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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居家养老实施方案
基本形式按照七个坚持的原则,以街道牵头,社区负责承办的方法用心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主要服务形式,用心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带给以解决其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资料的社会化服务。使区内老人既不需离开家,生活又能得到照顾,先重点保障老年人中的高龄老人和特殊群体老人,再逐步惠及全体老年人。努力为老人带给最理想的养老选取。
服务方式
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细节――日间照料
社区设立日间照料服务室,为老人带给托管照顾、午休餐饮、康复娱乐等日间照料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细节――上门服务
服务对象是社区全体老人,重点是年龄超过70周岁的老人、身患残疾的残障老人、患有多种慢性疾病的体弱老人。
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细节――志愿服务
社区老年服务社充分挖掘社区现有资源、整合义工、志愿者等社会人力资源建立助老志愿服务队伍,义务为老年人带给照料、精神慰藉、法律援助、政策宣传等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细节――邻里互助
以社区老年服务社为纽带,在邻里之间开展为空巢老人当管家的活动,“生活管家”负责老人日常生活服务,与老人聊天,陪送看病,打扫卫生等等。
服务资料
以老人的生活需求为重点,带给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医疗护理等服务,同时兼顾老年人文化娱乐、学习教育、体育健身、精神慰藉和法律咨询等服务,服务资料可先易后难,逐步拓展。
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细节――安全保障服务
主要透过相应的联系制度,充分发挥助老服务员、社区工作者、邻里和志愿者的作用。
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细节――生活照料服务
主要包括日间托老、购物、配餐、送餐、陪护等个性照料的服务和洗衣、打扫卫生、家电维修等一般家政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细节――医疗保健服务
主要透过社区医疗服务机构,为社区老人带给健康咨询、健康教育、疾病防治、康复治理、心理卫生、开设家庭病床等服务。
服务原则
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细节――无偿服务对象
主要包括年满70周岁城镇“三无”(无经济来源、无劳动潜力、无法定赡养人)老人、生活不能自理且身边无子女照顾的低保老人、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以及百岁老人等。
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细节――低偿服务对象
主要包括生活不能自理的“空巢”老人(指子女不在本辖区居住生活的老年人)、未享受民政各种救助的80岁以上高龄“空巢”老人和有必须经济来源但生活仍很困难的老年人。
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细节――有偿服务对象
有必须经济潜力、需要上门照料等服务的老年人,以自费的形式购买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细节――志愿服务对象
由志愿者服务队伍上门为社区老年人,重点是孤寡老人、高龄空巢老人,病残失能老人带给服务。
运作规划
社区拟设立一个居家养老联络站,并指派专人负责居家养老计划的筹划,定期安排走访慰问活动。在充分利用社区现有资源基础上,投入专项资金再添置完善设施,建立社区养老平台,精心为老人带给有偿及无偿服务。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主要工作及职责:与周边商家签订送餐,家政服务等有偿服务,联系好社区医院对无法出门的老年人实行上门诊治,动员志愿者,义务为孤寡老人进行上门服务,服务项目包括精神慰藉,心里咨询,法律咨询等。并依托社区原有设施,室内健身活动室、棋牌室、图书室,多媒体字,康复保健、文化娱乐、心里慰藉等功能室,以及入户、送餐、陪护等服务。
政府购买服务
(一)享受条件
70周岁以上且被政府列入低保(或边缘户)救助对象的空巢老人可享受政府购买的服务。
(二)享受标准
无偿服务对象每人每月可享受20小时的上门服务;低偿服务对象每人每月可享受10小时的的上门服务。无偿、低偿服务对象的服务费用由政府按每小时8元的标准负担。
(三)实现方式
政府购买服务的对象统一凭“居家养老服务券”免费享受每月10-20小时的上门服务;政府按月将服务券发放给无偿(或低偿)服务对象,服务对象使用该券支付上门服务人员服务费;服务人员凭该券到街道结算兑现服务费用。该券由市民政局统一格式、各区民政局自行印制和组织发放,服务券可在同一年度转结使用。
申请和审批程序
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细节――申请
贴合无偿、低偿服务对象条件的老人,由其本人或代理人向所在社区提出申请,填写《安庆市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申请评审表》。申请时需提交《安庆市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申请评审表》(一式三份)、3张2寸免冠照片;同时交验申请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和低保证(贴合低偿服务对象条件的老人出具由原工作单位或劳动部门开具的低收入证明)等原件。
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细节――初评
社区要及时受理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申请,严格按照享受条件进行初评并签署社区意见,然后将有关材料上报所在街道。
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细节――审核、审批
所在街道负责组织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申请的评估工作,将评估结果在社区公示并签署街道评审意见,对《申请评审表》进行编号后报送区民政局审批、备案。
第二篇:社区居家养老实施方案模板
一、概况
我国人口老龄化具有发展迅速、规模巨大、持续时间长的特点。到xx年底我国老年人口已达到xx亿。许多年老体弱、患有慢性病或残疾的老年人,由于白天家中无人照顾,不仅生活质量低下,而且面临诸多不安全的风险因素。目前,我国生活自理能力部分受损,日常生活需他人照料的半失能老年人的数量接近xx万。在家庭规模和家庭照料资源日益缩小的背景下,如何依托社区满足这些老年人的照料需求,使他们能继续生活在自己熟悉的家庭和社区中,已经引起了政府和社会的广泛关注。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发展社区养老服务,《xx》中明确指出“建立以家庭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社会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机制”。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发展改革委、民政部等十部委联合发布的《xx》和《xx》分别指出“要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服务体系”“要在城市社区基本建立起多种形式、广泛覆盖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加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设施的建设是贯彻落实养老服务“以社区服务为依托”这一政策精神的集中体现,是构建养老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环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近年来得到了迅速发展,在满足社区老年人的日间照料服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目前我国老年人日间照料基础设施的建设整体上较为薄弱,设施缺乏,已有设施则存在面积小、功能单一、服务水平低等突出问题。为了合理确定新建和改扩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建设规模和水平,完善配套设施,规范建筑布局和设计,制定相关建设标准尤为必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建设,提高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更好地为老年人服务。运营方式按照:公建公营、公建民营、民建公助的方式,根据各地条件可选择性自行事实。
