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餐饮管理制度规章制度(范文5篇)

时间:2024-02-14 11:51:00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7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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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小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宣传有关食品安全的制度。

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协调机构,保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站人员配备、办公设施装备等基本工作条件。

3、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街道和本社区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并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防止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防范和杜绝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充分发挥社区在食品管理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4、及时报告食品安全事故,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对食品安全事故开展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5、主动做好本辖区内有关食品安全工作,协同或配合有关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做好各项食品安全工作。

6、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

7、及时举报,发现本社区范围内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药品)行为的,马上制止,并及时上报办事处食品安全工作站或市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8、加强对“连锁超市”“放心店”的动态监管。

9、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定期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例会,互相交流信息,促进提高管理水平。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食品安全工作责任。

第二篇:小型餐饮管理规章制度

1、餐(饮)具、用具使用前必需清洗消毒,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用具不得使用;对每餐未使用的餐具,必须收回洗碗间用清水冲洗,进行消毒后,方可再用;不重复使用一次性餐具;当天收回餐具,当天清洗消毒,不隔天隔夜。

2、餐(饮)具用具洗涤、消毒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

3、餐(饮)具用具清洗消毒按“一洗、二清、三消毒、四冲洗”的顺序操作。

4、清洗时,在水池里放的洗涤剂,注入热水,将洗洁剂搅拌均匀,水温控制在40C;在将餐具、用具内的杂物刮掉,放入水池浸泡5――10分钟后进行清洗。

洗净后,凡能用蒸汽消毒的餐具、用具、器皿等,均应放入蒸车内进行消毒,蒸汽温度大于等于95C,蒸煮时间为15――30分钟;凡不能用蒸煮的塑料餐具、用具、器皿等,须用药物浸泡进行消毒,浸泡时间为15―30分钟。

5、消毒后餐(饮)具、用具必须储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用具应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识。

6、餐(饮)具用具保洁柜应密闭、定期清洗、保持洁净、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7、洗消完毕将洗碗消毒池及其他清洗消毒设备冲洗干净。

洗碗间及消毒间必须保持整洁、卫生、明亮,不得存放有毒物品、有毒气体、污物、易爆物品等。

8下班时,专职管理人员应锁好餐具间及洗碗间的门窗。

第三篇:餐饮管理规章制度

食品烹调加工是保证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之一,为保障师生生命健康与安全,特制定《食堂食品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一、食品烹饪厨师必须持有效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穿戴工作衣、帽上岗。

二、食品烹饪厨师必须加强政治、业务学习,熟悉各种烹调技艺,增强食品卫生安全意识与法制观念,提高业务能力。

三、烹饪食品盛装器具坚持生、熟分开、分类使用;抹布保持清洁,调味品、料要分类放置,用后及时加盖。

四、食品原料烹饪加工前应新鲜、洁净、卫生,腐败变质及感官性状异常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原料不得烹饪加工。

