,其中1000人以上的大村安装40盏,600-1000人的中村安装25盏,600人以下的小村安装15盏(100人以下的特小行政村10盏) ;42个省级推进村各按15盏安装(不足200口的村10盏)。安装地点为任务村的主要街道和重要公共活动场所。

工程实施须符合《太阳能光伏照明装置总技术规范》(GB24460―20xx)要求,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太阳能电池组件、蓄电池、灯杆、控制器、LED光源等零配件的安装及底座的土建施工;太阳能路灯间距宜设为30米,平面交叉路口、曲线路段应适当减小灯杆的间距;路灯基础施工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太阳能路灯系统主要技术参数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五、资金筹措及管理

我县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资金由省市县统筹解决。全县完成270个行政村和42个省级推进村街道亮化工程,项目预算总投资3066万元,其中省财政资金1534万元,省发改资金766万元,市财政资金540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226万元。实际中标金额为2797.2万元。

亮化工程项目资金,采取资金到市,县配套资金要全额列入县财政预算,上拨到市财政。由市亮化办按照工程合同和进度拨付,实施验收报账制。

县政府聘用的监理公司所产生的亮化监理费用、调整后增加的42个省级推进村路灯运输和装卸费用、县行政村亮化工程推进领导组办公室(简称县亮化办)工作经费,按《长治市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实施办法》(长政办发[20xx]48号文件),由县财政解决。

六、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全面推进我县农村街道亮化工程建设,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工程任务,县政府成立武乡县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工作推进领导组。

(一)领导组组成人员

组长:阎新平县长

副组长:李印副县长

成员:

高怀碧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申俊杰县监察局局长

崔红彦县发改局局长

姜向东县财政局局长

张建国县新农办主任

田文良县质监局局长

王鹏宇县供电公司经理

武旭燕县财政局农财股负责人

史利波县新农办副主任

石三英县新农办会计

各乡镇乡镇长、石盘开发区办事处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新农办,办公室主任由张建国兼任,副主任史利波(兼)。

各乡镇(区)人民政府相应成立行政村亮化领导组。

(二)成员单位职责

成员单位要围绕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建设目标,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为圆满完成亮化工程建设任务提供有力保障。

1.县新农办承担行政村亮化推进领导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亮化工程实施方案拟定,亮化工程协调指导,亮化工程进度统计、汇总、上报,监理资金管理和拨付,组织亮化工程验收、档案管理。

2.县财政局负责亮化工程配套资金的上拨、以及亮化监理资金和亮化办工作经费等费用的落实。

3.县质监局参与太阳能路灯及其组件的标准质量监督。

4.县监察局负责亮化工程项目管理部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人员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违法违纪问题,受理和处理亮化工程实施中的信访和投诉等问题。

(三)乡村职责

各乡镇(区)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其职责:一是要积极协调,全力配合中标企业,进行科学规划,做好路灯安装点的确定,做到布局合理;二是要为中标企业和施工人员提供便利条件,确保工程顺利实施;三是要统一组织本乡镇(区)路灯安装、质量监督,竣工验收、汇总上报;四是要建立路灯运行管护长效机制。

七、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一)项目招标制。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所需路灯由省统一集中采购。市根据任务村数和所需太阳能路灯盏数出具政府采购委托书,委托省进行政府采购,确定中标企业。

(二)施工合同制。亮化工程项目省政府采购结束后,市政府与中标企业签订供货及施工总合同,各县市区政府与中标企业签订供货及施工分合同,并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明确路灯技术质量标准、施工进度、双方职责等重要事项。中标企业要制定科学全面的施工方案,严格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安全控制。

(三)质量监督制。县政府已选定有亮化工程监理资质的专家,牵头组成本县亮化工程质量监理队伍,县质监局也要积极参与亮化工程施工质量的全过程监督和监理,搞好施工前路灯部件到货检验、施工中现场材料及部件的质量检验和路灯安装后的全面验收。

每个亮化任务村要确定1名责任心强的村级负责人和2名老党员或老干部共同组成3人亮化监督小组,负责本村施工中的质量监督和施工配合。

(四)统计建档制。新农办要对项目及工程进度进行统计,并及时汇总向上级报告。按照“一村一档”的要求,统一建立项目档案,并妥善保管。

(五)考核检查制。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是省政府考核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县政府要对各乡镇亮化工作的标准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督查、排队,好的通报表扬,差的曝光批评。各乡镇也要把街道亮化工程列入村级年度目标考核,制定具体的考核和奖惩办法,加大工程的督查,对推进工作不力、监管机制不到位、建设程序不规范、工程质量不合格等问题要及时问责处理。

八、项目实施分阶段任务及要求

(一)准备阶段(20xx年3月―8月8日)。县级工作任务:根据市下达任务村数确定亮化任务村具体名单,制定出台具体实施方案,落实配套资金,确定县级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人员和村级亮化工程管护人员,落实工程施工监理和亮化工程维护管理等费用,与中标施工企业签订施工合同。乡村两级负责落实亮化村工程监督管护人员和施工监督。

(二)施工阶段(20xx年8月8日―11月8日)。中标企业按合同及施工方案要求进行亮化工程施工,县乡村主要负责亮化工程质量监督及施工协助配合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11月中旬―12月中旬)。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实行村级质量验收,县级项目验收,省市联合抽查。

一是村级工程质量验收。亮化工程竣工后,由乡镇(区)政府统一组织,村委会负责,监理单位参加,共同对路灯亮化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填报《工程质量验收单》,各乡镇区汇总,向县亮化办(新农办)报告质量验收情况。未通过质量验收的,限期要求施工企业进行整改,并进行二次复查验收。

二是县级项目验收。新农办要按照项目验收内容收集汇总档案台账及村级质量检查验收报告,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向市新农办报告验收情况。同时向县人民政府及项目实施单位通报项目验收情况及结论。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三是省市联合抽验。在县级验收的基础上,由省统一组织,抽调省、市有关单位人员联合组成检查验收组,采取随机抽取的办法选定一定比例的亮化工程任务村进行检查验收。

(四)总结考核阶段(20xx年12月下旬)。县乡村三级要对照亮化工程目标责任制内容,对亮化工程建设情况进行分别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全年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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