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产品规章制度管理制度(范文5篇)

时间:2024-02-14 11:47:03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1229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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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餐厅管理规章制度

一、餐厅规章制度

1、 遵守酒店各项规章制度。

2、 不准迟到、早退、旷工、不准擅自换班、私自脱岗。

3、 工作时间不准赌博、饮酒、吸烟、吃口香糖、吃零食。

4、 工作期间不准高声喧哗,做到‘‘三轻,说话轻、操作轻、走路轻。

5、 上班前检查自己仪容、仪表,工作期间严格要求自己的站姿、坐姿、走姿。

6、 工作期间要保持愉快的微笑和舒畅的心情。

7、 工作期间禁止玩手机、发短信或接听私人电话。

8、 餐厅内不准奔跑不许穿私人服装进出工作或客用区域。

9、 上班时间不准打架斗殴,不许嬉笑,不许将手插在口袋。

10、 当客人面不许抠鼻、掏耳、挠塞,咳嗽、打喷嚏尽量避开客人或用纸巾遮挡。

11、 不准带情绪上岗,对客人不准用不愉快的口气和客人说话,不准和客人争吵。

12、 工作期间不准表现出不耐烦、不情愿、不理会的心理,影响服务质量。

13、 不准做有损害酒店和客人利益的`事情。

14、 严禁在工作时间聚堆闲聊、会客和擅自领人参观酒店。

15、 员工不得向客人索要小费、礼物或侵吞客人遗留物品。

16、 员工不得偷盗酒店公私财物。

二、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考勤记录

1.各部门实行点名考勤,月底由部门主管将考勤表交到财务部,负责打考勤的人不得徇 私 舞 弊。

2.考勤表是财务部制定员工工资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考勤类别

1.迟到:凡超过上班时间5―30分钟未到工作岗位者,视为迟到,将被扣罚打扫卫生。

2.早退:凡未向主管领导请假,提前5―30分钟离开工作岗位者,视为早退,将被扣罚5―30元。

3.旷工: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均按旷工处理。

(1)迟到、早退、一次时间超过30分钟或当日迟到、早退时间累计超过30分钟者,按累计缺勤时间的2倍处理。超过2小时按旷工1天处理。

(2)未出具休假、事假证明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休假未经批准,逾期不返回工作单位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3)轮班、调班不服从安排,强行自由休假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4)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5)不服从工作安排,调动未到岗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6)不请假离岗者,按实际天数计算。

(7)旷工采取3倍罚款办法。

4.事假

员工因事请假,应提前填写请假条。事假实行无薪制度。

准假权限:

(1)员工在8:00―17:00之间请假以小时为单位计算工资(如:外出办事、 回家等)。

(2)请假2天以内由部门主管批准。

(3)请假3天(含3天)以上由部门主管签字报总经理审批。

(4)管理人员请假需报请总经理批准。

三、员工食堂就餐管理制度

第一条.员工必须在员工食堂就餐,严禁在宿舍、走廊,办公室等地就餐,违反1次罚款20元。

第二条.食堂操作间,除食堂工作人员外,其他闲散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违反1次罚款20元。