建立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采用“互联网+养老”的运营模式,为老年人提供以居家为基础的:生活帮助、健康管理、紧急援助三大体系服务。
二、社区日照
充分利用现有的社会资源,进行结构和功能调整,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增加紧急救助、产品代购、康复理疗、健康指导、家政服务、文娱活动、主动关怀等一系列服务体系,促进医疗服务向健康管理服务迈进,同时增加生活服务,全面满足老人多元化的需求。
三、运营模式
建设一套xx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实现xx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智能运营模式。
一个中心、多个站点的一站式服务。
服务体系:
(一)健康服务:
在服务中心增加健康管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
1、动态电子健康档案:
为每位老人建立动态电子健康档案,记录老人的基本信息,家庭信息、健康状况、既往病史等,当老人发出紧急求助时可根据档案及时作出应急措施。
2、健康筛查:
中心配备专业健康管理师,通过定期的健康体检,为慢性病患者提供专业的、长期的、有效的慢性病干预方案,从早期筛查,危险因素控制,高值管理及早期治疗,饮食、运动、生活方式的干预,疾病管理及医院转诊,术后的康复理疗等多方面进行干预,减少慢性病造成的危害。合理分流患者。
3、饮食搭配、运动指导、保健指导:
在养老服务站配备专业的健康管理师、公共营养师,对老年人提供健康咨询、就医指导、身体状况评估、健康养生等服务,定期举行健康营养讲堂,提高老百姓的健康营养知识,使老百姓有一个健康、长寿、高质量的生活。
4、康复理疗
为社区日照配备专业康复理疗仪器,对于一些慢性病患者、术后患者进行康复理疗,减缓老人的衰老速度,提升各器官的机能。
1)软组织治疗仪:
适用于慢性软组织损伤、风湿性关节炎引起疼痛症、颈椎病、肩关节炎、坐骨神经痛、肌肉拉伤等。
2)肠胃治疗仪:
适用急慢性胃肠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胃肠功能紊乱、胃肠消化不良。
3)脑血管治疗仪:
A.神经内、外科、脑血管病、偏瘫肢体功能等康复治疗。B.康复理疗科:脑梗塞、脑出血等康复治疗。C.老年病科:脑萎缩、老年性痴呆、高血脂等康复治疗。D.儿科:脑瘫、大脑发育不良
(二)生活服务:
1、产品代购:
为老人提供上药上门,米面油等生活用品送货上门,网上代购,让老人少花钱,买到优质的产品。
2、家政护理:
通过与中心取得联系,在中心进行登记,用户可以要求各种家庭服务,包括:家庭病床、家庭用餐、家庭计时、优惠消费配送、家庭代理、家庭设施维修、家庭出行、家庭购物、专家服务。
3、主动关怀:
4、兴趣爱好:
定期组织象棋大赛、太极拳教学、健康操、书法汇等活动,满足老人的精神文化需求。
(三)紧急援助:
1、一键呼叫:中心设立专业坐席调度人员,每天24小时值守接听老人电话。当老人需要帮助时,不用记号码,只需轻轻一按,呼叫中心电脑上就会立即弹出用户的信息,调度人员会及时回拨电话寻问需求,并及时调动相关服务力量提供服务,同时根据需要可联系120,110,119或者亲属子女等。
2、监控定位:给老人配备电子保姆、老年手机,但老人外出时可实施定位查询,避免一些突发情况。
服务规范:
1、场地规范
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应包括日间休息室、休闲娱乐室、图书阅览室、健身康复室、餐厅等“四室一厅”。
2、人员要求至少配备x名工作人员,站长x名、护理员x名、业务员x名。
护理员需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服务规范
①日间休息室
A、向日托老人及家属讲解服务内容及双方的权利、义务,签订服务合同,为老人建立服务档案。每天下午x点老人离开后将房间地面、桌椅擦洗一遍,整理床铺,保持床铺整洁。
B、每周四清洗更换一次床单位,如床单位被污染,当天更换。
C、屋内产生垃圾及时清扫,保持屋内无异味、无杂物。
D、遇到老人回家晚延误下班时间,不得催促老人,不能对老人冷言冷语。
②图书阅览室
A、每天下午x点擦洗地面、桌椅,整理屋内物品。
B、随时查看清扫室内垃圾,保持室内清洁。
C、随时整理图书,保持书架整齐。
D、每周x下午x点整体打扫一次,归类整理一次图书,标识清楚准确。
E、平时注意标识的准确摆放,避免图书杂乱无序。
③休闲娱乐室
A、每天下午x点擦洗地面、桌椅,整理屋内物品。
B、地面杂物及时清理,保持地面无杂物。
C、每天注意开窗通风,保持室内无异味。
D、每天检查娱乐器具的完好程度,及时处理。
E、每星期x整体清扫一次。
④健身康复室
A、每天下午x点擦洗地面、桌椅,整理屋内物品。
B、地面杂物及时清理,保持地面无杂物。
C、注意每天开窗通风。
D、注意日常健身器械的维护检查,及时处理问题,避免因设备问题造成老人身体损伤。
E、每周一全面检查健身器械一次。
F、康复仪器使用
Ⅰ每人只能每台仪器每天做理疗一次,一次时常约20分钟。
Ⅱ理疗温度:夏季为25-26°,冬季为28°以内。
Ⅲ糖尿病患者在做理疗时,调试档位不可过高。
Ⅳ站长根据老人实际情况选择处方档位(1档或者2档)。
G、仪器使用禁忌
Ⅰ患有心脏方面疾病或者做过心脏搭桥、支架手术者禁止使用仪器。
Ⅱ患有皮肤病者禁止使用仪器。
⑤餐厅
A、每天下午x点擦洗地面、操作台,整理屋内物品。
B、垃圾及时处理,不堆积。
C、保持环境干净整洁,无异味。
D、餐具及时清洗消毒,保证清洁无污渍。
E、破损餐具及时更换,避免意外伤害。
F、每周三整体清洁一次。
第三篇:社区居家养老实施方案模板
一、活动主题
活跃老龄,乐在创新。
二、活动背景
“活跃老龄,乐在创新”社区老年人系列公益活动源自北京--大学“关爱老年人智慧设计国际交流项目”。本项目为期两年,目的是探索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和适合老年人的服务和产品。老年人有着丰富的工作生活经验和社会阅历,也是最了解老年人需求的群体,故项目组发起一系列在社区的老年人公益活动,邀请老年人同科研人员、设计师一起,探讨科技能为老年人做些什么。
三、活动目的
通过科研人员、设计师、老年人以及服务老年人的社区工作者一起讨论,了解老年人的生活需求,发现老年人的创造力,输出新的产品设计、服务设计以及对现有产品/服务的改造意见,探索四位一体的社区居家养老模式。
四、活动意义
老年人作为志愿者参与到活动中来,共同探讨老年人的需求和解决方法,是一种老有所为;活动的形式轻松愉快,有设计师、大学生共同参与,实现不同群体之间和代际之间交流,是一种老有所乐。
五、活动时间和地点
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在xx社区
六、活动基本考虑
1.每次活动以社区提前通知、自愿参加为主。分户外和户内两种场合;
2.户内活动,以茶话会、互动活动为主要形式。活动的持续时间在1~1、5个小时为佳,不宜超过2个小时;
3.户外活动,以随机的谈话为主,同每个人的交流时间不宜超过20分钟。需备有小礼品。活动要主题明确,材料齐备,活动介绍简明扼要,通俗易懂。
七、活动结束
给参与活动的老年人颁发“活跃老龄·乐在创新:老有所为志愿者”证书。
第四篇:居家养老实施方案
居家养老实施方案
居家养老实施方案(一):
随着人口老龄化迅速发展,养老问题日益突出。**年底我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约**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3.9%。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挑战,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养老服务需求,发挥养老服务业在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就业、改善民生中的重要作用,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老龄事业发展“xx”规划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强化政策引导,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建立与我市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统筹城乡的适度普惠型养老服务体系,使老年人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认真履行规划指导、政策扶持、监督管理等职责,用心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逐步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发展模式和运行机制。
