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尘实施方案(合集)

时间:2022-06-04 00:30:09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1332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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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防治扬尘污染实施方案

施工现场

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

项目名称:钢铁大厦

施工单位:天津市青龙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3年11月25日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为有效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体健康,进一步落实《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高质量、高水平、高效率推进美丽天津建设,彻底治理建设施工扬尘对空气质量和市容环境的影响,依据《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工地管理标准》、《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扬尘治理实施措施。

扬尘治污工作总目标

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并通过实施确保达到《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的相关标准,实现建设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消除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消除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杜绝渣土运输撒漏扬尘的目标。

扬尘污染治理工作职责分工

(1)项目部成立扬尘治理管理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组长,专职安全员、责任工长、施工员、材料员为组员,实施扬尘治理工作。

(2)由专职安全员负责每天检查扬尘治理落实及实施情况并作好记录。 一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

1、施工现场:

严格执行《天津市建设工地围挡标准图集》。建筑工地,采用实体围墙装饰有基础和墙帽,配备夜间照明设备,高度不得小于2.5米。围挡外侧与道路衔接处要采用绿化或者硬化铺装措施;施工现场形成一个封闭的场所,以遮挡外来风沙、尘土,落实到人,施工现场每日派专人洒水压尘。木工加工场地产生的锯末及钢筋加工厂地产生的铁销应及时清理,以防被风吹散,造成空气污染。

2、工地出入口标准

全市所有建筑工地出入口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冲洗平台应设置于工地大门内侧,其周边设置排水沟,排水沟与沉淀池相连,并按规定处置泥浆和废水排放,沉淀池需定期清理并与市政排水管网相接。每个工地应根据工地运输车辆进出情况,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对驶出工地的物料运输车辆的车轮和车身冲洗,达到车辆无带泥上路的标准。出入口设置监控摄像头,监控录像本地硬盘存储时间不少于一个月。

3、工地现场主要道路标准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道路,应当混凝土硬化,并及时清扫洒水降尘,达到车辆行驶无扬尘的标准。

4、工地物料码放、散体材料堆放标准

(1)裸露场地应当绿化或采用绿色防尘网苫盖。

(2)施工现场堆放砂、石等散体物料的,应当设置高度不低于0.5米的堆放池,并对物料裸露部分实施全苫盖。土方、工程渣土和建筑垃圾应当集中堆放,堆放高度不得超出围挡高度,并采取苫盖、固化措施。苫盖措施必须全封闭,达到无空隙的苫盖标准。

(3)施工现场的各种设施、建筑材料、设备器材、现场制品、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及其他料具等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划定的区域存放,并设置标识,禁止混放或在施工现场外擅自占道堆放。

5、建筑立面密目网封闭标准

建筑工程立面必须采用规格不低于2000目的密目式安全立网进行全封闭,并保持清洁,封闭严密。建筑垃圾和废弃物应采用密闭式串筒或其他有效防尘措施清理搬运,不得从建筑物高处倾倒

6、建筑垃圾及材料堆放

楼上的垃圾用塔吊、物料提升机或滑轮向地面运输,不能任意堆放和抛洒垃圾。现场垃圾应及时向外运输,现场不存放隔夜垃圾。土方施工时,每天有专人对现场存放的浮土进行洒水、清扫,以防刮风是尘土飞扬。严禁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焚烧油毡以及其它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保护周围环境。现场的石灰粉及各种掺加用散料必须在库房内存放或者严遮盖,沙、石等散粒建筑材料和土方要采取表面固化、覆盖等防扬尘措施。

7、工程渣土运输

1) 工地出入口硬化不少于30米,并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驶出场区的渣土车辆车轮车身进行冲洗,达到车辆无带泥上路的标准。

2)工地场区应设置专人对工地出入口及工地场区周边道路清扫冲洗,达到车辆行驶无扬尘的标准。

3)渣土运输车辆必须采用密闭运输,平槽装运,渣土不得超过车辆侧帮,严禁装运湿泥。

4)基坑内道路应硬铺,不得有浮土,防止车辆驶过造成扬尘。

5)禁止渣土外溢至围挡以外,工地场区内暂存的渣土应当集中堆放并全部苫盖。

8、扬尘治理实施办法

1) 在施工现场进出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防止车辆出入带泥土。 2)施工现场的道路做水泥或硬化路面。

