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餐饮管理制度规章制度目录(合集)》范文,希望对您的工作学习有帮助,你还可以在无忧范文网可以找到更多《餐饮管理制度规章制度目录(合集)》。
第一篇:餐饮管理规章制度
一、目的
为方便员工,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关心,公司特设立员工食堂,为员工提供工作餐,为保证工作餐服务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员工。
三、职责划分
1、食堂炊事员负责及时提供无质量问题的食品。
2、行政人事部负责协调相关事宜,并对食堂进行整个管理。
四、基本内容
1、员工餐的标准
员工餐的标准包含餐食规格和餐食费用标准。
(1)员工餐的餐食规格
管理人员:根据公司用餐人数等实际情况,每餐可做5道菜式,包括:两荤、两素、一汤。
员工:每餐可做4道菜式,包括:一荤、两素、一汤。
(2)餐食费用标准
员工餐的.费用标准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于每年年底由人事行政部提出调整方案经相关领导审核,报总经理和董事长批示后执行。
目前公司员工餐费标准
管理人员:7元/人/天,员工/5元/天
2、员工餐的费用及质量控制
(1)员工餐由公司聘请的专职厨师负责生产制作,公司行政部安排负责人进行原料采购。行政部应建立每日采购明细帐,以随时备核。
(2)公司对餐费实行目标控制和据实报销相结合的方式,即根据实际采购金额进行报销,但报销总额不得超过餐费标准。报销时须提供实际票据。
(3)人事行政部每月应定期抽查一次,了解并核实进货的数量和质量。
3、用餐时间、地点及方式
(1)就餐时间及地点按公司规定执行
a、员工午餐的用餐时间:12:00DD12:40;晚餐时间:18:00DD18:40,门卫值班人员可提前15分钟到食堂用餐。
b、用餐地点:员工宿舍食堂1楼。公司所有员工都须在食堂就餐地点就餐,严禁在办公场所用餐,严禁把饭菜带出厂外。
(2)用餐方式
a、员工享用员工餐,每月底由人事行政部依照工作日数向各部门员工发放就餐卡,员工凭餐卡到员工食堂用餐。
b、来访人员需享用员工餐,应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到人事行政部领取餐票。
c、员工应依次排队就餐。
五、解释权
本制度由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
六、施行时间
本制度由颁布之日起施行。如遇与本规范发生冲突的,一律以本规范为准。
第二篇:餐饮的管理制度
1、库房由专人负责看管,管理人员须严格执行此项制度
2、库房管理人员每日执行定时开库发放原(物)料,按照公司规定发放时间予以配发,任何单店必须执行此项规定,过时库管员可以拒不发放,所需原(物)料单店自行解决,或依据公司的库房制度,给予过时领料单店主管50元/次的罚款。
3、每日库房发放原(物)料时间:11:00―11:30,17:00―17:30,如遇设备损坏等特殊情况时,需要到库领取新的配件,可以由单店部门主管直接与库管人员取得联系,告知发生情况,并说明由单店主管安排指定人员姓名到库领取设配,领取更新设备时须将损坏设备一同交到库房,不方便直接替换的,则需在领取新设备后的第一个物料申购计划单上报日(每周五前),将损坏设备交到库房管理人员,如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坏设备丢失的,则由损坏部门按照设备的'进货价格予以罚单处理。
4、各店的物料申购计划单于每周五前由单店部门主管填写完毕,于周六上午11:00前交到办公室主任处,办公室主任依据库房管理人员的库房盘存数量和单店周应使用数量总和进行审核,签字后交由采购部进行采购,库房的库存数量以预留各单店周使用量总和配备和补货。
5、库管人员与酒店指定的前厅验货员对采购部购进原(物)料进行验收和入库工作。入库时认真核对采购数量和质量,并予以填写入库记录单,详细记录购进原(物)料名称及品牌(如需要),出库时同样记录出库记录单,按照办公室主任签发的《单店申购计划单》数量,准确的、有序的、详细的记录发放,定期予以核对,避免出现不符现象,于周六前连同库房补货单一同交到办公室主任处审核。
6、库房需要管理人员定期的进行清理,保证库房的清洁有序,按照物码标示整齐摆放,时刻检查库房的安全设施是否完好,应保证每日的安全例行检查,并填写《库房安全、清洁日检表》。
7、库管人员在原(物)料入库时,须认真核实购进物料情况,凡出现物料缺损与进出记录本不能核对的,或出现原料质变不可用时,缺损须由库管人员按照缺损数额和店购相同品牌自行弥补或罚单。
8、除库房管理员外,任何人不能在非领货(物料)的时间私自进出库房,库管人员须对进出库房人员做好监督。
9、如遇库管人员休班或请假时,库管人员须提前同办公室主任汇报,同时与接班人员做好交接班工作,包括库存数量及进出情况,带领接班人员巡视库房,交接检查表的填写内容及特殊记录等。实行授权不受责的原则,接班人员不承担缺损及相关责任,但接班人员需遵照库房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义务。
10、本制度未尽事项可以补充,补充条款同样有效。
第三篇:餐饮管理规章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2、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5、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查体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6、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7、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二、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3、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4、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5、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三、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为规范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口罩。