2.坚持因地制宜与统筹发展相结合。立足实际,科学制订养老服务体系发展规划,整合各类资源,优化空间布局,统筹城乡养老事业全面科学发展。
3.坚持突出重点与适度普惠相结合。在重点保障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等困难老年人服务需求的基础上,不断扩大为老服务范围,推动养老服务业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
4.坚持居家养老与社会养老相结合。充分发挥家庭和社区功能,着力巩固家庭养老地位,促进代际和谐。多举措大力发展社会养老,探索并实行具有蛟河特色的养老模式。
(三)总体目标。
到20xx年底,中心城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实现全覆盖,80%以上的乡镇和60%以上农村社区建立养老服务设施和站点。全面推进中心城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和农村养老大院建设,日间照料服务基本覆盖中心城区社区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完善城乡社会福利中心建设,扶持发展民办养老机构,到达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30张。到20xx年12月底全市拥有养老床位数20xx张,基本建立起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功能完善、覆盖城乡的适度普惠型养老服务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巩固和发展居家养老服务。
1.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到20xx年底,建立覆盖中心城区、乡镇街区和社区(村)三级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中心城区街道和社区实现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全覆盖;80%以上的乡镇街区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养老服务设施和站点。加快居家养老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全面掌握老年人及家庭成员的基本状况、健康状况和服务需求等信息,推进信息平台与居家养老服务实体的有效连接,为有需求的老年人带给及时、便捷的服务。
2.大力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保障体系。引导吸收社会各种服务资源和经济实体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有效聚合功能区域内的服务资源,重点开展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医疗康复、精神慰藉、法律援助等居家养老服务,构成体现居家养老特点、需求与服务对接、各类服务资源配置相对完整的居家养老服务保障体系,使居家老年人遇到的实际困难能够得到有效解决,生活和医疗服务得到基本保障。
3.加强特殊群体的居家养老服务。针对高龄、独居、失能等特殊老年群体的特点和需求,采取低偿和有偿服务的方式,为有需求的老年人带给家庭陪护、基本生活照料、特殊护理、紧急援助等服务。同时,进一步引入市场机制,拓展服务领域和服务资料,探索建立特殊养老群体分级分类服务办法,满足其多样性的服务需求。
4.探索老年宜居社区建设。不断改善老年人基本居住条件,实物配租应优先面向已经登记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老年人家庭。在老年人集中居住的城区住宅开发建设中,要充分思考老年人居住、上下楼和出行等方面的需求。同时,结合城镇化建设和商品住宅开发,探索建设一批规模适度、功能齐全、满足老年人集中居住的老年宜居社区。
(二)推进城乡社区养老服务。
1.推进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在每个城镇社区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以养老服务站为载体,全面掌握老年人服务信息,整合服务资源,组织为老服务活动,对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带给政策保障和帮忙,构成全方位、多样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品牌。
2.推动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大院建设。结合农村社区建设,依托建制村或有条件的自然屯建设居家养老服务大院,为农村老年人带给必要的室内外活动场所,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文文体活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结对帮扶、邻里守望等方方式,推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服务,提高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水平。
居家养老实施方案(二):
社区居家养老实施方案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主要服务形式,用心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带给以解决其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资料的社会化服务。
为加快我辖区居家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增进老年人福利,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公平和谐,结合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的实际状况,现就推进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
以满足我辖区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以保障老人群体中的高龄老人(80岁以上)和特殊群体老人(包括分散供养的“三无”老人、低保老人、重点优抚老人下同)为重点坚持社会福利事业社会化的改革发展方向,用心构建政府主导、社区参与以居家养老为主体、福利机构养老为重点,多层次、多类型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引入社会资源
鼓励养老服务市场竞争从而为老年人带给周到、便捷、高效、体贴的专业化服务,不断提高我市社会福利服务的整体水平促进我辖区养老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推进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原则;
(二)坚持政府购买服务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原则;
(三)坚持先重点保障老年人中的高龄老人和特殊群体老人,再逐步惠及全体老年人的原则;
(四)坚持专业化居家养老服务与社区义务服务、邻里互助相结合原则;
(五)实行无偿服务、低偿服务和有偿服务相结合原则;
(六)实行统筹规划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原则。
(七)实行老人自愿申请原则。
三、服务对象、资料
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面向北京户籍的居家老人,
带给多样化的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根据老人的实际状况分为无偿服务、低偿服务和有偿服务。
无偿服务的对象为具有北京户籍的“三无”老人;低偿服务的对象为具有北京户籍老年群体中的高龄老人、特殊群体老人;有偿服务的对象为有经济来源并需要居家养老服务的老人或者社区居民。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载体实行多元化。
改革创新服务方式,摈弃传统的养服务机构、养服务人员的做法,
实行养事不养机构、不养人真正把政府资助居家养老服务的有限资金,
最大限度地用于需要居家服务的老人身上。