3)施工现场各类脚手架采用绿色密目安全网封闭,以减少粉尘对周边环境的污染。

4)施工现场使用的沙子、石子、白灰等散体材料集中堆放,并且砌筑不低于0.5m高度的遮挡并覆盖。

5)施工备用渣土存放高度不得超过围挡高度并采取洒水苫盖。

6)工程垃圾、工程渣土和建筑物内清理垃圾、搬运装卸过程中按现喷淋、洒水、压尘后作业的程序进行或采用相应容器管理运输,严禁凌空抛洒 7)对施工现场道路项目部应设专人进行清扫,保持路面清洁。 8)出现四级以上大风时禁止土方工程施工。

9)临时堆放的土方采取彩条布覆盖措施,以防尘土飞扬。

10)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沥青、油毡、油漆桶、橡胶、塑料袋等产生有毒有害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11)项目部对汽车尾气进行控制,定期组织车辆进行检测,并将车辆尾气检测报告汇总备案。

12)楼层建筑垃圾装袋密封,由垂直运输设备向下转运,严禁由楼层自由倾倒。 13)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存放在库房内,如需露天存放采取严密遮盖措施。

14)对涉及扬尘问题的作业班组进行专项防止扬尘交底,将扬尘防止工作具体落实到操作层,并建立奖罚措施。 15)对粉尘、废气排放监督管理

(1)公司负责施工管理部门负责对项目部预防粉尘污染控制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2)项目部与作业班组逐级签定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对扬尘治理工作进行目标化管理

(3)项目部每半月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情况进行检查。

(4)项目部要经常教育培训职工,进行粉尘污染相关知识教育。

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环发〔2013〕104号)、《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津政发〔2013〕3号)、《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津政发〔2013〕35号)、《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环办函〔2013〕504号)等法律、法规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目的是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机制,确保重污染天气时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加强各类大气污染排放源应急管理,引导公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最大程度地降低重污染天气对公众身体健康的影响。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机制,确保重污染天气时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重大污染天气应急机构及其职责

项目经理为项目应急小组组长兼应急总指挥。负责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监督重污染天气预警,督促检查各成员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

项目副经理主要职责是:对应急指挥部成员的应急保障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专职成员负责空气环境质量监测、重污染天气预警,以及对重点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提供重污染天气气象预报信息。

安全员负责监督施工现场的扬尘、焚烧等与环境整治相关的大气污染控制。协助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处置,调查评估及善后工作;

施工员负责负责制定重污染天气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污染天气的预警分级:

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分为三级,分别为Ⅲ级(黄色)、Ⅱ级(橙色)、Ⅰ级(红色)预警,Ⅰ级(红色)为最高级别。

(1)Ⅲ级(黄色)预警。经预测,将发生连续三天AQI>200(指城市所有国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AQI日均值),但未达到Ⅱ级(橙色)、Ⅰ级(红色)预警等级,空气质量为重度污染或以上级别。

(2)Ⅱ级(橙色)预警。经预测,将发生连续三天500>AQI>300,空气质量为严重污染级别。

(3)Ⅰ级(红色)预警。经预测,将发生一天(含)以上AQI≥500,空气质量为极重污染。 预警信息的发布

预警信息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发布或相关监督部门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发布预警信息发布,由应急指挥小组具体落实。各责任部门接到预警信息后,立即通知范围内的施工作业人员启动应急响应。同时,将预警信息、建议性和健康防护措施通知员工。

预警信息内容包括重污染天气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预警等级、主要污染物浓度范围等。 预警措施

1、Ⅲ级(黄色)、Ⅱ级(橙色)预警措施

应急指挥小组及时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电子显示装置、报刊等媒体和微博、手机短信等方式向员工发布信息,告知员工主动采取健康防护措施。

2、Ⅰ级(红色)预警措施

在采取Ⅱ级(橙色)预警措施的基础上,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专人24小时值守,确保通讯畅通,加强监控,对重污染天气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强度、移动路径的变化情况作出预测预报,增加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息的频次。 应急指挥部各成员根据各自职责,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的接收和传播工作。

