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规章制度管理报告模板(优秀范文六篇)

时间:2024-04-23 23:46:57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1416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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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企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统一管理公司的所有车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支出,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说公司车辆是指公司公务用车(专车参考执行)。

第二章车辆管理

第三条综合管理部负责所有车辆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调派,维修保养,费用预算、报销、车辆年检及证照管理,投保、续保与出险索赔及驾驶员管理。

第四条公司车辆原则上由公司专职司机驾驶,如遇特殊情况,需公司其它持有驾照人员驾驶公司车辆时需经综合管理部同意后方可使用,无驾照人员严禁驾驶公司车辆。

第五条车辆每日使用完毕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好,将钥匙交回给行政部保管,不得擅自将公司车开回家。

第六条驾驶人员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第七条驾驶员在出车前须检查车况,行车中应经常观察各仪表,发现异常、异响应立即停车排除并及时报告,确保不开病车上路。

第八条驾驶员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严禁违法行车。

第九条公司车辆须配置灭火器材,驾驶员需定期检查,保管好随车的维修工具和备件,遗失照价赔偿。

第十条驾驶员通讯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除指派用车外,驾驶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保证在岗在位,自觉服从调度,做到随叫随到。

第十一条综合管理部对车内外卫生、一般保养状况等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检查不合格者,对司机或相关责任人处50~200元不同程度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取消驾驶员驾驶资格。

第三章车辆使用

第十二条公司车辆主要用于公司员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办事、联系业务、接送及接送公司宾客。外单位借调用车或公司员工家中如遇急、难、险事需用车辆的,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同意,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安排。未经同意不得私自用车或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

第十三条公司车辆使用实行预约派车制,各部室因公出车需合理安排,综合管理部根据重要性或紧急程度顺序派车。

第十四条使用公车时,使用人应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经审批后交驾驶员,驾驶员根据《车辆使用申请单》予以出车。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可随时派车,事后一天内由使用人提交情况说明并补办手续。

第十五条各部门或使用人用车不得直接与驾驶员联系,不按规定办理申请者,不得派车。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擅自出车一次罚款50-200元,同时一切费用自理。

第十六条车辆使用申请尽量作到提前半天申请,以便统一安排;对同一方向、同一时间段的车辆使用要求尽量拼车同行,减少派车次数和车辆使用成本。

第十七条用车完毕,驾驶员填写用车实际情况记录,使用人用车完毕在《车辆行驶记录本》上签字确认。

第四章车辆维修保养

第十八条公司的`车辆的维修保养,原则上按照车辆技术手册执行各种维修保养。

第十九条驾驶员发现车辆故障或者需要保养时,应先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提交车辆保养维修申请、申报维修保养的项目及费用预算,经批准后予以送指定维修厂检修。

第二十条维修结束,提车时,送修人应对维修车辆进行技术鉴定,检验合格,收回更换的旧部件,并核定维修费用的合理、准确性后,方可在维修厂家的单据上签字。送修人对费用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一条车辆的维修保养应在指定厂家完成,否则维修保养费用一律由送修人承担。

第二十二条由于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者疏于保养造成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费用视情节轻重,由公司和司机按照比例共同负担。

第五章车辆保险

第二十三条公司车辆投保险种以及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得私自增加或减少投保险种,也不得私自提高和降低额度。

第二十四条公司车辆保险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统一办理,综合管理部根据相关政策,对保险公司进行考察,并报公司领导批准确定。

第二十五条一旦出现车辆保险索赔事件,行政部应在第一时间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并保存好索赔资料。事故处理完毕后,办理索赔手续。

第六章油料管理

第二十六条公司车辆实行“统一管理、定点加油、分车核算”的制度,驾驶员持油卡加油。

第二十七条综合管理部每月负责统一购买汽油,并分配到各车辆油卡上。所有车辆一律采用油卡加油,非特殊情况严禁现金加油。特殊情况下需现金加油者,先向综合管理部说明原因,得到允许后方可加油。