同时,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法,培育和发展社区民间组织,
作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载体之一为有需要的老人或社区居民带给公益性、福利性社区服务。
社区居家养老以“立足社区、面向老人、专业服务”为特点居家,
服务资料主要包括:
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服务、日托服务、心理咨询、精神慰藉、临终关怀等。
四、服务机构和服务方式
(一)服务机构。
1、各类社会福利机构;
2、经卫生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和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3、经民政部门登记的街道社区民间组织;
4、经工商部门批准注册的家政服务公司。
服务机构的确认。
鼓励上述服务机构聘用社会工作
(二)服务机构的确认。
老年医学、护理学、心理学、营养学、管理学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为老年人带给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由区民政局列出本辖区内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名册。
社区工作站应将名册予以公布,供服务对象选取。
确认服务机构的具体办法由各区自行制定。
(三)服务方式。
为老年人带给医疗康复护理、心理咨询、临终关怀、家政等服务的工作人员,
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并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服务对象在民政部门确认的服务机构中自行选定服务机构。
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可自行选取解决方式,如双方协调解决、或者向辖区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
五、组织实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居家养老服务是融社区服务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和社会福利于一体的社会化服务工作,代表着社会化养老服务的发展方向。
各区政府要高度重视,用心推进,并成立专门领导小组。
各社区工作站相关部门和人员要做好具体组织、审核把关、协调、管理、服务等工作,
把该项工作落实到位。
加强管理力量,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二)加强管理力量,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居家养老服务是一项长期发展的重要业务,具体管理和监督工作任务都很繁重。
务必增加管理力量,配备人员,以保证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三)精心组织,加强监督。
要认真履行职能作用,要认精心组织健康常识,加强监督。
真组织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要加强对服务机构的监督,对服务质量进行适时评估,
确保居家养老服务的规范和质量。
街道民政部门将适时组织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检查,
以保证该项工作的健康发展。
动态调整,实现信息化管理。
(四)动态调整,实现信息化管理。
要建立对享受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对象的动态管理机制,
随时调整补助对象以实现应补尽补。
要加快我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工作,逐步实现全市网络化覆盖,
建立全市老年人信息档案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管理水平和为老服务水平。
(五)加强宣传和理论研究。
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宣加强宣传和理论研究。
宣传和理论研究传力度,营造社会敬老、社区助老、家庭养老的良好风气;加强理论研究,
重点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立、服务的产业化发展、服务质量评估体系的建立、服务管理和运行机制、社区服务资源整合等问题的研究探讨
为实际工作带给理论支持。
(六)总结经验,创新发展。
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是我区开总结经验,创新发展。
展社会福利社会化改革的重点工程,要结合本地实际,
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要及时总结经验,研究在实践中出现的新状况新问题,
并提出有效对策和措施以推进全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健康发展。
居家养老实施方案(三):
基本形式
按照七个坚持的原则,以街道牵头,社区负责承办的方法用心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主要服务形式,用心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带给以解决其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资料的社会化服务。使区内老人既不需离开家,生活又能得到照顾,先重点保障老年人中的高龄老人和特殊群体老人,再逐步惠及全体老年人。努力为老人带给最理想的养老选取。
服务方式
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细节——日间照料
社区设立日间照料服务室,为老人带给托管照顾、午休餐饮、康复娱乐等日间照料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细节——上门服务
服务对象是社区全体老人,重点是年龄超过70周岁的老人、身患残疾的残障老人、患有多种慢性疾病的体弱老人。
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细节——志愿服务
社区老年服务社充分挖掘社区现有资源、整合义工、志愿者等社会人力资源建立助老志愿服务队伍,义务为老年人带给照料、精神慰藉、法律援助、政策宣传等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细节——邻里互助
以社区老年服务社为纽带,在邻里之间开展为空巢老人当管家的活动,“生活管家”负责老人日常生活服务,与老人聊天,陪送看病,打扫卫生等等。
服务资料
以老人的生活需求为重点,带给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医疗护理等服务,同时兼顾老年人文化娱乐、学习教育、体育健身、精神慰藉和法律咨询等服务,服务资料可先易后难,逐步拓展。
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细节——安全保障服务
主要透过相应的联系制度,充分发挥助老服务员、社区工作者、邻里和志愿者的作用,
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细节——生活照料服务
主要包括日间托老、购物、配餐、送餐、陪护等个性照料的服务和洗衣、打扫卫生、家电维修等一般家政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细节——医疗保健服务
主要透过社区医疗服务机构,为社区老人带给健康咨询、健康教育、疾病防治、康复治理、心理卫生、开设家庭病床等服务。
服务原则
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细节——无偿服务对象
主要包括年满70周岁城镇“三无”(无经济来源、无劳动潜力、无法定赡养人)老人、生活不能自理且身边无子女照顾的低保老人、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以及百岁老人等。
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细节——低偿服务对象
主要包括生活不能自理的“空巢”老人(指子女不在本辖区居住生活的老年人)、未享受民政各种救助的80岁以上高龄“空巢”老人和有必须经济来源但生活仍很困难的老年人。
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细节——有偿服务对象
有必须经济潜力、需要上门照料等服务的老年人,以自费的形式购买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细节——志愿服务对象
