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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公司规章制度
一、为促进公司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建章立制的质量,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所称的规章制度,就是指汇波公司针对生产、经营、技术、管理等项活动所制定的管理规范的总称。
三、本规定适用于汇波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计划、起草、审核、颁布、解释、修改、备案与废止等相关活动。
四、制定规章制度,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坚持依法制订的原则;法律、法规已经明确规定的原则上不作重复规定;
2、坚持从企业实际出发,符合企业改革与发展总体目标;
3、坚持政企分开,有利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4、注意制度间的协调性,避免各项制度之间冲突与遗漏;
5、遵循长远规划,年度计划,适时修订,定期清理,统一规范的原则。
五、制定规章制度的要求。
1、全面性:全面性既要包括制度范围的全面性,也包含制度本身的全面性;
2、准确性:规章制度用语应当准确、简洁,条文内容应当明确、具体;
3、可操作性:具有操作的相关流程,明确相关工作的负责部门与责任人;
4、实际性:高标准切合企业经营管理的实际;
5、稳定性:能在一定时间与一定范围内适用;
6、服务性:制度本身应体现服务企业发展的需求。
六、公司管理中心总经理行使规章制度的审核、批准、修订与废止权。
七、公司管理中心行政组就是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就是:
1、负责规章制度体系的编制工作;
2、负责组织拟定规章制度制定的年度计划;
3、根据规划督促、检查、协助各部门起草规章制度草案;
4、起草公司综合性规章制度;
5、负责规章制度草案规范的审核;
6、组织规章制度草案论证、修改、定稿、报送、审批等工作;
7、负责收集规章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修改与废止有关规章制度的建议;
8、负责规章制度编号的管理工作;
9、负责规章制度的保管、存档工作。
八、公司管理中心总经理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规章制度草案的文字审核工作;
2、负责规章制度的行文规范审核工作;
九、公司职能部门根据规章制度体系整体规划,制订本部门规章制度年度计划。
十、管理中心行政组对各部门提出的规章制度年度计划进行协调与审核,编制公司规章制度制订年度计划。
十一、起草规章制度应注意规章制度彼此之间的协调与衔接,并就规章制度之间对同一事项的不同具体规定在上报时作出专门说明。
十二、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业务的规章制度,由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起草小组起草,管理中心行政组协助。
十三、规章制度的起草,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收集资料,掌握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其她企业的相关规定;
2、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
3、撰写草案;
4、将草案发至集团相关单位征求意见;
5、汇总意见,修改草案;
十四、规章制度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1、目的:清晰简洁说明本制度控制的活动与内容。
2、适用范围:明确规章制度所涉及的有关部门(单位)、人员、事项与活动。
3、职责:规定实施本制度的部门(单位)或人员的责任与权限。
4、制度规范的内容、要求与程序;对相应经济活动的约束与要求。
5、相应活动、事项的详细流程,附相关的工作流程图。
6、支持性文件与相关记录、图表,包括与本制度相关的支持性文件、规定,各种应保留的相关记录、表格、单据等。
十五、规章制度篇章结构排列可根据内容多少分为章、条、款、项、目结构表达,内容简单的也可直接以条的方式表达。章、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
十六、规章制度草案完成后应送相应职能部门、基层企业与员工代表征求意见。
十七、被征求意见的部门应认真研读,对制度草案进行修改。征求意见的部门应将各部门的修改意见存档备查。
十八、规章制度起草部门在广泛采纳多方意见,修改完善规章制度草案后,并报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审核。
十九、规章制度草案经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起草部门填写规章制度审核表,经承办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将草案及审核表送管理中心行政组审查。
二十、管理中心行政组对规章制度草案进行下列审查:
1、就是否符合法规的基本原则;
2、与公司现行规章制度就是否协调;
3、草案结构、条款就是否符合规章制度的要求与技术规范;
4、就是否切合企业实际与体现权责利对等原则。
二十一、经审查符合要求的,由管理中心行政组送管理中心总经理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二十二、以公司名义下发的规章制度,由管理中心行政组负责编号、印刷、发放;以公司职能部门名义下发的规章制度,由主管部门编写、印刷、发放。
二十三、首次颁布的制度为试行文件。试行期为一年,试行期后经修改的文件为正式文件,正式文件根据需要每二年修改一次。
二十四、规章制度发布后5日内,主管部门应送公司档案室备案。
二十五、规章制度一经颁布生效后,公司各级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二十六、为加强规章制度的动态管理,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制度制定部门每年向各相关部门征求规章制度执行意见,搜集规章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便适时修订。
