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24-05-20 01:33:20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647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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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保安工作规章制度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使学校师生财产免受破坏和损失,切实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门卫保安制度:

1、学校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安必须持证上岗。

2、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制度,克尽职守,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做个人私事。

3、做好来人员登记和验证。来人员进校园必须先征询被者的同意,经验证登家牌后方可入内。参观来人员须出示介绍信或有关证件。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学校,更不准以任何借口无理取闹,影响教学,对那些不听劝告、寻衅滋事分子,应主动报警,破坏学校教学秩序人员要依法严惩。

4、外来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应到规定位置停放。

5、严禁各种商贩进入校园或在校门口摆摊叫卖。

6、本园家长接送幼儿,需凭幼儿园发放的接送卡进出幼儿园,不在正常时间段接幼儿同时需做好接领幼儿登记,严防孩子走失。

7、早晚接送幼儿的'时间段开启幼儿园门,其余时间关闭幼儿园门。

8、负责园内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每天做好幼儿园的早中晚巡视工作,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采取处理措施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幼儿园安全领导小组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9、熟悉火警,急救等紧急措施,发生事故及时报告

第二篇:保安工作规章制度

一、总则

1、保安人员全面负责服务中心的值勤巡逻、门卫等保安服务任务。

2、对在值勤区域内的不法侵害和灾害事故,及时报告中心办公室工作人员和当地公安、消防等部门,采取措施控制事态扩大,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3、落实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等防范措施,发现值勤区域内的隐患,立即报告中心办公室工作人员,并协助予以处理。

4、保安人员对值勤区域内发生的不法侵害行为应及时制止,对不法行为人应送交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处理,支持和配合公安机关和其他执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

5、保安人员要严格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保安服务工作,不准超越职责权限;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在岗期内不准做与保安服务无关的事情。

6、不准留宿外来人员,非因公外来人员晚22:00之前必须离开服务中心。

二、具体要求

1、白天由2名保安负责服务中心的.安全保卫工作;夜间由1名保安负责服务中心的值班工作;

2、值班时间:春秋冬季:白班早6:00―晚17:30夜班晚17:30―次日早6:00夏季:白班早6:00―晚18:00夜班晚18:00―次日早6:00。

3、保安人员要严格按照服务标准着保安制服,按规定配戴保安标志。

4、严格按照时间交接班,值班期间不准脱岗、空岗、串岗、睡岗,不准迟到、早退,禁止在中心饮酒、吸烟、赌博。

5、值班期间,认真接听值班电话,并做好记录,遇有重大问题,及时通知服务中心领导。6、遵守服务中心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物,对厅内及工作间内的办公设备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动用。

三、班长职责

1、负责在每月1号上报保安人员值班表。

2、负责厅内的照明、空调及门窗的定点开关(早晨上班前半小时打开,晚上下班后即关掉)。

3、节假日期间如遇下雨、下雪应及时组织清扫,保持大门口环境清洁卫生。

四、白天值班保安职责

1、负责更换中心所有的饮水机水筒。

2、在服务中心一楼值勤的保安人员负责接收当天的报纸及信件并送交办公室。

五、考核评定:

1、考核内容:工作情况、遵守中心管理规则情况、履行职责情况。

2、每月考核一次,出现一次违纪情况扣5分,考评在90分(不含90分)以下为不达标,如有进厅办事人员及厅内工作人员投诉者,由保安公司调换保安员。

第三篇:保安规章制度

1、上岗前进行自我检查,做到按规定着装,个人仪表仪容端庄整洁。

2、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性和敬业爱岗的精神,严格遵守酒店的劳动纪律,维护酒店的正常经营秩序。

3、按规定区域立岗,对进出酒店的旅客应主动拉门迎送,协助运送行李,扶老携幼。注意大堂内特别是总台周围可疑情况。

4、严格遵守工作规范和要求,安全、正确地指挥住宿旅客的自备车辆有序停放,提醒车主保管好车内的物品,保证酒店大门前的畅通,阻止衣冠不整者、醉酒者和精神病患者进入酒店。

5、严格按工作流程和制定的巡逻路线,按时进行安全巡逻和检查,一般每小时必须巡查一次,按酒店巡更点布局依点巡视检查并做好打更记录,每日巡逻为21时至次日6时止,发现不安全的问题及可疑的人和事,应加强盘问,及时报告,做好现场监护和控制工作并做好情况记录。

