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餐饮店规章制度大全(推荐5篇)

时间:2024-01-16 23:21:35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486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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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餐饮管理规章制度

1、非本岗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仓库。

2、仓库内严禁吸烟,严禁携带火种进入仓库。

3、按时到达工作岗位,到岗后巡视仓库,检查物品是否短缺,检查电器安全,检查消防设备,检查有无火患危险及可疑迹象,发现情况马上向上级汇报。

4、检查仓库所有存放的物品是否整齐,数量是否需要补充,保证满足各个使用部门的需求。

5、打扫仓库周围环境卫生,保持消防通道畅顺,保持环境卫生。

6、仓库所存物品摆放必须分类、固定位置整齐摆放,填写货物卡,把货卡挂在显眼处。

7、常用物品存量必需按照最高、最低存量收货及补给,保证满足餐厅营业需要。

8、收货要按质按量验收,收货手续要清楚并尽快发给使用部门,如未能及时发出的,应摆放到指定货架,不能随处摆放,阻塞走火通道。

9、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熟悉货物,明确所负责保管物资的`范围。

10、借、发物品手续要清楚,单据要放到指定位置,不能随处乱放。

11、认真填写“工作日报表”,“补给单”和“请购单”,并做好出单的电脑记录。

12、当天帐目当天清理,不得随便涂改帐目,帐面须与实物保持平衡。

13、每月定期进行物品盘查,核对所有数目。

14、检查当天工作,整理好当天的单据,及时交给记帐员。

15、下班前关好门窗,检查仓库一遍,保证没有燃烧物,关闭所有电器设备及照明用电等,锁好仓库门。

16、每月定期进行物品盘点,核对所有数目。

第二篇:小型餐饮店员工规章制度

为了规范餐厅用餐管理,保证用餐秩序,共同营造一个温馨、卫生、整洁的用餐环境,特制订如下规定:

1、员工餐厅每天为上班员工免费福利工作餐三餐。

即:早:7:30―8:00午:12:00―13:00晚:6:00―7:00、

2、打饭时,必须遵守秩序自觉排队,服从食堂人员管理;不得争先恐后,不得敲盆喧哗等不文明行为。

3、员工自备餐具,可根据自己的饭量打饭,严禁剩饭和倒饭,以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4、用餐时不得把菜渣、骨头、纸巾等乱丢乱扔,若有掉落在地板上的应及时清理干净,餐后收拾在本人的餐具内,倒在规定的垃圾桶内,并将餐具洗净放入消毒柜中,摆放整齐。

5、爱护公物文明就餐,不得在餐厅争执哄闹,大声喧哗;非餐厅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厨房。

6、就餐人员不许把饭菜端回宿舍或车间用餐,更不许把公共餐具拿出食堂或宿舍占为己有。

7、餐厅内不准抽烟,随地吐痰,做到文明用餐。

8、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厂部有权给予处理,发现一次罚款50元,罚款从当月工资中扣除,情节严重者,屡教不改者,给予通报批评或除名处理。

第三篇:小型餐饮管理规章制度

为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确保设备和人身安全、特制定食堂设备管理规定:

一、蒸汽设备(包括燃气蒸车、电蒸车);

1、为确保安全,必须专人专用,不经批准他人不得使用。

2、凡使用人员,必须了解设备的性能、额定气压和操作规程。

3、搞好设备保养、卫生。

4、工作中发现问题,应先关进气阀门,后开高压阀,放气后再检修,凡有破损或失灵,应立即停止使用。

5、装入食品或物品,不得超过规定数量,以防止气流堵塞出现意外。

6、勤擦洗,保持设备清洁和食品卫生。

二、生加工类设备(包括合面机、压面机)使用规定

1、为保证设备的使用及安全,对各类设备要责成专人使用,

2、使用设备的人员,一律不准戴手套操作机器,女同志必须将长发盘进工作帽内,不准戴饰物工作。机器没停稳前不得把手伸入机内。

3、开机前,应先擦干手再按电门;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4、使用时应先检查试机,不得超负荷操作,以免损坏机器设备。

5、工作结束要及时清洗干净,盖好防尘罩,以免设备生锈和污染。

6、离开岗位时,应将工具放回原位,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开。

三、冷藏设备(冷藏柜、电冰箱等)

1、由保管员或责成专人使用,管理和维护。

2、勤检查、勤清洗,保持清洁卫生,防止设备生锈。

3、每月清理冰箱一次,防止异味。

4、合理使用设备,做到定时存、取,不随意开关。

第四篇:小型餐饮员工时间规章制度

第一条作业时间

按公司制定的作业时间标准执行。

第二条考勤管理

1、考勤内容

(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

(2)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3)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4)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1小时,或未经准假而不到岗者,均为旷工。

