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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村级活动场所建设实施方案
村级活动场所建设实施方案
村级活动场所建设实施方案 村级活动场所建设实施方案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是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广泛联系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是党员群众参与村务和党务活动的必备平台,也是为村民提供文化、教育、娱乐等公益服务的重要场所。为了切实解决我区一些村办公活动场所简陋特别是少数村无办公活动场所问题,改善村级基层组织办公活动条件,促进农村各项工作有效开展,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抓紧解决我区部分村级组织无活动场问题的意见》文件精神和市委的
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解放思想、整合力量,以点带面、整体推进,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不断提高全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水平,使全区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整体上达到“基本场所适用、基本设施完备、基本功能健全、基本制度规范”的标准和要求,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强化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必需的基础条件和阵地保证。
二、工作原则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要全面贯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各项要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从长计议,统一规划,全面推进。经过一年努力,从根本上解决全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问题,实现村村有标准化活动场所的目标。
具体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1、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的原则。注重分类指导,在着力解决好无办公场所问题的同时,选择经济条件和工作基础好的村,建设一批标准相对较高的村级活动场所,示范带动全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上台阶、上层次。
2、统一规划、严格管理的原则。将村级活动阵地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统一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坚持建设标准,精心搞好设计,严格工程管理,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成农村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3、以镇为主、分级实施的原则。村级活动场所建设以镇为主组织实施,各镇要根据区的总体规划和要求,制定具体方案,并指导无活动场所的村作好建设计划,层层负责,分级实施。
4、立足当前、兼顾长远的原则。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以满足现阶段村级组织开展工作为原则,同时要着眼于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在较长的时间内
能满足农村党员和群众政治、文化生活需要。
三、工作任务
根据我区村级活动场所建设的实际,按照“新建一批,维修扩建一批”的思路,年内,全区村级组织活动阵地建设的目标任务是:新建村34个,维修改建村16个;做好年内新建、维修改建的村级活动场所配套建设。
四、工作实施
1、调查摸底。从区委组织部、区发改局和区财政局抽人组成调查工作组,各镇也要组织专门力量,抓紧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现状进行详细的调查摸底。按无活动场所、需维修扩建和已达标三种情况分类,列出无活动场所和有活动场所但需维修扩建的村。同时,建立详细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资料档案,包括每一个村现有活动场所的调查信息表、简要说明等文字资料和照片。然后按照上级分配的任务指标,选定上报50个无活动场所或需要维修扩建的村。在此基础
上,区委组织部协调区建设部门派出项目工程预算组,对每一个新建或需维修扩建的村活动场所进行工程预算,各镇党委、政府和镇建设办也要派出专门工作人员参与本镇村级活动场所的建设预算工作。区镇预算工作组要到现场实地查看,参照项目建设规定的标准,详细、准确地列出维修扩建的工程项及预算开支。上报的50个需要新建或维修扩建的村,每个村都要编制出具体的项目工程预算单,预算单由区镇预算工作组和村级组织负责人签字确认。最后由区建设部门列出全区需要新建或维修扩建村的总预算开支报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制定规划。对于新建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区建设局等有关部门要会同各镇党委政府,根据区的统一规划做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规划等工作,坚持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勤俭节约,量力而行的原则,根据各村的实际,合理确定建设标准,在坚持经济实用的前提下
从长计议,适度超前。同时,区建设部门和区发改局要指导各镇制定出本镇的年度建设项目和建设计划,按照项目管理规定和程序,由各镇向区发改局报批实施项目。
3、选择建址。在需要新建、改建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场所的选址上,各镇要认真研究,严格把关,尽可能建在村民聚集地、村子的中心位置,便于党员、干部、群众活动。活动场所的建设用地由村级组织在原有集体建设用地范围内调剂解决。
4、落实任务。根据自治区党委、市委的要求,每个活动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90平方米。区委组织部和区建设部门要督促各镇采取积极措施,按照区下达的村级组织场所建设项目数量和村级活动场所统一规划图纸,做好群众的思想动员工作,投工投劳,加大建设力度,督促抓好任务落实。区民政部门要积极争取社会福利资金投入。同时采取对口支援、部门帮扶、社会捐助等多种方式、
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经费落实。新建、扩建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主体工程在11月30日前完成,维修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程要在11月20日前全部完成。