第二十八条每车设置《车辆加油记录表》,每次加油时,驾驶员需填写《车辆加油记录表》,以备查。

第七章驾驶员奖罚管理

第二十九条公司设立车辆安全奖,对模范执行本制度,工作成绩显著的,且安全行车无事故者按300元/月・人进行奖励。事故造成车辆修理费在20xx元及以下,扣除驾驶员当月安全奖;车辆修理费超出20xx元且在5000元及以下的,扣除驾驶员3个月安全奖;超过5000元,扣除驾驶员一年安全奖。

第三十条对发生行车责任事故者,驾驶员需写出书面情况报告,根据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和具体情况,如负主要责任或主要责任以上的,在保险公司理赔后,产生的其余费用由驾驶员全部承担,情节严重的调离岗位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一条擅自出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第三十二条驾驶员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发生事故,由该车驾驶员承担一切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第三十三条工作时间外,车辆未按指定地点停放,发现一次,罚款20元;造成损坏,损失费用全部由驾驶员承担,并追究责任人相关责任。

第三十四条未带齐相关证件、违反交通法规,受到交警部门处罚,费用由责任人自理。丢失车辆证件、牌照及驾驶证的,驾驶员承担全部证、照补办费用。

第三十五条酒后驾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第三十六条驾驶员私自将油料外流,一经发现,赔偿三倍油料价值款,给予开除处理,并在公司通报批评。

第三十七条驾驶员无故不出车的,由此产生的交通费用由驾驶员全额负担;屡教不改者,给予开除处理。

第三十八条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及扣分由驾驶员个人(含非专职司机)全部承担。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二篇:企业的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中小企业和职工的行为,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定。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和全体职工,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职工;包括适用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职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职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企业负有支付职工劳动报酬、为职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企业劳动用工制度

第一节职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并且必须年满16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件。

第6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必须已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必须如实争取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并签字承诺,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7条职工应聘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失业证和解除和终止合同证明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企业。

企业录用职工不收取押金,不要求担保,不扣留居民身份证、暂住证、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

第8条企业加强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职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位深造培训教育,培养职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9条企业提供专项培训经费选送职工进行专业技术脱产培训的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

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

第10条企业招用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职工录用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并报劳动部门备案。

第11条劳动合同必须经职工本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方能生效。

第12条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

第13条企业对新录用的职工实行使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满3个月不满1年的,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限满1年不满3年的,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限满3年以上的,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

第14条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职工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职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企业与职工一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职工在企业连续工作满XX年的;

(2)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职工没有《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

第15条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企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由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等。

第16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提供于录用相关的虚假的证书或者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

(3)严重违反企业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工作制度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企业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企业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企业提前30天书面通知职工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企业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不能达成协议的。

企业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企业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依法《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抚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企业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9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企业不得依据本规定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成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0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企业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企业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职工劳动的,或者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职工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企业。

职工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应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21条职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职工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职工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企业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22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职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职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企业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除企业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职工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企业决定提前解散的;企业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23条企业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职工支付赔偿金。

第24条职工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对企业造成损失的,职工应赔偿企业下列损失:

(1)企业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职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对企业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可预见的,由企业与职工在劳动合同中直接约定赔偿金,但约定赔偿金总额应原则控制在职工1个月工资总额以内。

第25条企业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职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职工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企业依照有关规定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26条经济补偿按职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职工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职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三节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27条企业实行8小时工作制,对特殊岗位的职工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

第28条职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

上午:―:,下午:―:。

第29条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但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30条其他休息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节工资福利

第31条职工基本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基本工资是职工完成法定工作时间应享有的工资报酬。

第32条企业实行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此外包括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以劳动合同约定或单价协议书为准。

其中计件工资单价的计算公式:式中:g是计件单价;ga是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gb是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和167是常数,2代表最低工资和平均工资的中间值,167是月法定工作时间(以小时为单位);t是制造单位产品所消耗的小时数,即工时定额。

第33条企业安排职工加班的,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休息日安排职工加班,企业可以安排职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34条企业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企业在支付工资时向职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职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35条企业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职工工资;本月工资于次月15日前支付;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职工工资。

第36条非员工原因造成停工、停产、歇业,时间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停工、停产、歇业时间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员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按照当地基本生活保障费(当地最低工资的80%)标准支付工资;员工提供了正常劳动的',企业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第37条因职工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可以要求职工赔偿。职工赔偿金可从职工月工资中扣除,每月扣除的不超过职工工资的20%,扣除后余额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38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企业可以代扣或减发职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职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2)扣除依法赔偿给企业的费用;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39条企业建立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逐步改善和提高职工各项福利待遇,改善职工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

