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规章制度

时间:2022-11-18 21:10:06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1505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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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公司规章制度

公司一般会根据自己的规章制度对员工做出处罚,但是公司是否考虑过公司规章制度是否合法呢?

公司的规章制度的合法性主要是要看在员工与公司发生纠纷时,是否可以做为法院判案的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根据该司法解释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公司的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必须符合几个要件:第一,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必须经过民主程序。第二公司的规章制度的内容不得违返国家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性规定。第三,公司的规章制度必须向劳动者公示。这三个要件缺一不可,否则不能作为法院或仲裁机构审理劳动案件的依据,也就是否认了公司规章制度的法律适用性即合法性。

对于这三个必要条件在法庭审理中的举证责任,除了第二点以外,第一点和第三点均应由公司方提供证据。因为,根据XX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规定,公司对于自己的规章制度的制定是否经过民主程序及该规章制度是否向劳动者公示均负有举证责任,也就是要提供会议记录及公示记录。因为其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证据,应该由用人单位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有些公司在没有明确的规章制度的情况下,仅依据《工作考核管理作业指导书》对员工进行处罚,并依此做出除名的处理决定是不合法的行为。首先在法律上说这种《作业指导书》是否可以算做公司的规章制度呢?这种作业指导书只是对操作人员的一种行为或程序上的指导,并不能算做法律规定的公司规章制度,其形式上就存在争议。第二,一般这种《作业指导书》也不会是通过公司民主程序制定的,通常是在几个公司管理人员的讨论下就通过了。这一点也不能够符合本文上述司法解释对规章制度制定的程序要求。

什么是公司的民主程序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八条第二款“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及第三款“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这是公司民主管理程序的法律依据。

由此可知,公司的规章制度想被法院做为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只有在满足以上三点必要条件时才能够被认可。

公司规章制度作用

规章制度的使用范围极其广泛,大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各行业、各系统,小至单位、部门、班组。它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因此,规章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规章制度的特点:

1、约束性。规章制度明确规定了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它是人们的行为准则,一经生效,有关单位或个人就必须严格遵守或遵照执行。如果违反有关条款,就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2、权威性。规章制度的权威性来源于机关单位的权威性。规章制度的作者是法定的,即依法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权利与承担义务的组织。规章制度是这些法定作者根据自己的职责和权限制订,是本级机关权力意志的反映。

3、稳定性。规章制度既然是人们的行为准则,就不宜经常变动和修改,应具有相对稳定性。因此,不能将脱离实际的条文,属于临时性的、个别性的问题,暂还没有条件实行的问题引入规章制度。但并不是说规章制度是一成不变的,在条件成熟的时候或环境发生了变化,我们应及时修改并完善它。

第二篇: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内部管理机制,实行规范化的内部管理,使公司各项工作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包括:

1、日常办公制度

2、办公秩序管理制度

3、保密规定

4、文件收发、传阅,档案管理制度

5、印鉴、介绍信管理制度

6、文印、办公设备管理制度

7、办公用品领用制度

8、通信设备使用制度

9、财产管理制度

10、车辆使用与维护管理办法

11、文件销毁制度

第二章 日常办公制度

第三条 公司上下都要严格遵守劳动管理制度和费用管理制度,高效率地为公司服务。

第四条 实行例会制度。重大问题、人事安排由总经理办公会决定;各项担保项目由公司审保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总经理办公会、中心经理会每月不定期召开。

第五条 各中心及业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广泛听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各中心及业务部门之间应按公司操作程序交流工作情况和信息。

第六条 员工之间互相尊重,团结友爱。重大问题坚持原则,一般分歧互相体谅、互相理解。

第七条 严格档案管理,严守保密纪律。公司利益第一,个人利益服从公司利益。

第三章 办公秩序管理制度

第八条 员工的仪容仪表:

员工个人形象代表着公司的形象,所以员工个人仪表的优劣对公司至关重要,为此,公司对员工上班时间的仪容仪表作如下要求:

要求项目 男士 女士

服装要求西服套装或整洁服装职业套装

禁止背心、短裤、无领上装低胸、无领、超短裙、短裤

鞋要求穿皮鞋且保持光亮、干净

禁止穿拖鞋,鞋面肮脏,有污垢、灰尘

发饰要求整齐、自然整齐

禁止乱蓬蓬、过长零乱

面容修饰要求保持精神、每日剃须清淡的化妆

禁止蓄须,无精打采浓妆艳抹或不化妆

其它手指甲不能太长,禁止涂鲜艳的指甲油

第九条 员工在办公时间和办公地点不得大声喧哗、打闹,不得在办公室吃东西,不准干私活,不得长时间看非专业性报纸(如成都商报、成都晚报、华西都市报、商务早报、蜀报、四川青年报)。

第十条 员工在办公场所和办公时间,原则上不准打私人电话和会私客,不准带小孩到公司玩耍。必须接的私人电话要尽量低声,不得影响他人工作,最长不得超过三分钟。必须接待的私客应到接待室或走廊接待。

