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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公司的规章制度
第一章:人事管理制度
一、公司所有入职人员须满18周岁,无刑事记录,身体健康且作风正派。
二、本公司所聘任各级员工以思想、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所任职务或工作原则。
三、入职时需按本公司《入职申请表》要求如实填写个人资料,凭有效身份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免冠1寸彩照2张。所有资料如有虚假将被公司无条件辞退,如因提供假资料造成公司损失的,当事人要负赔偿责任。
四、所有职员在入职时须与公司订《劳动合同》,被正式录用员工严重违反公司各有关的规章制度,并解除劳动合同。
五、入职及离职规定
(1)员工入职时,必须经过公司组织的厂纪厂规培训及基本工作技能知识培训,相关人员确认其胜任工作的,即可正式上岗。
(2)试用期满经各级考核合格方可填写转正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
(3)试用期内要求离职者,按未结工资余额发放,试用期满后,个人原因要求离职者,必须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申请书。经批准后方可生效。
(4)凡旷工或无故超假3天,或全年旷工累计超过10天者,一律当自动离职处理。从自动离职之日起,公司与当事人不再发生任何劳资关系,解除劳动合同。
(5)员工在聘任期间如有违反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或工作上无法胜任的情形者,经公司进行岗位调配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调整工作岗位的薪随岗走)解除劳工合同。
(6)所有离职(开除、辞退、辞工)人员应在审批的离职日期于当天内到各级主管部门办理离职手续,过期未办理者,当自动离职处理。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不得再进入公司任何地方。
六、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对公司财务造成重大损失的,当事人负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损害公司形象者;
(2)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x赂、佣金情节严重者;
(3)办事不力、玩忽职守有具体事实且情节严重者;
(4)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5)聚众罢工怠工、造谣生事,散步谣言、挑拨离间,扰乱工作、生产秩序,影响公司正常生产和运作之行为者;
(6)仿效上级主管签字,盗用印信或涂改文件者;
(7)因破坏盗取、毁弃、隐匿公司之设施、机器设备、资料制品及文书等行为,致使公司业务遭受损失者;
(8)擅自兼职为其他公司服务者;
(9)违背国家法令或违反公司规章和安全条例情节严重者;
(10)在禁烟区吸烟屡教屡犯,随时吐痰屡教屡犯者;
第二章: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一、公司反对岗位歧视、每位员工都享有平等就业权利。
二、所有员工都有按劳取酬的权利,所有员工按公司的工作岗位劳动制度,工作绩效等领取相应的薪酬。
三、每位员工都有参与公司管理的权利,有好的建议方案都可提出书面报告。对于公司的各种不良现象均可提出口头或书面投诉。
四、每位员工都有保护本公司人、财、物安全,提高生产效益,共同维护企业形象的权利和义务。
五、每位员工都有揭发违规人员、反对有损公司形象、利益等活动(例如蓄意罢工,破坏窃取公司财务等)的权利和义务。
六、每位员工都有遵守一切规章制度、互助友爱和谐相处,确保本职工作按时按质量完成的义务。
七、每位员工都有做好义务消防工作的权利和义务。
八、每位员工都有遵守部门及车间制定的规章制度的权利和义务。
九、员工在工作时确保安全生产的情况下,可进行工作。对违反制度操作规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负责并追究违反者的责任。
十、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规定而造成意外由当事人自己负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第三章:员工福利
一、特殊工作员工入职一个月内由公司为其购买相应保险。
二、特殊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工种补贴,发给相应的劳保用品。
三、工伤事故及其意外事故均可在24小时内报公司行政部给予协助或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手续办理。
四、公司员工均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公司制度规定的假期。
五、公司按期发放员工工资。
第四章:日常及工作行为规范
一、工作认真负责,不得擅离职守,一切服从上级安排。
二、保持工作及公司内坏境整洁卫生,严禁随地吐痰,要爱护公司内所有花草绿化及一切公共设施,为全体员工提供良好的生活及工作环境。
三、所有办公室人员不准穿拖鞋上班,尽量做到仪表大方得体,服装整洁干净,精力充沛。
四、上班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一切事务。
