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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物流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为确保公司的货物能得到正确、妥善的装卸、搬运、堆码与保护,维护公司的整体服务质量与服务形象,从装卸工的劳动纪律、作业流程乃至着装、言行、食宿等方面进行规范与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积极服从组长、操作员的工作安排,动作要迅速,按要求装卸、搬运、堆码货物,不得找借口或磨洋工,严格服从调度人员的安排和调遣;如有顶撞上司,不服从安排的每次给于50元罚款;
2、严禁上班时间喝酒,上班严禁溜岗,每晚必须在12点之前归宿休息,如有没打招呼不按时归宿者每次给予20元罚款;
3、当班时间不得随便外出,擅离岗位,离开时要向组长打招呼,经同意后方可离开;
4、同事之间应团结协作,避免发生冲突,如有严重争吵、辱骂、打架的现象公司给于主动方罚款200元,被动方100元的罚款,情况严重的则给于扣除当月工资的处罚;
5、树立尊客爱货思想,确保货物完好无损,杜绝蛮干以免造成事故,如有发现与发货客户发生争执或摔货者每次给于100元处罚并向发货客户道歉,造成毁损的,按照货物价值的`100%进行赔偿;
6、严谨在车上吸烟,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7、不得乱放个人物品,更不能放在货物上,不得乱吐口水,不准乱扔杂物与垃圾;
8、装卸工一律留短发,着装整洁,作业后要及时做好个人卫生,不准灰头土脸的;
9、自觉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不违章和冒险,并及时制止其他人的违章行为,对无视安全,强令冒险作业指令应拒绝执行,并向现场负责人汇报;
10、装卸工作业轻拿轻放,不得抛掷、翻滚、脚踢、在地上拖拉货物等野蛮装卸动作;
11、每次作业结束后要立刻做好装卸工具与货物防护材料的归位整理,以及现场的清洁,装车完毕,要将蓬布叠好收回,如有余货,要用蓬布盖好;
12、协助好叉车司机及时、准确地叉货;
13、公司将给于尽职尽责,无怨无悔、高效工作的员工,每月奖励200元(按照人事部考核标准奖励);每位员工必须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教育及其他活动;
14、发生事故及时组织抢救和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领导汇报,认真吸取教训;
15、辞职者必须在半月前提出申请,否则扣除当月工资的20%。
以上规定自下文之日起试行,实施过程中及时报告,以便及时修订。
第二篇:公司财务规章制度章程
一、发票管理
1、发票领购、保管
a)领购发票时,必须由发票管理员向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
b)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必须按规定存放到财务人员专用文件柜中。
c)需开具时必须将已开具好的发票妥善保管,未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及时放到财务人员专用文件柜中。
d)对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存根及作废的,月末必须按规定装订成册,并按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存放时限存放,确保完整无损。
e)严禁将公司领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向他人提供使用。
f)发票管理员必须按规定及时到税务机关办理发票核销手续。
g)发票管理员因工作变动或调离必须按税法和企业管理制度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2、按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开具范围,开具发票
公司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根据增值税细则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应税劳务,必须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应开具普通发票,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开具专用发票。
3、专用发票按以下要求开具
a)字迹清楚;
b)项目填写齐全;
c)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相符;
d)各项目内容准确无误;
e)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f)按照规定的时限开具专用发票;
g)不得开具票样与国家税务局统一制定的`票样不相符合的专用发票。
4、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时限开具专用发票,不提前或滞后
5、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应视不同情况分别按以下规定办理:
a)购买方在未付货款并且未做帐务处理的情况下,须将原发票联和税款抵扣联退还公司。将该发票各联次注明“作废”字样,作废该份增值税专用发票。
b)在购买方已付款,或者货款未付但已作帐务处理发票联及抵扣联无法退还的情况下,购买方必须取得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送交公司,作为公司开具负数发票的依据。
c)公司取得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要装订成册,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保管。
6、增值税进项税抵扣联按期装订成册
7、不丢失、损(撕)毁发票,不擅自销毁专用发票的基本联次
8、不符合规定的专用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9、丢失专用发票,必须按规定程序及时向当地税务机关、公安机关报告
10、不代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采购或报销应取得有效发票
1、各公司采购各种商品(含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低值易耗品及办公用品等),以及报销各种费用均应依法取得有效发票。