第十一条 向领导请示、汇报工作,应简明扼要,节省时间。原则上不允许越级请示、汇报,情况紧急、事关重大者除外。

第十二条 除谈工作外,不准串岗闲聊、擅自离岗,进入各办公室应先请示,允许后方可进入。

第十三条 员工负责本办公室清洁卫生,公共办公区域内禁止吸烟、乱丢弃物,爱护办公环境。

第十四条 员工要保持自己办公桌桌面的整洁,禁止放置与办公无关的杂物,下班时应整洁办公桌面,私人物品均放入员工贮物柜,将办公桌锁好,防止文件资料的丢失。

第十五条 员工要礼貌待客,礼貌用语,礼貌接转电话,耐心解答相关的业务事项及电话询问,自觉树立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第十六条 爱护公司财产,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必须检查门窗是否关闭,空调、电脑、电灯、饮水机是否关闭,防止火灾和失窃事件的发生。

第四章 保密规定

第十七条 密级确定:

公司文件分“秘密”、“机密”、“绝密”三个等级,凡涉及三个等级内文件均属保密范围。

1、“秘密”:内部规章制度属秘密级,只限全体员工周知,不可外传。

2、“机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和中心经理办公会议纪要”、“项目进度计划”、“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有关财务制度”、“财务报表”“各类经济合同、协议”等属机密级,此类文件发至中心经理及相关人员。

3、“绝密”:公司“董事会会议纪要”、“总经理工作报告”、“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书”、“年度财务收支和利润分配方案”等属公司绝密级,此类文件发至公司领导。

第十八条 保密规定:

1、由各中心及业务部门建立的专业性“机密”级以下文件(含“机密”级)由各中心及业务部门向办公室提交文件软盘及文件原稿备案,各中心及业务部门留存一份,其中软盘及文件原稿由各中心经理或业务部门主管负责保管,保存在计算机软、硬盘上的文件必须作加密处理,密码由各中心经理或业务部门主管掌握。

2、各类“绝密”级文件统一由办公室负责保管,保存在计算机软、硬盘上的文件必须作加密处理,密码由办公室主管掌握。

3、各中心及业务部门的专业性“机密”级以下文件(含“机密”级)的打印草稿各中心经理或业务部门主管负责收集,以备下次打印之用,凡不能继续使用的草稿纸,各中心及业务部门必须及时销毁,不得随意放置。

4、办公室定期对保存的各类文件软盘进行拷贝更新,避免因软盘损坏导致文件丢失。

第十九条 借阅规定:

1、凡借阅本中心或本部门“机密”级以下文件(含“机密”级),需经部门主管允许,办理借阅手续,并于借阅当日归还,若需带出公司,需经中心经理签字批准;

2、凡借阅其他中心或部门“机密”级以下文件(含“机密”级),需经中心经理允许,到办公室登记办理借阅手续,并于借阅当日归还,若需带出公司,需经总经理签字批准;

3、凡借阅“绝密”级文件,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到办公室登记、办理借阅手续,并于借阅当日归还,不得带出公司。

第二十条 对泄密行为的处理

凡私自传播、散发、复印公司保密范围内的文件,均属泄密行为。

泄露公司“秘密”者,给予警告处分一次。

泄露公司“机密”者,给予记过处分一次。

泄露公司“绝密”者,给予除名。

第二十一条 任何人不得随意涂改或自行处理公司文件,必须妥善保管,公司不定期收回保密范围内文件统一销毁。

第五章 文件收发、传阅,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 管理分类及原则

1、公司档案按三类实行“部门立卷、分类管理”办法:

人事档案:人力资源部立卷、管理;

业务档案:各中心及业务部门立卷、管理;

财务档案:财务中心立卷、办公室管理;

2、立卷、归档中凡涉及两个中心的档案整理、保管工作因规定不明的,由行政管理中心协调后决定职责归属及处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立卷归档要求

凡记载公司的具有查阅、保管价值的各类文件材料、磁盘、实物等,均属归档范围。具体如下:

1、行政管理中心立卷归档范围

(1)办公室立卷归档范围

①公司成立的有关资料。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协议、章程、申请报告、主管部门批复、营业执照、董事会成员的简历、公司领导班子个人情况等。

②公司历届董事会的主要资料。如通知、董事会参加人员名单、会议日程安排、总经理工作报告、董事会会议纪要、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等文字材料及声像材料等。

③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发送我公司的来文、来函及其它资料。

④相关公司发送的各种邀请书、信息资料等。

⑤公司的规章制度、发文、纪要、通知。

⑥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书、意向书(正本)。

⑦其它在公司各项行政、业务活动中形成的具有考查、利用价值的资料。

(2)人力资源部立卷归档范围

①公司人事档案,包括部门主管以上人员的任免通知、员工试用、聘用以及升职、奖惩、辞退的各种记录;

②公司各类人员技术职称、技术培训的各种记录;

③建立人才档案库,对所有技术专业人才设置特殊档案;

