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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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城市试点工作方案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11年12月31日批准的《》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目 录

一、基础条件

(一)经济社会发展现状

(二)能源消费结构及能效

(三)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及构成

(四)面临的挑战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行动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以低碳为特征的产业体系和消费模式

(二)推进能源结构优化和节能降耗

(三)构建促进低碳发展的能力支撑体系

(四)提高城市碳汇能力

(五)建立完善温室气体统计、核算、考核体系

(六)创新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体制机制

四、重点行动和工作分工

(一)推动产业低碳化发展

(二)优化能源结构

(三)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四)培育低碳生活方式

(五)开展低碳示范建设

(六)构建促进低碳发展的能力支撑体系

(七)增加城市碳汇

(八)建立完善温室气体统计、核算、考核体系

(九)探索建立市场运作机制

(十)创新完善政府引导体制机制

五、实施步骤

(一)起步阶段

(二)攻坚阶段

(三)总结阶段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二)完善激励机制

(三)扩展国际合作

(四)强化宣传引导

2015年7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气候〔2015〕1587号)将天津市列为低碳城市试点之一。为扎实推进天津市低碳城市试点工作,依据《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国发〔2015〕17号)、《天津市应对气候变化方案》(津政发〔2015〕14号)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础条件

(一)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十一五”期间,天津市经济总量保持持续增长,年均增长16.1%,2015年天津市生产总值9224.46亿元,人均生产总值突破1万美元。三次产业比重由2015年的2.9∶54.6∶42.5优化调整为1.6∶52.4∶46,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超过30%,产业结构日趋优化,高端化高质化高新化产业体系初步形成。经济发展阶段总体处于工业化后期。

(二)能源消费结构及能效。随着经济高速发展,能源消费总量显著增加。2015年天津市能源消费总量6818万吨标准煤,比2015年增加65%以上。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以煤炭为主,煤炭、原油和天然气的比例分别为58.1%、36.9%、5%。“十一五”期间,天津市能效水平持续提升,以能源消耗年均10.8%的增速支撑了全市经济年均16.1%的增长,2015年天津市万元生产总值能耗0.826吨标准煤、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1.05吨标准煤,分别比2015年下降21%和25%。

(三)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及构成。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发改办气候〔2011〕1041号)初步核算,2015年天津市温室气体净排放总量约1.3亿吨二氧化碳当量(不包含电力调入或调出所带来的二氧化碳间接排放量),其中二氧化碳、甲烷和氧化亚氮分别约占总量的95.5%、3%和1.4%。排放源中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农业和废弃物处理所占比例分别约为93.4%、3.3%、1.5%和1.7%。林业碳汇吸收量约10万吨二氧化碳当量。

(四)面临的挑战。一是调整优化难度较大。第二产业在产业结构中仍占主导地位,工业结构中重工业约占83.7%。随着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深入推进,百万吨乙烯、千万吨炼油等大型重工业项目陆续建成投产,重工业规模有所加大。二是节能降耗形势严峻。天津市能源需求总量继续增加,经济增长对能源需求的依赖程度仍然较高。随着节能边际成本增加,以及冶金、石化、化工等一批重大项目达产,节能降耗工作难度进一步加大。三是能源结构调整潜力有限。受资源禀赋和以工业为主导的发展模式制约,未来一段时间内,非化石能源和清洁能源利用量大幅提升的难度很大。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整优化经济结构为主攻方向,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节约能源,提高能效,优化能源结构,增加森林碳汇,倡导绿色消费模式和低碳生活方式,努力探索特大型城市低碳发展道路。

(二)基本原则。坚持规划先行、重点推动、循序渐进;坚持科技引领、大胆创新、勇于实践;坚持政府推动、市场导向、公众参与;坚持立足市情、统筹兼顾、务实求效。

(三)行动目标。到2015年,万元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降低18%;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降低19%;服务业增加值占天津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0%;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2个百分点;林木覆盖率达到23%。低碳城市理念纳入各级政府的决策和规划;温室气体数据统计和管理体系初步建立,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促进低碳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形成;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产业体系和能源体系建设取得初步进展;低碳消费理念和行为方式得到全社会认同;建设一批低碳示范试点;以低碳城市试点为契机推动城市综合竞争力提升的作用初步显现。

远期到2020年,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在2015年基础上降低45%以上。促进低碳发展的体制机制基本完善,经济发展方式进一步转变,低碳消费理念和行为方式成为城市文化的一部分,低碳城市格局初步形成。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以低碳为特征的产业体系和消费模式。将低碳发展纳入天津市产业发展总体战略,加快产业空间布局和结构优化调整,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延伸高端产业链条;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以先进适用技术带动冶金、电力、石化等传统产业低碳化升级改造;努力培育知识产业、生产性服务业等高附加值、低能耗、低污染产业,加速发展现代服务业。增强居民低碳意识,合理引导居民选择绿色出行方式、低碳生活方式,全面推动居民低碳消费模式的建立。

(二)推进能源结构优化和节能降耗。以培育新能源产业、优化能源结构为出发点,大力发展太阳能和地热利用,积极支持和引导光伏发电、风力发电和生物质能发电,加快开展新能源的科技研发和产业化应用,壮大新能源产业;拓展天然气气源和应用领域,优化火电项目,提高热电联产比例,推进煤炭清洁化利用,继续实施燃煤锅炉改燃或拆除并网;继续推进节能降耗,提高工业能效水平,推广绿色节能建筑,构建绿色低碳交通体系,进一步挖掘节能空间。

(三)构建促进低碳发展的能力支撑体系。开展产业、能源、建筑、交通、技术等重点领域和园区、社区、小城镇低碳示范建设,研究制定实施方案,为全市低碳发展提供典范和经验;研究建立具有天津特色的低碳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引领低碳城市建设;加快制定促进低碳发展的地方技术规范和标准,研究并推广低碳产品标识和认证;研究设立天津市低碳城市建设专项资金,加大对重点项目、低碳技术研发和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组建促进低碳发展的科技创新机构和平台,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四)提高城市碳汇能力。继续搞好“三北”防护林、沿海防护林建设和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因地制宜营造成片林地;加快实施道路、河流两侧绿色通道建设,提高林木覆盖率,增加林业碳汇总量。加强对现有林地的管护,改造低效林和灌木林,培育适宜的林木种苗,增强林业碳汇能力。