第三条.就餐要排队打饭,不得拥挤、打闹和大声喧哗,做到吃多少打多少,严防浪费。

第四条.员工就餐时,要注意保持室内卫生,不随地吐痰,不准乱扔脏物,严禁在食堂内吸烟。

第五条.就餐员工要养成爱护公物的习惯,不准损坏餐具、餐桌和餐椅,损坏要按原价赔偿。

第六条.如有倒饭现象一经发现罚款10-50元。

四、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条.员工宿舍为员工休息场所,必须保持环境清洁。

第二条.员工实行轮流值日,对员工宿舍进行日常清理。

第三条.在员工宿舍不得大声喧哗,违者罚款20元。

第四条.不得在员工宿舍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和电炉子。

第五条.严禁在宿舍内乱写乱画,乱钉钉子,违者罚款20元。

第六条.严禁在宿舍内赌博、酗酒,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罚款50-200元。

第七条.宿舍内不得私藏管制刀具,一经发现将给予罚款或开除。

第八条.男女员工不得混居一经发现,将开除处理。

第九条.未经他人同意不得翻动他人物品,违者处20-50元罚款。

第十条.不得损坏宿舍内备品,违者按价赔偿。

第十一条.值日卫生清理不干净,将处20元罚款。

五、客人遗留物品处理规定

第一条. 在酒店范围内,员工无论在任何地方拾获任何遗留物品

都必须尽快交到总服务台。

第二条.总台在接到遗失物品后,需将其记录在遗留物品登记簿上,要求填写日期、拾获地点、物品名称、拾获人姓名及部门等。

第三条.所有遗留物品必须锁在储存柜内。存放时要将贵重物品与一般物品分开,贵重物品交由财务部储存,一般物品由总台员工分类锁进储存柜内。

第四条.遗留物品由部门主管通过查会员档案等方式通知客人来酒店认领。

第五条.员工拾到物品应马上填写遗留物品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交拾获者,一份连同遗留物品一起存入柜内,并将详细情况记录在遗留物品登记簿上,总台须将每日拾到的物品情况汇报总经理。

第六条.客人回来认领时,需复述一次报失物品的内容,遗失地点由销售部核准后如数交给客人,并请客人在登记簿上签名,如是贵重物品还必须留下客人的身份证号和联系地址。

第二篇:餐饮规章制度

一、场所环境卫生检查制度

第一条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第二条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第三条各岗负责人应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第四条单位卫生管理人员每周1―2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第五条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提出仍未改进的,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餐饮业卫生管理档案制度:

①有专人负责、专人保管。

②档案应每年进行一次整理。

③档案内容:卫生申请基础资料、卫生机构、各项制度、各种记录、个人健康、卫生知识培训、索证资料、餐具消毒自检记录、检验报告等。

二、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查验管理

第一条购进的任何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一律应当进行实地查验。

第二条在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第三条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查验内容包括:

1、查验食品包装是否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著位置清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的。

2、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

3、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损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是否标警示标记或中文警示语。

4、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禁止使用。

5、食品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情况。

6、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7、进口食品是否用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的。

8、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的。

第四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第五条应加强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得进入库,并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六条审查食品是否与其广告宣传相一致,是否存在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第七条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三、食品索证索票制度

第一条索证索票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第二条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每年核对一次。

第三条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索取以下证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

1、食品质量合格证明;

2、检验(检疫)证明;

3、销售票据;

4、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和专利等证明;

5、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

6、进口食品代理商的营业执照、代理资料、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报关单、注册证。

第四条下列食品进货时必须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

1、活禽类:检疫合格证明、合法来源证明;

2、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3、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第五条对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或者省级以上安全食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牌产品称号的优质食品,可凭以上称号相应标识和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六条对实行购销挂钩的食品,可凭购销挂钩协议和供货方的销售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七条对索取的票证要建立档案,并接受市场服务中心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食品质量检查制度

第一条对所有进货食品都要进行检查,并定期对食品进行抽查检查或检测。

第二条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及时予以处理,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三条抽查检查或检测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抽样时,应两人以上相关人员在场,并填写抽样记录单,并签字、盖章。

第四条受测户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另取样进行检测或根据实际情况送法定检验机构检测。

第五条食品质量检查应按规定的操作规则、工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检测公正、准确、有效。

五、餐饮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和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应建立加工操作设备及工具清洁制度,各岗位相关人员按规定开展清洁工作,使场所及其内部各项设施随时保持清洁。用于食品加工的设备及工具使用后应洗净,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还应进行消毒,清洗消毒时应注意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