五、烹饪加工食品要烧熟煮透,方式科学合理,不破坏和降低食物的营养价值。

六、烹调的菜肴尽量做到色、香、味等感官性状俱佳,增进用餐者食欲。

七、学校食堂严禁加工凉菜、凉面、野生菌和皮蛋。四季豆、土豆等蔬菜的干煸,须经高温煮熟烧透。

八、食品菜肴烹饪严格按卫生要求规范操作,操作人员不得对着饭菜咳嗽、打喷嚏,不用手抠鼻屎、耳垢,上厕所后要洗手,不用抹布或围裙擦试菜肴容器。

九、菜肴品调味必须符合烹调卫生要求,切忌用手指直接沾汤、拈菜品尝,不能用烹饪厨具盛菜和汤汁送入口中品尝。

十、烹制加工好的.熟食菜肴,必须使用清洁、卫生消毒的餐具容器盛装,及时送入配菜间分配案台上,防止灰尘、蚊蝇、虫鼠等的二次污染。成品菜肴严禁放置于地面上。

十一、食品烹饪加工结束后,及时清洗各种用烹饪器具,打扫灶台、地面等烹饪环境卫生,保持器具、灶台清洁,地面无食渣,废物垃圾入桶。

十二、未经食堂管理人员许可,烹饪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换岗和增减。

第四篇:小型饭店员工的规章制度

一、行为规范

1、严守岗位职责、遵守工作纪律,讲究工作效率、日事日毕,服从领导安排。

2、仪表端庄、大方,上班期间统一着工装。有客人时不得大声喧哗、谈笑、玩手机;工作时间合理使用手机,不得玩手机游戏、看电影等。

3、待客热情礼貌、端庄大方。主动指引或解决客人问题,路遇客人要笑脸相迎、主动让路。

4、接听电话时要神清气爽,使用文明用语;转接电话或传话时要及时。

5、严禁假公济私、盗窃公司食物及财产!不私自使用公司的工具、设施或占用工作时间干私事,不影响他人工作。

二、工作纪律

1、每日准时到岗。偶尔迟到10分钟以内视为正常,迟到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2小时以上的按旷工1天处理;未批假不来上班按旷工2天处理。因偶然突发事件(如暴雨、家中急事等)迟到15分钟以上,需及时告知事因并查明属实。提前下班10分钟以上视为早退,工作时间无店长批准离开工作岗位30分钟以上者,按迟到的旷工处理方法。旷工1天扣发2日工资,旷工超过2天开除。

2、每月员工可公休2天,公休应提前通知店长,具体公休日期由店长统一安排。

3、除公休外,每月事假不得超过2天,事假当天扣发当日工资。事假超过2天建议与同事调班解决。

4、春节歇业4天(除夕-初三),全体员工放假。春节、国庆等长假请假需提前2周以上便于统筹安排。

三、服务员每日工作

1、洗菜、串菜、泡茶、摆盘,保鲜柜菜品摆放,调料台调料摆放。

2、确保所用餐具、器皿清洁、卫生、明亮、完好,并按标准摆放。

3、及时保持桌面、地面等店面环境卫生。

4、负责就餐客人的带位和点餐接待工作,熟悉菜单内容,善于推销推荐菜品及酒水。

5、负责传菜,按照厨房出单的顺序上菜。

6、解答客人提出的有关饮食、环境方面的问题;收集有关意见,并及时向领导反映。

7、婉言谢绝非用餐客人进入餐厅参观和衣着不整的客人就餐,警惕找茬客人、有意见的客人和潜在隐患事件。

8、晚间开餐后,客流高峰时注意相互呼应、协助,提高效率,注意脚下及手上安全。

9、协助客人结账。客人离桌后,将自助餐盘、竹签拿到收银处结账,仔细检查、避免错漏。

10、做好餐后收尾工作。客人离桌后,收拾碗筷、擦桌子、扫地、倒垃圾等。

四、收银员岗位职责

1、认真完成收银收款工作,警惕假钱;不定时查看监控、大堂及外摆情况的全局掌握。

2、检查每日酒水饮料的存货是否充足,及时补充冷饮至冰柜。

3、检查每日消毒碗筷的存货,如若不够及时电话补充。

4、不定时检查调味台,并通知服务员进行补充。

5、整理每日进货单据,监督采购品种及数量。

6、营业结束后认真盘点当日营业额,点清钱款并做好每日收支记录账单。

7、非就餐高峰时段协助服务员做好餐前准备工作如串菜等。

五、厨房岗位职责

1、负责每日熬汤、卤菜、菜品加工,厨房餐、厨具的清洁。

2、注意个人卫生、形象。工作时间穿戴工作衣和工作帽,2天更换一次白大褂、围裙和工作帽。做到每月理发1-2次,每天修剪指甲,2天洗澡一次,衣着整齐干净。

3、安全工作:严禁采购腐烂、变质等问题食品,防止食物中毒;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厨房和保管室;厨房工作人员下班前,检查各类水、电开关,冷柜等设备是否正常工作。

4、饭菜要求:饭菜加工前要清洗干净,荤素分离,生熟分开;加工的'饭菜要饭熟菜香,食品足秤;菜品多样化,定期开发新菜品。

5、设备摆放要求:餐具要定点摆放,用完后要及时清洗干净,碗筷进行消毒;案板用完要随时清洗,不留根、叶等残渣;加工前后的饭菜,均不准放在地上;保温桶、饭勺、捞具、铲具、碗筷等要定点摆放整齐。

