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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财务计划书
20xx年在一如既往地做好日常财务核算工作,加强财务管理、推动规范管理和加强财务知识学习教育。做到财务工作长计划,短安排。使财务工作在规范化、制度化的良好环境中更好地发挥作用。特拟订20xx年的财务出纳人员个人工作计划。
一、参加财务人员继续教育每年财务人员都要参加财政局组织的财务人员继续教育。
首先参加财务人员继续教育,了解新准则体系框架,掌握和领会新准则内容,要点、和精髓。全面按新准则的规范要求,熟练地运用新准则等20xx年财务出纳人员个人工作计划,进行帐务处理和财务相关报表、表格的编制。 参加继续教育后,汇报学习情况报告。
二、加强规范现金管理,做好日常核算
1、根据新的制度与准则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业务核算,做好财务工作。
2、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处理好同其他部门的协调关系。
3、做好正常出纳核算工作。按照财务制度,办理现金的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努力开源结流,使有限的经费发挥真正的作用,为公司提供财力上的保证。加强各种费用开支的核算。及时进行记帐,编制出纳日报明细表,汇总表,月初前报交总经理留存,严格支票领用手续,按规定签发现金以票和转帐支票。
4、财务人员必须按岗位责任制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做出表率。
5、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个人见意措施
要求财务管理科学化,核算规范化,费用控制全理化,强化监督度,细化工作,切实体现财务管理的作用。使得财务运作趋于更合理化、健康化,更能符合公司发展的步伐。
总之在新的一年里,我会借改革契机,继续加大现金管理力度,提高自身业务操作能力,充分发挥财务的职能作用,积极完成全年的各项出纳工作计划,以最大限度地报务于公司。为我公司的稳健发展而做出更大的贡献。
第二篇:人才培养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企业人才发展战略规划,加快人才的培养、使用,使人才培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满足企业发展规划对人才的需求,经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才培养坚持“甄才、选才、育才、用才、留才”的用人方针,实行目标管理策略,有目标、有措施、有责任、有落实,留住人才,培养人才、用好人才,造就一批年富力强、扎实肯干的企业人才队伍。
第三条:为充分调动各子公司培养人才的工作积极性,经研究,设立人才培养基金,主要用于鼓励、支持企业及各子公司在人才培养、管理、使用过程中经费的需要。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四条:企业人才培养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办法。党支部负责企业人才需求计划的制定及引进,并负责对各子公司人才培养计划、措施的指导、监督及考评工作。
第五条:各子公司人事主管部门在党支部的统一指挥协调下,负责对本单位人才的培养、使用和管理工作,企业本部人才的管理由企业人力资源部负责。
具体工作职责:
1、审定列入企业人才培养计划的人员名单;
2、负责人才培养目标和措施的制定及落实;
3、做好人才培养基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工作;
4、研究人才培养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第三章管理实施
第六条:人才培养规划的制定。对每年引进的大中专以上毕业生,都要列为人才培养对象,并根据所学专业和特长制定培养目标及措施,做好人才培养规划。
第七条:人才的跟踪考评。对纳入人才培养规划的各类人员要实行动态管理,人事部门应跟踪考评,要建立人才培养跟踪考评记录,纳入人才培养档案;每季度要对培养对象进行一次考评,并根据培养人员的工作表现及思想情况在培养方式上进行适当的调整,激励人才增强自我完善意识,珍惜机遇,自我加压,早日成才。
第八条:人才的培养方式:
1、以老带新。对新引进的各类毕业生和专业人才,在培养期内,要安排有丰富工作经验的同志担任指导教师,负责对其思想政治、业务技术上的指导帮助,使他们能快速的成长,尽快地成长为企业的有用之才。
2、加强培训,提高整体素质。要积极组织人才培养对象参加各类培训学习,增强其综合知识水平,使其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3、加强锻炼,促其成长。对人才培养对象要敢于压担子,提要求。在用人机制上,应提供更多的竞争上岗机会,可先压担子,后帮带,先试用,后定职,通过挂职、定岗等多种形式,促进各类人才的健康成长。
4、提供学习深造机会。企业将根据企业的发展需要,组织、选送部分对企业做出突出贡献、具有一定培养前途的优秀毕业生和专业技术人员到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继续深造,使他们真正成为企业的支柱人才。
5、加强交流、取长补短。要通过多种渠道,为各类人才提供技术交流的机会,有计划地选送青年人才到其它省市单位进行学术交流、科技合作、参观访问或进修学习,开阔他们的视野。
6、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业余文化生活,满足青年人才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关心他们的工作生活,积极组织各种健康文明的文娱体育活动,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第三篇:人才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优良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和现代公共精神,掌握行政管理领域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从事管理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规格