二十七、各相关部门在执行规章制度过程中,对规章制度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记录,并及时通知管理中心行政组。
二十八、规章制度的修改与废止应由规章制度的制定部门提出建议,管理中心审核,报公司总经理审定。
二十九、规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进行修正。
1、规定事项不能切合现行经营方针或事实需要的。
2、规定事项局部已不适用的。
3、规章制度的局部与政府有关法令相抵触的。
4、同一规章制度内容前后重复矛盾的。
5、同一事项所须适用的各种规章制度,其内容彼此冲突矛盾的。
6、所涉及的部门名称,已与现制不符,或原规定事项的主管或执行部门已经裁并或变更的。
三十、规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以废止。
1、规定事项与现行经营方针相悖或不符的。
2、已与现实情况完全不相切合的。
3、同事项已有新规定并已公布施行的。
4、规定事项已执行完毕,或因情势变迁,已无继续施行必要的。
5、其它情形无保留或继续适用必要的。
三十一、每年一季度,由行政部、人力资源部、企管部对上年度公布实施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编纂,并印刷成卷。
三十二、规章制度制定流程见附件二。
三十三、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篇:公司规章制度
休假
一、法定节假日
1、员工可享受每年十一个工作日的的法定节日,分别为:
元旦一天,春节三天,清明节一天,劳动节一天,端午节一天,国庆节三天,中秋节一天
2、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职员于法定节假日进行工作,并按照有关法律、本职员手册与劳动合同的规定支付报酬。
二、事假:
1、事假应提前3天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2、原则上事假一次性最多不能超过15天,年度累计不能超过30天,特殊情况经特殊批准除外;
3、事假期间扣除当日工资;
4、试用期内,除法定假日外,各种申请假期累计超过7天的,自动延长试用期一个月
三、病假
1、职员在月度内可凭相关证明,享有一个工作日全薪病假。如果该月未休病假,则既不能累积,也无任何补偿;
●一个日历月中,职员请病假2个工作日及以上,自第2个工作日起,按各地方政府规定计发病假工资;
●凡因重大病因须住院、手术者,工资按各地方政府规定发放,但须出具市级医院住院诊断证明。
2、凡请病假,应在病假当天亲自或电话通知部门负责人,由本人到行政人事部办理请假审批手续,本人不能到公司办理的,由部门负责人代为办理。员工在病假结束返岗当天出具指定医院(急诊除外)的病假证明,由公司行政人事部予以审核归档 。
3、职员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工医疗期限、医疗期工资发放标准按各地方政府规定执行。
四、婚假
职员结婚给假3个工作日。晚婚的(男职员晚于25岁,女职员晚于23岁,或晚于政府规定的年龄)职员向公司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须提前10个工作日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结婚证明;
●婚假须在结婚注册登记日后3个月内使用 ;
●入职未满三个月的职员不得享有此假;
●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休假
奖励制度
员工以下表现应给予奖励:
1.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违纪;
3. 在日常工作中,勇于克服困难,积极主动,迅速有效地为经营提供服务、技术、设备、后勤等保障,对完成经营目标有较大贡献的;
4、在日常工作中,科学管理,大胆创新,在保障经营的前提下,节约成本费用,效果显著的;
5、在日常工作中,成绩突出,有特殊贡献,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和推动作用,堪称楷模的;
6、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7、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
8、考评期内出勤正常,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9、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10、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11、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12、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13、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取得大专以上文凭或获得其他专业证书
14、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公司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处罚制度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法规,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因工作失职或领导督促不力而造成目标任务未能完成,且差额较大,负面影响较重的;
4、缺乏预见性、前瞻性,不能正确有效地领导本部门人员完成相应工作任务,致使工作受阻,造成公司较大经济损失和负面影响,或使公司信誉受损的;
5、长期工作不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或不服从上级指挥,态度恶劣,工作散漫的;