6、卫生要求:就餐区和加工区要保持干净,整洁。做到地面、墙面、桌面光洁干净。无蚊蝇、无鼠害、无垃圾、无剩饭菜。不漏水、不漏煤气和蒸汽。灶台、饭锅保持干净,不留脏水、剩饭和污垢。

第五篇:小型餐饮食品卫生安全规章制度

一、食品原料采购与索证制度

1、采购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规定,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要求。

2、采购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设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方索取生产经营资质(许可证)和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同时按照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核查。

3、所索取的检验合格证明由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4、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害有毒、质量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料以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志不清、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不得采购。

5、无《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不得采购。

6、采购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食用油、调味品、酒类饮料、冷食制品、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应当索证的其他食品等,均应严格索证索票。生肉、禽类应索取兽医部门的检疫合格证,进口食品及其原料应索取口岸监督部门出具的建议合格证书。

7、验收员在验收食品时,要检查验收所购食品有无检验合格证明,并做好记录。

二、食品库房管理制度

1、食品及其原料不能和非食品及有害物质共同存放。

2、各类食品及其原料在分类、分开摆放整齐。

3、各类食品及其原料要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5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

4、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加盖密封并张贴标识。

5、库房内应经常通风、防潮、防腐,保持室内干燥整洁。

6、库房门、窗防鼠设施经常检查,保证功能完好。

7、设专人负责库房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

8、库房内食品及其原料应经常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清理过期、变质食品及其原料。

三、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2、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以及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培训。

3、餐饮服务食品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初次培训时间分别不少于20、50、15课时。

4、新参加工作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四、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凡检出患有以上“五病”者,要立即叫其调离原岗位,禁忌症患者及时调离率100%。

5.凡食品从业人员手部有开放性、感染性伤口,必须调离工作岗位。

五、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卫生技术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卫生操作。

3.严格科学的洗手: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动水冲洗。

4.从业人员不得留过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厕。

5.从业人员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用勺直接尝味,使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6.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

7.从业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六、餐(用)具洗涤、消毒管理制度

1.设立独立的餐饮具洗刷消毒室或专用区域,消毒间内配备消毒、洗刷保洁设备。

2.洗刷消毒员必须熟练掌握洗刷消毒程序和消毒方法。严格按照“除残渣→碱水洗→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药物消毒增加一道清水冲程序。

3.每餐收回的餐饮具、用具,立即进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4.清洗餐饮具、用具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餐具消毒前必须清洗干净,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及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

5.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要经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

6.洗刷餐饮具的水池专用,不得在洗餐饮具池内清洗食品原料,不得在洗餐饮具池内冲洗拖布。

7.洗刷消毒结束,清理地面、水池卫生,及时清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水池清洁卫生,无油渍残渍,泔水桶内外清洁。

8.定期清扫室内环境、设备卫生、不留卫生死角,保持清洁。

七、预防食品中毒制度

1.豆浆、四季豆等生食有毒菜果,必须煮熟煮烂方能发售。

2.马铃薯(土豆)发芽时,因芽内含有龙葵素,必须将芽彻底挖掉,才可进行烹调食用。

3.未煮红熟透的海产品,不得食用,熟透的海虾、海蟹应一次或当天食用,如有剩余,放凉后立即妥善冷藏,再次食用前要加热煮透。

4.夏秋季多发细菌性食物中毒,要注意食物加工消毒及炊具、餐具消毒。

5.严防发生投毒事件。外部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食品加工出售间,注意炊事人员的思想建设,及时化解矛盾,以免发生过激行为。

6.食品仓库、加工间不得存放任何有毒、有害物质。

7.食堂内不得有员工住宿、午休房间。

8.如怀疑有事物中毒发生时,应迅速上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采取及时有效措施进行救治。