第二条应建立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维修保养制度,并按规定进行维护或检修,以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第三条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物品,各项设施也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第四条采用化学消毒的设备及工具消毒后要彻底清洗。已清洗和消毒过的设备和工具,应在保洁设施内定位存放,避免再次受到污染。

第五条用于食品加工操作的设备及工具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六、食品用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第一条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符合有关卫生标准,无毒无害,便于洗刷、消毒、保洁。

第二条食品用具每天班前、班后要清洗、消毒一次,运行过程要有序、保持清洁、无污垢、见本色。

第三条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第四条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每天保洁一次,每周洗刷、消毒一次,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第五条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七、从业人员卫生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条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规定经过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同时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及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凡患有:①伤寒;②痢疾;③病毒性肝炎;④活动性肺结核;⑤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⑥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必须立即调离食品工作岗位,在未彻底治愈前,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条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卫生技术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程。

第三条坚持科学的洗手习惯:操作前、便后以及从事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动水冲洗。

第四条从业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厕。

第五条从业人员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做其他影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直接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操作用具用后不得随处乱放。

第六条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及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内。

第七条从业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第八条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九条配备食品卫生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卫生检查工作,实行责任制,将卫生任务进行分解,具体责任到人。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卫生检查,对发现问题的环节和个人做好记录,并经予相应的处理。

第十条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八、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条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卫生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第二条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培训对象应包括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及一般食品从业人员。对经过初训的已在职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两年必须复训一次。

第三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所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食品生产经营个体户由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会同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共同组织培训工作。卫生行政部门有责任协助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搞好培训工作,并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卫生管理人员的考试,对成绩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

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有按规定经过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的负责人或卫生管理人员方可申请开业。

九、加工操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生产经营者应按本规范有关要求,根据预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则(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预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则),制定相应的加工操作规程。

第二条加工操作规程应包括对食品采购、运输和贮存、粗加工、切配、烹调、凉菜配制、现榨果蔬汁及水果拼盘制作、点心加工、裱花操作、烧烤加工、生食海产品加工、备餐及供餐、食品再加热和工具、容器、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食品配送等各道操作工序的具体规定和详细的操作方法与要求。

第三条加工操作规程应具体规定标准的加工操作程序、加工操作过程关键项目控制标准和设备操作与维护标准,明确各工序、各岗位人员的要求及职责。

第四条应教育培训员工按照加工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使其符合加工操作、卫生及品质管理要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加工经营场所面积2000O以上的餐馆、就餐场所有300座位以上或单餐供应300人以上的餐馆、食堂及连锁经营的餐饮业经营者宜建立和实施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制定HACCP计划和执行文件。

十、防尘、防鼠、防虫害设施卫生要求

第一条食品处理区的门、窗应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应设有易于拆下清洗且不生锈的防蝇纱网或设置空气幕,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各类专间的门应能自动关闭。窗户不宜设室内窗台,若有窗台台面应向内侧倾斜(倾斜度宜在45度以上)。

第二条加工经营场所必要时可设置灭蝇设施。使用灭蝇灯的,应悬挂于距地面2m左右高度,且应与食品加工操作保持一定距离。

第三条排水沟出口和排气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以防鼠类侵入。

第四条操作间及库房门应设立高50cm、表面光滑、门框及底部严密的防鼠板。

第五条发现老鼠、蟑螂及其它有害害虫应即时杀灭。

第六条发现鼠洞、蟑螂滋生穴应即时投药、清理,并用硬质材料进行封堵。

十一、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

第一条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并放到保洁柜内保洁。

第二条餐饮具消毒可采用物理消毒、化学消毒。消毒必须按标准程序进行,确保消毒效果。

第三条提倡使用蒸汽、煮沸、电子消毒柜等热力消毒;使用化药物消毒的,必须严格按照一刮、二洗、三消、四冲(清)、五保洁的程序进行。

第四条不使用未经批准的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餐具洗涤剂,消毒剂。

第五条洗炊餐用具的抹布必须与其他抹布分开认真做好抹布的清洗、消毒工作,防止二次污染。

第六条要有完善可靠的消毒设施及消毒药品和充足的餐具保洁框,定期对保洁柜进行清洗。

十二、消费者投诉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构筑入市商品质量安全防线,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及时公正处理消费者投诉,特制定投诉处理制度。