5、配套建设。活动场所建成、维修后,按照“七有”,即有牌子、有旗帜、有办公设施、有村务公开栏、有制度、有电化教育设备、有档案资料的标准,积极做好配套建设。区委组织部和区财政局按照桂组通字[]70号文件规定的《全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家具及办公用品配置项目表》要求,统一招标采购,每个村的开支标准控制在每村8000元之内,超出部分所需资金由各镇、村自理。各镇、村要结合构建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完善村终端接收站点设施,配置必需的设备设施,搞好日常修缮维护,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行规范化管理。同时,依托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大力加强以村党组织任期目标管理、党员教育管理等为主要内容的党建工作制度和以村规民约、村务管理等为主要内容
的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基层民主政治制度,严格照章办事,规范村级组织和干部工作行为。区委组织部负责指导各镇对村级组织制度版面进行统一设计、统一制作,确保村室“软件”的规范、整齐和美观。要充分发挥活动场所的综合效益,坚持“一室多用”,把活动场所建设为党组织、村委会和村级其它组织开展工作、服务群众的综合场所。
6、检查验收。由区委组织部、区发改局、建设局、财政局制定严格细致的验收方案,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检查验收组,对新建、维修扩建的村级活动场所的具体情况和质量情况逐一进行检查验收,并对每个村室进行拍照,建立图文并茂的村室建设资料档案。检查验收组把检查验收情况汇总后向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领导小组汇报并作为年终各镇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对村级组织活
动场所建设的领导和指导,明确责任,及时研究协调和解决工作中的有关事宜。各镇党委要高度重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成立工作机构,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建立和落实领导责任制,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镇党委书记是这次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的第一责任人,镇长是直接责任人,要明确一名副职领导主抓此项工作,要切实履行好职责,投入足够精力,抓好此项工作。区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目标,并作为重要内容进行考核,镇和项目实施村要签定目标管理责任书,凡村级组织场所建设达不到要求的,不得评定为“五个好”党组织。
2、严格项目管理。要加强建设资金和工程监管,对建设资金必须统一管理使用,不得倒帐或挪做他用,保证专款专用;对建设工程要明确专人负责,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招标和项目审计、验收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工
程质量,把活动场所建设成为群众“满意工程”、“廉政工程”。对截留挪用资金、偷工减料、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等问题,要严肃追究当事人、负责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要严格资产管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使用权归村集体,村级组织要保证活动场所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侵占,不得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
3、落实部门职责。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区发改局、财政局、建设局各指定一名分管领导共同负责,研究协调和解决工作中的有关事宜。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切实负起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的组织协调职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实施计划,确定工作目标、任务分工和时限要求等,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注意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加强监督检查和具体指导。区发改局负责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的规划编制、项目审批、上报资金申请报告、投资计划分解下达、项目建设的
监督管理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建设投资的及时下拨和家具、办公用品的采购配置。民政、建设、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也要明确责任,对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建设要给予政策倾斜,按领导小组研究意见,各项审批手续从简从快,各种规费实行“零收费”制度,做到积极支持,密切配合,确保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4、加强督促检查。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中,要建立健全督促检查工作机制,采取多种方式保证建设进度和质量。区委将抽调组织部、发改局、财政局、建设局等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督查组,加大督查力度,对各镇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的质量和进度进行经常性督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建立周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建设进度。镇、村两级也要抽调人员对建设工程进行跟踪监督,确保工程质量。
5、搞好舆论宣传引导。加强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建设,基层党员群众十分
关注。要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和途径,广泛开展舆论宣传。认真听取群众意见,理顺群众情绪,尊重群众合理要求,争取基层党员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发动群众自愿参与共建,形成农村基层组织办公活动场所建设的合力,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6、建立部门帮扶制度。区直各挂钩联谊部门要结合开展1 2 下一页