3、预警等级调整和预警终止

预测AQI日均值发生变化,应急指挥部及时对预警等级进行调整。经预测,未来不满足重污染天气预警条件时预警终止信息。一旦再次出现本预案规定的重预警条件时,重新发布预警信息。

4、应急响应

1)响应分级

对应预警等级,实行三级响应。 (1)当发布Ⅲ级(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响应。 (2)当发布Ⅱ级(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响应。 (3)当发布Ⅰ级(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响应。 2)响应指挥与组织实施

预警信息一经发布,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在收到应急预警信息后,立即启动保障预案和实施方案,按照保障预案、实施方案落实应急响应措施; 3)响应措施 (1)强制性措施

a 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停止工程渣土运输);所在地主要道路每日清扫保洁1次。

b“黄标车”限行区域,本市牌照的载客汽车每日限行一组(两个)尾号,载货机动车、危险品运输车辆每日6时至24时禁止驶入限行区域,零时至6时按照尾号限行规定行驶。

c禁止禁止垃圾、秸秆焚烧。

d施工现场内堆放的散体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2)建议性和健康防护措施

提醒员工应当留在室内,减少户外运动。

(3)应急措施的执行与监督

应急指挥部小组建立污染排放清单并定期更新,建立应急响应联络图,建立监督机制,编制督查方案,组建检查队伍。采用巡查的方式检查各班组落实应急响应措施情况,发现没有严格落实响应措施的,应现场进行纠正,督促落实。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上报应急指挥部。

(4)响应终止

预警解除即响应终止负责通知采取响应措施的班组终止响应。 (5)总结评估

响应终止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对响应过程和响应措施效果进行总结、评估,完成评估报告上报至应急指挥部。

5、应急保障

(1)人员保障

应急指挥部小组设专职人员,确保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应急指挥部成员应设专人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提高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应急保障预案和实施方案的组织、协调、实施和监管的能力,保证预警和响应工作的严格落实。

(2)通信保障

各预警、应急响应成员要建立和完善配备必要的通讯器材,确保本预案启动时应急部门与人员的联络畅通。

6、员工宣传

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手册、刊物、宣传画等手段,广泛宣传针对重污染天气的各项应急法律、法规,积极向群众宣传重污染天气的健康防护常识和技能。

7、预案演练

每年组织1次综合应急演练。演练结束后,组织专家对演练进行评估,根据演练情况及时修改,补充相应的应急保障预案和实施方案。

8、责任追究

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要进行责任追究。对应急预案落实不到位的班组及其工作人员,要严肃查处,并进行通报。

三、文明施工承诺

路面硬化,车辆冲洗;运输加盖,泥不上路;渣土苫盖,控制扬尘;

环境整洁,及时清扫;控制噪音,避免扰民;文明施工,方便群众。

扬尘治污小组成员

组长兼总指挥:焦廷朝

13820293218 副组长:张也

15122351966 专职组员:甄学静、安兰柱 13672183631 18695196158 安全员:侯志国、刘均虹

18622594066

施工员:王占英

18695196126

车辆冲洗制度

1、施工现场主要大门口处必须设置进出车辆冲洗台,配置有效的冲洗设施及足够的水源。

2、配置专职冲洗人员,执行值班冲洗进出车辆。

3、所有驶出大门的车辆,必须接受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场外,严禁拖泥带污车辆驶出场外,影响周边的环境卫生,造成城市道路污染。

4、冲洗台沟必须排水畅通,应经常清理疏浚,保持畅通,排水沟槽应接通市政管道,场地不得积泥积水。

5、加强进出车辆的冲洗管理,严禁车辆未经冲洗驶出场外,严格执行冲洗车辆责任制。

第二篇:东莞扬尘实施方案

扬尘治理实施方案

为做好东江丽景花园项目施工现场的扬尘防治工作,有效防治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改东莞市大气环境质量,树立东江丽景花园的良好社会形象,根据《2018年东莞市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针对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筑工地达到“六个百分百”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治理,本公司在东江丽景花园承建的施工区域扬尘得到有效控制,达到在建工地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并在扬尘治理的基础上,形成长效管控机制。