(五)建立完善温室气体统计、核算、考核体系。根据《“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国发〔2011〕41号)要求,逐步建立温室气体基础统计制度和核算体系,及时掌握气候变化动态及影响情况;编制完成天津市2015年和2015年温室气体清单;推动完成各区县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逐步建立区县碳排放控制指标分解和考核体系,分解落实碳排放控制目标。

(六)创新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体制机制。创新政府引导体制机制。将应对气候变化和促进低碳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编制实施天津市应对气候变化与低碳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细化低碳发展目标任务;鼓励区县及产业功能区编制低碳发展规划,落实责任;成立低碳发展协调机制和专门机构,组织落实试点工作;完善促进低碳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逐步建立实施效果跟踪评价机制;研究建立低碳发展绩效评估考核机制,建立健全社会共同参与和监督机制。探索建立市场运作机制。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建立自愿碳减排交易体系,形成符合天津实际的碳交易市场体系;鼓励专业化公司参与低碳示范试点的建设和运营;创新能源产品价格机制,促进非化石能源开发利用和化石能源的清洁高效利用。

四、重点行动和工作分工

(一)推动产业低碳化发展。

1.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依托现有产业基础,积极抢占低碳发展制高点。大力发展航空航天、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与健康、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等低能耗、低碳排放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八大优势支柱产业。到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占天津市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30%左右,八大优势支柱产业占天津市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保持90%以上。(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协作单位:市科委)

2.促进传统产业低碳化升级改造。加快淘汰电力、钢铁、化工、水泥、印染等行业的落后产能;加强对冶金、电力、化工、石油石化等高耗能、高碳排放行业的节能监管,充分利用能源审计和清洁生产审核手段,抓好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降耗工作,推动产业低碳化升级改造。(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协作单位:市环保局)

3.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继续巩固和推动生产性服务业(现代物流、金融保险、科技和信息服务、中介服务等)发展,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商贸餐饮、旅游休闲、房地产、社区服务、家庭服务等)的层次和水平,大力发展新兴服务业(创意产业、会展经济、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服务外包等)。到2015年,服务业增加值占天津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0%。(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协作单位:市商务委、市旅游局、市科委、市金融办、市民政局)

4.积极发展低碳农业。以农业园区为载体,农业高新技术为引领,沿海都市型现代农业为重点,发展绿色低碳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因地制宜,及时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和布局,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

施建设,选育推广抗逆品种,研发推广农业新技术。加大农村秸秆、畜禽粪污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推广力度。(牵头单位:市农委,协作单位:市水务局、市科委)

5.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按照产业集群化、用地集约化的思路,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促进产业低碳化发展。着力打造临港装备、南港石化、航空航天等十大产业集聚区,加快建设一批具有较高专业化水平的特色产业集群,形成“两带集聚、多极带动、周边辐射”的工业总体空间布局。加快形成“两核两轴两带”的服务业空间布局。构筑滨海高端、环城高端、中部特色、北部休闲观光等四个农业功能区。(牵头单位:市规划局,协作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

(二)优化能源结构。

1.优先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快蔡家堡、塘沽、东疆保税港区、沙井子及马棚口二期等沿海及海上风电项目的建设;鼓励太阳能开发利用,推动中新天津生态城等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继续加大地热利用的推广力度;推进先进的地(水)源热泵、生物质能利用等新能源相关技术的综合开发和应用。到2015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2个百分点。(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协作单位:市建设交通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委、相关区县人民政府和功能区管委会)

2.提高天然气利用比例。巩固和稳定现有天然气供应,积极开拓新气源;完善天然气门站、管线、储气设施等配套工程;继续拓展天然气在居民燃气、汽车、电厂、供热等领域的应用,稳步增加天然气供应量和使用量。到2015年,天然气在一次能源结构中的比例达到8%以上。(牵头单位:市建设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协作单位:市供热办、市交通港口局)

3.调整优化火电项目。继续实施“上大压小”政策,结合电源建设的发展环境和总体要求,有序推进热电联产机组的建设,加快北疆电厂二期、南疆热电厂、北郊热电厂、北塘热电厂等热电联产项目建设,到2015年新增热电联产电力机组800至1000万千瓦,集中供热系统中热电联产比重达到40%以上。依托北疆电厂、临港经济区和南港工业区绿色煤电项目,大力发展超超临界、整体煤气化燃气-蒸汽联合循环(IGCC)等先进燃煤发电技术。(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协作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4.推进燃煤锅炉改燃或拆除并网工程。推进城市集中供热,加强城镇供热锅炉并网,逐步实现天津市供热锅炉改燃或热电联产替代;落实陈塘庄热电厂外迁和第一热电厂、永利电厂等小火电关停工程;继续推进10吨及以下单体燃煤锅炉改燃或拆除并网工程;推进和平区无燃煤区试点建设。(牵头单位:市建设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协作单位:市环保局、和平区人民政府)

(三)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1.提高工业能效水平。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天津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用能评估和审查工作,严把项目能耗准入门槛,从源头防止高耗能低水平项目的建设;加大先进适用节能技术的推广和支持力度,推进冶金、电力、石化等重点耗能行业的技术升级改造;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鼓励工业企业开展合同能源管理,提高能效水平。(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协作单位:市科委)

2.大力推广绿色节能建筑。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合理用能评估制度;以“平改坡”、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为重点,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制定政府机构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定额,建设分项计量和远程传输数据采集平台,逐步建立完善的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制度;启动农村地区低碳建筑试点工作;鼓励能源服务公司进入节能建筑改造市场。(牵头单位:市建设交通委,协作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委、市科委)