八、食品卫生综合检查制度

1.制订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全面检查与抽查、自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各餐饮部的卫生管理组织负责本部的各项卫生检查制度的落实,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一次卫生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3.厨师及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4.卫生管理组织及卫生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5.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提交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九、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加工前检查食品原料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2.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加工后的直接入口熟食要盛放在已经消过毒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3.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放凉后再冷藏。

4.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食用。

5.灶台、抹布随时清洗,保持清洁。不用抹布揩碗盘,滴在盘边的汤汁用消毒抹布揩擦。

6.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要求,收集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洗抽油烟机罩。

7.剩余食品及原料按照熟食、半成品、生食的卫生要求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

8.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十、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1.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要求的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

2.购买食品添加剂必须索取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口食品添加剂应索取口岸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卫生证明。

3.食品添加剂使用必须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

4.不得使用未经批准、受污染或变质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添加剂。

5.不得以掩盖仪器腐败变质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使用食品添加剂。 十一、粗加工管理制度

1.分设肉类、水产类、蔬菜原料加工清洗区域池,并有明显标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

2.加工肉类、水产类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与蔬菜分开使用,并要有明显标志,盛装海水产品的容器要专用。

3.各种食品原料不得说地堆放。清洗加工食品原料必须先检查质量,发现有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不得加工。

4.蔬菜类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杂草、烂叶。

5.肉类、水产品类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专用加工洗涤区或池进行。肉类清洗后无血、毛、污,鱼类清洗后无鳞、鳃、内脏,活禽宰杀放血完全,去净羽毛、内脏。

6.做到刀不锈、砧板不霉,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加工结束后及时拖清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用具、容器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切菜机、绞肉机等机械设备用后拆开清洗干净。

7.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内外清洁卫生。

8.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布。

十二、配餐间卫生管理制度

1.配餐间工作人员应严格注意个人卫生,严格洗手消毒,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2.认真检查食品质量,发现提供的食品可疑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立即撤换做出相应处理。

3.传递食品需用专用的食品工具,专用工具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

4.配餐前要打开紫外线灯进行紫外线消毒30分钟,然后对配餐台进行消毒。

5.工作结束后,清理配餐间卫生,配餐台无油渍、污渍、残渍,地面卫生清洁,紫外线消毒30分钟。

6.配餐间按专用要求进行管理,要做到“五专”(专用房间、专人制作、专用工具容器、专用冷藏设施、专用洗手设施)。其他人员不可随意进出,传递食品从能够开合的食品输送窗进行。

十三、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食品经营单位必须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食品安全有专人管理和负责。

2.《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悬挂于醒目可视处。

3.食品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

4.工作人员上班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保持良好个人卫生。

5.保持餐厅内外环境卫生,加强通风和消毒工作,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

6.食用工具每次用后应洗净、消毒、保持洁净。

7.盛装垃圾的容器应密闭,垃圾及时处理,搞好“三防”工作。

十四、面食制作管理制度

1.加工前要检查各种食品原料,如米、面、黄油、果酱、果料、豆馅以及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如发现生虫、霉变,异味、污秽不洁,以及不符合其他食品安全要求的不能使用。

2.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原料要按照粗加工卫生制度的要求加工。蔬菜要彻底浸泡清洗,易于造成农药残留的蔬菜(如韭菜)浸泡时间30分钟以上,然后冲洗干净。

3.各种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开使用,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位存放、菜板、菜墩洗净后立放。

4.糕点存放在专库或专柜内,做到通风、干燥、防尘、防蝇、防鼠、防毒、含水分较高的带馅糕点存放在冰箱,做到生熟分开保存。

5.按规定要求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

6.各种食品加工设备,如绞肉机、豆浆机、和面机、馒头机等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期消毒。各种用品如盖布、笼布、抹布等要洗净晾干备用。

7.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面点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面板清洁,各种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洁后定位存放。

十五、食品留样制度

1.学校食堂为师生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需由专人负责留样;

2.学校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100g以上,分别盛放在己消毒的餐具中保存。

3.留样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4.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或加盖),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

5.食品留样必须立即密封好、贴好标签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

6.每餐必须作好留样记录:留样时期、食品名称,便于检查;

7.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时间到满后方可倒掉;

8.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它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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