2、财务中心立卷归档范围

各类财务报表、凭证、资料以及与上级财税部门、金融机构相互来往的函件、协议、合同及其它文件。

3、其他中心及业务部门立卷归档范围:

其他中心及业务部门专业资料、文件及其它。

第二十四条 文件的传阅

1、需传阅文件(上级政策性文件、公司的决策方案、公司的发文、公司收集的经济信息等),根据文件内容由办公室决定传阅范围。

2、建立卡片式文件的传阅单,传阅单上应有领导批示、阅文人及传阅、退回时间。

3、办公室应及时催阅已传出的文件;

第二十五条 文件的借阅

1、公司员工借阅各类文件按第三章、第三条的有关规定办理;

2、外单位人员借阅文件时,须持有介绍信,介绍信写明文件号、借阅人姓名、政治面貌、职务、借阅时间、借阅目的等,经总经理审批后在办公室办理借阅手续。

第二十六条 文件的立卷归档存放

1、在年终,通过对照收发文登记本和借阅文件登记本,把所有应归档的文件收集齐全;

2、立卷时应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按文件的共同特征和相互联系进行组卷;

3、公司内文件按文号以年为单位立卷。其他单位来文以单位名立卷。专题事项单独立卷,即按问题特征立卷;

4、定卷时,对卷内文件进行系统排列、编号,填写卷内目录和卷本备考表,填好案卷的封皮及案卷的目录。

第二十七条 文件的收发制度

1、发文

(1)在领导对文件草拟后,由办公室对文件进行拟稿,也可由具体业务部门拟稿;

(2)文稿通过检稿并证明无误后,送往公司主管领导人审批签发;

(3)经签发的文稿应在发文登记簿上登记,填写编号、成文日期、送发范围、文件名称、文号、份数、附件、签发人等事项;

(4)经登记后的文稿方可正式印制、盖章;

(5)文件收领部门必须在发文登记单上签字,发文登记单随留底文件一同保存,以备核查。

2、收文

(1)建立收文登记簿。填写顺序号、收文日期,来文单位、文号、文件名称、份数、内容摘要、处理情况等事项。

(2)上级或其它单位文件、内部资料以及挂号信件等都应登记。一些带广告性质的信函以及不具文件性质的电报、报刊等不必记录。

(3)急件随到随登,并及时分送,不得延误。

(4)在收文登记的同时,在文件右上角加盖本公司的收文专用章。

第六章 印鉴、介绍信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条 公司印鉴、法定代表人个人印鉴、总经理个人印鉴由总经理指派专人保管,公司各中心及业务部门的印鉴由部门负责人指派专人保管。

第二十九条 印鉴必须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可乱放,发现印鉴丢失或有异常现象,应及时报告领导,迅速查明情况,及时处理,确认丢失,应向有关部门声明作废。

第三十条 各中心及业务部门因对外业务需要使用公司印鉴时,需经行政管理中心审核、签字登记后,方可办理。公司投资、担保等重大经济活动涉及各种对外合同使用公司印鉴,需经总经理签字,交由办公室登记后方可办理。

第三十一条 所有公司文件应先编上文号,经总经理签发后方可加盖公司印鉴。

第三十二条 各中心及业务部门印鉴或专用印鉴因机构变动或其他原因停用时,应统一交回行政管理中心并指定办公室加以销毁。

第三十三条 凡以公司名义出具的介绍信,须由行政管理中心经理签发。填写介绍信应按规定内容填写,持出部分和存根部分内容一致,经办人需在存根联上签字。

第三十四条 所有介绍信均应按顺序编号,非经总经理书面特许,不能出具空白介绍信。经特批出具的空白介绍信必须说明有效期限,并由使用人在介绍信存根签名。

第三十五条 非本公司工作人员,不得使用公司介绍信。因工作需要必须使用时,须经总经理书面批准。

第三十六条 妥善保管介绍信存根,及时归档。

第七章 文印、办公设备管理制度

第三十七条 办公室文印人员必须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第三十八条 打印文件,应按文件收发规定由各级领导签字批准。各中心及业务部门草拟的文件、报表和业务资料,需注明拟稿人及打印份数,经中心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打印。

第三十九条 公司各中心及业务部门需复印的各种文件、资料,要求注明复印份数,复印量过大时需注明用途,由中心或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经办公室主管审核登记后方可复印。

第四十条 公司各中心及业务部门需传真的各种文件、资料,需注明传真号、对方的单位名称及接件人,经中心或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经办公室主管审核登记后发送。

第四十一条 文印工作人员必须按时、按质完成打字、传真、复印任务,不得积压迟误,任务紧急时应加班完成。

第四十二条 复印机、传真机由专人管理。一般情况下非专管人员未经允许不准开机;

第四十三条 原则上不接受外单位、个人资料打印、复印,如确实需要,经办公室主管批准后办理登记收费手续。复印收费标准:(A3,B4)0.2元/张,(A4,B5)0.1元/张;打字收费标准:以A4计算每页收费5元。收据由财务部出具;