第二篇:搬迁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丁华明
总指挥:陈大运
副组长:高峰、徐童军
成员:雷兵、方梅、郭红霞、雷慧芬、周爱珍、杨爱萍、陈甜、雷爱敏、潘玲、周秋华、何慧、徐璋、赵丛忠、方大厨
二、搬迁时间
1、学生搬迁时间:20xx年12月19日上午7:30――21日晚上。学生全部于12月22日来新校上第二节课(为保证九年级照常上课,其宿舍和桌凳于12月19日7:30开始搬迁到位)。
2、教师搬迁时间:12月21日上午8:00――11:00。
3、12月19日晚餐后老校停伙。
4、后续财产清理搬迁:12月22日――23日。
三、学生寝室安排
1、寝室安排:详见《住宿安排表》。606――611初中女生及其生活老师;506――511、401――411初中男生;1到3楼18个房间(106――111、206――211、306――311)住小学男女生。
2、床位安排到人:由各个班的生活老师负责,班主任支持。
3、1――3年级学生按每室6人安排;4――9年级 学生按每室10――12 人安排。
四、具体事项
1、周六、周日加班人员:陈运、高峰、徐童军、左大立、曾建红、雷慧芬、黄玉琴、生活老师、杨继勇、赵丛忠、方大厨、两个帮厨、清洁工、全体班主任。
2、床位安排到人及床铺张贴:生活老师,由徐童军负责到位。
3、寝室学生名单、《学生寝室制度》、《文明寝室制度》张贴:赵红霞、彭志超。
4、行李的存放与搬运:周五上午用校车先运初三男女生行李到新校区存放在一楼舞蹈室,上下车小学、初中生活老师一起协作。在老校区时,行李各自打捆,系上带子,写上名字;上车时,按新校区的寝室安排,同寝室行李存放在一起,用一车运输。
周五下午用校车运初中女生行李到新校区存放在一楼生化实验室。周六用校车运送小学生行李到新校区器材室存放。周五到周日,床位标签布置好一个寝室,生活老师班主任就把行李安顿一个寝室。
5、每个房间配备灰撮、垃圾筐、垃圾篓编房间号,每个生活老师配一把衣叉。雷慧芬、黄玉琴、丁春芳,12月21日完成。
6、12月19日下午放学前,初中小学的桌凳全部搬到操场存放,小学生的桌凳由初中学生搬,老师统一指挥,按高矮分别存放。
7、学生床铺、行李桌凳搬运到新校区后,老师、生活老师、仓管员、食管员、主厨、帮厨、司炉工全部到新校区上班,保安坚持到12月23日后,到新校区上班。
五、床铺的拆卸、搬运及安装(12月19日7:30――12月21日下午5:00):
1、拆卸安装木工:4人。
2、木床、桌凳装卸搬运工:6人。
3、铁床拆卸、上下车、搬到房间、安装:6人。按每张床10元包干。
4、请中型汽车一辆。
5、工价及生活安排:大工每班80元,小工每班50元。每班上8小时,8小时外作加班另计。学校免费提供午餐,用一次性饭盒就餐,由丁春芳负责。
6、请人工并安排到位:陈运、徐童军。
六、组织实施:
1、召开老校区全体教职工会议,布置搬迁工作提出搬迁要求。
2、召开小学、初中学生搬迁动员会,学习宣传《学生寝室制度》、《文明寝室规则》,班主任负责四到九年级学生签订《住宿保证书》。小学1至3年级由班主任负责安全、文明、卫生教育。
七、说明
1、原在校内外住宿的教师,一律回校内安排房间住宿;
2、不准把门和墙等设施损坏弄脏;
3、床位、铺盖行李、桌凳检查验收:徐童军。
第三篇:搬迁方案
第一,我们要遵循三个原则。
统一搬迁原则。
密切联系作业区机关工作实际,统一部署,统一行动,确保搬迁工作安全,有序,文明,和谐。
按时搬迁原则。
搬迁工作分批次进行,确保按计划时间点完成搬迁。
服从全局原则各组室在搬迁过程中要服从作业区整体安排,独立自主,以本组室搬迁为主,充分发挥各组室的工作积极性,明确各组室分工,配合搬迁小组的工作安排,保证我们的搬迁工作在短时间内对我区工作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第二,我们要协调配合各个小组之间要协调配合,负责区域搬迁活动的指导和组织,负责区域搬迁活动的监督,负责执行搬迁活动工作方案的实施,协助组长处理在搬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调度负责区域内的搬迁活动的进度,协调做好搬迁过程中物品的防护工作。
第三,正式搬迁活动的.启动办公室办公网络,电话线由数字化办公室人员主要负责指导拆卸,保证不掉零件,数据线,并由数字化办公室人员负责统计电话完好情况,数量并统一安排保管。
会议室办公桌椅,家具等由综合办公室员工负责统计,搬移至料库库房妥善安置保管。
领导办公室非常重要,常用文件,家具由综合办公室负责搬移至指定地点,妥善保管。
拆卸,搬移物品时,必须注意零件及钥匙的收放,以免带来不便。
第四篇: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实施方案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实施方案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是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村级各个组织和党员干部开展学习及其他活动的主要阵地,也是为村民提供文化、教育、娱乐等公益服务的重要场所。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切实做好村级活动场所的工作要求,全面完成我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任务,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解放思想、整合力量、以点带面、整体推进,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不断提高全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水平,努力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成农村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强化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要全面贯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各项要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科学规划、严格管理;整合资源、务求实效;合理选址、保证标准的原则。经过多方努力,力争在2010年9月底前完成全县15个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任务。具体工作中应坚持以下原则:
1、分类实施,因地制宜。注重分类指导,按照村子规模大小,自然条件和经济基础等客观条件,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分别按《陕西省村级组织建设(陕北)方案》
(五)标准进行建设,面积分为
119.3平方米和161.8平方米两个类型。达到有党员活动室、两委会办公室、图书阅览室和计生服务室以及文化广场,做到设施互补、一室多用。
2、科学规划,严格管理。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统一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各乡镇党委要制定针对性、操作性较强的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县、乡分别设立“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资金管理专户”,所有资金统一经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专户划拨到乡镇专户后,按照进度表实行报帐制。乡镇党委要加强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质量,使之成为“优质工程、廉政工程、满意工程”。
