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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项目实施方案
一、策划总纲:
1、策划范围、目的:
本策划包括红星村、红沙村在内的港口区域范围,重点在红星村旅游区策划。红星村、红沙村两个旅游点经济示范产业链作用,带动、引导相关县市级包括港口区范围内的经济发展。
2、策划原则:
依照国家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农村经济的思想,本着因地制宜、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原则,抓住目前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对新农村建设大力支持的有利时机,融新农村建设与旅游景区(点)建设为一体,从而达到新农村建设促进旅游发展,旅游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良好循环。
3、策划总体结论:
依托国家、政府的大力扶持,在当地群众建设热情高涨的情况下,抓住机遇、抓紧时机、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力争在5-10年内打造出一个新的红星村新农村形象和国际性的旅游区域形象。
二、现状分析
1、旅游资源评价:
红星村是港口区光坡镇的一个临海村庄,位于光坡镇东面,三面临海,占地1.4平方公里,全村80户387口人。红星村是一个渔业村,三面临海,全村面积1.4平方公里,有浅海滩涂2000亩。旅游资源包括临海榕树林、海水、海岛、海滩、虾苗养殖场、古瓦青砖住宅区等。这里一一评价。
由评价可知,该地区旅游资源高,旅游业的发展具有资源和客源的双重优势。总体来说,该地区旅游开发属于资源价值高、区位条件优越,区域经济背景好模式,旅游业开发具备资源和客源双重优势。
2、旅游发展环境评价(略):
(1)社会经济环境
(2)社会环境
三、客源市场分析与市场开发策划
1、客源现状:
主要客源来自本身邻村及城镇。也有来自南宁、柳州、玉林等地,但为数不多。游客多为自驾车游,慕名海鲜产品而来,极少过夜,为当天往返。就目前交通状况,一级旅游市场包括邻村乡镇,二级包括周边的县市,三级包括邻省及越南等周边区域。
2、市场分析与定位:
就目前整个港口区来看,旅游名胜区较少,而以新农村建设为主题的客源说还没有,因此,开发前景广阔。例如:(加三娘弯)总之,市场定位应以新农村新村貌新生话为大背景,综合观光,度假,休闲娱乐,农家乐等多种旅游方式的红星,红沙村旅游区一级市场包括整个光坡镇,该地区人均收入4000元-5000元年/人,有很大的潜力,且当地人居住特点是潮退而做,潮涨而息,一般潮退有7-9小时/天,而剩余时间12小时/天,除其他生活必须时间外,大部分为闲暇时间,而且周边的交通条件好,具有较高的可进入性。就一级市场最边地区来看,两小时内可实现往返。因此,一级市场在初级开发阶段应为主要目标市场,凭借红星村现有的影响力,再依靠一定的宣传力度,一级市场的市场目标在较短时间内应该可以完成。但应该注意到的一点是:一级目标市场包括本村村民及临近乡镇,因此对本地特色来说并非“特色”,即对当地习俗比较熟悉、由此,在开发吸引此类市场的产品时应在新颖上下功夫,例如沙滩排球、冲浪、休闲包厢等。
总之,一级市场是初级阶段的主要目标市场,这类游客大多为一日游。激发一级市场的手段是创新兴、休闲观光形旅游产品。
二级市场包括整个防城港市。二级市场在初级阶段会持观望态度,因为其相对景区远,而可供选择是目的地多,因而抓住这个目标市场的手段是特色和实惠,要突出沿海、沿边、沿岸旅游区的特色,重点体现当代新农村的独特风情和文化气息,让游客觉得该有趣、有意义且回味无穷,增加回头率,并通过二级市场的无形宣传,扩大二级市场客源,吸引三级市场客源。
总之,二级市场是次要市场,多吸引一个顾客就是多增加收入,扩大宣传。
三级市场包括南宁、柳州、玉林等市以及越南老挝、缅甸等东盟国家。三级市场应以国际旅客,特别是东盟游客为主要客源市场。这类游客可能是商人,也可能是随团旅游者,吸引这类游客的手段大概与二级市场相仿,不过可能要加上舒适的环境,豪华的设备等内容。因此,三级市场的定位应该是商务度假型。
第二篇: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打牢基层中医药工作基础,规范基层中医药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基层作用,针对我市基层中医药建设实际,决定在全市组织实施基层中医药规范化建设项目。为做好项目建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在全市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相对集中独立统一的中医诊疗区(中医馆),提供10种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技术服务。在全市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配齐能够开展中医药服务的诊疗设备,提供4种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全面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二、项目范围及内容
(一)项目范围
全市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
(二)项目内容
1、加强基层中医药基础建设。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诊室、治疗室、中药房、煎药室等中医药科室集中设置,布局流程符合医疗卫生服务要求,形成中医药特色诊疗区域,便于群众接受中医药服务;装饰装修采用中式风格,门扇可挂体现中医药文化内涵的对联,走廊、诊室张贴中医药知识和方法的宣传栏、宣传图片等,突出传统文化特色,注重人文关怀,中医药文化氛围浓厚;集中开展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养生康复等一体化中医药服务,同时向群众宣传中医养生保健知识。