3.构建低碳交通体系。优化城市用地结构和功能布局,完善要素资源配置,探索紧凑型城市发展道路,促进绿色低碳交通体系建设。发展公共交通,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建成地铁2、3、5、6、9号等线路,启动建设地铁4、7、10号及Z1、Z2、Z4、B2等线路;加大政府对公共交通的投入和补贴力度,增加运营车辆,优化公交线路,提高服务水平;开展机动车黄绿标管理,全面推行汽油车国Ⅳ以上、柴油车国Ⅲ以上排放标准;大力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开展港口能效考核和节能指标管理,推广应用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提高清洁和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牵头单位:市交通港口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交通委,协作单位:市环保局、市科委、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市公安交管局)

(四)培育低碳生活方式。

1.引导绿色出行方式。巩固自行车出行比例高的优势,完善自行车和步行道路系统,营造良好的自行车、步行空间环境;增加对公共交通的投入,合理引导市民选择“自行车/步行+公交/地铁”的绿色出行模式。(牵头单位:市建设交通委、市交通港口局,协作单位:市规划局)

2.培养低碳消费习惯。充分利用各种社会媒体广泛宣传低碳消费理念,编写市民低碳行为导则和能源资源节约公约,发挥水、电等资源类消费品的价格杠杆作用,增强居民节约能源资源和低碳意识,引导合理消费,逐步形成以低碳消费为时尚的消费习惯。(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协作单位:市民政局)

(五)开展低碳示范建设。

1.低碳产业示范。以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材料和新能源低碳产业试验区为依托,重点开展风力发电设备、绿色电池、太阳能电池、电动汽车、发光二极管(LED)等新能源新材料产业示范项目。(牵头单位:市开发区管委会,协作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2.低碳能源示范。充分发挥空港经济区太阳能、地热能和非常规水源热能应用经验丰富的优势,在公共建筑推广光伏发电技术,扩展地(水)源热泵、地热井等地热资源利用方式,提高利用效率,扩大使用

规模,构建以太阳能、地热能和非常规水源热能利用为特色的低碳型能源利用体系。(牵头单位:保税区管委会,协作单位:市建设交通委、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市电力公司)

3.低碳建筑示范。

(1)低碳楼宇建设示范:以绿色建筑设计为基础,以“零碳排放”为目标,采用先进的低碳技术,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低碳大楼示范工程。(牵头单位:市开发区管委会,协作单位:市建设交通委、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2)绿色建筑认证示范:推进空港经济区办公区A地块和研发区B地块开展美国绿色建筑评估体系(LEED)认证工作,推广认证经验,鼓励其他园区或企业参与LEED认证,提升-天津市绿色建筑水平。(牵头单位:保税区管委会,协作单位:市建设交通委、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4.低碳交通示范。在中新天津生态城构建以公共交通和非机动化交通为主导的绿色智能交通体系,建设人性化的绿色交通设施和环境,制定完善的交通管理政策,建立智能化交通管理系统,引导绿色出行,减少个体机动化交通。(牵头单位:中新天津生态城-管委会,协作单位:市建设交通委、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5.低碳技术示范。

(1)碳捕获与封存(CCS)技术示范:联合临港经济区、南港工业区绿色煤电IGCC项目和大港油田,开展碳捕获与封存技术研发和示范。(牵头单位:临港经济区管委会、市开发区管委会,协作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2)智能电网示范:以中新天津生态城智能电网综合配套工程为示范,探索研究区域智能电网构建技术,提高配电网对供需信息变化的反应能力和消纳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能力。(牵头单位:市电力公司,协作单位:中新天津生态城-管委会、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6.低碳园区示范。

(1)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国家级低碳产业综合试验区建设为重点,以天津泰达低碳经济促进中心为平台,组织开展低碳技术推广;利用滨海新区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开展低碳发展政策、体制、机制创新。(牵头单位:市开发区管委会,协作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

(2)中新天津生态城:以低碳型宜居示范新城建设为重点,发展文化创意、科技研发、现代服务等低碳产业;优先发展可再生能源,构建智能电网,建设无燃煤区;永久性建筑全部达到绿色建筑标准;倡导绿色出行方式。(牵头单位:中新天津生态城-管委会,协作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3)于家堡中心商务区:以低碳示范城镇建设为重点,以绿色建筑优化设计及低碳先进适用技术集成为支撑,通过低碳理念的城市环境规划和绿色建筑设计,实现综合体内的全面低碳排放,建设局部区域“零碳排放”试点。(牵头单位: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管委会,协作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4)滨海高新区:以国家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为基础,建立以新能源和环保产业为主的节能低碳产业体系,积极开展地热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鼓励引导低碳节能关键技术攻关,充分发挥滨海高新区科技创新辐射作用。(牵头单位:滨海高新区管委会,协作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5)空港经济区:以打造低碳经济先进区域为目标,大力引导低碳发展,建立低碳型能源利用体系,建设分布式能源站;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培养低碳示范企业;优化能源管理制度,开展能源信息化管理,组建低碳节能联盟。(牵头单位:保税区管委会,协作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7.低碳社区示范。以低碳理念为指导,以低碳技术为基础,分别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和南港生活区建设低碳社区示范项目,以点带面,促进城市居民价值观念和生活、消费方式的变革。(牵头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协作单位:市民政局、市建设交通委、市开发区管委会)

8.低碳小城镇示范。以太阳能、地热能、浅层地能、工业余热等能源利用和建筑节能为重点,在静海县大邱庄镇开展低碳小城镇示范建设,实现新城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比例达到60%以上,安置区新建建筑100%为绿色建筑。(牵头单位:静海县人民政府,协作单位:市建设交通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六)构建促进低碳发展的能力支撑体系。

