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培训学校规章制度

时间:2023-04-20 23:29:03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567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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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学校培训管理制度

1、总体环境保持与考核标准:

1.1、保持所属区域地面干净、无杂物(纸屑、瓜果皮核、烟头等)、水迹、浮土,无死角,违

者上交10元/项

1.2、保持门窗干净整洁、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违者上交10元/项

1.3、保持墙壁、墙角、屋顶及其附属物(开关、插座、电源等)清洁,表面无灰尘、污迹,无

乱贴乱画,违者上交10元/项

1.4、保持挂件、画框及其他装饰品完整无破损,干净整洁,违者上交10元/项

1.5、书橱、镜子上干净明亮,无浮尘、污迹及乱贴乱画,书橱内种类书籍资料排列整齐,无灰

尘,橱顶无乱堆乱放现象,违者上交20元/项

1.6、任课教师每次下课后,须彻底打扫教室卫生,整齐摆放课桌椅,每日倾倒垃圾桶至指定位

置,违者上交20元/项

1.7、桌椅摆放整齐,每排每列成一条直线,课桌腿、面,无脏痕、浮尘,乱写乱画,违者上交

10元/项

1.8、楼梯、扶手及栏杆上无灰尘、杂物及脏痕,楼梯保持畅通,立面无污迹,违者上交10元/项

1.9、室内暖气片上无杂物、浮尘及蛛网,空隙无悬挂物及浮尘,违者上交10元/项

1.10、保持所属区域内的各种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电话、电视等)、教学设备(投影仪、幕布、音响、调音柜、演讲台、黑板及公示板等)、日常生活设施(钟表、饮水机、自动投币机、冰箱、空调、风扇、微波炉等)完好无损,干净整洁,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违者上交50―100元/项

1.

11、库房内物品摆放整齐,分类清晰,地面、墙面、隔断及屋顶保持干净整洁,违者上交10元/项

1.

12、每次使用完卫生间须保持卫生间干净明亮、无异味,水洗台面整洁无水迹,便池内无污垢,无异物阻塞,保持清洁工具干净整洁,用后及时清洗整理,摆放整齐,取放均在固定(或隐蔽)位置,违者上交10元/项

1.

13、各教室垃圾篓摆放整齐并每日及时清理倾倒,无异味、溢满现象。违者当日任课教师上交10元/项

1.14各教室窗帘每月清洗一次,坐班教师轮流负责,违者上交20元/项

1.

15、员工及学员不得在公共区域内大声喧哗, 保持良好的'工作氛围。

2、办公用品的摆放管理标准:

2.1、办公桌面:办公桌面只能摆放必需物品,其它物品应放在个人抽屉,暂不需要的物品就摆回柜子里,不用的物品要及时清理掉。

2.2、办公文件、票据:办公文件、票据等应分类放进文件夹、文件盒中,并整齐的摆放至办公桌左上角上。

2.3、办公小用品如笔、尺、橡皮檫、订书机、启丁器等,应放在指定地点,要从哪取使用完后放到原位。

2.4、电脑:电脑键盘要保持干净,下班或是离开学校前电脑要完全关闭。

2.5、报刊:报刊应摆放到报刊架上,要定时清理过期报刊。

2.6、饮食水机、灯具、打印机、传真机、文具柜等摆放要整齐,保持表面无污垢,无灰尘、水渍,蜘蛛网等,办公室内电器用线走向要美观,规范,并用护钉固定不可乱搭接临时线。

第二篇:学校培训管理制度

为了一个安静的学习环境,大家才到翰林来;为了改变自己的学习习惯,大家才到安亲班里来;为了能让自己在原有的基础上有提高,大家才到一起来……那么,既然有着这么多的共同目标,大家都同在一个教室里,更应该相互关照,与人方便,与己方便,故制定安亲班教室管理规则,希望同学们能自觉遵守:

1。进出教室必须轻手开,关门。如果故意开,关门发出很大的声响,影响到其它同学的学习,请站在教室门后写作业五分钟,以示警告,如果以后再犯,每次增加五分钟累积。

2。不能在教室里吃东西,尤其是边做作业边吃零食,如果被发现,零食无条件被没收。如果吃晚饭,一律到休息区就餐,就餐时间不能超过15分钟。

3。请自觉的维持教室里的秩序,保持安静,如果在问老师问题,一定要注意控制自己的音量,严禁大喊大叫,捣乱其他同学的思路。

4。如果要喝水,上厕所,出教室前要告诉老师,并且进行登记,清楚地注明离开和回来时间,提高自己的学习效率,更好地完成学习任务。

5。没有经过老师的.同意,不得随意窜班,在每个教室里逗留一段时间,浪费了自己宝贵的学习时间,以至于作业不能按时完成。

6。教室里出现跟学习无关的东西(如:玩具,毽子,游戏机,手机等),拿出来后自己玩,借别人玩,被老师发现后,无条件没收。

7。自己作业完成后,按照老师的安排自觉复习,如果打搅到其他同学们的学习,罚站五分钟,,以示警告,如果屡犯,则每次增加五分钟累积。

第三篇: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一、办学宗旨、办学理念、培养目标

1、办学宗旨:济困扶危、强技乐业。

2、办学理念:以就业为导向、以爱心促和谐。

3、培养目标:以培养“技能硬、素质高的现代家政服务人才”为目标。

二、教师管理

1、教师要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

2、教师要做好学员的上课考勤统计工作;

3、教师上课要有明确的教学目的,有步骤,有重点;

4、教学方法要求精讲多练,重视案例分析,使学员迅速掌握技能技巧;

5、教师要加强新技术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水平。

三、学员管理

1.学员自主就近选择培训地点,免费食宿。

2.学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管理制度;

3.实行奖励全勤、评选优秀学员的奖惩制度;

4.学员就业安排根据考核成绩“择优选用”,对于考试不合格的学员,可免费再学;

5.学员就业后定期对其进行回访,帮助学员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四、教学管理

1.严格按照国家商务部《家政服务员培训大纲》组织教学;

2.实行班主任负责、班委会自治的班级管理制度;

3.课时安排灵活。结合学员普遍存在文化程度偏低,年龄偏大的情况,灵活确定课时,如有的课程一节课学员可以掌握,则课时为一节;若课堂内容较难,则可安排多个课时;

4.考试考核。根据培训规定的考试考核要求,对培训学员进行基础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考试;

5.证书发放。学员基础理论、技能操作双合格的,学校颁发《技能等级证书》。

五、档案管理

1、学员档案:学员考勤记录、鉴定资料、颁证花名册等按培训期次归档,建立了学员培训信息资料库;

2、教师档案及教案归档:学校对教师档案(含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复印件、职称复印件)进行备案;对教学计划、教案、教学总结也定期备案。

3、所有档案由校教务处统一保管,未经校领导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公布、查询。

第四篇: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规章制度

一、请学员在规定的学习时间提前10到20分钟到校,不迟到,不早退,并在上课前换好舞蹈服舞蹈鞋。

二、请不要在教室内大声喧哗,追逐打闹,严禁攀爬把杆和窗台。

三、请不要在教室内吃零食,请保持教室内外环境卫生,把垃圾投入垃圾桶内

四、上课时不准交头接耳,有事和老师举手打报告。

五、学员上下课必须有家长接送,家长送完学员请主动离校。

六、学员有事或有病请提前打电话请假,否则按旷课处理不予补课或往后推课。

七、学员学费请提前一月交齐,否则学费到期后停课处理,学费交后一月概不退费。

八、比赛和演出请积极参加,遵守纪律听从带队老师的指挥,按时到达比赛或演出地点,有事不能去请提前和老师说明,否则后果自负。

九、对于训练好的学员可以送去专业的舞蹈学校深造和推荐工作。

第五篇: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学校

第三条学校性质: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四条办学宗旨: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和谐育人,打好基础,培养能力,发展学生个性和特长。

第五条学校自愿接受教育局、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学校地址:

第二章办学机构

第七条办学规模:学校占地面积m2;建筑面积m2。

第八条办学层次:九年一贯制学校。

第九条办学形式:招生对象为小学适龄儿童和初中学生,小学生的学习期限为六年,初中学生的学习期限为三年。

第三章管理体制

第十条学校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每届三年,董事会是学校的决策机构。

第十一条学校董事会成员人:由组成,其中均从事教育10年以上。

第十二条董事会成员热心教育事业,品行良好,具有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三条首届董事、董事长由举办者推选产生;董事长的更换由董事会投票,全体董事半数通过。更换董事由董事长提名,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组员同意通过。

第十四条董事每届任期为三年。董事期届满后可连任。

第十五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学校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学校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结算;

(五)决定教职工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分立、合并、终止。

第十六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召开临时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时;