二、编制依据

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采取切实措施坚决遏制施工扬尘污染的紧急通知;

2、2018年东莞市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三、实施内容

(一)施工围挡。施工现场须设置连续、封闭的硬质围挡,实行封闭管理,围挡表面应整洁、美观,色彩和周围的环境相协调,不得使用彩条布、竹篱笆或者安全网等。在城区主干道、景观道、商业区、风景区等施工现场四周连续设置高于2.5米的围挡,一般路段的工地四周连续设置高于1.8米的围挡。临时道路挖掘,采用不得低于1.1米的警示护栏。施工现场脚手架外侧设置整齐、清洁的密目式安全网,鼓励采用

不透尘材质的安全网。

(二)道路硬化。施工现场主要通道、进出道路、材料加工场地应实施地面硬化处理。

(三)冲洗设施。出入口要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冲洗槽和沉淀池,并配备高压水枪,推广使用自动冲洗装置,及时对进出车辆进行清扫、冲洗,确保净车出场,禁止带泥土上路。保持排水通畅,清洗车辆的污水应综合循环利用,或者经沉淀处理达标后按要求排放,污水未经处理不得进入城市污水管网。

(四)施工现场裸土覆盖或绿化。施工现场裸露的场地必须进行覆盖、固化或绿化,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采取有效覆盖措施,现场加工易产生粉尘的建筑材料应在封闭的环境中进行,堆放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应当在其周围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封闭性围拦或者进行覆盖。

(五)施工现场远程监控。施工现场要安装至少两个远程监控头。一个对着大门,一个装在施工现场最高处(如塔吊顶部)。

(六)渣土运输车辆公司化。施工单位在进行建筑垃圾或渣土运输前,必须选定有资质的建筑垃圾或渣土运输公司并签订合同,在合同中须明确防治扬尘污染条款。

四、工作职责

项目部建立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责任体系并始终保持运转。

1、组长负责对施工全过程监督,从源头做好施工扬尘整治工作。

2、副组长负责对本方案的检查、监督及评价。对违法违规、不符合要求的扬尘行为必须坚决制止,不听劝阻的要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报告。

3、技术负责人负责对扬尘治理专项方案的编制、实施和检查,对投入到扬尘专项治理的人、机、材、设备等作统一安排和部署,对扬尘污染负主责。必须按照《2018年东莞市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规定,落实好裸土覆盖、硬化道路、洒水降尘、100%必须达标的要求;有专门机构,指派专人负责,每天对施工现场扬尘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并记录,使工地扬尘整治工作步入常规化和规范化管理。

4、专职安全员:负责每天检查扬尘治理落实及实施情况并作好记录。

5、综治员:负责对路面、加工棚、水沟、机械挖土进行覆盖。

6、施工员:负责对路面保洁人员的监督。

7、材料员:负责对项目针对扬尘整治的材料采购。

五、工作措施

(一)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来源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主要来源于道路的管线施工、物料运输、物料堆放、道路保洁、泥地裸露等活动中产生粉尘颗粒物、四级(含四级)以上大风导致的扬尘。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主要有:水泥、砂石、灰土、灰浆、灰膏、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

(二)落实目标责任

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由专人负责扬尘作业控制管理。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防治扬尘和大气污染的意识,形成层层齐抓共管、责任落实到位的局面。

(三)编制专项方案

施工现场编制的扬尘治理专项施工方案应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采取切实措施坚决遏制施工扬尘污染的紧急通知》和《2018年东莞市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进行编制,确定有效的施工防治扬尘措施。

