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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宪法宣传日活动策划方案
一、活动目的
今年12月4日是首个国家宪法日,也是全国法制宣传日,根据上级精神,我校通过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在全校师生中大力宣传法制精神,深入推进“五五”普法和建设法制学校的进程,使全校师生的遵纪守法意识有明显提高.
二、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校园.
三、活动时间安排:
12月初到12月结束
四、宣传要点
大力开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法》以及学校规章制度的学习.
五、活动安排
本次宣传日活动期间,学校将结合实际、围绕主题,认真开展好下列各项活动:
1、营造一个良好的宣传教育氛围,采用多种手段进行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广播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学校在醒目位置悬挂法制宣传标语,各班级出好一期法制教育宣传专题板报.
2、开展一次主题班会或主题演讲活动.各班级充分利用“12?/span>4”法制宣传日的契机,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召开一次“法在我心中”的主题班会,对学生开展《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教育.确保全校班班有活动,个个都参加,师生都受教育.
3、进行一次全校师生参加的守法宣誓活动.12月4日,学校利用大课间活动时间组织一次特殊的升旗仪式,在庄严的国旗下全校师生进行守法宣誓,校长要在国旗下作一次生动的讲话.
誓词为:“我宣誓:我立志做一名新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好公民,忠于宪法,遵守法纪,认真学习,掌握本领,今天做好学生,明天做好公民,为中华民族的复兴而努力奋斗!”.
4、请我校法制副校长利用国旗下讲话对全体师生进行一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5、邀请领导对全校师生进行一次法制教育讲座.
6、举办一场《宪法在我心中》的作文竞赛.
六、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全校教职工要高度重视“12?/span>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制定好本校的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好法制宣传日活动.
2、多方联系,共同配合.校长室及早与相关部门联系,积极争取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开展好此次活动.同时,要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此项活动,充分运用各种社会资源,形成宣传合力,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3、突出主题,注重实效.紧紧围绕今年“12?/span>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主题,突出宣传重点,注重实际效果,防止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各班级要坚持法制教育与课程教学有机结合.充分挖掘教材里涵盖的法制教育内容,结合教学活动对学生进行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的培养.各老师要联系实际,创新形式.要结合本校实际,善于利用学生身边的人和事,让学生喜闻乐见,深受教育;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创新活动形式,组织开展好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4、认真总结,及时报告.
第二篇:幼儿园法制宣传日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20XX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二、指导思想
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时间安排
20XX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从XX月中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
四、主要活动内容
1.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宪法,通过学习提高法制意识,做知法、懂法、守法的教育者,自觉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的`带头人。
2.邀请法律界人士来园组织法制讲座,帮助教职工进一步理解法制内涵,通过各类案例剖析,了解和掌握如何应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以正确的方式表达自己的合理诉求。
3.在加强学习的基础上,要求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老师,要自觉成为法制宣传员,利用晨间、餐前和离园前的谈话时间,向幼儿灌输浅显的法律知识,培养基本的法律意识。帮助幼儿明辨是非,懂得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能做。
4.按照区教育局的安排,邀请关工委的老同志来园举办讲座活动,对师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5.结合交通和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宣传交通和消防安全法规,指导孩子们认识有关标志、标识,养成自觉遵守规则的良好习惯,帮助孩子们形成自我保护的强烈意识。
6.开展法律进校园和法律进家庭等活动,通过班级网络、家园联系栏目等对家长进行法制宣传,在“六五”普法的开局年,让法制观念深入人心。
五、活动要求
各班级要充分认识法制宣传的意义,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广泛的宣传活动。要注意宣传形式和手段的创新,通过有效的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宣传活动落到实处。
幼儿园将在适当的时候,组织法律知识测试和检查,检验教职工的学习成效和宣传效果。希望通过大家的努力,不断增强法制宣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
第三篇:2017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做好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专项系列宣传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增强全县师生的法治观念,建设平安和谐校园,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开展xxx5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专项系列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