五、不得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及其妨碍他人工作的行为。
六、不得擅自带非本公司人员进入公司。
七、不得损坏、占有或偷窃公司及他人财物。
八、不得故意挑拨劳资双方感情或煽动及参与罢工。
九、不得参加非法组织及违法乱纪活动。
十、不得经营或出售与公司类似产品在公司以外兼职。
十一、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及公告。
十二、严禁在公司内干私活。对工作失职造成质量或经济损失的,追究当事人责任,按物品价值赔偿。
第五章:过失种类及处罚
一、擅离工作岗位玩忽职守,造成损失者给予50―500元罚款,严重者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故意破坏安全、消防、生产用品等一切公司财产者,除按原价赔偿,另外给予当事人500元以内罚款,并立即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泄露公司各种机密造成公司重大损失者,追究当事人经济赔偿损失和法律责任。
四、违反公司消防电力规定造成损失,轻者罚款500元以内,并追究经济责任,重者解除劳动合同并送公安机关处理。
五、偷窃公司及他人财物者,立即开除,情节严重者并送公安机关处理。
六、在公司内聚从赌博,首次罚款1000元,重犯给予罚款5000元,屡教屡犯者,解除劳动合同,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七、故意挑拨劳资双方感情或煽动及参与罢工者处予相应罚款并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严重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在公司内打架、辱骂威胁上司者处以300―2000元以内罚款;严重者立即开除,送公安机关处理。
九、参加非法组织及有违法乱纪行为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并送公安机关处理。
十、破坏公司环境卫生随地吐痰者,每次扣罚500元,随便丢垃圾者给予罚款100元/次。
十一、消极怠工者,造成公司延误生产货期者赔偿相应损失。
十二、在禁烟区内不准吸烟的地方吸烟者,管理人员一次罚款300元,员工罚款200元,并及时行政记大过一次。
十三、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嬉戏、吵闹及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首次罚款100元。
十四、因工作疏忽,造成过失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失的,当事人负责赔偿。
第六章:奖励条例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嘉奖:
(1)品行端正、工作勤奋,能适时优质完成重大或特殊之任务者。
(2)团队协作精神之典范者。
(3)言行口碑良好,较好维护公司及个人形象之楷模者。
(4)为公司争得荣誉者。
(5)年度全勤或先进个人者。
(6)对舞弊或者其他伤害公司权益之行为有事先检举或防止公司权益受损失者。
(7)平凡岗位取得不平凡业绩者。在本职岗位上对公司有重大贡献,谌为全公司同仁职楷模者。
(8)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技术改进等积极提出并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
(9)遇有灾难或突发事件用于负责、处理适宜者。
(10)年终评定的杰出员工。
(11)当公司财产或员工安全遭受重大威胁时,奋不顾身,冒险抢救,防止或减少损失者。
(12)连续服务满五年,业绩优良,未曾旷工或受过以上处分者。
第七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经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一、板房主管担任公司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公司消防工作的领导管理与协调。
二、各部门主管为公司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组员,并担任该工作区域的防火责任人和该区域的消防联络员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管理好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
三、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都有参加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四、严禁在公司内非吸烟区吸烟。
五、严禁在公司内违章试用明火,若工作需要烧焊(气割)的,必须执行有关防火措施。
六、严禁电线乱拉乱接和使用铜线或铁线作熔断器保险丝。
七、任何人员不得随意挪用、损坏一切消防设施,保持电制箱及灭火器的清洁卫生。
八、要定期对消防系统、消防器材应急灯及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的维护和保养。
九、保持走火通道的畅通无阻,不得以任何理由放置物件在通道上而造成堵塞。
十、仓库堆放货物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堆放,保持整齐归一的放置。
十一、在新工人和员工转换岗位是要实行(三级)安全知识培训教育,也要定期对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