2、向广告公司支付的广告费应取得广告业发票,其他任何发票均不应作为报销依据。
3、向运输企业支付运输费应取得《公路、内河运输业统一发票》,其他任何发票均不应作为报销依据。
(1)采购库存商品应取得13%增值税专用发票。
(2)购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应取得13%增值税专用发票。
(3)向印刷公司支付的印刷费若≥2000元,购买办公用品金额若≥2000元,均应依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4)上述业务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取得规定的发票,应由财务负责人及公司负责人批准后方能以其他普通发票作为付款(或报销)依据。
(5)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合法、有效,不得收取过期发票或无效发票。
(6)取得的所有增值税涉税发票(含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输发票等)必须在发票有效期内交给税务人员扫描认证。
(7)移交或接收增值税涉税发票时应如实填写《增值税涉税发票交接表》,由交接双方签字确认。
(8)税务人员当月收到的所有增值税涉税发票应在当月扫描、认证完毕,不应遗漏或丢失。
(9)财务人员进行账务处理时,选用的会计科目及记录的凭证摘要应与取得的发票开票内容保持一致。
三、纳税申报
1、每月计提所有税款都应填写税金计算表,该计算表应打印并由财务负责人签字后作为税金计提凭证的附件。
2、公司应按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及时申报所有纳税报表并及时缴纳税款。
四、税务档案管理
1、将各主管税务机关名称及具体管辖的所有局(处或科、室)负责人名称、职务、主管业务及联系方式等进行书面登记。
2、将各年度所有法定纳税申报表及内部税务管理报表按月装订成册,并规范制作文件封面,妥善存档保管。
3、将各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报告、财产损失审核报告及其他有关税务审核报告规范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4、将税务机关出具的各种批复、检查处理决定等文件装订成册,并规范制作文件封面,妥善存档保管。
5、建立《税务档案保管清册》,对所有税务证件、申报软件(含软体及IP地址)、IC卡、储存盘、纳税申报表、审计报告、税务批复、税法文件等详细记录在保管清册中。
6、若税务人员离职,应规范办理税务档案移交手续,填写移交清单,移交清楚后方可办理其他离职手续。
第三篇:快递公司的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1、为加强对企业物流工作的管理,做到有章可循,更加科学合理地进行商品物资的统一采购和合理储存,以保证本公司生产活动的正常运转,不断降低生产成本,减少货损,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执行,并由厂长授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第二章:采购管理
1、实行统一采购物资的范围:生产所用的所有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仪器、设备及配件耗材;试剂、试药;五金、玻璃器皿;劳保材料、办公用品等本公司购进的所有物资。
2、生产科的工作职责:
(1)根据本公司产品特点,编制产品原辅材料、包装材料耗用定额,作为原辅材料、包装材料采购的基础数据。
(2)根据生产计划,编制材料需求清单。
(3)根据本公司产品销售趋势、生产加工能力,为降低采购成本,减少采购费用,会同销售、供应、仓储、质检、财务部门拟订大宗消耗原辅材料的库存储备安全定额,报厂长批准后执行。
3、供应部门的工作职责:
(1)向供货厂商询价,筛选供货单位,报经厂长审批确认。原辅材料、包装材料采购按GMP供应商质量保证体系审计进行。
(2)对经厂长审批确认的供货厂商,供应部门应与其协商,草拟采购合同,然后报厂长审批后确认。
(3)根据生产部门报送的材料需求清单,核实仓库存量,结合材料库存安全定额,编制材料请购单,报经厂长批准后组织采购。
(4)采购物资运抵本公司后,根据本公司内部控制的流程规定,由仓库签发入库单或待检验物资入库单,交本公司有关部门办理质检、点数入库手续,并核销采购计划。
(5)对到货后付款的材料物资,付款时审核供货厂商的结算凭证、本公司的入库凭证,经审核无误后,签字确认,报送有关部门及厂长审批付款。
(6)对赊购物资在本公司规定的挂账结算日,审核供货厂商提交的入库单、退货凭证,根据采购合同规定条款,编制挂账结算单,报送财务部门审核。
4、财务部门的工作职责:
(1)做好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
(2)认真审核物资采购及销售的货款结算、物资出入库手续制度的执行结果,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3)对货款结算凭证进行合理性、合法性审核,发现问题督促有关部门纠正,避免给本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4)设置有关明细账簿,及时办理记账手续,做到账目清楚。
(5)做好与仓库、采购、销售部门的账单、账实的核对工作。
5、质量部门的工作职责:
(1)与相关部门配合做好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的供应商质量保证体系审计工作。
(2)及时对入库需检验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进行抽样检验,并发放报告单。
(3)对不合格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4)配合供应部门做好有关物资的采购工作。
6、仓储部门的工作职责:
(1)凡购进的各种物资,必须及时按入库单验收点数,并填写实收数,及时记入库存台账。
(2)负责仓库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确保安全、收发迅速、面向生产,服务周到。
7、设备部门的工作职责:
(1)做好仪器、设备、电器及其备品备件的请购工作。
(2)配合仓库做好有关物资的入库验收工作。
(3)配合供应部门做好有关物资的采购工作。
8、各部门其他相关职责:
(1)各部门按规定做好所需物资的请购工作,必须填写请购单,报经有关人员审核,并经厂长,必要时集团公司审批后,交供应部门办理采购事务。