6、因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并造成相应经济损失和企业信誉毁损的;
9、在发生自然灾害和其它意外事件时,相关责任人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致使事态扩大,损失加重的。
10、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11、拒不执行办公会议决议及公司各项行政指令,致使工作受阻的;
12、工作不负责,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4、滥用职权,违反公司制度,挥霍浪费公司资产,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5、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6、贪污、盗窃、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分的;
17、挑拔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8、泄露公司秘密,从而导致公司利益受损失的;
19、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公司形象的;
20、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21、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公司认为应予以处罚的。
第三篇:公司正规规章制度
工作准则:对自己负责,对客户负责,对公司负责,为了方便公司统一管理,创造良好的办公环境,树立优秀的企业形象,现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第1条、员工行为规范
1、为了保持公司的整体形象及良好的卫生状况,员工桌面应保持整洁,资料、文具等放置有序,不允许有明显的废纸、果皮等,违者一次经济性惩罚10元。
2、员工应注意个人行为礼仪,不允许有不文明行为。
3、接电话应以“您好!精品网络”开头,必须客气礼貌,微笑作答。
4、同事之间应通力合作、求同存异,以诚相见、取长补短。
5、员工应保持积极的工作状态。上班时间一律使用普通话交流,不准吵闹、看报纸杂志、闲聊攀谈。不准唱歌、睡觉、串岗闲聊,违者经济性惩罚第一次5元、第二次10元、第三次20元,依此类推。
6、上班时间尽量不要接打私人电话,如确认有需要,请到会议室处理(打电话一天不得超过3次,每次不超过10分钟;接电话一天不超过6次,每次不超过10分钟,超过时间按旷工处理),不得影响其他同事工作,违者一次经济性惩罚5元。
7、在上班时间不得使用OICQ、进入聊天室、社区、论坛内聊天或玩各种游戏,只能使用公司分配的QQ和MSN。所有私人事件,包括私人信件的回复,QQ等一律在休息时间内进行,工作时间内不得处理一切与工作无关的私人事务(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按旷工处理)。上班时间进入聊天室、玩游戏、看电影电视等一经发现,违者经济惩罚第一次5元、第二次10元、第三次20元,依此类推。
8、员工上班时间要求注重仪表,衣衫整洁。男员工应及时理发、剃胡须,保持衬衣领带干净;女士提倡素雅淡妆,仪容整洁。
9、办公室内禁止吸烟。
10、接待客人应在指定的接待区域,不得在办公区内接待非公干人员,未经批准员工不得将非公干人员带入办公区,这条规定在下班时间及双休日同样有效,如有需要请在接待区接待。违者经济性惩罚第一次5元、第二次10元、第三次20元,依此类推。
11、软件安装:为了公司网络的安全,不得擅自安装新软件(因此产生的后果由安装人自行承担),如有需要须向部门领导提出申请,经批准签字方可安装。违者一次经济性惩罚50元。
12、电话、传真机、打印机、冷气、灯光、电脑等办公用品应按照公司规定使用。当日下班离岗后,应作到四关一净,即关掉显示器、主机、窗户及空调,收拾干净本人桌面。违者经济性惩罚第一次5元、第二次10元、第三次20元,依此类推。
第2条、服从安排
1、公司员工必须做到互相配合、协同工作、令行禁止。执行“个人服从集体、下级服从上级”的组织原则
2、员工须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如未能按时完成,自行安排时间处理,否则要承担所造成的损失。工作中如有意见,应采取合理方式向直接领导反映。确有必要时,可向更上一级领导反映。
3、本公司各级员工有违反前条规定,应按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惩处,该部门领导知情不报者,亦应负连带责任而受惩处。
4、员工不服从上司的安排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100元,第三次辞退,表现现象:
(1)言语公然顶撞上司者;
(2)对上司交代任务,故意拒绝执行,或故意拖延,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者;
第3条、会议制度
员工有义务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及会议,收到培训或会议通知后,应准时参加,不得无故迟到、缺席。培训或会议期间,员工手机需调至无声或静音,不得随意走动。
公司组织的活动,员工应积极参加,不得缺席,违者旷工处理。
第4条、办公用品管理
1、文具管理
文具用品分为个人使用类和业务使用类两种。
个人使用类系指个人自己使用保管的用品,如笔类、文件夹等。个人领用时需进行登记,登记册统一由行政人事部保管。
业务使用类系公司共同使用的用品,如胶水、订书机等。使用时需从行政人事部领取并及时归还行政部进行保管。
第四篇:公司日常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依法规范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使公司的行为适应市场经济法制化的要求,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公司设立专职法律人员,在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下负责整个公司及下属企业的法律工作,指导、监督公司各部门和下属企业的涉及法律的业务工作。