3、整合资源,务求实效。村级活动场所要与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建设、农村文化活动场所建设等工作统筹兼顾,有机结合,要充分考虑农村学校布点调整等实际情况,加强资源整合,利用好属于公共财产的闲置土地、房屋等现有资源,避免资源浪费和重复建设。
4、合理选址,保证标准。各乡镇党委、各村要根据建设类型,依据《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村子规模和村民居住状况,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在村子中心位置或村民居住相对集中的地方,做到既方便正常的村务活动开展,又方便村民日常休闲和娱乐。各乡镇党委、各村要严格按照图纸标准要求进行建设,房屋正面采用外墙涂料,广场要硬化、绿化、美化,要达到广场平面规划图纸要求。
二、目标任务,资金来源和补贴标准
2010年全县15个村级活动场所新建工程总投资243.01万元。
其中主体工程投资201.06万元,广场及宣传栏投资30万元,设施配套投资12万元。
1、阵地建设。坚持“多方筹资、以县为主、项目管理”的原则,在争取中、省、市各级补助的基础上,以县财政投资为主,同时采取部门帮扶、乡镇配套,县管党费以奖代补、党员群众投工投劳、施工企业优惠等多种形式筹集资金。中央每村补助4.05万元,省级每村补助0.81万元,其余部分由市县两级配套解决。
2、广场建设。广场及室外宣传栏和村务公开栏,由乡村筹措资金,于2010年底全面完成广场建设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3、家具及办公用品。根据省、市统一要求,村级活动场所建成后,由中、省、市、县财政给每村配套8000元左右的办公家具。办公家具由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采购招标,配置到村。
三、实施步骤
1、计划审定。县经济发展局根据县委、县政府批准的项目建设方案,按程序履行项目审批程序。县委组织部负责将建设项目在县电视台进行公示。
2、招标建设。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领导小组于2010年5月底,对全县15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确定施工企业后,县委组织部作为项目法人单位,全力做好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
3、检查验收。建设项目完工后,由各施工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县上进行自查自验,验收合格后,由县村级组织活动领导小组办公
室统一向市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领导小组提交验收申请,由市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领导小组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4、设施配备。活动场所验收合格后,由县财政局根据验收通过的数量,向市财政局申请国家财政(含中、省、市三级)补助资金,配备内部设施。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强化组织领导。县委成立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为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乡镇党委书记为成员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及时研究协调和解决工作中的有关事宜。各乡镇党委要高度重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也要成立工作机构,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建立和落实领导责任制,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乡镇党委书记是这次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明确一名副职领导主抓此项工作,切实履行好职责,投入足够精力,抓好抓实场所建设工作。县上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纳入乡镇年度工作目标,并做为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凡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达不到要求的,不得参与各级优秀党组织的评定。
2、严格项目管理。要加强建设资源和工程监管,建设资金集中使用,统一管理,保证专款专用;要明确专人负责,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招标和项目审计、验收制度。县质检站及时跟踪检查验收,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工程质量,把活动场所建设成为群众“满意工程”、“廉洁工程”。对偷工减料、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问题,要严肃追究当事人、负责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要严格资产管理,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使用权归村集体,村级组织要保证活动场所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侵占,不得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
3、落实部门职责。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讨论和协调解决工作中有关事宜。组织部要负起牵头抓总职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实施计划,确定工作目标,任务分工和时限要求,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注意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加强监督检查和具体指导。经济发展局负责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分解下达、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财政局负责建设资金的筹集和管理,民政和规划、国土、审计等有关部门也要明确责任,全力支持,密切配合,确保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4、加强督促检查。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中,要建立健全督促检查工作机制,采取多种形式保证建设进度和质量。县委将抽调组织、经济发展、财政、规划等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督查组,加大督查力度,对各乡镇的建设质量和工程进度进行经常性的督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建立周报告制度,及时掌握进度;乡、村两级也要抽调人员对建设工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工程质量。