1.建立低碳发展相关标准和评价制度。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研究建立具有天津特色,系统、科学、合理的低碳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引领天津市低碳城市试点工作;鼓励企业或相关机构根据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要求,研究制定天津市节能低碳相关技术规范、标准,探索建立低碳产品标识并推动低碳产品认证。(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市发展改革委,协作单位:市科委)

2.搭建自主创新平台。组建低碳城市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和天津市低碳发展研究中心,为低碳城市建设和发展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低碳技术研究所;研究设立重大科技专项,加大对低碳领域相关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牵头单位:市科委,协作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3.建立低碳服务体系。加大对企业低碳服务机构的支持力度,鼓励低碳技术、低碳产品等服务公司发展,充分发挥其对经济社会低碳发展的服务作用;构建碳信息数据分析系统、基于网络的气候变化信息共享平台,及时更新和分析研究,为低碳发展服务。(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气象局,协作单位:市商务委、市科委)

(七)增加城市碳汇。

1.增加林业碳汇。依托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三北”防护林工程、沿海防护林工程,实施高速公路、河流两侧、农田林网、城市周边及村镇绿化建设工程。在蓟县、武清区等立地条件较好的西北和北部区域、地段,因地制宜营造成片林地,增加森林面积;强化道路、河流景观绿化建设,在高速公路、铁路、国道、省道、区县级道路、乡村公路、河流两侧实施造林绿化,内侧实施景观设计,形成较宽生态林带。2011至2015年累计造林4.9万公顷,到2015年,林木覆盖率达到23%。(牵头单位:市林业局、市市容园林委,协作单位:相关区县人民政府、市农委、市规划局、市建设交通委)

2.提高林业碳汇能力。加强现有林地管护,提高林业碳汇能力。加强对蓟县山区现有森林保护和工程区管护,建立稳定的护林队伍;加强森林防火防御体系和林业病虫害预防体系建设;对低效林和灌木林进行健康和近自然经营,并补植改造;优化林木种苗建设,重点培育适合天津自然条件的抗性强、耐盐碱树种。(牵头单位:市林业局,协作单位:蓟县人民政府)

(八)建立完善温室气体统计、核算、考核体系。

1.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统计、核算和管理体系。及时跟进国家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进程,依托当前经济、产业、能源、森林、土地、环境、气象、海洋等监测、统计和管理体系,形成符合天津实际的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统计、核算和管理体系。(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协作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委、市林业局、市市容园林委、市环保局)

2.编制2015年和2015年温室气体清单。按照《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编制完成天津市2015年和2015年温室气体清单,推动完成各区县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为制定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方案提供基础数据支撑。(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协作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委、市林业局、市市容园林委、市环保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3.探索区县碳排放控制指标分解和考核体系。以天津市温室气体清单为依据,分解落实碳排放控制目标,将控制指标科学、合理地分配到各区县,研究并逐步建立区县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考核体系。(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协作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委、市林业局、市市容园林委、市环保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九)探索建立市场运作机制。

1.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制定符合地方实际情况、体现地方工作特色的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加快建立包括总量目标、配额管理、监测报告核查、交易、政策法规和市场监管等要素的基本框架体系,有效推进碳排放权交易支撑体系建设,力争在2015年实现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试运行,扎实做好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探索形成符合天津市社会经济特点的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协作单位:市金融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统计局、天津排放权交易所)

2.建立自愿碳减排交易体系。积极开展自愿碳减排交易体系建设,逐步建立规范的自愿碳减排管理体制,建立健全配套的登记结算、信息发布、核证认证等制度,积极开发交易产品,完善交易服务,培育交易市场。(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协作单位:市金融办、天津排放权交易所)

(十)创新完善政府引导体制机制。

1.编制实施天津市应对气候变化与低碳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从减缓温室气体排放和增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两方面,全面谋划“十二五”时期天津市应对气候变化与低碳经济发展战略,细化目标任务,为建设低碳城市,完成温室气体控制目标,实现低碳发展、绿色发展奠定基础。(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协作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建设交通委、市气象局、市海洋局、市林业局、市农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法制办、市统计局)

2.研究建立低碳发展绩效评估考核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低碳发展绩效评估考核体系,落实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低碳发展的目标责任,评估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政策措施的有效性,披露考评信息,建立健全社会共同参与和监督机制。(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协作单位:市监察局)

3.完善促进低碳发展政策法规体系。充分利用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先行先试的优势,用好用足国家相关优惠政策,加快制定出台促进天津市低碳发展的政策和措施,逐步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并通过建立实施效果跟踪评价机制,适时予以调整和修订,保障和促进低碳城市试点建设。(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法制办)

五、实施步骤

(一)起步阶段 (2011年至2012年6月)。正式启动低碳城市试点建设工作,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和长效工作机制,明确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低碳发展氛围。重点工作包括:成立低碳城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天津市应对气候变化与低碳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完成天津市2015年和2015年温室气体清单,启动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和低碳示范建设,组建低碳城市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和天津市低碳发展研究中心,研究设立天津市低碳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等。

(二)攻坚阶段 (2012年7月至2015年)。深入推进低碳城市试点建设的各项主要任务和重点行动,加强各部门的协调沟通,不断总结实施成效和经验,并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部署,不断完善低碳城市试点建设的工作举措和政策措施,及时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力争取得实质性进展。重点工作包括: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统计、核算、考核体系,编制各区县温室气体清单,建立区县碳排放控制指标分解体系;制定完善一系列促进低碳发展相关政策法规,制定政策法规实施效果跟踪评价机制;全面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建立自愿碳减排交易体系;建立低碳发展标准与评价制度和低碳服务体系;全面开展低碳示范建设;增强低碳发展自主创新能力,加强对外交流合作等。

(三)总结阶段 (2015年)。继续推进低碳城市试点工作建设进度,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与评价。重点工作包括:建立低碳发展绩效评估考核机制,建立区县碳排放控制指标考核体系,总结评估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和低碳示范建设成果和经验,根据国家要求和天津市发展实际,研究制定“十三五”低碳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等。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成立天津市低碳城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天津市的低碳城市试点工作,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推动试点工作开展,并加强与国家主管部门的沟通衔接,落实国家相关要求。各区县和各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及时总结经验,扎实推进试点工作。