第二条本店特设立投诉处,在市消费者协会指导下开展工作。具体工作由本店质检员负责承担。

第三条质检员负责消费者投诉接待、记录、调查、处理、反馈等投诉事宜。

第四条要认真作好投诉记录,并开展调查工作,及时向店主汇报情况,主动处理投诉事件。

第五条对于消费者投诉应登记投诉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单位名称、联系方式、投诉事件等一切与投诉事件有关的资料。

第六条对于投诉事件,质检员能自行处理的,要及时处理并予以答复,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向店主请示,在做出处理意见后再作处理。

第七条对投诉者的书面答复应载明下列事项:

1、被投诉事由;

2、调查核实过程;

3、基本事由及证据;

4、责任及处理意见。

第八条消费者投诉处理情况要定期向工商部门报告。

第九条消费者直接投诉到市消费者协会的,质检员应积极配合市消协妥善处理,不留后患。

十三、过期食品和感官异常食品处理制度

1、餐饮单位在采购过程中,实行专人向定点经销商采购,进货后仔细检查,防止采购过期食品、包装破裂及感官异常食品进入厨房。

2、库管员在储存过正中,要防止储存不当,造成食品过期、包装破裂或感官异常,要及时下架、登记待处理。

3、操作人员在加工过程中,在加工前一定要再一次对待加工食品进行检查,发现过期食品、包装破裂或感官异常食品要及时销毁、杜绝使用。

十四、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

1、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管理网络:食品卫生管理负责人为相应的责任人;食品卫生安全操作人为厨师长。

2、若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当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

3、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当采取下列相应措施:

a)立即停止食品的生产加工活动,并向市疾控中心报告。

b)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c)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d)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要求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e)落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

4、若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根据事故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五、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处置管理制度

为履行好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定义务,防止“地沟油’’流入食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建立以下制度:

一、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应设专人负责管理。

二、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应有专门标有“餐厨废弃物或废弃油脂"字样的密闭容器存放,集中处理。

三、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只能销售给有资质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加工单位,做到日产日清,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四、处理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要建立档案,详细记录销售时间、种类、数量、收购单位、用途、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收货人签字等,并长期保存。

五、不得随便处理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凉菜间(冷荤间、熟食间)卫生制度

①做到专间、专人、专用工具、案板、容器、抹布、衡器。

②室内做到无蝇,并配有流水洗手、消毒、脚踏式污物容器、紫外线杀菌灯、冷藏等设施。

③刀板、容器、衡器每次使用前进行清洁消毒,班前紫外线灯照射30分钟,进行空气消毒。

④使用食品包装材料符合卫生要求。

⑤工作人员穿戴整洁工作衣帽、口罩,保持个人卫生,操作前洗手消毒。

⑥熟食勤作、勤销,做到当天制作,当天销售,过夜隔夜食品回锅加热销售,不出售变质食品。

⑦非直接入口的食品和需重新加工的食品及其他物品,不得在凉菜(熟食)间存放。

初(粗)加工间卫生制度:

①有专用加工场地和食品验收人员,腐败变质原料不加工使用。

②清洗池做到荤、素分开;上下水通畅,设有能盛装一个班产垃圾的密封容器。

③加工后食品原料要放入清洁容器内(肉禽、鱼类要用不透水容器),不落地,有保洁、保鲜设施。

④加工肉类、水产品、蔬菜的操作台要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

⑤工作人员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⑥防尘防蝇设施齐全,运转正常。

十六、烹调加工卫生制度

①不选用、不切配、不烹调、不出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

②块状食品必须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

③隔夜、隔餐及外购熟食回锅彻底加热后供应。

④炒菜、烧煮食品勤翻动。

⑤刀、砧板、盆、抹布、盆用后清洗消毒;不用勺品味;食品容器不落地存放。

⑥制作点心用原料要以销定量,制作时使用色素、香精等食品添加剂,严格执行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⑦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做好工具、容器、灶上灶下、地面墙面的清洁卫生工作。

