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内部规章制度(大全)

时间:2022-11-18 21:17:11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263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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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医院的规章制度

门诊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一、在门诊实施任何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应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作为最后确认的手段,以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二、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准确识别患者身份。在进行各项诊疗、护理活动中,至少同时使用姓名、性别、年龄三种方法确认患者身份。

三、各诊区挂号、分诊护士,挂号时认真核对患者“健康行”就诊卡及病历封面上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地址、药物过敏史及联系电话,了解患者基本病情并正确分诊,帮忙患者选取医师,准确为患者刷卡挂号,避免因分诊错误导致换号、退号。

四、给患者建卡时核对身份证或病历封面上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地址、药物过敏史及联系电话,正确输入患者信息。

五、对预约患者认真核登记表中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及手机号码、就诊卡及病历封面上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地址、药物过敏史及联系电话。医师为患者诊治前核对就诊卡及门诊病历患者基本信息,准确识别患者身份。

六、对昏迷、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无自主潜力、新生儿、7岁以下患儿及无痛检查、手术等患者,务必使用腕带作为识别身份的表示和查对的有效手段。在各种诊疗、护理操作前要认真核对腕带上的各项信息,准确识别患者身份。

七、腕带填写的信息字迹清晰规范,准确无误,务必经两名医务人员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需要经两人重新核对。

八、患者使用腕带舒适,松紧度适宜,皮肤完整无破损。

第二篇:医院的规章制度

为了积极推行医院倡导的院前、院中、院后的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将医疗服务延伸至院后和家庭,使住院病人的院外康复和继续治疗能得到科学、专业、便捷的技术服务和指导,医院特制定出院病人随访制度如下,望各临床科室认真执行:

1:各科均要建立出院病人住院信息登记电子档案,内容应包括:姓名、年龄、单位、住址、联系电话,门诊诊断、住院治疗结果、出院诊断和随访情况等内容,填写人由病人本次住院期间的主管医师负责填写。

2:所有出院后需院外继续治疗、康复和定期复诊的患者均在随访范围。

3:随访方式包括电话随访、接受咨询、上门随诊、书信联系等,随访的内容包括:了解病人出院后的治疗效果、病情变化和恢复情况,指导病人如何用药、如何康复、何时回院复诊、病情变化后的处置意见等专业技术性指导。

4:随诊时间应根据病人病情和治疗需要而定,治疗用药副作用较大、病情复杂和危重的病人出院后应随时随访,一般需长期治疗的慢性病人或疾病恢复慢的病人出院2~4周内应随访一次,此后至少三个月随访一次。

5:负责随访的医务人员由相关科室的科主任、护士长和病人住院期间的主管医师负责。第一责任人为主管医师,随访情况由主管医师按要求填写在住院病人信息档案随访记录部分。并根据随访情况决定是否与上级医师、科主任一起随访。

6:科主任应对住院医师的分管出院病人随访情况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对没有按要求进行随访的医务人员应进行督促。

7:医务科、护理部应对各临床科室的出院病人信息登记和随访情况定期检查指导,并将检查情况向业务院长汇报及全院通报。

8:各临床科室出院病人信息登记电子存档率要求达100。每漏登记一人扣主管医师20个岗点,科室每月底统计总登记率低于90时,每降低1,扣全科人员人均10个岗点。急、危、疑难病人、慢性病病人、需定期复诊的病人及病情康复较慢的病人随访率要求达到100。每漏随访一人扣主管医师20个岗点,科室每月底统计必须随访的病人随访率低于90时,每降低1,扣全科人员人均10个岗点。

第三篇:医院内部监督制度

1、医嘱查对制度

(1)处理医嘱应做到班班查对,下班查对上班医嘱,并有医嘱查对记录,参与查对者签全名。

(2)医嘱应每天总查对,每周大查对一次,护士长每周参加查对不少于两次。

(3)查对临时医嘱时要查对执行时间及执行者签名。

2、服药、注射、静脉给药查对制度

(1)严格执行“三查七对”。

三查: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

七对:床号、姓名、药品、剂量、浓度、用法、时间。

(2)执行各项操作、处置时,如患者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3)使用药品前要查对药名、失效期、批号和药品质量,不符合要求者不得使用。摆药后须经两人查对后再执行。

(4)给药前,应询问患者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物时,要经反复核对。

3、输血查对制度

(1)确定输血后,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不允许同时采集两个病人的交叉配血标本。

(2)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至检验科(血库),双方进行逐项核对。

(3)取血时应和血库发血者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病室、床号、瓶(袋)号、血型、血液有效期、配血试验结果及血量,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在确定无误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取出。

(4)输血前由两人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准确无误方可输血。

(5)输血时,由两人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床号、血型、血量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6)输血完毕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回检验科(血库)至少保存一天,以备必要时查对。

4、手术查对制度

(1)、手术患者查对制度

①根据手术通知单和患者病历查对患者科别、床号、姓名(手腕带)、性别、年龄、病案号、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左右)及其标志,化验单、药物等。接患者之前,护士与病房护士查对;进入手术间之前,巡回护士和麻醉医生查对。进入手术间之后,巡回护士和麻醉医生及手术医生三方查对。

②手术前再次核对科别、住院号、床号、姓名、手腕带、性别、年龄、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用药、配血报告等,按要求摆好床位。

③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两名以上医护人员清点纱巾、纱垫、纱(棉)球、器械、缝合针和线轴数,并记录。术毕,再清点一次。

④查对无菌包内灭菌指示卡以及手术器械是否齐全。

⑤手术取下的标本,应由洗手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后,再填写病理检验单送检。

(2)、手术物品查对制度

①清点内容:手术中无菌台上的所有物品。

清点时机:手术开始前、关闭体腔前、体腔完全关闭后、皮肤完全缝合后。

清点责任人:洗手护士、巡回护士、主刀医生。

②清点时两名护士对台上的每一件物品应唱点两遍,准确记录,特别注意特殊器械上的螺丝钉,确保物品的完整性。

③手术物品未准确清点记录之前,手术医生不得开始手术。

④关闭体腔前,手术医生应先取出体腔内的所有物品再行清点。

⑤向深部组织或体腔填入物品时,主刀医生应及时告知助手,洗手护士应及时提醒,防止遗留在体腔内。

⑥严禁将与手术相关的任何物品随意带出或带入手术间。

⑦进人体腔内的纱布类物品,必须有显影标记,一律不得剪开使用,引流管等物品剪下的残端不得留在台上,应立即弃去。

⑧手术过程中增减的物品应及时清点并记录在手术单上,失落的物品应放在固定的位置,以便清点。

⑨有显影标志的纱布不得覆盖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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