6、对超过规定时间的访客(按公安规定的.访客时间为7:00―23:00)要及时汇报夜班经理,做好记录,妥善做好劝导工作。

7、熟悉酒店各类应急预案,在发生突发性情况时,按预案和领导的指令,进行及时的处置。

8、为住店旅客寄存行李,严格按照行李房寄存制度,提醒旅客贵重物品应寄存在总台。认真做好存取记录和交接班手续,防止错失事故。

9、按规定使用各类配备的保安器材(对讲机,手电筒等)不准人为损坏。

10、在工作时间内违反公司员工手册及店纪店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造成酒店损失的应承担必要的经济损失,违法者追究法律责任。

11、工作中不得擅离职守,巡逻检查时应精神饱满,携带对讲机,保持信息畅通,按规定路线和间隔时间执行巡逻打更任务。

12、严格执行以防为主的工作原则,发现可疑的人和事要妥善处置并及时报告领导。

13、巡逻中一旦接到案情指令应按工作预案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扩大,不得无故拖延时间,处置情况应及时报告值班经理。

14、保安人员必须全面了解和掌握酒店的各类应急预案,熟悉安全疏散的通道,消防设备和各类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15、检查中应及时关闭应关闭的门窗。

16、日常巡检中注意观察安全设施的运转情况,发现故障及时报修。

17、做好交接班工作记录。

第四篇: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全力维护教学秩序的稳定,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政府和上级部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属深圳市沙头角中学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均应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由学校安全办公室、有关职能部门查实后报请学校处理。

第四条 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实行安全保卫责任制。校长负责对全校安全保卫工作统一领导,安全办公室依律对全校安全保卫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各行政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内部安全保卫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第五条学院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落实各项安全保卫防范措施;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内部发生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调解内部纠纷,维护正常秩序;

(三)加强安全保卫信息收集工作,及时向公安保卫部门报告发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不安定苗头、事端;

(四)保护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协助公安保卫部门做好案件侦察、事故处理等工作;

(五)帮助教育有违法行为或轻微犯罪行为的人员,协助公安保卫部门监督、考察、教育被判处管制、被剥夺了政治权利、宣告缓刑、假释、监外执行和依法保外就医的犯罪分子,以及被监视居注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劳动教养所外执行人员;

(六)协助公安保卫部门管理暂住人口和其它外来人员;

(七)完成政府、上级部门规定和布置的其它安全保卫任务。

第六条 学校安全办公室应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健全以下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并明确学校内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一)门卫、值班、巡逻制度;

(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三)涉密的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等保密管理制度;

(四)印鉴、财务资料和票据、现金、贵重物品、重要设备和物资等安全保卫管理制 度;

(五)要害部位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六)教室、实验室、学生公寓、食堂、运动尝图书馆、集会场所等公共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七)安全保卫工作监督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八)突发公共事件的消息传递制度;

(九)主办、承办大型集体活动申报制度。

第七条 学校的.要害部门或部位必须安装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泄密、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安全设施或技术防范装置,并根据需要组织人员值班护卫。

第八条 应定期检查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接到公安保卫部门安全、治安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在限期内积极完成整改,消除隐患。

第二章处罚

第九条 对违反学校安全保卫管理的行为,视性质、情节、后果和态度,分别给予下列处理或处罚:

(一)通报批评;

(二)赔偿损失;

(三)行政处分(教职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察、开除;学生: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留校试读、开除);

凡在校外受到执法部门处罚者,学院根据情况进行相应处理;对拒不服从学校处理或处罚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处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

(一)部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整改或采取相应措施的;

(二)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整改或采取相应措施;

(三)发生突发公共事件不报告或不及时报告的。

第十一条 有下列扰乱公共秩序行为之一的教职员工,视情节轻重,处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学生处警告以上行政处分。

(一)扰乱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及生活秩序者;

(二)扰乱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食堂、运动场所等正常秩序不听劝阻者;

(三)在公共场所或学生宿舍起哄、砸玻璃、摔瓶子、燃烧公私物品,影响他人工作、学习、休息者;

(四)在宿舍、教室等公共场所攻击他人者;

(五)在校园道路、篮球场等地踢足球、溜旱冰、练习自行车或进行其他不宜活动而不听劝阻者;