第四十四条 文印人员应爱护设备,按操作程序进行操作,节约用纸,降低消耗,注意安全。

第四十五条 文印的消耗材料采购,须报办公室批准方可购买。

第四十六条 严禁私事用传真电话,严禁将电脑用于私人学习或玩游戏。违者按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罚。

第四十七条 各中心及业务部门发生的文印材料消耗及传真、长途电话费用由办公室负责统计,并报财务部门备案,作为年终各中心及业务部门费用考核的依据。

第八章 办公用品领用制度

第四十八条 公司各部门所需的办公用品(财务部除外),按计划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各部门按实际需要领用。

第四十九条 办公室指派专人负责对办公用品进行造册,领用时实行登记制度。

第五十条 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第五十一条 所有员工要本着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的原则,爱惜办公用品。

第五十二条 购置日常办公用品或报销正常办公费用,由行政管理中心经理审批,购置大宗办公用品,必须按财务管理规定报总经理批准后购置。

第九章 通讯设备使用制度

第五十三条 接听外来电话必须用规范用语,通话时讲普通话,如对方为本地人时可讲地方语言。规范用语为:“您好,担保公司”,“请问找哪位”,“请稍等”,“谢谢”,“再见”。

第五十四条 电话为办公配备、使用,私事打市内电话不得妨碍联系公务。通话须简单明了,禁止用电话聊天。

第五十五条 因公拨打长途电话按下列程序办理:

(1)详细填写“长途电话使用申请单”;

(2)交中心或部门负责人签字;

(3)通话完结后,将登记表项目完成以备核查。

第五十六条 禁止员工为私事挂拨长途电话。确有急事需要,比照因公程序办理,并按电信局收费标准收费,由财务部出具收据。禁止拨打各种信息台及股市信息电话。如有违反,将给予以100~500元人民币罚款。

第五十七条 公司报销限额费用的传呼、手机必须随时处于待机状态,并在公司呼叫时立即回答。

第十章 财产管理制度

第五十八条 公司全部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办公设备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负责购置、保管、调配、报废处理。

第五十九条 购置财产、办公用具按下列程序办理:

1、公司购买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均需使用部门填写《物品购置计划单》报办公室汇总,并报主管副总(总经理助理)或总经理审查同意,财务部凭审批后的《物品购置计划单》预付货款。

2、日常耗用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根据业务需要量,编制全年预算和分批采购计划。

3、各部门业务必需的书报、杂志、学习资料等,由各部门列出清单,行政管理中心经理批准后方可购买。

4、购置的各项财产、办公用品、书刊等,均凭正式发票和实物,由办公室验收、登记并在发票上签收后,连同审批后的《物品购置计划单》在财务部按费用报销规定报销,并据此入帐。

第六十条 财产的保管与使用。

1、公司全部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统一由办公室登记、建卡、保管,其中固定资产和大宗低值易耗品,财务部还应建立分类明细帐,进行固定资产折旧和低值易耗品摊销的会计核算。

2、各部门所需使用的各项物品,在办公室办理领用手续,并按部门建立在用物品登记簿。员工所用的办公用品,由使用者负责保管。

第六十一条 财产物资的报废。

1、固定资产报废由使用部门向办公室申报,经总经理审批后,分别在财务部、办公室办理核销手续。

2、各类需清理变卖的财产物资由办公室登记造册,财务部审查并合理定价报总经理批准后处理,所获变卖收入财务部据以入帐。

第十一章 车辆使用与维护管理办法

第六十二条 车辆使用:

1、公司车辆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和调配,并首先保证领导使用。

2、各中心及业务部门用车时,应由中心或部门负责人填写《派车申请单》说明去向、用途,提前通知办公室,办公室主管视业务的轻重缓急和出车地点合理调配。

3、根据业务需要有驾驶执照的员工,经行政管理中心经理派遣,可以驾驶公司车辆。

4、保证财务部取款、送款用车;

5、因业务急需,公司又无车需乘出租车时,由各业务中心经理说明理由,行政管理中心经理同意并签字后才能报销。

6、每日下班时各车辆钥匙统一交回办公室保管,节假日、晚上车辆一律停放在公司,若因外出加班超过21时,或其他原因不能停放公司时,经请示后,可以停放它处。

第六十三条 车辆维护:

1、专职驾驶员负责公司车辆保养、维护、年审等。车辆需要检修时,专职驾驶员说明情况,经行政管理中心经理审核同意后,实施检修。维修费用达500元以上,需经总经理审核后,再进行检修。

2、购置车辆备件(品)金额在500元以上的,由专职驾驶员填写《物品购置计划单》,经总经理审批后报销。

第六十四条 事故的处理

1、发生行车事故后,不论行车事故大小必须报办公室备案。

2、公务用车情况下损失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责任事故,保险公司赔付后的不足部份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3、公务用车情况下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责任事故,保险公司赔付后的不足部份40%由责任人承担;60%由公司承担。