(2)各部门在请购时,常用易损件及耗材应提前做好计划,以免在使用时出现衔接间断,由此影响生产进度造成的责任由该部门负责人承担。
9、采购操作流程:
(1)本公司的采购业务统一由有关部门负责办理,其他部门或人员不得自行采购。特殊情况经厂长批准由指定人员办理。
(2)供应部门应根据厂部下达的生产计划及生产部门的生产周期安排结合库存物资的数量、生产耗用进度的实际需要编制采购计划,报厂长批准后执行。
(3)供应部门根据批准的采购计划组织采购,除零星采购外,批量采购业务必须先与供货方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应包括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日期、运费承担、结算方式及经济处罚等项条款。
(4)采购物资运到本公司时,先由供应部门对照核对采购计划,经确认无误后由仓库开具《入库单》,入库物资交仓库进行点数核对。需要检验的由仓库填写请验单交质量部门进行取样检验,检验合格的入库;不需要检验的由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入库,并在入库单上签字确认。
(5)无论是预付款还是到货付款,在结算付款时均需由供应部门填开《付款申请单》,连同有关凭证报经财务部门审核,并经厂长批准后,出纳人员方可付款。
(6)财务部门在对采购物品结算付款时,应当认真审核《请购单》、《采购合同》、《付款申请单》、《入库单》、《发票》或《收款收据》等有关单证,账目结算不清或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款以及不符合税务制度规定的结算凭证财务部门不得办理审核手续。
(7)出纳人员须在接到经厂长批准的付款凭证后办理付款手续,付款时必须认真审核是否具备签章齐全的条件,对签章不齐的付款凭证不得办理付款手续。若因付款时间较急,出纳人员可以先以电话请示的方式报经厂长同意后办理付款手续,但必须在厂长回厂后补办审批手续。
(8)采购物资除经厂长批准直接交付使用部门使用及管理外,其他物料、工具等必须先经过仓库验收后由领用部门办理领用手续。
第三章:仓储管理
1、物资验收入库:
(1)物资入库,保管员应亲自同交货人办理交接手续,核对清点物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如发现不符现象,可以拒绝入库。
(2)物资入库后,需要检验的应先进入待检区,未经检验合格不准进入合格区,更不准投入使用。
(3)材料验收合格,保管员按发票所列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验收就位,入库单各栏应填写清楚,交财务科计账。
(4)不合格品应隔离存放,及时处理,严禁投入使用。如工作马虎,混入生产,保管员应负失职的责任。
(5)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知仓库负责人处理。
2、物资的储存保管:
(1)物资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货物的属性、特点和用途分类存放,并遵照GMP的有关规定执行。
(2)物资的堆放原则:在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根据物资特点,做到过目见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清洁整齐。
(3)仓库保管员对库存、代保管、待检验材料及设备、容器和工具等负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仓库物资如有损失、报废、盘赢、盘亏等情况,保管员应及时报告仓库负责人进行原因分析及调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理。
(4)仓库物资未经仓库负责人同意,一律不准擅自借出。特殊情况应报经厂长批准。
(5)保管员应每月对物资进行实物盘点,报送厂长及有关部门,保证账、卡、物的一致。
(6)保管员应经常巡视仓库,检查有无可疑迹象,要认真做好防火、防潮、防盗工作,检查危险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7)对于某些特殊物资,如易燃、易爆、剧毒等物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储存保管。
3、物资的发放:
(1)物资的发放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做到一盘底、二核对、三发料、四减数。
(2)所有物资的发放必须有领料单,注明所领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用途等,并有领料人和批准人的签字,如批准人外出时必须电话确认,事后补签。对于手续不全的领料行为保管员可以拒绝发货。
(3)发料必须与领料人当面点交清楚,防止差错出门。
(4)所有发料凭证,保管员应妥善保管,不可丢失。
4、其他有关事项:
(1)仓库要严格保卫制度,禁止非本库人员擅自进入。
(2)仓库严禁烟火,保管员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识,严禁在仓库内吸烟。
(3)仓库设有防鼠、防虫设施,严禁在库房内存放食品。
(4)保管员应做好日常的卫生工作。
(5)保管员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只有当移交手续办妥之后,才能离开工作岗位。
第四章:经济责任处罚
1、物资使用部门必须依据生产计划、生产管理实际需要,认真填制请购单。对贪图省事、乱报采购计划,造成本公司资金使用浪费的,依照相应的标准对有关责任人处以罚款。
2、供应部门在确保品质的前提下,必须充分考虑市场变化和库存成本等因素,制定大宗物品的采购方案,落实供货单位。并对采购物品的品质、货款结算安全负责。若因玩忽职守,造成本公司经济损失的,应负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3、财务部门必须认真履行审核监督责任,对审核把关工作不严、不及时向厂长汇报有关事情真相,并造成本公司经济损失的,给予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分。
4、质量部门必须对需要检验的物料,依照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取样检验。若发现品质不符时,必须及时报告QA负责人及采购部门(必要时直接报厂长)处理,严禁对品质不符的外购物品放行入库。因质检人员玩忽职守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分。