2、为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统一配备火罐、刮痧、推拿、艾灸、熏洗等中医药适宜技术设备,在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以上中医药服务为主的乡村医生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在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的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在最基层开展中医基本诊疗和养生保健服务,向基层群众宣传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
3、提高基层中医药技术水平。基层单位要有计划的安排中医药人员到二、三级中医院参加培训和跟师学习,二、三级中医院要主动与基层单位对接,安排专家到基层坐诊、讲课和义诊,现场帮助、规范和指导基层中医药工作。
4、加强基层中医首诊工作。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发挥基层中医首诊作用,基层利用中医能够诊疗的病人应留在基层治疗,基层中医诊疗不了的,既可向二、三级中医院求援专家下基层诊疗,也可介绍到二、三级中医院诊疗,形成中医人才技术上下流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良性机制,更好地用中医造福百姓健康。
三、项目实施阶段
第一阶段:1季度,市卫计委制定下发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2季度,各县(区)卫计委指导基层单位规范体系、设备、人才队伍、制度和业务建设。
第三阶段:3季度,市、县(区)卫计委组织调研,督查建设情况,推动工作开展。
第四阶段:4季度,组织专家检查验收项目建设情况。
四、项目要求
一、要严密组织。各县(区)卫计委要认真计划,落实责任,制定详细建设方案,列出序时进度,既要注重点上突破,又要重视面上整体推进。
二、要加强投入。列入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区(中医馆)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的单位,按规定配套资金,加强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其他单位要广开渠道,积极主动筹措经费,发挥好经费保障作用。
三、要狠抓落实。各基层单位坚持项目建设标准,严格按照实施方案,逐项抓好落实工作。
第三篇: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吉林省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实施意见》,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传染病报告与处理,依据《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xx年版)》等法律、规范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建立并完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监测报告与处理机制;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按规范报告传染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法开展辖区传染病信息管理,分析、处置传染病疫情并指导医疗机构做好疫情处理,保障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正常运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能力达到100%,直报率达到80%,无传染病疫情漏报、迟报发生。落实社区传染病疫情防控措施,建立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完善传染病疫情报告、预警机制和基础档案管理。
(二)年度目标
1、xx年底,各县(区)重新统计登记辖区内所有依《传染病防治法》承担传染病发现、报告、处置的医疗卫生机构及传染病报告人员的基本信息,作为日常管理的基线数据,登记率100%。
2、对辖区符合传染病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用户与权限分配管理规程》(试行),授予用户权限,各类用户进行档案登记,管理率100%。
3、传染病报告机构建立健全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配置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登记本》,辖区传染病报告机构按照《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传染病报告和处理服务规范》开展日常工作。
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能力达到100%,直报率达80%,无传染病疫情漏报、迟报发生。
5、落实社区传染病疫情防控措施,建立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完善传染病疫情报告、预警机制和基础档案管理,对传染病患者及时登记、上转、追踪,疑似传染病患者转诊率达到100%、追踪率达到100%、转诊到位率≥90%。
6、对重点传染病实施社区管理,新涂阳肺结核患者发现率达到70%以上;DOTS策略覆盖率100%;结核病患者系统管理率达到95%及以上;新涂阳患者治愈率达到85%以上;符合治疗标准的艾滋病病人95%以上接受抗病毒治疗或中医治疗;有治疗需求的艾滋病病人90%以上得到抗机会性感染治疗服务。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xx年项目在全市范围内开始实施。
(一)传染病报告机构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时,应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遵循疫情报告属地管理原则,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报告。