(二)完善激励机制。研究设立推进天津市低碳城市建设的专项资金,拓宽资金渠道,加大对低碳发展的政策研究、技术推广、试点示范、宣传培训及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专业化公司参与示范试点的建设和运营,利用市场机制促进节能减排、减缓温室气体排放;利用价格机制,调整能源产品之间的比价关系,促进非化石能源开发利用和化石能源的高效、清洁利用。

(三)扩展国际合作。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指导下,按照天津市的统一部署,各区县、各部门要积极参与国际合作研究、技术转让、交流对话等活动,充分利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的各种机制,增强国际先进低碳技术、先进管理技术和资金的引进、消化和吸收能力,拓宽对外合作范围和渠道。各区县、各部门要做好与市发展改革委的信息沟通工作,确保与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方针政策和总体部署保持一致。

(四)强化宣传引导。强化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对低碳城市试点建设工作的宣传,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对发展低碳经济、建设低碳城市重大意义的认识。在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中纳入气候变化的内容,引导青少年树立应对气候变化的意识,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活动;举办针对政府部门、企业界、咨询机构和科研人员以及社区的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培训研讨班等,提高对低碳发展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街道社区低碳试点实施方案2016-12-10 20:28 | #2楼

街道低碳社区试点实施方案

低碳发展是我国应对气候变化、转变增长方式的必然选择,是资源节约型和环境 友好型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我国实现2020年二氧化碳减排目标的唯一途径,同时也是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转型、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需要。为做好区低碳试点工作,探索社区低碳发展的新途径、新模式,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低碳社区试点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社区位于街道西北部,占地面积约2.87平方公里, 6个自然村、大小街巷60多条,以及拥有高标准建设的社区文化广场,联达购物中心等多家大型商业企业,新城、阳城、宁越花园等宜商宜居小区。辖区内还有供电局、地质队、市住建委、市农村信用社、等市直、区直单位10多个。社区常住人口约10993人,其中农业人口约1947人。2012年以来,先后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社区党建示范点”、“全区先进调解委员会”和“绿色环保社区”等多种荣誉称号。

二、社区基础条件

(一)社区建筑节能改造。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充分调动企业和社会公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发展低碳经济的政策体系和社会氛围,广泛开展低碳发展理念和低碳文化教育,提高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引导社区居民对老旧建筑进行低碳化改造、建筑节能、外墙保温改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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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区低碳出行。倡导人们在日常生活的衣、食、住、行、用等方面,从传统的高碳模式向低碳模式转变,尽量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鼓励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或以步代车。倡导生活简单、简约化,减少“面子消费、奢侈消费”。推进住房节能装修。引导采用节能的家庭照明方式和科学合理使用家用电器。

(三)优化社区能源结构。优化能源生产和消费两个结构。大力推进清洁能源工程,推动能源生产结构向煤炭和水电、沼气能、太阳能、风能、地源热泵、水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并举的方向发展。加快能源消费结构调整,在生产、生活领域积极推广太阳能、沼气等清洁能源的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煤炭、石油等化石燃料的使用,降低二氧化碳排放。

三、低碳社区试点建设的目标

(一)总体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广西省开展低碳社区试点的要求,以培植全区生态经济社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为目标,加强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优化产业结构与能源结构,提高能源效率和增加森林碳汇,建立和完善有利于低碳发展的体制机制,走出一条符合白水塘社区实际的低碳发展之路,为全区低碳发展探索经验并发挥示范作用。

(二)阶段目标。通过开展低碳试点工作,全区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得到控制,经济发展质量得到提高,综合经济实力得到增强,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低碳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低碳法规保障体系、政策支撑体系、技术创新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初步建立,形成具有特色的低碳发展模式,创建全区低碳示范点。子材街道办事处打算,从2015年起,在全辖区持续组织开展“践行 2

低碳生活、创建绿色家园”活动,力争到2016年,万元GDP碳排放量比2015年减少60%,非化石能源消费占35%。初步建立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市场机制和有利于低碳发展的体制机制,低碳发展转型取得初步成效,低碳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理念成为全社会的广泛共识,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

四、低碳社区试点建设内容

街道倡导绿色理念,即“少开空调,多开窗”、“一水多用”等绿色生活理念,极推进低碳节能社区建设,采取以下主要做法:

(一)以低碳理念统领社区。为机关办公楼、居委会更换节能灯,健全办公用纸台帐登记与督查机制,督促社区重点能耗单位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在用电、用水处张贴节约标志,与物业公司共同推进落实商务楼宇节能减排措施,落实下班后关闭电脑、电灯的检查制度,逐步形成节能减排 ,发展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在社区居民中普及垃圾分类意识,宣传可回收垃圾与不可回收垃圾的区别,配备分类垃圾箱;面向社区居民、家庭开展“低碳生活”金点子征集活动,征集节能减排环保小窍门。征集的成果,及时在各社区科普宣传栏中汇总公布,并编辑制作成“社区居民低碳生活小窍门”宣传小册子,发放到社区家庭中。

(二)培育低碳文化和低碳生活方式。集中在街道社区和住街单位、楼院、小区广场,利用宣传栏、横幅进社区开展“节能减排”宣传活动,让低碳生活常识普及到街道社区、企业单位和家庭 ,提倡长效机制。社区工作者积极发挥组织引导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在知识普及、宣传引导、生活服务上引导居民,采用节能装修材料、选购节能家电以及简约包装商品,鼓励采用步行、自行车、公共交通、拼车等低碳出行方式,全面推进太阳能利用,

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重,使大家自觉从自己做起、从家庭做起、从点滴做起,应用低碳生活技巧,让低碳成为一种生活习惯。