本专业学生应系统学习思想政治理论,掌握管理学、政治学、行政学、经济学、法学、社会学等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培养逻辑思维能力、领导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沟通交流能力、语言表达与写作能力、创新能力,掌握社会调查分析、现代信息技术和管理操作技术基本技能。
本专业毕业生应在知识、能力和素质三方面达到以下要求:
(一)知识要求
1.基础知识:
掌握思想政治理论知识;掌握基础英语知识、计算机应用知识、法律基本常识;掌握一定的自然科学和人文社科知识。
2.专业知识:
掌握与行政管理相关的管理学、政治学、行政学、经济学、法学、社会学等相关领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我国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了解各类组织行政管理活动的特点及规律;了解学科发展动态和理论前沿知识。
(二)能力要求
1.基础能力:
具有科学的思维方法、良好的逻辑思维能力;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与写作能力;具有较强的应用现代信息技术的能力;具有较强的英语应用能力;具有一定的文学和艺术欣赏的能力;具有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具有较强的求职就业与自主创业能力。
2.专业能力:
具有运用管理学、政治学、行政学、经济学、法学、社会学等分析问题的基本能力;具有计划决策、组织协调、激励沟通、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基本能力;具有一定的应用社会调查、现代信息技术、管理操作技术等处理行政事务的能力;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能力与职业适应能力。
(三)素质要求
1.基本素质: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政治素质;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工作责任心;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和人文素养;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人际沟通修养;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2.专业素质:
具有现代公共精神;掌握管理学思维方法和研究方法,具有一定的管理意识;具有诚实守信、敬岗爱业的品质及团队合作的精神;具有强烈的法制观念;具有较强的学习意识和创新精神。
三、学制、学位授予要求
本方案按四年的标准学制编制。
符合《湖南警察学院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规定的条件,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四、主干学科与专业核心课程
主干学科:公共管理、政治学。
专业核心课程:政治学原理、管理学原理、行政管理学、公共管理学、社会学、公共经济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公共政策学、行政组织学、人力资源管理等。
第四篇:人才培养方案
医院“人才培养计划”选拔和培养实施办法为加强我院人才的培养,建设医院临床教育、科研和管理队伍的后备人才库,促进队伍的建设,现设立医院“人才培养计划”,以促进医院的发展。“人才培养计划”的选拔、培养和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重点加强各重点专科、领先专科、新兴专科等的建设,由本人申报或科室推荐申报,医务科组织专家评议和审定。“人才培养计划”选拔工作每年举行一次,每批选拔名额为20名,并就其中优秀者(5名)推荐参加医院“优秀青年医生”的评审。
一、选拔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及工作责任感,能积极承担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各项任务,具有奉献精神。
2、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满1年以上,具有本科毕业学历毕业工作满3年,具有大专学历毕业工作满4年,具有中专毕业学历毕业工作满5年的在职临床工作人员。
3、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有较全面的业务能力。
4、善于团结协作,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选拔程序
1、本人申请、科室推荐,填写《医院人才培养计划推荐表》。
2、“人才培养计划”的选拔采用申报者自荐由医务科组织有关专家及主管科室对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工作目标的科学性,实施方案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等进行评议,然后由“人才培养计划”评议小组审定批准,报院务、党委会通过。
3、入选 “人才培养计划”者在院内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医务科公布“人才培养计划”正式名单。
三、资助经费