第五篇:搬迁方案
为切实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群众防灾避险搬迁安置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和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州国土资源局实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工程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县地处省西北部高山峡谷区,地势西南高,东南低,地质环境条件复杂,沟深谷夹,岩体破碎,降雨集中,属地质灾害易频发区,地质灾害涉及全县14乡1镇181个行政村,具有点多、面广、灾种齐全、规模大、爆发频率高和难以治理等特点,是全国第一批地质灾害详细调查3个试点示范县之一。康定“11.22”地震发生后,经专业地勘单位调查统计,全县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731处,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达43600多人,占全县人口60%以上。严峻的地质灾害防治形势已成为制约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因素。
二、实施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治理与避让相结合、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按照“以人为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科学规划、统筹安排、节约用地、方便生产生活”的方针,注重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紧密结合起来,以乡(镇)为单位,实行属地管理,由乡(镇)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坚持“自力更生为主,政府补助为辅”的原则,公平、公开、公正地推进我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工作,努力保障地质灾害危险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协调发展。
三、项目实施的组织及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为确保搬迁安置工程顺利实施,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负总责,县国土资源局局长为副组长具体抓落实,各成员单位相互配合的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
(二)具体保障措施
项目实施主要从政策保障、土地保障、资金保障及制度保障等方面落实。
1、政策保障。在生产发展上优先补助搬迁户,在建房贷款上实施优惠。在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给予相应的支持,以尽快安置灾民。
2、土地保障。各搬迁户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愿的前提下,采取土地转租、调换、退耕还林或根据就近搬迁原则自行解决建设用地。原宅基地,原则上要求复垦。
3、资金保障。实行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严格按省项目补助资金标准和发放程序执行。
4、制度保障。明确各职能部门目标任务、工作职责等措施;由县国土资源局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责任书,各乡(镇)人民政府与搬迁户签订协议书,并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四、工程进度安排
(一)搬迁对象的确定(20xx年5月至20xx年6月)
我县受地质灾害严重威胁、需搬迁的农户数较多,今年省、州下达至我县的避险搬迁安置任务为240户。根据《省藏族自治州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和《县避险搬迁规划修编(20xx年~20xx年)》,由在规划内的农户向县国土资源局提出自愿搬迁申请,各乡(镇)通过对规模、稳定程度、发展趋势、危害性、危险性及农户搬迁紧迫性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对比,最后确定今年避险搬迁对象。搬迁农户必须与县国土资源局及乡(镇)人民政府签订《自愿搬迁申请书》、《地质灾害避险自愿搬迁协议书》。
(二)避险搬迁选址的落实(20xx年6月至20xx年8月)
根据《省藏族自治州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和《县避险搬迁规划修编(20xx年~20xx年)》避险搬迁安置工程选址技术要求,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农户必须进行搬迁安置的新址选定,选址以安全为首要原则,避免再次受到地质灾害的影响和危害。结合“就近安置与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和本地实际情况等几个方面内容。
(三)避险搬迁户动工阶段(20xx年7月至20xx年11月)
搬迁选址确定后,县国土资源局与乡(镇)、村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加强对新房建设的督促工作。
(四)验收阶段(20xx年12月)
搬迁安置户的新房屋验收,由县国土资源局组织乡(镇)、村联合进行验收。验收采取“一看、二查、三听”方式进行。一是看搬迁户是否按《实施方案》搬迁完毕、安置房的取得方式(新建或购置)、灾害区域内旧址房屋拆除情况(旧房是否全部拆除)。二是检查搬迁选址是否按《实施方案》要求选定,是否位于安全地段。三是了解搬迁户搬迁后的生产、生活是否适应等各方面情况。
五、资金筹措及安排
(一)资金筹措
搬迁安置工作所需资金由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灾害防治防灾减灾专项资金解决,当前补助经费已下达至县财政。
(二)资金使用及安排
严格按省国土资源厅下达的每户30000元补助标准,项目经验收合格后,由县国土资源局向县财政局提出申请,及时将补助经费一次性打入搬迁农户农行卡上。
六、其他
1、涉及避险搬迁安置工作的各乡(镇)务必于20xx年6月20日前将《自愿搬迁申请书》、《避险搬迁协议书》和《县20xx年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工作目标责任书》报送至县国土资源局。
2、为便于开展工作,请各乡(镇)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并加入县避险搬迁工作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