十二、危险化学品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存放及运输,并设置专人负责。
十三、各部门负责人每日要对消防安全工作巡查及夜间明岗巡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做到定人、定措施,定期整改,检查发现的大隐患和整改情况,要及时做好记录和入档管理。
十四、所有关电的问题应由专职电工负责处理,其余人员不得乱动。
十五、如个人违反规定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将由其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十六、公司建立防火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为,设置防火标志,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十七、其他按公司有关规定及《消防法》执行。
以上规章制度必须严格执行实施,解释权属人事行政管理负责。
第二篇:公司的规章制度
一、公司规章制度制订原则及程序
1、程序合法:
(1)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工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如果未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也未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既便规章制度内容合法,也经公示公告,用人单位遇到劳动仲裁将败诉。
(2)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2、内容合法:
用人单位制度规章制度,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利,督促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规章制度应体现权利与义务的一致、奖励与惩罚结合,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否则,一旦发生劳动纠纷,如果规章制度不合法用人单位必定败诉。
3、公告公示。
规章制度要告知劳动者,可以在企业的公告栏张贴公示,也可把规章制度作为劳动合同附件发给劳动者,也可以把规章制度印成小册子向每个劳动者发放,但都要留有书面记录。
二、公司规章制度的内容
1、必要内容:考勤及休假规定;培训;薪酬福利;奖惩制度;绩效;劳动关系;消防及安全生产。
2、体现企业特色的内容:礼仪礼节;日常行为规范;企业文化;信息安全管理等。
三、公司规章制度制定流程
1、与公司高层充分沟通;
2、收集公司日常行为的规范;
3、整理、统筹后形成规章制度大纲;
4、撰写规章制度草案;
5、把草案给公司领导审核;
6、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并与工会充分沟通;
7、把与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后的修订稿呈给公司高层审批;
8、如审批通过公示公告;如审批不通过,再召集职工代表大会讨论。
第三篇: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1、目的
对生产产品的工作现场进行管理,保持生产设施处于清洁、整齐、有序的状态,并持续不断地改进工作环境的条件,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为确保产品质量创造条件。
2、范围
适用于与公司产品质量有关的办公场所、生产现场、车间、仓储和厂房区域等工作环境的控制管理。
3、职责
各单位、部门负责本单位相关生产现场、办公场地、厂房区域等的工作环境执行、维持和管理。
4、工作程序
4.1为确保公司的工作环境对人员的能动性、满意程度和绩效/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以提高公司生产、经营的业绩,各单位、部门应对产品生产现场的工作环境和员工生活的工作环境进行策划和规划。
4.2各单位、部门应识别和确定对产品质量及其实现过程有影响的工作环境,并按照工艺要求,对工作环境进行策划和规划。
4.3各单位、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确定并管理为实现产品符合性所需的工作环境中人和物的因素,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确定并提供必须的作业场所,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应包括:
4.3.1创造性的工作方法和更多的参与机会,以发挥公司内人员的潜力;
4.3.2设备设施的管理,并力求提高设备的效率和安全性;
4.3.3提供适宜的劳保和防护用品;
4.3.4工作场所的位置;
4.3.5与社会的相互影响;
4.3.6热度、湿度、光线、空气流动;
4.3.7卫生、清洁度、噪声、振动、防静电和污染。
4.4工作环境区域划分:
各单位、部门根据各单位内部实际的工作区域使用情况划分内部各部门的工作环境责任区域,明确各部门工作环境责任区域的负责人员,并赋予其职责和权限。
4.5工作环境的维护
各区域负责人负责对工作环境进行保持维护以达到生产经营的需要,可通过使用看板管理、目视管理、定置管理和7S管理等各种方法实现。
4.6工作环境的监督检查