4、经批准后的私人用车如发生事故,维修费用一律自负。

第六十五条 其它情况处理

1、驾驶者因违章被处罚公司不予以报销。

2、未经批准自行出车、执行公务擅办私事者,除扣发驾驶者当月全部奖金外,还将受到公司行政处罚。

3、未经批准自行出车、执行公务擅办私事时发生行车事故的,不仅要自负全部经济责任,公司还要处以500-20xx元的罚款。

4、不具备驾驶资格的未经批准擅自驾驶,扣发驾驶者当月全部奖金。在此期间发生行车事故的自负全部责任,并将受到公司严厉的行政处罚。

第十二章 文件销毁制度

第六十六条 销毁文件指把没有保存价值或作废的文件、资料、合同、协议、刊物等书面资料,按有关规定加以销毁。

第六十七条 应销毁文件范围:

1、上级下发的文件,不需要归档立卷或备份的文件。

2、本公司制发的文件,归档立卷后的余份。

3、政级单位报送的无存档价值的文件、资料等。

4、公司会议文件、资料立卷后的余份。

5、公司决定作废的合同、协议及行政文件等。

6、上级机关指定销毁的文件、资料等。

第六十八条 销毁程序:

1、清点:

总经理办公室把确认就销毁的文件、资料通知各部门清理出来,按份数核对点清,交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销毁,各部门不得自行销毁。

2、登记:

将应销毁的文件、资料逐份登记在《文件销毁申请单》上。不允许未经登记,私自将文件销毁。

3、审批:

公司所有合同、协议,上级政发的文件、资料及一切属于公司“密级”文件范围的文件、资料,需经总经理或分管副总审批后方可销毁;其它内部行政文件、资料等需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审批后方可销毁。

4、销毁:

办公室定于每月30日进行文件销毁工作。

5、备案:文件销毁后,监销人要在《文件销毁申请单》上签字,并注明时间。《文件销毁申请单》将长期存档。

第六十九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请各部门严格遵守。

第七十条 本规定解释权在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七十一条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审核后公布实施,修改亦同。

第七十二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由总经理办公会另行补充规定。

第七十三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则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篇:内部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 1 条 为了保证公司会计资料正确可靠,防止会计差错及营私舞弊现象的发生,便于公司审计工作的开展,加强公司各管理岗位的责任心,维护公司财经纪律,特制定本制度。

第 2 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会计控制是指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而制订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

第 3 条 本制度适用公司内部独立核算单位、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企业。

第二章 内部会计控制的目标和原则内部会计控制应该达到的基本目标:

第 1 条 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第 2 条 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

第 3 条 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 4 条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第 5 条 约束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所有人员,任何个人不得拥有超越内部会计控制的权利。

第 6 条 涵盖本公司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 并应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第 7 条 保证本公司会计工作机构及岗位能够合理设置,职责权限能够得到合理划分,确保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责权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第 8 条 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 第 9 条 随着公司经济业务的不断发展,外部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公司业务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将不断修订和完善本制度。

第三章 货币资金的内控制度

第 1节 现金内控制度

第 1 条 现金的收付由公司专职出纳负责,不得多人管理现金的收付,以免责任不清。

第 2 条 现金的收支要及时入账,做到日清月结。

第 3 条 不得"坐支"现金,现金收入应当天存入开户银行。

第 4 条 不准以白条或借据抵库,任何人不经批准均不得借用现金。 第 5 条 遵守银行规定的库存限额。

第 6 条 严禁出纳员填制现金的收款、付款记账凭证。

第 7 条 由各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或会计主管组织对库存现金每月至少盘点一次, 如发现帐实不符,要立即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并由责任人赔偿损失。

第 8 条 财务部门负责人或会计主管应经常不定期抽查出纳员的帐实是否相符。

第 9 条 各公司必须用保险柜保管现金。 严禁用木箱, 木柜保管现金, 或将现金置放在办公桌内。

第 10 条 遵守银行规定的现金管理办法和结算起点,超过起点的支出应使用支票支付。

第 11 条 领用备用金的单位或个人以及出差人员应及时报账,如无必要继续使用备用金,应及时收回销账。出差人员必须在返回后 7 日内至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借款无法核销的,应说明理由并报主管领导审批。出差返程后长时间即不办理借款核销手续,又不说明理由的,财务部门有权从工资中扣除借款。

第 12 条 未经过批准,不得使用与借款内容相左的单据办理借款核销手续。

第 13 条 费用报销凭证应由出纳对金额进行二次审核,以减少差错。

第 14 条 付出现金应取得凭证,如收据、发票、费用单据等。报销凭证必须经经办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或公司主管领导签字才可报销。购买货物凭证必须经公司仓库验收后,经经办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或公司主管领导签字、才能报销。