(四)日常管理

1、施工现场保洁

施工区内派清扫班每日进行定时清扫,及时洒水,每天至少6次(不下雨情况下),确保路面清洁;生活区、办公区由保洁员每天进行日常清扫工作。

(1)施工现场每日进行1至2次清扫,清扫的灰尘和垃圾必须及时处理至垃圾存放点,不得滞留。

(2)在清扫前,必须对路面、地面进行洒水,防止清扫时产生扬尘而污染周边环境。

(3)做好保卫工作,与本工程无关的扬尘污染源禁止带进工地。 (4)生活区垃圾箱必须及时更换垃圾袋,及时清运,及时上盖。

2、垃圾及材料运输管理

垃圾及砂石等材料的运输,可能导致在运输途中的撒、漏、扬等不良现象,造成扬尘污染和其它环境影响,必须实施控制。

(1)垃圾的清运和砂石材料的进场必须由车厢自动翻盖的车辆实施封闭运输,无此设备的车辆禁止进场运输。

(2)禁止超载,必须保证车厢封闭完整,不留漏缝。

(3)自动反倒时必须缓慢进行,禁止猛加油门而造成排气管冲灰产生扬尘。

3、露天材料堆放管理

钢筋、黄砂、石子等均为工地露天堆放材料,如管理不好,将产生钢筋粉飞扬、砂石尘飞扬等粉尘污染,因此必须加以控制。

(1)严格控制成型钢筋进场,钢筋进场后产即整理归堆上架,做好标识;

(2)砂石堆放在专用池槽,控制进料量,做到随到随用,不得大量囤积;

(3)必须堆积方正,底脚整齐、干净,并将周边及上方拍平压实,用密目网进行覆盖,如过分干燥,必须及时洒水;

(4)使用砂石时禁止将所有遮盖的密目网全部打开,稍打开一角,用后拍平盖好。

六、整治标准

(一)、建筑工程施工控制扬尘污染标准

1.新(改、扩)建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控制扬尘污染责任标志牌,标明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主管部门、责任人及环保监督电话等内容。

2.施工现场必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稳固、整齐、美观的围挡(墙),主干道围挡(墙)高度2.5米,次干道围挡(墙)高度2米。围挡(墙)间无缝隙,底部设置防溢座,顶端设置压顶。

3.主体外侧必须使用合格阻燃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安全网应保持整齐、牢固、无破损,严禁从空中抛撒废弃物。

4.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场区大门口及主要道路、加工区必须做成混凝土地面,并满足车辆行驶要求。其它部位可采用不同的硬化措施,但现场地面应平整坚实,不得产生泥土和扬尘。施工现场围挡(墙)外地面,也应采取相应的硬化或绿化措施,确保干净、整洁、卫生,无扬尘和垃圾污染。

5.合理设置出入口,采取混凝土硬化。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设置冲洗槽和沉淀池,保持排水通畅,污水未经处理不得进入城市管网。并配备高压水枪,明确专人负责冲洗车辆,确保出场的垃圾、土石方、物料及大型运输车辆100%清理干净,不得将泥土带出现场。具备条件的施工现场要推广采用标准化、定型化和工具化的车辆自动冲洗和喷淋设施,安装远程监控设施,实施24小时监控。

6.施工单位在场内转运土石方、拆除临时设施等构筑物时必须科学、合理地设置转运路线,绘制车辆运行平面图,采用有效的洒水降尘措施。土石方工程在开挖和转运沿途必须采用湿法作业。

7.施工现场应砌筑垃圾堆放池,墙体应坚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日产日清。

8.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或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严禁进行土方开挖、回填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同时覆网防尘。

9.施工现场禁止搅拌混凝土、沙浆。水泥、石灰粉等建筑材料应存放在库房内或者严密遮盖。沙、石、土方等散体材料应集中堆放且覆盖。场内装卸、搬倒物料应遮盖、封闭或洒水,不得凌空抛掷、抛撒。

10.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垃圾运输资格的运输单位进行渣土及垃圾运输。采取密闭运输,车身应保持整洁,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飞扬、洒落、流溢,严禁抛扔或随意倾倒,保证运输途中不污染城市道路和环境,对不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严禁进场进行装运作业。

11.施工现场应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并设专人负责,应安装使用喷淋装置,确保裸露地面全覆盖喷淋。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转运土石方、拆除临时设施、现场搅拌等易产生扬尘的工序必须采取降尘和湿法

作业措施。全时段保持作业现场湿润无浮尘。

12.施工现场严禁熔融沥青、焚烧塑料、垃圾等各类有毒有害物质和废弃物,不得使用煤、碳、木料等污染严重的燃料。

13.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规模,设置相应人数的专职保洁人员,负责工地内及工地围墙外周边10米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对于影响范围大的工程,可视情况扩大施工单位的保洁责任区。