(六)酗酒闹事,不服从管理者;

(七)携带弹弓或其它器械在校园内打鸟者;

(八)在学生宿舍私自留宿者。

第十二条 有下列妨害公共安全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教职员工处以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学生处警告以上行政处分:

(一)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或私自存放爆炸、易燃、剧毒物品者;

(二)伪造各类票据、磁卡、证件等弄虚作假者;

(三)结伙滋事、制造混乱或煽动闹事,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四)妨碍公安保卫部门或有关人员执行公务,尚未使用暴力、威胁手段者。

第十三条 有下列侵犯公民权利、损坏公私财物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教职员工处以罚款、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学生处警告以上行政处分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一)打架斗殴或殴打他人,造成轻微后果者;

(二)偷窃、骗娶抢夺公私财物者;

(三)调戏、侮辱妇女或进行其它流氓活动者;

(四)利用语言或传单、信件、大小字报对国家、集体和他人人身进行攻击者;

(五)敲诈、勒索公私财物者;

(六)非法限制他人自由或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者;

(七)故意破坏公私财物者;

(八)恐吓或以其它方式威胁他人安全者。

第十四条 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教职员工处以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学生处警告以上行政处分:

(一)在易燃易爆场所,违反禁令吸烟或使用明火者;

(二)过失性引起火灾,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三)违反安全用电管理规定,私接电线或违章用电者(违规器具一律没收);

(四)违反消防管理规定占用消防通道,埋压、圈占消防设施,毁坏或无故耗损消防设施、消防器材、设备或将其挪作它用者;

(五)在校区未经许可动用明火,不听劝阻者;

(六)有火险隐患,经学校通知后仍不整改者;

(七)发生火灾,隐匿不报者;

(八)违反《消防法》其它规定者。

第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教职员工处以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学生处警告以上行政处分:

(一)无证件出入校门,不接受批评教育者;

(二)无有关部门证明携物外出,不听劝阻者;

第五篇:保安规章制度

1.目的:

公司员工管理、考勤监督,安全、卫生及物资、车辆出入管理。

2.作业内容:

2.1保安必须认真学习并熟悉公司的《保安管理规章制度》、《考勤管理制度》、《车辆管理规定》等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及通知,自觉遵守并负监督执行的责任。

2.2保安的日常工作主要包括人员及考勤管理、出入管理和厂区安全、卫生等监督管理。

2.3人员及考勤管理:

2.3.1辅导员工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并制止不法行为的发生,维持工厂秩序。

2.3.2公司规定员工上下班出入厂区必须及时打卡,保安负责管理员工上下班的考勤卡。

2.3.3保安负责监督员工打卡,禁止代替别人打卡,发现代打卡应及时记录报告人事部。

2.3.4因机械故障或其他原因不能打卡的,保安应及时报告人事部,并配合人事部进行相应处理。

2.3.5上班时间内除公事接洽外,一律谢绝会客。

2.4出入管理:

2.4.1员工出入厂区,应佩戴厂牌,对于无厂牌人员,保安可以拒绝进厂。如确实该员工忘带厂牌,保安应记下其姓名并上报行政办可以让其入厂。员工上班时间外出时,需按规定填妥员工上班外出证明单,保安监督出厂时间,并在员工回厂时签入回厂时间。

2.4.2有外来人员来访时,保安人员应先询问其是否有联络人。如有,电话确认后,按联络人员要求予以接待;否则一律请示行政部决定。

2.4.3外来人员来访、外来车辆进出一律进行登记。

2.4.4节假日加(值)班人员或因事需进办公室及车间、仓库者,需进行登记后进入。

2.4.5物资出厂时,必须出示物资出门证明,出门证明应有该部门主管出具,并由相关人员签名,凭出门证明单查验无误后放行。

2.4.6公司员工携带行李、包裹、提箱、大件物品者,应凭行政部开立放行单放行。携带一般随身用品,由保安人员查验后放行。

2.4.7物资出厂,保安如果有疑问不能决择时,应及时报告上级。

2.4.8应管制入厂人、物、车辆、对非本公司人员及客户或未办理入厂手续者,一概不准入厂,并绝对禁止携带的违禁品入厂。

2.4.9对进入公司的车辆要求停放在指定的位置。做到整齐、美观。

2.4.10负责对公司各种报刊、信件及邮件的签收,并及时交给收件人。

2.5厂区安全卫生管理:

2.5.1除车间及办公区外,保安人员有义务进行安全卫生监督管理。负责对公司监控的查看,并对监控系统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

2.5.2保安应安排巡逻路线,定时或不定时进行厂区巡逻,深夜当班的人员还必须不定时对厂区各要点及宿舍进行巡查。处理及排除一切安全隐患并做好相关记录。如有下列情况,保安应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部门。

2.5.3.1打架斗殴者;

2.5.3.2生产车间内吸烟者;

2.5.3.3食堂或宿舍区违规用火或用电者;

2.5.3.4擅自处理、搬移、损坏公司财物者;

2.5.3.5严重影响公司形象、违返公司管理制度的`其他行为;

2.6紧急事件的处理

2.6.1发现盗窃时,在以收回失窃物为首要的同时需注意防护个人的人身安全,立即报警并呈请上级处理。

2.6.2紧急事件发生时应镇静,以最有效方法将灾害减少至最低限度,不可以慌张误事,视情况按下列程序处理:

2.6.2.1判断情况若尚可消除时,应迅速采取行动,报告领导。

2.6.2.2如事态有迅速扩大之势,应迅速通报有关单位,请求协助解决。

3.保安工作守则

3.1着装、佩戴齐全,按规定上岗交接班。

3.2认真履行值班登记制度,值班中发生和处理的各种情况在登记薄上进行详细登记,交接班时移交清楚,责任明确。

3.3应服从上级命令,切实执行任务,不得偏袒徇私,损害公司利益。

3.4平时应谨言慎行,执行职务时态度和蔼严正。

3.5对来访客人热情、有礼、耐心询问,维护公司良好形象。

3.6值勤中不得出现擅离职守或酗酒、闲聊、睡觉等失职情况。

3.7应熟记厂内各处之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的地点,以免临急慌乱,对重要的电灯、门窗等有缺损时,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处理。

3.8保安应该负责门卫室日常清洁卫生工作,以保持室内清洁整齐美观。

3.9维持厂区内、外周围的环境卫生。

3.10对待同事或来访者,态度恶劣,言行不端者,记大过。

3.11由于保安工作疏忽导致公司财产损失,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3.12保安带头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即予解雇。

3.13有未尽事宜者,参照其它规定办理。

第六篇:保安职责管理制度

主要职责:安全、秩序、整洁、文明,处理突发事件。

一、安全:

保护营业大堂、自助银行等区域银行和客户的财产、设备及人身安全;

做好银行人员为atm机加钞时的安全警戒;

协助押运人员作好款箱进出及现金调运的安全防范工作;

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关注可疑情况和可疑人员,每十五分钟对大堂、自助银行、贵宾室和大门外进行一次巡视;

根据银行工作人员的要求,做好大额存取现客户的.护卫工作。

二、秩序:

维护营业现场良好工作秩序;

帮助和引导客户到相应柜台、自助机具办理业务;

提醒客户遵守“一米线”和银行的其他规定;

礼貌、策略地制止客户在营业大厅的不文明行为;

维持门前交通秩序,引导客户车辆停放;

对可疑人员和停靠车辆进行盘查。

三、整洁:

保持营业厅内地面、墙面整洁,及时清除污物垃圾;

保持桌面、柜面整洁,随时将业务凭证、宣传单、烟灰缸等物品摆放整齐;

每日营业终了将大厅和门口打扫干净;

发现机具设备不能正常运行、设施物品损坏等情况应立即报告和处理。

四、文明:

按规定着装上岗,包括制服、帽子、领带、武装带、皮鞋,保持仪容整洁;

站立巡视,适当就坐调节体力,站有站相、坐有坐相,保持良好警姿;

坚守岗位,不迟到、早退,有事须请假;

不擅离岗位,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严禁酒后上岗,不在工作区域用餐、吸烟;

中午有半小时就餐时间;

岗位上不大声喧哗,不与人聊闲天;

对待客户文明礼貌,不做不负责的回答和结论,自觉维护农行良好形象和声誉。

五、处理突发事件:

如遇突发(案情)事件,应迅速作出准确的反应和判断,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时向支行保卫部门和网点负责人汇报,防止事态扩大。

《保安管理规章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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