(三)推行低碳网格化管理模式。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了“美丽**〃低碳社区”网格化管理方法,对网格内环境卫生进行监控,对社区低碳化进行巩固。将街道所辖范围共划分9个网格,网格管理人员按照职责分工承担其网格内环境卫生及社区低碳管理的职责,为网格内居民提供精细化贴身服务,保证辖区环境卫生、低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解决做到“社区有网、网中有格、以格定岗、人在格上、事在网中、人尽其责”的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实现了以制度管人巩固活动成效的工作目标,有力促进辖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标准化、精细化、动态化建设。

(四)建设高效低碳的基础设施。合理配置社区内商业、休闲、公共服务等设施,提升社区总体服务效率,降低碳排放水平。科学布局社区内公共交通、慢行交通设施,大力发展低碳公共交通工具。加强社区低碳生活配套设施建设,统一规划建设社区公共自行车租赁和电动车充电设施,鼓励在社区发展公共自行车租赁,建设社区配餐服务中心和自助洗衣店等生活服务设施。完善社区排水、污水处理,建设社区垃圾分类收集、分选回收、预处理和处理系统。鼓励社区采用太阳能公共照明系统。

(五)营造优美宜居的社区环境。遵从自然规律,社区绿化尽量采用原生植物,建设适合本地气候特色的自然生态系统。加强社区生态环境规划设计,充分利用绿化带隔声减噪,建设满足居民休闲需要的公共绿地和步行绿道。加强社区生态环境用水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尽量采用雨水、再生水等非传统水源。加

强社区公园、广场、文体娱乐场所等公共服务场所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成立以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书记为副组长,街道负责文化、综治、清洁等部门的干部及社区支书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打造低碳生活管区、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为目标,动员街道社区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低碳生活,大力倡导低碳生活理念,普及低碳生活常识,付诸低碳生活行动,推进低碳生活方式转变,加快低碳社区建设。

(二)争取资金支持。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市、区的资金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金参与低碳产业发展、低碳产品应用和低碳新技术推广,在政府采购、城镇建设等方面,优先考虑低碳产品。在财政预算内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开展试点的相关工作,重点支持低碳科技研发应用和公益性低碳项目建设。

(三)建立多领域合作体系。加强目标责任管理,强化统计、监测、评价和考核工作,确保低碳试点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加强低碳领域各类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积极引进先进的节能、环保、新能源等先进技术。

(四)加大低碳宣传,提高低碳意识。一是扩大示范效应,营造创建氛围。政府机关要率先垂范,开展创建低碳型机关活动,全力打造低碳社区。二是提高低碳意识,倡导低碳生活。教育部门要把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及低碳城市建设内容渗透到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中,从小培养儿童青少年的节约、环保和低碳意识。企事业单位、村镇等要组织开展经常性的低碳宣传,广泛宣传建设低碳社会的重要性、紧迫性。开展低碳 (绿色)机关、村镇、

学校、医院、饭店、家庭等创建活动。推进住房节能装修,引导采用节能的家庭照明方式和科学合理使用家用电器,使大家自觉从自己做起、从家庭做起、从点滴做起,应用低碳生活技巧,让低碳成为一种生活习惯。通过大力宣传先进低碳示范社区的好经验、好做法,并结合自身实际,提高争创意识,强化争创手段,提高创建水平,力争早日达到低碳社区的目标要求。

顺德区建设省低碳试点工作方案2016-12-10 22:14 | #3楼

顺德区建设省低碳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建设广东省低碳县(区)试点是我区推动产业转型、城市升级的重要抓手。为更好发挥“先行先试”的示范作用,率先探索低碳发展模式,做好试点相关工作,结合《广东省低碳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试点基础

(一)经济实力优势持续。

顺德经济总量一直保持位居全国县域经济体前列的优势,2011年全区生产总值达到2263.9亿元,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三大产业结构从2015年的2.8∶60.8∶36.4调整为2011年的1.7∶61.0∶37.3,现代服务业占第三产业比重达60.1%。家电、家具、涂料等产值分别约占全国行业的20%、10 %、10 %,至今拥有21个国家级区域品牌、6个集体商标,品牌密集度处于全国县级经济体前列。

(二)能源使用效率位于领先水平。

“十一五”期间,我区单位GDP能耗从2015年的0.74吨标煤/万元下降到2015年的0.549吨标煤/万元,共下降25.8%,超额完成上级下达下降19%的目标,2015年单位GDP能耗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54%、全省的83%。

(三)低碳发展工作基础扎实。

一是节能工作成效显著。实施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制度,设立节能专项资金支持节能技改项目,2015年开始全面实施7个纳入了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的节能技改项目。监督和引导企业节能,

目前共有31家企业通过省级清洁生产企业认定,对56家重点用能单位的“十二五”节能目标进行了分解。积极落实和利用上级政策,近3年累计推广节能灯140多万支,协助企业参与节能惠民工程高效节能空调推广工作,至2015年推广节能空调超过1500万台。

二是科技创新水平不断提升。至2011年底,共有省、市、区三级工程中心190家,博士后工作站20家,建成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和检测中心。中国南方智谷等创新驱动工程已启动,华南家电研究院等公共研发平台服务能力得到提升。产学研合作成效显著,成为首批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结合示范区。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继续15年稳居全国县域经济体的首位,2015~2011年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超过160项。

三是落后产能淘汰步伐加快。实施“上大压小”工程,新建德胜电厂二期2×30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关闭5家小火电厂。开展塑料、水洗、电镀等行业的专项整治,清理了200多家无证塑料加工经营企业,先后关停或者搬迁了38家分散的漂染水洗、电镀企业。开展陶瓷产业调整提升工作,全区28家陶瓷企业已停产或转产,2家进行改造提升。大力建设顺德(新兴)、龙江(德庆)、顺德(廉江)等产业园,创新打造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转移低端生产环节。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城市升级引领转型发展,共建共享幸福顺德”的核心任务,以创建省低碳县(区)试点为