第 2节 银行存款内控制度

第 1 条 银行预留印鉴至少由两人分管。

第 2 条 空白支票禁止提前加盖印件。

第 3 条 出纳员应及时根据当日资金业务编制资金日报表。

第 4 条 遵守国家规定的信贷纪律和结算纪律,不出租出借账户,不开空头支票。

第 5 条 妥善保管空白支票,汇票和本票,并设置备查登记簿,登记其购入,发出和注销情况。

第 6 条 及时与银行对帐,查明未达帐项及发生原因,并编制银行未达帐项调节表。

第 7 条 出纳原则上不应签发盖有印鉴的空白支票,如工作需要,也应控制其份数。领用人对领用的空白支票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而造成本单位经济损失者,应予以赔偿。空白支票使用后应及时交财务部门记账和注销。

第3节 工资内控制度

第 1 条 财务部门负责工资发放的工作人员应认真与人事管理部门核对在册职工人员姓名, 工资标准,各种津贴和补贴的金额。

第 2 条 财务部门根据人事管理部门开具的聘用临时工姓名, 工资数额及有关补助的说明认真核

对临时工工资情况。

第 3 条 核对各项应扣款是否正确。

第 4 条 根据审核过的工资计算表或工资汇总表编制记账凭证。

第 5条 审查银行划卡数与工资明细数及汇总实发数是否一致。

第 6条 各职工工资发到个人后,应及时让领款人在工资表中签字或盖章。 第 7条 核查工资标准的变动及有关津贴的变动是否通过公司领导审批。

第四章 实物资产内控制度

第 1节 原材料内控制度

第 1 条 公司设立或租用专门的仓库由专人保管材料物资。

第 2 条 对已采购回的材料建立验收制度,登记采购(合同)数,实收数,短缺数等。

第 3 条 各种材料物资应妥善保管,按品名、规格定位堆放,并挂贴标签,以便

帐实核对。

第 4 条 仓库保管员应随时掌握并反馈材料物资的最高、最低储备量,以保证生产经营需要并避免资金积压。

第 5 条 实行定期盘存制度,每月至少盘点一次,并与材料帐卡的账面结余数核对,若发现盘盈盘亏,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填写盘存报告单报本部门及财务部门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第 6 条 对易潮,易霉物资要经常检查库内通风设备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易挥发的物资应经常注意加盖密封。对易燃、易爆物资要加强防火,对贵重物资和稀有物资要特别保管并经常查核。

第 7 条 对各种材料物资的领用和发出,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仓库保管员只有根据经过批准的领料单,限量领料单或销售凭证方能发料,领料人和发料人均应在领料凭证上签章。

第 8 条 如需超过限额领科,领用部门应说明原因,并经生产技术部门和材料部门的领导审核同意,才能补发追加领料。

第 9 条 对于委托外单位加工的材料,仓库保管员应根据材料部门填写的"委托外加工发料通知单"进行发料,有关联交送材料部门和财会部门凭以记账。 仓库保管同时应在备查登记簿中予以登记,加工完成验收入库时要注销原记录。企业内任何人未经批推和办理法定手续,不得发出、变卖和赠送材料,或用一种材料交换另一种材料。 第 10 条 仓库保管员负责稽核所经管的材料帐卡和实物数量是否相符。财会部门负责稽核材料的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的金额是否相符,并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材料部门的帐、卡和实物数量是否相符。

第 11 条 对于边角废料应做到合理回收,及时入库,加强材料的综合利用。 第 2节 产成品内控制度

第 1 条 公司设立或租用专门的仓库由专人保管产成品物资。

第 2 条 生产车间加工完毕的产品,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填制产成品交库单,连同产品交成品库点收,车间和成品仓库的经手人应在产品入库单上签字,作为产品入库的凭证。

第 3 条 "入库单"一般一式三份,一份由成品库记账,一份退生产车间计算产量,一份送财务部门记账。月末各方的合计数应按品名、规格、等级进行核对。 第 4 条 对验收入库的产成品应妥善保管,尽量避免露天存放,以防变质。对销货退回的产品,也应及时送交成品库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第 5 条 产成品销售时, 销售部门根据购货单位的订货单或销货合同开出至少一式三份出库提货单。一份由销售部门存查记账,一份由成品仓库发货记账,一份送财务部门收款记账。

第 6 条 销货发票应具备销售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等方面的内容。应由开票人以外的人员复核其所填内容,是否与购货单位的订货单或合同一致。 第 7 条 仓库保管(发货人)接到"提货单"联后,提出应发的货物,再由另一人作最后的复核,核对无误后方能包装发运。

第 8 条 仓库保管等直接经手销售的人员,不得兼管与销售有关的账簿(如销售,应收销货款)的记账工作。

第 9 条 每月终了,销售部门与成品库在帐卡、帐实核对相符后,要编制产成品收发结存报表送财会部门对帐,保证帐实相符。

第 3节 产品及半成品内控制度

第 1 条 外购半成品的管理,视同材料购入处理,由材料部门负责。

第 2 条 自制半成品若需送交半成品库的,其管理办法同产成品的管理流程。 第 3 条 委托外单位加工的自制半成品,发出和收回时的处理手续比照委托外单位加工材料处理。