5、仓库对外购物品办理验数入库手续,并对入库采购物品的数量负责。若发现数量不符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必要时直接报厂长),同时妥善保管该批采购物品等待处理。对仓库保管员工作马虎,未按本办法规定操作,造成入库数量短缺的应负经济赔偿责任。
6、物资在储存过程中由于保管不善而造成本公司经济损失的,给予保管员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分。
7、发现危险隐患掩瞒不报而造成本公司经济损失的,给予保管员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分。
8、未严格执行领料手续发料而造成本公司经济损失的,给予保管员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分。
第四篇:公司财务规章制度章程
一.库存现金管理
1.公司财务部库存现金控制在核定限额内,不得超限额存放现金。
2.严格执行现金盘点制度,做到日清日结,保证现金的安全。现金遇有短款,应及时查明原因,报告单位领导,并要追究责任者的责任。
3.不准用“白条”入帐。
4.不准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现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机构提取或送存现金(限额1万元以上)时,需由两名人员乘坐公司汽车前往。
6.现金出纳员必须严格和妥善保管金库密码和钥匙。
7.现金出纳员要妥善保管金库内存放的现金和有价证券;私人财物不得存放入内。
8.现金出纳员必须随时接受开户银行和本单位领导的检查监督。
9.出纳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上述各条规定.
二.银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银行基本帐户和辅助帐户的开户和公司各种银行结算业务。
2.公司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相关的结算管理制度。
3.作废的银行支票由出纳员加盖作废戳记,妥善保存。
4.银行结算方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采取如下几种方式:支票(现金支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电汇、信汇、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仅限于水费、电费、电话费结算),除上述结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从银行取回的各种结算凭证,要及时入帐。
6公司应按每个银行开户帐号建立一本银行存款明细帐,出纳员应及时将公司银行存款明细帐与银行对帐单逐笔进行核对。于每季度末做出银行核对余额调节明细表。
7银行出纳员对银行调节明细表所记载的帐项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对出现的差错通知责任人进行更正,对未达帐项要及时予以清理。造成的帐帐不一致,应尽快解决。
8空白银行支票与预留印鉴必须实行分管。由出纳员逐笔登记,记录所签发支票的用途、使用单位、金额、支票号码等。
三.往来帐款的管理
1应收帐款的管理:公司各销售部门根据形成收入的确定标准及时开据发货票后,由财务部作好帐务处理,编制会计记账凭证,登记有关收入和与客户应收账款往来的会计账簿,同时要定期与销售部门进行核对,保证双方账账核对一致。
2.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形成的出差借款、采购借款、各部门备用金应于业务发生后及时报销,每年12月中旬进行清理。各部门备用金于每年12月份中旬清理,进行还旧借新。
3.应付帐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因采购形成的应付票据应及时进行帐务处理,登记相应的帐簿,定期与相关部门对帐,保证双方账账核对一致。
四.内部牵制:
1.公司实行银行支票与银行预留印鉴分管制度
2.非出纳人员不能办理现金、银行收付业务。
3.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每季抽查一次。
4.现金出纳员不得担当制证工作,只能由财务部指定的制单人制单。
五.财产管理制度
1.公司财产的范围
⑴ 公司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⑵ 凡公司购入或自制的机器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工具仪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时具备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
⑶ 凡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下或价值在2000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属低值易耗品。
2.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所有财产的会计核算
⑴ 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及公司所有办公用品用具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⑵ 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机器设备、动力设备、工具仪器等由工程部归口管理;
⑶ 办公室和工程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公司财产的业务核算,应设立台账,登记公司财产的购入、使用及库存情况,负责组织公司财产的保管、维修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办法。
3.财产的购置与调拨
⑴ 办公室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编制财产采购计划及进行市场询价工作,经财务部会签,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采购。
⑵ 财产购回后,应填写财产收入验收单。财产收入验收单一式两联,财务部凭财产收入验收单、财物发票及采购计划办理报销手续。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凭验收单登记台账;