第五节社会保险

第40条企业按政府规定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

各项社会保险费依法由企业和个人分别承担。

第三章职工劳动纪律制度

第一节劳动纪律与职工守则

第41条职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传真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8)职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通知书》;

(9)职工辞职办理移交手续,不办理移交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42条职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进入或逗留厂区,必须按规定佩戴厂牌和穿着工作服;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企业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5)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企业环境卫生清洁;

(6)爱护公物,小心使用企业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企业财物;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企业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9)关心企业,维护企业形象,敢于同有损企业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11)遵守企业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

第43条职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1)生产主管和领班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车间主任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操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

(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0)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

(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企业;

(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二节奖励与惩罚

第44条为增强职工责任感,调动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企业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职工实行奖励制度。

奖励分为表扬、晋升、奖金三种。

第45条职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企业,服从安排,成为职工楷模者,给予通报表扬。

第46条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职工,除给予通报表扬外,另给予晋升、奖金的奖励: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3)遇有灾情,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企业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企业利益行为,使企业避免重大损失的;

(5)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47条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企业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职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警告、记过、解除劳动合同三种。

第48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第一次口头警告;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一个月内被书面警告3次(含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书面警告6次(含6次)以上的,予以记过1次: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10分钟以上)的;

(3)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4)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5)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6)擅自带外人到生产车间逗留的;

(7)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

(8)在禁烟区吸烟的;

(9)违反企业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10)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49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第一次口头警告;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二次以后每次记过1次;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含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含6次)以上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企业生产秩序和职工生活秩序的;

(2)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企业利益受损的;

(3)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的;

(4)将企业内部的文件、帐本给企业外的人阅读的;

(5)在宿舍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炉、煤气灶的;

(6)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50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连续旷工时间超过6日(不含6日),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12日(不含12日)的;

(2)提供与录用有关的虚假证书或劳动关系状况证明,骗取企业录用的;

(3)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企业经济损失XX元以上的;

(4)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企业财物,造成企业经济损失XX元以上的;

(5)违反企业保密制度,泄露企业商业秘密,造成企业经济损失XX元以上的;

(6)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51条职工违规违纪对企业造成经济损失,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职工经济损失赔偿每月控制在工资额20%以内,扣款后工资低于最低工资的,应保证其最低工资发放,职工离职应一次性结清。

第52条对职工的违纪处理,由违纪职工所在的车间主任根据本规章制度相关条款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并提交人事部门,再由人事部门提交总经理室审批。经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向违纪职工送达处理决定书,处理决定必须包括职工违纪事实、违纪证据、处理原因、处理依据、处理结果等五项内容。整个处理过程不得超过30日。

第53条职工对企业处理不服的,享有申诉权利。申诉程序:第一步,向车间主任申辩事实与理由;第二步,对车间主任再次处理不服的,向人事部门申辩事实与理由;第三步,对人事部门再次处理不服的,向总经理室申辨事实与理由,总经理室作出的再次处理决定为本企业最终处理决定。

第四章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

第54条为了维护企业利益,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特制订本保密制度,企业全体职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55条本规定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以及企业依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第56条可能成为企业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实验数据、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模型、模具、技术文档、操作手册等等。

第57条可能成为企业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包括客户名单、客户订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经营目标、经营项目、管理诀窍、货源情报、内部文件、会议纪要、经济合同、合作协议等等。

第58条严格遵守企业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登记、借用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应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中,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企业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59条不得私自复印、摘录和外传秘密文件、资料、档案。因工作需要复印时,应按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

第60条职工调职或离职时,必须将自己保管的秘密文件、资料、档案,按规定移交给企业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不得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第61条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职工另行签订《保密协议》,协议内容包括保密的内容、范围、权利、义务、期限和违约责任等事项。

第62条未经企业同意,职工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企业同类的业务。

第63条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职工另行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职工从离开企业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其他企业内任职,或者自营同类产品和业务,企业按月向职工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

竞业限制的具体范围、竞业限制期、竞业限制经济补偿和违约责任等事项按《竞业限制协议》约定执行。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第五章附则

第64条本制度是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体化,本规定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以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65条本制度与劳动合同有抵触的,以劳动合同为准。

第66条本制度已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并与工会协商后确定,并向全体职工公布。

本企业向每位职工发放本手册,职工签收以此作为已向职工公示的证明。

第67条本制度自20xx年x月x日生效。

第三篇:企业规章制度

为了创造一支以公司利益至高无上准则,建立高素质、高水平的团队,更好地服务于每一位客户,公司制定了以下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望各位员工自觉遵守!