第 4 条 月末要清查盘点,盘点由生产部门和车间核算员参加,可能时财务部门应派员参加,盘点完毕要填写在产品盘存表,以便正确计算在产品成本。 第 4节 固定资产内控制度

第 1 条 各公司固定资产由资产管理部门,资产使用部门及财务部门共同管理,各司其职。

第 2 条 对房屋及建筑物在建过程中要监督建造质量,竣工后要及时组织验收,登记固定资产。

第 3 条 资产管理部门对报废、转让、出租出借固定资产应及时登记清理费用、残值收入,或租金收入和转让收入,并报财务部门进行账务处理。

第 4 条 建立临时性租入固定资产备查薄。

第 5 条 接受损赠的固定资产应按制度规定计价核算和管理。

第 6 条 外单位投入固定资产应按制度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保管。

第 7 条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按分类折旧率计提,其分类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折旧年限 年折旧率% 残值率%

房屋建筑物 5-40 年 2.4-19.2 4

机器设备 5-17 年 5.6-19.2 4

电子设备 5-10 年 9.6-19.2 4

运输工具 8-10 年 9.6-12 4

固定资产装修 5 年 20 0

其他 4-15 年 6.4-24 4

对已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时,按照该项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尚可使用年限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

第 8 条 在年度会计决算前,由资产管理部门组织进行固定资产盘点,以查明资产实物状况。

第 9 条 对意外灾害损失应进行认真的核对、盘点及损失程度的评估,并及时向保险公司索赔。

第五章 供销业务的内控制度

第 1节 供应业务的内控制度

第 1 条 申请购货的部门提出采购单,经采购部门审核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汇总编制采购计划。再与供货单位签订供货合同或开出购货订单,组织采购。采购计划至少一式三份,一份送仓库部门,一份送财会部门,一份由采购单位留底存查。请购单和采购计划中应填明所购货物品名,规格,数量,计划价格及质量要求等内容。采购部门批准的数量若与申请单位申报数量有异,应及时通知申请部门。

第 2 条 采购部门将批准的采购计划副本转材料仓库保管员存档,作为日后验收的依据。

第 3 条 购入的材料物资由仓库保管组织验收, 验收时应将发票账单与存查的采购计划进行认真核对,同时核对点收实物的数量和质量,核对无误后填写验收单或材料入库单,并签字后连同发票账单转采购部门。对有特殊技术要求的材料物资应通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技术鉴定,检验合格后方可填制验收单。

第 4 条 仓库保管登记已验收货物的明细账。

第 5 条 采购部门收到仓库转来的验收单(或入库单)和发票账单后,须进一步与合同、采购计划核对无误后,签章送财会部门报帐。

第 6 条 财会部门根据验收单和发票,并与采购计划、合同核对确认无误后,编制会计凭证或办理付款手续。

第 7 条 若收到的材料在数量、规格,质量等方面与合同、发票不符,财务部门应按规定办理部分拒付或全部拒付手续,材料仓库应对所到材料暂时另行代管。并在备查簿中予以记录。

第 8 条 财会部门根据有关材料总账,对仓库明细账进行控制监督。

第 9 条 月末财会部门材料总账与仓库明细账进行核对,帐与实物数量进行核对。

第 2节 销货业务的内控制度

一、现销业务的内控制度

第 1 条 销售部门根据购货单位的订货单或销货合同开出至少一式三份出库提货单。 一份由销售部门存查记账,一份由成品仓库发货记账,一份送财务部门收款,记账。

第 2 条 开票员负责根据销售部门出库提货单开发票。开票工作由财务部的专人负责。

第 3 条 收款员收款。收款人由财会部门开票以外的另一人员或销售部门负责。收款人应核对单价是否有误,并验算数量乘单价是否与金额相符,大小写是否相符,核对无误后收入现金,并在发票联及提货单上加盖现金收讫章。

第 4 条 仓库发货。客户持提货单联(三联式则用发票代替)向仓库取货。

第 5 条 出门检查。客户出示出门证或发票。

第 6 条 财会部门记账并将收入现金存入银行。收款人将收入现金总数与发票存 根联合计数核对无误后将款项交财会部门出纳,并由会计编制收款凭证入账。 二,赊销业务的内控制度

第 7 条 接受客户订货单。

第 8 条 草拟合同,报主管领导审批赊销业务。合同由销售机构草拟,草拟的合同应报企业主管销售业务的负责人审批。

第 9 条 购销双方在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方能生效。

第 10 条 开出出库提货单及销货发票,并通知仓库包装发货。发票开好后应交由另一人审核发票内容是否填写完整,有无错误。增值税销售发票应由专人管理。

第 11 条 发出货物,取得货运部门运单。

第 12 条 财务部门凭发票、运单、合同等向开户银行办理托收手续或委托收款手续。在采用商业承兑汇票结算方式时,凭发票,运单等凭证向购货方取得汇票,同时编制记账凭证。