2、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3、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1)处理食物前;
(2)上厕所后;
(3)处理生食物后;
(4)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
(5)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
(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如处理货项、执行清洁任务)后。
四、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1、开始工作前;
2、上厕所后
3、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4、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
5、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6、从事任何(其他)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五、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所有从业人员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单位配发的工作服。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服式样。
2、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专间工作服宜从颜色或式样上予以区分。
2、工作服应定期更换,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
3、从业人员上厕所前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
4、待清洗的工作服应远离食品处理区。
6、每名从业人员不得少于2套工作服。
六、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行为,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2、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3、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4、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5、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6、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7、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8、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9、批量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10、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11、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12、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四篇:餐厅管理制度
一、厅面收银工作程序
餐厅收银工作是记录餐饮营业收入的第一步,也是财务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它要求每一名收银员熟练地掌握自己的工作内容及工作程序,并运用于工作中,真正地起到监督、把关的职能作用,为下一步的财务核算奠定良好的基础。其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一)班前准备工作
1、餐厅收银员依照排班表的班次于上岗前需签到,由餐厅收银领班监督执行,并编排报表。
2、收银员与领班或主管一起清点周转金,无误后在登记簿上签收,班次之间必须办理周转金交接手续,并在餐厅收银员周转金交接登记簿上签字。
3、领取该班次所需使用的帐单及收据,检查帐单及收据是否顺号,如有缺号、短联应立即退回,下班时将未使用的帐单及收据办理退回手续,并在帐单领用登记簿上签字,餐厅帐单由主管管理,并由主管监督执行。
4、检查电脑系统的日期、时间是否正确,如有日期不对或时间不准时,应及时通知领班进行调整,并检查色带、纸带是否足够。
5、查阅餐厅收银员交接记事本,了解上班遗留问题,以便及时处理。
(二)正常操作工作程序
1、当服务员把点菜单交到收银台时,收银员应首先检查点菜单上人数、台号是否记录齐全,如记录不全则退回服务员。