契机,通过“政府推动、规划引领、示范带动、公众参与”的方式,在控制碳排放总量合理增长的前提下,以低碳技术促进产业转型,以低碳建设推动城市升级,以低碳生活方式营造美好家园,为全省低碳发展探索经验并发挥示范作用。

三、试点建设目标

以建立可持续的低碳发展方式为根本目标,到2015年,初步形成具备示范效应的低碳产业体系、低碳城市建设体系、低碳生活方式、碳汇吸收与利用体系,建立较完善的低碳发展政策保障、技术创新和激励约束等机制。具体目标:

碳排放强度显著降低,产业结构进一步升级。实现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现代服务业占GDP比重逐步增加,产业向低碳发展转型取得成效。

能源消费结构得到优化,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清洁能源占一次性能源消费的比例不断提高,争取到2015年实现单位GDP能耗比2015年下降19.5%,年均下降4.25%。

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碳汇能力持续增强。全面提升绿化水平,实现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

四、主要任务

(一)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1.引导现有支柱产业与新兴产业进军低碳领域。以现有家电业为基础,强化核心技术投入和品牌提升,发展商用家电、智能家电。依托机械装备产业,进军水处理、太阳能技术、新型动力系统等领域,

发展并网及智能电网相关技术,向“绿色环保”发展转型。围绕已有电子信息业,发展软件工程、传感系统、汽车电子系统等产业。立足医药保健产业,强化现代中医药的开发。加快培育光电显示、新能源、新材料、物联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一批具备一定规模的低碳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经济促进局。列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2.促进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发展。将我区打造成为广东省服务业创新试验区,重点发展工业设计、产业金融、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科技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提升现代服务业的比重和水平。推进广东工业设计城、乐从大型专业市场等省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建设,争取在总部经济、现代物流等领域建设更多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重点推动陈村花卉世界、龙江家具材料市场等申报省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责任单位: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经济促进局)

3.发展“零碳”农业。发展生态型、观光型农业和休闲农业。建设花卉种植基地、淡水鱼养殖基地、现代化农业示范园区等“零碳”农业基地,推广花卉大棚种植、工厂化养鱼、干式无臭环保养猪等高效种养技术。延伸“零碳”农业产业链,发展绿色食品生产和加工业。(责任单位:区经济促进局、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4.推动产业转移释放低碳发展空间。推进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等异地工业园区建设,引导产业链整体转移和企业抱团转移,进一步转移低端生产环节,缓解节能减排压力,为低碳产业的集聚发展提供空间。(责任单位:区经济促进局、财税局、发展规

划和统计局)

5.建立低碳技术开发应用和支撑体系。以中国“南方智谷”为核心,加快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打造低碳技术研发平台,提升华南家电研究院、华南太阳能研究院、顺德工业与信息技术研究中心等公共创新平台的服务能力,加快国家级太阳能产品技术标准与质量检测中心的组建。支持企业引进发达国家先进的低碳技术,加强与国内外低碳领域先进地区、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的交流合作,重点开展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节能新技术等领域的关键性技术研究。(责任单位:区经济促进局)

(二)节约能源和优化能源结构。

1.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完善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禁止新上落后产能项目。加快推进五沙热电厂“热电联产”工程。以纺织印染企业为重点推广热电联产及集中供热改造,集中供热、供水、废水循环利用和处理排放物。逐步淘汰已实施集中供热的工业园区内现有企业的锅炉,禁止新建锅炉项目。全面淘汰我区4蒸吨/小时以下(含4蒸吨/小时)和使用8年以上1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燃重油、燃木材锅炉。到2015年底,完成对公共照明领域使用LED照明产品的改造工作。(责任单位: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经济促进局、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市场安全监管局)

2.大力开发利用太阳能。加快推动现有一批屋顶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的实施,部分城市道路、广场和公园采用太阳能路灯照明,绿地采用太阳能水泵浇水。提高太阳能热水器在医院、学院、工厂宿

舍等场所的使用比例。大力发展太阳能产业,重点推进太阳能应用、太阳能装备制造项目的建设。(责任单位:区经济促进局、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3.推广普及清洁燃料。调整燃料结构,鼓励使用天然气、液化气等优质清洁燃料。加快燃气管道铺设工作,“十二五”期间新建600公里以上燃气管线。出台相关政策鼓励企业使用天然气,推进工业锅炉天然气替代重油、原煤工程。(责任单位: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市场安全监管局)

(三)打造低碳宜居城市。

1.实行“紧凑型”城市规划布局。将低碳理念融入城市规划,重点将佛山新城核心区、顺德新城打造成集约紧凑的中心城区,通过城市中心的合理布局和高效运作降低人均碳排放量。(责任单位: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2.引导“三旧”改造低碳化。通过旧村居、旧城镇改造优化城乡生产生活环境,通过工业提升改造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以实现集聚发展、集约利用土地为目标推进“三旧”改造低碳化,力促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等严格执行低碳建筑的标准。(责任单位: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3.建设“绿色”顺德。发挥绿地固碳释氧的效应,着力实施绿色发展和生态惠民战略。合理布局街头公园绿地,实现公园绿地服务半径500米。推进生态景观林带建设,沿重要河道和干道建设滨水绿带、生态廊道。强化绿道建设和管理,到2015年建设绿道480公

里。推进国家生态区建设,争取创建更多的省生态镇、省“绿色”社区、市生态示范村或“绿色社区”。(责任单位: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四)推动低碳出行。

1.提高公交出行率。强化区内主干交通路网、镇街内部网建设,完善公交枢纽站、首末站、专用道等,逐步将有条件的站点改为站亭,提高公交线网密度和站点覆盖,每年新增公交线路5条以上、公交车100辆以上,提高公交出行分担率。(责任单位: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2.构建绿色环保的慢行交通系统。科学规划建设人行天桥,加强住宅社区、公共绿地、商业街步行道路之间连接,优化城市步行系统。构建自行车生态休闲廊道,扩大公共自行车站点的覆盖范围,增加车辆数量,发挥自行车短距离出行和接驳公交的功能。(责任单位: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3.大力推广清洁能源汽车。加快天然气加气站的规划建设,实现各镇街配备天然气加气站1个以上,有效推动新能源公交升级和出租车的普及。到2015年前完成我区2015年以前注册的运营黄标车淘汰工作,实现100%的出租车采用清洁能源作为燃料,加快推广应用混合燃料汽车、电动汽车等新能源汽车,显著降低交通碳排放。(责任单位: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经济促进局、公安局、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市场安全监管局)