1、入选“人才培养计划”者培养期为两年,最高资助额为1万元人民币,并以第一年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经费资助的依据。
2、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培养人才而开展有关培训、国内、外学术交流和国内进修等,采取“实报实销制”。
四、组织管理
1、医务科成立“人才培养计划”选拔、培养和实施评议小组,形成以医务科为操作机构,其它职能处室参与和协调的综合考评体系,全面负责“人才培养计划”的选拔、培养和考核等管理工作。
2、“人才培养计划”所在科室应为“入选者”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鼓励“入选者”多出成果,出好成果。
3、医务科将为“入选者”配备导师,落实培养计划。特设“育才奖”,对期末考核优异的“入围者”的导师和所在科室的人员予以表彰。
4、医务科和科室对“入选者”既要全面关心,又要严格要求,对他们各个阶段的思想表现、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定期跟踪检查。
(1)医务科对“入选者”的培养模式:第一年以专科轮转为主,第二年结合本人、导师和科室的三方需求采取“个体化“的培养。
(2)“入选者”定期(至少半年一次)在医务科或科室组织工作汇报或学术讲座,并将书面材料上报医务科备案,作为考核成绩评定依据。
(3)“人才培养计划”评议小组对“入选者”的工作实施目标管理。科室及导师应辅助入选的培养对象制定具体的培养计划并对计划的落实予以一定的监督,在年度考核时对照既定目标,依据原订考核目标标准,测评“入围者”的工作实绩。
(3)顺利完成项目计划的“入选者”,将在培养期末获“医院青年骨干”证书。
(4)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未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者;违反院纪院规和职业道德,弄虚作假者;触犯法律法规者;调离本单位者,医务科将撤消“入围者”资格,终止资助。
7、对“入围者”中有能力开展科研者,选择进展良好或者位列学科前沿的课题作为院级课题立项追加科研经费。
第五篇:个人能力的提升计划
一、总体目标
通过本计划的实施,使青年教师树立现代教育思想和理念,掌握先进教学方法和手段,提高青年教师教学基本技能,培养青年教师教学组织、教学评价、教学研究、教学创新的能力,全面提升青年教师的整体教学水平。
二、实施范围
选聘和调入我校,承担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理论课、实验课教学任务,现任中级或中级以下职称的在编在岗40岁以下青年教师。
三、实施项目
(一)新上岗教师试讲项目
1、本项目旨在通过试讲环节,使新上岗教师在同行教师的指导下受到课堂教学的规范训练,帮助其客观了解自身在教学中的薄弱环节,及时进行教学反思,改进教学方法,更好地开展教学工作。
2、新上岗青年教师正式上课之前,院系须安排其进行试讲,试讲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1学时。试讲由系主任(或实验室主任)主持,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教学督导、青年教师导师、教研室(或实验室)同行教师参加,听讲人数不少于5人。试讲后现场进行公开评议,帮助青年教师改进教学,并明确给出试讲是否通过的结论。
3、新上岗教师试讲通过后方可正式上课。试讲未通过者,院系不得安排其作为主讲教师,应安排其他教师作为主讲教师,新上岗教师作为辅导教师跟班听课学习,1个月后重新安排试讲。
(二)导师跟踪指导项目
1、本项目旨在进一步落实青年教师导师制,通过导师对青年教师教学工作的跟踪指导,帮助其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教风学风和敬业精神,培养其对教学内容的处理能力、运用教学方法和手段的能力、教学组织和评价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与学生沟通交往能力等。
2、学院应为每位青年教师选派导师。导师应具有副高以上(含)职称,作风正派,治学严谨,教学经验丰富。每位导师以指导1―3名青年教师为宜,指导期一般为2年。学院也可聘请65周岁以下的离退休教师(不超过指导教师总数的三分之一)担任青年教师导师。
3、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的青年教师到学院报到后一周内,学院应为其选派导师,并要求青年教师主动与导师取得联系,由导师根据其承担的教学任务,提出对课程教学工作的整体要求,安排其在上课前利用假期认真备课。
4、导师职责
在2年指导期内,导师应完成以下工作:
(1)对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全面负责,通过听课评议、审核教案、交流指导等形式,对青年教师在师德教风、教书育人、教学准备、内容处理、课堂板书、语言表达、教学方法、讲课技巧、考试命题、教学评价、教学研究、自学提高等各方面进行具体指导。
(2)每学年开学初,根据青年教师的知识能力结构和所承担的教学任务,督促并指导青年教师制定学年度个人教学能力提升计划;学年末检查计划落实情况。
(3)每学期听本人指导的每位青年教师讲课不少于6学时,审核青年教师备课教案不少于6次,并及时反馈改进意见。
(4)通过系主任(或实验室主任)安排本人指导的青年教师每学期进行1―2次公开教学(每次2学时),学院教学督导、系主任、导师、教研室同行教师参加听课;公开教学课后,由导师主持召开反馈交流会,参加评议教师不少于5人(不含青年教师本人),对公开课进行点评指导,提出改进意见。
(5)每学期负责审核本人指导的青年教师所任课程的期中、期末试题,并明确签注是否同意使用的意见;未经导师审核同意的试题不得直接用于课程考试。
(6)参加院系组织的对指导期内的青年教师进行的学年度教学能力跟踪考核,并对所指导青年教师学年度教学能力提升情况进行客观评价。
(7)每学期末,导师向学院提交本人所指导青年教师的学期工作书面记录,作为工作量计算的依据。
5、青年教师职责
在指导期内,青年教师应完成以下工作:
(1)主动联系取得导师的指导帮助,每学年开学初,制定学年度个人教学能力提升计划,经导师签字同意、系主任(或实验室主任)审核签字后,一式三份,由学院、导师、青年教师各存一份,按照计划开展工作。
(2)每学期听同行教师的课不少于10学时(若本人导师有课,听导师的课不少于4学时);通过听课,学习体会其它教师的先进教学方法与经验,虚心听取导师、同行教师提出的改进意见。
(3)根据导师的安排,每学期进行1―2次公开教学(每次2学时),公开教学课后虚心听取听课教师提出的指导、改进意见。
(4)每学期主动向导师提交本人所任课程的期中、期末考试题,由导师予以审核,并主动征求修改意见;未经导师审核签字同意的试题不得直接用于课程考试。
(5)每学期末撰写个人教学科研工作书面总结,经导师审阅签字同意、系主任(或实验室主任)审核签字后,上交学院作为本人业务档案留存。
(6)参加院系组织的学年度教学能力跟踪考核,虚心听取考核过程中对本人提出的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在今后的教学过程中努力改进完善。
(三)院系跟踪考核项目
1、各学院是青年教师“导师跟踪指导项目”的实施组织单位,负责“导师跟踪指导项目”各项工作的组织安排,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系(或实验室)以及导师和青年教师本人,并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2、每学年末,各学院应安排青年教师教学能力跟踪考核的专项工作,对处于指导期内的每位青年教师进行跟踪考核;考核一般以系(或实验室)为单位组织进行,也可以学院为单位组织进行;考核可采取青年教师汇报学年工作(特别是在教学能力提升方面导师及青年教师本人所做工作),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教学督导、系主任(或实验室主任)、导师、教研室同行教师代表讨论评议,打分确定考核结果的方式,对青年教师本年度教学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参加评议教师不少于5人(不含被考核青年教师);考核结果分优秀(平均分90以上)、合格(平均分60―90之间)、不合格(平均分60以下)三种,由学院存档。
3、对跟踪考核满2年、2次考核结果均合格或优秀,教学能力好的青年教师,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可视为该青年教师的指导期结束;对2次考核中有1次不合格者,该青年教师的指导期必须延长为3年,并进行第3次考核;对跟踪考核满3年,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仍未通过者,由学院向人事处提出报告,调离教师岗位。
4、学院每年将青年教师指导期结束后的考核结果与结论存档,并报送人事处、教务处备案。
5、根据青年教师导师工作情况,结合学校有关政策,核算导师的工作量并在校内津贴中予以体现。
6、对本院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计划“导师跟踪指导项目”和“院系跟踪考核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学年度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发现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对工作进行改进与完善。
(四)入职培训与现代教育技术培训项目
1、本项目侧重于对青年教师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学习先进教育理念,使其熟悉和掌握课堂教学的基本环节以及各环节的基本要求,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基本能力和素质;对青年教师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的基本技能进行实际训练,培养其利用信息技术获取、交流、处理、应用教学信息的能力。
2、培训分为“入职培训”和“现代教育技术培训”两种,分别开展,采取分期分批举办培训班的方式,通过集中授课、专题讲座、典型报告、教学观摩、课堂教学实践与讲评、综合考核等形式进行培训。每学期举办1―2期,每期安排40―60名青年教师参加,培训时间20学时左右。实施范围内的每位青年教师须分别参加2个项目的培训。
3、项目培训由人事处组织实施。教育学院负责制订入职培训项目的培训内容,教育技术与传播学院负责制订现代教育技术培训项目的培训内容,并选派任课教师开展培训。其他学院组织本院青年教师参加培训。
4、培训内容和培训过程要注重实践操作与教学应用,要体现能力导向原则,注重青年教师实际教学能力的提高。
5、人事处负责对参加培训的青年教师进行考勤管理,对培训过程进行督导检查。每期培训结束后,由人事处、教育学院、教育技术与传播学院组织对参加培训的青年教师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由学校颁发证书,考核成绩由人事处、教务处及教师所在学院备案,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和职务聘任的依据之一。考核不合格者需安排再次培训。
6、每期培训结束后,教育学院、教育技术与传播学院向人事处提交项目实施总结报告,提出对后续培训工作的改进意见和建议。人事处负责对每期培训项目进行工作总结,并向教育学院拨付培训经费。
(五)讲课比赛项目
1、本项目旨在检验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效果,增进青年教师之间的相互交流学习,鼓励青年教师中的教学能手脱颖而出,在全校范围内形成广大青年教师热爱教学、研究教学、投入教学的良好氛围和局面。
2、青年教师讲课比赛在每年春季学期举行,分学院、学校两个层面开展;各学院举行院级青年教师讲课比赛,在此基础上,根据本学院青年教师人数多少,选拔推荐2―4名优秀选手参加校级青年教师讲课比赛。