⑧操作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发指甲,不蓄长发和胡须,不吸烟,不随地吐痰等。

⑨具备能盛放一个餐次的密闭垃圾容器,并做到班产班清。

食品粗加工卫生制度:

①所有原辅料投产前必须经过检验,不合格的原辅料不得投入生产。

②择洗、切配、解冻、加工工艺流程必须合理,各工序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③包装食品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人员的手在包装前要清洗消毒。 ④加工用工具、容器、设备必须经常清洗,保持清洁,直接接触食品的加工用具、容器必须消毒。

⑤工作人员穿戴整洁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⑥加工所防尘、防蝇设施齐全并正常使用。

十七、食品仓库卫生管理制度

①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②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③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④食品成品、半成品及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食品不得与药品、杂品等物品混放。

⑤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⑥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裱花制作卫生管理制度:

①.进入裱花间必须更衣、洗手消毒。

②.裱花用食品添加剂必须是允许使用的品种,并在允许使用量范围内使用,不能乱加。 ③.要定时进行空气消毒,保持室内清洁状态。 ④.专用裱花工具要定时清洁消毒,防止污染。

⑤.加工人员要穿戴整洁卫生衣帽、口罩,定时洗手消毒,保持个人卫生。不允许戴手饰及染指甲等。

⑥.放蝇、防尘、防鼠等卫生设施要齐备。 ⑦.要定时整理室内卫生。

烧烤制作卫生管理制度:

①.场所必须按宰杀→粗加工→腌制→烧烤卤肉间→晾凉分设场所(间)。 ②.所用畜禽肉类必须经过兽医检疫合格方可使用。

③.烧烤卤制肉类食品严禁使用亚硝酸盐,使用其他食品添加剂要经监督机构允许方可使用。

④.制作间必须设洗手消毒水池及设施。

⑤.切配烧烤卤制熟食品间要设紫外线消毒灯,定时对案板及空间进行消毒处理。 ⑥.切配烧烤卤制熟食品要专人负责,专用工具,防止生熟交叉污染。 ⑦.放蝇、防尘、防鼠、防腐卫生设施要完备。

⑧.从业人员必须穿戴整洁卫生衣帽、口罩,保持个人卫生。

面食制作卫生管理制度:

①.米面及其他杂粮必须有卫生检验合格证明。

②.用发酵剂、食用碱等添加剂必须有索证。

③.面食间清洗水池荤、素分开,并有明显标志。

④.面食间案板必须荤、素分开使用,并有标志。

⑤.必须有盛放肉(馅)等专用冰箱。

⑥.室内做到放蝇、防尘、防鼠。

⑦.加工人员穿戴整洁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不准戴戒指、手链、涂指甲等。

⑧.有室内卫生定时清扫制度。

食品采购、验收卫生制度:

①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须色、香、味、形正常,不采购腐败变质、霉变及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食品。

②采购肉类食品必须索取兽医卫生检验合格。

③采购酒类、罐头、饮料、乳制品、调味品等食品,应向供方索取本批次的卫生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采购进口食品必须有中文标识。

④采购定型包装食品,商标上应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保质期)等内容。

⑤运输车辆和容器应专用,严禁与其他非食品混装、混运。

⑥食品采购入库前应由库管人员进行验收,合格者入库储存,不合格者退回。

十八、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

1、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健康体检;

2、新参加餐饮服务单位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检查合格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3、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必须调整到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4、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健康情况必须全程监护,了解病情状况;

5、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时通报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基本情况;