⑶ 各部门需领用固定资产时,应填写领用单,领用单需经部门经理同意,报办公室审批,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 固定资产的领用单由使用部门开具,领用单一式三联。一联由领用部门存查,一联送财产归口管理部门作为财产发出凭据,一联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定期汇总后向财务部报账;
⑸ 财产在公司内部之间转移使用应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手续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办理,送财务部备案。
4.财产的清查、盘点
⑴ 公司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财产清查盘点工作,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
⑵ 各部门的年终财产盘点必须有财务人员参加;
⑶ 财产盘点清查后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均应填报损益报告表,书面说明亏、损原因。对因个人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的,必须追究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⑷ 凡已达到自然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组织评估,评估情况上报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决定处理意见;
⑸ 凡尚未达到自然报废条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查明原因,如实上报;属个人责任事故的应由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赔偿损失;属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的,应上报总经理,决定处理意见。
六.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五篇:物流行业公司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公司员工和财产安全,保证有一个正常的经营、生产秩序为公司发展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流公司及各下属单位。
3职责
3.1物流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治安防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治安防范工作全面负责。安全工作分管负责人负具体领导责任。
3.2各部门负责人必须把安全保卫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来抓,督促本部门人员认真执行公司制定各项安全制度。经常检查本部门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确保机关办公室的安全。并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定期检查考核。
4工作要求
4.1物流公司应对安全防范工作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杜绝发生因人为因素或疏于防范而引发的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和治安案件。
4.2确定物流公司及下属各部门的安全保卫重点部位为分拣车间、仓库、物流中转站、电脑机房、财务室、档案室等。重点部位所属单位负责人为该部位安全保卫的第一责任人。
4.3重点部门人员必须严格按安全规范操作。如物流中转站要打开报警监控系统,财务人员下班时要关好防盗门,正常情况下非网管不得进入电脑机房等。
4.4不断完善技防、物防设施并确保发挥防范功能的实效。办公楼各通道口、电梯、大楼门厅等应安装使用高清摄像监控系统,监控实时摄像信息保存期为180天以上。
4.5重点部位要安装必要的安全设施如防盗门、消防设备、报警设备、安全装置、消防器材必须定期定人检查和维护保养。
4.6严禁在办公室使用电炉、电热杯、煤油炉、禁止乱扔烟蒂或存放易燃的易爆品。
4.7每天下班,必须及时关闭门窗,锁好抽屉、文件柜,切断电脑、空调电源,排除一切不安全的隐患。
4.8办公室不能存放私人现与贵重物品,公款存放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4.9遵守保密制度,保管好印鉴、文件、资料和档案,及时做好文件的收、存、转工作。
4.10重要的票据、证照、印鉴及收录机、报话机、对讲机等必须定人、定责,专柜存放保管。
4.11每日行政值班员、门岗、物流中转站值班人员要对重点部门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等向领导汇报。
4.12经常开展安全大检查,部门人员每月要自查一次,每季度综合办会同其他有关部门集中检查一次,节假日要安排人员值班,发现隐患漏洞要限期整改。
4.13当班保安负责办公楼巡查主要内容:各楼层及楼梯通道,开水间,卫生间,各科室的大门、窗是否关闭牢固,电源开关是否切断,报警装置系统是否开启等。
4.14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排除,一时难以排除的安全隐患,应配合保安人员共同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查实存在安全隐患的部门,次日值班人员应将隐患情况反馈所属部门负责人,并按要求填写《值班日记》。
4.15安全保卫异常情况信息及时上报,安全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4.16积极参与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努力建设平安单位。
4.17组织全体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各类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使全体员工自觉提高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制意识,确保全体员工违法犯罪率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