2、当点菜单人数、台号记录齐全后,开始正式输入菜单,首先将客帐单号码输入电脑内,收银机将自动编制该帐单号,待客人结帐时使用;然后将客人人数、台号以及客人所点的食品、饮料内容及数量依照电脑菜单键输入。输入完毕后即可等待客人结帐。
(三)结帐工作流程
1、餐厅结帐单一式二联:第一联为财务联、第二联为客人联。
2、客人要求结帐时,收银员根据厅面人员报结的台号打印出暂结单,厅面人员应先将帐单核对后签上姓名,然后凭帐单与客人结帐。如果厅面人员没签名,收银员应提醒其签名。
3、客人结帐现付的,厅面人员应将两联帐单拿回交收银员总结后,将第二联结帐单交回客人,第一联结帐单则留存收银员。
4、客人结帐是挂帐的,则由厅面人员将客人挂帐凭据交收银员办理挂帐手续后,两联帐单都交收银员处理。
5、结帐时客人出示优惠卡(或者厅面管理人员给予客人打折)要求打折时,厅面人员应将优惠卡(或者管理人员签名)和两联帐单交收银员按程序办理打折,如果厅面人员只将一联帐单交收银员,收银员可以不给予办理。
6、作废或修改帐单时应由相关人员说明作废或调整原因,并签上姓名,在由厅面管理人员证实后,将修改单和作废单(两联)交收银员送财务部审计审核。
7、由于种种原因,客人需要滞后结帐的,须先请厅面管理人员认可担保,然后将其转入财务部应收帐款。
8、宾馆总经理、副总经理招待客人或销售部人员,经领导批准招待客户时须使用内部帐单,帐单请领导签字后转入财务部审计审核。
9、收银员在本班次营业结束,后应做单班结帐;在本日营业工作结束后,应做总班结帐。仔细核对当日的用餐情况及收入情况,并填写“东(西)园餐厅核对表”。
(四)单、总班结帐在每班结束后,要做单班总结;在当日业务结束后,要做总班结帐。直接点击“单。总班结帐”按钮,电脑会自动总结营业收入并产生若干报表,根据所需,打印出报表。
(五)当日、历史帐目查询
“当日帐目查询”是指未平帐和最近三天的帐目,直接点击“当日帐目查询”按钮,电脑会自动查找出所需帐目。
“历史帐目查询”是指以前产生的帐目,操作方法同上。
(六)发票管理
1、每位收银员领用的发票由本人保管及核销,不得由他人代领和代核销,核销时作废的页号折开,其作废号码要填入发票封面背后的发票检查记录栏内。
2、填制发票金额要凭客人联的消费单金额填制(经办人在发票的有关项目中要签上姓名的全称),其客人消费单要贴附发票存根联的后面。
3、核销发票时发现存根联没附上客人联的消费单或发票不连号的,经管人除要写上书面说明书附贴上,还要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4、丢失发票要及时以书面报告上报财务部,丢失发票声明作废的登报费要
由经管人负责。
(七)作废帐单的管理
收银员当班结束时对于经过电脑操作记录的调整单、作废单等都应送审计稽
核。作废单必须由领班以上签名证实注明作废原因。如事后发现有错,但又查不到保存的帐单,其经济责任应由收银当事人承担,同时还要追究销毁单的原因。
(八)现金、支票、信用卡的收款程序
1、现金
1)收现金时应注意辨别真伪和币面是否完整无损。
2)除人民币外,其他币别的硬币不接收。
2、信用卡
1)收授信用卡时,应先检查卡的有效期和是否接受使用范围内的信用卡、
查核该卡是否以被列入止付名单内,(如刷错信用卡纸、过期、止付期及非接受范围内的信用卡银行一律拒收。
2)客人结算时,将消费金额填入签购单消费栏,请持卡人签名,认真核对
卡号,有效期和签名应与信用卡一致,正确无误后撕下持卡人存根联随同帐单交客人。
3)持卡人如没有入住本宾馆或先离店,代他人付款的`须请持卡人在签购单
上先签名,填写付款确认书,收银员应认真核对卡号和签名,按预住天数预计金额授权,取得授权后,在签购单边缘注明“已核”字样签上经办员姓名,写上授权金额和授权号码。
(九)下班时现金及帐单交接程序
1、现金交接程序
餐厅收银员编制报告完毕后,将所收的现金数额分别填写在现金袋上,然后
将现金装入袋内。要求内装现金与现金袋上记录的金额一致,并在现金收入交收记录簿上签字,办理现金交接手续。在收银员的监督下将现金袋放入保险柜中,
当收银员下班时,由接收人一一清点现金口袋及核对现金袋上的金额与现金交收记录簿金额是否一致,无误后在转交人姓名栏内签名,A,B,C,D班以此类推,手续不变,直到第二天总出纳清点为止。
2、客帐单交接程序
客帐单交接程序分为两类:一类是已使用的,将已使用过的客帐单按顺序号
排好,用客帐单分配表包捆好,放到指定位置,供夜间核数员审核用;另一类是未使用过的,要检查一下与已使用过的客帐单最后一张是否有连号,无误后,办理退还手续。在餐厅收银客帐单领用登记簿的退回处签字。如下班次继续使用时在领用栏内签字办理交接手续,当天工作结束时,应将未使用的客帐单退回主管处,并办理退回签字手续。
二、前厅收银工作程序
前厅收银服务工作,直接体现饭店服务水平,因此,要求每一名收银员熟练
地掌握自己的工作内容及工作程序,作到结帐工作忙而不乱,资金收回准确无误,及时与营业部门沟通,掌握第一手资料,其主要的工作内容包括:
(一)班前准备工作
1、前厅收银员准时到岗签到,由前厅收银员领班监督执行,并编报考勤表。
2、清点上一班转来的周转金,各种资料齐全后,在登记簿上签字办理转交
手续。
3、领用前厅收据,检查顺序号,如有缺号、短页应立即退回;下班时,未
使用的收据应办理退回或转交手续。
4、阅读主管留言记事本,注意主管提出的问题,在该班工作中加以纠正。
原始单据的使用:
1、预收房金收据:此单据连号三联。当客人入住付费后,开出此单据,第
一联留存;第二联交给客人;第三联同原始订房单一起,放在客人帐单里。(注:在收取散客客人房金时,需多收一天房费为住房押金)。
2、杂项收费单:此单据共两联,用于客人在宾馆内无原始单据的消费凭证,
如预收冰箱费等。开出此单据时,需要注明收费名称及收取日期,并请客人签字。第一联留存;第二联放在客人的帐单里。(注:此单据必须有客人签字)如果客人入住时结清此项费用,则无须开出此份单据,而需开出发票并写明客人交费的
项目、起始日期,将发票的“第三联”与客人帐单放在一起。
3、发票:当客人结清有关费用时,需将发票的第三联撕下,与客人的原始帐单放在一起(会议代表自付帐目的发票之第三联,则需统一保存在会议帐单内)。
4、结帐单:
(1)客人结帐时,打印出“汇总帐单”,请客人签字后与客人帐单放在一起保存。
(2)当班次结束时,由各收银员打印出“收银员帐目明细表”与本人本班次结清客人帐单归放一起,单独放置在相应的帐单夹里,以供当日夜审审核。