1、培训
定期对本单位医护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技能的培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每年对辖区社区(乡村)医生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技能的培训,每月例会时以会代训形式对传染病防治知识进行培训,组织医生参加县(区)级卫生部门开展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培训。
2、发现、登记
填写门诊日志及入、出院登记本。首诊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发现传染病病例、疑似病例时,必须认真填写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簿,并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负责填写,按照要求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
3、报告
(1)报告程序与方式
已开通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的单位,使用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报告,《传染病报告卡》按时间及病种顺序整理归档,作为本单位报告传染病的业务依据。未开通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的单位,视疫情具体情况按法律法规的要求通过传真、电话等方式尽快进行疫情报告,同时送(寄)出传染病报告卡,在《传染病登记本》上记录报出卡的基本信息,作为本单位报告传染病的业务依据。根据疫情,当怀疑有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可能时,应向当地疾控部门报告。
(2)报告时限
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以及按照甲类管理的传染病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直报系统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当地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2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例、疑似病例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3)做好传染病报告的订正和补报工作。
4、处理
(1)病例转诊。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复印件一并转至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
(2)消毒处理。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置。
(3)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和随访。协助疾病控制机构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和重点管理传染病居家病例的随访工作。
(4)密切接触者管理。协助疾病控制机构查找密切接触者,按照有关要求做好管理工作。
5、协助上级专业防治机构做好重点传染病防治管理。协助做好辖区结核病、艾滋病、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患者的宣传、指导服务以及非住院病人的治疗管理工作。协助疾控部门做好重点传染病密切接触者的追踪、随访工作;开展传染病防护措施、消毒隔离技术、疾病症状早期识别等宣传教育工作。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登记管理。对辖区内所有依《传染病防治法》承担传染病发现、报告、处置的医疗卫生机构及传染病报告人员的基本信息进行登记,形成日常管理的基线数据库,登记率100%;对辖区符合传染病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用户管理权限规定》(试行),授予用户权限,各类用户进行档案登记,管理率100%;
2、培训与指导。形成分级培训机制,不断提升从业人员工作能力。市级负责对县(区)级培训,每年至少一次。县(区)级开展对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面对面现场指导,每年至少督导检查两次传染病防治工作落实情况,督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对辖区乡村医生的面对面指导。通过网络监视及时指导辖区传染病报告机构准确报告传染病相关信息。
3、考核。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与技术指南》(xx试行版)及卫生部和我省卫生厅关于传染病报告质量检查方案组织全市各级传染病报告工作考核,结果全市通报。
4、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照《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要求做好信息审核、指导信息订正、数据统计分析、报告分发、信息交流、资料保存等工作。
5、按照属地化管理和分级管理原则,依据各类传染病防控预案做好疫情处理,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属于“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的传染病疫情按其要求处理。