14.新开工工程应结合工程项目特点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单独编制施工扬尘专项控制方案,明确扬尘控制的目标、重点、制度措施以及组织机构和职责等,并将其纳入安全报监资料之中。

(二)、渣土、垃圾运输控制扬尘污染标准

1.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垃圾运输资格的运输单位进行渣土及垃圾运输。

2.对施工工地、从事渣土、垃圾运输的企业和车辆必须持有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运输渣土、垃圾的车辆应随车携带驾驶证、行车证、营运证、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和双向登记卡。

3.运输车辆必须采取密闭运输达到无垃圾外露、无遗撒、无扬尘、无高尖车的要求,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线路运输和倾倒。

4.施工工地和渣土处置场地进出口应当硬化处理,并设置车辆冲洗设施,以防止车辆带泥出场,保持周边环境清洁。

(三)、露天堆放场控制扬尘污染标准

1.露天堆放易扬撒物料现场必须设置控制扬尘污染责任标志牌,标明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主管部门、责任人及环保监督电话等内容。

2.现场对地面必须进行硬化处理,设置不低于堆放高度的密闭围栏、围墙,并予以覆盖。配备喷淋或者其他降尘设施,保持现场湿润,

无明显浮尘。

3.采用密闭输送设备,在落料、卸料处配备、收尘、喷淋等降尘、防尘设施。

4.装卸、运输可能产生扬尘的货物车辆,应当配备密闭装置或者其他防尘设施。进出口处设置车辆清洗设施,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

5.有条件的堆场应当设置绿化隔离带,降低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第三篇:扬尘整治工作汇报

洪泽县盛世华庭公寓项目 关于扬尘治理工作的情况

按照洪住建发〔2014〕31号文件《县住建系统开展全县建筑施工、建筑扬尘和城市燃气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方案》的文件精神指示,我公司为有效防治城市扬尘污染,并结合所建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扬尘治理实施措施,认真开展了扬尘整治活动。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并通过实施确保工地施工现场达到县扬尘治理检查要求,使扬尘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扬尘治理工作职责实行了分工

(1)项目部成立扬尘治理管理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组长,专职安全员、责任工长为副组长,专项工长、施工员、材料员为组员,实施扬尘治理工作。

1、项目经理:负责对工程全部监督;

2、专职安全员:负责对工程路面的扬尘进行洒水降尘;

3、责任工长:负责对路面、水沟机械挖土进行覆盖;

4、施工员:负责对路面保洁人员的监督;

5、材料员:负责对项目针对扬尘整治的材料采购; (2)由专职安全员负责每天检查扬尘治理落实及实施情况并作好记录。

三、在扬尘治理工作中我们主要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整治

1、施工运输车辆等驶出工地前进行了清除泥土作防尘处理,严禁将泥土、尘土带出工地。

2、运输砂、石、水泥、土方、垃圾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车辆,进出施工现场进行封闭,严禁撒漏。

3、清扫地面进行了洒水,运输建筑垃圾加盖,松散材料堆放盖彩条布,以免粉尘弥漫,污染环境。

4、在工地上设置了临时密闭性垃圾堆放场地进行存放。

5、设置两名保洁员负责现场的经常性的打扫施工现场内道路及公共区域。

6、搅拌站设置了搅拌篷。

7、临时堆放的土方采取覆盖措施,以防尘土飞扬。

8、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存放在库房内,如需露天存放的采取了严密遮盖措施。

9、对涉及扬尘问题的作业班组进行专项防止扬尘交底,将扬尘防止工作具体落实到了操作层,并建立奖罚措施。

10、项目部与作业班组逐级签定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对扬尘治理工作进行目标化管理。

通过此次扬尘活动的开展,使我们更加深刻的明白了扬尘工作的重要性,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才能保障人体基本健康,而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离不开我们对扬尘工作治理的不懈努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公司会继续将扬尘治理工作作为安全工作中重要的一部分来抓,使洪泽县的空气不会因为我们的存在而变得浑浊。

洪泽县第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洪泽县盛世华庭公寓项目部

2014年7月10日

第四篇:扬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2013年扬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按照“统一组织、部门职能、乡镇属地、齐抓共管”和“谁污染、谁治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综合实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着力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空气环境问题。