二、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弘扬宪法精神,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以“遵纪守法为荣、违法乱纪为耻”的观念深入人心,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办学,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促进教育系统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为教育改革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三、时间安排
从11月中旬起,至12月中旬结束。
四、活动内容及要求
(一)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进校园”活动。各校可利用校会、班会、团(队)会、国旗下讲话、宣传栏、校(班)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对全校师生进行普法专题宣传教育。
(二)举办法制知识讲座。各校组织法律知识讲座,在学生中广泛开展“法在身边”的教育活动。
(三)举行签名活动。印发法治宣传材料,组织活动现场的师生签名,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普及法律知识。
(四)各校在宣传日活动期间,要集中悬挂法制宣传横幅、张贴标语或宣传挂图,积极营造良好的法制宣传教育社会舆论氛围。
(五)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为契机,围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主题,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力求突出活动的教育意义,增强活动的感染力、说服力。
(六)各校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加强对“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注重工作经验的总结提炼,并于12月12日前将各自学校组织开展相关法制宣传活动的信息、照片、总结材料等报送给县教育局学生科。
第四篇:宪法宣传日活动策划方案
每年的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为了更好的利用和开展"12.4"以宪法这为核心的宣传教育活动,掀起新的校园学法高潮,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推进法治学校建设的进程。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今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方案》,进一步推动学校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六五"普法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开展好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全体师生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为促进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氛围。
二、活动主题:
20xx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的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依法治国。"
三、活动内容:
1、利用校园网、校内宣传屏幕、宣传栏等媒体进行法制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11月15日-12月15日,悬挂"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依法治国"等法制宣传横幅标语,营造法制宣传的氛围。
2、各班组织学生开展"法在身边"的主题班会。
3、利用期中总结邀请同中法制副校长对学生进行法制讲座。
4、利用教职工政治学习的时间,组织全体教职工深入学习《宪法》、《新安全生产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合同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提高依法治校和实施素质教育的水平。
5、利用升旗时间,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升旗仪式活动。12月1日周一完成。
6、12月4日大课间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学生课间宣誓活动。
在"12.4"国家宪法日活动结束后,学校将国家宪法日活动情况和20xx年"12.4"国家宪法日活动情况统计表及时上报德育处。因此,请各班对照本实施方案,认真组织落实有关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附宣誓词:
我们是新时代的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我们肩负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
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我面对庄严的国旗宣誓:
我决心忠于宪法和法律,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观念,依法行使权利,忠实履行义务,坚守社会正义,维护法律尊严,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做一名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社会主义接班人。宣誓人:
第五篇: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方案
各班主任:
根据教育局通知,结合我校实际,认真做好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12月4日是现行宪法颁布日和第十二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积极推进依法执法、依法治校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建设。
二、 时间安排
12月4日――12月14日
三、 活动内容
(一) 观看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cctv--1)晚20点播出大型专题晚会《法治的力量20xx――12.4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盛典》。