三、项目组织领导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项目技术指导、监测工作和效果评价,对项目实施进行质量控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核病防治所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业务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经费划拨的依据。财政部门负责项目资金的核付及监管工作。
四、实施时间
xx年3月1日至xx年10月30日。
五、项目督导与评估
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操作、知识问答、入户走访等方式,由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定期组织相关业务部门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xx年版)》及本实施方案要求对辖区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各县(区)可根据本地区传染病防治工作实际,在组织完成本实施方案工作基础上,制定本地具体工作方案。
第四篇:项目实施方案
实施农村卫生改厕可以改善农村环境面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保护生态环境,对于控制四害孳生、阻断传染病传播具有重要作用。为切实做好我县农村卫生改厕工作,确保完成省市下达的工作任务,结合全县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及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6年省、市下达我县完成无害化卫生厕所共7000座,按各乡镇卫生改厕普及率,分解下达到新安镇等5个镇(见附件),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
二、项目实施
(一)资金筹集与管理
1.资金筹集。资金筹集坚持政府支持引导与群众自筹相结合的原则。对于建设三格式化粪池、化粪池安装等费用,县财政补助镇政府800元/户,除县财政补贴外,建设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所需的其余建材由农户自购,有条件的镇、村视财力状况对本地农村卫生改厕给予扶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
2.资金管理。按照《省爱国卫生条例》,县财政建立农村卫生改厕专项资金,并加强管理,做到专款专用,由县财政局会同爱卫办每半年一次,按实际完成数将资金拨付镇财政所(分局),由镇财政所(分局)组织统一支付给村或施工队。各镇对改厕资金补助标准、补助方式要向农户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审计部门要对本年度的改厕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
(二)技术标准
严格执行省卫生改厕地方标准。三格式无害化卫生厕所要求厕所有墙、有顶,有蹲便器,粪池为三格式化粪池并有盖板、无渗漏,密封好、厕内清洁、无蝇蛆,基本无臭,粪便定期清除并达到无害化处理效果,鼓励厕屋入院入室。
(三)工程管理
1.项目申报。改厕项目由镇向县爱卫办申报,经县爱卫办进行实地考察后填写项目申请书上报至市。
申报条件:本年度确定为省级生态村创建村必须申报,新农村建设集中居住点优先申报,有组织实施改厕能力、群众积极性较高、经济条件较好的村也可申报。
申报内容:村居总人口数、总户数、已改厕情况、拟改厕受益户数、改厕类型、拟施工时间、预算费用、资金筹措等基本情况。项目村改厕完成后无害化户厕普及率达90%以上。
审批程序:县爱卫办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厕所选址是否在室内、院内或靠近住所的地方,并远离水源等。
2.施工管理。县爱卫办按程序负责改厕材料集中招标,中标商负责运输到村。镇负责确定改厕施工队,并组织施工人员参加培训,专门负责改厕的建设施工,以保证质量,降低成本;每月向县爱卫办上报一次工程进度。
3.工程实施。各相关单位要对照《省爱国卫生条例》全面组织开展改厕工作;县爱卫办每月将改厕进度报表报县政府领导和市爱卫办,并及时报道改厕进展情况及经验做法;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保证工程顺利推进。
4.竣工验收。改厕完成并投入使用为竣工,改厕竣工实行逐级验收,考核验收人员对结果负责。村自查。由村验收人员、施工队负责人、村委会,改厕户登记后报乡镇。乡镇复查。由乡镇组织财务、监察等人员对改厕逐户验收,验收合格后由施工方、分管负责人、镇长签字确认后,上报至县爱卫办。县考核。各项目镇向县爱卫办提出验收申请。县爱卫办会同财政局对项目村改厕受益户完成情况及工程质量进行验收,抽取样本户不低于20%,验收合格后,向市爱卫办申报;市爱卫办组织对项目村改厕工程质量及受益户数进行复查后,报省爱卫办验收。
(四)加强宣传
县爱卫办要印发有关无害化卫生厕所的宣传材料,各镇、项目村要深入农户进行宣传,大力宣传改厕的意义、好处,教会农民正确的使用方法,保证工程发挥良好的效益。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农村卫生改厕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分管负责人、县卫计委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县文明办、财政局、住建局、审计局、环保局等部门分管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计委,县卫计委爱卫办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农村改厕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和考核工作。
(二)注重协同配合。县卫计委、县爱卫办负责制订改厕计划、技术标准、组织培训、监督指导、检查考核、中末期评估等工作;县督查办负责将改厕工作列入全县目标考核;县财政局要将配套资金纳入年初预算并负责按工程进度及时下拨给各乡镇财政所(分局);县住建局负责将农村卫生改厕纳入村庄环境整治工作中;县审计局负责项目工程资金使用的审计;县文明办、环保局、卫计委等相关部门将农村改厕工作纳入创建文明镇村、生态镇村、卫生镇村的考核指标,合力推进农村改厕工作。