一、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不得早退;不得旷工;

二、工作期间保持微笑,不可因私人情绪影响工作;

三、上班第一时间打扫档口卫生,整理着装,必须做到整洁干净;员工需画淡妆,精力充沛 !

四、上班时不得嬉笑打闹、赌博喝酒、睡觉而影响本公司形象;

五、员工本着互尊互爱、齐心协力、吃苦耐劳、诚实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级、有何正确的建议或想法用书写文字报告交于上级部门,公司将做出合理的回复!

六、服从分配服从管理、不得损毁公司形象、透露公司机密;

七、工作时不得接听私人电话, 手机应调为静音或震动

八、认真听取每位客户的建议和投诉、损坏公司财物者照价赔偿,偷盗公司财物者交于公安部门处理

九、员工服务态度:

1、热情接待每位客户,做好积极、主动、热诚、微笑的服务;

2、尽快主动了解服装;以便更好的'介绍给客户 ;

十、员工奖罚规定:

1、全勤奖励每月30元,迟到、早退、每分钟扣罚1元;旷工一天扣罚120元,工作时间不允许请假,请假一天扣除当日工 资,未经批准按旷工处理;病假必须出具医院证明,前三天扣除当日工资的30%,之后每天扣除当日的工资;

2、每三个月进行优秀员工奖励,奖励200元;(条件:必须全勤员工、业绩突出、无客户投诉者、无拒客者;无)客户投诉或与客户发生争吵将取消本次奖励,一次扣罚30元;

3、上班时不得嬉笑打闹、赌博喝酒、睡觉而影响本公司形象,违者扣罚10元/次;上班有客户在时不得接听私人电话不得发短信聊天,手机应调为静音或震动,违者扣罚5元/次;

4、必须服从分配、服从管理,违者扣罚30/次;私下使用本公司电脑者扣罚50/次; 5、透露公司机密(产品原价、客户档案、)查明属实将扣除当月工资的60%;

十一、入职条件:

1、填写员工入职表,按入职须知执行规定;

2、需交身份证复印证

3、工作期间必须遵守本公司规章制度;

十二、辞职条件:

1、员工辞职必须提前3个月提呈辞职报告,书写详细理由批准后方可离职,离职只发放工资

2、未满1个月而要离职者只发放工资的60%,十三、辞退员工将不发放任何工资待遇,辞退条件如下 :

1、连续旷工3次/月;

2、拒客或与客户发生争吵3次/月;

3、泄露本公司机密1次/月;

4、偷盗本公司财物者;

第四篇:企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薪酬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立合理的薪酬管理体系,是企业经营与发展的需要,是应对外部竞争和内部激励的有效手段。为适应现代企业发展的要求,结合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薪酬管理原则

本薪酬管理制度必须贯彻按劳分配、奖勤罚懒、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以及根据激励、高效、简单、实用原则,在薪酬分配管理中要综合考虑社会物价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员工所在岗位在公司的相对价值、员工贡献大小等因素。

第三条薪酬增长机制

1、薪酬总额增长与人工成本控制

薪酬增长要建立与企业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与劳动力市场相应的薪酬增长机制。

薪酬总额的确定要与人工成本的控制紧密相联,加强以人工成本利润率、人工成本率和劳动分配率为主要监控指标的投入产出效益分析,建立人工成本约束机制,有效控制人工成本增长,使企业保持较强的竞争力。

2、员工个体增长机制

对员工个人工资增长幅度的确定在根据市场价位和员工个人劳动贡献、个人能力的展现来确定,对企业生产经营与发展急需的高级紧缺人才,市场价位又较高的,增薪幅度要大;对本企业工资水平高于市场价位的简单劳动的岗位,增薪幅度要小,甚至不增薪。对贡献大的员工,增薪幅度要大;对贡献小的员工,不增薪或减薪。