(五)发展低碳建筑。

1.加强对新建建筑物的节能引导。加强监管新建民用建筑在立项、规划、施工、材料检测、能效测评与标示等环节执行建筑节能规定的情况。推广保温隔热性能良好的新型建筑墙材,提倡使用高效隔热屋顶材料,采用绿化屋顶、架空通风屋顶等屋面遮阳技术。(责任单位: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经济促进局)

2.加快既有建设节能改造。重点开展机关办公大楼和2万平方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筑和住宅小区的建筑节能改造。积极配合省、市开展建筑能耗定额研究,建设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开展建筑领域合同能源管理工作,利用社会力量参与我区建筑节能改造。(责任单位: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经济促进局)

3.推广可再生能源和节能设备在建筑中的应用。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集中连片推广,提高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应用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倡导使用变频式节能空调设备、新风换气设备、智能照明系统等高效节能型设备。(责任单位: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经济促进局)

(六)开展低碳试验示范。

1.建设低碳发展示范园区。致力打造一批生态环境优良、功能完善、配套齐全的低碳发展示范园区。加快推进西部生态产业园建设,重点引入光伏产业、环保科技、新型材料、智能家电、文化休闲、都市农业等低碳产业。重点培育广东工业设计城、乐从广东省物联网应用基地等低碳示范园区。(责任单位: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经济

促进局、顺德科技工业园开发中心)

2.打造低碳型企业。在我区的支柱产业中共选取10家以上具有代表性的企业及其重大项目开展低碳发展示范,并对其项目建设给予一定的财政补助。协助企业做好低碳项目的储备、论证和包装等工作,确保项目严格遵守节能、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为所属行业的低碳发展提供示范生产、技术改造、能耗标准等方面的经验和数据标准,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经济促进局、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3.创建绿色低碳社区。在创建“绿色社区”的基础上,选择环境基础条件较好和居民低碳环保意识相对较高的.社区,创建10个左右管理低碳化、配套设施低碳化和居民生活低碳化的“低碳”社区,并对“低碳”社区创建给予一定的财政补助。(责任单位: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经济促进局、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4.创建“低碳”单位。选取10个以上具备一定条件的单位开展低碳医院、低碳学校、低碳商场等创建活动,并对绿色低碳单位的创建给予一定的财政补助,重点在节能建筑、节能设施应用方面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责任单位: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经济促进局、教育局、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七)推广低碳理念。

1.倡导低碳的生活模式。鼓励市民优先选乘公交车、骑自行

车和步行等低碳出行方式,选择使用低污染、低能耗的绿色日常用品和节能、节水、节材环保产品。增强市民垃圾自觉分类和循环利用意识,鼓励使用节能环保购物袋,拒绝过度包装。鼓励餐饮住宿行业逐步减少、最终取消使用一次性用品。(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经济促进局、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2.加大低碳宣传力度。政府机关带头节能、节水,以创建低碳型机关为表率,推广低碳理念。组织相关单位的业务工作人员、部分企业开展低碳发展知识的专题培训。加强与周边先进地区在低碳发展、低碳试点建设方面的交流和合作。组织每年度的全国节能低碳宣传周、世界环境日、无车日等宣传活动。举办建设低碳示范城市等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的认知程度。(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经济促进局、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成立顺德区建设省低碳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发改部门主管领导任副组长,区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主要职责是全面统筹和指导全区低碳发展总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主要负责低碳试点建设的日常工作,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衔接,落实上级有关要求,统筹制订全区低碳发展战略和扶持政策,协调解决低碳试点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责任单位: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二)加强低碳发展研究。

认真研究和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节能、循环经济、新能源等方面的政策,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地区低碳发展的经验。借助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专业力量,结合已有规划系统,开展低碳发展的研究,并制定相关的专项规划,明确提出顺德未来实行低碳发展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项目等,探索具备推广价值的低碳发展模式。(责任单位: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三)建立资金投入机制。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设立低碳试点建设专项资金,用于展开低碳发展的基础性研究、推广低碳技术、宣传低碳理念,以及对我区确定的低碳示范园区、企业、社区、单位等提供补助。鼓励企业加大对发展低碳经济领域的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的投入,协助企业争取获得上级政府低碳发展专项基金的扶持,对纳入国家、省低碳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项目进行配套补助。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加大对低碳领域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低碳项目投入。(责任单位:区财税局、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经济促进局)

XX社区低碳试点建设实施方案2016-12-10 17:15 | #4楼

实施方案

低碳发展是我国应对气候变化、转变增长方式的必然选择,是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我国实现2020年二氧化碳减排目标的唯一途径,同时也是社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转型、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需要。为做好xx社区低碳试点工作,探索社区低碳发展的新途径、新模式,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低碳社区试点试点建设指南的通知》要求,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xx镇是一个以少数民族聚居的城郊镇、交通重镇,镇区位于博乐市以XX公里处,东距XX公里。全镇辖区总面积X平方公里,辖X个行政村,总人口X人,其中少数民族占人口总数的X%,耕地面积X亩。xx社区位于镇区以东X公里处,距市区X公里,占地面积约X平方公里, X个自然村。社区常住人口约X户X人,由汉、蒙、维、哈、回组成。

二、社区基础条件

(一)社区建筑节能改造。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充分调动企业和社会公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发展低碳经济的政策体系和社会氛围,广泛开展低碳发展理念和低碳文化教育,提高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引导社区居民对老旧建筑进行

《低碳试点工作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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