(二) 利用班会、晨会时间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三) 利用周末时间设计一份手抄报,班级出一期法制板报。周一(12月10日)每班上交5份手抄报。12月14日检查班级板报。
一、活动目的:
为隆重、热烈、活泼的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3周年,激发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感,增强学生的集体荣誉感,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我校特开展“祖国,我爱你”系列活动。
二、活动内容及要求:
(一)、举办以“祖国,我爱你”为主题的板报比赛。
请各年级各班根据活动主题要求,出一期高质量的主题板报。
准备时间:9月30日-10月14日
评比时间:10月19日下午4:30
评比细则:
1、评分表:
(1)、评比项目:字体 内容 色彩 排版 图案
(2)、评比内容:字迹工整、美观大方; 切合主题、联系实际; 鲜艳、引人注目;有创意、切题;美观。
(3)、各项分值:各占20分,总分100分
2、评分统计:评委得分中去掉最高分,去掉最低分,取平均分。
(二)、各班级开展“祖国妈妈,我爱您”活动。
时间:10月8日周一的班会活动课
(三)、3―5年级设计一份“祖国,我爱你”国庆专刊手抄报。(每班至少上交5份作品)
上交作品截止时间:10月8日
要求各班主任认真组织活动,积极开展工作。
(四)、围绕“为中国自豪”这一主题。鼓励学生通过多个渠道知道我国的国名及国庆节的由来、国旗的由来等,并进一步了解祖国的名胜古迹、发明创造、英雄人物、中国一绝等,为自己是中国人而自豪。
(五)、4――6年级在国庆节期间读一本爱国主义书籍, 写一篇读后感,开学后在班级组织交流。
(六)、开展“亮眼睛,看东营”的活动, 国庆节来临之际,周围生活环境的变化以及国庆街头人们的欢颜,以此感受家乡的前进。
为进一步调动全体辅导员、少先队员和各中队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创造力,不断深化少先队体验教育活动,激励广大少年儿童和少先队辅导员,并通过对先进典型的表彰进一步增强少先队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影响力,推进我校少先队工作向着规范化、科学化和品牌化方向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十佳辅导员评选条件与细则
(一)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少年儿童,积极支持少先队工作,认真研究当代少年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健康成长需要,具有强烈的事业心与责任感、无私奉献的精神、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和深入扎实的工作作风。
2.从事少先队辅导员工作时间达一年及一年以上,现从事大队或中队辅导员工作。
3.近三年中获得优秀班主任称号不少于一次。
4.认真从事少先队品牌建设活动,积极参与习惯养成教育主题活动,在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尤其是习惯之星评选活动中成效突出的辅导员。
5.在学校班级目标管理考评中,表现突出的优先推荐。
(二)评选细则
1.学期末年级组考核总分按规40%记入总分。
2.按时开展各项队活动计5分(以年级组检查与大队部、行政值班抽查结果为准)。如果设置奖项按一、二、三等奖分别计5分、4分、3分,没有获奖不得分;
3.按时上交队活动计划、队会记录及习惯之星过程性评价表(以大队部实收材料为准)。大队部按上交及时、比较及时、不及时进行考核并分别计5分、4分、3分,未上交者不得分;
4.在习惯养成教育相关主题活动(如儿歌诵读评比、论文评比、主题队会观摩等)获得一等奖的计10分,二等奖的计8分,三等奖的计6分。未得分、不精心组织、不积极参与活动的一票否决。
5.凡是参加评选活动的中队辅导员学年内都必须开展一次规范的中队队会活动或习惯之星评选观摩课活动。
二、十佳中队评选条件与细则
1.组织好:有具体形象的共同目标和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有健康的集体舆论和自觉的组织纪律。
2.工作好:中队有自主自动的自治能力,中队辅导员在与不在一个样。
3.活动好:在大队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中尤其是习惯之星评比系列活动中表现突出,在各级各类评比中获得奖励,为学校赢得荣誉。
4.阵地好:队员有自己为集体服务的岗位,并能感受队集体的美好。
5.制度好:建立健全各项工作与活动的制度,能长期坚持按制度执行。
6.获得十佳辅导员所在的中队作为候选十佳中队优先考虑。
三、十佳少先队员评选条件与细则
1.“校园十佳少先队员”要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具有立志成才、报效祖国的远大理想,并把这种理想化作日常的具体行动。
(2)爱亲人、爱同学、爱集体、爱自然、爱劳动,具有文明礼貌、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勤俭节约、爱护公物的优良品德。
(3)爱学习、善思考、勤实践,具有强烈的求知欲和上进心,发奋读书,努力学好各门功课,积极参加形式多样的课外校外活动,接触自然、了解社会,有一定的实践能力,善于独立思考,具有创新精神。
(4)热爱体育锻炼,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坚强的意志,乐观开朗、不怕困难、不怕挫折、珍惜时间、勇敢顽强、自尊自信、积极进取。
(5)拥有朴素的社会主义情感,热爱少先队组织,深刻理解、努力实践习惯之星各项要求并内化为自身素质,熟背、熟唱习惯之星儿歌、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积极参加少先队的.各项活动,具有作为少先队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在少先队组织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2、十佳少先队员评选原则上以习惯之星过程性评选为基本标准。
第六篇:2016年社区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方案
今年是第xx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切实搞好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全市掀起“六五”普法高潮,大力营造学法尊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根据全国普法办、省依法治省办关于开展2016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的通知精神及市依法治市办、毕节市司法局毕法治办[2016]17号文件关于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的实施方案的精神,现就我县开展此次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两加一推”主基调和“三化同步”主战略,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增强全民的法治观念,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形成全社会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活动时间