6、信用卡、外币、支票的传递:由接班的收银员核查(金额、号码、有效期)后负责签收,同时传递人和接收人共同签名后认可。要特别注意支票和信用卡的有效期(对于预收长包房客人的信用卡必须一月一结帐,不得出现信用卡过期;支票如有签发日期则签发日起10天内有效)。
7、电脑班次更换:本班次结束前,打印出“今日收银员帐目明细表”、“单班帐目明细表”和“单班结帐单”,及时退出个人操作号。
(三)、配合计算机操作时的规定
接待员每日早班、中班、夜班之前核准计算机房态,由当班领班抽查。如经当日夜审审查明,确属房态不准造成计算机多加房费,责任归当班接待员。
1、接待员每日夜班须核查当日入住客人登记信息(姓名、进离店日期、房价、签证有效期、帐务是否超限),特别对于长包房客人的签证加以核查,填写客人信息表,为次日早班催促客人,补登新的信息。
2、早班接待员每日十二点半左右打印出当日“应离未离客人表”,及时催客人办续住手续。
3、结帐时以电脑为准。如客人或收银员出现任何疑问时,应请机房人员或当日领班签字后调整计算机。
5、必须加强对拖欠帐款的催收。当日应离未离宾客由接待员通知客人办理续住手续;首次出现欠款的客人,由早班收银员根据夜班提供的“挂帐超限表”填写催款单,通知到客人本人,此事由早班领班负责落实;对于连续三次出现超限的客人,早班领班出具名单,交大堂付理报保卫部进行封门处理。
第五篇:餐厅管理规章制度
一、每日三餐时间:早餐7:00―8:15,中餐11:30―12:30,晚餐16:30―17:30。如班集体有特殊情况需提前或推迟就餐,须由班主任提前通知食堂。
二、自觉排队购买饭菜,不拥挤、不插队、不嬉笑打闹。领到饭菜后一律在餐厅用餐,严禁将餐具带出餐厅。
三、注意用餐文明,餐厅内不得喝酒、吸烟,不得大声喧哗。
四、爱护餐厅设施,保持餐厅桌面、地面、墙面的清洁,协助餐厅工作人员搞好餐厅卫生。
五、注意节约,不浪费饭菜,吃剩的.饭菜要倒入指定的容器里。
六、餐厅工作人员要统一服装上岗,打菜打饭时要戴口罩,工作时态度和蔼,举止文明。
七、餐厅工作人员必须持卫生部门颁发的《餐饮人员健康证》上岗,碗筷及其他餐具要严格消毒。
八、餐厅管理人员要对食品卫生安全层层把关,不得将霉变或过期变质食品加工成饭菜卖给广大师生,一经发现,将按《食品卫生管理法》追究当事人责任,然后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六篇: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餐厅、包间要保持整洁,餐具摆台后或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要回收。
2、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时,餐厅服务人员应当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备餐人员要立即检查被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做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安全。
3、销售直接入口食品要使用专用工具分别传递食品,专用工具要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传递食品与收款应分开(专人、专用工具),防止污染。
4、供顾客自取的调味品,要符合食品安全所必需要的`贮存和使用要求。
5、必须使用消毒后的餐饮具,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摆台上桌。
6、设有充足的用餐者专用洗手设施,有符合要求的餐具保洁设施,提供的毛巾、餐巾等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7、端菜手指不接触食品,分餐工具不接触顾客,递小毛巾用夹具,用后及时收回清洗消毒,用过的餐饮具及时撤回,并清洁台面。
8、及时做好台面、桌椅及地面的清扫工作,盛装垃圾的容器应密闭,垃圾及时处理,做好“三防”工作,保持整洁卫生。
9、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按照《深圳市餐厨垃圾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收集处理废弃油脂。
食品安全综合检查管理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2、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按《深圳市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档案目录》制定本单位档案(详见市场监管局网站食品安全监管);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用《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综合管理自查表》等进行相关记录,备查。
4、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5、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6、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7、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8、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提交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9、在就餐场所设置食品安全宣传栏,主动公示诚信建设,及时处理消费者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