3、校级青年教师讲课比赛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分文理科两个组进行,每组20―30名青年教师参加,每组各设个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学校予以表彰奖励。
4、比赛结束后,学校将组织每位获奖个人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开示范课,要求全校青年教师到场观摩学习。
(六)教学进修、研修项目
1、本项目旨在拓展青年教师专业领域,优化青年教师知识结构,更新青年教师知识内容,提升青年教师业务水平。
2、学校创造条件支持青年教师到国内著名高校进行课程进修、参加课程教学改革研讨会;根据学院青年教师人数多少,每学年为各学院提供1―3名为期半年的青年教师课程进修名额,提供3―5名青年教师参加课程教学改革与教学建设研讨会的名额;由学院申报,教务处审核同意,报主管教学副校长审批后执行,学校提供进修费、会议费、差旅费、住宿费,对青年教师在课程进修期间的教学工作量予以减免。
3、学校创造条件支持青年教师到企事业单位参与工作、锻炼研修,增强实践经验,建立校企联合,积极培养“双师型”教师;学校根据学院青年教师人数多少,每学年为各学院提供1―2名青年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参与工作、锻炼研修;由学院申报,教务处审核同意,报主管教学副校长审批后执行,学校给予合理的经费支持与教学工作量减免。
4、青年教师进修、研修结束后,要形成进修、研修书面总结报告,一式三份,分别报学院、教务处、人事处备案,并在本学院教师会议上汇报本人的进修、研修成果与感受,提出教学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主管教学副校长担任组长,教务处处长、人事处处长、教育学院院长、教育技术与传播学院院长任副组长,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文、理科组长,各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为成员的西北师范大学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计划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务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制订工作计划,开展具体工作。
(二)提高思想认识,切实落实工作
各学院要深刻认识到,青年教师作为学校事业持续发展的后备力量,事关学院学校未来发展,各学院一定要高度重视青年教师教学能力的培养,认真组织实施,把学校“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计划”中的各项工作任务逐级逐层安排落实到位,并结合学院自身学科专业特点,创造性地开展本学院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工作,做到“工作到位、讲求实效、不走过场”,切实将青年教师教学能力的培养作为学校、学院未来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为学校、学院的未来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三)加大经费支持力度
学校投入经费用于支持“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计划”的实施,专款专用,最大限度地发挥学校经费支持的效益。
(四)加强过程检查,做好项目考核,形成长效机制
计划实施过程中,学校领导、教务处、人事处、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将对项目实施过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各学院要按照本方案的工作要求,对本学院的各个工作项目加强督导检查,定期进行考核总结,发现不足并改进完善。
教务处、人事处对项目实施的总体情况进行认真总结,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推广先进经验,将好的做法与经验及时整理汇总,形成我校青年教师培养成长的长效机制。
五、其它
1、“新上岗教师试讲项目”从2011年及以后新选聘或调入的青年教师开始执行。
2、属本计划实施范围内的青年教师,若该教师已在导师指导下在我校承担满六学期以上本科教学任务,且自进入我校工作以来各学期的学生评教平均分达到90分以上,经教师本人申请、导师同意、所在系(或实验室)推荐、学院教学督导组听课考察、学院审核同意后,可视为该教师的“导师跟踪指导项目”和“院系跟踪考核项目”通过,不再执行。其余属本计划实施范围内的青年教师,均应执行本计划中的“导师跟踪指导项目”和“院系跟踪考核项目”。
3、属本计划实施范围内的青年教师,均应参加“入职培训与现代教育技术培训项目”。
4、本实施方案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六篇:财务计划书
在全省邮政管理局长座谈会上,省邮政管理局重点安排下半年财务工作。省邮政管理局要求:
一要强化目标导向,提高预算编制水平。进一步坚持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改进项目管理方式,做实项目库;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预算评审机制。
二要强化财务监督,做到年度检查全覆盖。
三要强化管理措施,提升财务规范管理水平。讲规矩,守底线,确保财务安全;严措施,强约束,确保执行规范;重履职,强能力,提升管理水平。
四要强化责任意识,增强财务工作的责任感。
省邮政管理局强调,各市局要将财务管理工作作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内容,坚持问题导向,贯彻从严要求,严纪律、严管理,实抓、实改、见实效,确保财务科学规范管理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