2、考勤须知

(1)员工不准迟到、早退。每迟到、早退一次罚款20元。连续三次迟到记警告一次,并处罚款50元。

(2)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2小时以内以半天旷工论处,超过2小时者以旷工一天论处。每月迟到、早退累计达3小时者,按一天旷工论处。

(3)旷工

(a)凡旷工半天者扣发一天半基本工资;旷工一天者扣发三天基本工资。

(b)连续旷工两天;全年旷工六天者作自动离职,公司给予除名。

(4)留职察看期间,只发50%岗位工资。

(5)员工串岗、脱岗视为擅离职守,员工擅离职守一次罚款20元。连续3次记警告一次,并处罚款50元。

(6)酒店有关部门进行职能检查、专职检查中发现有无故(无其他人证)脱岗、串岗者,第一次罚款20元,第二次罚款30元,当月累计三次以旷工一天论处。

3、考勤纪律

(1)严格遵守作业时间,员工出勤必须打卡(打卡时必须出示本人工号牌;未出示工号牌者不予打卡)。酒店部门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不需打卡。

(2)酒店部门二次签到考勤制度,部门二次签到其效用等同于酒店打卡制度,各部门将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的岗位考勤,并做好书面签到记录,员工的迟到、早退以部门二次考勤为准。

(3)各部门设专职考勤人员负责考勤记录(汇总打卡记录及二次签到记录),每月3日以前报人事部。人事部负责监督打卡和核实考勤记录。

(4)考勤人员必须据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违者每次罚款50元,连续三次记严重警告处分一次。

(5)不得以任何理由替他人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一经发现,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记警告处分一次,并处罚款50元。

(6)上下班忘记打卡,由经理证明签字有效;但每月以两次为限,超过两次者按迟到或早退论处。

(7)不准刁难考勤人员,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8)私自舞弊涂改考勤记录,给予记过处分。

(9)酒店员工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事假、脱岗、串岗者,记特别嘉奖一次。

第三条请假办法

1、请假程序

(1)员工各种假期申请,无论时间长短,一律填写请假申请表经批准后生效,请假申请表一式两份,部门留存一份,人事部一份;无重大事项以电话请假属无效。

(2)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3)员工正当请假理由:如"子女、兄弟姊妹结婚"、"亲属丧亡"等,应予以准假;员工请假理由的正当与否具体由各部门负责人灵活掌握。

(4)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5)酒店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6)酒店员工请假期届满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

(7)酒店员工请假如发现有虚报不属实情形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2、审批权限

(1)假期审批:

请假员工级别请假天数审批人

员工级两天以内(含两天)

三天以内(含三天)

三天以上

主管、领班、组长级

一天以内(含一天)

两天以内(含两天)

两天以上

部门经理及以上级

(2)所有请假必须根据请假程序填写申请表,并报人事部备案。

(3)所有请假人员请假期满须到人事部消假。

3、各种假期

(1)事假

(a)因事必须本身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半年累计以6天为限。

(b)员工请事假必须于前一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否则不予请假。

(c)事假待遇规定:事假扣除当天岗位基本工资;若超过半年累计6天时间,每天将扣除两天岗位基本工资;由人事部进行具体核算。

(d)若因特殊情况,未能于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应电话向所在部门上级报告,并于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2)病假

(a)员工请病假,一律应出具公立医院证明申请病假,病假单、医药发票须及时交部门审核。

(b)单次病假不得超过6天;否则以事假论处。

(3)婚假

(a)员工在酒店工作可享受婚假。

(b)员工本人结婚,须提供结婚证书等有效证明,提前10天向所在部门申请,并经人事部及总经理批准,方可生效。

(c)员工结婚可请婚假3天;晚婚员工(男28周岁,女25周岁)可享受婚假7天。

((d)员工婚假属有薪假。

(4)丧假

(a)员工直系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逝世,可获批准3天带薪丧假。员工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逝世,可获批准1天带薪丧假。

(b)员工休丧假按请假审批手续办理。

(c)员工请丧假属有薪假,必须出具相关证明交人事部核实方为有效。

(5)工伤假

(a)由酒店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经有关部门确认的`工伤假享受带薪休假。

(b)凡在工作时间内因违反安全条例和操作规程自我造成伤病,按病假待遇处理。

(6)请假逾期

(1)酒店员工请假期届满须行续假或虽行续假但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

(2)请假逾期,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a)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10天者免职或解雇。