二、治理目标

(一)彻底清理河道管理范围内的砂石加工场及堆场,严格按照《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的规定规范砂石堆放场地的审批,对不依法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的砂石堆放场地依法予以取缔。

(二)建立长效机制。要按照省、市、县关于扬尘治理有关要求和管理标准,明确职责,建立健全巡查制度,将扬尘治理巡查纳入水行政执法巡查内容,于每月20日前将巡查记录报送局政策法规股。通过建章立制,使扬尘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实用可行。

(三)狠抓标准化管理。砂石场标准化建设规范,防尘措施落实,污染源头进出通道及周边无污染。对不按扬尘治理标准化建设和运行的砂石堆场,不予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建设项目审查。

三、治理要求

(一)砂石生产场、砂石囤放点要规范管理,防止带土上路,超载超限上路,从源头上管理。整治标准:1.各场地应用硬质材料实施围挡,其高度不得低于1.8米,且牢固美观;2.各场地内部和出入口的道路必须实施硬化宽度不小于4米长度不小于15米;3.各场地要有冲洗设备(设施)和设置污水沉淀池并安排专职保洁人员,严防车辆带泥上路,污染路面。运输砂石的车辆要有覆盖扬尘的设施。

(二)各砂石生产场业主要按照县城管局的要求对从事砂石运输的车辆进行督促和管理,不准车辆带土上路、超载超限上路、脏车入城、沿路撒漏等行为。整治标准:运输车辆应取得运输资质,各系统运行完好,外部清洁完好,后挡板要高出10公分,装载货物低于10公分,箱体要加装盖板或蓬布,在运输时要按指定路线行驶。

四、时间安排

扬尘专项治理工作从2013年4月初启动,治理时间为两个月,在2013年6月底接受市、县检查和考核。

五、工作职责

(一)政策法规股负责对全县沙石生产场及砂石堆场的巡查和监管工作;各水利站负责对本辖区内监管和督查工作。

(二)相关业主须积极支持和配合整治工作,按照整治要求自行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不得开工或营业,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对妨碍和阻挠执法工作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水利站要迅速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严格对照目标任务和工作标准,细化工作,落实责任。把扬尘治理工作列入本站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高对扬尘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改善环境,提高大气质量,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来抓。

(二)督促检查,考核问责。我局将采取多种方式对各站的扬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经常性督促检查,对行动不力、问题整改不及时的,进行通报,对行动迟缓,限期整改仍未达标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追究责任。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水利站要认真组织开展扬尘专项治理活动的宣传,大力营造治理氛围,制作宣传专栏或橱窗,提高市民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四)完善资料,及时报送。1.建立和完善扬尘专项治理工作登记、统计、报送制度;2.各水利站要召开专题研究会和业主会议,确定扬尘专项治理的重点区域,并将召开会议的图片、简报及重点治理区域内容于4月25日前报局政策法规股。各水利站每半月(每月12日、25日前)将扬尘日常治理工作资料从无纸化平台个人资料交换报送局政策法规股。

第五篇:碎石场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碎石场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为了严厉打击非法碎石场,彻底治理碎石场的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对碎石场进行综合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xx县碎石场现状

目前,我县碎石场有xx家,其中,xx镇xx家,xx镇xx家,xx镇xx家。这些碎石场大都离村庄、学校、公路较近,且大都没有配套粉尘污染防治设施,运输碎石时又超高、超载,碎石沿途撤落,产生的粉尘对当地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群众意见较大,必须下大力进行整治。

二、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技术等手段,建立完善污染防治工作长效机制,对碎石场粉尘污染、车辆超限超载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综合治理,坚决打击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三、目标任务

通过专项治理,大幅度减轻碎石场粉尘污染,有效改善人居环境。

四、组织领导

成立碎石场粉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环保局局长xxx兼任,负责碎石场粉尘污染综合整治联系协调组织实施工作。

五、集中整治时间、范围、步骤及职责分工

(一)整治时间:20xx年x月—20xx年x月。

(二)整治范围:xx、xx、xx等乡镇所有的碎石场。

(三)治理步骤:分为综合整治和巩固完善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综合整治阶段(201x年x月xx日—x月xx日)由碎石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力量,依法开展碎石场综合整治。