第四条根据聘任、管理、考评、薪酬分配一体化的原则,直接聘请的员工的.薪酬分配统一由企业人力资源部管理,并实行统一的等级工资制度。

第五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企业正式聘用的员工;

第六条职能分工

1、薪酬与总经办

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提出本制度的制订与修正原则,以及本公司收入分配的原则方案;组织讨论并批准本制度的实施。审批人力资源部上报的薪酬方案及薪酬调整方案。

2、人力资源部

负责组织本制度的修订和实施过程中的解释,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根据本企业各部门上报的考勤、考核资料,计算工资与奖金;

负责组织和指导各部门拟订薪资年度预算;

负责审议各部门提出的员工薪酬调整议案;

负责提出各部门员工薪酬调整方案,并上报薪酬与总经办审批;

第二章薪酬结构

第五篇:企业管理制度

1、单位法定代表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各级各岗位应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各部门应建立健全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到职责明确,各负其责,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和不断完善。

2、单位安全主管部门应指定一名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对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

3、本单位建立由单位行政领导为领队、兼职安全管理员为队长的义务消防队,并定期进行消防业务知识培训和灭火技能演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每半年举行一次。

4、对本单位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和新职工的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原则上每年不少于一次,以普及消防知识,提高扑火技能为目的。

5、平时应加强对消防器材和防火安全标志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完好和正常运行,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单位组织的定期或不定期消防安全检查结合于安全检查之中,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经常进行消防巡查,并填写巡查记录,同时督促门卫、值班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巡回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以确保安全。

7、库区及消防重点部位要有醒目的防火警示标志。

8、对易燃、剧毒、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运输和销毁,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严格“双人双锁”制度和“三制”管理(即报告制度、审批制度和监护制度)。

9、来本库施工的'施工单位,在订立经济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消防安全合同,明确双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督促其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第六篇:企业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员工归属感,充分体现公司的温暖和人文关怀,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及对公司的认同度,形成良好的企业向心力和凝聚力。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 编制依据

依照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编制。

4 术语和定义

公司提供的福利待遇包括按国家规定执行的福利待遇,以及根据企业自身条件设置的福利待遇。

5 职责

人事行政部负责公司所有员工物资类福利的申报、采购、发放。

财务部依据人事行政部确认的标准发放货币类福利。

6 福利待遇的种类

6.1 社会保险及公积金(五险一金)

1) 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组成: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种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2) 员工入职时,公司按规定为员工购买五险一金,并承担公司应缴纳部分,个人应缴纳部分由公司代缴并从员工工资中扣除。

6.2 带薪休假

带薪休假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等,详见《考勤管理制度》。

6.3 读研补贴

6.3.1 申报补贴资格

1) 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表现优异,获部门推荐并经公司批准的员工。

2) 参加国防科学技术大学软件工程硕士招生考试并被录取。

3) 所选导师须为国防科学技术大学计算机学院工程中心教员。

6.3.2 审核流程

1) 每年6月1日~6月15日、12月1日~12月15日期间,员工本人提出申请,公司各部门领导进行推荐,以推荐书的形式递交人事行政部登记报备。推荐书须包含以下几点:被推荐员工的品行评价、能力评价、业绩评价及推荐理由。

2) 每年6月中下旬、12月中下旬,公司领导对被推荐员工进行资格考评,每名被推荐员工做相关技术主题报告,内容包含以下几点:个人在公司工作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取得的工作成果、读研的目标、个人职业规划、对公司发展建议。

3) 每年1月初、7月初公布拟推荐读研员工名单。名单公布后入选员工可选择考试时间进行报考(每年有2次考试,分别在6月、10月),每次保留入选员工一年资格,逾期作废。

4) 被评为公司突出贡献、优秀员工的优先推荐。

6.3.3 享受待遇

1) 每月发放基本生活补贴和工作补贴。基本生活补贴1000元/月,工作补贴按实际发生的工作时间和公司相关规定计算。

2) 绩效奖金按实际发生的工作时间和公司相关规定计算发放。

3) 享受正式员工福利(包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计生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生日福利、过节福利、通讯补贴、年终奖)。