各单位、部门根据各单位内部实际情况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对照前期策划的工作环境要求对其内部工作环境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不符合事项按相关程序文件要求由缺失责任单位进行原因分析和提出纠正/预防措施,并对其执行的纠正/预防措施的效果进行确认、验证,直至其符合规定要求。
4.7工作区域环境要求
工作区域环境要求应符合《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要求,主要包括:
4.7.1通道的环境要求:
a)通道宽度要求:
1)人行安全通道宽度宜大于0.8,分割线应清晰、准确;
2)车行道宽度应大于3.5m;
3)专供叉车通行的单行道应大于2m。
b)通道规划的颜色要求:
1)通道线颜色:黄色;
2)通道线表示法:用黄色胶带粘贴或黄色油漆涂刷。
c)通道的其它要求:
1)尽量避免弯角,考搬运物品的方式采取最短距离;
2)通道的交叉处尽量使其直角;
3)左右视线不佳的道路交叉处尽量予以避免;
4)在通道上不可停留和存放任何物品;
5)要时常保持通道地面干净,有油污时应立即清除;
6)安全出口必须畅通,不可堵塞,并且要有“安全出口”标示。
4.7.2工作场所的环境要求:
a)使用清扫工具定时清扫工作场所的地面、塑料板、工作台、机器设备、测量设备等;
b)工作场所内不可放置3日内不使用的物料;
c)易损零件、产品或材料应将其置于容器或存放设施内,不可直接将其置于地面上,并且对其要有一定的标识;
d)零件、外购/外协件、在制品(半成品)、成品不可掉于地上;
e)经常清理地面,使其清洁、干净,不可有油渍(油污)或水渍;
f)消防栓、配电柜与公告栏前均不可有障碍物;
g)工作场所内不可有“没有必要”的架子或障屏影响现场的视野;
h)车间现场车行道、人行道及安全通道要畅通,地面应平整无破损;
i)地面、墙壁、工具箱内外,工作台上下,机床内外均需保持整洁,无散落套圈,机床周围不准放置与本机台无关的物品;
j)检测仪器、器具、标准件应放置有序,位置适当,便于使用和操作,防止变形和工序磕碰伤;
k)工位器具(工具箱、工作台、在制品塑料/筐板等)均需按规定位置摆放,不能超出规定的标准线;
l)工序间产品要摆放整齐,在加工摆放过程中要轻拿轻放,防止磕碰受损,并及时交检;
m)生产现场严禁吃零食,吃饭,看书刊杂志,不准将雨具带入生产车间;
n)厂区内严禁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o)生产现场不准穿拖鞋,不准穿高跟鞋,穿好工作服,不可放置私人物品(可在某区域集中放置);
p)对暂时不用的物品,全部清理出生产现场。
4.7.3工作区域的标示要求:
a)区域线的颜色规定:
1)合格区:绿色油漆或绿色胶带,5cm宽;
2)不合格区,可疑品区或安全警戒线:红色油漆或红色胶带,5cm宽;
3)待检验区域、定位线或通道线等:黄色油漆或黄色胶带,5cm宽;
4)办公区、工作区、作业区域,待作业品区域等:白色油漆或白色胶带,5cm宽。
b)区域定义:
1)合格区:指专用来存放本制程检验员判定为符合检验标准及规定要求之物品的区域,其区域大小可视场所需要而定;
2)不合格区:指专用来存放本制程检验员判定为不符合检验标准及规定要求之物品存放的区域,其区域大小可视场所需要而定;
3)可疑品区:指专用来存放因无标识或标识不完整而无法辨别产品名称种类或无法明确产品状态(合格或不合格)之产品的区域,其区域大小可视场所需要而定;
4)待检验区:指专用来存放等待本制程检验员检验的物品的区域,其区域大小可视场需要所而定;
5)暂存放区:指因需流入下一流程或等待电梯或等待出货等物品暂时存放的区域,暂放时间限为一周内,其区域大小可视场所需要而定;
6)作业区:指某一流程正在或即将作业的区域,如进货检验区等,其区域大小可视场所需要而定;
7)放置区:指用来定位某些非质量体系类物品的区域,为了现场的整体美观,其区域大小可视场所需要而定,如清洁用具放置区、文件柜放置区、报废产品放置区等。
4.7.4仓库、储存室的环境要求:
a)仓库、储存室须有管理责任者的标示,仓库、储存室管理员对所保管的物品应按“先进先出”原则进行领发作业,并确保其“帐、物、卡一致”;
b)光线的照明亮度应适适宜,且仓库、储存的区域应通风、不积水、不潮湿、干净、整齐;
c)必要时,仓库、储存室需有贮存平面布置图标示,其内储存、存放的物料、材料等应以标签、标识牌等作明确的标识;
d)仓库、储存室存放的物品、材料如以纸箱储存,须有叠放高度的限制;
e)对仓库、储存室所存放的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危险物品、化学药品等储存须以明显的标识牌进行标示,并对其予以隔离、防潮及采取各种安全防护措施;
f)贮存区或其料架上不允许有好几种材料、零件、配件等混淆放在一起;
g)按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定期对仓库、储存室等内材料进行盘点和检查,清理呆料和已经生锈变质过期的材料;
h)贮存区料架上不准存放呆料、废料或其他非材料的物品;
i)已生锈或变质的材料或零件、配件不准放置于贮存区内或其料架上。
4.7.5图纸、合同资料及文件/资料等管理的环境要求:
a)图纸、合同资料及文件/资料等须有管理规定:如编号、目录、存放处定位;
b)图纸、合同资料及文件/资料等须有专用的文件柜,并有管理责任者之标示;
c)文件档案实行目视管理,让人能随时使用;
d)图纸、合同资料及文件/资料等保管须有目录、有次序、且整齐,让人很快能使用;
e)个人资料(卷宗)不可放在共用文件柜内。
4.7.6机器设备(包括测量设备)的环境管理要求:
a)生产现场各单位的机器设备摆放必须整齐、干净;
b)建立机器、设备的责任保养制度(包括:机器、设备的一级保养、二级保养制度),并定期检查机器、设备润滑系统、油压系统、空压系统、电气系统等;每一台设备都要有保养记录,设备使用者及管理者均需作明确标示;