由志愿者服务队伍上门为社区老年人,重点是孤寡老人、高龄空巢老人,病残失能老人带给服务。
运作规划
社区拟设立一个居家养老联络站,并指派专人负责居家养老计划的筹划,定期安排走访慰问活动。在充分利用社区现有资源基础上,投入专项资金再添置完善设施,建立社区养老平台,精心为老人带给有偿及无偿服务。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主要工作及职责:与周边商家签订送餐,家政服务等有偿服务,联系好社区医院对无法出门的老年人实行上门诊治,动员志愿者,义务为孤寡老人进行上门服务,服务项目包括精神慰藉,心里咨询,法律咨询等。并依托社区原有设施,室内健身活动室、棋牌室、图书室,多媒体字,康复保健、文化娱乐、心里慰藉等功能室,以及入户、送餐、陪护等服务。
政府购买服务
(一)享受条件
70周岁以上且被政府列入低保(或边缘户)救助对象的空巢老人可享受政府购买的服务。
(二)享受标准
无偿服务对象每人每月可享受20小时的上门服务;低偿服务对象每人每月可享受10小时的的上门服务。无偿、低偿服务对象的服务费用由政府按每小时8元的标准负担。
(三)实现方式
政府购买服务的对象统一凭“居家养老服务券”免费享受每月10-20小时的上门服务;政府按月将服务券发放给无偿(或低偿)服务对象,服务对象使用该券支付上门服务人员服务费;服务人员凭该券到街道结算兑现服务费用。该券由市民政局统一格式、各区民政局自行印制和组织发放,服务券可在同一年度转结使用。
申请和审批程序
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细节——申请
贴合无偿、低偿服务对象条件的老人,由其本人或代理人向所在社区提出申请,填写《安庆市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申请评审表》。申请时需提交《安庆市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申请评审表》(一式三份)、3张2寸免冠照片;同时交验申请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和低保证(贴合低偿服务对象条件的老人出具由原工作单位或劳动部门开具的低收入证明)等原件。
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细节——初评
社区要及时受理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申请,严格按照享受条件进行初评并签署社区意见,然后将有关材料上报所在街道。
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细节——审核、审批
所在街道负责组织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申请的评估工作,将评估结果在社区公示并签署街道评审意见,对《申请评审表》进行编号后报送区民政局审批、备案。
居家养老实施方案(四):
居民居家养老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使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订城乡居民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办法。
基本原则
区城乡独居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以街道为主体,社区参与,由专业服务组织为贴合条件的老年人带给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服务经费由政府财政拨款,实行政府购买服务。规范审核审批程序,由街道办事处核定,区民政部门核准。
服务对象
具有区常住户籍,60周岁以上的城市“三无”人员、城乡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中的独居老人。
独居老年人是指与子女不在同一社区居住或虽与子女在同一社区居住,但子女因病、残等原因,不具备照料老人潜力。
服务资料、方式
(一)服务主要资料
为老年人带给日间生活照料服务;为半失能、失能的独居老年人带给做(买)饭、代购物品、扶助户外活动服务;为老年人带给送水、换煤气、洗涤衣被、缝纫修补、整理卫生等家政服务,并为老年人整理卫生、心理咨询及心理疏导,了解记录老人的身体和生活状况。
(二)服务形式
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由街道统一招聘具有法人资格,能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职责的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或家政服务公司,分片包干,按照规定的服务资料每一天定时上门,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开展服务。对个别服务组织无法覆盖的社区,服务方式由街道根据实际状况研究确定,并报区民政局备案。
各街道居家养老服中心在搞好上述服务的同时,根据本街道其他老年人的需求,指导各社区开展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活动。
服务时间及类别
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半失能老年人每人每一天享受1.5小时服务,失能老年人每人每一天享受2小时服务。
贴合居家养老服务条件的老年人,本人要求增加服务项目的,超出指定服务范围部分所需费用,由本人负担。
人员类别认定
各街道成立人员类别认定评估小组,由社会事务办公室牵头,街道劳动保障、卫生等部门参与,负责对社区提报的辖区内老年人进行核定并报区民政局核准。
办理程序
(一)申请。贴合上述条件的老年人,自愿申请居家养老服务的,由街道委托社区受理申请,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低保家庭老人须提交:
(1)《区居家养老服务申请审批表》;
(2)《最低生活保障证》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与子女不在同一社区居住的证明。
2.低保边缘家庭老人须提交:
(1)《区居家养老服务申请审批表》;
(2)《城乡居民低保边缘家庭资格认定审批档案》;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与子女不在同一社区居住的证明。
3.城市“三无”老人须提交:
(1)《区居家养老服务申请审批表》;
(2)所在社区居委会、街道出具的“三无”人员证明;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审核、核准。居家养老服务申请审批按季度办理,批准后次季度享受服务。
1.社区居委会接到申请人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入户调查,根据申请人的身体状况和家庭状况进行初评,提出初评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无异议后,报街道办事处审核。
2.街道办事处逐户进行审核。经街道核定,贴合条件的报区民政局核准,时限为10个工作日。
3.区民政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进行抽查,对贴合条件的人员核准,时限为10个工作日。
(三)服务。各街道招聘的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或家政服务公司服务从业人员,依据相关管理规定经卫生防疫部门体检合格后,持健康证方可持证上岗,并佩带《居家养老服务资格证》,按规定的项目为老年人分别带给服务。
(四)结算。居家养老服务费用按每人每小时15元标准拨付,由区民政局将经费明细报区财政局审核后,按照实际审批人数和标准会同区财政局按季度向街道拨付。由街道配套资金后透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养老服务组织或家政公司。对个别服务组织无法覆盖的社区,由街道另行确定服务方式的,其服务经费支付由街道根据实际状况支付。
贴合居家养老服务条件且入住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的老年人,由所在养老机构每季度向其户籍所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提交确认名单,经审核后,将补助金直接拨付养老机构。
(五)变更。服务对象项目提出变更要求的,按照申请程序重新办理。
(六)撤销。老人去世或出现其他不贴合服务条件的状况后,街道办事处应立即变更和停止带给服务,并报区民政局备案。
居家养老服务经费补助金标准与资金来源
居家养老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小时15元,所需经费由区与街道两级按6:4比例分担。