(b)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疗养,经总经理/董事长特别核准者不在此限。

(7)放行条的使用

(a)员工临时离馆在两小时以内可使用放行条,不需填写请假单;超过两小时则需填写请假单。

(b)员工非正常下班时间离馆需凭部门负责人签批的放行条或者凭请假单交人事部后由人事部负责人所开据的放行条方可到后岗门卫处予以放行。

(c)员工无论以任何形式带物品离馆均需部门负责人或总经办签批的放行条后岗门卫方可放行。

(d)个人日常用品不需开据放行条。

(e)个人因特殊原因带物品进公司一律由后岗门卫代为保管并作登记,不得带入营业区内。

(f)因紧急特殊原因或深夜下班人员可从大门离店,其他情形任何人不得从大门岗离店;从大门岗离店人员须经车场岗保安检查随身携带物品后方可离店,带非个人日常用品外之物品一律要求出据放行条方可放行。

(8)离职办理

(a)需离职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以书面申请呈交部门负责人。

(b)期满经审核同意离职者由部门经理签署可到人事部领取正式离职表填写,由部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签批后方可正式办理离职手续。

(c)离职人员在财务部规定时间内进行结算工资。

第五篇:小型餐饮员工时间规章制度

仪容仪表要求制度

一、上班必须按规定着工作服,工作鞋,佩戴工号牌,统一发型,只准穿肉色。(黑色袜男员工)。

二、女服务员:上班要化淡妆,不准浓妆艳抹,长发要盘起,短发不过肩,留海不超过眼睛,头发不准染色,不准梳过于夸张的发型。

三、男服务员:头发不准染发,不留胡须,勤修面。

四、不准留长指甲,不得涂有色指甲油。不准用刺激性很强的香水。

五、上班时间不准戴手镯、耳环、项链等饰物。

六、工作服要整洁,无油渍、无皱痕。

七、上班前不准吃大蒜,大葱,槟榔等刺激性,带异味的食品,不能吃酒精含量过高的事物,饮料。

八、不能当着客人的面做不雅观的动作,如抓痒,抠鼻子,挖耳朵,梳头发,剔牙,大呵欠等,打喷涕应适当遮掩。

九、检查仪容,仪表应到卫生间或客人看不到的偏僻处。

十、凡违反以上规定一次扣款5元,再次扣半天休,三次扣一天休。

卫生工作制度

a、个人卫生

一、勤洗澡、勤换衣、勤洗头发、不能有头屑、身体不能有异味。

二、工作服要勤洗、勤换、不得有油渍、皱痕和异味。

三、大、小便后要洗净、擦干。

b、区域卫生

一、地面无杂物、桌椅按要求摆放整齐美观。

二、桌面无油渍、无尘灰,餐具无破损、无油渍、无灰尘、无水滴、无茶渍,餐具必须消毒。

三、工作台要干净、整齐、物品按要求摆放一致,托盘、水壶要干净、无污渍。

四、不准乱扔果皮纸屑,不能随地吐痰。要随手捡拾地面杂物,讲究公共卫生。

五、门窗、墙壁要保持光亮,无灰尘、无油渍、无蜘蛛网。

六、卫生间要保持干净、整洁、无异味,卫生工具摆放整齐。

七、各班组卫生分片包干到人,每天派人轮流值班,保持卫生清洁。每周六搞大扫除。

八、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罚5――20元。

劳动纪律

一、提前十分钟到岗,换好工作服,检查好仪容、仪表。

二、上班时间站立规范,不得倚墙、靠椅,不准聚一起闲谈,上班按规定时间在自己区域站立规范,面带微笑迎接客人的到来。严禁以工作场地作为休息场所,违者一次罚款5―20元。

三、遇到客人和上司,要主动问好点头致意,不能视而不见。违者一次罚款5―20元。

四、客人来了要说欢迎光临,拉椅让座。在服务过程中请使用礼貌用语,客人买单要致谢,客人离时要送客,请客人慢走,并诚心欢迎客人下次光临,使用礼貌用语(送客至门口),违者一次罚款5―20元。

五、不准与客人争吵,要记住客人永远是对的,不准向客人索取物品与小费。若因态度问题导致客人不买单,给酒店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元。

六、拾到客人物品必须上交吧台或上一级领导保管,并尽快与客人取得联系,不准私自留藏,占为已有。一经发现,罚款20―200元并后果自负。

七、如遇客人较多时,不得私自离岗。离岗要上报领班(包括上洗手间),领班安排人员顶岗后,才能离开。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并罚款20元/每次。

八、不准在餐厅内奔跑,不准在餐厅、包厢、公共场所大吼大叫、大声说话,违者视情节轻重罚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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