第 13 条 根据划回的托收凭证收帐通知联登记银行存款,注销应收账款或冲减应收票据账户。

第 14 条 若因产品质量等原因而发生销货退回,则冲减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

第 15 条 仓库管理部门登记退回的产成品(办理入库手续)。若因其他原因购货方要求折让,应按销售折让的规定批准权限,由有关负责人签批意见后财务部门才能据以记帐。

第 16 条 退回产品因质量问题需要返修的,应办理出库手续组织返修,返修完毕再办理入库手续,其返修费用应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第 17 条 对应收帐款应在款项到期前由销售部门负责办理有关函证手续,负责对应收帐到期时的催收和逾期款项的交涉与催收工作。

第 18 条 企业财务部门不得随意将应收账款转作坏帐损失冲减坏账准备,应当在每一年度决算前对应收款进行逐项检查,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帐款,由财务部提交相关书面情况说明至总公司董秘处,由董秘处提交公司年度董事会审议,决议通过后再进行帐务处理。

第四篇:内部规章制度

如何完善科学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

加强内部控制意识的培训重视内部控制管理与监督

内部控制是机关事业单位的一项综合性管理活动,涉及组织、人事和财务管理等多方面。针对主要领导人和大部分科研人员内部控制意识不强的情况,应该加强关于内部控制意识的培训,强化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人”意识。

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控制分析

各项收支应编制预算,统一核算;预算一经下达执行,不得调整,如需追加,应严格审批制度;应定期反馈预算执行情况;预算执行完毕应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考核并采取改进措施;明确规定财政预算资金实行责任人限额审批,超出限额的实行集体审批,重大项目支出由单位办公会议讨论决定,严格控制无预算的资金支出。

加强单位内部牵制制度

对具体业务分工时,不能由一个部门或一个人完成一项业务的全过程,而必须由其他部门或人员参与,并且与之衔接的部门或个人能自动地对前面已完成工作的正确性检查。比如授权批准控制和职务分离控制。

加强审计监督职能

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后能否切实实施,需要内部审计部门和外部力量共同予以保证。内部审计既是内部控制的一个部分,也是监督内部控制其它环节的主要力量。内部审计通过监督控制环境和控制程序的有效性,监督内部控制是否被执行并及时反馈有关执行结果的资讯,帮助科学事业单位更有效地实现预期控制目标。同时,在监控过程中,内部审计可以促进控制环境的建立、为改进控制制度提供建设性建议,为组织成功的达到所需要的内部控制水平服务。另外还可以借助外部审计机关再对科学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及其实施情况进行审计。

加强计算机信息技术控制

目前,计算机已在各行业得到普遍应用,会计电算化基本实现,但计算机使用的管理制度往往被忽视了。特别是在财务人员使用计算机方面,管理人员与操作人员没有严格的岗位和职责分工,岗位权限没有设置,不使用密码防止非法操作和越权操作,这些现象应引起我们足够重视。

加强对财务人员的控制

提高财务人员素质,进行岗位轮换;加强对财务人员的继续教育,重视业务技能的培训,提高其工作能力;对财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培训;对财务人员进行反腐倡廉的教育。

第五篇:内部规章制度

由于平时工作比较繁忙,对规章制度疏于学习,感觉与自己关系不大、可学也可不学,即使在学习时也不够深入,对内容也理解不够全面,在这种情况下,就会萌生一些自由散漫的思想。最近通过对公司规章制度的深入学习,我感觉自己对公司制度缺乏必要的认识,忽略了它的重要性,同时我也体会到了加强学习公司制度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度是我们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保证,如果在工作中我们不了解制度、不按制度执行,就会导致既定的工作停滞,也会阻碍公司的正常经营,同时影响公司的长远发展。只有公司员工都自觉地遵守了公司规章制度,公司营运工作才能做到合理化、规范化、制度化,公司才能够做大做强。

一家企业的发展壮大,离不开一套健全、合理的管理规章制度。制度不是为某个员工、某个职务或某件事情而制定的,健全、完善的管理制度及管理者对制度的执行力度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发展。作为公司的一个基层管理者,更应该严于律己,以身作则,事事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这样才能更有利保障团队的建设。

在不断深入学习规章制度后,我的内心触动很大,各项工作的制定是为了提高个人的执行力,让每个人都有一个积极心态,树立起强烈的责任意识、进取精神和集体意识。个人力量再强大也是有限的,没有一个合作无间、积极进取的团队,公司的各项工作就难以开展。此次学习,让我深深明白:没有完美的个人,但有完美的团队。一个优秀的团队是建立在清晰的共同目标、相关的专业技能、相互的尊重与信任、有效的沟通等因素的基础上的。

针对本人存在的一些问题,结合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我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要进一步深入学习管理制度,充分理解掌握管理制度的;二是要找出自己存在的不足,针对管理制度逐条对照,找出自己在平时工作中的不足并加以改正;三是要认真贯彻执行规章制度,要把管理制度落实在行动上,认真对照管理制度,做好日常的每一项工作,从而通过管理制度规范自己的言行,提高自己的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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