(三)严格落实责任。《省爱国卫生条例》明确规定各镇政府是卫生改厕工程项目的责任主体,要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的要求,加强对本地项目申报、建设实施、建成后使用等全程管理,通过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改厕进度和质量。各有关镇要以村为单位,制定实施方案,组织施工队伍按三格式无害化卫生厕所标准统一实施改、建。县爱卫办负责技术指导,采取以点带面的方式全面推进改厕工作。
(四)强化督查考核。县爱卫办将全程跟踪督查改厕工作进展情况,报道改厕进展及经验做法。建立奖惩机制,对组织力度大、推进速度快的予以奖励;对工作不力的通报批评,对弄虚作假、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的要严肃查处。10月下旬,县爱卫办、财政局将对改厕情况进行检查核实,根据结果采取针对性措施拾遗补缺,保质保量完成改厕任务。
第五篇:项目实施方案
为推动我镇农田水利新跨越,根据市水务局《20xx年度全市农田水利建设高潮年工作实施意见》(合水城乡[20xx]19号)的要求,结合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水利建设的决定精神,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力争建设任务大于往年;标准质量好于往年;规模效益优于往年。主要目标任务是:完成土石方35万m3,完成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资400万元以上。扩挖塘坝47口(其中5000m3以下当家塘11口,5000m3以上当家塘36口);清淤河沟3条(10―50km2的重点河沟);安排完成6209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新开工20xx年度国家重点小(2)型水库1座;建立健全镇水利站,积极推行村级水管员制度,进一步加强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实现新增、改善灌溉面积0.4万亩,改善旱涝保收面积0.2万亩。
二、实施的范围和重点任务
(一)实施的范围
坚持民生工程优先,突出塘坝扩挖、河沟清淤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工程为重点,兼顾中小河流治理、小水库加固、饮水安全工程。
(二)县级重点工程任务
1、抗旱主渠道清淤达标工程。
针对近年来我镇水利工程在抗旱中暴露出的问题,今年计划实施长岗支渠镇责任段清淤清障、土方达标,总长度2.5km,完成土方2万m3。要立足做到清淤清障彻底、边坡稳定、埂坡压实、护岸规则、宜绿到位、管理落实。
2、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20xx年计划开工建设国家重点小(2)型水库1座(水库),进一步落实《省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办法》,制定具体管护办法,落实管理人员及经费,要做好水库及其周边绿化美化,打造靓点工程。
3、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今年县安排我镇解决3589农村居民和2620学校师生饮水安全问题,加快水厂整合步伐,推进规模水厂建设,突出管网进村工程建设,努力提高入户率,年底全面完成计划任务。
4、小型农田水利工程。
(1)当家塘建设。按照“十二五”期间将规划内所有塘坝扩挖一遍的总目标,要在任务落实上争先进,今年县安排计划扩挖塘坝47口(其中5000方以上36口),各村要在此基础上增加30%。要立足在标准质量上做特色,全面做到清淤要彻底、埂坡要碾压、护岸要规则、绿化要美观、管理要落实。
(2)河沟清淤工程。按照“十二五”期间将规划内所有农村河沟清淤一遍的总目标,今年安排清淤农村河沟7条(县安排5条),其中10―50平方公里的重点河沟3条,1―10平方公里的4条。立足做到清淤彻底、边坡稳定、埂坡压实、护岸规则、宜绿到位、管理落实、配套齐全。
三、工程管理
(一)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水利建设指挥所,镇长任所长,分管镇长任副所长,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指挥所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安排农建工作,制订工作责任制。并明确各单位、各村工作职责,落实每个工程技术责任人和行政责任人。
(二)建设管理
加强水利工程建设规划、设计、质量、安全、资金和验收等方面管理。坚持建管并重,确保把水利工程打造成放心工程、民心工程和品牌工程。
四、进度计划
镇重点水利工程和各村面上工程,9月20日前完成工程的野外测量、设计及土方分配任务,10月10日前完成放样排水、取土区划定等前期工作,10月12日―11月30日为施工工期,12月31日前必须全部完工。
五、资金筹措
(一)筹资渠道
1、镇集中当年不少于10%的可用财力建立镇级农田水利建设专项基金。
2、用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用于水利建设。
3、加大水利建设公益性、功德性的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和参与水利建设。
(二)补助标准
对村组织实施的工程实行以奖代补,补助标准如下:
(1)河沟清淤(1―10km2):每方补助2元。
(2)塘坝扩挖(上级补助范围内):以省、市奖补为主,不足部分村自筹解决,镇财政不安排补助。
(3)塘坝扩挖(上级补助范围外):土方量5000方以上的,每方补助1元,最高补助不超过1万元。
(4)面上小农水工程由各村负责解决建设资金。
六、奖补办法
设立镇级水利兴修名次奖。各村要按照镇指挥部制定的规划任务分年组织实施完成,年度计划完成后,经镇指挥部办公室初验后,报镇政府审核验收。并根据验收结果进行评比。镇农建指挥部将出台相应的评比办法,评比办法以任务完成和工程质量为主要考核内容。
七、督查考核
把水利工作实绩纳入各村年终岗制考核,定期开展督查,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