监督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领导,做到分工明确、职责到人,保证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落实。街道、社区要安排专人负责,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监督。
(二)加强服务人员管理。居家养老服务实行合同化管理,各街道要与养老服务组织或家政服务公司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各方职责义务及服务项目标准。街道、社区要建立回访制度,定期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并将相关状况通报养老服务组织或家政服务公司。
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在一个月内有3次被服务对象投诉,或一周内连续两次服务对象不满意的,由街道协调服务组织予以查实后更换服务人员。
(三)强化监督检查。区民政局会同区财政局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立即停发并按规定追回骗取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职责。区民政局要加强对服务工作的监督,每季度对居家养老服务状况进行抽查;各街道、社区要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各街道每月应走访一次服务对象,社区居委会每周应走访一次服务对象,检查服务质量,保证此项工作有序开展。
本办法由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年6月30日。2009年2月10日公布的《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居家养老实施方案(五):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满足我市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以保障老人群体中的高龄老人(80岁以上)和特殊群体老人(包括分散供养的“三无”老人、低保老人、重点优抚老人,下同)为重点,用心构建和完善“以政府为主导、社区为依托、民间服务组织为实体、社会各界与义工队伍广泛参与”的居家养老新模式;引入社会资源,鼓励养老服务市场竞争,从而为老年人带给周到、便捷、高效、体贴的专业化服务,不断提高我市社会福利服务的整体水平,促进我市养老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推进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原则;(二)坚持政府购买服务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原则;(三)坚持先重点保障老年人中的高龄老人和特殊群体老人,再逐步惠及全体老年人的原则;(四)坚持专业化居家养老服务与社区义务服务、邻里互助相结合原则;(五)实行无偿服务、低偿服务和有偿服务相结合原则;(六)实行统筹规划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原则。
三、工作资料
(一)服务对象、形式和资料
1、服务对象
宜兴全市范围内60周岁以上需要服务的老年人。重点2对象是高龄、独居、生活困难的老年人。
2、服务形式
(1)政府购买服务:政府购买服务的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本市范围内的、贴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可透过统一印制的服务券享受服务:年满60周岁、无子女照顾或子女因残疾等无潜力照料的低保、低收入户(家庭月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以上、1.5倍以下)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年满60周岁、无子女照顾或子女因残疾等无潜力照料的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和重点优抚对象中的三属(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年满80周岁、无子女照顾或子女因参加等无潜力照料的老年人。
(2)个人购买服务:对有必须经济潜力的居家老年人,主要透过个人购买服务为主,实行托管,带给收费服务。
(3)义工结对服务:对全市独居老人全面开展义工结对帮忙活动,以上门走访、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应急服务为主,倡导社会各界为老年人带给无偿的公益性服务。
(4)政府购买信息服务: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本市范围内,贴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特定老年人家庭:①家庭成员均年满70周岁的低保、低收入户(家庭月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以上,1.5倍以下);②家庭成员均年满80周岁的纯老年人家庭;③老人年满70周岁的独居老年人家庭;④“五保”老人或“三无”老人家庭;⑤家庭成员中有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的纯老年人家庭;⑥家庭成员中有定期领取抚恤金或补助金的重点优抚对象的纯老年人家庭;⑦家庭成员中有重度残疾对象(一级、二级肢体残疾,一级、二级智力残疾,一级、二级精神残疾,一级盲、二级盲视力残疾)的纯老年人家庭;⑧家庭成员中有部分失能对象(需要介助〈日常行为依靠扶手、拐杖、轮椅和升降等设施帮忙〉和介护〈日常生活行为依靠他人护理〉的对象)的纯老年人家庭;纯老年人家庭是指家庭户中只有60周岁以上老年人居住且其子女不在同一居住小区(自然村)居住的家庭。独居老年人家庭是指家庭户中只有一位60周岁以上老年人居住且其子女不在同一居住小区(自然村)居住的家庭。
3、服务资料居家养老服务资料以“立足社区、面向老人、专业服务”为特点,服务资料主要包括日托、购物、配餐、送餐、家政等一般性服务。在此基础上,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可视条件,自行开展医疗保健、法律维权、文化教育、体育健身等专项服务。(二)重点工作重点工作1、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搭建。2012年,我市居家养老服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搭建。务机构搭建工作将以建设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重点。各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负责各自镇(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建设、验收、管理和运营工作,市民政局负责对各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进行验收、考核和4管理,不再考核验收社区级居家养老服务站。居家养老信息服务工作。2、居家养老信息服务工作。在前期宜城街道试点的基础上,2012年在全市各镇(街道)范围内实现居家养老信息服务全覆盖。市为老服务热线电话81712345覆盖至各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由各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负责本镇(街道)范围内的为老服务热线电话接听和相关延伸服务工作。
四、补助标准
(一)政府购买服务:每人每月180元。用于为贴合条件的三类人员购买服务,可用于支付家政服务、送餐配餐等服务费用,但不能用于购买药品、饭菜等实物。政府购买服务所需经费由市财政安排。
(二)政府购买信息服务:最高为每户每月20元,低于每户每月20元的以市场价格按实结算。购买居家养老信息服务所需经费由市财政安排资金。
(三)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独立新建的,经市民政局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给于10万元建设补助经费;依托镇(街道)敬老院建设的,经市民政局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给予5万元建设补助经费(验收标准详见附表1)。正常运营后,每年由市民政局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每年给予5000元运营补贴。