1.对碎石场进行全面停产整顿。

各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对碎石场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一是依法责令xx、xx、xx等乡镇碎石场停止生产;二是供电部门对碎石场停止供电;环保、国土、工商、安监等部门对碎石场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三是各职能部门落实碎石场停产的后续跟踪检查工作;四是公路部门落实道路交通违规整治,加强路面设卡拦截和巡逻检查工作,遏制超限超载行为。

2.做好后续审批工作。

(1)选址。根据摸底调查情况,组织成员单位对碎石场选址的合理性进行共同确定,对项目选址不符合要求的坚决取缔关闭,对项目选址基本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其项目可行性和选址的合理性必须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进一步论证,并取得经国土、住建、林业等部门同意后,建设单位可依照法定程序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手续,未经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前,责令停止一切建设和生产活动。

(2)由工信、国土、住建、环保、林业、安监及相关乡镇编制我县东部三镇的石灰岩加工区规划,对石灰岩加工区统一规划,统一部署,使我县石灰岩开采利用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减少资源浪费及降低环境成本,以取得经济效益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第二阶段:巩固完善阶段(201x年4x月xx日—xx月xx日)。一是发改、国土、工信、住建、工商、环保、安监、供电等部门要共同把关,确保各碎石场未完善行政许可手续前不得开工生产;二是对碎石场建设审批进一步完善严格的市场准入、环境准入制度;三是由交通部门通过对辖区公路加强路面运输情况的监控,由交管部门安装监控摄像将治超工作由集中整治转为常态治理。

六、职责分工

(一)县环保局

负责监督各碎石场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并负责竣工验收,对符合条件的碎石场批准其投入生产。加强对碎石场的日常监管,对碎石场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负责组织采石场开展环评,做好回顾性评价,对通过审查并完善了各项环保措施的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批准其投入生产;加强对各采石场的日常监管,依法查处环境违行为。

(二)县发改局

负责新建碎石场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工作。

(三)县工信局

负责碎石场更新改造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工作。

(四)县安监局

负责合法碎石场企业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查处碎石场企业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或参与调查碎石场企业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并对政府依法关闭的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采石场,注销或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县国土资源局

负责查处项目非法用地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县林业局

依法行使林业行政执法权,打击乱砍滥伐森林、乱征滥用林地等违法犯罪活动。

(七)县工商局

负责查处已取得许可但未依法办理营业执照从事经营的碎石场,依法注销或吊销政府取缔关闭违法碎石场的营业执照,须依法办理前置审批手续的,未经审批不得核发营业执照。

(八)县公安局

1.公安部门(含乡镇派出所)。负责查处妨碍执行碎石场综合整治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正常执法活动顺利进行。并根据实际情况,针对可能发生的聚众闹事、暴力抗法等突发事件,负责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做好充分准备。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确保综合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2.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与交通运输部门合力治理车辆超载、洒漏等违法行为。

(九)县交通运输局

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在管养路段(县乡道)开展路面执法,对过往车辆进行超限检测认定,对超限运输车辆进行处罚。

(十)xx公路局

开展路政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增强沿线群众爱路护路自觉性,逐步减少超限超载车辆及洒漏污染公路行为;坚持上路巡查,及时发现、处理隐患问题;对损害公路、路产、路权行为及超限超载车辆,严格按照《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xx供电公司

根据有关规定,停止非法碎石场的电力供应,配合有关部门拆除已关闭碎石场的供电设施。

(十二)乡镇政府

全力配合做好碎石场综合整治工作,执行县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决策,做好被关闭碎石场业主的思想教育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有关部门、乡镇政府要深刻认识此次碎石场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本着以人为本、对人民健康负责的政治觉悟,切实做好碎石场综合整治工作,确保各项措施扎实到位和综合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政府要充分利用版报、广播、网络等媒体,积极报道碎石场治理、治超工作的进展情况,报道工作中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做好此次综合整治工作。在行动中要采用灵活机动的方法,因地制宜,集中治理,加强路面巡查与设卡拦截,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行为。

(四)加强协调,形成合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同心协力,认真抓好落实,发挥整体效能。

《扬尘实施方案(合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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