c)建立机器、设备的操作指导书,要求所有人员按规定对机器、设备进行操作,并扫除一切异常现象;
d)不可有短期内(二周内)不使用之设备存放于生产现场,如有则需以“停用”等标牌进行标识。
4.7.7实验室工作环境管理要求
a)实验室必须按防火、防灾害事故的要求,建立健全实验室负责人为责任人的'管理机制;
b)实验室内的电气设备使用,必须符合安全用电规定,动力电源严禁与照明线共用,谨防因超负荷用电着火;
c)定期检查仪器设备,保持仪器设备性能良好,贵重仪器设备应设专人负责妥善管理;
d)实验室内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注重防火防爆;
e)实验室门锁钥匙要落实专人管理,严防丢失、配制。严禁挪用、损坏实验室内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f)保持室内清洁、整齐,工作结束后,关闭所有用电设备、设施,注意关好门窗,方可离人。
4.7.8用电安全管理
a)配电房管理
1)非有关人员不得进入配电房;
2)高压电房只准合格电工操作,并严格按照电工操作规程进行,经常监视变电房和低压室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生故障由电工处理;
3)变电室接地检查每年自行进行一次。避雷器每年请指定认可机构检测一次;
4)配电房操作,必须按照相关操作规程执行。
b)生产过程用电管理
1)每台生产设备开机送电前,要检查所开设备是否正常。如正常可以合闸送电;
2)设备使用完毕,长期不用或下班时,要断开电源开关;
3)有接地要求的设备,使用前一定要接地,使用者要经常检查接地线两端接触金属的情况;
4)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要立即通知电工,不得私自处理;
5)屏柜调试过程中应按照要求将屏柜接地。
4.7.9饮食管理要求
a)地面、台面、用具及就餐环境管理要求
1)每天工作结束应及时打扫地面、地沟、台面,不留死角;
2)定期对食堂各个功能间进行彻底清洁大扫除,包括:墙面、地面、餐饮具、公用具、案台面、冰箱(柜)内外壁等,保持干净整洁,特别是放假结束后的食堂清洁卫生;
3)餐桌应当餐前擦净,餐后除油清洗干净,桌面、桌腿及各部位无灰尘、无油腻感。应当有专用于擦餐桌的抹布,抹布应当保持干净,定期更换;
4)餐厅地面、墙壁、门窗、灯具、暖气、空调机清洁整齐;
5)餐厅安装灭蝇灯、紫外线灯、门帘、风幕及其他防菌、防蝇、防鼠、防尘等措施;
6)使用的各种工具、容器或机械用后要及时清洗消毒,摆放整齐,放于原位;
7)配餐过程快餐公司职工服装要求整洁,挂胸牌,戴帽子、口罩、手套;
8)运餐车辆要求清洁,盛装饭、菜、汤的器具必须加盖或用保鲜薄膜包裹,严禁人货混载;
9)全体员工就餐时应保持就餐环境的清洁卫生;
10)各加工产生的废料、废弃物及泔水等应存放在加盖的垃圾桶内,并及时清理运走,清理后的垃圾桶应里外清洁不遗留食物残渣;
11)饭菜留样48小时,每份重量不低于150克;
12)伙食管理委员会成员参与日常食品卫生安全检查与监督。
b)食品采购和储存管理
1)应当严把食品、原材料采购关。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原材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并记录。要相对固定食品、原材料采购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和便于监督;
2)严禁采购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3)设立专职仓库保管员,要严格食品入库登记制度。食品入库验收时要检查食品质量、卫生状况、数量、索取有效证件(票记要与食品批号相符);
4)贮存食品、原材料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等;贮存食品、原材料的场所应当通风良好;
5)储藏的食品应隔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列整齐。库内不得存放变质、有臭味、污秽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6)储藏场地,要通风良好,温湿度低,门窗、地面、货架清洁整齐;
7)食品储存过程中应采取保质措施,坚持先进先用的原则,切实做好质量检查与质量预报工作,及时处理有变质征兆的食品。
c)饮用水安全管理
1)运营保障中心负责对公司内茶水间的开水器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清洗,并做好记录;
2)运营保障中心负责对公司生活水箱内的水一年换水两次,并保存相关记录;
3)运营保障中心负责对公司生活水箱内的水质每年做好水质化验,并保存化验记录。
4.8工作环境管理的实施
4.8.1各单位上班工作前及下班生产结束后,须对其工作区域地面、工作(办公)桌内外、机器设备(包括测量设备)、物料存放区、废料箱及周边环境进行清扫,并在工作过程中随时保持工作区域环境整洁有序。
4.8.2必要时,各单位工作区域的环境可以设专人每天进行清扫。
4.8.4外购/外协件、在制品(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及其他生产废料等必须整齐放置于指定区域,并对其进行标识,严禁将其凌乱堆放,其具体按公司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4.8.4生产所需要的推车、电瓶车、叉车等各类转运工具必须分类停放到存放区,不得随意乱停、乱放。
4.8.5各单位建立工作环境监督检查机制,定期进行检查,对出现的问题进行跟踪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