6、建立健全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档案、调离人员健康档案;

7、餐饮服务单位对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做到专人负责,统一管理。

第三篇:企业规章制度管理培训精选

第一则:总则

为加强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确人事管理权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公司全体职员,即公司聘用的全部从业人员。

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则:管理权限

总经理确定公司的部门设置和人员编制、一线经理的任免去留及晋级,决定全体职员的待遇。

人力主管工作职责:

一、协助各部门办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续。

二、负责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修订。

三、负责公司日常劳动纪律及考勤管理。

四、组织公司平时考核及年终考核工作。

五、组织公司人事培训工作。

六、协助各部门办理公司职员的任免、晋升、调动、奖惩等人事手续。

七、组织各部门进行职务分析、职务说明书的编制。

八、根据公司的经营目标、岗位设置制定人力主管规划。

九、负责劳动合同的签定及劳工关系的处理。

第三则:职员录用

一、被正式聘用的新职员,由公司发给《职工聘用合同》,由公司与其签定《职员聘用合同》,一式两份,一份交由公司存档,一份交新职员自留。

二、《职员聘约合同》时效可由公司与职员双协商签定,最底期限不得少于一年。聘约期满,如不发生解聘和离职情况,自动续约。职员如不续聘,须在聘用期满前十五天书面通知公司。

三、完备调离手续

双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职员在离职前必须完备离职手续,未完备离职手续擅自离职,公司将按旷工或自动除名处理。离职手续包括:

1、处理工作交接事宜;

2、按调离手续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3、交还所有公司资料、文件、办公用品及其它公物;

4、退还公司宿舍及房内公物,。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员,临时确没有住房而需住公司住房的,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

5、报销公司账目,归还公司欠款;待所有离职手续完备后,领取离职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薪金。

7、职员违约或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职员应按合同规定,归还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有关费用。

8、如与公司签订有其它合同(协议),按其它合同(协议)的约定办理。

四、离职面谈

离职前,公司可根据职员意愿安排总部人力主管或职员上司进行离职面谈,听取职员意见。

五、纠纷处理

合同过程中的任何劳动纠纷,职员可通过申诉程序向上级负责人申诉。

第四则:工作守则和行为准则

一、员工工作守则包括:

1、每位员工都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处处以公司的利益为重,为公司的发展努力工作。

2、牢记“用户第一”的原则,主动、热情、周到的为顾客服务,努力让顾客满意。

3、员工要具备创新能力,通过培养学习新知识使个人素质与公司发展保持同步。

4、讲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确效率是企业的生命。

5、要有敬业和奉献精神,满负荷、快节奏、高效率是对所有员工提出的敬业要求。

6、具有坚韧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气战胜困难、挫折。

7、要善于协调,融入集体,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分工不分家。

8、要注意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直无私的个人品质。

9、明确公司的奋斗目标和个人工作目标。

第四篇:餐饮规章制度

为加强管理,明确责任,实现餐饮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提高餐饮工作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餐饮店规章制度。

1、要求树立全心全意为教职员工服务思想,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技能,积极完成本职工作。

2、要求着装上岗,挂牌服务,要讲究仪表仪容,讲究个人卫生。

3、要求对教职员工和客人就餐,要主动热情,文明用语,不得说粗话和脏话;餐饮店规章制度要求服务员在岗时,不准在餐厅落座和陪客人喝酒。

4、要求不准在灶间和工作间随意抓吃食品;不准随意领人到餐厅吃喝闲扯;工作时间不准喝酒,看电视,打扑克,下棋,打麻将,打乒乓球和台球等。

5、要求非餐饮人员不准进入库房和后橱;不准领小孩到岗;不准将餐厅的物品随意借用和送人。

6、要求严格食品检验,不准将过期,过时和霉烂变质的'食品,调料,饮料等进入餐厅和使用。做好餐具消毒和餐饮卫生工作。

7、要求函授学员就餐和向教职工出售的食品,一律凭票,不准收取现金,收回的饭票按规定消毁,不得重复使用。

8、要求要爱护炊事设备,要按操作规程操作,不得违章操作,保证安全使用;作好防火防盗工作。

9、要求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准离岗,串岗,不准聚堆聊天和说笑打闹。

第五篇:餐饮规章制度

一、 工作态度:

1、按酒店操作规程,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工作。

2、员工对上司的安排有不同意见,一般情况下应先服从执行。

3、员工对直属上司答复不满意时,可以越级向上一级领导反映。

4、工作认真,待客热情,说话和气,谦虚谨慎。

5、对待宾客的投诉和批评时应冷静倾听,耐心解释,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与客人争论, 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告知直属上司。如以自身原因引起的客人投诉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6、员工应在规定上班时间的基础上适当提前到达岗位作好准备工作。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或早退。在下一班员工尚未接班前当班员工不得离岗。员工下班后,无公事,应及时离开酒店。

7、未经部门经理批准,员工不得在酒店内接待亲友来访。员工不得使用客用电话。

8、上班时严禁串岗、闲聊、吃零食、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9、员工应自觉保持更衣室卫生,不放杂物;鞋子不得随意摆放;

10、不准利用职务之便给亲友予以各种特殊优惠,各类优惠折扣需经部门主管以上领导批准审核。

11、前厅员工应严格按照工作流程为宾客办理预订、入住、退房等手续,熟悉各 类房型、朝向、价格,熟悉各协议价格。

12、严格准确执行交接班程序。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记录、规范填写各项工作报表。

13、积极参加部门例会及各项培训工作,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 制服及工号牌:

1、员工制服由酒店发放,员工有责任保管好自己的制服。

2、所有员工应佩戴作为工作服一部分的工号牌。员工遗失或损坏工号牌需及时申请补发,并按规定缴纳成本费用。

3、员工离职时须把工作服和工号牌交回到人事部门。

三、 仪表、仪容、仪态及个人卫生:

1、员工精神面貌应表情自然,站、立、行姿势端正得体,面带微笑,站立服务,使用普通话、使用礼貌用语。

2、员工的工作服装应随时保持干净、整洁。

3、男员工应修面,头发不能过耳和衣领。

4、女员工应梳理好长发,使用发夹或发网。

5、员工应穿正装黑色皮鞋,禁穿拖鞋上岗。女员工长袜末端不得露于裙外。

6、允许佩戴手表、婚戒以及无坠耳环,其它夸张显眼首饰上班时间严禁佩戴。

7、 工作时间内,不剪指甲、抠鼻、剔牙;打哈欠、喷嚏应用手遮掩。

8、 工作场所内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做到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

9、保持工作区域内卫生整洁,卫生必须一班一清。

四、 拾遗:

1、在酒店任何场所拾到现金或遗留物品应立即上缴部门主管,作好详细记录。

2、拾遗不报将被视为从偷窃处理。

五、 酒店财产:

酒店物品(包括发给员工使用的物品)均为酒店财产,无论疏忽或有意损坏,当事人都必须酌情赔偿。员工如犯有盗窃行为,酒店将立即予以开除,并视情节轻重交由公安部门处理。

六、 出勤:

1、员工必须依照领班安排的'班次上班,需要变更班次休假须先征得部门领班允许。

2、员工请假应按酒店相关请假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员工在工作时间未经批准不得离店。

4、员工必须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5、部门考勤员应客观公正严肃的做好部门考勤,不得弄虚作假;

七、奖励:

1、服务工作优异,受到客人口头或书面表扬者,给予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视情节上报酒店给予奖励;

3、敢于和不法分子做斗争,积极保护酒店财产不受损失;

4、节能降耗,减少部门成本者。

5、对于工作认真良好的员工,部门根据情况提供升职空间。

《餐饮产品规章制度管理制度(范文5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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