2016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的时间是:11月中旬开始,12月中旬结束。为期1个月。
四、宣传重点
(一)大力开展党的十八大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重要论述的学习宣传。宣传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引导全体公民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牢把握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发展的方向。
(二)大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基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以及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等内容,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进一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
(三)大力宣传法律在推动科学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增强市场主体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四)大力开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公民树立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观念,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五)大力宣传“六五”普法规划的目标任务,宣传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中的重要作用以及取得的重要成绩,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五、活动内容及方式
(一)12月4日,各单位要在各乡镇普法办广场、公园、集镇等人流量较大的公共活动场所集中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县司法局将在雍熙镇广场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各成员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印制相关法律法规到广场开展宣传咨询活动。时间上午10至12点,人数每个单位3—5人。
(二)开展以“深化‘法律六进’,服务基层百姓”为主题法制教育实践活动,开展送法进机关、进单位、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帮助基层群众和组织解决一批涉法涉诉问题,为基层党委政府排忧解难。送法进机关、单位由本部门本单位法制工作机构负责,送法的内容为党的十八大关于民主法治建设理论的重要论述、宪法、本部门法律法规等;送法进农村、社区由民政部门牵头,司法、公安、检察、法院、工青妇及相关部门配合,送法的内容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征地拆迁、妇儿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送法进学校由教育部门牵头,司法、公安、检察、法院及相关职能部门配合,送法的内容为治安管理处罚法、交通安全法、禁毒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刑法有关条款等法律法规;送法进企业由有设立审批权的主管部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送法的内容为财税金融、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能源矿产、环境污染、劳动用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三)针对2016年1月1日,十部新修法律法规正式施行,集中开展一次学习宣传咨询活动。县司法局、普法办牵头,成员单位配合,通过上街开展一次宣传咨询活动、开办一期法制宣传专刊(题、栏)、悬挂张贴一批法制宣传标语、举办一期执法培训班、出动一周流动宣传车上街巡回宣传等活动形式,扩大公民对新修新颁法律法规的知晓率。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是在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后,全县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毕节试验区奋力后发赶超、跨越发展的背景下开展的又一个法制宣传日活动,搞好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把社会主义法制基本理论宣传到乡镇、村社。县直各部门要把“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作为今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结合自身实际,统筹谋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围绕主题,突出特色。要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主题,结合毕节试验区后“两加一推”主基调和“三化同步”主战略,精心设计本地本单位活动内容,突出宣传重点,增强活动的针对性。
(三)面向基层,讲求实效。要把“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与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宣传结合起来,与当前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试验区发展”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法治纳雍”创建活动结合起来,积极探索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形式,把党的十八大关于建设法治国家的新思想新理念新论断和法律知识、法治精神宣贯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实帮助基层群众解决涉法涉诉问题。
(四)加强宣传,营造声势。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网等主流媒体和新兴传媒与传统宣传形式结合起来,加强对“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的宣传报道。特别是新闻媒体单位要充分发挥宣传的主渠道作用,通过开辟专题、专版、专访等形式,开展深度宣传报道活动,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扩大宣传效果。
各乡镇、县直各工作部门务必于12月10日前,将本次活动开展情况报县依法治理办(县司法局法制宣传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