(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经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给予3万元建设补助经费(含省补资金1万元)。
五、审核报批程序
(一)政府购买服务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评估和审批程序按照《宜兴市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办法(试行)》(宜老龄字[2009]11号)执行。
(二)政府购买信息服务政府为特定老年人家庭购买居家养老信息服务具体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兴市为特定老年人家庭购买居家养老信息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宜政办发[2010]184号)执行。
(三)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各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按照市民政局年初确定的建设计划表进行建设,完工后向市民政局提交书面申请,由市民政局、镇(街道)民政科(办)组成考核评估小组,对建设完工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进行考核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各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在无锡市民政信息综合管理系统(58.215.18.75:800/)中按照管理层级进行逐级上报。市民政局负责网络上报资料的审核和备案。网上审核透过后,由市民政局下拨建设补助经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建设和审核验收由所在的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负责。镇(街道)一级审核透过后,由市民政局进行抽样检查。抽样检查合格后,由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在无锡市民政信息综合管理系统(58.215.18.75:800/)中按照管理层级进行逐级上报。市民政局负责网络上报资料的审核和备案。网上审核透过后,由市民政局下拨建设补助经费。
六、管理监督
(一)市民政局是全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主管部门;市财政局是全市居家养老服务资金的监管部门。
(二)镇(街道)、村(居)委会是带给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直接职责部门,应当为老年人带给优质、快捷、全面、细致的紧急支援服务和生活照料服务,确保老年人的综合满意率到达95%以上。
(三)各镇(街道)、村(居)委会应建立和落实工作职责制,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台账,晚上相关工作制度,对享受政府购买服务和政府购买信息服务的老年人及老年人家庭实行动态管理,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根据动态变化状况进行及时调整更新,并将结果进行逐级上报。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透过伪造信息资料等违法手段,骗取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经费。发现违规的,应当及时追回违规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关职责人的法律职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七、服务机构和服务方式
(一)服务机构1.各类社会福利机构;2.经卫生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和社区健康服务中心;3.经民政部门登记的社区民间组织;4.经工商部门批准注册的能够带给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单位。
(二)服务机构的确认1.各镇(街道)应与经确认带给居家养老服务的服务7机构签订委托服务协议,约定服务资料和服务收费标准等项目。理解委托的服务机构应与理解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协议,按照与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协议约定的项目进行服务,理解服务对象在补助的金额范围内使用服务券结算居家养老服务费用,并定期向服务对象所属镇(街道)申请兑换服务券。确认服务机构的具体办法、委托服务协议、服务协议由各镇(街道)自行制定,并报市民政局备案。2.各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要列出本辖区内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名册,由各村(居)委会将名册予以公布,供补助对象选取。3.鼓励上述服务机构聘用社会工作、老年医学、护理学、心理学、营养学、管理学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为补助对象带给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三)服务方式为老年人带给医疗康复护理、心理咨询、临终关怀、家政等服务的工作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并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补助对象在各镇(街道)确认的服务机构中自行选定服务机构并签订服务协议。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可自行选取解决方式,如双方协调解决、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
八、组织实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居家养老服务是融社区服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务和社会福利于一体的社会化服务工作,代表着社会化养老服务的发展方向。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用心推进,并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各村、社区要做好具体组织、审核把关、8协调、管理、服务等工作,把该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管理力量,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居家养老服加强管理力量,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务是一项长期发展的重要业务,具体管理和监督工作任务都很繁重。各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务必增加管理力量,配备专职人员,以保证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三)精心组织,加强监督。各镇(街道)要认真履行精心组织,加强监督。职能作用,要认真组织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要严格把好补助对象资格的审核关,既要应补尽补,又要防止虚报、瞒报,以确保补助对象的不错、不漏。要加强对服务机构的监督,对服务质量进行适时评估,确保居家养老服务的规范和质量。市民政局将适时组织对全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检查,以保证该项工作的健康发展。
(四)动态调整,实现信息化管理。要建立对享受居家动态调整,实现信息化管理。养老服务补助对象的动态管理机制,随时调整补助对象,以实现应补尽补。要加快我市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工作,依托无锡市民政信息综合管理系统逐步实现全市网络化覆盖,建立全市老年人信息档案,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管理水平和为老服务水平。
(五)加强宣传和理论研究。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加强宣传和理论研究。宣传力度,营造社会敬老、社区助老、家庭养老的良好风气;加强理论研究,重点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立、服务的产业化发展、服务质量评估体系的建立、服务管理和运行机制、社区服务资源整合等问题的研究探讨,为实际工作带给理论支持。
