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时间:2022-03-16 00:40:30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217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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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微信管理制度

一、总则

更好的利用现代化网络信息技术,加强沟通联络,提高办公效率,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二、微信群设置

1)微信群名:ART精英交流群。

2)公司全体管理人员(总监、店长、部门主管、行政区域)必须加入本群。

3)所有群员在进入本微信群后,一律以姓名为群昵称。具体操作步骤:进入微信群后,点击屏幕右上角的图标,在打开的菜单中选择“详细设置”对“我的群昵称”进行修改即可。

4)所有群员需使用本人头像。

三、微信群内容

1)发布正面、积极的内容。

2)树立正确的工作方向和目标,分享好的经验,让大家认识到自己的不足,明确需要改进的方向。

3)本群交流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网络信息管理规定,禁止出现不良政治倾向、宗教、色情、暴力等内容。

4)严格保守公司机密,对业务通报、群内信息、工作内容等严禁转发给非相关人员,一经发现给予严重警告。

5)严禁在群内发布色情、赌博、病毒链接,一经发现,一经发现给予严重警告。

四、微信群管理要求

1)群中只用于公务,不得作其他私密交流。

2)领导人在群里下达的当天需要完成或者解决的问题,相关部门责任人必须在网络畅通时马上予以回复确认,即使当时难以解决,也要及时在群里做些回应或给出可解决的实施办法,如超过30分钟依然没有回应或者解决的,负责此项问题的人员将承担100元的罚款。

3)群里要集中下发的通知要及时做回复,比如收到、执行、马上执行之类的回复语言,不可见之信息淡漠视之。

4)群里其他同事分享的信息,获得大家认同或者不认同,可以展开讨论,不可以矛头指向他人,要多些感谢、鼓励或赞美的语言。

5)正确对待群里不能及时解决的问题,各部门一定要及时传达到,以落实到工作中快速解决;对群里能够解决的问题绝不推诿、拖延,以至于不了了之。否则每次罚款50元。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

第二篇:微信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更好的利用现代化网络信息技术,加强沟通联络,提高办公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2章微信群设置

第1条微信群:德鲁克咨询交流群。

第2条公司全体管理人员必须加入本群。

第3条所有群员在进入本微信群后,一律以姓名为群昵称。具体操作步骤:进入微信群后,点击屏幕右上角的图标,在打开的菜单中选择"详细设置"对"我的群昵称"进行修改即可。

第4条所有群员需使用本人头像。

第3章微信群内容要求

第5条发布正面、积极的内容。

第6条树立正确的工作方向和目标,分享好的经验,让大家认识到自己的不足,明确需要改进的方向。

第7条本群交流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网络信息管理规定,禁止出现不良政治倾向、宗教、色情、暴力等内容。

第8条严格保守公司机密,对业务通报、群内信息、工作内容等严禁转发给非相关人员,一经发现给予严重警告。

第9条严禁在群内发布色情、赌博、病毒链接,一经发现,一经发现给予严重警告。

第4章微信群管理要求

第10条群中只用于公务,不得作其他私密交流。

第11条领导人在群里下达的当天需要完成或者解决的问题,相关部门责任人必须在网络畅通时马上予以回复确认,即使当时难以解决,也要及时在群里做些回应或给出可解决的实施办法,如超过30分钟依然没有回应或者解决的,负责此项问题的人员将承担100元的罚款。

第12条群里要集中下发的通知要及时做回复,比如收到、执行、马上执行之类的回复语言,不可见之信息淡漠视之。

第13条群里其他同事分享的信息,获得大家认同或者不认同,可以展开讨论,不可以矛头指向他人,要多些感谢、鼓励或赞美的语言。

第14条正确对待群里不能及时解决的问题,各部门一定要及时传达到,以落实到工作中快速解决;对群里能够解决的问题绝不推诿、拖延,以至于不了了之。否则每次罚款50元。

第5章附则

第15条本制度由人资中心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16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

第三篇:微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夯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保证签约履约服务质量,以及双向转诊的通信通畅,确保信息及时传递,提高工作效率,经研究,决定各医疗单位为每个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配备1部工作专用手机和专用手机号及建立工作微信群,并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第一条:各单位使用的家庭医生签约工作专用手机号与该团队捆绑,不随人员变更而更换号码;

第二条:凡已正在使用家庭医生签约工作手机号码的人员进行业务联系时必须使用专用服务号码。

第三条:签约工作手机、手机号自领用之日起由专人保管,若丢失或损坏的应报告各单位及时办理,并由本人负责相关费用。

第四条:家庭医生签约手机、手机卡自领用起,使用人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在手机发生故障(没电、被停机、手机丢失等)暂时不能使用时,可自行安排使用其他手机,并设置呼叫转接,通过微信群告知服务对象。

第五条:家庭医生签约专用手机使用后,应及时建立微信工作群,将服务对象纳入到群管理,通过群消息发布团队成员简介,联系方式,专业特长。每周定期发布健康管理知识,做好健康宣教,及时解答服务对象提出的健康问题。

第六条:严禁利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微信群在群内发布广告,散播违法违规的信息以及与工作无关的聊天。

第七条:使用家庭医生签约工作手机、手机卡的人员,离职时需办理手机、手机卡交接手续,若出现损坏或欠费的由本人照价赔偿后方可办理离职。

第八条:家庭医生签约手机话费补贴由各医疗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100元。

第九条:家庭医生签约工作手机原则上每个团队配备1部工作手机,由团队长或家庭医生持有。

第十条:此规定属试行阶段,运行过程中如有不妥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反馈至基层卫生科,便于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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