第三条法律人员在公司对外有关合资合作公司的企业章程的规定范围内指导、监督相关合资合作公司中涉及法律的工作。
第二章工作内容
第四条法律顾问根据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指示和实际工作的需要参与制定与法律有关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第五条代理公司参与公司与其他单位或个人的纠纷的诉讼、调解和仲裁等活动。
第六条负责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七条参与公司的重要经营活动;
(1)根据指示或需要,直接参与重大项目的谈判;
(2)草拟、审查、修改公司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3)根据公司的发展情况,参与公司的有关收购、参股、兼并等资产运作活动。
第八条参与处理公司与工商、物价、税务等政府部门的其他有关涉及法律的事务。
第九条在公司内部开展法律培训工作,提高公司干部员工的法制观念,增强公司整体的法律素质。
第十条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公司内部各种违法乱纪案件。
第三章工作原则
第十一条预防为主的原则防患于未然,防止违法事件的发生,发现问题则及时处理,尽量减少争议和纠纷。
第十二条指导为主的原则除需直接自行办理的工作外,对其他部门的工作以提供法律意见为主,不代办包办。
第十三条法制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办事,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保守秘密原则对工作中涉及的公司机密严格保密。
第十五条合法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原则在合法基础上,针对公司工作中的具体情况,采取灵活的措施。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制度效力范围包括公司本部、下属企业和相关合资合作公司。
第五篇:公司员工道德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保障工作秩序,严肃工作纪律,进一步规范考勤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劳动人事部门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干部考勤是年度考核、评奖、晋升和推选先进工作者的重要依据,必须严肃对待,做到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第三条考勤对象:温泉县畜牧兽医局、动物卫生监督所、草原监理所全体干部职工。
第四条各单位干部、职工采用考勤登记制度。
㈠考勤由专人负责、每日记录。各单位办公室主任负责登记考勤,每月公布一次机关干部职工出勤情况,并报财务室执行。
㈡局领导率先垂范,带头执行本局制定的机关考勤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无故不请假,有事外出事先向办公室告知,领导之间要相互通气。一般干部职工要坚守岗位,没有特殊情况上班时间中途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外出办事也要事先向办公室说明事由,以便办公室随时掌握,方便联系。
㈢执行国家规定的机关上下班时间(下称规定时间),即八小时工作制,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一律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岗位等。
1、迟到:比规定上班时间晚到。
2、早退:比规定下班时间早走(下乡、出差除外)。
(女同志可晚到或提前15分钟上下班,男同志一律按规定时间上下班。)
第五条工作时间不得酗酒、睡觉、大声喧哗,不得玩游戏、上网,不得打牌、打麻将,影响工作者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或处罚。
第六条请销假制度
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一般工作人员请假,半天假期由股室负责人审批,一天假期由分管领导审批;超过一天以上假期由局主要领导审批;中层以上干部请假,均由局主要领导审批。任何情况下请假均需书写请假条(请病假的还需出示医生诊断证明),并经办公室主管领导、局长签字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方可准假。请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年休假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我县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七条出差
干部职工因公出差,必须填写派差单,说明外出事由,报销出差费以派差单和考勤登记为依据。驾驶员出差实行实报实销,其它干部下乡无出差费。
第八条旷工
目无组织纪律,未经领导同意,擅自离开岗位的作旷工处理。下列情况视为旷工:
㈠迟到或早退3次视为旷工半天。
㈡事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等未经批准擅自休息的。
㈢持假证明休病假,经查证属实的。
第九条处分
对无故旷工影响工作者,按照国家公务员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旷工半天者,给予警告处分,并扣发1天工资;每旷工1天扣发2天的工资;全年累计旷工超过7天者,扣除年终干部考核第13月奖励工资,并实行待岗;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按《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经局党组会议研究,上报县劳动人事局予以给予处理。
第十条本制度自20xx年月日起执行,各站所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