(六)总结经验,创新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是我市开展社会福利社会化改革的一种新探索,各镇(街道)要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及时总结经验,研究在实践中出现的新状况新问题,并提出有效对策和措施,以推进全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健康发展。
九、其他事项
本实施方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居家养老实施方案(六):
为用心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解决有限的养老资源与急剧增长的养老、托老需求之间的矛盾,有效破解“养老难”的问题,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切实提高他们的生活、生命质量,经区委、区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在沈家门街道新街社区进行试点,为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带给借鉴,有效推进居家养老试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居家养老的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坚持以人为本,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用心探索养老服务新途径;建立完善“以政府为主导,街道、社区为依托,民间服务组织为实体,社会各界与志愿者广泛参与”的居家养老新模式,有效破解我区老年群体“养老难”问题,扩大养老覆盖面,为全面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构筑和谐社会,带给有力支持。
二、居家养老的目的好处
居家养老服务是新形势下我区养老福利模式的新探索,对于应对人口老龄化,实现养老服务社会化具有重要好处。一是贴合我区人口老龄化“未富先老”的社会特点,在政府拿不出足够的资金创办养老机构的状况下,由政府牵头,选派服务人员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带给养老服务,具有成本低、覆盖面广、服务方式灵活等优点。二是满足了老年人传统的生活和心理习惯,使老年人在自己家里和社区就能理解各种生活照料服务。三是为下岗失业人员,个性是为“4050”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开辟了新的渠道。透过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能够使老年人得到妥善照顾,使子女得到必须程度解脱,缓解社会养老压力,减轻政府负担,进一步拓展社区服务功能,使社区与居民之间的联系得以增强。
三、居家养老基本原则
一是先试点后推广,循序渐进的原则。二是个人自费购买服务与政府补贴服务相结合原则。三是政府主导与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原则。四是居家养老服务与推进再就业相结合原则。
四、居家养老的主要任务
(一)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居家养老服务采取区、街道、社区与民间服务实体三级管理、四级运作的方式进行。区政府成立居家养老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居家养老的领导。区民政局和区老龄委办公室是居家养老工作的指导管理机关,负责制定相关政策与方案措施,并主导其运作和走向;各街道办事处是居家养老工作的主管单位和实施部门;各社区配合所在街道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民间非营利性服务机构是承接居家养老各种服务功能的实体,对确定的服务对象实行上门服务和日托照顾。区、街道、社区与民间服务实体的具体职责如下:
1、区民政局和区老龄委办公室负责制定相关政策、搞好指导协调、安排分配资金,并在局(办)内设立居家养老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提出居家养老服务的原则意见,确定服务对象的补贴标准;建立信息库,汇总有关数据,并负责对街道、社区、民间服务实体的工作进行检查和考评。
2、街道办事处负责居家养老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实施细则。街道在社发科设立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负责对社区申报服务对象的资格确认和补贴标准的审核,并对社区和民间服务实体机构进行检查与监督,负责服务补贴经费的结算和发放,负责居家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技能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3、社区居委会设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站,建立为老服务队伍(下岗职工、外来人员)和义工志愿者队伍(低龄老人),指定工作人员负责宣传动员,受理服务申请,搞好入户调查,初步确定服务对象及所需服务时间、补贴额度或补贴比例;负责服务时间、服务经费的`初审,协助街道对服务实体、服务质量进行跟踪和监督;按区、街道的规范标准分门别类建立居家养老工作服务信息。
4、服务实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负责对服务对象实施上门服务日托照顾。服务项目包括日间照料、生活护理、家政服务、精神慰藉等,以上门服务和社区日托为主要形式,并根据服务需求变化,规范服务资料,开发新的服务项目,带给专业化、人性化的优质服务。
(二)确定居家养老服务资料和服务形式
1、服务资料:
以生活照料为基本服务,以医疗保健、法律维权、文化教育、体育健身等为专项服务。具体分为六大类:
(1)生活照料类:为老年人带给托老、购物、配餐、送餐、家政服务等一般照料和陪护等特殊照料的服务。
(2)医疗保健类:为老年人带给疾病防治、康复护理、心理卫生、临终关怀、健康教育、建立健康档案、开设家庭病床等服务。
(3)法律维权类:为老年人带给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司法维权及维护老年人赡养、财产、婚姻等合法权利等服务。
(4)文化教育类:为老年人带给老年电大、老年校园、知识讲座、学习培训、书法绘画、图书电子阅览等服务。
(5)体育健身类:为老年人带给活动场所、体育健身设施、健身团队等服务。
(6)志愿服务类:为老年人带给邻里互助、谈心交流、精神慰藉等服务。
2、采取上门照料服务和日托服务为主的两种形式:
(1)上门照料服务:由经过专业培训的服务人员上门为居住在自己家中有部分生活潜力但又不能完全自理的老年人;长期生病卧床及无子女或子女不在身边的空巢老人带给照料服务。
同时,还可由120与110结合起来,以方便老人在碰到突发状况时随时呼叫。
(2)日托服务:透过社区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为老年人带给生活照料、休闲娱乐、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服务。
(三)规范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及运作方式:
1、服务对象:服务对象为城市社区75周岁以上需要服务的老年人。重点对象是高龄、独居、经济特困老人且生活自理有困难的老人。
2、收费方式:根据老年人的年龄、身体状况、家庭经济条件等多种形式,采取无偿、低偿、有偿、义工、社会力量为老服务五种方式。
3、运作方式:以政府购买服务、发放服务券的形式为老年人带给养老支持。不以现金形式发放,而是采用记名“服务券”形式发到老年人手中,专业人员透过带给服务,然后向服务对象收取同等价值的“服务券”再到居家养老指导中心兑换现金。
(1)无偿服务(政府购买服务):三无老人(不适宜去福利院居住的)、75周岁以上独居、空巢老人中享有低保、低保边缘、特困残疾证、特困职工证、国家定补精减职工、重点优抚对象、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全国部门先进)称号、老居委干部、生活不能自理或不能完全自理经济困难的,每人每月补贴服务券200元。百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补贴服务券100元。
(2)低偿服务:独居、空巢老人生活不能自理或不能完全自理并且经济比较困难的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