4) 公司工龄连续计算,读研毕业后,读研期间的工龄自动补算。

5) 公司报销学费。享受此款待遇须顺利毕业,取得硕士学位证书者公司报销全部学费。但如有课程发生补考或毕业论文因为质量问题被延期答辩的,只报销部分学费,具体比例根据具体情节确定。

6) 享受以上待遇者,入学前须签订协议书,保证毕业后最少在公司工作3年。

6.4 娱乐活动

1) 部门活动经费:为了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而设立的项目,为每位员工按照300元/人・季度(含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签订实习协议在三个月以上实习生)的标准提供补助,此经费包括部门内部聚会、创建文化、娱乐场所,开展兴趣小组活动、组织员工迎新、春(秋)游等活动。

2) 人事行政部在每季度末向财务部提供本季度末部门总人数,各部门持发票向财务报销下季度部门活动经费。

3) 公司将不定期地组织运动比赛、联谊活动等。

6.5 餐费补贴

1) 公司为每位员工按照20元/人・工作日的标准发放餐费补贴。

2) 长沙地区发放方式:50%随每月工资一同发放,50%发放至公司个人餐卡内。

3) 其他地区发放方式:全额由工资内发放。

4) 出差享受差旅补贴,不再发放餐补。

6.6 节日礼品

1) 公司每逢端午、中秋,为员工发放价值100元/人的节日礼品一份。

2) 每逢三八妇女节为每位女性员工发放价值50元/人的节日礼品一份。

6.7 健康体检

公司每年为员工安排一次免费健康体检。

6.8 生日福利

公司依照员工法定身份证上日期为所有正式员工生日提供100元/人的福利,发放方式或为生日礼品或开展生日活动。

6.9 通讯补贴

6.9.1 补贴标准

岗位

补贴

领导层

实报实销

副部长以上

150元/月

研发体系

50元/月

技术支持体系

150元/月

销售体系

200元/月

职能体系

100元/月

6.9.2 补贴管理

1) 以补贴的形式发放到当月工资中。

2) 原则上鼓励员工使用公司固定电话作为日常通讯工具。

3) 职务、岗位变动时,从变动后的次月起按新的职务、岗位进行调整。

4) 享受通讯补贴的对象,必须确保通讯畅通,无特殊情况下不得擅自关机、停机,发现二次扣除当月补贴。

5) 员工须保持手机畅通,员工的手机号码若需更改,需告知前台,并同时自行负责通知业务联络单位和个人。

6) 通讯补贴如有特殊情况,应填写《特殊补贴申请表》附件1,经部门负责人签字,报管理中心副总裁审批方可执行。

6.10 车辆补贴

6.10.1 补贴对象

使用私人车辆执行本职业务的'人员,重点是销售人员。

6.10.2 补贴标准

用车补贴等级:

等级

补贴标准

适用范围

1等

600元

因公月平均行驶里程数约400公里

2等

800元

因公月平均行驶里程数约550公里

3等

1000元

因公月平均行驶里程数约700公里

6.10.3 车补管理

1) 车补以补贴形式发放到当月工资中。

2) 员工享受的车补实行限额包干、超支自负原则,公司不再支付车辆相关的规费、维修养护费、保险费、油费、清洁费以及在本市内发生的路桥费、停车费等一切费用,且原则上不再报销本地出租车费。

3) 享受车补的车辆出现任何的违章行为均由车辆所有者自行负责,公司不承担责任,同时与交通事故、违章行驶相关的一切费用(如事故处理费、对交通肇事受害人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车辆维修费、罚款等),由该车辆所有者承担。

4) 享受车辆补贴的员工日常工作中,公司原则上不再派车。

5) 特殊情况下公司需使用员工车辆的,该员工应予以积极配合。

6) 员工因病、事假超过1个月以上,扣减车辆补贴。

7) 车辆补贴如有特殊情况,应填写《特殊补贴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报管理中心副总裁审批方可执行。

6.11 住院慰问金

员工重病住院(一个月以上)治疗(包括因工负伤),住院期间公司一次性给予慰问金或以慰问品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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