(二)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组员提议时。

第十七条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2名,分别是

第十八条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董事长副董事长代其行使权利。

第十九条董事长行使下列权利: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议;

(二)落实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代表学校签署有关文件;

(四)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有关权利。

第二十条董事会实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人数,少数服从多数;当赞成票和对票相等时,由董事长作出最后决定。但讨论以下重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组成成员同意方可通过。

(一)聘任、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

(三)制定发展规划;

(四)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等其他重要变更事项。

第二十一条召开董事会议,董事长或者指定人员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并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告之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书面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议。托书必须指明授权范围。

第二十二条出席董事会的人数须为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不够二分之一时,通过的决议无效。如经缺席的董事追认的人数超过二分之一时。其决议有效。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对所议事项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对董事会议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会议记录由董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二十四条学校设校长一名,校长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二十五条校长对董事会负责,并行使以下职权:

(一)执行学校董事会的决定;

(二)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

(三)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负责学校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六条校长在行使职权时,不得变更董事会的决议和超越授权范围。

第四章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七条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素质好。

(二)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三)未受过刑事处罚。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五章学校资产与财务管理

第二十九条学校资产来源:举办者出资。学校出资情况如下:

1、出资人民币元,以形式出资;

2、出资人民币元,以形式出资;

3、出资人民币元,以形式出资;

以上资金均已全部到位。

第三十条学校的办学资金主要用于学校的校园校舍建设、教育教学设备购置,教职员工工资、福利、缴纳社会保险费,教师培训,教育教研活动,招生宣传,备用流动资金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学校的资产。

第三十一条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各项费用,收取的费用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

第三十二条学校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人员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三条学校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并依法执行国家税收政策;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将财务会计报告交审批机关备案。

第三十四条学校的.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政府财税部门的监督,接受法定审计机构的年度审计。

第六章办学结余及分配

第三十五条学校有办学结余的情况下,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第三十六条办学结余是指学校扣除办学成本等形式的年度净收益,扣除社会捐助、国家资助的资产,并依法从年度净收益中按不低于25%比例预留发展资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必须费用后的余额。

第三十七条取得合理回报的时间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

第三十八条学校提取的发展基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

第三十九条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由董事会依法决定,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组员同意方可通过。在确定取得合理回报比例决定作出之日15日内,将该决定和向社会公布的与其办学水平、教育质量有关的资料、财务状况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四十条学校完成宗旨要求,自行终止,或者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举办者提出终止提议,经办学董事会同意并报请审批机关批准。

第四十一条在终止前,须在审批机关及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指导下成立清算小组,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二条学校处理所有善后事宜后,向审批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审批机关同意后,到登架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四十三条学校被吊销办学许可证或资不低债无法继续办学的,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清算。

第四十四条学校终止后,学校的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退还学生的学费、杂费和其他费用;

(二)发放教职工的工资及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三)偿还其他债务。

学校清偿上述债务后的剩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章程的修改,须经董事会表决通过。修改后章程,经审批机关同意于30日内报登架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福民学校董事会。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自审批、登架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六篇:学校培训管理制度

一、财产要做到帐目清楚保管、帐物相符。学校后勤要建立固定资产帐,低质易耗品帐,并分门别类安排专人保管定期核对。

二、校实行财产保管责任制。各科室财物要建立登记卡,学期初科室负责人与后勤签订保管责任书。学期末核查,如有损坏丢失,分清责任,照章赔偿。

三、产专管员负责建立分管财产帐。新购买的.财物要及时验收入帐。教职工领用、使用要登记、签名。每学期末,专管员要做好财产清算、催还维护、保管等工作,并把有关结果送后勤。

四、财产责任人和专管员要对学校财产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属不能自修的,应及时填写维修单,由后勤安排人员修理。

五、外借学校财物,需经学校领导批准,并到后勤办理借用手续,借用后要归还。

六、学校分配到各科室的财物,不允许擅自调配或挪作他用。如需变动需报后勤调整。

七、购置学校财物,先由业务部门按实际需要数量书面向后勤提出购买申请。由后勤审核后送领导审批。领导批准后由后勤组织购买。购买回来的物品必须由专管人验收入帐后才能投入使用。(凡购实物,无验收人签名不能报帐)。

八、各科室的钥匙后勤根据业务需要指定人员持有,持匙人员要到后勤登记并负责财产保管责任。期末,科室责任人应自觉地将钥匙交后勤统一保管。

九、学校实行全员管理财物制度,师生共同爱护公物,对财物保管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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